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4日

救恩是我們自己做成的,還是上帝賜下的?  ([查經]弗6:10-13(3))



10. 我還有末了的話:你們要靠著主,倚賴他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
11. 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
12. 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原文作摔跤;下同),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
13. 所以,要拿起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好在磨難的日子抵擋仇敵,並且成就了一切,還能站立得住。

在前一次查經裡,我們提到基督徒在面對各種誘惑、困難、打擊的時候,必須要採取行動去面對,而非坐著禱告等奇蹟。就如同戰士上戰場面對敵人時,你要裝子彈、瞄準、扣下扳機射擊敵人,而不是坐著等敵人自動死掉。
使徒書信上面那麼多的提醒、教導、勸勉與警戒,都在要求基督徒必須採取行動,而非坐著等天上掉餡餅。例如保羅要我們「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弗6:11),「在磨難的日子抵擋仇敵」(弗6:13),雅各要求信徒們採取行動,務要抵擋魔鬼(雅4:7)。這類經文太多了,處處都是明證。

不過,仍有某些基督徒對此有疑惑,「可是明明就有經文說『得救是本乎恩』啊!到底救恩是我們自己做成的,還是上帝賜下的?」
你說得沒錯,這兩句經文都是聖經明明白白寫著的,
腓2:12「這樣看來,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裡,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裡,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做成你們得救的工夫。」
弗2:5「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
腓立比書說我們要自己做成得救的功夫,但以弗所書卻說我們得救是本乎恩,是上帝的作為,兩者看似的確有矛盾,對吧。
對這類問題仍弄不清楚的,其實是卡在另一個關鍵問題;我們今天就來討論問題的核心。

首先,仍是老話一句:聖經不會有矛盾,因為神不矛盾。這觀念再怎麼強調也不為過。
如果讀經時發現某些經文似乎有矛盾,表示那些經文超出你的理解能力,而非經文有錯。聖經是神的默示,充滿祂高深的智慧,人無法完全理解是很自然的。在讀不懂的時候,應該查閱解經書,或向其他基督徒請益;前提是:那些書、那些人的神學立場是純正的。

回頭看腓立比書與以弗所書的經文,兩者當然沒有矛盾;因為它們分別應用於基督徒不同的生命階段。


稱義

「稱義」一詞來自於法庭宣判的場景,意思是宣判一個人無罪。
弗2:1-6「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
正如以弗所書揭露的,稱義之前的罪人「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只能作惡、無力行善,根本沒有能力做出任何好行為使神稱他為義,因此稱義是神單方面的作為,人沒有絲毫的貢獻
唯獨藉著基督在十架上完成的代贖,罪人才能得神稱為義。人唯一做的,是相信這一切───神早已預定的整套福音計畫、祂在創世以前的揀選、聖子在十架為罪人犧牲───都是真的,這就算為他的義,也就是「因信稱義」。

有些人可能會反駁說,「神揀選、基督上十架的確是三一神的工作,但『相信』總是人的選擇了吧?除非人選擇相信,否則救恩根本與他無關。你怎麼能說人甚麼事都沒做呢?」請問你該如何回應?

怎麼回應?就拿下面這段經文回應。
弗2:8-9「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連人之所以能相信上帝的信心,都不是「出於自己」,而是上帝賜與的,人根本沒有絲毫作為可以說嘴,「免得有人自誇」。救恩是賜下的,信心是賜下的,一切都是來自於上帝的恩典。
這段經文太重要,如果可以,請牢牢背誦、記在心裡。

再者,有人質疑,「稱義的效果可以維持多久?」
神稱你為義,你就立刻稱義、永遠為義,效果持續至永恆
立刻有人提出異議,「一次稱義、永遠稱義,這不合理。因為你被稱義之後還是會犯罪啊,你若犯罪,怎能還是義人?」請問你該如何回應?

