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30日

[轉貼]牧師和神學家們眼中的聖經神學


原文摘自:文士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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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的話:

有兩種對聖經信息進行分類處理的方式,即聖經神學和系統神學。本文請多個牧師和神學家對聖經神學進行相關的闡述,希望可以幫助大家對聖經神學有更多的認識。大家也可以閱讀本平台其他文章來更好的了解兩種神學的不同。

提問:
“如果牧師沒有很好地掌握聖經神學,會眾對救恩和福音的理解會在哪些方面產生局限?”

在本文中回答這個問題的人有:

  • Andrew Davis 安德魯·戴維斯
  • Graeme Goldsworthy 高偉勳
  • Phil Johnson 菲爾·約翰遜
  • Aaron Menikoff 阿隆·曼尼科夫
  • Raymond C. Ortlund, Jr. 小雷蒙·C·奧特倫德
  • Stephen Wellum 斯蒂芬·韋倫
此外我們還邀請Bruce Waltke 布魯斯·華爾基作出特別回應。

回答部分:


一、 Andrew Davis 安德魯·戴維斯

神為了彰顯祂自己的榮耀,在創世以先就定下了一個救贖計劃,並掌管整個人類歷史以達成這個計劃,因此,講道的榮耀就集中在按聖經所啟示的內容宣告這一計劃。這就是“聖經神學”的工作。神的計劃是通過基督的寶血拯救罪人,並在世界的末了將一群完美的子民帶到自己面前,聖經神學就是對這一計劃的研究。

牧師們必須牢固掌握聖經神學,這樣才能清楚的解釋聖經所講述的這個內在一致的故事,並清晰地傳達給會眾。如果缺乏這方面的掌握,會眾對救恩的理解可能會局限於改造自己的道德選擇、提高現世的生活品質,再加上一點對將來天堂模糊不清的概念作為佐料。他們的理解會大大缺乏真實圖景所具有的宏大感:全能的神應許祂自己會來完成拯救,使人脫離罪的一切影響,達成一種人與神之間的完美關係,並且祂要拯救的是歷代、各族屬祂的子民,還有祂所創造的這個世界。

要會眾貫穿聖經各書卷,並且突破各種不同文體,摸索出這個關於救贖的故事,自然絕非易事。如果牧師根據一些具有相關性的主題講道,諸如禱告、家庭或者抵擋試探的爭戰等,那麼,這樣見木不見林的主題式講道則可能進一步加劇會眾的混亂程度。即便是釋經講道,如果講員沒有把解經置於救贖歷史的上下文中,也可能會過於沉浸在眼前段落的大量細節之中,從而導致會眾喪失宏觀視野。那麼,什麼是宏觀視野呢?

司布真為了敦促他的學生在傳講每段經文時都指向救贖歷史的目標——基督,講了一個比喻:“在英格蘭,從每一個市鎮、鄉村、甚或偏遠的村落,不管在哪裡,總會有一條路通向倫敦……所以,從聖經中的每一段經文,都有一條道路通向整本聖經的首都,那就是基督。你們的任務是,當你們拿來一段經文,就要問:‘好,哪裡是通向基督的道路?’然後,講一篇道,順著那條路奔向那偉大的首都——基督。”神對人類歷史具有至高的主權,是祂造作了那些通向基督的道路,這就顯出祂的榮耀。而講道的榮耀,則在於找到這些道路。

