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6日

康熙來了?康希來了! 牧者犯罪之我見



最近,一部訪談影片使華人基督教界炸鍋。

新加坡「城市豐收教會」的創辦者康希接受訪談,暢談他在入獄之後的改變。
康希是何人也?2007至2009年間,他兩度挪用教會資金達新台幣11.6億元,遭新加坡法院判刑入獄。他聲稱挪用資金是為了傳福音,支持妻子何耀珊出專輯,但其專輯明顯與福音無涉;尤其單曲〝China Wine〞 MV內容流於腥羶色,硬扯傳福音更是牽強。
他的入獄使許多信徒大感震驚。在當時,「城市豐收教會」達到6萬人,是全世界第九大教會,許多人受到其充滿魅力、技巧的演說而決志信主。他的入獄使不少人失望,失望的不只是對康希個人,而是整個基督教。他們離棄信仰,不再回來。部分留下的、或轉會的會眾,則對教會產生不信任感;他們在事件中遭到欺騙拐詐,心靈受創,從此對教會長執保持距離。
康希在獄中表現良好,於2019年出獄。出獄後,他向會眾表達歉意,「過去的我做了一些不明智的決定,...我為我犯的錯感到哀痛後悔...。」全篇內容空泛,不痛不癢,並未具體提及犯罪的行為、犯後的心路轉折、上帝的懲治,對於日後的監督、問責、如何調整教會體制以杜絕類似事件的再發生,全都付之闕如。表面上道歉是道歉了,但要挖再多也沒有。問原因就是「思慮不周」。

真巧,日前政壇也有一樁類似情事。監察院秘書長遭爆公器私用,利用公務車接送寵物去美容。案子爆開後,他立刻道歉,坦承「思慮不周」。

「思慮不周」大概是道歉的標配吧,我還可以+2。

某教會主任牧師證道抄襲,一大段一字不漏的抄。他對此的解釋是:因為這段文字給他帶來許多啟發,他迫切的想要與會眾分享,因此在「聖靈感動」下(抄襲還扯聖靈感動?這是在說聖靈引人犯罪嗎?人家把榮耀歸於上帝,他則把罪咎歸於聖靈,我佩服他的勇氣),一時不察的照唸出來。白話就是「思慮不周」,+1。
一年多後,該教會另一牧師證道抄襲,除了一大段一字不漏的抄,甚至連證道後的禱告也一併抄了。他解釋是身心狀況出現問題,生不出講稿,在交稿壓力下忙中有錯,不小心疏忽了。「思慮不周」再+1。

上面兩位牧師都坦承思慮不周,都道歉了。但我們並不歡迎這種膚淺空洞的道歉。
牧者必須明白,他們被呼召進入一個特殊的場域,在那個位份上,他「代表著關於『上帝是誰、祂正在做什麼,以及祂想要我們做什麼』的合法榜樣及權威」(請參《講台上的道德缺陷會導致會眾的精神傷害》)。他在講台上傳頌古舊的福音敘事,從中揭露祂的愛是怎樣的長闊高深。他引述、宣揚神的話,要求會眾悔改歸向神,如同當年摩西在曠野中所行的一般。他要以真理牧養會眾,會眾則視他為真理的某種典範。一詞以蔽之,那是聖職。
當他一旦跌倒失足,受傷最重的不是他自己,而是那些注視著他、模傚著他、視他為典範的會眾們。他們是如此的信任牧者,相信他會忠於自己所宣揚的真理教訓;一旦牧者自己背棄了真理,將引發會眾的「道德傷害」。《講台上的道德缺陷會導致會眾的精神傷害》證實,部分受害會眾的症狀與PTSD非常類似,如後悔、悲傷、難過,甚至憤怒、焦慮、失眠、噩夢、脫離現實和自我毀滅等。

既然他帶給會眾如此巨大的傷害,怎能在事後用一句「思慮不周」加上一些空泛、不著邊際的文青字句,夾雜類哭腔的語調就算交代過去?為何他敢用這種膚淺的道歉聲明乞求原諒?更別提某些道歉是擠牙膏式的,證據揭露到哪裡就道歉到哪裡?
原因無他,因為他吃定會眾必將原諒他。不只原諒他,更是伴隨著掌聲、「阿們」的原諒他。中外教會都有先例可循。
Dave Miller在《不要再為那些公開認罪的牧師鼓掌了》中說,「Matt Chandler 站在他的會眾面前,承認他與妻子以外的一個女人有了不適當的短信互動...他向會眾懺悔後,教會為他起立鼓掌。」「性侵Jules Woodson的牧師對著會眾道歉,美化自己的過失,會眾起身鼓掌。」「另一位牧師以美化的說詞承認外遇,獲得會眾起身鼓掌。」
這現象不分東西方。前述證道抄襲的教會,兩位牧師的道歉也都獲得會眾掌聲鼓勵、「阿們」聲此起彼落。
這讓我不禁疑惑:若政客以空想大餅忽悠你,你會罷免他;房仲將凶宅賣給你卻未事先告知,你會控告他;但角色換成牧師,怎麼大家都不究責了,反而鼓掌原諒他?Dave Miller精闢的解釋,「人們被調教成以近乎看待神的方式看待他們的牧師,所以當牧者認罪時,會眾內心立即進入救贖的敘事裡,並以熱烈的掌聲回應。」

