2019年12月25日

信心英雄榜漏了誰? 竟然是他!



提到信心,希伯來書中羅列了一份英雄榜,
有亞伯、以諾、挪亞、亞伯拉罕、撒拉、以撒、雅各、約瑟、摩西、喇合、基甸、巴拉、參孫、耶弗他、大衛、...
這些人物中,有些是「品學兼優」,他的言行舉止得到普世的認同,
有些很「特立獨行」,他做過的事、犯過的錯實在讓人無法苟同;
但無論如何,他們生命中某些關鍵時刻展現出對神的信心,均足以成為後世基督徒的榜樣。
雖然不在英雄榜上,但我認為,另有一人也足以名列其中,
與上述英雄相較,這人在關鍵時刻展現出對神的堅定信心實在不惶多讓、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聖經沒有記載他的名字,但他現身的位置卻見證了黎明前最深沉的黑暗;
他是誰?他有哪些事蹟呢?

整本聖經關於他的記載不算太多,不過這兩處經文的交互對照卻可以看出他足以列為信心英雄的第一項事蹟:
太27:44「那和他同釘的強盜也是這樣的譏誚他。」
請注意,這裡的強盜是複數,表示兩個同時釘在十架上的強盜都在嘲諷耶穌。
另一處經文在這裡:
路23:39-42「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誚他,說:你不是基督嗎?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嗎?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就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
馬太福音記載了兩個強盜都在嘲諷耶穌,路加福音卻說只有一個強盜在嘲諷,另一個強盜卻為耶穌辯駁;
聖經出現矛盾了嗎?

打個叉,先說一件重要的事情。

秉持著改革宗對於聖經的看法(這也是大多數正統宗派認同的),聖經由上帝親自默示,自然不會有錯、不會出現矛盾;
我不否認聖經的確有些難以解明的地方,但若因此遽下結論說聖經有錯,則我們正在犯下這種錯:
以你的智慧判斷上帝的智慧,以你的邏輯判斷上帝的邏輯,以你的智商判斷上帝的智商,以你的理性判斷上帝的理性,
你好似法官,上帝在你面前降格成為待審的對象
這是錯誤的;與上帝相較,人類何其低下啊!況且他的心思又受到罪的汙染,怎能完全理解神的聖言?
因此,聖經有些看似無法解釋的地方是必然的,我們絕不因此認為聖經有誤,我們只求上帝親自賜下亮光使我們明白。
若有人說他已完全理解聖經,我們反而才應該懷疑呢。

再回到馬太福音與路加福音的現場。
在聖經無誤的前提下,如何調和馬太與路加這兩處經文呢?
我認為是時序上的不同:
馬太記載了前面發生的史實,而路加記載了稍後發生的,
也就是說,那個強盜在前一刻仍在嘲諷耶穌(馬太福音),但在下一刻竟然奇蹟降臨,他的態度突然一百八十度大轉變,開始為耶穌辯駁,悔改信主了(路加福音)!
從人的角度看,這根本是無法解釋的,前一秒你還在嘲笑他,下一秒你卻視他為生命的救主,你如何解釋?
這是人做不到的,
人做不到但卻發生了,必是神的作為!
只有神能做到人無法做的事情。
這也正是基督教所謂「信心」的根本特質,信心不是你先天出生就擁有的,也不是你後天咬牙練成的,而是神親自賜下的:
弗2:8-9「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因為有這信心,挪亞能夠忍受眾人的嘲笑,專注於建造方舟;
在要搬去哪裡都還不知道的情況下,亞伯拉罕毅然決然地離開了自己住了一輩子的老家;
摩西寧可與他的同胞一起受苦,也不願回復自己的王族身分;
面對強敵,以色列人看似無俚頭的繞著城牆走七天,而不是秣馬厲兵準備開戰;
人根本無法解釋這些人為什麼要這麼做,
當然無法解釋啊,因為他們都是因著信,全都是神的作為!

身為基督徒,你也曾領受神蹟:你的得救就是最大的神蹟
若不是主親自介入,你的靈魂怎能從死裡復活?
你怎能對聖經生發興趣?
你怎會相信上帝有兒子?
你怎會相信死人必復活?
你怎會相信你必將與祂同在天堂?
你怎會向世界宣告祂是你的救主?
全都是因著信,全都是神
的作為

同樣的神蹟也發生在十架上的強盜身上,前一刻還在嘲笑耶穌,但不知怎地,下一刻反而挺身為祂辯駁,悔改信主,那是神親自賜下的信心;
他無愧為信心的英雄。

要了解他足以成為信心英雄的第二項事蹟,你必須揣摩一下他當時的處境。
那時候,他被釘在十架上,手腕與腳骨傳來的劇痛幾乎使他昏厥,他的肺部被體重壓得塌陷,幾乎無法呼吸,
刑場周遭有兵士戒護,群眾圍觀。
他知道他沒有任何希望了,沒有人會來救他,死亡已在不遠處等著他;
而最大的痛苦是,他無法終結自己的痛苦,他只能在持續不斷的痛苦中緩緩的死去。
當他悔改信主的時候,他的痛苦沒有消失,而他所相信的那個人也與他一樣在死亡邊緣掙扎,
他知道耶穌不能解除他的痛苦,但他仍信耶穌是主

如果信心有程度之分,他的信比許多人來得強。
他不是信一個能解除現世的痛苦、帶來美好生活、美滿家庭、融洽婚姻、事業順利、人生夢想的耶穌,
他相信的是一個未來的應許:拯救靈魂的耶穌。
捫心自問,你的信心比他強嗎?
你當初是因為想要靈魂得到拯救而來到教會的嗎?
你當初沒有懷著別樣目的,例如交男女朋友、治療情傷、婚姻關係緊繃、親子關係衝突、...而來到教會嗎?
如果你知道仍然交不到男女朋友、情傷無法治癒、婚姻關係無法緩解、親子問題得不到答案、...,你唯一得到的,是一張看似空泛、不知能不能實現的支票,說你的靈魂會得救,你還是會信祂嗎?
只怕我們之中有許多人根本不會來到教會了吧,不是嗎?

但他願意相信。
他相信的,是即使上帝沒有拯救他的肉體、沒有緩解他的痛苦、沒有給他帶來今生任何的盼望,但仍然是他的主、他的王,
他相信的上帝是擁有絕對主權的上帝,拯救或不拯救,那是上帝的主權,他無權置喙;但即使上帝不拯救,他仍然堅定的信下去
我由此想到了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
在即將被推入烈火焚燒之前,他們三位大無懼的對王說:「我們所事奉的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窰中救出來......;即或不然,王啊,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
你聽到那擲地有聲的「即或不然」嗎?
這是烈火三友的信,是十架強盜的信。
這也是你的信嗎?

他足以成為信心英雄的第三項事蹟,是盼望之所在。
強盜明白即使信耶穌也無法解除他的痛苦,在今生已無任何希望,為何他仍要信?
因為他的盼望在來生。
即便來生是如此的抽象,看不見也摸不著,歷史中也從未發生過,但他仍堅信不疑
來11:1「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當然你可以說,「因為這強盜死定了嘛,只好把盼望放在來生,不然也沒有甚麼可以盼望的啊。」
我同意這說法,畢竟強盜的例子太極端,但絕大部分基督徒在受洗後仍有今世的生活可以享受,
不過有多少基督徒正因為仍有今生,所以把焦點放在今生的享樂、而模糊了來生的應許?
你關注的,是今世的家庭、工作、金錢、成就感、...,
來生呢?
簡單測試看看,上一次你為了來生而感謝神是甚麼時候?為今生的福樂獻上感謝想必更多吧。
兩者一比較,答案應該很明顯。

我不是否認今生的重要性,上帝的確賜下許多好東西供我們享受,吃得好、住得好、生活有品質都不是錯。
但我們若只專注在今世的生活而模糊了來生的重要,這已經與聖經的教導產生偏差。
你該重新看一下關於十架強盜的記載,效法他在信心盼望上的典範。

他足以成為信心英雄的第四項事蹟,在於即使沒有任何神蹟與權能發生,但仍相信不疑。
他已經被釘在十架上了,旁邊就是耶穌,他們兩個都在忍受著劇痛、窒息,死亡已迫在眉睫。
他看到任何神蹟奇事了嗎?
沒有。
他唯一看見的,是耶穌與他一同掙扎,鮮血自手腳緩緩滴落,
別說看見神的榮耀了,他看見的是耶穌連一塊遮住下體的布片也沒有,赤身露體的接受最羞恥、最殘忍的刑罰。
他聽見上帝親自對他說話了嗎?
沒有。
他唯一聽見的,是耶穌粗重的喘息聲,與臨終時喊出的「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

設身處地的想,
如果你見到的是耶穌最羞恥的模樣,聽到的是他大喊「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
你還相信嗎?只怕我們之中有不少人將要轉頭離開了吧。
但他仍信


這位
信心英雄榜上的遺珠是誰?
他是耶穌十架旁的強盜,一位不具名的信心英雄。





2019年12月24日

聖誕夜,樸實無華的另一夜

 