安德魯·戴維斯是北卡羅萊納州達勒姆市第一浸信會主任牧師。



二、 Graeme Goldsworthy 高偉勳

如果一位牧師不理解,也不教導聖經神學,會眾可能發生的問題包括:
  • 會眾不理解聖經的整全性和啟示的漸進性。他們會成為那些宣稱聖經信息存在矛盾之人的獵物﹔而一本碎片化的聖經也不會被認為是神默示的話語。
  • 會眾不理解基督是解釋聖經的中心,也是他們生活在這世上意義的中心。他們會以為察驗人物和事件(尤其是舊約中的人物和事件)的主要價值只是提供範例性的教訓,而不是作為預表有助於理解基督的位格和工作。他們看不到福音所傳的基督是解釋聖經的原則,並且,實際上也是解釋現實的原則。
  • 恩典遭到律法主義的侵蝕。主要以聖經人物為效法對象的講道,幾乎不可避免地導致律法主義,因為在其中那種與恩惠福音之間的關係遭到了遮蔽,甚至完全喪失。
  • 對聖經經文的應用常常在小圈子裡打轉。聖經被降格為一種文本的摸彩球游戲,找出來的經文都按照同一種與信徒的關係加以理解,而聖經啟示在救贖歷史中的漸進性則遭到忽視。
  • 新約將基督描述為舊約完成者的前提遭到無視,如此基督位格和工作的完滿性也受到貶損。用舊約進行教導的工作遭遇特別嚴重的危險。
  • 人們會認為關於教會的教義不那麼重要,因為他們與聖經漸進性啟示的關係不那麼明顯。聖經神學與教義乃是共同協作,以求深入理解神以及神對於祂的子民和世界的目的。
高偉勳,澳大利亞悉尼市穆爾神學院釋經學兼任教授。他的著作包括《認識聖經神學》(校園,1998,2010)和《聖經神學與解經講道》(麥種,2014)。


三、 Phil Johnson 菲爾·約翰遜

要回答論壇提出的問題,顯然可以看看歷史,就從我們在福音書中看到的猶太領袖們可悲的案例開始。耶穌多次責備他們錯失了聖經的重點。他們誤解了關於彌賽亞的應許(約6:15)﹔他們錯誤地解釋律法的目的(加3:21-25)﹔他們忽視了自己對真正的、稱義之義的迫切需要(羅10:1-4)﹔他們忽略了舊約的宏觀圖景(約5:37-47)。因此,他們就把聖經降低為一種道德主義、律法主義、僵化的禮儀主義、以及一種傲慢的民族主義的手冊。
一次又一次,耶穌的回答都是指出,祂才是整本聖經的焦點:“你們查考聖經……給我做見証的就是這經”(約5:39)﹔“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46節)﹔“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約8:56)。甚至在復活之後,門徒們好像還是沒有完全理解這些教導﹔所以,在去以馬忤斯的路上,他給他們詳細上了一堂聖經神學課:“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路24:27)。

由於基督才是整本聖經的焦點,所以講員必須揭示經文與救贖歷史其餘部分的關係、及其如何指向基督,否則就不能完全解釋清楚任何一段經文的涵義。

錯失這一重要維度的講道,總是會培養出同一種心蒙脂油、靈性衰頹的會眾,就像耶穌第一次來的時候,在以色列所遇見的人群一樣。今日的教會,正在非常類似的屬靈氣氛下遭受痛苦,因為有太多人長期以來在教會受到的餵養,是一成不變的主題式信息、鼓動性的演講、淺薄而感覺良好的教訓,甚至是沖了水的麥片粥。唯一的糾正方法,(我相信)也是教會復興最好的處方,就是大力興起基於聖經的講道和基於聖經的神學,憑借於此,我們承認和宣告基督是神的話語所要傳達的一切信息的中心和焦點。

菲爾·約翰遜是“賜你恩典”事工的執行主任。



四、 Aaron Menikoff 阿隆·曼尼科夫

沒有聖經神學,會眾就會飢腸轆轆。那些不能在講道中融入聖經神學的牧師,會看到自己的會眾對於救恩和福音的理解在若干方面發生問題。以下是其中一些。
  • 會眾對救恩和福音的理解會變得淺薄。按馬克·斯特侖的說法,整本聖經是一部美麗的交響曲,而牧師們卻常常只彈一個調。救恩遠遠不止是脫離債務、孤獨或糟糕的婚姻。福音甚至比完美的生命、死亡、基督的復活都更大。相反,會眾應該聽到每一段經文如何從屬於創造、墮落、救贖、成全的宏觀故事架構。我不知道下面這句話最早是誰說的,但這個說法無疑是正確的:淺薄的講道養成淺薄的基督徒
  • 會眾對救恩和福音的理解會發生混亂。在今天這個時代,缺乏聖經神學背景的信息——比如流行的“耶穌愛你,他對你的生命有一個奇妙的計劃”——都會變成對牛彈琴,因為這是個後現代的世代,人們以自我為中心,他們來到教會,就好像沒有大陸的島嶼、缺少地圖的城市、失去依托的靈魂。他們否認存在一種適用於生命所有方面的總體性解釋——哲學家稱之為“元敘事”。說耶穌有一個“計劃”,他們會覺得很可笑,因為根本就沒什麼計劃啊!他們問的是:“我被拯救脫離了什麼呢?”他們想知道的是:“我被拯救進入的又是什麼呢?”後現代的聽眾需要在聖經神學架構下加以解釋的福音信息。聖經的故事線索就是大陸、地圖和依托。它是對每一個存在個體的總體性解釋。後現代的思維和心靈可以繼續壓制真理。但是,他們的生命被困於一片斷壁殘垣之中,他們會發現越來越難以否認聖經展現的是一個迫使人認同的故事:創造、墮落、救贖、成全,這是一個合乎理性、甚至令人信服的元敘事,值得讓人認真思考。
  • 會眾對救恩和福音的理解會變得以人為中心。如果不向會眾解釋聖經的宏觀線索,會發生什麼?他們的眼光會越來越少地集中在歷史的造作者神的身上,而更多集中在自己的身上。他們會越來越少因神不改變的信實而謙卑自己。他們會把聖經變成咨詢專欄或者索引手冊。當基督應許陰間的權柄決不能勝過教會,他們聳聳肩,說:“哦”。他們也不會跪下來敬拜那一位信守應許的宇宙之主。
與此相反,在聖經神學的知識上不斷成長的牧師,會更多著眼於神,而不是人。而他們的會眾也會受到造就、更深認識神。

