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0日

基督教男尊女卑? 上帝比你想得更加兩性平權!




近年來女力當家,女性主義大大抬頭,男女女男平等已成為最政治正確的思想之一。
在女權人士眼中,基督教會處處充滿著男性優越的符號,是應該改革的對象。例如,聖經說女人是從男人的肋骨造成的,又說男人是頭、女人必須順服,還要求女人不可帶領、不可講道等。
因此姊妹要聽弟兄的,不可出頭做決定;也不能擔任各項服事的帶領職分。別說講道,甚至站出來帶禱告也不可以。甚至更誇張的,當夫妻爭執不下時,妻子必須無條件順從丈夫,只因為聖經說「他」是頭、而「她」要順服。
我沒瞎掰,這都是親身所見。若你沒遇過,那真要恭喜你;但該有不少人能證實我所言非虛。
不消說,這種種的儀文限制都流露出男性優越、女性次等的氣味,在女權人士眼中,自然是必須破除的陋習。

但是教會尊為圭臬的聖經真的是這麼要求的嗎?

聖經的確說女人是從男人的肋骨所造,
創2:22-23「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他到那人跟前。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他為女人,因為他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
但為什麼要造女人?原因是男人有缺陷。
創2:18「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請注意,這是創世記前兩章「這個甚好、那個也甚好」的記述中,首次出現的「不好」。
女人是男人缺陷的見證,女人的出現是為了彌補這「不好」,是實現上帝造物完滿的必要元素,使得上帝造人不是「不好」、而是「甚好」。聖經完全沒有貶低女性的味道,反而凸顯了女性的重要價值。

聖經也明確提及,女性受造是擔任「幫助者」的角色,這是「配偶」一字的原文之意。
但在希伯來文中,「幫助者」並沒有華人文化裡「次要、可忽略」的涵義;反之,「幫助者」的身分是受助者的同輩或長輩。聖經有許多經文都說上帝是人的幫助者,例如
詩33:20「我們的心向來等候耶和華;他是我們的幫助,我們的盾牌。」
難道人比上帝優越?

從這些經文可以知道,女性受造並沒有任何貶低的意味,反而是上帝造人「甚好」的必要元素。女性幫助男性的場景,不是次要的輔佐主要的、或配角襯托主角,兩個都是上帝眼中的瞳仁。在祂眼裡,男人女人都是照祂的形象造的,是平等的,沒有孰優孰劣的分別。
但若上帝造人並未重男輕女,現今社會依然存在的男女不平等又怎麼說?

那是罪帶來的破壞。
創3:16「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
自從罪闖入人類生命之後,一切都被破壞了,原本受造時平等、互愛的關係已經破裂,從此男人控制女人,男尊女卑的觀念開始代代流傳下來。
侵害、挾制女性,看不起她們,貶低她們為生產工具,不許她們進入某些地域,不准擔任某些職分等,這些你我在二十世紀仍不時見到的景象,並不是原初受造時的光景。
聖經從未教導男人優越、女人卑微的觀念。教會的各樣事工與服事,並沒有種族、性別、地位的限制,更沒有女性不可擔任牧師講道、或帶領事工的規條。那種「姊妹不能XXXX,只能由弟兄帶領」的觀念是人的遺傳,不要賴在聖經身上。

「且慢」,你也許會說,「聖經不是明文規定丈夫是頭、妻子是身體嗎?不是要婦女在聚會時安靜、不可講道嗎?」
沒錯,聖經的確存在那些字句,但由此我確定一件事,你根本沒看上下文。
有個神學家(抱歉,名字已忘)曾經說過,「如果不尊重上下文,你可以要聖經說出任何你想要說的意思出來。」
這警語看來驚悚,但誠不我欺。上述那些說聖經有規定女性不可如何如何的,就是不看、甚至是不懂上下文的結果。

