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30日

[查經]弗5:6-7


6. 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因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
7. 所以,你們不要與他們同夥。

虛浮的話

「虛浮」,原文意指徒勞的,缺乏真理的。
全人類第一個被虛浮的話給欺哄的,正是始祖───夏娃,與她的丈夫亞當。
他們被欺哄導致了非常嚴重的後果,從此以後無法繼續待在伊甸園,男人必須勞苦工作以求得溫飽,女人必須忍受生產的痛苦。
不僅如此,他們世世代代的子孫也受到影響,帶著先天的罪性,不認識也不敬拜上帝;他們驕傲自私又貪婪,終其一生都遭到罪的綑綁,且陷於死的牢籠。
可以如此斷言,世界上沒有哪一種行為導致的禍害,比始祖受到欺哄帶來的禍害更嚴重了。
這正是使徒提出「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警告的原因:因為撒旦是這世界的王,每個人都是罪的奴僕,他們口裡常常說出欺哄人的話,因此基督徒必須提高警覺,不要上當受騙。

從小到大,我們委實聽過太多虛浮的話了。
到早餐店買早餐,「帥哥你要吃甚麼?」「美女你要點甚麼?」一聽就知道超虛浮的。
每次阿公阿嬤給我壓歲錢,媽媽一把搶過去說要幫我存起來,這也是虛浮。
以前在超肉麻情書上寫「你美過林志玲」「你帥過金城武」,現在看來也是虛浮。
除了上述這些明顯的之外,還有一些「虛浮」需要特別注意才能辨認出來,它們往往隱身在各種傳統、或價值觀裡,
例如現今的教養觀念主張不要懲罰孩子,而是用愛與耐心去導正他。愛孩子沒有錯,對孩子有耐心也沒有錯,但不懲罰卻不符合聖經,
箴13:24「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
請注意這裡的「杖」並不是文學上的譬喻、或引申的手法,而是指著實實在在的枝條、或棍子而言。
我並非主張家長可以任意體罰孩子、或甚至以暴力加以虐待,那是應當被禁止的事。但時下的教養觀念卻與聖經明確的教導不符,與真理不合,我也並不接受。

「虛浮」甚至出現在暢銷書中。
《小屋》曾經轟動一時,雄踞暢銷書排行榜好一段時日,當時的我仍處於信仰根基稚嫩的時期,對於書中描述的神─人關係頗為之動容。
但隨著屬靈年歲成熟,這才發現《小屋》將上帝以人的形體加以形象化,這與十誡裡的第一誡明顯牴觸;它把基督信仰描寫成人無須耶穌基督,只要心裡願意就能夠來到上帝面前,與耶穌宣告「我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明顯不合;書中的上帝也不懲罰罪,而是將罪人醫治好,更是不符「神要對付罪,罪人乃是重生而非治療」的聖經教義。

生活周遭類似的「虛浮」實在太多,無法窮舉;求神賜下智慧,好使我們慎思明辨,「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


神的忿怒

「這些事」指的是使徒前面提到的那些事───淫亂、汙穢、貪婪、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等等,
神對這些事的反應不是寬容,而是忿怒。
提到生氣、忿怒,多數人往往想到負面的───例如暴怒、失控、口不擇言或暴力相向之類的。
但神的忿怒與人的忿怒不同,神的忿怒未含有任何失控的意思。他的忿怒是針對罪的,祂厭惡罪,對罪深惡痛絕。神的忿怒是一種宣告:祂要懲罰罪。

提到神的忿怒時,保羅並未說神的忿怒「將要」臨到悖逆之子;請注意這裡的時態,他特意用了現在式。
這表示在現今的生活中,你我隨處可見神的忿怒,例如人在犯罪的當下,立刻會感受到良心的譴責,這良心是神安置在每個人的心中,為的是彰顯神對於罪惡的憤怒與末後的懲罰。
神的忿怒也展現在人類心理上所受的痛苦,生活上的打擊,還有這世界上的苦難,甚至是肉體的疾病,
林前11:30「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原文是睡)的也不少。」

同時,明眼人可以觀察出,罪惡的氾濫不但沒有與時俱減,反而變本加厲,各種暴力、罪惡、貪婪,現今比過往更加猖獗,各種罪惡越來越多、越來越誇張。
我們以為上帝已死,但祂沒有死,祂任憑世界墮落下去。神的「任憑」恰恰顯明神的忿怒。
有位擔任教師的姊妹分享了自身的例子,她說,某些問題學生往往讓老師相當生氣,老師之間經常討論如何面對那些學生,但這結論往往是最後的唯一答案:「不要管他」。
不管你,不是我認同你的表現;不管你,是因為我放棄你了,你連被管的價值都沒有,我根本懶得花心力在你身上;在我眼裡,你彷彿是空氣一般,根本不存在。神的任憑,正彰顯神的憤怒。

