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3日

亞當與夏娃為何偷吃禁果?


面對這問題,你當然可以從不同角度發想可能的答案,例如:
這果子長得太好吃了...
亞當夏娃肚子太餓了...
但其實答案就在聖經裡,我們只需簡單地做個前後比較即可得知。

看看神當初是怎麼說的吧!
創2:17「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神的命令簡潔有力:「你不可吃」。

在面對蛇的誘惑時,夏娃是怎麼回答蛇的問題呢?
創3:3「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

比較一下,看出其中差異了嗎?
夏娃多加了一句「也不可摸」。
咦,多加一句,有甚麼差別嗎?而且多加這一句,提醒自己連摸都不可摸,那就更不會摘下來吃了啊,不是嗎?

但讓我們回到一個最根本的問題:上帝的話,豈是讓我們隨著己意要加就加、要刪就刪的嗎?
如果我們隨己意想加就加、想刪就刪,試問,在我們心裡,誰才是真正的老大?
是我們自己!
在這不經意中流露出來的,正是一種「人定勝天、人高過上帝」的思想,
我們的意念高過上帝的意念、我們的決定高過上帝的旨意,
因為我們心裡住了另一個上帝,祂的名字不叫耶和華,
那上帝正是我們自己
事實上,這就是罪的定義:人想要成為自己的神,
就如神學家卜仁納(Emil Brunner)所言:
「罪是人想要自主獨立;因此最後的辦法就是否定神而自立為神:就是消除主神,宣告自主權在己。」

無怪乎上帝在十誡裡的第一條就開宗明義地說:
出20:3-6「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
──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甚願我們能切實以亞當夏娃為鑒,
在神的話語前,擺上我們恐懼戰兢、謙卑順服的態度;倒空我們的複雜思緒,讓神的話語填滿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