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5日

[查經]弗4:13


13. 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

長大成人

「長大成人」原文的意思是完成、完全、完整無缺,
使徒藉著這個字,表達理想中教會應有的狀態:基督是頭,我們是各個肢體,構成身子其他的部分,身體與頭配合得完美無缺。
但現實的狀態是,頭(基督)當然是完整、完美的,但身體的各個肢體(基督徒)卻是發育不全、存在障礙的,
這並不是一個整全的結構。
只有當身體的每一個肢體都完全長成、發展出神指定我們的樣子,這個身體才真正完全了。肢體若不完全,那個「人」就不完全;任何一個部分若有缺陷或發育不全,你就無法說整個身體是完全的
因此我們必須把握時間,潔淨自己,成長茁壯,
約一3:3「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

同時,這段經文亦提醒我們,每一個肢體都重要,基督徒不可自我貶低、或輕視他人
我們之中有些人的自我價值感較低,總是以為自己不重要,可有可無,
但這段經文要你明白,不論你的地位再卑微、再不起眼,只要你不完全,整個肢體都不能完全,你與他人一樣重要。
我們之中有些人自視甚高,易於輕視或忽略他人,
這段經文卻要打醒你,你與別人沒有甚麼不同,他們與你相同重要;你與他們是生命共同體,他們若活得不好,你也好不到哪裡去。

如何做才能達到「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呢?
這段經文揭示了兩個步驟:一、在真道上同歸於一;二、認識神的兒子。

一、在真道上同歸於一
這裡的「真道」,意思是相信、堅信、信心之意,在新約是個大量出現(計有二百多次)、廣泛應用的字,
如太8:10「耶穌聽見就希奇,對跟從的人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麼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沒有遇見過。」
路5:20「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
因此「在真道上同歸於一」,也可譯做「在信心上同歸於一」。
「在信心上同歸於一」指的是我們對主耶穌的信心必須是一致、相同、堅信不移的。
究竟我們該相信基督的甚麼呢?

首先是基督的位格
基督是完全的人,也是完全的神,這已經超出人類的理解範圍,我們實在無法說自己能夠完全明白這個真理。
雖然無法全然理解,但信仰從來不是奠基於理解之上的。我們不是因為理解奧秘而成為基督徒,我們乃是相信祂所說的必為真───即使我們無法理解。
我們相信,基督必定是位又真又活的神、也是個有血有肉的人。
由於祂是完全的神,因此祂在十架上的代贖具有無限的價值,能夠拯救所有選民;
由於祂是完全的人,因此祂能體會我們的痛苦,同情我們的軟弱,並帶來真實的安慰。

第二是道成肉身
耶穌是神,但祂「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降生世間。
「道成肉身」只有短短四個字,卻道盡了整個救贖計畫、與聖父的本質;你若仔細追溯,必能挖掘出深刻的真理。
例如,耶穌為什麼要道成肉身?
對一位神來說,成為人活在世界上可能發生哪些困難?
對於聖父來說,看著自己的愛子被人釘死在十架上,可能有哪些感受?
除了道成肉身,難道沒有其他救贖的方法?
為什麼神不使用那些方法?這與祂的本質有甚麼關係?
耶穌在十架上完成了甚麼?
......
...
可以這樣說,我們對「道成肉身」認識得越多,就越長大,越成熟,越有能力活出成聖的生命。

第三是基督的職分
祂是先知:從祂在登山寶訓中的教導即可確知;
祂是祭司:為了人的罪,祂以自己為祭物,獻上自己的靈魂;
祂是君王:祂還要再來,建立一個永恆的國度,我們將要在榮耀中與祂同在。

二、認識神的兒子
有些人以為信心與認識不必然相關,他們說你只要相信就好。至於相信甚麼?祂到底是誰?祂做了甚麼?......你無須了解太深,有個粗略的概念就夠了。
鍾馬田對此不以為然,他認為信心與認識是相輔相成的,
「認識越深、就越有信心;你若沒有任何認識,就不可能有真正的信心。」
真信仰不怕檢驗,基督也要多馬戳戳看是不是真的。
怕的是你懶得檢驗、不想檢驗,把信仰建立在膚淺的根基上,根本耐受不住懷疑與挑戰的聲音。