當然,神的忿怒不僅現在看得到,當基督再臨、世界末日的時刻也會大大顯明出來,相關的經文實在太多,列舉其中代表性的如下:
申29:28「耶和華在怒氣、忿怒、大惱恨中將他們從本地拔出來,扔在別的地上,像今日一樣。」
耶7:20「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將我的怒氣和忿怒傾在這地方的人和牲畜身上,並田野的樹木和地裡的出產上,必如火著起,不能熄滅。」
路23:29-30「因為日子要到,人必說:不生育的,和未曾懷胎的,未曾乳養嬰孩的,有福了!那時,人要向大山說:倒在我們身上!向小山說:遮蓋我們!」
請特別留意路加福音生動的描述:「人要向大山說:倒在我們身上!向小山說:遮蓋我們!」這是甚麼意思呢?
台灣近年的氣候越來越極端,尤其在夏季,各種豪大雨、短時強降雨、旺盛西南氣流、颱風等,經常造成土石流、甚至山崩的災難;
你看過土石流、山崩的景象嗎?原本高聳的青山,竟然像瀑布一般傾瀉而下,萬噸的土石擋都擋不住,令人心生莫大恐懼。但這恐懼與神的忿怒相較,又算不得甚麼了,以至於人寧可面對山崩、土石流,被萬噸土石壓死,也不願意面對神的忿怒。
難怪某位神學家說,「你有多害怕神的憤怒,就會離罪有多遠」。

所有人都是神忿怒的對象,
弗2:3「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
這裡的「本」是「天生的」之意,這表示人不是天生純潔善良,而是生來就有罪性,每個人都是「可怒之子」。
基督徒也不例外,我們以前與其他人沒兩樣,都是神忿怒的對象,如今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在十架上完成的救恩才得以免刑。
祂為我們成為罪、成為咒詛,一肩承擔我們的罪咎,又將他的義歸算給我們。我們相信這一切都是真的,得以因信稱義。我們唯獨藉著基督才得以免除神的忿怒。

既然已經脫離,可別活著活著又回去了。使徒勸勉「不要與他們同夥」,不是要求基督徒離群索居、自成一個小圈圈、或自組某種同溫層,而是要我們雖然活在世界裡,但卻不可犯罪,免得成為上帝憤怒的對象。
故此,基督徒應當查考聖經,從中獲得明辨罪惡的智慧,並要小心提防各樣的欺哄誘惑,同時也不忘以基督的心愛世人、為世人禱告。
從前的我們與他們一樣,都是可怒之子,我們祈求神的救恩也能臨在他們身上,如同先前臨在我們身上一般。


查經問題
  • 虛浮是什麼意思?
  • 全世界第一個被虛浮的話欺哄的是誰?他們被欺哄,導致的後果是什麼?
  • 你聽過哪些欺哄的話?
  • 「這些事」指的是什麼?神對這些事的反應是什麼?
  • 你在憤怒時,做過最誇張的事情是什麼?
  • 人的憤怒與神的憤怒有甚麼不同?
  • 神的憤怒甚麼時候來臨呢?
  • 你從哪些地方知道神對於罪的憤怒?
  • 神的憤怒有多可怕?
  • 哪些人是神憤怒的對象?
  • 基督徒為甚麼不再成為神憤怒的對象?
  • 基督徒應該如何與世人相處、卻又不同夥?






2021年8月24日

[查經]弗5:3-5



3. 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
4. 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
5. 因為你們確實的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裡都是無分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

你曾經在邀請別人來教會時遭到拒絕嗎?他們是以甚麼理由拒絕的呢?
身為華人基督徒,我最常聽到的理由是「喔,我是拜菩薩的啦,跟你們基督教一樣,都是勸人為善,每個宗教都很好啦...」
在這句善意的軟釘子中,包覆著一個對於基督教信仰的偏頗理解:他們以為基督教在乎的是美好的品性與道德,因此一提到它,立刻聯想到行善、道德、品行。
這觀念不是全錯,但顯然極端的片面,因為基督教信仰的核心不是品行與道德,而是關乎神與祂在耶穌基督裡的救恩工作。
我們可以斬釘截鐵地斷言,離了這核心,基督教與其他勸人為善的宗教確實沒兩樣,甚至生活規範還更加嚴苛。
因此,你總是可以在使徒的書信中看到,他在提出善行的勸勉之前,必定不忘闡述為何這樣做的原因;他希望基督徒明白,他們之所以行善,是因為在那之前、有一個大到令人無法想像的善───基督的救恩───行在他們身上。
他們被這救恩重生了,得到一個天家的新身分;救恩深切的激勵著他們戮力行善,以配這重生的新身分。這一切都可以在第3節起頭的轉折連接詞───「但是」───看出端倪(和合本譯為「至於」)。
「但是」連接兩個不可分割、不能分離的重要元素:教義與善行。使徒剛在第2節介紹出基督捨己的作為、與這背後顯現的代贖意涵;在這教義基礎上,他才要求以弗所的基督徒在生活中展現出對應的道德行為,「...但是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
在他的觀念裡,教義與善行分離是無法想像的,教義是善行的起源與核心,而善行則是教義的展現與應用,兩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在他的書信中,幾乎處處可見類似的結構反覆地出現。