聖誕夜,樸實無華的另一夜。

踏著輕快的步伐,我自公司踱步回家。下班的路線不是主要幹道,沿路也沒有熱鬧的商圈,自然沒有繽紛的聖誕夜氣氛。
這真好。
畢竟,祂從來沒有要人們紀念祂的生,只要人們明瞭祂的死,
祂也從未要求交換禮物以營造世界和平的假象,祂自己卻成為祭物以滿足公義對這世界的要求。
踏著輕快的步伐回到家,我已想好另一個聖經故事,預備在睡前說給女兒聽。

聖誕夜,樸實無華的另一夜。






2019年12月5日

我該如何做出合神心意的決定? 兼論神的旨意



身為基督徒,最大的迷惘之一就是不知如何做出合神心意的決定。
「我該不該出國念書?」
「我應該選擇哪份工作?」
「我該參加短宣隊嗎?要參加傳道團嗎?」
「我應該與這個弟兄/姊妹結婚嗎?」
「應該生幾個孩子呢?要不要做試管呢?或是領養孩子呢?」
我們不知道哪個決定是神喜悅的道路,
常常禱告是禱告了,但禱告完了也沒有甚麼特別的指引,仍然不知道應該怎麼做決定;你對此應當不陌生吧。

面對這種情況,我們經常採取下面這些方法以探求神的旨意。
方法一,看看聖經怎麼說。
聖經是基督徒的最高指導原則,這方法完全沒錯,也非常屬靈;但你經常找不到答案,對吧。
聖經沒有告訴你該不該出國念書、該選擇甚麼工作,更不會透露出你該與誰結婚、要生幾個孩子;它對此緘默。
事實上,我們若試圖在聖經經文中尋找這些問題的答案,極可能反應出我們對聖經寫成的目的根本不清楚。
我認為,聖經最主要的目的是在揭露「罪人得救的必要資訊」
因為這目的,所以經文藉由舊約、新約使人知道拯救他的是誰───聖父的位格、特質,與祂的救恩計畫,
藉由何種方式拯救他───聖子取了奴僕的形象,降卑為人、並死在十架上的意義,
救恩訊息如何傳遞給他───聖靈的感召、工作,並成為我們未來基業的憑據。
當然,聖經也略略提到為人處世的智慧,尤其耶穌的言行更是世人的榜樣,
但我們必須把握住聖經的主要目的是在揭露「罪人得救的必要資訊」,而不是百科全書、或處事智慧、道德典範,
那些是附加的,而不是主要的。
當然,它更不會提供彷彿籤詩一般的指引功能,告訴你在生活中該選哪條路;千萬別把聖經看成是擲茭啊。

由此,聖經也不是「人的使用手冊」
正好我以前翻譯過軍品的使用手冊,我知道它該包括哪些範圍:
「使用手冊」,顧名思義是讓人知道某物的規格、特性,以及使用的步驟順序,
對複雜精密的物品來說,更有Trouble Shooting程序,使你知道如何排除故障,發生哪些故障時必須更換哪些零件,
甚至如何保養、每隔多久要保養、用甚麼保養、不可用甚麼保養、...,它都該說明得一清二楚;這才是「使用手冊」。

回過頭來看聖經,它有告訴你該如何保養身體嗎?該多吃哪些食物嗎?哪些食物要少吃?每天要喝多少水?
它有要求你每周作多久時間的運動嗎?每天要睡多久嗎?
它有教你肚子痛應該看哪科醫生嗎?咳嗽應該吃哪些藥?過敏流鼻水應該怎麼處理?
它有教你該如何理財嗎?每月要存下多少薪水才能養老?要不要保險?保費多少才合理?
這些攸關人的健康、飲食、醫藥、疾病、理財,無論對誰都非常重要啊,如果聖經是「人的使用手冊」,為什麼都沒講?

答案是:神默示這本經典,本來就不是要你把它當成「人的使用手冊」啊!

聖經是在告訴你這世上有神,而你有該死的罪,祂為了救你,差派祂的兒子到世界中,為你上了十字架,把你贖出來,使你可以享受永生,並期許你活出義人該有的生活;
整本書都環繞著「罪人得救的必要資訊」這個主題而鋪陳
至於其他方面,雖然對人也很重要,但不是聖經主要關切的方向。

方法二,問意見。
人的思考常有盲點,多問問別人的看法,常能消除盲點;別人的經驗也能使我們少走冤枉路。
不過千萬不要把這方法看作萬靈丹,
你必須知道,就算他是長老、牧師、或任何值得敬重的屬靈前輩,人的建議就只是人的建議,他說的話不一定是神的旨意呀!你怎能確定他真的是神的代言人?
聖經不乏這類例子,例如當初大衛要建聖殿,問意見於拿單,他回答說:「你可以照你的心意而行」(撒下7:3),
這位拿單可不是普通人,他是先知欸!但神壓根沒有要大衛建聖殿,祂說:「你豈可建造殿宇給我居住呢?」(撒下7:5)一句話打臉拿單。
某些教導太強調問意見的重要性,好似問了意見就彷彿領了聖旨,沒問意見就是不謙卑不屬靈,
這種教導過份看重人的重要性,實流於偏頗。

方法三,心裡是否有平安。
某些教導說,如果你做的選擇合乎神的心意,心中自然有平安。
這也很對,但千萬不要將它當成絕對,因為聖經中也有反例:
保羅傳福音、扶持各地教會,這是神喜悅的、也是祂的旨意,但保羅心中仍有掛心、軟弱、焦急(林後11:28-29),
照著神的救恩計畫,耶穌即將被逮捕上十架,這是神的旨意,但他在客西馬尼園卻是「極其憂傷,極其難過」(太26:37-38),
約拿違反神的旨意,不聽神的命令,反而睡得超安穩,心中滿滿平安啊(拿1:5)。
從以上這些例子來看,我們不應當以心中是否有平安作為判斷的依據

方法四,看看神是否開路。
有人說,若不確定是否合乎神的旨意,就先試著做做看,如果一切順利,就是神開路;如果不順,就不是神的旨意。
聽起來很有道理,但仍然不要當成絕對,因為聖經也有這些例子:
約拿違抗神的命令,一開始超順利的啊,逃到海港、正好遇到船,還順利買到船票、沒有被狠狠敲竹槓(拿1:3);
神雖然應許亞伯蘭與撒萊必將生兒子,但事實是他們努力好久卻甚麼都沒有,非常不順,反而亞伯蘭與夏甲順利生了以實瑪利(創16:15);
神差遣保羅成為外邦人的使徒,但他的傳道之旅卻充滿各樣不順,如下獄、受鞭打、逃難、飢渴勞碌(林後11:23-27)。
看看這些例子,我們還能將順利與否當作判斷依據嗎?

到底甚麼才是神的旨意?

根據整本聖經的歸納,神的旨意可以分成兩種,一種是隱密的旨意,一種是顯明的旨意
隱密的旨意,是神定意要向人隱藏起來的,我們無法知道、也無須知道。
雅4:13-14「嗐!你們有話說:今天明天我們要往某城裡去,在那裡住一年,做買賣得利。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你們的生命是什麼呢?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
箴27:1「不要為明日自誇,因為一日要生何事,你尚且不能知道。」
人當然可以對未來安排各樣的計畫,例如每到歲末年初,許多人照例又要開始新年新計畫,
無論如何計畫,我們都必須將神的主權放在首位,尊重祂可以隨時微調、大改、甚至將計畫完全翻盤,
只有祂才能決定我的未來,不是我自己;未來不是由我決定,是掌握在神的手中

生活中發生的事情,大部分都屬於此類隱密的範圍,
明天會不會發生車禍、下個月會不會生病、要在哪間公司上班、甚麼時候才能升官、將來與誰結婚、有幾個孩子、...,
我們對未知充滿好奇,但它們都是上帝隱密的旨意。
即使你禱告、查聖經、問意見、...,八成也還是不知道,因為神定意要向你隱藏,不要你知道。

隱密的旨意我們不知道,顯明的旨意又顯明在哪兒呢?
整本聖經都是祂顯明的旨意。
申29:29「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
聖經是神所默示的,祂將旨意藉著聖經向人啟示出來,使人可以遵行。
這些律法又可以用兩條誡命整個歸納起來:「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與「愛人如己」(太22:37-40)
能夠愛神愛人的,就是合神心意的人,這樣的人,不論做甚麼決定都能合神的心意

如果你是合神心意的,不論選擇哪份工作,都將戰戰兢兢的盡本分,「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西3:23),無論在哪間公司都合神的心意;
如果你不是合神心意的,不論選擇哪份工作都會偷雞摸狗,做甚麼工作都不合神的心意。
如果你是合神心意的,不論選擇哪個弟兄/姊妹結婚,婚後你都會盡力愛他,維持美滿婚姻,無論娶誰嫁誰都是合神心意的;
如果你不是合神心意的,不論娶的姊妹再美、嫁的弟兄再帥再有錢,婚後你不會疼惜他、不會敬重他,無論娶誰嫁誰都不合神的心意。

別再問未來會如何了,先問問自己是不是個合神心意的人吧。





2019年11月26日

[查經] 弗4:7-11


7. 我們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給各人的恩賜。
8. 所以經上說:他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
9. (既說升上,豈不是先降在地下嗎?
10. 那降下的,就是遠升諸天之上要充滿萬有的。)
11. 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

恩賜

教會中的每一個肢體都從基督領受了恩賜
這些恩賜有大有小,功用也各自不同,但有一點是肯定的:每一個肢體都領受了恩賜,得以發揮各自特別的功用。
我們不一定總是知道這功用是什麼,但我們不知道並不表示這功用就不存在。
身為肢體的一份子,你無法說你沒有得到恩賜;你只是尚未發現領受的恩賜是甚麼。
因此,我們必須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發現我的恩賜。