這裡的「認識」,是一種準確、深刻、沒有偏差的認知,這也是基督徒認識主應當達到的程度,我們不是模模糊糊的認識祂,而是深刻仔細的明白祂。
我們應當直接認識主,與祂有個別的交通,如這段經文所說:
弗3:18-19「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便叫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了你們。」
此外,更要領受祂的能力、力量、恩典:
約1:14、16「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從他豐滿的恩典裡,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
並且活在祂裡面:
約4:14「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

於是,當祂再臨時,我們認得出祂的聲音,當祂顯現時我們會知道。
這不是膚淺的認識,而是一種個人的認識,是對祂的一種親密認識,是賜給祂兒女的,是屬祂之人生命的一部分。


查經問題

  • 「長大成人」原文是甚麼意思?誰應該長大成人?
  • 基督是頭,我們是身子的肢體;這個身子要如何才能稱得上完全?這對你的基督徒生活有甚麼提醒?
  • 如何做才能達到「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呢?
  • 「在信心上同歸於一」意思是甚麼?
  • 關於基督,我們應該相信甚麼?
  • 他有甚麼位格?
  • 「他是完全的神」對我們有甚麼重要?
  • 「他是完全的人」對我們有甚麼重要?
  • 他為什麼要道成肉身?
  • 哪裡看得到他的先知身分?
  • 哪裡看得到他的祭司身分?
  • 哪裡看得到他的君王身分?
  • 認識與信心有甚麼關係?
  • 對於認識耶穌,我們應到怎樣的程度?





2020年2月20日

稱義&成聖:基督徒生命的點&線



綜觀基督徒的一生,可以分成兩個部分:稱義、與成聖。
稱義是起點,是一瞬間的事,而成聖則延續一生之久;兩者就像是點與線,稱義是起點,成聖則是一條持續延伸的線。
明白稱義與成聖的相異之處是非常重要的,但遺憾的是,連牧者也常有混淆的情形,把如此重要的教義說得不清不楚,會眾也聽得糊裡糊塗,
實在有必要重新釐清一下。


稱義
稱義常見於法庭宣判的場景,意思是宣判一個人無罪。
改教前(天主教)與改教後(基督教)對於稱義的見解相當不同,
根據基督教教義,稱義之前的罪人只能作惡、無力行善,他根本沒有能力做出任何好行為使神稱他為義,
因此稱義是神單方面的作為,人沒有絲毫的貢獻;藉著基督在十架上完成的代贖,神稱罪人為義。
人唯一做的,是相信這一切都是真的,這就算為他的義,也就是「因信稱義」。
有些人可能會反駁說,「神揀選、基督上十架的確是三一神的工作,但『相信』總是人的選擇了吧?怎麼能說人甚麼事都沒做呢?」
抱歉,這話顯示他根本沒把聖經看清楚,因為保羅曾在以弗所書提出以下的駁斥:
弗2:8-9「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連人之所以能相信上帝的信心,都是上帝賜與的,人根本沒有絲毫作為可以說嘴;
救恩是賜下的,信心是賜下的,一切都是來自於上帝的恩典。

稱義不同於成聖(後述),成聖是一生之久的功夫,稱義是一瞬間的事情,神稱你為義,你就立刻稱義、永遠為義,效果持續至永恆。
一次稱義、永遠稱義,聽起來很霸道嗎?不,這其實相當合理,
想想看,稱義如果不是持續進行式,神第一天稱我為義,第二天稱我為義,第三天我犯罪了,祂收回之前的稱義,那第一、二天的稱義到底算甚麼?有效期只到當天為止?
這種稱義觀有幾個大問題:
一、神不是全知的,祂只能看到現在(跟你我這種凡人有啥兩樣),無法看到未來;
二、神不是全能的,祂雖然稱人為義,但卻無法永久有效,只能持續某一段時間;
三、既然是由人的行為決定稱義與否,這就是說,人對於自己的稱義是有功勞的。這種救恩觀是人神合作的,尤有甚者,人才是其中的關鍵───因為他可以選擇表現如何;他表現良好就有救恩,他表現不好就沒有救恩,神想救他也沒辦法;
四、神第一天稱我為義,第二天稱我為義,第三天我犯罪了,祂收回之前的稱義;原來祂出口的話竟然可以「徒然返回」?話說了還可以收回去?你當上帝說話是小孩子扮家家酒?這「時效性」的稱義在仇敵眼中將留下何等的笑柄?!神的威榮不但未被彰顯,反遭減損。