Aaron Menikoff是喬治亞州沙泉阜南浸信會(Mt. Vernon Baptist Church in Sandy Springs, Georgia)的主任牧師。



五、 Raymond C. Ortlund Jr. 小雷蒙·C·奧特倫德

關起門來說,我們基督徒有思維碎片化的毛病,這一點和其他人沒什麼兩樣。我們常常沒有意識到,自己所倚靠的是那些盤旋在腦海中的模糊印象以及半吊子的真理。同時,四面八方的世俗世界觀則像海嘯一樣洶湧而來,湧進我們的思想,對此我們毫無抵抗之力。我們想要做貨真價實的基督徒,可是我們的生活方式卻與非信徒沒什麼差別。為什麼?因為只靠一些聖經經句裝點、內裡糊裡糊塗,這絕不能使我們高升進入基督信仰的偉大之中。只有用一種世界觀,才能回應另一種世界觀。

神呼召我們靠著信心進入聖經所表達的世界觀。要邁出這一步,並且沿著這個方向跨出更多步,我們需要在聖靈光照下不斷發掘聖經戲劇的完滿性。我們需要看到每一項個別的聖經真理與整體的關聯,其中心不在於律法,而在於主耶穌基督的恩典。這樣,神的信息才會變得清晰而有力。接著,這個偉大的信息就開始破碎我們的心。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站立得穩,對抗那不斷沖刷著要我們拒絕神的波濤。

舉個例子,為什麼我們要拒絕身邊每天都在發生的濫交?“因為你會受懲罰”的回答不足以給我們動力。聖經神學給出的回答是:“因為這樣你就錯失了那終極的愛情。”

神是我們的愛人。從起初,他就一直要贏得我們的心。這就是為什麼每一次的試探都引向屬靈的淫亂。但基督已經到來,為要贏回他的新娘。因為我們的不忠,他死在十字架上。由此為每一個屬靈的妓女打開了與主成為一體的道路,在榮光中將自己獻上給祂,沒有斑點、皺紋或任何類似的疾病,並且從此與祂快樂地生活在一起。所以,在罪中的片刻歡娛怎會值得讓你怠慢這份愛情呢?

小雷蒙·C·奧特倫德是田納西州納什維爾市基督長老會主任牧師,著有《神不忠的妻子:關於屬靈淫亂的聖經神學》(IVP,1996)。


六、 Stephen Wellum 斯蒂芬·韋倫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先搞明白什麼是“聖經神學”。用最簡單的話來說,“聖經神學”就是尋求以整本聖經正典為背景,理解特定經文段落(即釋經)的學科。

聖經神學相信,神向我們所作的成文啟示是在歷史中逐漸展開的,同時以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為中心(參來1:1-3)﹔並且,聖經是神的話,因而在其一切多樣性之中又有統一性﹔在這兩個前提下,聖經神學尋求察驗神以基督為高潮的救贖計劃所具有的澄明啟示的性質。因此,聖經神學就如何理解聖經中任何一部分的經文段落與聖經整體教導之間的關係提供了理解的基礎,目標在於增進以下三方面的理解:(1)如何解讀和應用聖經﹔(2)如何宣告“神的旨意”(徒20:27)﹔以及(3)如何“按神的方式思想祂的心意”。簡單說來,聖經神學使我們與榮耀的三一神面對面,教導我們如何在生活的每一方面做到基於聖經。