恩賜是由基督賜下的,祂呼召人建立教會,並分派不同的恩賜在人身上;
我們若想更了解恩賜,就必須先了解「呼召」的意義。

首先,呼召總是由三一神主動的,人是被動接受呼召
人不能召自己;我們不能自己決定在教會中我要作這、我想作那,
發出呼召的是神。
在教會服事中有許多亂象,其原因都是因為人們忘記了呼召人的是基督,而不是自己,
他們只憑著自己的血氣、喜好、或自以為擁有的長處,就胡亂投身於服事工作中,
例如,有人自以為德高望重,又愛得到眾人注目,巴不得鎂光燈都聚焦在自己身上,
於是在沒有神學裝備的情況下就登台講道(更怪的是,教會還真的讓他上去了),
結果,講的道不僅不能造就會眾,反而製造更多混亂;
他自以為在引用經文,結果是在創造新的詮釋,
他自以為在發出嚴正提醒,事實上卻是錯誤的引申出聖經從未有的教訓。
這不是假想案例,而是確有其事,當時我就坐在台下,邊聽邊搖頭;事後也的確接到一些弟兄姊妹的私下質疑。

第二,需要不等於呼召
在華人教會中,這點更容易被混淆,
基督徒往往在聽到需要的當下,就以為那正是神對他發出的呼召;這不是正確的觀念。
鍾馬田解釋道:
「如果需求本身就是呼召,那麼我們每一個人都當回應那需求,每個人都要去做那份事工,這豈不荒謬?」
因此,不要因為看見某個需要,就遽下結論說「我有責任去滿足它」。
也許這樣作並不合乎主的心意,祂可能有別的事要你作,祂也許定意要其他人去作這件事。
當然,我不能否定主的確可能藉此機會在呼召你,
但你需要確定這件重要的事情:主真的直接向你發出呼召了嗎?抑或只是你在呼召你自己?
永遠不要忘記,只有基督能呼召人,祂必直接向我們發出呼召。

第三,教會無權呼召
牧師對你說,「我覺得你很適合XX事工,來投入吧!」這就是對你的呼召嗎?
不,他無權呼召你。
這違反了呼召的原則:只有基督能發出呼召。
任何人或組織呼召你,就是僭越了本分,冒犯了神的權柄。
我們每個人都只是身子的一個肢體,作決定、發出呼召的乃是頭,那是祂的特權,單單祂可以享有。
鍾馬田反對這種作法:
「教會無權去建議或呼召,更無權對人施加壓力或動之以情。教會常常列出需要,陳列在年輕人面前,然後呼籲他們全體獻身。這種過程是最不合乎聖經的。」

總結來說,
主賜下各式恩賜以造就教會,我們必須首先發掘自己的恩賜為何。
有了恩賜就可以投入服事嗎?
不。也許你的時間還沒到,也許還需要進深的裝備,
但在某個預定的時點,主必然親自對你發出呼召,要你投入事工。
在那之前,你必須等待,並把握時間加強自身的能力。
另一方面,教會的責任在於以審慎的態度,對那位自稱被主呼召的人施以仔細的考察,確認他的確能夠造福會眾,
不可怠惰輕忽,以免使肢體反受虧損。


查經問題

  • 教會每一個肢體都從神領受了恩賜,得以發揮各自特別的功用;你的功用是甚麼?
  • 對基督徒來說,呼召是主動態或是被動態?
  • 如果每個人都憑自己意願,想做甚麼就做甚麼,這樣可能有哪些危險?
  • 需要本身就是呼召,對嗎?為何不對?
  • 如果看見需要就下結論說:那就是對我的呼召...這樣做可能產生哪些偏差?
  • 教會邀請你投入某項事工,這就是呼召;對嗎?
  • 如果教會這樣做,可能產生哪些後遺症?
  • 對於呼召,教會的責任是什麼?






2019年11月19日

[查經] 弗4:7-10


7. 我們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給各人的恩賜。
8. 所以經上說:他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
9. (既說升上,豈不是先降在地下嗎?
10. 那降下的,就是遠升諸天之上要充滿萬有的。)

各人

在前面4-6節,最吸引讀者眼球的,必定是「一」───一個身體、一個聖靈、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高達7次之多。
基督徒雖有千千萬萬,但都在這些事情上合一,沒有例外;這許多的「一」正是基督徒合一的基礎。

進入第7節,有一個字沒有被和合本翻出來、可是很重要───「但」,
藉著「但」,使徒開始將論述的重點放在合一的對象──────的身上,「但我們各人...」。
在接連的七個「一」之後,以這個連接詞「但」轉向千千萬萬來自不同背景、國家、文化、家庭的基督徒,
這「一對多」的轉折使我們了解合一的特質:合一不是機械式、而是有機的,具有多樣性;基督徒雖然進入合一,但仍然保有自己的個性
屬靈的合一不是工廠的產線,基督徒不是被造成一模一樣的罐頭產品,
來自各地的基督徒仍保有各自的多樣性和差異性,
台灣的基督徒與來自非洲、日本、中南美的基督徒合一在基督裡,但他們仍保有各自的特質;
基本上他們是合一的,但在許多方面又不一樣
鍾馬田特別強調這點:
「我們必須時時記住這兩個原則。個別性並不會破壞合一,合一也不會消滅個別性。」


經上說

我們必須記住,使徒是個受過嚴格訓練的法利賽人,在他的書信之中,經常可見舊約經文的引用。
第8節就是個好例子,
「所以經上說:他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是引用自詩68:18「你已經升上高天,擄掠仇敵;你在人間,就是在悖逆的人間,受了供獻,叫耶和華神可以與他們同住。」
雖為引用,但你若仔細比較,定可在細微處發現差異;在這差異之處,往往顯現了神學教義的精深。
比較看看,兩處經文有哪些不同呢?

首先,主角不同
在弗4:8裡,升上高天的是基督,
但在詩68:18裡,升上高天的是耶和華。
一處是基督,另一處是耶和華,你如何調和兩處的差異呢?
是保羅引用錯了嗎?是聖靈的默示有誤?或後人在抄寫時寫錯了?
事實上,後人抄寫得沒錯,保羅引用得沒錯,聖靈的默示更不可能出錯,
因為,基督就是耶和華,「三位一體」的教義正在這差異處顯現出來
鍾馬田解釋箇中原因:
「聖靈默示他(按:保羅)以一種特殊的方式描述當地的情況,結果他所寫的也變成了一個極佳的預言,預表將來要發生的事。那是一個有關基督的預言,準確地描述了將要發生在耶穌基督身上的事。」

同樣道理,司提反在他的臨終佈道也是如此:
徒7:38「這人曾在曠野會中和西乃山上,與那對他說話的天使同在,又與我們的祖宗同在,並且領受活潑的聖言傳給我們。」
依著上下文的文脈,司提反此處自然是指著基督而言;
但當初是誰在曠野中與以色列人同在?不正是耶和華嗎?
「三位一體」的教義再一次向讀者顯明出來,
基督與父神同等,同在永恆中,與父享有同等的威嚴與權能

第二個差異,受 vs. 給
詩篇裡,神與人之間以一種動作串聯起來:「受」───「你...受了供獻」。
但在以弗所書裡,則以另一個動作連接:「給」───「他...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
一處受、一處給,你如何調和兩處的差異呢?

基督同時給與受

這兩處經文彷彿是上下兩集的連續劇,
在上集,主耶穌基督戰勝了仇敵───魔鬼、地獄、死亡、罪惡,使敵人潰不成軍,徹底投降,他從敵人擄掠了數不盡的戰利品;
在下集,他乘坐戰車,在夾道民眾的歡呼聲中榮耀凱歸,他向子民們展示豐厚的戰利品,並大方地分賜給喝彩的民眾。

這幅圖畫很美。
我們的主不是個吝嗇的君王,祂擄掠了仇敵,就把祂的恩賜賞給我們;
從始至終,所有的恩賜都是由祂而來的。



查經問題


  • 第7節一開始,有哪一個原文字沒有被和合本翻譯出來?
  • 為什麼要使用"但"這個字?
  • 第8節「所以經上說:他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是引用舊約哪段經文?
  • 比較一下,兩者有哪些差異?
  • 弗4:8裡,是誰升上高天?詩68:18呢?
  • 一個是耶和華、一個是基督,這有甚麼涵義呢?
  • 詩篇裡,神與人以哪種動作連接?
  • 以弗所書裡,神與人以哪種動作連接?
  • 一個受、一個給,這怎麼解釋?
  • 「擄掠了仇敵」是怎樣的畫面?
  • 基督得到了戰利品,他把這些給了誰?





2019年11月6日

[查經] 弗4:4-6(4)


4. 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
5. 一主,一信,一洗,
6. 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

一神

你在看這一段經文的時候,不知道有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在4、5節已經提到了基督、聖靈、教會、信心、受洗等重要元素,如果把第6節刪除好像對基督徒也沒關係,念起來也很順啊」;
這種想法對嗎?
當然直覺會告訴你「母湯」,但是母湯理由是甚麼?
除了「因為聖經是神所默示的,而神不會講廢話,祂的默示一定有用意」之外,還有其他原因嗎?

