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4日

「爸爸的前世情人」? 基督徒也談輪迴?



每個爸爸總是對女兒有著較多的憐愛,總是一再容讓女兒對他的予取予求,
於是不知何時起,女兒開始被形容成「爸爸的前世情人」,為父女關係提供了一個有趣的註腳,甚至許多基督徒也如此沿用。
但你可曾敏銳的發覺,「前世情人」的源頭來自於輪迴的觀念?聖經怎麼看輪迴觀呢?

你可以用最傻的方式,直接key word搜尋整本聖經,
「太好了,聖經沒有出現輪迴這個字眼,所以沒有反對輪迴。」
慢著,是這樣的嗎?如果真是如此,聖經也沒有出現你的名字,我可以結論說你的受洗是假的、你根本沒有得救嗎?
可悲的是,這不是我憑空捏造的情節,而是真有其事,且當事人並非新進受洗的基督徒;這種查考聖經的觀念實在令人搖頭。

當你說女兒是前世情人時,你是否了解輪迴的意義呢?

印度教認為:
「眾生的意欲大多是盲目的,以盲目的意欲指導行為,因此造成了眾生諸多苦難,這盲目的意欲,又可稱為無明(avidya),它就是生命之盲目衝動,也是輪迴的原因,因此想要擺脫輪迴無窮的生死之苦,那便只有去除無明一途。印度人普遍相信,每個眾生的靈魂--自我(Atman),來自於梵(brahman),梵是宇宙的創造者,是萬物的根源,祂是全知全能的上帝;眾生的自我(Atman)來自於梵,故本質與梵相同,但因為無明的緣故,自我與梵分離,因此不再具有與梵相同的全知全能,同時陷入生死輪迴之中而不自覺。因此所謂「解脫」(mokSa),就是自我能夠回到梵,達到梵我合一的狀態。對大部分印度人而言,梵我合一乃是人生與宗教上的終極目標。...... 自我(Atman)與業(karma)是輪迴思想的兩大要素。自我是造業的行為者,同時也是業力的承載者;而業力則是引導自我輪迴的方向,決定來生處境的唯一因素。因此傳統輪迴觀,有顯明的道德要求之傾向...」1
簡單說,印度教認為人與上帝本質相同,但受到無明的影響而墮落,被業力引導落入世世代代的輪迴,只有解脫的人,才能跳出輪迴,達到神人合一的境界。

佛教則認為,
「人生最究極的目的,在於證入無生涅槃的境界。所謂無生的境界,就是超越輪迴,不受生死之苦的境界。在佛教看來,長生、永生、不死,仍然在痛苦的輪迴之中,唯有無生,才能從生命的煎熬痛苦之中超拔出來,才是究竟常樂的清淨生命。......眾生每日身、口、意所造作的行為,有的是善業,有的是惡業,這些業因業緣形成兩股力量,彷彿拔河比賽,如果善業的力量大,就把眾生牽引至天、人、阿修羅等三善道去受生。如果惡業力大,眾生就墮入地獄、餓鬼、畜生等三惡道去受苦,因此,「業力」是生命輪迴的決定因素。」2
簡言之,佛教認為人的行為有的造善業、有的造惡業,善惡相抵之後,決定人死後將前往哪一道輪迴。
只有證入無生涅槃的境界,才能超脫輪迴。
道教大量吸收了佛教的教義,也包含輪迴與轉世觀念,在此不贅述。

不論是印度教的輪迴觀、或是佛/道教的輪迴觀,若與基督教的教義相互檢視,至少有以下的差異:

1、上帝
基督教相信上帝存在,創造世上萬物,並持續以護理之工維繫世界的運轉,直至末日主持審判;
印度教雖有上帝,且也創造世上萬物,但世界運轉乃依循自然法則。
佛教沒有上帝,只要放下屠刀,人人可成佛。

2、自救能力
基督教教義明確宣告除非上帝揀選、賜下救恩,否則人毫無自救能力。
印度教、佛教則宣稱只要行善事積功德,使善大於惡,人就可以超脫輪迴,直上天堂。

3、罪
基督教與印度教、佛道教都相信罪的確存在,
不同的是,基督教相信人憑著自己無法除罪,只有藉著上帝赦免;
印度教、佛道教則相信藉著修鍊、行善,人可以自力除罪。

4、苦難的意義
基督教認為苦難有其正面的意義,是上帝對人的警告、磨練,並顯出祂的榮耀;
印度教、佛道教則認為苦難是來自於前世的果報、以及今生的業報,沒有任何正面意義,人生的第一要務就是脫離苦海。

5、最高盼望
基督教的最高盼望是在永恆裡敬拜上帝,
印度教是梵我合一,人中有神、神中有人,人神一體;
佛教則是證入無生涅槃的境界,不是永生,而是無生、無我。

你必須了解,
輪迴觀不是單獨存在,它與印度教/佛教/道教的其餘教義不能分割,是其整體教義的一部份,根本無法獨立出來。
好比冰山,海面上的冰層與海面下的同為一體,甚至海面下的比海面上的更龐大、更複雜。
若你接受輪迴觀,你勢必接受印度教/佛教/道教的其餘教義,
請問,根基於整本聖經揭露的基督教教義,你能接受以上五點差異?
只要聖經讀懂、腦子清楚,沒有哪個基督徒能對這五點說「阿們」。

如果沒有輪迴,人死後到底去哪了呢?
威斯敏斯德信條第三十二章《論人死後的狀態和死人復活》有明確的解釋:
「一、人的身體死後歸土,而見朽壞。但靈魂(既不死,又不睡眠)卻永存不滅,所以立刻歸返賜靈的神。義人的靈魂,既在那時在聖潔上得以安全,就被接入高天,在榮光中得見神面,在那裏等候身體的完全得贖。惡人的靈魂要被拋在地獄裏,留在痛苦與完全黑暗中,等候大日的審判。除此兩處以外,聖經並未言及靈魂離開身體,別有所歸。
二、在末日還活著的人不死,卻要改變;凡死了的人都必復活,帶著原來的身體,性質雖異,但不是別的,這身體與靈魂再度結合,直到永遠。
三、惡人的身體,將因基督的權能,復活受辱;義人的身體,將因基督的靈復活得榮,與基督自己的榮耀身體相似。」

沒有前世、沒有來生,只有好好把握的當下;
各位基督徒,請花些時間把聖經讀通吧。



1、出自「無我的輪迴──佛教的生死觀」,元培學報第五期(1998.12),郭朝順
2、出自「佛教與輪迴」,佛教叢書8-教用,星雲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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