由此我們知道,稱義必然是一次性的、一瞬間的,而不是持續漸進的過程,
神稱你為義,你就立刻稱義、永遠為義,稱義只要一次就足夠了。
稱義是神的工作,即使魔鬼也無法敗壞,因此稱義永遠有效;被稱為義的人永遠安然在神的保護之中,未來有永遠的基業為他存留。

小小羊網站將基督教的稱義觀扼要地條列如下(已小幅改寫),提供參考:
1. 唯獨恩典,唯獨信心,唯獨彰顯上帝榮耀。
2. 稱義是神的恩典,單單因著信,不是靠人的行為、也不在乎遵行律法(羅3:28)。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羅1:17)。
3. 稱義不是靠人的努力賺取的。
4. 不同於成聖是一生的過程,稱義是一瞬間的(來12:14),當罪人接受耶穌基督的一刻,他就立即稱義,且是永遠稱義(羅3:24,來10:14,約5:24)。
5. 稱義是可以肯定的:被稱為義的人知道自己有永生(約壹5:13)。
6. 稱義單單由主成就(約19:30),不是靠人與神合作。
7. 因著基督一次獻祭,便叫選民得以永遠完全(來10:14),我們在神面前的地位是完全公義。
8. 稱義不會失去:誰也不能從基督手裡把選民奪去(約10:28-29)。


成聖
選民被神稱義之後,立即進入了成聖的階段,這是持續一生的進程,他們的生命日日更新而變化。
不同於稱義是神單獨完成的工作,成聖則是人與神一起參與的過程,
人被包圍在神的愛裡,他明白聖父特意揀選他、聖子為他在十架上的犧牲、聖靈對他無時無刻的保護照顧,
如今他已是神家裡的人,已經「出黑暗入奇妙光明」,因此他決心脫下舊人的汙衣、換上新人的白袍;
他立志行善,目的是為了討神的喜悅,使祂得榮耀,就像孩子討父母歡心一樣;並且積極遠離惡事,「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
他能行出多少善、離開多少惡,這沒有一定的標準,但一個被稱義的人必然會盡力行善,世人也必看出他的好行為。
他不是單憑著自己的能力做到一切,他之所以立下志願、日日更新而變化,是因為「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
神在他心裡運行,激勵他的心志,使他願意付出努力,不斷自我更新,
因此成聖是人與神共同投入、共同參與的進程。


混淆
如前述,稱義是神的工作,人絲毫沒有任何參與或表現,
成聖是人與神共同投入、共同參與,人必展現好行為。
常見的混淆有哪些呢?

類型一,稱義是信心+好行為
某些人以為,稱義不但要有信心,還要有好行為輔助,
他們宣稱,「你說你相信上帝還不夠,第一關你要改這個缺點,改完後是第二關,你要學那個優點,完成後是第三關,你要向傷害過的人道歉...你的悔罪態度如果不夠『痛心疾首』,那關就不會過...。全都完成後,我才能相信你的稱義是真的。」
試問,這種打怪式的稱義觀有經文支持嗎?聖經何處提出這樣的觀念呢?
我不是說改過悔罪不重要,但那是成聖階段的事情,而非稱義的條件。你若將後面的成聖提到前面來講,一定產生極嚴重的問題。
在那種偏差觀念影響下,教會強調好行為的重要性已經到了偏差的程度,某些真正的小羊反而被拒於門外,這給他們的心靈帶來傷害。

類型二,Checkbox式的稱義觀
有些人以為稱義是需要持續接受考核的,上帝好似一個嚴厲的督導,手拿檢核表、帶著放大鏡仔細檢視人的表現是否合格。
在錯誤的觀念影響下,他即使已經受洗,但每天的生活仍然戰戰兢兢、一點也沒有平安,
他總是擔心自己是否犯罪?有沒有不小心犯下的罪?有沒有為每一項罪獻上懺悔?
他們不知道稱義的基礎是基督在十架上完成的工作,神若稱人為義,他在神眼中就是義人,那是三一神的工作、不在乎人的表現。

類型三,稱義之人仍可能失去救恩
這類型經常與前一類型combo出現,
他們認為稱義是可能失去的,今天神稱你為義,明天神可能反悔收回去,
他們不明白一旦稱義、永遠為義的教義,
因此雖然活得很敬虔,但總是活在隨時可能下地獄的恐懼中,很可憐。