聖靈的目的是把我們帶到聖子那裡
祂在適當的時機呼召人,感動人,使人歸向聖子,因為祂是奉差遣來榮耀聖子的。
聖子的主要心願是榮耀聖父
約17:4「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
現今尤其需要強調這一點,因為人很容易忘記這一點,
某些教會太過強調基督為中心,以致忽略了聖父
請注意,這不是在否定基督的重要性,基督當然是關鍵,我們一切的福分都在基督裡,
但不要忘記,基督的心願是榮耀父,我們若說自己是基督的門徒,就絕不可忽略這一點。

你有沒有太過強調基督為中心,以致忽略了聖父的時候?
舉例來說,我們都知道禱告是對著神說的,耶穌在主禱文也是如此教導,
但你是否有過這種經驗,禱告中說著說著卻出現「...感謝你為我上十架...為我捨去生命...」
這是你的寫照嗎?

與此非常類似的問題,「救恩的目的是甚麼」?
救恩的目的是把我們帶到主耶穌那裡嗎?
不是,耶穌說他自己是一條路、而不是終點,這條路的終點指向這裡:「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14:6)
救恩的目的不是把我們帶到主耶穌那裡,救恩的目的是將我們「引到神面前」
西1:28「我們傳揚他,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裡完完全全的引到神面前。」

救恩的主要目的是挽回神與我的關係,使我與神和好,使我得以坦然無懼的進到神面前,這是救恩的中心,
其他的好處都是附屬於中心之外的,是次要的。
這一點是具有鑑別力的,它將基督信仰與其它宗教分割開來,鍾馬田精闢的分析道:
「這一點正是基督教別與異端和其他宗教的地方。後二者總是以人為中心,追求人的利益;但是基督徒的信仰和教訓是從神開始,每一件事都是為了引向神───『一神』。」

提到「一神」,
經文說「一神,就是眾人的父...」,這是在說神不只是基督徒的父,也是不信者的父嗎?
從神創造萬物的角度來看,某種程度上可以說神是眾人的父,
此處「神是眾人的父」的對象是限定的,是那些在基督裡的人,並未包括不信者
第一個理由,
從文脈中可以得知,使徒是在講教會,而不是世界,
他寫信的對像是那些同屬於一個「身體」的人,他們是「在基督裡」的人。
第二個理由,
第6節最末「住在眾人之內」就足以徹底解決這個問題,不信者怎能有上帝內住?祂只住在基督徒裡面。
因此,請勿看到「一神,就是眾人的父...」就遽下結論說神也是不信者的父,這是在斷章取義啊。

「神不是所有人的父」是有其他經文作為依據的,例如:
約8:44「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裡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
經文明確指出這群人的父是充滿私慾的、殺人的、不守真理的、說謊的,
───魔鬼───正是不信者的父。

超乎眾人之上

神是至高無上的,祂的地位、能力、榮耀、...無人可比,
祂以至高的權能揀選某些人成為子民,預定整個救贖計畫,使他們在基督裡合一,
弗1:10「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
當你明白這位高過一切的神最大的心意,是把我們這些被罪分隔的人再聯合起來,並聯於元首基督,這對於你的團契生活必然帶來合一,
我們若喜愛這真理,就將極力避免紛爭與不和。

貫乎眾人之中

神貫穿一切,參與一切,
換句話說,神運行在教會生活中,並且保守它。
祂不是完成所有創造之後,就撒手不管,放任世界隨意運行,
而是以祂的權能托住萬有,並以同樣的能力創立教會,持守教會,堅固她,直到末了,
在我們救恩的每一部分裡,都可以看見祂的能力。
腓2:12-13「這樣看來,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裡,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裡,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做成你們得救的工夫。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

住在眾人之內

父神、子、聖靈都住在我們裡面,這是極大的奧秘;
我們沒有人可以完全明白這是如何運行的,但我們確知祂在我們裡面。
約14:23「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
約17:20-21「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


查經問題

  • 在4、5節已經提到了基督、聖靈、教會、信心、受洗,如果把第6節刪除好像對基督徒也沒關係,對嗎?錯在哪裡?
  • 救恩的目的是甚麼?
  • 你有沒有過於重視基督、以至於忽略神的時候?
  • 經文說「一神,就是眾人的父...」,這是在說神不只是基督徒的父,也是不信者的父嗎?
  • 神不是所有人的父,有經文依據嗎?
  • 保羅提到神時,他說了哪三個特質?
  • 「超乎眾人之上」是甚麼意思?
  • 當你明白這位高過一切的神最大的心意,是把我們這些被罪分隔的人再聯合起來,並聯於元首基督,這對於你的團契生活有甚麼影響?
  • 「貫乎眾人之中」是甚麼意思?
  • 「住在眾人之內」是甚麼意思?





2019年10月22日

聰明的童女怎麼這麼自私? 再看十童女的比喻



太25:1-13
1. 那時,天國好比十個童女拿著燈出去迎接新郎。
2. 其中有五個是愚拙的,五個是聰明的。
3. 愚拙的拿著燈,卻不預備油;
4. 聰明的拿著燈,又預備油在器皿裡。
5. 新郎遲延的時候,他們都打盹,睡著了。
6. 半夜有人喊著說:新郎來了,你們出來迎接他!
7. 那些童女就都起來收拾燈。
8. 愚拙的對聰明的說:請分點油給我們,因為我們的燈要滅了。
9. 聰明的回答說:恐怕不夠你我用的;不如你們自己到賣油的那裡去買吧。
10. 他們去買的時候,新郎到了。那預備好了的,同他進去坐席,門就關了。
11. 其餘的童女隨後也來了,說:主啊,主啊,給我們開門!
12. 他卻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認識你們。
13. 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

對基督徒來說,十童女的比喻早就是耳熟能詳了,不過你曾經看出下面這些有趣的地方嗎?

一、大家都睡著了
十個童女之中,有聰明的、也有愚拙的,聰明的童女事先預備了燈油,愚拙的沒有預備。
不過有一點是相同的:不分聰明或愚拙,他們都睡著了;因為那時已經是半夜了。
值得注意的是,
沒有哪一個童女受到處罰是因為他們睡著了,也沒有哪一個童女受到稱許是因為他們沒睡著

基督教信仰接受人有極限,有肉體、能力的限制,有許多事情即使想做也做不到,
例如,上帝知道你對於罪根本沒有抵抗能力,也沒有辦法單憑著自己從罪的綑綁中脫離,
更可憐的是,你當初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有罪;
所以祂全都替你做了,並且把成果歸給你,使你可以白白的享受。
你無須以每天破曉禱告、徹夜禱告、通宵讀經來博取祂的歡心(雖然那對你的靈命也許有幫助),
你如果做得到,那很好;做不到,也無須懊惱,上帝不會因此處罰你。

不要把十童女裡的打盹,與不警醒、罪惡畫上等號,
你該睡覺的時候睡覺哪裡不對了?

二、為你自己的信仰負責
五個童女有預備燈油,其餘五個沒有,
等到新郎來了,沒有預備的童女求那些有預備的童女分一些燈油,但他們不願意分。

那些有預備的童女怎麼這麼自私?!
聖經不是要我們相互幫助嗎?主日學不是從小就教孩子要分享嗎?
為什麼這些童女這麼無情、這麼冷酷,但聖經反而稱讚他們聰明?

這告訴我們一件事:信仰不能分享,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信仰負責
你信耶穌得救,那很好,可是你無法把你的救恩分一些給你不信的子女。
基督教不搞甚麼功德迴向那一套,好似你多念一點聖經、多做一些善事,得到的恩典會越積越多,可以救另一個人,
那是台灣民間信仰、與以前的天主教觀念。
基督教的救恩是很個人的事情,你得救只與三一神有關,跟別人無關,
是三一神救你,不是別人把救恩迴向給你使你得救。

如果你真的很想救人怎麼辦?該怎麼做?
聰明的童女已經說出答案了:「你們自己到賣油的那裡去買吧」。
請他自己去耶穌那兒,
只有耶穌才有油,你沒有;你的身分是個報信人,告訴別人哪裡才能找到油


我認同每個比喻只能有一個涵義,不能多做引申,這是釋經的守則之一;
以十童女的比喻來說,主題就是「警醒」。
不過,如果引申出來的枝葉也能符合全本聖經的概念,倒也不失為一個無傷大雅的有趣應用。
上面兩點就是引申出來的,雖然不是十童女的主要涵義,但在符合全本聖經的前提之下,為這個比喻提供了另一種新的視界。





2019年10月18日

[查經] 弗4:4-6(3)



4. 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
5. 一主,一信,一洗,
6. 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


一洗


使徒藉由這一段經文闡釋基督徒合一的基礎,在介紹了基督、信心之後,如今我們來到了受洗。

如同基督、信心一般,受洗是基督徒合一的基礎,
但講到受洗,你腦海中浮現的是甚麼呢?
是浸水禮嗎?或是點水禮呢?
如果你想到的是受洗的「儀式」,你大概仍未把握住使徒此處的教導。

每個基督徒都有經過受洗的儀式嗎?你真的確定嗎?