首先,聖經的確提到丈夫是頭,妻子必須順服,
弗5:22-23「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
但你要搞清楚,這段經文的上文要求「彼此順服」(弗5:21),下文則要求丈夫必須愛妻子,愛到一個程度甚至可以為她犧牲性命,好比基督為教會捨己一般(弗5:25)。使徒甚至鉅細靡遺的提到丈夫該如何愛妻子,
弗5:28-29「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
他說,「你愛自己的身體,不會故意去撞牆、撞車、喝毒藥對吧。你每天洗澡,把身體洗得乾乾淨淨的,又吃維他命、曬太陽、跑步運動,希望身體健健康康,不要生病。你有多愛自己的身體,就要多愛自己的妻子。」

經文說丈夫是頭,除了按字面解釋為「頭部」之外,更有「領頭的、在先的」之意。
因此使徒是在要求丈夫,必須領頭、帶領妻子一起以愛相互服事照護,要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般,保護她、憐惜她,凡事為了她的好處,就如同基督愛教會、更為教會捨棄生命。
這段經文哪兒有男性高高在上、頤指氣使,女性低聲下氣、萬事順服的意思?
事實上,使徒藉著這段經文揭露出丈夫必須擔負的使命,更多的是要求丈夫必須負起「愛」的責任來。

同樣的,聖經的確有「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的字句,
林前14:34「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他們說話。他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
事實上,這一整章是一個段落,使徒寫這段落的用意是在維護聚會的秩序,「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林前14:40)。
他聽聞哥林多教會聚會時常有三種團體影響秩序,分別是說方言的、說預言的、以及某一群婦女。因此他要求若沒有人翻譯,說方言的就別說了(林前14:28);要說預言,可以,請一個一個排隊,不要爭來爭去、造成混亂(林前14:31-33)。
至於那群婦女,使徒說他們在聚會時吵鬧喧嘩,或與自己的丈夫說話,使得他人無法專心敬拜,這是不應該的。有話要說就回家說,聚會時吵吵鬧鬧實在可恥(林前14:35)。
通篇看下來,使徒是要求女性必須尊重聚會禮儀與秩序,而非女性不可發言、不可帶領。

我也不否認,聖經的確有「女人要一味的順服,不許講道」的字句,
提前2:11-12「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的順服。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他轄管男人,只要沉靜。」
但有越來越多的神學家相信,這段經文的上下文是使徒特地寫給教會內某個婦女群體的告誡;
這群婦女受到假教師的欺騙,彷彿是夏娃被引誘犯罪一般(提前2:14)。她們散布假教導,造成男性會眾的衝突與混亂,甚至彼此憤怒(提前2:8)。這些婦女應當安靜下來,學習純正的教義,順服正確的教導(提前2:11)。
既然這段經文指涉的是某個群體內的特殊現象,因此便不是通則,不是要求所有教會的女性都不可講道;重點在於傳講出來的是否為純正的教義。若否,就應當安靜學道、順服教導,這是不分性別的。
此處的「一味的順服」,順服的對象是純正的教導,而不是一般以為的順服男人。


總之,男人與女人都是照著神的形象受造,沒有區別;耶穌為男人上十架,也為著女人;而保惠師的賜下、聖靈的內住,同樣沒有性別之分。
但因著罪的破壞,世界逐漸朝著男尊女卑的方向傾斜,這不是上帝創造世界的本意。
上帝使用男人,也使用女人,既有摩西、約書亞,也有米利暗、底波拉,更別提聖母馬利亞在教會歷史中佔有何等特殊的地位。
既然如此,上帝的教會自不應有男尊女卑的現象,各樣事工、服事、甚至職分都不應有性別的限制。那都不是上帝的本意,也不是聖經的教導。
我樂見教會內有姊妹擔任服事的帶領,甚至成為教師或牧師,站在講台牧養會眾,造福群羊。
當然,我對於講台的要求仍然相同:你/妳必須得有純正的教義觀念。這也是沒有性別之分的。







2 則留言:

  1. "如果不尊重上下文,你可以要聖經說出任何你想要說的意思出來。"
    ~~很棒的提醒啊!人確實很容易犯這樣的聖經誤讀與誤解!

    "順服的對象永遠是純正的教導"
    ~~不能更同意了!!人帶出的遺傳或傳統的行為/想法是免不了的,但需要常常提醒自己省思:所順服的是否已違背了真理的純正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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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們常常在不知不覺中,把人的意思、偏見加入釋經之中,還說那就是經文的意思,慎之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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