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3日

[轉貼]「不被預定的人,為何要受審判?」 預定論的反問5/7


        另有人說:「如果上帝沒有預定這個人得救,為什麼還要審判這個人呢?既然沒有被預定,他也就不能信嘛!那為什麼還要審判他呢?如果要審判他,為什麼不把信心賜給他,使他能夠信呢?如果上帝要萬人得救,為什麼他要審判那些不得救的人?」許多人以為憑自己的理性,就可以想出這樣大肆反對聖經的話語。

  「既然上帝要萬人得救,為什麼上帝還怕他聽了道以後,回轉過來就蒙了醫治?」你一定要把聖經中這段話和那段話配合起來,然後好好解答。你今天讀了一段聖經,然後就用另一段聖經按字面來捆綁上帝,你是何等的不公、不義、不虔、不敬!神的啟示是全面的、是平衡的。

  如果上帝要人因聽道而產生信心後才能得救,那麼,為什麼他不把這個恩典給每一個人?如果上帝真的要萬人得救,為什麼現在泰國一千個人之中只有一個人信耶穌?為什麼現在日本一千個人不到兩個人信耶穌?上帝為什麼連機會都不給他們,還說「我願意萬人得救」?我告訴你,上帝預定揀選一批人,除此以外,沒有一個得救,那些得救的人為什麼能得救?是因為上帝的恩。那些不得救的人為什麼被定罪?是因為人的罪。當上帝施恩的時候,人是不配得的;當上帝定罪的時候,人應當被定罪。

  「上帝既然願意萬人得救,為什麼不把恩典的門大開,使每一個人都得救,每一個聽的人都信耶穌,那不是很好嗎?」不!上帝會任憑一些人,讓他們剛硬到底。

  那又要怎麼解釋「上帝願意萬人得救」?那就是「所有被預定、蒙揀選的人,上帝要他得救。」你問:「聖經這樣記載嗎?」耶穌說:「你所賜給我的人,我把永生賜給他們。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參:約17:2、9)是「你所賜給我的人」,他們永不滅亡,連一個也不滅亡,連一個也不失落。這就表示上帝願意「人人」得救,而耶穌也真的使這些「人人」連一個也不滅亡。如果用你這樣膚淺的福音派思想來看,上帝願意人人得救,結果一大堆人滅亡,上帝連自己的願望都無法達成,這個上帝是什麼上帝呢?
《約翰福音》17:2 正如你曾賜給他權柄,管理凡有血氣的,叫他將永生賜給你所賜給他的人。 
《約翰福音》17:9 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 
        如果你以為上帝是像前面所說的那樣,未來得救的人數對他來說是一個未知數,好像買彩票一樣,「有多少人要進來?願意得救的快快進來!你進來就得救,不進來就不能得救!」那你是大錯特錯!聖經沒有這樣的教訓!

  聖經的教訓是:「凡你所賜給我的,我就把永生賜給他們,他們永不滅亡。在末日的時候,連一個也不失去。他們在我手中,沒有人奪去;他們在父的手中,沒有人能把他們從父的手中奪去。我與父原為一。」我們得到雙重保障(double insurance),蒙聖父和聖子的手保守,我們既在父的手裡,父在子的手裡,因為父與子原為一。感謝上帝!

  如果是這樣,「得救的人少嗎?」(路13:23)當有人問耶穌這一句話的時候,耶穌並沒有回答有多少數目。但奥古斯丁很大膽地說:「我知道多少,人得救的數目和天使墮落的數目剛剛好相等。上帝知道那些墮落天使的數目,於是他用所救拔的這些人來填滿那個數目。」但這是聖經沒有講的。所以,奥古斯丁是偉大且富有創意的思想家,有時聖經沒有講的,他也敢講;加爾文絕對不講聖經沒有講的,這是加爾文和奥古斯丁不同的地方。
《路加福音》13:23 有一個人問他說:“主啊,得救的人少嗎?” 
        「得救的人少嗎?」耶穌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上帝凡事都能。」我不知道數目,我把它交給主。主啊,我不要作假冒為善的人!如果我真是怕人下地獄,我不是與人辯論預定論的問題,我乃是努力傳福音。如果你今天不傳福音,只是一直問:「為什麼神不預定所有的人得救?」你不會因為辯論而增加一個信徒,但是你傳福音,就可以看見選民被彰顯出來。從努力傳福音的人身上,你可以看見許多人因他信主。因為「這城裡我有許多的百姓」(徒18:10),「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上帝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申廿九:29)、「趁著白日,我們必須做那差我來者的工;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做工了」(約9:4)。
《使徒行傳》18:10 有我與你同在,必沒有人下手害你,因為在這城裡,我有許多的百姓。” 
《約翰福音》9:4 趁著白日,我們必須做那差我來者的工;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做工了。 
        最後,我用以前曾經講過的一個比喻做結束:如果我今天開車到基隆,你也開車到基隆,但我們走不同的路線。我開到一半時,「碰!」撞車,我一直流血;你開快車,結果也在另外一條路「碰!」撞車,一直流血。我們兩個都快要死了。我看著自己的血一直流,旁邊也沒有人救我,沒有人經過那條路,結果我就死了。而你呢,在血流不止的時候,突然間,有一輛車停下來,一個穿白衣的醫生過來為你急救,結果,你慢慢恢復,我卻死了。以後,是不是就得到一個結論:「你沒有死,因為有醫生救你;我死了,因為沒有醫生救我。」對不對?對?對一半。錯?錯一半。「你沒有死,因為有醫生救你。」對!「我死,因為沒有醫生救我。」錯!死亡證明上寫:「唐崇榮,死因:因為沒有醫生救他。」對不對?死因是什麼?撞車,失血過多。沒有人的死因是「沒有醫生救他」。

  所以,一個人如果沒有得救,不是因為神不預定;一個人如果受審判,不是因為耶穌不要拯救他;一個人沒有上天堂,不是因為沒有聽過福音;一個人下地獄,因為他是罪人;一個人受審判,因為他犯罪;一個人滅亡,因為他用自由放棄了自己的權利,用自由犯了罪,用自由使自己滅亡。神的審判是憑他的公義,而神的恩典不是憑著我們的功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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