有些人是在病床上信主的,身體狀況已不容許進行任何儀式,難道他就不算是基督徒?
有些人是在押赴刑場前信主的,槍決在即、根本無法進行洗禮,你確定他的靈魂一定不得救?
別的不說,當初與耶穌同在十字架上的強盜受洗了嗎?
當然沒有。
但他的靈魂得救了嗎?
除非耶穌打誑語,否則強盜必然得救;「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23:43)

由此可以知道,洗禮的儀式不是得救的必要條件


那麼,「一洗」指的是只有一種洗禮儀式嗎?


我在《關於受洗:點水禮或浸禮? 換教會要重新受洗?》一文中曾經論證過,無論是浸水禮或點水禮,哪種洗禮方式根本無關緊要:

「聖經對於使用浸禮、或點水禮並沒有明確的規定。」有些經文支持浸禮,有些支持點水禮,但也有的經文是浸禮、點水禮都解釋得通。......這正顯示出聖靈對於洗禮方式的看法,最起碼,祂並沒有說只有浸禮、或只有點水禮才行,祂容許了模糊的空間,是在向我們顯示這不是單一解,不是一個非要怎麼做才可以、其他都不行的議題。」

如果洗禮儀式不是只有一種,那「一洗」到底是甚麼意思?


身為基督徒,你必須要知道,

雖然從人的角度、從地上的角度看,基督徒是由另一位基督徒為他施洗的,
從天上的角度來說,為基督徒施洗的只有一位:聖靈
林前12:13「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
聖靈為我們施洗,使選民都歸於基督
加3:27「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由同一個聖靈施洗,使人同歸於基督之名,這才是「一洗」的精義
也因為如此,「一洗」是基督徒合一的基礎,
因為無論你是浸禮也好、點水禮也罷,甚至因為特殊原因根本沒受洗,
但每個基督徒都是由聖靈施洗、並且歸於基督名下,絕沒有任何例外。
除此之外,再沒有第二種方式了。

鍾馬田更進一步闡釋受洗的意義,

首先,受洗是歸入基督的名下


西1:13「他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裡;」
我們從前是屬世界的,在黑暗的權勢之下;但我們成了基督徒以後,就脫離世界的範疇,進入基督的國度,這就是洗禮的意義;
洗禮代表你我這些基督徒不再屬乎世界和它的領域,以及它感興趣的事,
如今我們已經遷入基督的國度,是屬基督的人了。


林前1:13「基督是分開的嗎?保羅為你們釘了十字架嗎?你們是奉保羅的名受了洗嗎?」
他們不是奉保羅或亞波羅或磯法的名受洗;他們每一個人都是奉主的名受洗。
沒錯,為你我施洗的也許是不同的人,但要切記,這絕不可成為分裂的口實,
使徒告誡教會:誰為你施洗不重要,你奉誰的名受洗才重要


徒2:38「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
祂是惟一的名,奉祂名所施的洗也只有一個。
可悲的是,常常在教會中,最重要的事被遺忘了,人們反而為洗禮的儀式和方法辯論、爭吵不休,以致引起紛爭。
切記,三一神看重的是罪人受洗的心志,但魔鬼卻引誘我們辯駁受洗的方式

第二,受洗是與基督聯合



林前15:21-22「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
正如我們從前「在亞當裡」,現今我們是「在基督裡」;
如今你與基督聯合,正如從前你與亞當聯合一樣。


加2:20「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發生在基督身上的每一件事也發生在我們身上,
祂被釘十字架,我們也與祂同釘十字架,基督死時,我們也死了,我們與祂同死,同埋葬;我們與祂聯合。


羅6:9「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
我們對罪的領域是死的,對罪的整個權柄死了,對「世界」死了,
從前我是在亞當裡的人,然而我既與基督同死,就脫離了那個身分,我不再屬於亞當的族類,而是屬於從主耶穌基督開始的這個新族類,
祂成為我的主,我與祂聯合在一起。

只有一個名,一個主,一個生命,就是神兒子的生命,

祂救贖我們,又升到天上,我們得與祂聯合,祂的生命就是我們的生命,
這就是「一洗」。


查經問題


  • 「一洗」是指洗禮的方式嗎?
  • 「一洗」的意義是甚麼?
  • 西1:13「他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裡;」這段經文與受洗有甚麼關係?
  • 林前1:13「基督是分開的嗎?保羅為你們釘了十字架嗎?你們是奉保羅的名受了洗嗎?」這段經文與受洗有甚麼關係?
  • 徒2:38「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經文的意思是甚麼?
  • 當你知道你已歸入耶穌基督的名下,這對你有甚麼意義?
  • 林前15:21-22「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經文的意思是甚麼?
  • 加2:20「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經文的意思是甚麼?
  • 羅6:9「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經文的意思是甚麼?
  • 當你知道你與基督聯合,這對你有甚麼意義?




2019年9月23日

這是COC?我以為是改革宗呢!


在武俠世界中,某些起手式一擺出來、或獨門武器一亮出來,內行的一望便知你的山門為何、師承是誰,你連自介都省了;
原因無它,因為這起手式或獨門武器就是宗派的ID。
好比你使出一招「日字衝拳」,內行的一眼就知道你是詠春派的。

基督教信仰亦是如此。
自1517年馬丁路德改教以來,至今已逾五百年,這段時間裡各宗派林立早已是不爭的事實,
每個宗派對聖經經文的釋經、以及根基於釋經結論而建立的神學框架各自不同,
引導出獨特的思想傳統、甚至是律例規條。
內行的藉由幾個關鍵問題即能察知你的神學框架,明白你屬於哪一個宗派。

人們常以為宗派之所以到處林立,
是因為儀禮(如主日的程序、洗禮的方式、聖餐的頻率、...)或傳統(如是否可與不信主的外邦人通婚、祭拜過的食物是否可吃、十一奉獻的對象、特別奉獻的必要性、...)不一致,
但事實上,儀禮或傳統只是外在的、表面的原因,它們都是釋經的延續,
你對經文如何解釋,影響你如何訂立規範、以及你的基督徒生活展現何種具體行為。
因此,真正導致宗派林立的核心因素之一是每個宗派在各自的神學框架下,對於經文解釋產生了差異,
每個宗派都說自己有經文依據,但表現出來的又各自不同,原因即在此。

在聖靈的默示之下,聖經對基要的、涉及靈魂得救的訊息有清楚而直接的規範性(regulative)經文作為教導,
而且往往不只一處、甚至是反覆出現在不同書卷與章節,使人得以清楚的接受資訊,
例如人有原罪、基督背負罪人的罪上十架、罪人唯獨藉著基督得救、因信稱義等。
但除此之外,許多生活層面的事情、或與靈魂得救無關的事情,聖經卻沒有明確的教導,
在這種情形下,大部分宗派從其他原則進行引申與推論。
對改革宗來說,《西敏信仰告白》(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第一章第六點即明言:
「上帝的整個意旨...或已明記於聖經,或可用良好和必然的推論(by good and necessary consequence)由聖經而推定...」(可同參海德堡信條與比利時信經),
在那個信仰框架下,改革宗神學本著「良好和必然的推論」,從聖經中得出各種引申,建立起改革宗信仰規範。
這些規範不是從聖經直接得出的律法,而是從聖經間接引申出的勸戒,by good and necessary consequence.
但西敏信仰告白也同樣明言,任何對聖經的引申都可能有誤,不可視為絕對權威。
畢竟引申的就只是引申的,引申自聖經的就不是聖經直言的,兩者的權威性當然有高低之別。

舉個例子,
「基督徒不可與不信主的外邦人結婚」有聖經的規範性經文作為直接支持嗎?
沒有。
它是引申出來的,是改革宗本著「良好和必然的推論(by good and necessary consequence)」從聖經引申得出的,
改革宗信徒在如此的信仰框架下,持守不與外邦人通婚的律例。
但這不是聖經通則,不是大公教會必然遵守的,
例如信義宗在路德神學的框架下,得出了完全不同的結論:
「就像我可以跟一個異教徒、猶太人、突厥人、異端人士共同吃喝、夜宿、行路、騎馬、買他的東西、跟他說話、與他交易,我也可以跟他結婚,並與他共同持續這段婚姻」( “The Estate of Marriage”, 1522)
對雙方信徒來說,相互尊重是必須的,
改革宗信徒不能批評信義宗信徒邪放蕩,信義宗信徒也不能批評改革宗信徒食古不化,
因為聖經並未明言律定與外邦人通婚的對錯問題,改革宗的規範是引申自聖經的,信義宗的規範也是引申自聖經的,雙方立場相同;
既然如此,雙方都不能將自己的規範套在別人的頭上。

「慢著,」你也許會反問,「林後6:14不是有說不可同負一軛嗎?那段經文就是要求基督徒不可與外邦人同婚啊!」
我確定一件事,你沒看上下文。
上下文有限定在婚姻的範疇嗎?如果經文沒如此說,你為什麼能這麼應用?
根據哥林多後書的寫作意旨,以及上下文來看,
保羅「是在討論兩大類事物的對偶。『不信的』、『不義』(原文為「違背律法」或「無律法」)、『黑暗』、『比列』、『不信主的』、『偶像』被歸為一大類。......在此,保羅並不是在討論基督徒的結婚對象,而是要求哥林多基督徒分別為聖,遠離哥林多城的罪惡、邪淫、偶像。」(參曾劭愷博士「再論中華福音神學院郭怡君老師調職人事案:神學反思五問」
因此,經文的矛頭直指偶像崇拜,要求信徒必須分別為聖,遠離黑暗;它並沒有明言基督徒不可與外邦人通婚
事實上,改革宗神學的確是根據林後6:14、以及其他類似經文,本著「良好和必然的推論」引申出「基督徒不可與外邦人通婚」的規範,
但必須要謹記的是,那些都是推論而出的,是在改革宗神學框架下的產物,不是經文直言;
信義宗就沒有得出這項推論
因此,若某個基督徒說他不贊成與外邦人通婚,內行的就能判斷此人大概屬於改革宗教派,不會是信義宗的。

