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8日

奉獻十分之一就好?談現今應有的奉獻態度


聖經對於十一奉獻的記載

對於奉獻的比例,舊約的記載非常明確,奉獻的比例是所得的十分之一,試舉部分經文如下:
利27:30「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
民18:24「因為以色列人中出產的十分之一,就是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我已賜給利未人為業。所以我對他們說: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
 瑪3:8「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

進入新約時期之後,耶穌仍是這樣教導:
太23:23「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對觀的章節在路11:42 ,
「但是你們法利賽人有禍啊!因為你們將薄荷芸香和各樣蔬菜獻上了十分之一,卻把正義和愛上帝的心(或譯︰上帝的愛)疏忽過去。其實呢、前者那些雖不可放鬆,後者這些卻必須行」(呂振中譯本)

公義與愛神的事情比十一奉獻更加重要,
但由於文士與法利賽人只注重誡命字句的遵守,反而把律法背後的真正精神給忽略了,因此耶穌痛斥他們:「你們有禍了!這更重的(公義、憐憫、信實)是當行的,那(十一奉獻)也是不可不行的。」
請注意,耶穌可沒說只要心裡公義與愛神就好,十一奉獻就不用繳了;
在耶穌眼中,十一奉獻是「不可不行的」


奉獻只要十分之一就可以?

讀經,一定要以全本聖經進行廣泛搜尋,
把所有類似的、相關的、甚至看起來相反的經文全部羅列出來(事實上,經文不會前後互斥,只是我們沒有解通),
如此,我們才可以進行歸納,整理出一個完整的概念;
切忌只找一、兩段經文就草草了事,這往往太過偏頗而誤會了經文真正的意思。

首先,耶穌有完全的人性,
祂明白們的軟弱,
了解金錢財富對我們的誘惑非常巨大,常常使我們專心追逐世上的財富,而忘了天上的財寶才是我們應當竭力追求的,
所以祂告訴我們,真正的財寶是在天上,而不是在地上。
路12:33「你們要變賣所有的賙濟人,為自己預備永不壞的錢囊,用不盡的財寶在天上,就是賊不能近、蟲不能蛀的地方。」

祂讚許窮寡婦的行為,
因為她真正做到了把世上錢財視為糞土、完全獻上;
由以下經文我們可以知道,祂看重的不是數目字,而是那份全心全意奉獻的心
可12:41-44「耶穌對銀庫坐著,看眾人怎樣投錢入庫。有好些財主往裡投了若干的錢。有一個窮寡婦來,往裡投了兩個小錢,就是一個大錢。耶穌叫門徒來,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裡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裡頭;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他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
路21:1-4「耶穌擡頭觀看,見財主把捐項投在庫裡,又見一個窮寡婦投了兩個小錢,就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所投的比眾人還多;因為眾人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捐項裡,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他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

在馬太福音中,
耶穌以少年財主為例,再次告訴我們一顆願意完全擺上的心是何等的重要:
太19:21-24「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那少年人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財主進天國是難的。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

耶穌離世後,這份純正的奉獻態度仍持續著,
當時的信徒們把田產、家業都賣了換取銀子,照每個人不同的需用,分給大家。
從其他的史籍資料中,我們確信這些信徒的奉獻都是甘心樂意、毫無強迫的,
他們拋棄財富,虔心進行屬靈操練,他們的財寶是在天上、而非在地上。(同參《教会史(简)》,三联书店;p.82-84,p.55,p.191)
徒2:44-45「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並且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
徒4:34-35「內中也沒有一個缺乏的,因為人人將田產房屋都賣了,把所賣的價銀拿來,放在使徒腳前,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

在羅馬書中,保羅用一個精闢的形容來說明這種全然奉獻的態度:
「我們應當把自己完全獻上,是獻在壇前的祭物」;
還記得神對於祭物的要求嗎?
祂只要最好的!
祂不要二手的、打折的、破舊的,祂只要最好的!
這就是「全人奉獻」的精義,把我們自己完全獻上、毫無保留,
我們所有的一切,無論是時間、金錢、心智、體力、…甚至生命,都應當完全奉獻給神
  • 羅12:1「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甘心樂意

新約也提到奉獻時應當甘心樂意;
  • 林前8:3「我可以證明,他們是按著力量,而且也過了力量,自己甘心樂意的捐助。」

但有人單單拿這段經文來做為十一奉獻時的依據,〝我喜歡就奉獻多一點,我不喜歡就不奉獻,反正是甘心樂意嘛!“,
如果你只拿這段經文作為依據,那你如何解通耶穌對十一奉獻的教導?如何解通完全奉獻成為活祭的經文?
根本解不通的。
這哪裡是身為活祭應有的態度?
這是神所喜悅的「全人奉獻」的心嗎?

當我們把上述這些經文放在一起看,就全部明白了:
耶穌來,並非要廢掉律法,而是成全律法,
祂明白我們的軟弱,提醒我們應將目光放在天上的財寶,而非地上的金錢,並讚許窮寡婦完全獻上的態度。
祂離世後,信徒們仍持續這種全然奉獻的精神,保羅更要我們以壇前的祭物自居,把自己最美的、最好的完全獻上,成為「全人奉獻」。

神期許我們在「全人奉獻」時的態度是甘心樂意的,但試問,我們做得到嗎?
如果要你把戶頭存款、房地產、股票、基金、…全部變賣奉獻出來,你做得到嗎?
就算勉強做到,態度是甘心樂意的嗎?
很少人能夠做得到這種程度吧。
因此,每一次的奉獻就是操練,操練我們對於「全人奉獻」的態度,
當我們奉獻,若發現自己心不甘意不樂的時候,正是林前8:3經文在提醒我們,我們比初代信徒差得太遠了!
這表示我們對於世上財寶仍有眷戀,神的期許對我們來說仍然遙遠,
因此我們需要持續操練,更需要神的憐憫與赦免,
祈求聖靈的聲音繼續為我們的小信而禱告,保守我們在成聖的路上繼續前行。


結論

活在新約的時代,我們仍應繼續持守聖徒們的好榜樣,以「全人奉獻」作為我們奉獻的應有態度,
我們的時間、金錢、智慧、心力、…甚至生命,全部都是神的,
因此,我們不應以十分之一的奉獻比例為滿足,
我們應當試著奉獻到自己會有點心痛的程度,因為那心痛的感覺,是你的屬靈與屬世正在火熱交戰的最佳證明,
提醒著你需要在神的面前完全謙卑、承認自己的小信與不足、祈求聖靈繼續帶領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