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4日

[查經]弗5:21(2)




21. 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

一個單字、一個詞語、乃至一段話的意思,必須由它的上下文決定,這觀念在我的部落格已經重複N次了。
例如,若我只說「踩剎車」,你知道我在說甚麼嗎?
「踩剎車」可以指開車時將腳踩在剎車踏板上,也可以指工作上暫停做某件事情,甚至可以指男女之間不再投入感情。我只講「踩剎車」的話,你根本無法斷定是哪種意義。
但若我說「在高速公路上,我突然發現前方有車禍,連忙踩剎車,驚險的躲過一劫」,有了整段上下文之後,你就能夠判斷出我指的是「開車時將腳踩在剎車踏板上」,而不是暫停做某事、或不再投入感情。

對基督徒來說,判斷上下文是基本功,更是讀經時的重要工具。藉由上下文,你才能準確掌握經文的原意,而非自己憑空想像出完全不同的意思
此處就是一個極佳的練習:弗5:21的上下文起始與結尾在哪裡?
從較小的層面上觀察,使徒自5:15闡釋了智慧人與愚昧人的差異,一直延續到5:20;但自5:21起,他開啟了另一個討論的主題:順服。由此我們知道,5:21是這段上下文的起點。
保羅說,基督徒的生命應該有一個特色,就是彼此順服。然後他從三方面來舉例說明:丈夫與妻子(5:22-5:33),兒女與父母(6:1-6:4),僕人與主人(6:5-6:9)的關係。
因此,從文意結構進行分析,5:21開啟了一個上下文的起點,一直到6:9;「順服」是這個段落的主旨,夫妻、親子與主僕關係則是「順服」在生活層面上的應用。

說到底,為什麼基督徒應當彼此順服?
鍾馬田從整本聖經分析,得出基督徒之所以順服的原因。

一、基督是主
我們要彼此順服,並不是因為這樣作本身是好的,不去作就不好;而是因為基督徒明白他被基督救了回來,耶穌基督是他的主,更是他的救主,他的生命完全被這位救主所管理。所以他作任何事都是存著「敬畏基督的心」,因為基督是他的主。
說得更白話一些,基督徒行動的依據不是「這是公認的好事,所以要去做;那是公認的壞事,所以不可做」,這牽涉到背後更高的指導原則:是非善惡的標準由誰訂的?甚麼是好壞?誰說了算?
基督徒應當很清楚,世界的標準與基督信仰的標準不一定相同。基督徒會思想,有理性,有智慧,知道自己在作什麼;他的理由總是「存敬畏基督的心」,遵循聖經的真理。當他信奉的真理與世界產生摩擦時,他總是堅定的站在真理這一方。
翻開教會歷史,從羅馬帝國時期的殉教者、到大航海時代被野蠻文明殘殺的傳教士、直到今日受迫害的中國、回教世界的基督徒,在他們身上,你都可以看到堅定不移的勇氣;他們屹立在聖經真理這一方,即使那表示與世界為敵,甚至犧牲性命也在所不惜。
這正是保羅不厭其煩的強調「在主裡」、「如同順服主」的原因。他希望基督徒明白,順服不是因為那是好事───雖然那的確是好事───而是因為「敬畏基督」

二、主的命令
這是我們彼此順服的原因───因為他教我們要彼此順服。
唯有彼此順服,才能彼此相愛、真正合而為一
約13:35「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約17:23「我在他們裡面,你在我裡面,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