但十九世紀時,有一群人走出另外一條路。

坎伯爾父子(Thomas Campbell, 1763-1854; Alexander Campbell, 1786-1866)因為討厭嚴格的加爾文主義,因此於1827年退出浸信會,1830年成立基督會(Churches of Christ, COC)。
1893年他們發表了基督徒原則宣言(Disciples’ Statement of Principles)可算為COC宗派的信條,
在該宣言中,明確訂立了「聖經所講的,我們也講;聖經所緘默的,我們也緘默」的重要原則
時至今日,COC宗派的各個分支教會,不論是ICOC、台灣的TCOC、香港的HKCOC、...,全都服膺於這個神學框架之下。
因為高舉「聖經所講的,我們也講;聖經所緘默的,我們也緘默」,因此COC宗派極力反對各種信條、信經、要理問答,因為那些牴觸了COC宗派的神學框架;
信條、信經、要理問答全是從經文引申推論出來的,不是經文直言的;既然如此,COC宗派認為應當緘默,不可隨意推論引申。
COC宗派甚至堅持基督的教會本來只有一個,就是因為信條、信經的出現,破壞了教會的合一與和諧,使得教會分裂成各個宗派,
他們以復原唯一教會為己任,認為自己才是唯一的教會。
由此可以知道,「聖經所講的,我們也講;聖經所緘默的,我們也緘默」的原則在COC宗派占有多麼重要的地位。

如果從COC宗派的釋經原則來看,林後6:14不得引申出「基督徒不可與外邦人通婚」的規範,
如前所述,林後6:14指責的是偶像崇拜,要求信徒必須分別為聖,遠離黑暗;並沒有要求基督徒不可與外邦人通婚;
不僅林後6:14,其他類似的經文也一樣,都無法直接得到「基督徒不可與外邦人通婚」的結論,因為聖經在此緘默了。
既然如此,COC宗派自然也必須隨之緘默,不可主張「基督徒不可與外邦人通婚」。
只有在改革宗的神學框架下,才能從經文引申得出那個推論。

但現今的COC宗派的確是不同意與外邦人結婚的(請留意,此處指的是信主的基督徒與外邦人通婚,而非外邦人婚後信主)。
別說結婚了,甚至連與外邦人發展戀愛關係都不行(當然,這類禁止並非白紙黑字,而是來自於牧師、全職工在講台與課程的教導,也來自於小組長、甚至平信徒的私下口頭勸戒,那種禁止的氛圍是全面而無死角的),
你發現哪裡出現矛盾了嗎?

COC宗派不是高舉「聖經所緘默的,我們也緘默」?
聖經何處以規範性經文直接禁止與外邦人通婚?
既然聖經在此處緘默,為何COC宗派不隨之緘默,反而高聲反對?這不是自我打臉嗎?
COC宗派在此建立了一個從經文引申而出的規範,這規範的性質與他們一向反對的信條信經有甚麼差異?
COC宗派反對信條,為何自己卻又建立信條?
你不說這是COC,我還以為自己來到改革宗教會哩!

在洗禮的方式上也是如此,
COC聲稱”baptizo”只能解釋為「浸入」、不能解釋為「清洗」,這的確符合COC的神學框架(但事實上有明顯錯誤,請參「關於受洗:點水禮或浸禮? 換教會要重新受洗?」);
但在婚姻議題上,COC卻無視其神學框架,改採引申推論的釋經方式;
凡此種種都可以看出COC釋經原則的紊亂。

除了婚姻、洗禮議題之外,事實上仍有許多例子都可以看出COC宗派並非持守「聖經所緘默的,我們也緘默」,而是選擇性混用不同的釋經方式;
他們從經文中大量引申(這是COC宗派原本高聲反對的),推論得出許多規範與應用
例如在親子管教上,
他們引用「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3:17)要求父母要向孩子具體的表達愛,
但那段經文是聖父對耶穌的宣告,為甚麼可以跨界類比在人類父母身上?
更別提那段經文本意不是在表達愛意,而是在宣告「耶穌就是基督」身分的確立。
他們引用「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太5:37)要求父母在孩子面前建立權柄,
但那段經文是耶穌對著門徒說的,為甚麼可以跨界類比到人類父母對子女?
更何況那段經文與建立權柄無關,從上下文來看,是耶穌糾正當時錯誤的發誓觀念。
他們引用「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來12:11)要求父母必須管教孩子,
但那段經文指的是上帝對人的管教,為何可以跨界類比到人類父母對於孩子的管教?
如果孩子被父母管教就能得到「平安的果子,就是義」,那還需要耶穌嗎?
他們引用「孩子漸漸長大,強健起來,充滿智慧,又有神的恩在他身上」(路2:40)要求父母注重孩子的靈性,
但那段經文是在形容耶穌,為甚麼可以跨界類比到人類孩子?
神給耶穌的恩難道等於神給孩子、或人類父母給孩子的恩?

請注意,我提出的是一種矛盾現象:
「在COC宗派的神學框架下,不可對聖經進行引申推論,因為那與COC在《基督徒原則宣言》確立的"信條":『聖經所講的,我們也講;聖經所緘默的,我們也緘默』相牴觸。」
那些引申在其他宗派的神學框架下,是有可能成立的

不單如此,在某次講道時,牧者在台上再次重申「聖經所緘默的,我們也緘默」(15'51")
接下來從徒15:38-41「但保羅因為馬可從前在旁非利亞離開他們,不和他們同去做工,就以為不可帶他去。於是二人起了爭論,甚至彼此分開。巴拿巴帶著馬可,坐船往居比路去;保羅揀選了西拉,也出去,蒙弟兄們把他交於主的恩中。他就走遍敘利亞、基利家,堅固眾教會」中,
引申推論出安提阿教會內部沒有選邊站、沒有把衝突擴大、沒有口不擇言酸言酸語(28'00"起)
但事實上,聖經對於安提阿教會在保羅-巴拿巴衝突一事中扮演了何種角色、會眾有哪些反應、內部是否有任何討論或衝突、...等,完全沒有任何記載,上述「安提阿教會內部沒有選邊站、沒有把衝突擴大、沒有口不擇言酸言酸語」純粹是推論出來的
根據COC宗派的神學框架,聖經沒有記載的,不就應該保持緘默嗎?可以做出這樣的引申推論嗎?
前一刻要求會眾不可隨意引申推論,下一刻又親身示範何謂引申推論,這是前後一致的釋經態度嗎?
會眾在這樣的矛盾示範下,他們又會得到甚麼樣的釋經觀念?
同一段經文,每個人都可以隨自己的喜好作出不同解釋,他們對於釋經會有何種程度的尊重?

本著「良好和必然的推論」,我在改革宗的神學框架下同意那些引申與推論有其合理性,
但這不是COC的講台嗎?怎麼又混搭改革宗?
前面才高舉「聖經緘默我們也緘默」,後面又自我打臉隨意引申,這顯示出講台的釋經原則並沒有一致的方向,而是視喜好、視需要隨意混搭

我出身COC,卻在改革宗神學裡得到成長的養分,
我明白COC宗派的神學與釋經觀念有其執拗不通、自相矛盾之處,這對於COC的弟兄姊妹無法帶來幫助,反而令其感到疑惑。
他們也許沒察覺,或無法明確指出矛盾在哪裡,但肯定會在耳濡目染之下學習與模倣,
某些經文不引申、某些經文又隨意引申,結果你對經文的解釋與我完全相反,到底誰對誰錯?這種矛盾對於會眾的靈性成長絕沒有好處。
希望教會高層能正視這些問題,從根本之處重新檢視自身的神學系統到底為何。

論到我自己,我支持改革宗神學教義,認同加爾文五要點,
憑著我自己薄弱的信仰考察,到目前為止,我確信改革宗思想中有基督徒成長的必要養分,
而這些養分在執拗不通、前後矛盾的COC神學框架下無法提供。
我樂見教會轉向、擁抱改革宗思想,不過這不是我能決定的,而是教會領導的權責;
若真轉向,我期盼領導高層能打出明確的旗號,在講台、課程與信仰告白中做出更明確的宣示,
而不是在現今的矛盾狀態中繼續打轉、盲目漂移,
這對會眾的靈性不是好事。




2019年9月4日

高舉愛與合一的保羅,竟然在眾目睽睽下使彼得難堪?