淫亂,污穢,貪婪,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

基督徒當然是自由的,但卻絕不是隨心所欲、毫無節制的那種。保羅要他們明白,有些事情與他們的身分不相符,是不應該做的;他在3-5節中提到一連串的清單:
淫亂:不法的性關係
污穢:任何形式的不潔
貪婪:覬覦、貪得無饜
淫詞:猥褻淫穢的言詞
妄語:蠢話,愚昧、罪惡的言語
戲笑的話:詼諧、洗煉、機智,但卻帶著傷害人的意圖
在這些不宜的行為中,其中一個是保羅特別關注的,以至於他在第5節提到了兩次:貪心。
貪心不像其他的罪那麼容易辨識。好比淫亂、或污穢,在起心動念的當下,你心中的警報很快就會響起「NO!這是罪,是不應該做的」。
但貪心把牠自己隱藏得很好、埋藏得很深,以至於人往往沒有任何警覺。牠可以藏在任何美好的事物、甚至是上帝的恩賜裡,使你失去戒心。那事物太美好,美好到你只想要牢牢地緊抓不放,失去它就活不下去;貪心使它成為你的上帝。
好比孩子。孩子是上帝賜下的產業,他們本身當然是美好的;但對於某些基督徒父母來說,他們將孩子看得太過重要,甚至連上帝都可以不要,只要有孩子就好。他們沒有上帝沒關係,一旦沒有孩子就活不下去,貪心藉著孩子牢籠了他們。保羅說,孩子成了他們的偶像,他們敬拜的對象。他們將上帝從寶座上拉下來,把孩子推上去。
又好比講台。講台是解釋聖道、造就會眾的重要管道,但它帶來的誘惑對某些人是致命性的吸引力;他們太喜歡那伴隨而來的掌聲、讚美聲,世間的美名成了驅策他們的動力,而不是在神裡面的委身。他們甚至自我欺哄,以造就會眾為糖衣裹在外頭,但內裡包藏的是希求美名的貪心。
鍾馬田精闢的做出結論:
「貪心就與拜偶像一樣。任何再美好的事物,不管是什麼,只要我們企圖把它當作一個重要的對象,生命的中心點,是我們所愛慕所夢想的,我們對它花盡心思,為它而活,只有它能帶給我們最大的樂趣;如果它不是神,那麼它就成了我們的偶像。」


...連提都不可

對於這些罪行,保羅要他們不可做,甚至是連提都不可。
為什麼連提一提、說一說都不可?有那麼嚴重嗎?
確實有那麼嚴重。
說出口代表腦子想過了,因此「連提都不可」,表示連想都不應該想。不管在言語上或思想上,都不應該出現。
羅13:14「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
對基督徒來說,我們必須小心哪些時刻、或處境、或環境最容易產生誘惑。對某些人來說,一個人獨處的時候、或深夜時刻、或情緒低落的當下、或得到推崇稱讚之時、...,你一定知道自己在某些處境下特別容易受到誘惑。如果你明知道哪些東西容易對你產生誘惑,但卻故意去做,就是在為肉體安排,給心中的魔鬼提供飼料,使牠越來越強大,越來越控制你。
我們要避免任何一種足以引誘我們犯汙穢和淫亂罪的事物。基督徒生活的整個秘訣在於一開始就要小心提防試探。如果你容許誘惑在你的心中盤據了一個小小的角落,很快你就會被打敗了。


合聖徒的體統

保羅在此告誡以弗所教會不可做惡事,請特別注意他所持的理由───聖徒的體統。
他不是說因為那些事情有礙名聲所以不要做、也不是說那些事情對身心靈有害因此不可做,他關注的也不是國家榮耀、或人類尊嚴的議題,他關心的是教義方面的───有關聖徒、合體統、相宜、基督和神的國。
保羅對道德本身沒有興趣,對道德的觀念也沒有興趣,他也不是因為罪的邪惡和可怕的後果而勸人不要犯罪。他關注的是聖徒的身分、神的榮耀。
他要基督徒明白,你現在的身分已經與以前不同了,你已經重生了,是上帝家裡的人,有著高貴的地位,因此你們不可犯罪,不要做那些與你們身分不合、有損身分的惡行。