類型四,成聖沒有神的參與
另有一些人的成聖觀念有問題,
他們認為成聖完全是個人的事情,必須靠自己的決心、努力才能做到(當然嘴巴不會這麼說),
在他們的分享中,你總是可以聽到「我...我...我...」,以及別人的幫助(也許),
他們總是強調當初自己遇到了多少問題,有多辛苦,付出了多少努力,以至於現在有多大的改變。
但神消失不見了,或被邊緣化成為一個可有可無的小角色,你若將神的部分抽離出來,也完全不影響整個故事的完整性;
他們也許引用經文,但經文不過只是裝飾罷了,你若把經文抽離出來,一點影響也沒有。
這些人的膽子很肥;他們剽竊神的榮耀,他們忘記了希律王的教訓。


以上只是舉例,實際的混淆類型可能還有很多,我無法一一列舉。
但這四種類型並非憑空想像,而是我實際觀察的結果。
如果連教會的講台也無法仔細分辨稱義、成聖的差異,把這麼重要的教義講得2266、交相混雜,上述的偏差也只是剛好而已。





2020年2月11日

[查經]弗4:12-16



12. 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
13. 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
14. 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
15. 惟用愛心說誠實話,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
16. 全身都靠他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

在前一節中,保羅以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師/教師等四種職分為例,闡釋了基督是位慷慨的君王,將各樣恩賜賞給祂的子民;
賜下這四種職分的目的是甚麼呢?從本節開頭的前兩字「為要」即可得知,其目的正是第12節:
「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


聖徒

「聖徒」指的不是古時候某些特別的信徒,事實上,每一個基督徒都是聖徒。
聖徒,意思乃是聖潔的人,他們之所以聖潔,是因為主將他們從汙穢的世界中分別出來。
彼前2:9「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基督徒大概都能對這段經文朗朗上口,但在背誦之餘,你是否意會到一個極細微、但卻極重要的地方呢?
「被」。
這段經文以被動態起始,「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使徒彼得以斬釘截鐵的語氣教導所有基督徒:
你們是被揀選的一群人,不是你們揀選自己;
你們是從世界被分別出來的一群人,不是你們使自己分別出來;
你們是被祂呼召、以至於能夠出黑暗入奇妙光明,不是你們靠著自己的能力出黑暗入奇妙光明;
一切都是主的作為、都是主的能力!


各盡其職

從上下文的脈絡來看,此處是要求某些特殊的職分───如前揭的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師/教師───必須盡職,而非其他平信徒。
不是說其他平信徒就無須盡本分(他處經文已載明,不贅述),而是保羅在此著眼於某些挑選出來的人,主將恩賜特別賞給他們,
既然他們領受了必要的恩賜與能力,自然要對神負責。
(補充:關於本節「各盡其職」之解釋,歷來有兩種看法,除本處鍾馬田認為的「各盡其職的是領受職分者」之外,另一派認為「各盡其職的是所有聖徒」。此兩種看法各自得到學者支持,詳參Peter T. O’Brien《以弗所書註釋》,麥種出版社。)


建立基督的身體

主賜下不同的職分,目的即是「建立基督的身體」。
如何建立呢?
徒20:32「如今我把你們交託神和他恩惠的道;這道能建立你們,叫你們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
用「道」建立基督的身體,這是唯一的方式,只有這道能建立教會,建立基督的身體
主賜下各種職分,差派他們去傳這道;道傳到哪裡,那裏就能建立基督的身體。

「傳道」是每個基督徒的使命,但不是大使命,更不是唯一使命。
某些教會過於強調這點,甚至在主日時指著台下空著的座位挑戰會眾:「你們不覺得這裡很空嗎?我希望你們去邀請人來,把座位坐滿!」
他們極端強調人數、人數、人數,在那種錯誤的氛圍引導之下,好像除了傳福音之外再沒有其他更重要的事情,
導致信徒在傳福音時承擔了錯誤的壓力,心態也隨之偏差,
他們好似福音業務員,背負業績壓力,把福音傳得像是沿街銷售商品,時時擔心銷售成績不好看,真是既痛苦又挫折。
究竟傳道有沒有哪些原則必須遵守呢?