從人的角度看,保羅事實上是耶穌的關門弟子,是眾師兄弟中最晚進入師門的一位,
他是最後一個具有「使徒」身分的基督徒,此後即成絕響。

同樣從人的角度看,一開始,保羅的使徒身分事實上是有點小尷尬的,
其他的使徒,如彼得、約翰、雅各等,都親身跟隨過耶穌,觀察他的行為、聆聽他的教訓,並且見證他於客西馬尼園遭到逮捕、十架上的痛苦死亡、以及空墳墓───他的復活與升天。
唯獨保羅甚麼也沒有。
更麻煩的是,當保羅仍喚作掃羅的時期,他戮力於迫害基督徒,包括殉道的司提反(徒7:58、60),
那時他以身為大祭司的鷹犬為榮,四處搜捕基督徒,把他們關在監牢裡,甚至凌虐他們,為公會掃除異己(參徒8:3,9:1-2)
我們可以合理的推測,當時的基督徒對於掃羅一定是又懼又怒。

但自從大馬色路上的神奇經歷之後,這位以迫害基督為己任的掃羅竟然成為了基督徒,
更由於他親眼見到耶穌,於是位列於使徒之中。
這太令人難以相信了,換作你是當時長期遭受掃羅搜捕的基督徒,會不會認為這根本是教會版的無間道?難道不會懷疑掃羅是派來臥底的?
成為基督徒還沒完,他還自稱見過耶穌、聲稱自己不是普通身份的基督徒、而是使徒,你會不會打從心裡冒出黑人問號?
一定的嘛,這是人之常情啊!
這時候,第一個對他遞出橄欖枝、伸出友誼之手的,是耶穌的大弟子彼得,
他接納保羅,相信他在大馬色路上的神奇經歷,並且接他一起住了十五天(加1:18),這段同住的日子象徵完完全全的接納,這對於其他人來說有著宣告性的含義。
不單如此,彼得還派任他為外邦人的使徒(加2:8-9),賦與他重要的地位與權柄。
當然,我確信這是聖靈的工作,否則保羅根本不可能成為基督徒、彼得也不可能接納他,
不過由此也可以看出彼得的寬大胸懷,他友善與無私的接納對保羅事工的開展是一股重要的助力。
畢竟,連耶穌門下的大弟子都接納了,其他人還能嘴什麼呢?

我從中看到了合一的精神。
合一不是機械式的齊一、劃一,也不是要求每個基督徒的外表一致、行動一致,
那是機器人的生產線,而非教會裡的合一。
真正的合一是有機的、富有生命力的,每個基督徒仍然保有各自的獨特性,
他們的種族與文化各自不同,興趣與嗜好也不一樣。
合一不是要把所有基督徒都塑造成同一種樣子、同一種個性
你不能夠說只有開朗外向積極進取的才是基督徒,而那些內向沉默容易憂鬱的就不算基督徒,
也不能夠說只有某一種洗禮才有效,其他的都不算;或某一種得救經歷才是真的,其他都是假的。
你外向聒噪,要尊重那些內向安靜的;你每周領聖餐,不可鄙視那些每月、每年才領一次的;你主日記筆記,不可批評那些沒寫筆記的;你唱詩歌時雙手高舉、隨韻律擺動,不可否定那些不喜誇張肢體動作、只想安靜思索歌詞含意的。
因為預定他們、揀選他們、為他們上十架、感動他們、使他們知罪、賜豐盛基業給他們的,與你的是同一位,
這就是合一的基礎,每位選民都在基督裡合一
這也是保羅在以弗所書第四章闡釋的真正的合一:
弗4:1-6「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

要求教會保守合一,這是保羅書信常見的主題之一;除了合一,他也要求教會必須有愛、包容、忍讓等。
但在安提阿教會卻發生了一件事情,讓全世界都驚呆了。

安提阿是一個以外邦人為主的教會,
有一次,彼得去探訪他們,與他們一起同桌吃飯;在當時與某個人同桌吃飯,是一種展現接納與認同的行動。
沒多久,有另一批來自以色列的基督徒也到安提阿教會拜訪,
這些人從小就受割禮,並且深深受到猶太教文化的影響,後來雖來成為基督徒,但並未完全根除過往的猶太思想,仍以割禮、禮儀作為得蒙救贖的必要記號。
所以他們來到安提阿教會,鼓吹必須受割禮,以及遵守其他猶太禮儀、節期的重要性。
這完全與保羅的教導相違背,他對此氣憤異常,你可以在加拉太書多次看到「應當被咒詛」、「討人的喜歡」、「出於人的意思」、「假弟兄」、「恨不得那攪亂你們的人把自己割絕了」等咒罵。
他斬釘截鐵地說,那些人所傳的不是真福音,若跟從他們,就是離開了基督的恩召。

在這些人尚未到安提阿教會之前,彼得與大家一同坐席吃飯,但自從這些人抵達安提阿之後,彼得「因怕奉割禮的人,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
保羅氣炸了!
當著眾人的面,他公開指責彼得「裝假」,並且以近乎責罵的口吻,重新闡釋了福音的真正意義。
氣氛瞬間凍結,這一幕充滿各種尷尬,對吧。

從人的角度看,保羅真是太超過了,
彼得是耶穌的大弟子,論資歷、名望,你保羅算老幾?
沒錯,保羅是建立了不少外地教會,但當時仍以耶路撒冷教會的地位最崇高,彼得又是耶路撒冷教會的最高領導之一,你保羅竟敢當面衝撞領導高層?
你保羅也不想想,當初你轉入基督教,又自稱使徒,誰是第一個承認、接納你的?
如果彼得沒接納你,你之後的事工哪裡會這麼順利?誰會買你的帳、聽你的號令?
退一萬步來說,就算彼得真的有錯,你保羅不能私下提醒嗎?你非要當著眾人的面羞辱他嗎?
你整天寫信勸勉別人要包容、要忍讓、要合一,結果你今天搞這齣給人難堪的戲碼,你滿嘴的包容忍讓合一在哪裡?

但從聖經的角度看,我卻看到了不同的涵義。

首先,保羅在安提阿教會指責彼得,正是因為他持守合一
前面已談過,合一的基礎是因為基督,也唯獨基督。
不論性別、民族、文化,也不論家庭、個性、事業,每個人都在基督裡被揀選,這是他們擁有合一的原因
因為基督,非洲的基督徒與中國的基督徒可以合一,貧窮困苦的基督徒與生活富裕的基督徒也能夠合一,沒有區別。
如果合一的基礎遭到破壞,合一必定蕩然無存
以安提阿教會來說,高喊著要進行割禮、守猶太禮儀與節期的人,就是合一基礎的破壞者,
他們說大家信基督很好,只是還不夠,必須要有割禮與守節期才能真正成為基督徒;
他們說稱義是因著信、也因行律法;他們試圖在基督以外摻加雜質,使福音不再純正。
如果他們得逞,合一就喪失了;保羅痛痛地指責彼得裝假,正是因為重視合一的緣故。

第二,真理至上
在保羅眼中,福音的純正是容不下任何一丁點雜質的,他不允許任何人破壞它、稀釋它、扭曲它。
沒有任何事物的重要性可以凌駕於真理之上,面子、人情世故都不行。
為了捍衛真理,保羅不在乎場面是否因此尷尬,也無懼可能被人指指點點;他不怕與任何人辯論,也勇於指責任何人的錯誤,即便那人位高權重、甚至有恩於他,例如彼得。
只要他確信自己站在真理的同一方,他就毫無所懼
可嘆的是,今日的我們卻常常與保羅示範的相反,
我們怕得罪人,怕以後見面不好看,怕被人冠上「難相處」的標籤,
即便對方扭曲了真理,卻仍選擇隱忍不說,還安慰自己這才是包容、忍讓、合一;
這段經文一針見血地指出我們的錯誤來:
加1:10「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嗎?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

第三,這才是真正的愛
若你的弟兄臉上有髒汙,你會不會告訴他?
若你的弟兄快要被火車撞上,你會不會拉住他?
當然會,因為你關心他,你愛他。
同理,若你的弟兄有了錯誤的福音觀念,你為何不指正他?
要知道,臉上有髒汙頂多不好看,被火車撞上最嚴重是送醫不治,但福音觀念的錯誤卻可能導致他的靈魂不得救啊!哪一個重要呢?
正如我在這篇文章中說過的:
你若真的愛你的弟兄,你怎麼忍心看他繼續在混亂、錯誤中打轉?
你若真的愛你的弟兄,你怎麼能將真理這個好寶貝揣在自己懷裡,不與他分享?
因為你愛他,你就會為了他好,即使撕破臉也要告訴他真理是甚麼。

如果你還能看到這裡,我確信你應當知道保羅斥責彼得的故事,
只是,你是否看出那段故事傳達出的深刻教訓?
我自己被這故事影響許多。
有些人覺得我喜歡批評這批評那,常對講台品質開炮,愛在公開媒體大放厥詞,
甚至認為我是酸民、是異議份子,製造內部分裂,貼我黑標籤。
只能苦笑吧。我也認了。
我不敢心存與保羅比肩的妄想,但他這句話總是支持著我:
「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嗎?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

我會繼續下去。




2019年8月27日

耶穌為"世上所有人"的罪上十字架?