說感謝的話

稍早提過,一個好的勸勉除了包含消極的禁止,也要包含積極的引導。保羅提出的積極部分是「說感謝的話」。這領我們想到這段經文,
帖前5:18「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
基督徒是一個感恩的人。他在生活中表現出喜樂來,因為他對活在他裡面的神和基督心存深刻的感激。
他總是記得自己是誰,是什麼身分;知道他成了今日的樣子,都是出於神的恩典。他時時意識到自己已經脫離了那邪惡、愚昧的舊生命,和屬世的一切虛榮、浮華,他為此而感謝神。
他明白他的新生命並不是將舊生命略加改進,而是徹底的重生,那是任誰都做不到的事,除了上帝之外。如此,自然就會想要榮耀祂,而不是做惡事減損祂的榮耀。


你們確實的知道

「你們確實的知道」意思是你們一定知道,你們早該知道。
換句話說,保羅在此的勸勉是一件以弗所教會早就知道的事情。為什麼保羅明知道會眾早就知道,卻又重提一遍?
這顯示出人有多麼容易遺忘,總是需要不斷的被提醒,哪怕是他們早就已經明白的道理。
另外,這也顯示某些人對於認知的謬誤。他們以為自己知道,但其實不是很清楚、或根本不清楚,因此聖靈才默示聖經作者一再詳細地對我們解說。


稱義與成聖

保羅在第5節說,做這些惡事的人就與神的國無分了。也許有人會這麼問,「基督徒不是因信稱義的嗎?但這裡說犯罪就不能上天堂,兩者不是相互衝突嗎?」
基督徒的生命包含兩部分:稱義與成聖。稱義是起點,而成聖則是一條延續不斷的線,直到生命中止的那天。稱義憑藉的是基督在十架上完成的工作,我們相信這事,因此被稱為義;而成聖則是在聖靈保守與引導之下,持續不斷的活出新生命的樣式。
因此可以這樣說,基督徒的生命是一個完整的過程,其中必定包含稱義與成聖。上帝如果揀選你,就代表你已經被置入這過程中,你不但被稱為義,而且也必然開始成聖之路,
林前6:11「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稱義與成聖是不可能分開的,如果某人聲稱他是基督徒,但卻持續生活在罪惡之中,毫無悔改,直到生命的終點仍是如此,這是無法想像的!他的稱義必定是假的,他只是一個嘴巴稱呼「主啊!主啊!」的人,而神的回答必然是:「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這並非表示基督徒永不犯罪、一犯罪就代表他的稱義是假的。事實上,一個信靠主的人仍有可能犯下嚴重的罪,例如大衛。但在聖靈的引導之下,他最終一定會悔改,遠離罪惡。因此如果沒有看到他臨終前最後一刻,我們無法斷定這人是不是基督徒。
不過,我們也無須斷定誰是基督徒、誰不是,那是上帝的工作,我們不應僭越。
聖經寫成的用意不是要我們檢視他人,而是檢視自己。這些經文放在我們面前,是叫我們用來測驗自己,我若繼續活在罪中,那麼定期上教會、定期奉獻、口裡阿們阿們...,這些就毫無價值,我根本不是一個被稱為義的人。

你是一個真基督徒嗎?



查經問題
  • 淫亂,污穢,貪婪,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分別是甚麼意思?
  • 保羅在第5節中,特別強調哪一種罪?
  • 貪心帶來的危險是什麼?
  • 對你來說,哪些可能成為你的偶像?
  • 對於淫亂、污穢、貪婪等惡行,保羅說該如何面對呢?為甚麼連提都不可?
  • 在日常生活中,哪些時刻、或處境、或環境,容易誘惑你?
  • 保羅在此告誡以弗所教會不可做惡事,他用的是什麼理由?這對你日後在孩子的管教上、或弟兄姐妹之間勸告上,有甚麼提醒?
  • 之前提過,一個好的勸勉除了包含消極的禁止,也要包含積極的引導。保羅提出的積極部分是什麼?
  • 要感謝甚麼?這對基督徒的日常生活有甚麼重要?
  • 「你們確實的知道」意思是什麼?
  • 換句話說,保羅在此的勸勉是一件以弗所教會早就知道的事情。為甚麼保羅又再說了一次?
  • 保羅在第5節說,做這些惡事的人就與神的國無分了。但基督徒不是因信稱義的嗎?這中間有衝突嗎?
  • 如果某人說他已經被稱義,但行為舉止卻仍然活在罪惡裡,這該怎麼解釋?
  • 這表示基督徒不能犯罪、一犯罪就代表他的稱義是假的,對嗎?如果不對,錯在哪裡?