犯罪的人不值得掌聲。犯罪後的悔罪道歉是應該的、最基本的,何須鼓掌?何況一個以淡化自身罪行、空泛道歉面對會眾的牧師,哪裡值得掌聲?更有甚者,誰考慮過那些被冒犯、被侵害的受害者?掌聲對他們而言,是另一層傷害;掌聲越烈,他們的自我懷疑、否定、自控的聲音也越烈。你怎能以掌聲繼續傷害他們呢?你以為你用掌聲接住了一個從地獄回來的牧師,其實是將受害者往地獄推去。

我們接受道歉,但不歡迎空泛、膚淺、擠牙膏式的道歉。誠然,是人都會犯錯,「教會不是聖人的博物館,而是罪人的醫院。」牧師也是人,當然也會犯錯。我們不期待一個從不犯錯、永不跌跤的牧師,那不切實際。但當他犯錯後,我們要的是一個真誠的悔改。

甚麼是真誠的悔改?

首先,他必須清楚條陳罪行的一切,不可隱瞞。
他當時的狀態為何?處在何種環境之下?哪些事物引起他犯罪的動機?他是否真正意識到自己犯罪?犯罪之後,他的心境為何?在怎樣的契機下,使他願意公開自己的罪行?誰是受害者?受害者受到哪些傷害?他是否真誠的對受害者道歉?我們要的是對犯罪過程仔細的交代、對上帝真誠的認罪、以及對受害者誠摯的道歉與補償。

第二,針對犯罪原因提出具體的改進措施。
每一個犯罪的牧者都會保證:「我已經吸取教訓,永不再犯。」但我們要的不是口頭保證,那根本沒用。既然他已經辜負從神而來的重託,褻瀆了聖職,使祂的名蒙羞,我們必須將希望建立在具體的督責組織上,而非個人的口頭保證上。權力使人墮落,我們必須在權力之上建立督責的組織,使握有權力的人必須受到監督。

第三,他必須交出權力。
誰說牧師是終身雇用制?誰說「一日上講台,終身『佔』講台」?他既然已經辜負上帝的重託,下台就是應當負起的責任。他必須辭去職位,放下權力,平靜接受第三方的調查。也許有人會說,「他雖然犯了罪,可是對肢體仍然很有愛心,應該留下來。」我的回應是,「如果他真的有愛心,無論在哪個位置都無法限制他對肢體的付出;難道平信徒就不能愛弟兄姊妹?如果他的愛心綁定在某個位份上,反而證明他的愛心是虛假的、充滿權謀的,不要也罷。」或許有人會說,「他很有講道的恩賜,如果沒有他,教會遲早會垮。」我倒想反問,「如果這是真的,正好證明教會的基石不是基督,而是牧師個人。這種異端教會垮了就垮了,有哪裡可惜了?」

至於教會,則應建立公正的調查小組,對牧者犯罪進行仔細審查。人都會試圖美化、淡化犯行,或捏造虛假的犯罪理由,牧師也不例外。調查小組應該深入調查犯罪過程,以求還原真相,核實牧師說詞,並確認是否仍有其他隱而未現的罪行、或被蓄意隱匿的其他受害者。
同時教會也要根據調查結果,建立督責單位,以堵塞可能再次犯罪的管道。即使當事人下台,但若犯罪管道依然存在,對繼任者仍然是個誘惑;教會怎能無視破口的存在?發生貪污後若不建立督責單位,結果就是二次貪汙。證道抄襲後若不建立督責單位,結果就是二次抄襲。


沒有人樂見牧者的犯罪。倘若真的發生,牧者必須坦承自己的罪行,完整陳述並誠懇的悔罪。當他悔罪道歉時,會眾應以理智的態度回應,而非掌聲與「阿們」。誠如Dave Miller所述,「我們不為罪鼓掌。我們不為罪歡呼。我們為它感到哀慟。」同時,教會必須做出明快回應,調查整起罪行,並防堵任何破口。這無疑是沉重的,對牧者、會眾與教會都是。
如同傷口,若無仔細護理,將化膿、發炎,嚴重甚至得截肢;牧者的犯罪若不處理,將毀壞靈性、侵蝕信心,使聖潔的教會成為世界的笑柄。我們怎能輕忽以對呢?









1 則留言:

  1. 匿名11:39

    那位把罪咎歸於聖靈的牧者,真是太扯了比扯鈴還扯,在場其他人難道都可以接受他這樣妄稱主名?版主應該不在這種"教會"裡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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