當然有,鍾馬田認為至少有以下幾點。

第一,必須守住教義的純正
彼前2:2「就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以致得救。」
基督徒能夠成長茁壯,是因為有靈奶提供營養;這靈奶有甚麼要求嗎?
經文告訴我們,必須「純淨」
它必須是沒有雜質,純潔,沒有任何摻雜,合乎標準,通過試驗的。
這是傳福音時的第一項原則,基督徒必須傳純正的道。

只要是傳純正的道,大家就會想來聽、並且深深被打動,對吧?!
很抱歉,實際的情況是,你傳的道越純正,台下越不想聽,這段經文老早就提出預警:
提後4:3「因為時候要到,人必厭煩純正的道理,耳朵發癢,就隨從自己的情慾,增添好些師傅...」
你在台上插科打諢,說說笑話趣事,或生活八卦,台下聽得津津有味,
若講經文、教義、督責與歸正,不消多時,台下必定東倒西歪。
尤有甚者,講台被聽眾綁架,專司迎合台下的喜好,講的內容不但沒有道,連經文都像是裝飾用的、而不是講道的骨架,
你若把經文抽出來,整篇講稿完全不受影響。
我實在恥於稱此為「講道」;這哪裡有「道」?充其量只是演講罷了。

鍾馬田沉重的提醒講台的牧者,他們必須謹記:
「講道是在建造教會,而不是建造自己,更不是討好人,娛樂人;傳道人的職責是建立基督的身體,而不是吸引大眾,只有神的道那純淨的靈奶能建立人。......不能為了順應時尚,或為了應付瞬息萬變的批評,而修改或刪減神的道。」

第二,供給合適的靈糧
稱職的父母一定都明瞭,在孩子不同的年紀提供合適的食物是件重要的事情,
孩子若不到一歲,只能提供母乳、牛奶;
再大一點,可以提供副食品;
兩歲的孩子可以跟爸媽吃一樣的食物,但要小心刺激性的不宜;某些過大過長的則要剪細。
在屬靈上的供應也是如此,
林前3:2「我是用奶餵你們,沒有用飯餵你們。那時你們不能吃,就是如今還是不能。」
屬靈的供應有奶、也有飯,
用飯餵嬰兒,他根本無法消化;用奶餵青少年,他根本無法長高長壯。
傳道人的工作之一就是分辨二者的區別,根據不同人的需要選擇不同的食物

再者,父母不會讓三歲孩子自己決定三餐該吃甚麼,如果真的那麼做,孩子選擇的鐵定是餅乾、蛋糕、糖果之類的,
他只選擇自己愛吃的,而非成長需要的,他根本不知道哪些食物有益。
決定吃甚麼不是孩子的事,而是該由父母決定
同理,傳道人也必須像父母一般,由會眾實際的成長狀況決定該吃甚麼,提供合適的靈糧使他們茁壯。
能夠把這點做好,需有三個前提:
1. 傳道人必須具備學識上的裝備,如果他們的程度與會眾一樣,怎能談得上牧養?那種上課不過只是聊天罷了;
2. 傳道人必須懂得挑選教材,分辨哪些有益哪些有害;
3. 傳道人必須了解會眾的程度,供應他們需要的靈糧。

第三,督責和使人歸正
除了使聖徒認識神與祂的救恩計畫之外,聖經更有督責、歸正的功能:
提後3:16「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或作:凡神所默示的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聖經不只是揭露了關於神的知識,更充滿了督責和使人歸正的話語;
我們都需要在生活方式上受督責,被匡正。

某些講台害怕得罪人,只敢講軟趴趴、無氣又無力的道,他們在意人的眼光過於看重神的眼光;
這還不是最糟的,最糟的是某些講台很敢講、很敢挑戰,但依據的不是聖經,而是自己的意見、喜好,或世界流行的看法,
他們眼裡沒有神,他們就是自己的神;
他們給會眾帶來的不是養分,而是傷害、是毒藥。

第四,必須有吸引力
一道冒著熱氣、飄著香味、擺盤精緻的菜,與另一道炒焦了、冷掉了、沒味道的菜,你想吃哪一道?
不消說,自然是前者啊!
可惜的是,某些講台似乎少了恩賜,他們把生動的神、活潑的福音傳得暮氣沉沉,如槁木死灰,使人望之卻步。
我樂於見到講台使用充滿熱情、富有生命力的訊息將福音介紹出來,
但大原則仍是「必須守住教義的純正」,
他必須使用屬靈的方式,而非世俗取悅人的方式