2021年8月20日

[查經]弗5:1-2(2)

 
1. 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
2. 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

聖經不是以我們熟悉的中文寫成,而是以希臘文、希伯來文並摻雜亞蘭文寫成的,
它記錄的不是我們熟悉的中國歷史,而是遙遠的近東民族的歷史。
因此在讀經時,適時參照原文字義很有幫助,例如這篇《我常用的查經工具》,裡面紀錄了我覺得好用的原文字義輔助工具。
不過,在鑽研字義的研究比較時,也要輔以歸納彙整的功夫,站在一個稍高的高度,揣摩經文想說甚麼。
例如弗5:1-2,如果站在一個稍高的高度上,我們可以看到保羅首先提到效法神、憑愛心行事等,這些是行為的勸勉。然後他話鋒一轉,開始談論起基督捨己帶來的救恩,這些是教義的闡述。
保羅為甚麼要把「好行為的要求」與「教義的闡述」混在一起談?這有甚麼用意?
他要我們知道,教義與行為是相輔相成、牢不可分的。
如果不談教義,只要求好行為,首先發生的問題是:誰為「好行為」下定義?究竟是基督信仰的好行為、或是世俗文化價值觀裡的好行為?
即使是基督信仰裡的好行為,但若不談教義,將使人產生自大自滿的心理,認為是憑著自己的好行為才得到救恩。
相反的,如果不談行為,只高舉教義,他可能對於教義頭頭是道,但從行為上,你根本看不出來他竟然是個基督徒。
因此教義與行為必須並駕齊驅,兩者一樣重要,不可偏廢了哪一個。


基督愛我們

請注意此處的「愛」,原文的時態是過去式。
這點出了一個重要的事實:我們不是因為先有了好行為,因此基督才愛我們;而是因為基督早已經先愛了我們,因此激勵我們表現出好行為。
至於基督愛的對象───「我們」───是一群怎樣的人?看看經文怎麼說的吧。
羅7:18「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
多3:3「我們從前也是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常存惡毒(或作:陰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
弗4:18-19「他們心地昏昧,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都因自己無知,心裡剛硬;良心既然喪盡,就放縱私慾,貪行種種的污穢。」
詩51:5「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
聖經揭露了我們的本相,我們完全不可愛、根本不敬虔,不但是軟弱的,而且是可恨的,是罪人,是惡魔的黨羽,是與神為敵的。
換句話說,上帝棄絕我們只是剛好而已,祂愛我們才叫人不可思議,難以想像。
明瞭自己的本相,對於理解基督的愛大有助益,
如果我們好得不得了,愛我們有甚麼困難?正因為我們又醜陋又邪惡,完全不值得被愛,這才彰顯基督之愛的長闊高深。


為我們捨了自己

「捨」的意思是捨棄、放棄。基督為我們捨棄了甚麼呢?
首先,他捨棄所擁有的一切,包括他的權利。他沒有緊緊把持著自己的特權,就是與神同等的權利,和這權利所帶來的一切榮耀。
腓2:6「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
再者,他放棄的不是一些可以暫時不要的東西,例如錢財、或貴重物品,而是他自己的生命啊!
約10:17「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
在這世上,你也許願意為父母,或丈夫妻子、孩子捨棄生命,某些英雄也曾經為了國家民族犧牲自己,
但你看看,耶穌是為誰捨棄生命?是像你我這樣一群邪惡、不敬虔、與祂為敵的人啊!這是完全無法想像、違背常理的事情,祂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原文的「捨」,是主動態。
這表示耶穌為我們捨命不是消極的順服,而是主動的;祂不是被「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最後雙手一攤束手就擒,而是自己一步步的走向髑髏地。
太16:21-23「從此,耶穌才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彼得就拉著他,勸他說: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
他明知去耶速撒冷會受苦、甚至會死亡,但他沒有逃避,反而堅定的朝向耶路撒冷出發;甚至彼得勸他不要去,還被臭罵了一頓。
試想,如果耶穌意志不堅定,大可以利用彼得這句作為下台階,順勢說句:「哎呀彼得你說得很對,謝謝你這麼為老師著想,這次就依你的意見好了。」
但耶穌沒有這樣做,反而罵他是撒旦,不順從神的旨意。由此更可以了解耶穌意志的堅定,祂定意要這麼做,為你我上十架受死。

不單如此,祂不是沒能力反悔,在緊要關頭祂其實能夠抽身的,
太26:53「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嗎?」
祂有能力可以調動天使大軍,制止一切發生,但他沒有這樣做;他堅定的往耶路撒冷前進,沒有逃避。


馨香的供物和祭物

「供物」指的是貢獻的禮物。
至於「祭物」,則必須回到舊約,特別是利未記,上帝曾詳細地指示摩西,如何界定各種不同的祭物,如何獻祭。唯有藉著這些形式和表徵,人才能夠與神和好。
作為祭物的牲畜必須是完美的,一無瑕疵的。牲畜必須被殺,象徵了人的罪與刑罰被轉移了,由牲畜承擔。
由此可以看出舊約是新約的預表,新約是舊約的應驗,宰殺牲畜預表了耶穌基督死在加略山上時所發生的事;他身體破碎,血流出來,當作祭物獻給神。
唯有藉著耶穌基督的獻祭,罪人才能夠與神和好。