現在我們知道了什麼是聖經神學,那麼,很明顯,如果牧師和會眾缺乏聖經神學,就會導致屬靈的貧瘠。我們不但不能理解聖經和神救贖計劃的“宏圖”,同時還會貶損基督的榮耀以及福音的核心。我們常常把聖經當成一系列彼此之間毫無關聯的單片作品,缺少整體的故事線索和計劃。所以,當我們想要把聖經(尤其是舊約)應用到自己生活中去的時候,就把舊約的各個段落從正典的背景中割裂出來。如此就導致我們關於舊約的絕大多數教導降格為道德主義,而不是反復地將聽眾推回到福音的偉大、榮耀和大能中去。我確信,如果我們越少傳講、教導和應用一種“整本聖經”的觀念,在教會裡我們就越少從神學角度思考問題。為什麼?因為,歸根結底,從神學角度思考也就是從聖經正典的角度去思考。

今日福音派教會所面臨的嚴重問題之一,就是對聖經越來越無知。我們常常連聖經的基本觀點都不知道,遑論整本聖經如何描述神的偉大計劃。可是,我們做基督的門徒所受的呼召,就是要認識神,現在就以祂為樂、直到永遠,並且要使萬民做祂的門徒。在我們的講台上、主日學教導中、家庭中、以及傳福音的過程中,我們都必須是“整本聖經”的人群,委身於盡心盡力愛主。考慮到生活在一個後現代社會所面臨的壓力,我們需要重新學會如何正確地將聖經當作神所說的關於教會生活和教會健康的真理,並加以閱讀和應用。要忠心地完成這項任務,我們就必須認真學習聖經神學。

Stephen J. Wellum是美南浸信會神學院的基督教神學教授。他博士畢業於三一福音神學院。他同時也是美南浸信會神學志的編輯。


七、Bruce Waltke 布魯斯·華爾基

在本文中,我提出三個理由,來說明為什麼牧師們應當教導聖經神學,而不僅僅是教義神學。

1.為了理解神啟示的性質

法國有一句矛盾修辭的古諺語:“事物變化得越大,就越是保持本來的面目。”這句話用在理解神的啟示上正合適。

跨越尼亞加拉大瀑布的彩虹橋的建造,是從一個風箏開始的。造橋者放了一個風箏越過這道巨大的瀑布,等它落到峽谷的對面,這樣,就用一根細線連接起了兩端。造橋者就用這根細線,把更多的線、繩子、最後把鋼樑送過了峽谷。這座橋變化得越大,就越來越成為它應當成為的樣子。

你可以說,風箏線就好比創世記對救恩的描述,聖經的其餘部分好比不斷發展的橋——開始是更多的線,然後是繩子,接著是鋼樑。神的啟示以漸進的方式在我們面前展開。祂不是變更或否認之前的說法,祂的漸進式宣告就好像是橋的建造過程。

關鍵詞、意象、主題和概念的持續與變化從舊約中逐漸開闢出道路,在基督和教會得以成就,將來在新天新地則會達到完滿的狀態。觀察、思索這個建造過程的每一階段,能夠引起人對最終狀態的敬畏,也使人加深對其的理解。

2.為了認識我們自己

自我身份是我們借以認識和參與世界的窗口,它決定著我們所作的一切。我們的身份,或者用詩人杰拉德·曼利·霍普金斯(Gerald Manley Hopkins)的話來說,我們的“內在本質”決定了我們的外在表現。這種身份或“內在本質”由兩個因素構成:記憶和命運。沒有記憶,一個人就喪失了身份。沒有歷史提供支撐,一個社會及其周遭的世界實際上就成為幻影一般的現實。我們對過去的記憶使我們知道自己是誰,並塑造對命運的遠見﹔而這種遠見或盼望則推動我們向前,鍛煉我們的意志和決心。如果我們患了失憶症,忘記了我們的家鄉和所屬群體,就會說我們迷失了,不知道自己的身份。這不僅僅適用於個人,對群體也是一樣。我們共同的歷史塑造了我們的思想﹔我們對命運的感知推動我們超越自身,激勵我們有渴望去奮鬥。正如曾經擔任普林斯頓大學校長的約翰·麥凱(John McKay)所說:“通向明天的道路是從昨天而來。”