比起死氣沉沉的傳道,對福音更具破壞力的是,傳道人活出來的與他說的相反,
他在講台高喊聖潔,但卻私生活不檢點;
他在講台高喊公正,但卻私下挪用公款;
他在講台高喊獻上一切,但卻私下炒股炒房;
許多教會都是因為傳道人台上說一套、台下做一套而分崩離析。
傳道人表現出來的不可與說的相反,他必須活出他所說的,在生活與事工上成為眾人的榜樣。


查經問題

  • 誰是經文裡所說的"聖徒"?"聖徒"是甚麼意思?
  • 是你使自己從世界分別出來的嗎?
  • 分享一個例子,說明世界使用哪些手段吸引你再回去。
  • 如何建立建立基督的身體?
  • 傳道的原則是甚麼?
  • 我們若要傳純正的道,會遇到哪些挑戰?
  • 傳道人的使命是甚麼?
  • 誰決定會眾該學甚麼?如果你自己決定該學甚麼,會有哪些危險?
  • 由牧師與教師決定會眾學甚麼,這樣做的前提是甚麼?
  • 聖經對基督徒的影響是甚麼?
  • 聖經在哪些地方"督責"你最多?
  • 傳道時,怎樣才能有吸引力?
  • 傳道時,怎樣會倒人胃口?






2020年2月7日

[查經]弗4:11


11. 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

職分

我們的主是位慷慨、憐憫、樂於分享的君王,
祂戰勝敵人,擄獲大量的戰利品之後,並非中飽私囊、暗坎起來,反而大方賞賜給祂的人民,
這些賞賜就是在教會裡的各樣職分。
藉著這些職分,祂引領祂的子民活出豐盛的生活。
由於主給每個人的恩賜各有不同,因此職分也各自不同,
保羅在此列舉出四種主要的職分: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師/教師;
他只提了四種,不是限制教會只能設立這四種職分,而是說明設立職分背後的原則與目的,那就是
弗4:12-13「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

談到教會中的職分,我們很容易將地位、階級、尊卑等固有意識揉合進去,形成偏差的觀念,
因此基督徒必須小心地以屬靈的眼光重塑職分的定義。
首先,職分有重要性的高低嗎?
經過我剛剛的提醒,你八成會回答:「沒有,每個都重要」,對吧?
不過這段經文卻給出一個重要的提醒:
林前12:28-31「神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你們要切切的求那更大的恩賜...。」
使徒提到了重要性的順序,他使用第一、第二、...等字眼,指出某些職分比其他來得重要,
如果他沒有要表達順序的意思,大可以換個方式寫,好比這麼說「神在教會所設立的:『如』使徒,...」,不是嗎?
因此我們可以確定,此處的確披露了重要性的順序。
尤其在31節,他明確的說某些恩賜是「更大」的,更是明證。

重要性有高低,表示階級有高低嗎?
你的職分越重要,表示你的階級越高,對嗎?
鍾馬田提醒我們:
「沒有階級的劃分。職分較低的用不著向職分較高的屈膝,稱他為“主”。」
基督徒只有一個頭,其餘的都是肢體,
我們只有一個主,其餘的地位都相同,沒有尊卑之分。
這對於華人基督徒尤其是重要的提醒,
我們很容易將長幼尊卑的觀念帶到教會裡,對在上者卑躬屈膝,對在下者心懷鄙夷,
請記住,職分有重要性的高低,沒有階級的尊卑
如果你的職分較重要,請謙卑;你所有的都是領受的。職位是賜下的,恩賜是賜下的,能力是賜下的,沒有哪一樣是你賺得的。
如果你的職分較次要,請勿嫉妒或羡慕,因為召你的是主,表示你的功用是不可少的;雖然你的職分可能微不足道,但仍要讚美神,讓你成為這身子的一部分。


使徒

現在還有使徒嗎?成為使徒的必要條件是甚麼?