「馨香」意指芬芳的香味。
聖經中最早出現「馨香」一詞、或相似含意的,應該是創世紀,
創8:21「耶和華聞那馨香之氣,就心裡說:我不再因人的緣故咒詛地(人從小時心裡懷著惡念),也不再按著我才行的滅各種的活物了。」
挪亞築壇獻祭,耶和華聞那馨香之氣,就心裡說:「我不再因人的緣故咒詛地。」馨香的祭,是神所喜悅的。
使徒在以弗所書這裡教導我們,神的兒子在十字架上所獻上的這祭,一直達到神面前,使神喜悅,就好像馨香之氣使神的心意得到滿足。
因此主耶穌說:「成了!」甚麼事情成了?為罪人承擔罪孽,使罪人得以與神和好的工作終於完成了。

若要更進一步探討耶穌在十架上完成的事,我們無法忽略這兩節經文,
加3:13「基督既為我們受(原文是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
林後5:21「神使那無罪(無罪:原文是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他不只為我們承擔罪,他甚至成為罪;他不只為我們承擔咒詛,他甚至成為了咒詛!
請仔細看,耶穌不是成為罪人,而是成為「罪」。兩者的區別乃是,「罪」才是上帝義怒、消滅的對象,上帝要消滅的是「罪」。
換言之,耶穌將自己擺在上帝的對立面,挺身站在上帝烈怒的前頭,以祂自己的被消滅,換來選民的被稱義。
如果你看到社會新聞裡的虐待兒童案,氣得咬牙切齒;看到兇殺案、強暴案、分屍案氣得握緊拳頭,引用一句康來昌牧師的話:「那些都變成是耶穌做的,他成為世界上最可惡、最該死的人」;
如果你看到這些新聞,氣得大罵「最好趕快被判死刑!被鞭刑!希望他從來沒出生過!」那些咒詛都是對著耶穌說的,他成了咒詛的對象,甚至成為咒詛本身。
祂沒有罪,祂不該死,祂乃是代替你我成為罪、成為咒詛。唯有從代受刑罰、代贖的教義出發,吾人才能真正明白上帝的愛、以及耶穌基督的愛。

鍾馬田如此闡述這愛:
「只有當你看到耶穌這位無辜的受刑人、代替者,自願為我們受刑罰,你才能開始明白並數算耶穌基督那永遠的愛...當你感受到神的愛、耶穌的愛,這愛激勵你做出回應,開始愛別人,憑愛心行事。你的愛的愛是從主的愛湧流出來的。」

是啊,這愛正是基督徒愛人的源頭。
當我們遇到難以相處、態度惡劣、時時找碴的人,他們攻擊我們、傷害我們,我們仍應當愛他們。
原因不為別的,只因為我們當初也是這樣被愛的。要憐憫他們,為他們禱告,愛他們到一個地步甚至希望他們也能得到救恩;因為你知道,他們也是罪和撒但的受害者,像當初的你一樣。


查經問題
  • 在這兩節中,保羅首先提到效法神、以愛心行事,這些是行為的勸勉,然後他話鋒一轉,開始談論甚麼?
  • 保羅為甚麼要把「要求好行為」與「教義」混在一起談?這有甚麼用意?
  • 如果不談教義,只要求好行為,這會帶來甚麼弊病?
  • 如果不談行為,只高舉教義,這會帶來甚麼弊病?
  • 「基督愛我們」,「愛」的時態是什麼?這有甚麼涵義?
  • 「基督愛我們」,「我們」是一群怎樣的人?
  • 明白自己的本相,對於理解基督的愛有甚麼幫助?
  • 「為我們捨了自己」,祂放棄了甚麼?
  • 在這世上,你願意為誰捨棄自己的生命?
  • 原文的「捨」,是主動態或是被動態?這有甚麼涵義?
  • 「馨香的供物和祭物」,供物是什麼意思?祭物是什麼意思?
  • 作為祭物的牲畜必須符合甚麼要求?
  • 為甚麼牲畜必須被殺?
  • 「馨香」是什麼意思?除了此處之外,你在聖經何處看過「馨香」出現?
  • 耶穌在十架上成為甚麼?