舊約除了教導我們關於神、罪和救贖的需要之外,還有很大部分是在詳細敘述神子民的歷史。那些都是構建基督徒群體記憶的敘事,這些記憶則確立了我們作為基督徒的身份。因此,亞伯拉罕是我們屬靈的父親,他的故事成為我們過去的一部分。出埃及、以色列和猶大國的王權、被擄,不再是一個距離遙遠的民族在上古時候的故事,而成為我們歷史中的勝利和悲劇。還有,舊約中諸如不可吃“不潔淨”食物之類的禮儀律法,是教導所有時代神的子民保持純全的“可視教具”。

扎根於信仰的屬靈強健度,有很大一部分就在於了解我們的歷史、了解我們是誰,這也就不足為奇了。並且,神把“我們祖宗”的歷史給我們,是作為“鑒戒”(林前10:6)。我們都記得喬治·桑塔亞納(George Santayana)的名言:“那些不能記住過去的人,必定會重復歷史”——馬克·吐溫(Mark Twain)則說“歷史不會重復,它會押韻。”

3.為了理解新約

到了耶穌的時代,在聖經所述的世界有許多不同的群體,他們的身份和思維模式都是通過舊約的話語塑造而成的。新約作者也是這類群體的成員。所以,他們所描繪的關於耶穌的一切,都使用了舊約文本、主題、意象和概念,同時也使用了第二聖殿時期的猶太文獻。多德(C.H. Dodd)就認為,舊約構成了新約神學的下層架構。[1]

使徒們是根據舊約的範疇來思想耶穌的。他是那一位受膏者、受苦的僕人、新亞當、新以色列、人子、神的兒子、道、大祭司、逾越節的羔羊以及那招聚盼望神國來到之人的先鋒。[2]並且,新約作者們如此寫作的對象,是一群以類似的方式浸淫在舊約詞匯、主題、意象和神學範疇中的人。他們直接引用或間接提到舊約經文超過二百五十處。在D.A. 卡森與H.G.M. 威廉森合著的《新約引用舊約》一書中,組織若干位作者分幾章討論了新約不同文體形式中的此類引用。[3]

只有那些吃透了舊約的人,才能欣賞新約完整的壯麗美景,也才能採擷其中的果實。反之則無法達到這種效果。基督徒普遍忽視舊約,導致新約的整全信息越來越被降低到簡單的代贖福音與個人道德的層面。我猜,許多基督徒覺得在屬靈上日漸枯萎,是因為他們將自己的生命建立在區區十來處經文的基礎之上。通過一種更加全面的基督徒成人教育,來點燃人們對舊約的熱愛,這將能夠極大地復興教會的屬靈生活。

布魯斯·華爾基在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溫哥華市維真神學院和奧蘭多改革宗神學院教授舊約神學。他有多本著作,包括《舊約神學》(An Old Testament Theology, Zondervan, 2007年出版)等。

尾注:
1. C.H. 多德,《基於聖經:新約神學的構架》,倫敦霍德斯托頓出版社,1952年。
2. “天國”在馬太福音中也就是“神的國”。新約用這個概念指以色列的神在地上做王,而不是得救的靈魂死後會去一個叫做“天堂”的地方。猶太人對這個詞的理解,是指王要來到錫安,散居各處的猶太人要從被擄中歸回,王要執行公義、判定以色列得救、擊敗外邦人,並給這地帶來和平和繁榮。
3. D.A.卡森與H.G.M.威廉森合著,《新約引用舊約》,劍橋大學出版社,1988年。中文版由麥種傳道會出版。(麥種註:此處應該有誤。D.A. Carson and H. G. M. Williamson ed., It Is Written: Scripture Citing Scripture [CUP, 1988] 是本賀壽集。麥種出版的《新約引用舊約》由卡森與畢爾〔G. K. Beale〕合編,是延續前者的集大成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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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8日

救恩由人與神一起合作完成,不可以嗎?


