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9日

[查經]弗5:25



25.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愛你們的妻子

前面我們都在討論使徒論及妻子的話,現在我們要來看他對作丈夫的說了什麼。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這是他首先要強調的。換句話說,論到作丈夫的,首要之務就是愛他的妻子。
還記得嗎,前面有關妻子的部份,關鍵字是「順服」,「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妻子首要的功課是順服,丈夫首要的責任則是愛

於是就有人說啦,「保羅要求丈夫愛妻子,但並沒有要求妻子愛丈夫,所以妻子可以不用愛丈夫。」這種說法對嗎?
當然不對。這樣說是誤解了使徒的整個目的。
保羅並不是在寫一份法律文件、或關於婚姻關係的論文。如果是法律文件,必須寫得全面又周到,如果是論文,必須詳細考究各項依據。但保羅不是在寫那些東西。
他是從丈夫與妻子雙方面,提綱挈領地挑選出最需要強調的地方───或者你也可以這樣說,最容易被忽略的地方。要維持家庭的和諧,妻子必須注意的是順服,丈夫需要注意的則是愛。
請不要胡亂引申,他可從沒說妻子可以不要愛丈夫啊。

論及丈夫,保羅在23節說丈夫是妻子的頭,隨即在25節加上「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若仔細探究,你會發現他這麼寫是有用意的。
他在表明,丈夫是頭,是領袖,在婚姻關係中如同是主;但因為愛他的妻子,這種領導地位不會使他淪為獨裁者。丈夫雖然是『主』,但不會變成一個暴君,擁有特權,壓榨妻子,在家裡作威作福,儼然皇帝一般。
更深層的含意是,權力要受愛的約束,被愛所制衡,這是一種愛的權力,就好比基督與教會之間的關係。除非一個作丈夫的真正愛他的妻子,他無權說他是妻子的頭。他必須總是受到愛的管理,總是在聖靈的管教之下。
因此作丈夫的治理全家是以愛為方式;是一種愛的領導。那不是獨裁者或皇帝式的治理,更不是獨斷專行,濫用權柄


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保羅要求丈夫愛妻子,因此命令道:「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但為何後面還要繼續寫「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呢?
不寫這句似乎沒影響,上下文讀起來也很通順啊!為何保羅要特地強調基督愛教會呢?
神學家鍾馬田分析,他這麼寫是有特殊意涵的。

一、好行為必須有教義的基礎
丈夫愛妻子是應當做的,是公認的好行為。但對基督徒來說,我們不能滿足於此;我們必須深究:究竟甚麼是好行為?
好行為的定義是什麼?誰為它下定義?是誰眼中的好行為?
如果我做的是佛教徒眼中好行為、而不是基督教的好行為,那有甚麼好說嘴的?
因此基督徒總是必須回到聖經裡,仔細研究上帝的聖言,找出祂對子民的期許,作為我們立身處世的準則。
換句話說,真正的好行為必須有聖經的支持。如果沒有,那些行為可能只是符合社會的喜好、或文化傳統的價值觀罷了。

從這點繼續衍伸,審視你在教會聽到的、或遵守的規條,你可能會發現,其實有不少並沒有聖經經文的支持。
某些教導說姊妹不可講道、不可擔任服事領導的角色,
不可與其他教會的基督徒約會,
其他教會轉來的主內肢體都必須重新受洗,
要結婚必須「結果子」,
妻子必須無條件順服───即使丈夫的要求根本毫無道理,
...
...
試問,聖經的依據在哪裡?我說的「依據」不是單單從中摘出幾個字或一兩句話,而是符合上下文的原意。
這些教導真的有聖經的依據嗎?
聖經真的規範到如此詳細的地步嗎?

首先我們必須了解,聖經寫成的目的並不是提供一部法律規章,鉅細靡遺的寫下生活中所有可做與不可做的事情;也不是一本百科全書,揭露所有的奧秘知識。
它寫成的目的,在於使罪人認識上帝,使靈魂得以藉著福音得救
既然如此,必然有些教會規條沒有經文的支持,因為那根本不是聖經寫成的目的。沒有得到支持的規條不一定是錯的,但我們必須進一步分辨它是不是牴觸了聖經有明確寫出的經文。如果牴觸,自然要揚棄。
退一步說,即使沒有牴觸,我們也必須明白那些規條的本質:它不是聖經明訂的,而是衍伸出來的;它是人的教導,而不是上帝的要求

對基督徒來說,你實踐出來的事不可與教義背道而馳,因為沒有教義作基礎,就沒有實踐的必要
所以保羅不厭其煩地解釋有關基督與教會關係的奇妙教義,不只是為了將其陳述出來,更重要的是,叫我們在家中能確實以正當的方式愛妻子。
怎麼愛?就如同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那般的愛。
教會不完美,教會有瑕疵,有醜陋的一面,但基督仍然愛她。他愛教會,不是因為教會特別良善;他愛教會,不是因為教會特別榮耀與美麗。他不顧罪人裡面的本相,「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就愛我們了
因此,一個丈夫應該不顧妻子的缺陷,難處,和他覺得挑剔的地方,而像「基督愛教會」那樣愛他的妻子,一種全然奉獻的愛。

二、愛是捨己,不是佔有
基督為教會捨了生命、權柄、榮耀、地位...他甘願為他的新婦,就是教會,作一切事情。他不僅「說」他願意為教會犧牲,他也實際上這麼「作」了。這是基督對教會的愛。
這種愛的特質在於它不是一種「擁有」的慾望,而是一種「付出」的渴望。基督愛教會,但教會給他甚麼?他從教會得到甚麼好處?
甚麼都沒有。他反而為教會捨棄一切,甚至包括自己的生命。
不僅聖子如此,聖父也是。我們都知道「神愛世人」,但神愛世人不是口號,而是行動,那行動是「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祂捨下了獨生子,把他給了世界,因為愛。這種愛的特色就是犧牲。這是一種「給予」的愛,它不考慮自己能得到什麼,只顧及別人能得什麼益處

有些基督徒以為,「以弗所書第五章後半都是在講婚姻關係,我是單身,這些經文與我沒關係。」我鄭重告訴你,你錯了。
你發現了嗎,我們明明在談婚姻關係,但卻總是被引導、聚焦在福音真理之中,與你的關係可大著呢。很奇妙吧。
當我們思想婚姻這麼普遍而平凡的題目時,我們卻發現,如果我們是基督徒,我們就不得不被帶入基督真理的中心,帶入神學和教義的心臟地帶,進入神透過教會在基督裡所彰顯的奧秘中。


查經問題
  • 保羅要求丈夫愛妻子,但沒有經文寫道要妻子愛丈夫,所以妻子可以不用愛丈夫。這種說法對嗎?
  • 保羅在23節說丈夫是妻子的頭,隨即在25節加上「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他這麼寫的用意是什麼?
  • 保羅要求丈夫愛妻子,因此命令道「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為何後面還要繼續寫「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呢?
  • 想想看你在教會聽到的、或遵守的規條,有沒有哪些並沒有聖經經文的支持?
  • 聖經寫成的目的為何?
  • 基督與教會之間的關係是什麼?這對於丈夫有甚麼啟發?
  • 基督為教會捨了甚麼?
  • 做丈夫的,你在「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裡看到甚麼?
  • 做妻子的,你在「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裡看到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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