2021年8月18日

[查經]弗5:1-2(1)


1. 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
2. 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

有人說神學的最高境界是「學神」,
在使徒給以弗所教會的書信中,也見到類似的勸勉:「你們該效法神」。
效法神的第一步自然是認識神,畢竟你若根本不認識祂,也不知道祂有甚麼榜樣值得效法,那你到底想效法甚麼?
雖然上帝是個靈,人眼不能見,看不到也聽不到,
但祂經由默示的方式,藉著先知留下了大量的文字記錄,時空跨度延續了數千年以上,使人得以在字裡行間一撇這位奇妙的造物主;這就是我們拿在手裡的聖經。
也唯獨藉由聖經,受造物才得以認識祂,進而效法祂。

上帝擁有許多美好的屬性,但並非每一樣都能夠效法得來;從學習的觀念來區分,祂的屬性可以分為兩組,一組是無法傳授的,另一組則是可以效法的。
例如祂的榮耀、威嚴、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能、不受時間空間的限制、...,這些是單單屬於神的,人怎麼學也學不來的。
而祂的聖潔、公義、公平、良善、憐憫、慈悲、溫柔、忍耐、仁愛、信實、饒恕、...等,這些屬性具有道德性質,是人可以效法的。

我們為何要效法神呢?
因為這樣可以讓我變得更好?可以得到讚美?大家才會喜歡我?
使徒自己回答了這問題:「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
我們效法神,是因為我們是神的兒女,被接受加入神的家中,從此與神的性情有分。
我們面對神時,會向祂親暱的喊一聲:「阿爸,父」,是這樣的孺慕之情使我們立志要效法神。
如同一個小小孩,看著爸爸媽媽甚麼事情都能做,甚麼問題都能回答,又愛他又照顧他,爸爸媽媽成為他效法的榜樣,他好想在任何事情上都像爸爸媽媽一樣厲害。
就是這樣的孺慕之情,使我們也立志學著效法神。
當然,效法神能讓你變得更好、得到更多讚美、更多人喜歡你,但這都是附加的好處,我們不應把這些當作是效法神的原因,否則就是本末倒置。
對基督徒來說,效法神只有一個原因,這原因超級簡單:因為我們是「蒙慈愛的兒女」。

我們被接納進入神的家庭,神成為我們的父,我們是祂的子女。使徒彷彿認為這樣還不夠似的,他特別強調我們是「蒙慈愛」的子女。
地上的父母不見得使子女都蒙慈愛,在某些可憐的家庭中,父母嚴重失職,孩子每每受到冷落、甚至被虐待。
但在神國的家庭則不然,藉著聖靈的親自默示,使徒要我們知道,祂的每個子女都是被深深愛著的,沒有哪個會受到冷落或忽略。鍾馬田舉了一個貼切的比方:
「神愛我們。好比送第一次去上學的幼兒一樣。他站在門口,看著孩子的背影走進校門,消失在視線之外;那裡面充滿了慈祥和關愛。」

身為基督徒的你,有過蒙慈愛的經驗嗎?
我相信大多數都有,例如工作順遂、家庭美滿、身體健康等,這證明神真的很愛我們,保守我們在地上的生活平安。
不過事實上,也有某些基督徒的生活看起來根本不怎麼順利,有失業的、離婚的、生重病的、出意外的;
例如我的教會有個姊妹,在青春燦爛的年紀卻突然癱瘓,成為植物人,你說上帝愛她嗎?上帝如果愛她,為什麼讓她遭受這種打擊?
我不是神,我當然沒有答案。但我相信神不會騙我,祂默示的聖經也不會騙我。聖經說上帝愛我,我就堅信不疑。哪怕生活充滿挫折,我也相信神愛我。在生命的挫折中,祂定然有祂的美意,只是我不知道罷了。
請小心,不要用自身體驗作為判斷神是否愛你的唯一依據,這是魔鬼愛用的伎倆之一,回想一下約伯的例子吧。
如果你生活順遂,當然很棒,要感謝神的祝福;但最重要的是相信聖經,經文說祂愛我,我就相信那必然是真的。

如果相信我們是蒙慈愛的,相信神是愛我們的,這必然會對生命產生巨大的影響。
如果我相信並且明白這個真理,毫無疑問的,我一生最大的願望必然是向他表明我的愛,在凡事上討祂喜悅,
因為沒有別的事比神看到自己的兒女活出與祂名相稱的生活更能帶給他喜樂了。
祂愛我,我知道,因此我要榮耀祂,使祂喜樂。

由於我們被神接納,成為神國家庭的一份子,我們的一舉一動關係著整個家庭的榮辱,我們身上擔負了整個家庭的榮譽。
想想看,你若看到一個小孩亂發脾氣、在公眾場合大哭大鬧、亂丟東西,你會在心裡想甚麼?
「他的爸媽是怎麼教的啊?」
人家批評的不是孩子,而是父母。孩子代表了他的家庭,正如基督徒代表了神家的榮譽,他的行為會叫人想到他在天上的父。
因此我們必須常常自我提醒,我是神在地上的代表,我的言行不只與自己有關,更關係著祂的榮譽,
太5:16「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由於神是愛,效法神就表示我們要憑愛心行事,我們的言語行為都要行在愛的領域裡。
神不但愛基督徒,祂也愛那些不認識祂的人,他並未將福氣侷限於好人和義人。不!他也賜福氣給壞人和不義的人,
太5:45「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因此若要效法神,我們必須學習神愛世人的方式;
我們必須把神對我們所作的,作在別人身上,哪怕有些人與我們為敵,以冷酷、不公平的方式對待我們,我們也要用神對待他仇敵和不義之人的方式對待他們,正如經上記著:
太5:44「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這太痛苦了!」你說,「你知道那些人有多難愛嗎?為什麼我不能只愛那些可愛的、對我好的人?」
因為這沒有什麼希奇的。他對你好,你也對他好,這是世界的道德,有甚麼好值得說嘴的?
基督徒的生活應該是有別於世人的。你既是神的兒女,就不可能與世人無異。
太5:46-47「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
經上說得很明白,你若只是與外邦人一樣,愛那些好愛的、甚至只愛自己人,有甚麼賞賜呢?有甚麼好稱讚的呢?
一點都沒有啊。