我喜歡故事,也對無數故事堆疊而成的歷史感到著迷,

歷史故事看多了,慢慢就看出一些道理,這個道理,沒有比傳道書說得更貼切的:
傳1:9「已有的事後必再有;已行的事後必再行。日光之下並無新事。」
外戚干政,不是西漢才有,宦官專權,也不會只在明朝發生;
忠臣、奸臣輪流粉墨登場,昏君、明君交互更迭興替;
沒有甚麼新鮮事。
因此,歷史最大的實用價值之一,在於我們從過往的錯誤中得到教訓,不要再犯。

教會歷史也是如此,沒有甚麼新鮮事。

例如,這幾年吵得沸沸揚揚的同性戀議題,不是今天教會才面臨的問題,
在大英博物館展藏中的沃倫杯(Roman Warren Cup,上圖),即大膽雕刻出同性戀性交的場景,
證明了在當時的希羅社會,尤其是王公貴族的階層中,同性戀是相當普遍、甚至是被歌頌吹捧的情愛關係,
由此可知,初代教面對同性戀氾濫的場景與今日教會並無二致。
「已有的事後必再有;已行的事後必再行。日光之下並無新事。」
同樣的,我們若好好研讀教會歷史,也能夠從中得到寶貴的智慧,
讓我們不再重蹈覆轍,浪費時間與精力在同樣的錯誤中。

教會歷史往往蘊藏著豐富的教訓,同性戀議題如此,救恩議題亦復如此。在救恩議題上,討論最熱烈的大概不脫「救恩是上帝獨力完成的、或是人與上帝一起合作成就的?」
這是個FAQ了,教會歷史中老早就有答案了,結論就在下面這兩次大型會議中:
第一個會議是「第三次大公會議」,西元431年在以弗所召開,會中的決議之一,是判定「伯拉糾主義」為異端。
第二個會議是「奧朗日會議」,西元529年在奧朗日召開,會議決議通過,譴責「半伯拉糾主義」不符聖經教義。
這兩次會議都與「伯拉糾主義」有關;
什麼是「伯拉糾主義」?
顧名思義,這是由伯拉糾建立並鼓吹的神學觀,主要論點有:
  • 反對原罪
  • 強調人有完全的自由意志與道德能力
  • 否認死亡是罪的結果,而是天生註定必有一死
  • 人得救不是靠神的恩典,而是自己的自由意志

第三次大公會議對伯拉糾主義進行了研究與審理,判定為異端。但伯拉糾主義並沒有就此銷聲匿跡,反而再度死灰復燃,
借屍還魂的以「半伯拉糾主義」再次興起。
它對伯拉糾主義做了一些修改,提出論點如下:
  • 承認原罪
  • 人有自由意志
  • 人神合作的救贖觀:神提供救恩,但人依其自由意志選擇是否接受
  • 得救後,靠自己的努力保持信仰


比較之後就可以發現,
半伯拉糾主義的確試圖做出一些修正,

但在救贖的層面上,它與伯拉糾主義的精神仍然一致,強調人在自己的救贖恩典上並未缺席。
當然,不像伯拉糾主義明目張膽的指稱「人得救不是靠神的恩典,而是自己的自由意志」,半伯拉糾主義修正為「人神合作的救贖觀:神提供救恩,但人依其自由意志選擇是否接受」,
但不管是伯拉糾主義的「人力自救」,或是半伯拉糾主義的「人神合作」,都無法通過聖經的檢視。

聖經講的是什麼?
救贖是「神恩獨做」!全都是上帝的作為!
全本聖經揭露的是:
因為原罪的關係(創3:1-7,詩51:5,詩58:3,羅5:12、19,...),
人被罪影響,已經死透了,完全無法憑自由意志選擇神(弗2:1-3,西2:13,約3:19-20,...),
因此神早在創世之前就定下諭旨,揀選一批人成為他的子民(弗1:4,約6:44、65,羅9:7-12,...),
為了拯救他們,又差派愛子到世間,在十架上成就聖父的救贖旨意;
整個救贖行動,人在哪個部分有功勞?完全沒有!
就連人選擇相信的心,都是上帝的賜予(弗2:8),
人的功勞在哪裡?他能在自己的救恩上說嘴什麼?

