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5日

神正為我高歌? 原來我這麼偉大!


在婚禮中有時可以見到「獻唱」的橋段,
婚禮歌手優美的嗓音,為新人們的愛情譜下了甜蜜的註記。
但無論歌聲如何的婉轉動人,身為觀眾的我們總是可以清楚的分辨出誰是主角、誰是配角;
歌手向新人獻唱、高歌祝福,他們是配角,
接受禮讚、領受歌聲祝福的新人才是主角。

古近東的以色列民族也是如此,
他們尊崇耶和華,同樣藉著音樂、歌曲向祂表達禮讚與崇敬,
相關的經文實在太多了,稍稍列舉如下:
出15:1「那時,摩西和以色列人向耶和華唱歌說:我要向耶和華歌唱,因他大大戰勝,將馬和騎馬的投在海中。」
詩13:6「我要向耶和華歌唱,因他用厚恩待我。」
詩95:1「來啊,我們要向耶和華歌唱,向拯救我們的磐石歡呼!
以色列人更成立專責歌唱的組織,他們單單負責向神獻唱,免除其他工作:
代上9:33「歌唱的有利未人的族長,住在屬殿的房屋,晝夜供職,不做別樣的工。」
他們甚至認為只有自己唱仍然不足以表達對神的崇敬,世上萬物都應該起來一同高歌:
代上16:23「全地都要向耶和華歌唱!天天傳揚他的救恩,」
伯38:7「那時,晨星一同歌唱;神的眾子也都歡呼。」

這類經文實在是族繁不及備載。
數量雖多,但這點卻永遠不變、貫穿所有的經文:
神是所有禮讚中的唯一主角,
世人、萬物都要向祂高歌、為祂獻唱,祂配得所有的讚美與榮耀

不過,有首歌打著詩歌的名號,卻勇於打破經文不敢僭越的傳統,
歌名直接宣告:「我神正為我高歌」!
不僅歌名如此,歌詞更是反覆吟唱「聽我神正為我高歌......我神高歌歡欣奔騰,心滿溢喜樂之聲......聽我神正為我高歌......」,
搭配台上領唱的花腔獨唱、台下會眾的激昂鼓掌,這歌成功營造出白色寶座那尊榮的氛圍,
但坐在寶座上的不是上帝,而是你;上帝在你的寶座旁獻唱

不是什麼歌都能冠上詩歌之名。
這首歌與聖經背道而馳,我無法同意這是詩歌,
這歌我是不唱的。






(後記)


謝謝兩位姊妹先後補充的資訊,原來這首歌是取材自西番雅書3:17,和合本是這樣翻譯的
「耶和華─你的神是施行拯救、大有能力的主。他在你中間必因你歡欣喜樂,默然愛你,且因你喜樂而歡呼。」
呂振中譯本也很類似,翻譯成「歡呼」
「永恆主你的上帝在你中間是行拯救的勇士;而他必因你而高興歡喜﹐使你日新於他愛中(傳統:他必靜默無聲於他愛中)﹐還要因你而踴躍歡呼」

「歡呼」這個字,原文是07440 rinnah {rin-naw'} ,翻譯為  
1) 大聲的呼喊   
   1a) 懇求, 祈求   
   1b) 宣告, 歡樂, 讚美

它曾在舊約出現過33次,其中9次和合本翻譯成「歌唱」,
但值得注意的是,這9次的主詞有人、諸天、眾山,但沒有神,
亦即沒有出現過「神歌唱、神高歌」。

不過在其他版本的譯本中,KJV的確翻譯成Singing,新譯本則翻譯成「歡唱」。

經文翻譯是個需要極端專業知識的工作,
當一個字、一句話有數種可能的解釋時,該選擇哪種解釋,正反映出翻譯者的神學立場。
以我貧瘠的知識,我不敢侈言評斷哪種版本的解釋是對的、哪種又是錯的,
但如同翻譯者以其神學立場選擇最佳解釋一般,我也以我的神學立場過濾出較佳的解釋;
根據全本聖經,我的立場是「救恩是神恩獨作,人絲毫沒有任何自救的能力,因此配得頌讚、歌頌的只有神,而不是人」。
在這個立場下,我的看法仍是「神是所有禮讚中的唯一主角,
世人、萬物都要向祂高歌、為祂獻唱,祂配得所有的讚美與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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