第一,親眼見證
林前9:1「我不是自由的嗎?我不是使徒嗎?我不是見過我們的主耶穌嗎?你們不是我在主裡面所做之工嗎?」
使徒必須見過復活的主,能夠見證基督的復活。
親眼見過耶穌是成為使徒的第一個必要條件,
保羅在大馬色的路上遇見耶穌,成為他位列使徒的條件之一。

第二,親自呼召
林前1:1「奉神旨意,蒙召作耶穌基督使徒的保羅,...」
使徒的職分必須是主親自當面呼召、差派,而不是由教會的主任牧師、長老、或任何一位代表所任命。

第三,親身領受啟示
弗3:2-3「諒必你們曾聽見神賜恩給我,將關切你們的職分託付我,用啟示使我知道福音的奧祕,正如我以前略略寫過的。」
使徒從主那裏親自領受了對真理的啟示,那是一種超自然的方式,不是每個人都能經歷的,
許多重要的教義都藉由這種方式傳承下來,例如保羅從主那裏得到啟示,載之於書信,成為後世基督教教義的基礎。

第四,權柄
腓3:17「弟兄們,你們要一同效法我,...。」
注意到保羅在此流露出的權柄嗎?
現在哪個牧師或長老敢要求「各位,你們要效法我」?
但使徒保羅就敢如此要求,因為這權柄是來自於親自呼召他的主。

第五,行神蹟
來2:4「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蹟、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
從彼得、保羅的經歷就能夠看出此種能力,使徒行傳已有多處記載,不一一詳述。
但要小心,人往往無法分辨邪術、詐術與神蹟的區別,反而容易受騙上當。

以上是使徒職分的五個條件。
現在還有使徒嗎?你說呢?


先知

鍾馬田對先知的定義如下:
「先知從聖靈領受了真理,可以靠著聖靈的權柄,說話不但清晰,而且滿帶能力。」
談到先知,就不能不提到啟示的「漸進性」,
簡單說,神將祂自己、祂的救恩計畫向世人啟示出來,是逐漸而有次序的展開,而非在一開始就全盤揭露。
這應當很容易理解,好比你教導孩子數學,是從加法、減法開始,逐漸進到四則運算、聯立方程式、代數、幾何、...,
你會一開始就教他高深的微積分嗎?
同理,因應人的智慧有限、理解力也有限,神給人的啟示也是漸進性的。
在漸進的啟示過程中,先知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他們擔任神、人之間的中介,將神對人的教誨、訓導、引領宣揚出去,
上一代的先知話語被記錄下來,成為這一代的啟示,
這一代的先知話語被記錄下來,成為下一代的啟示,
一代代的先知話語累積下來,使得神自己、與祂的救恩計畫逐漸明朗,
成為啟示的漸進過程。

啟示的高潮與終結在耶穌,所有的啟示都指向祂,祂已經完全了啟示,
祂就是神的奧秘(西2:2),是「神本體的真像」(來1:3),「一切智慧知識,都在他裡面藏著」(西2:3),
自耶穌以後,世人不再需要其他的啟示,因為啟示已經完全了;
既然啟示已完全,自然也不再需要先知了
鍾馬田對於現今仍有人自稱先知的現象,提出了如下的警語:
「我們從新約已得到了一切真理,不再需要進一步的啟示。全部真理都賜下了,我們需要的一切都供應給我們了。我們不需要對真理的直接啟示;真理都在聖經中了。因此如果有人宣稱他得到有關某種新真理的啟示,我們要馬上對他心存防範。」


傳福音的

傳福音的,指的是某些人特別有能力將福音傳出去,
神賜給他們特別的口才、或特別的氣質、或足以打動人心的生命經歷,
使他們在傳福音時特別有果效。
他們與牧師/教師不同,牧師/教師在於提供好的牧養、教導正確的教義(後述),
但牧師/教師並不一定特別會傳福音;
畢竟,有哪個基督徒一開始是深受三位一體、神人二性、...等教義的吸引而來到教會呢?


牧師/教師

牧師,是群羊的監督、管理人、保護者、組織者、指導者、治理者,
教師,在教義、真理上提供教導與諮詢,導正會眾的教義觀念,充實會眾的神學資訊。
鍾馬田認為,牧師與教師是同一種職分,
差別只在於有些人牧養的恩賜勝過教導和講道的恩賜,另外有些人則是教導和講道的恩賜勝過牧養的恩賜,
這是因為聖靈給各人的恩賜不同。


查經問題

  • 職分有重要性的區別嗎?
  • 職分重要性的高低代表階級的高低嗎?
  • 如果你的職分重要性較高,應該有哪種態度?
  • 如果你的職分重要性較低,應該有哪種態度?
  • 設立這些職分的目的是甚麼?
  • 使徒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 現在仍有使徒嗎?為什麼?
  • 先知的工作是甚麼?
  • 現在仍有先知嗎?為什麼?
  • 傳福音的是作哪些工作?
  • 牧師的工作是甚麼?教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