反過來說,如果真如半伯拉糾主義所言,

救贖是「人神合作」,神提供救贖,但人可以選擇是否接受,
那麼,人對於自己的救贖就有功勞。
為什麼?
因為如果我選擇不接受,即使上帝預定我得救也沒用,耶穌上十架也救不了我,不是嗎?
正是因為我選擇接受,所以上帝的預定旨意才得以完全,耶穌的十架才不會失效,
我當然對自己的救贖有功勞啊!
當然,你可以說「如果沒有上帝與耶穌的工作還是沒用啊,所以神完成了絕大部分的救恩工作,只有一小部分(選擇是否接受)是在人的手上」,
請注意,雖然看起來是小部分,但事實上卻是最關鍵的部分,
因為只要人不接受,
聖父在創世以先的預定、聖子在十架上的救贖、聖靈不斷的感動再感動,通通都沒用。
這論點雖然試圖縮小人的功勞(
選擇是否接受),但事實上那才是最關鍵的地方!

試問,這種思想符合聖經嗎?這樣的救贖還是恩典嗎?
救贖既然是人賺來的,這就不叫恩典,而是工價;於是,得救變成一件理所當然的事,因為是我選擇得救的嘛。

既然半伯拉糾主義錯得這麼明顯,它從此就徹底GG了嗎?
並沒有。
你若仔細聽,在講台上、或媒體平台中還是可以聽到或看到半伯拉糾主義的幽靈正在向你招手,諸如:
「上帝已經為你的拯救完成了大部份,剩下的選擇,就掌握在你的手上。」
「耶穌在門外敲門,你可以選擇要不要開門。」
......

看到裡面的半伯拉糾鬼影了嗎?


「日光之下並無新事」,
好好讀些教會歷史吧。

梅欽當年對自由派發出的呼喊,可為本文的註腳:
「我最需要的,不是勸勉,而是福音;不是怎樣拯救自己的指導,而是認識神如何拯救了我。」




2016年11月17日

如果同性戀是天生的...


在基督徒與同性戀者的相互攻防之中,
最常被同性戀者掛在嘴邊的理由就是:「同性戀是天生的!」
基督徒接招之後,就開始尋找各式各樣的科學證據,
反駁同性戀是後天環境造成、而非先天的,
一旦有XX大學、XX教授的研究論文支持時,
就歡欣鼓舞的轉貼再轉貼,彷彿找到了救贖。
但事實上,科學似乎仍是一半一半,尚未得出具體的定論。

我很欣賞這些基督徒,他們的確努力捍衛聖經的教訓,
但我恐怕他們使力用錯了方向。

萬一,我是說萬一,
若最終科學證明同性戀是天生的呢?
基督徒們,那時你們該怎麼面對?
天旋地轉?信仰架構崩塌?

我可不這麼想。
因為我根本不想陷入科學的泥淖。

科學的特徵之一,就是不斷的變動與翻新,
昨天的研究,推翻前天的觀念,建立一套新理論,
而今天的研究,又推翻昨天的觀念,建立一套更新的理論。

亞伯拉罕那時代,認為大地是四方形的,今天你仍這樣認為嗎?
哥白尼以前的科學界,認為太陽繞著地球轉,今天你仍這樣認為嗎?
中國古代認為日蝕發生時,國家將有巨大變亂,今天你仍這樣認為嗎?

這就是科學,不斷的變動,
如果你拿一個一直在變的A,想要證明一個一直不變的B,這樣合邏輯嗎?
因此要回到聖經裡面來。

根據聖經,同性戀是罪,
說得更精確一點,同性戀僅是罪的一種,
自私、偷竊、淫亂、驕傲、...,哪一種不是罪?
而這些罪,有哪一個不是出生時就帶來了?
「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51:5)
「惡人一出母胎就與神疏遠,一離母腹便走錯路,說謊話。」(詩58:3)

根據聖經,這些罪不用被處罰嗎?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6:23)


天生的罪就不是罪?天生的罪就不用被處罰?
如果是,誰還需要耶穌?
反正我的自私、偷竊、淫亂、驕傲、...,都是天生的,不算有罪,我在神面前不但不是罪人,而是義人呢!
因為後天無罪,所以我不必藉著耶穌,憑著自己就可以上天堂啦!
這樣的結論合乎聖經嗎?

回到聖經最大的好處是,我們的信念堅若磐石,不隨風飄盪,
科學能證明也好,不能證明也罷,都對我沒有影響,
因為我不以科學為我的磐石、我的高臺、我的盾牌。
反之,我確信上帝的話安定在天,直到永遠。

你相信嗎?
反正我是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