我在大學念的是電機,但卻始終對電路板、電子元件提不起興趣,
真正吸引我的是歷史。
我喜歡聽一個又一個歷史故事,也著迷於許多歷史人物,尤其是壯烈犧牲的;
例如中國近代史的趙登禹、佟麟閣、張自忠、柴意新等人。
他們有一個共通的特點:都是悲劇英雄,都將生命奉獻給大義、大我;
明知不可為,就算拚了性命也無法改變結果,但為了大義、大我,即使生命臨末時仍然視死如歸。
於是在最後一刻,趙登禹、佟麟閣與優勢的日軍血戰於宛平城,趙登禹在撤退途中遭遇日軍突襲,當場陣亡,佟麟閣突圍時遭機槍擊中數彈,流血過多而死;張自忠率部在南瓜店與數倍之敵拚命搏殺,身中七彈殉國;柴意新在常德城中肉搏奮戰至最後一刻,忠軀留有四個彈孔。

可以這樣說,為了大義、大我而犧牲生命是悲劇英雄不可或缺的條件,
如果他們為了雞毛蒜皮的小事、或只某一個人而死,哪裡算得上甚麼悲劇英雄?
但他們為了整個民族、國家而奮鬥,犧牲性命,他們眼中沒有自己、沒有少數人的利益,而是成千上萬人的福祉。
如果為了自己,他們隨時可以逃跑求生,但為了國家,他們奮戰至死,這使得他們的死的份量極重無比,甚至重於泰山。

那麼耶穌的死呢?

他的死自然是極重無比、重於泰山,當然也是為了許許多多的人而死在十架上。
不過,他是為了世上所有人而死嗎?
在聖餐分享時,經常聽到見證的弟兄姊妹如此說道:「...聖餐是紀念耶穌為每一個人的罪死在十架上...」,
這種看法正確嗎?
你也許會這樣說,「如果說耶穌為世上所有人而死,這很偉大啊,而且又能展現他的憐憫與慈愛,哪裡不對?」

我知道這說法的本意是好的,但本意好,不代表結論必然是正確的。
以「耶穌為世上所有人而死」來說,你知道從那句話推導出的結論將超乎你原本的預期、朝著完全崩壞的方向奔馳嗎?
我將分成幾個面向討論,
但在討論之前,有些共識必須先達成,否則你我無法討論下去,
這些共識都來自於聖經,都有經文的支持,但為了篇幅簡潔就不一一列舉了。

第一是關於聖父,
祂是三一神的第一位,具有至高的主權;祂的旨意必要實現,祂的計畫是永恆的、不變的。
祂從罪人之中揀選了一批選民,將救恩賜給他們,並任憑其餘的罪人繼續其罪孽生命,直到死亡。
祂預定萬事萬物,以永不失敗的護理使它們井然有序;祂是永遠的「第一因」。

第二是關於聖子,
祂是父的獨生子,為了實行父的救恩計畫而降世為人,死在十架上,三日後復活,罪人唯獨藉著祂的十架之工得以稱義。
祂是三一神的第二位,與父的關係和諧而緊密;遵行父的旨意,與父「原為一」。

第三是關於聖靈,
祂是三一神的第三位,遵照聖父的預定,將聖子在十架上完成的救恩應用在罪人身上,將得救所需的信心賜給罪人。
藉著聖靈的工作,罪人的石心被替換成肉心,得以從屬靈的死亡中復活重生。

以上的共識你都認同嗎?
如果認同,下面的討論才能夠繼續。


一、耶穌的使命
祂本來是神,降世為人的目的是甚麼?
「拯救罪人」,你說得當然沒錯,問題是,祂是要拯救世上所有的罪人嗎?
請看看祂降生那一天,天使是如何宣告耶穌的使命:
太1:21「他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
天使是說「所有百姓」嗎?非也,祂是說「自己的百姓」,
這段話已經明確宣告聖子拯救的對象僅限於世上部分人,而非所有人

在五餅二魚的神蹟之後,有一次祂對門徒提到事奉的對象:
約6:37「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
約6:39「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
約6:44「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到我這裡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父把世上所有人都賜給耶穌嗎?當然不是。(參共識一)
如果聖父沒有把世上所有人都賜給耶穌,耶穌又怎麼能為世上所有人上十架呢?
再者,世上所有人都相信耶穌嗎?穆罕默德、釋迦牟尼、張三丰、達摩,甚至是星雲大師、慈濟的證嚴法師都相信、親近耶穌了嗎?
當然不。他們根本不相信,不願意親近耶穌。根據約6:44,這表示聖父根本沒有吸引他們,沒有把他們賜給耶穌,不是嗎?
更何況,聖經明明提到一個不得救的「滅亡之子」,
如果耶穌真的為他上十架,他為什麼會滅亡?你怎麼解釋?

在祂離世前那段長長的禱告中,祂掛心的仍是那群屬祂的人,而非世上所有人,祂甚至這麼說:
約17:9「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
為什麼不為世上所有人祈求?自然是因為他們本來就不是屬基督的啊!屬基督的,基督為他們上十架、為他們祈求;不屬基督的,自然不配享有這福份。這有甚麼難明白的嗎?


以上的經文應該夠明顯了,
耶穌事奉的對象僅限於部分的罪人,那些是聖父在創世以先揀選的人,而非世上所有人。祂當然不是為世上所有人上十架,
祂的寶血、與十架之功只賜給聖父在創世以先揀選的人,那些人叫做「選民」


二、聖子與聖父唱反調?
根據共識一,我們已經認同聖父「從罪人之中揀選了一批選民,將救恩賜給他們,並任憑其餘的罪人繼續其罪孽生命,直到死亡」,祂本來就沒有預定要救所有人。
如果每個人都選,那還叫揀選嗎?一個所有人都得救的揀選,到底「揀」了甚麼?又「選」了甚麼只有普救論才說世上所有人都得救,那是異端邪說才有的思想。
如果聖父並沒有揀選世上所有人,但你卻說聖子為世上所有人上十架,
你是在指控聖子與聖父唱反調嗎?
你是在舉證聖父與聖子的關係並不和諧、並非合一嗎?
你忘了共識二「祂是三一神的第二位,與父的關係和諧而緊密,遵行父的旨意,與父『原為一』」嗎?


第三、聖靈與聖子唱反調?
在共識二中,我們已經知道聖靈的工作在使人得救上有著關鍵性的影響:「祂遵照父的預定,將子在十架上完成的救恩實現在罪人身上,將得救所需的信心賜給罪人,藉著聖靈的工作,罪人的石心被替換成肉心,得以從屬靈的死亡中復活重生」,
如果你說耶穌為世上每個人上十架,但世上明明有這麼多人不信耶穌,
你是在指控聖靈與聖子唱反調嗎?
你是在舉證說雖然聖子死了,但因為聖靈不配合不作工,使得耶穌的血白流了,徒增撒旦的笑柄嗎?


第四、人人有機會、個個沒把握?
在共識二中,我們認同耶穌的血是罪人稱義的唯一因素,「罪人唯獨藉著祂的十架之功得以稱義」,
你說耶穌為世上所有人上十架,但世上明明有這麼多人不信耶穌、必然滅亡,連聖經也有「滅亡之子」的記載。
問題來了,如果耶穌為他們上十架,但他們又滅亡,你如何解釋?
你是在指控耶穌說要救世上每一個人,但祂卻沒做到,所以祂的誠信有問題,祂說謊吹牛?祂出爾反爾?
你是在陳述耶穌的使命是拯救世上每一個人,但祂失敗了,所以祂的血可能白流了?
祂要救所有人,但又救不了所有人,你是在抱怨耶穌寶血的功效其實不太給力嗎?
如果祂的寶血功效不太給力,如果祂的血可能白流,說要拯救全人類但又只能救一部份的人,那你我會得救嗎?
如果聖子也只能提供得救的「機會」、但無法提供得救的「確據」,那我們要如何得救?靠自己嗎?憑著我們天生的罪性,可能得救嗎?
我們的處境是「得救,人人有機會、個個沒把握」,連聖子也只能做到如此地步,那我們何必受洗?我們何不「吃吃喝喝吧!因為明天要死了」?
那些提到三一神最終必將戰勝罪與死、信徒在基督裡豐厚的應許、穩固的基業、得救的確據的
經文,原來都是白賊話一場?
若真是如此,聖經有哪些部份可以相信、哪些部份不能相信?你知道你推翻了歷代聖徒始終持守的「聖經無誤論」嗎?


我知道「耶穌為世上每個人的罪而死」聽起來很崇高偉大,充滿憐憫慈愛,
完全就是一個偉大的悲劇英雄配得的墓誌銘文。
但很抱歉,它不符合聖經。
不符合聖經的陳述,必然禁不起邏輯性的推導,上面四點就是最好的例子,
一旦如你所說「耶穌為世上每個人的罪而死」,順著推導而出的結論必然是聖子不聽聖父的旨意、聖靈與聖子唱反調、聖子寶血的功效有限、信徒的得救沒有確據、聖經有誤,
試問,這是你想要的結果嗎?
我知道你的本意是好的,但你知道你的好意帶出毀滅性的結論嗎

根據聖經,「耶穌為世上每個人的罪而死」是錯的,耶穌只為選民而死。
聖父在創世以先揀選了一批人,把他們賜給聖子,並任憑其他罪人留在自己的罪孽中待審;
聖子降世為人死在十架上,祂的寶血洗清選民的罪,提供得救的基業與確據;
聖靈在時機滿足時在選民身上作工,把聖子的救恩實現在選民身上,把得救的信心賜給他們,使選民得以被稱為義;
三一神的三位齊心合意,使選民確實得救,他們有真正的平安,永不被丟棄。

當然,我知道「耶穌為世上每個人的罪而死」聽起來比較高尚,「耶穌只為選民而死」聽起來小家子氣,
但聽起來高尚與否、大氣或小氣根本無關緊要;我只在意聖經到底是怎麼說的。
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