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9日

[查經]弗5:21(1)



21. 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

如果舉辦「最受基督徒推崇的美德」選舉,「順服」一定榜上有名。尤其華人深受傳統文化價值觀的影響,「順服」更是順理成章得很。
不過在以弗所書此處,使徒要求的不是那種上下尊卑式的順服,而是「彼此順服」;不是地位低的順服地位高的,或年幼的順服年長的,而是大家都站在相同高度上,一視同仁地彼此順服。
說來簡單,但實際上該如何做才能彼此順服?

鍾馬田列舉出以下幾點,非常具有參考價值。

第一,不可高舉自我。
高舉自我有甚麼不妥?從創世紀就可看出其禍端來。
創3:1-5「耶和華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對女人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
「己」是一切禍患之源,魔鬼一開始就明白這一點。在蛇的引誘中,「高舉自我」就是牠訴求的重點。
牠正是這麼試探人的:「神真的說過你不可吃這棵樹上的果子嗎?難道你看不出來他為什麼禁止嗎?因為他知道你吃了就會變成神。我告訴你,神根本不是真心對你好,他只是想把你壓在下面。你應該為自己打算,想想該怎麼做才是對你自己最好的;不要聽從神的警告,你應該有自己的見解,為自己打算。」
後來發生甚麼事大家都知道了。「高舉自我」把人引至犯罪、不敬虔、遠離神的境地。
正因如此,一個追求「彼此順服」的人絕對不會高舉自我。若你眼中只有「己」,就沒有「神」
一個看重「己」的人,凡事都為自身的利益打算,毫不留情地爭搶拚奪,哪裡能「彼此順服」?

第二,不堅持己見
一個高舉自我的人,往往也是個堅持己見的人,認為只有自己是正確的,其他人都不對。即使最後經過證明,他的意見有錯,他仍拒絕接受。他沒有雅量接受批評。
他炫耀自己的信念,總是注視著自己。他以自己的知識為榮,這是因為他不知道自己其實明白得很有限。他若知道,就會謙卑下來。
我不是說基督徒不能有自己的意見,他當然應該有想法,但他不該過分堅持只有自己是對的,其他人都不對。一個有見地、有好主意、有智慧的人,和一個一味堅持己見的人是完全不同的。
我們不可堅持己見,因為這是「己」的另一種表現。

第三,不轄管他人
還記得小時候,當上班長、副班長、風紀股長、...甚至路隊長,不管甚麼「長」,只要能當上就覺得好開心。原因無他,我們都喜歡高高在上的權力慾望。
在教會內,這慾望仍持續對人大送秋波。彼得特地提出勸誡,
彼前5:1-3「我這作長老、作基督受苦的見證、同享後來所要顯現之榮耀的,勸你們中間與我同作長老的人: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按著神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
因為美好的名聲、或健全的品格、或淵博的知識,某些人被選拔出來成為長老,帶領其餘會眾;那是一種肯定,卻也是誘惑的開端。由於他所擁有的領導地位,他特別容易暴露在挾制他人的誘惑之中。
彼得嚴正的說,長老是要作群羊的榜樣,而非挾制他人。在教會裡沒有尊卑優劣之分,每個人的地位是相同的,沒有人可以轄制別人

第四,認清自己的真相
首先,我們應當體會到自己是沒有盼望的,失喪的,被定罪的,我們都是罪人───每一個人都是。
羅3:10「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羅3:23「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其次,我們的聰明才智、能力技巧,都是上帝賜予的。既然都是別人給的,有甚麼好誇口的?
林前4:7「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
一個認清上述真相的人必然會立刻停止自我吹噓。
跟別人相比,你一點也不善良,不優越,你有什麼好誇口的?你為什麼尖酸刻薄的評斷他人?你的聰明才智是你自己造的嗎?是你使自己與人不同嗎?你長得帥、長得美,是你自己生的嗎?當然不是。你所有的一切都是領受來的,是神所賜的。既然都是別人給的,那你又有甚麼好自誇的?你一旦明白這些都是領受的恩典,就不會再愚昧地誇口了
更深入地說,世上的一切都引人分出高低。學識有深淺,金錢有多寡,顏值有美醜、...,連子女都能拿來比較,不是嗎?只有福音把我們每一個人都降到同一層面上,沒有人能在福音之前說自己比他人優秀。只有福音能做到這一點。

第五,明白你不是一個整體,而是屬於一個肢體
林前12:27「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
基督徒應當牢記,你不是一個整體,而是一個肢體的一小部份。這讓我們想到整體,而不只是個人,使我們總是想到身子和其需要,關心整體的發展和進步,而不將注意力只放在個人的利益上。
因此,他可以心甘情願地為了別人、為了團體的利益而順服,甚至隨時預備好奉獻自我;如果必要,他甘願為了真理,為了基督身子的緣故而受苦。

以上五點是「彼此順服」的實踐方法。不過在那之前,讓我們問一個重要的問題:此處的「彼此順服」,順服的對象是誰?
是與你一同聚會的會友們?是你尚未信主的爸爸媽媽?或是你的老闆?