整個基督徒生活必須規範在愛的領域裡,用愛來衡量。林前13:1-3值得我們仔細研讀一下;
「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
例如某人很有恩賜、很有能力,但卻沒有愛,這些恩賜能力反而容易使他看不起其他人;
「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什麼。」
如果知道許多教義、知識,但卻沒有愛,那就只是把神學當作研究的世俗學問之一,卻無法使人更深的委身於神;
「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於我無益。」
例如積極參與各項事工、各項服事、甚至幫別人看聖經;但如果不是出於愛,就根本沒有益處。

因此效法神,就是效法祂的愛,在祂愛我們的基礎上愛世人。
我以鍾馬田的這段話作為結語:
「作為神的兒女,我們應該像神。神是愛,所以我們生活最大的特質就是愛。無論你再有能力、再有恩賜、有高深的學問、甚至投入所有的教會服事,但如果沒有愛,就毫無意義、毫無用處。」


查經問題
  • 神所有的屬性,人都能效法嗎?哪些屬性是可以效法的?哪些不能效法?
  • 我們為什麼要效法神呢?
  • 經文說,我們不僅是神的兒女,而且還是什麼?
  • 你是蒙慈愛的子女嗎?有沒有實際的例子?
  • 如果你知道你是蒙愛的,這對你的基督徒生活會產生甚麼影響?為甚麼?
  • 當你看到一個小孩亂發脾氣、在公眾場合大哭大鬧、亂丟東西,你會在心裡想甚麼?
  • 神是怎麼愛世人的呢?
  • 在太5:45中,神照顧哪些人?所以我們應該怎麼做?
  • 你有沒有愛那些很難愛的人的經驗?
  • 為甚麼我們不能只愛那些可愛的、對我們好的人?





2021年8月2日

我常用的查經工具




選擇工具與挑選內衣有幾分類似,別人喜歡的,不一定適合你;你大力勸敗的,別人穿起來也不一定覺得舒服。查經工具也是如此,我喜歡的,你用起來不一定就手。
其他的誤區還有功能多寡,如果某個平台提供了一百種不同譯本可以交叉比對,但你從頭到尾都只讀和合本,那麼多譯本與你有何干?
不過,看看別人的使用心得不是壞事,也許你遍尋不得的某個功能,就在別人的心得分享裡了。

以我來說,查經時的原文字義是必備的功能,因此在電腦平台,我常用的電腦版聖經平台是這個:https://springbible.fhl.net/welcome.html

它提供了原文字義查詢功能,怎麼進行呢?

1、進平台,點選讀經”(查詢則提供關鍵字搜尋的功能)



 2、點選閱讀的舊約/新約經文,按閱讀





3、出現經文之後,點擊上方的Strong Number”(Strong Number即是原文字的編號,以編纂者Strong命名,請參閱這裡



4、出現經文的原文字編號,選擇你要查詢的字即可


因為我很注重原文的意義,因此另一個聖經譯本----呂振中譯本----成為我查經時不可或缺的功能。與和合本相較,呂振中譯本更貼近原文,更能還原聖經寫成時的原貌,不過缺點是就是比較生硬、拗口,可讀性比不上和合本。這是一刃兩面,沒有孰優孰劣的問題。

在華人圈中,呂振中譯本不如和合本般的廣泛流行,不過搜尋一下還是可以找到,例如我用的「iBible網上聖經」,使用的介面很直覺,就不介紹了。


                                                                                     


以手機APP來說,我最常用的是「微讀聖經」。如何用微讀聖經查詢原文呢?


1、打開APP,選擇聖經目錄(我假定你是先看中文,再查詢原文,否則直接點最右邊的聖經原文也行)



2、出現經文


3、點選任一處經文,然後在點擊下方出現的「更多」,即可出現原文選項


4、原文就出現啦(不過第一次使用時要先下載原文)


微讀聖經不只有原文查詢功能,還有我喜愛的呂振中譯本,因此已成為我最常使用的查經APP。另外,它也有電腦網站版本囉!

你常用的查經工具是哪個?歡迎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