三、表明感謝
基督拯救了我們,祂向我們所求的是什麼呢?
希望你成為更好的人?活出新生命?做更多好事?我不否認上述回答有幾分道理,但你是否注意到,那些回覆都是以人為出發點?
聖經的回覆則與此大相逕庭。它從至高者的角度,提供了基督徒一生都必須謹記在心的座右銘:「為了祂的榮耀」!
約17:10「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並且我因他們得了榮耀。」
羅11:36「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
林前6:20「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林前10:31「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為了表現我們對祂的感恩,我們若真相信祂,那麼我們生命中最大的願望必然是要向祂表明心中的感謝,討祂喜悅,遵行祂的命令,好使祂的名在萬民中得榮耀。
基督徒不是問,「我想作什麼?我喜歡作什麼?做什麼才能使我開心、得到更多好處?」他最迫切的心願是顯明他的感激;他對主有一股說不出的熱忱,他願意做任何事,使主得到更多榮耀。
因此,基督徒必須常常以此自我檢驗,這檢驗包含了正反兩面:積極面是「這件事是否討祂喜悅?」反面則是「這事是否叫祂失望?
讓我們常常將這兩個檢驗放在心裡,以此試驗言行舉止。

四、想想審判日
在審判日時,基督徒會面臨甚麼事?
林前3:12-15「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稭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他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
這段經文不是說基督徒會失去救恩。他的救恩來自於基督在十架上完成的工作,永遠有效。但經文的確說到,那些不順服上帝期許的基督徒,他雖然得救,但卻「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
想想看,人從火裡經過,會發生甚麼事?
衣服燒光,頭髮也燒光,全身焦黑,甚至被燒傷。這表示他雖然得救,但進入永恆時身上一無所有、甚至是受到主的責備───因為他沒有作任何有價值的事。

看看彼得。他在三次不認主之後,主對他做了甚麼?
路22:61-62「主轉過身來看彼得。彼得便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今日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他就出去痛哭。」
主耶穌對他一言未發,只是看了他一眼。他用失望、悲傷的眼神看彼得,因為彼得不認他。
耶穌沒有責備他,但彼得受不了;他情願主耶穌出口罵他、打他、踹他、搧他耳光,也受不了耶穌看他一眼。是主的眼神使他崩潰痛哭。
想想自己。在審判日那天,你希望主稱讚你是「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還是要他以失望、難過的眼光看著你不說話

五、主自己就是榜樣
腓2:5-8「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耶穌降卑成為人,放棄自己擁有的權柄、能力,投身在這汙穢又骯髒的世界。這件事很困難嗎?
想想看你與三歲小孩的相處吧。你陪著他,刻意裝著可愛的聲音逗他,陪他玩你根本沒興趣的玩具,念著你念過十八遍、早已知道結局的繪本,裝著充滿興趣的聽他說那些沒邏輯的王子公主故事。相信我,半小時就已經快到成人的極限了,剩下的都靠意志力在撐。
為什麼你要陪孩子做那些你根本沒興趣的事情?無非是因為你愛他,所以你願意放下自己的身段、能力、知識、批判,壓低自己成為另一個三歲孩子,陪他徜徉在三歲孩子的世界裡。
耶穌降世為人,面對的壓力與挑戰何止千百倍於此?他完全聖潔,卻要處身在整個世界的不敬虔、不公義、驕傲與犯罪裡;他原本有至高能力,卻必須放下一切,將自己壓低成為一個無能的凡人;他自有永有,卻要面臨死亡的威脅;他原本與聖父形影不離,卻要分隔開來,在十架上痛苦的喊著「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
主自己就是順服的典範。他怎麼做,我們也學著怎麼做。

我們活出這樣的生命,不是因為這是我們當盡的責任,不是因為別人也這麼作,不是因為我們得救之後一定得穿上這套「制服」,事實上只有一個原因───「敬畏基督」。
因為敬畏基督,所以我們彼此順服


查經問題
  • 試著找看看,5:21所處的上下文在哪裡?
  • 為什麼基督徒應當彼此順服?
  • 為何基督徒不應以「這是公認的好事,所以要去做;那是公認的壞事,所以不可做」作為行動的依據?
  • 基督拯救了我們,祂向我們所求的是什麼呢?
  • 在審判日時,基督徒會面臨甚麼事?
  • 基督徒可能會失去救恩嗎?
  • 對那些不順服上帝期許的基督徒,他們會發生甚麼事?
  • 想想彼得。他在三次不認主之後,主對他做了甚麼?
  • 耶穌降卑成為人,困難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