請你務必看清上下文。此處「彼此順服」的對象,是另一個也「存著敬畏基督的心」的基督徒
使徒要求教會的每個肢體都存著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我們順服的對象,是其他也存著敬畏基督的心的肢體。換句話說,如果有肢體的言行展現出不敬畏基督的態度,我們就不應當順服,那是縱容、是鄉愿,而不是順服

哪些言行是不敬畏基督?
簡單說,就是不符合真理,違背聖經教義。對於言行不符真理的,我們不應當包容,而是站出立場加以駁斥。
加2:11「後來,磯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責之處,我就當面抵擋他。」
看看使徒保羅是怎麼做的吧。
面對彼得的「可責之處」,難道保羅存敬畏基督的心順服了彼得,說「好吧,我算什麼,怎能和彼得爭論呢?他可是耶穌的大弟子,是與基督最親密的門徒之一;我雖然也是使徒,但基督在世上時我卻從未見過他,哪裡比得上親炙三年的彼得?更別提我以前還是一個法利賽人,是咒駡、褻瀆基督的罪人。我有什麼資格站起來反對像彼得這樣的人?為了教會的合一,為了肢體關係,我應該保持沉默,或裝作沒聽到,彼此順服」?
不!正好相反!保羅說,「我就當面抵擋他。」他當眾糾正彼得,因為彼得犯了錯,並使基督教會的前途面臨危險。任何錯誤的教訓都對教會、會眾有害,我們不可沉默無聲

「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並不是要你對錯誤的教訓也一味容忍、妥協;當有人宣講虛假的教義時,要你悶不吭聲。不!這樣作等於否定聖經,
猶1:3「親愛的弟兄啊,我想盡心寫信給你們,論我們同得救恩的時候,就不得不寫信勸你們,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
約二1:10-11「若有人到你們那裡,不是傳這教訓,不要接他到家裡,也不要問他的安;因為問他安的,就在他的惡行上有分。」
面對假教訓時,聖經要求我們怎麼做?是爭辯,而且要竭力的爭辯!絲毫不能退讓!面對傳假教訓的人,聖經要求我們不可接待他,不可與他有關聯,因為那就是「在他的惡行上有分」。

教會歷史上,馬丁路德也展現出一樣的態度,為真道竭力的爭辯。當他發現教會的錯誤與弊端時,他不是沉默不作聲,而是洋洋灑灑的羅列出95條,貼在教會的大門上,公開指出教會的錯誤。
因為他的行動,宗教改革運動開始如火如荼的展開,促使天主教會不得不正視自己的錯誤。基督教從此與天主教分道揚鑣,你我的教會都是源流於此。

我們必須明白,基督徒的信仰中有一些是不容妥協的,我們必須堅持住,在這方面不能屈服。如果必要,我們必須奮力迎戰,竭力的爭辯,甚至不惜一死,這是馬丁路德展現的勇氣,更是聖經對每個基督徒的要求。
我們看重教會的合一,也看重肢體的彼此順服,但這些不能無限上綱。當與真理牴觸,與聖經教義不合的時候,我們就必須站出立場,公開反對,而不是低頭沉默,以「合一、順服」自我安慰,那不是來自聖經的教訓。


查經問題
  • 如何才能彼此順服?
  • 一個高舉自我的基督徒,會出現哪些問題?
  • 根據創3:1-5,在蛇的引誘中,牠訴求的重點是甚麼?
  • 堅持己見的原因是甚麼?
  • 為什麼人喜歡轄管他人?
  • 在彼前5:1-3,彼得為什麼特地告誡長老?
  • 人的本相是甚麼?
  • 人的聰明才智、能力技巧,是從何而來的?
  • 一個認清自己本相的人,與他人相處時會展現甚麼態度?
  • 明白自己是肢體之一,對於互相順服有甚麼幫助?
  • 弗5:21此處的「彼此順服」,順服的對象是誰?
  • 甚麼言行是不敬畏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