你可以這麼想,
如果稱義要定期反覆地做,神第一天稱我為義,第二天稱我為義,第三天我犯罪了,祂收回之前的稱義,那第一、二天的稱義到底算甚麼?有效期只到當天為止?這種稱義觀有幾個大問題:
一、神不是全知的,祂只能看到現在,無法看到未來;這種神跟你我這種凡人有啥兩樣?
二、神不是全能的,祂雖然稱人為義,但卻無法永久有效,只能持續某一段時間;
三、既然是由人的行為決定稱義與否,這就是說,人對於自己的稱義是有功勞的。這種救恩觀是人神合作的,尤有甚者,人才是其中的關鍵───因為他的行為表現決定了救恩是否有效;他表現良好就有救恩,他表現不好就沒有救恩,即使神想救他也沒辦法;
四、神第一天稱我為義,第二天稱我為義,第三天我犯罪了,祂收回之前的稱義;原來祂出口的話竟然可以「徒然返回」?話說了還可以收回去?上帝說話是小孩子扮家家酒還可以反悔的?神的威榮不但未被彰顯,反遭減損。

由此我們知道,稱義必然是一次性的、一瞬間的。神稱你為義,你就立刻稱義、永遠為義。稱義只要一次就足夠了。
稱義是神的工作,即使魔鬼也無法敗壞,因此稱義永遠有效;被稱為義的人永遠安然在神的保護之中,未來有永遠的基業為他存留。
小小羊網站將基督教的稱義觀扼要地條列如下(已小幅改寫),提供參考:
1. 唯獨恩典,唯獨信心,唯獨彰顯上帝榮耀。
2. 稱義是神的恩典,單單因著信,不是靠人的行為、也不在乎遵行律法(羅3:28)。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羅1:17)。
3. 稱義不是靠人的努力賺取的。
4. 不同於成聖是一生的過程,稱義是一瞬間的(來12:14),當罪人接受耶穌基督的一刻,他就立即稱義,且是永遠稱義(羅3:24,來10:14,約5:24)。
5. 稱義是可以肯定的:被稱為義的人知道自己有永生(約壹5:13)。
6. 稱義單單由主成就(約19:30),不是靠人與神合作。
7. 因著基督一次獻祭,便叫選民得以永遠完全(來10:14),我們在神面前的地位是完全公義。
8. 稱義不會失去:誰也不能從基督手裡把選民奪去(約10:28-29)。


成聖

選民被神稱義之後,立即進入了成聖的階段,這是持續一生的進程,他們的生命日日更新而變化。不同於稱義是神單獨完成的工作,成聖則是人與神一起參與的過程
人在神的愛裡被完全接納,他明白聖父特意揀選他、聖子為他在十架上的犧牲、聖靈對他無時無刻的保護照顧,如今他已是神家裡的人,已經「出黑暗入奇妙光明」,因此他決心脫下舊人的汙衣、換上新人的白袍;他立志行善,目的是為了討神的喜悅,使祂得榮耀,就像孩子討父母歡心一樣;並且積極遠離惡事,「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
他能行出多少善、離開多少惡,這沒有一定的標準,但一個被稱義的人必然會盡力行善,世人也必看出他的好行為。他不是單憑著自己的能力做到一切,他之所以立下志願、日日更新而變化,是因為「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神在他心裡運行,激勵他的心志,使他願意付出努力,不斷自我更新,因此成聖是人與神共同投入、共同參與的進程。

稱義是神的工作,人絲毫沒有任何參與或表現;成聖是人與神共同投入、共同參與,人必展現好行為。如果稱義與成聖混淆,至少會出現下面的錯誤見解:

類型一,稱義是信心+好行為
某些人以為,稱義不但要有信心,還要有好行為輔助,他們宣稱,「你說你相信上帝還不夠,在行為上也要表現出來才行。所以,慕道友的第一關要改這個缺點,改完後是第二關,要學那個優點,完成後是第三關,要向傷害過的人道歉...慕道友的悔罪態度如果不夠『痛心疾首』,沒有痛哭流涕的幡然悔悟,那關就不會過...。等所有關卡完成後,教會才能相信你的稱義是真的。」
試問,這種打怪式的稱義觀有經文支持嗎?聖經何處提出這樣的觀念呢?我不是說改過悔罪不重要,但那是成聖階段的事情,而非稱義的條件。你若將後面的成聖提到前面來講,一定產生極嚴重的問題。在那種偏差觀念影響下,教會強調好行為的重要性已經到了偏差的程度,某些真正的小羊反而被拒於門外,這給他們的心靈帶來傷害。

類型二,Checkbox式的稱義觀
有些人以為稱義是需要持續接受考核的,上帝好似一個嚴厲的督導,手拿檢核表、帶著放大鏡仔細檢視人的表現是否合格。在錯誤的觀念影響下,他即使已經受洗,但每天的生活仍然戰戰兢兢、一點也沒有平安,他總是擔心自己是否犯罪?有沒有不小心犯下的罪?有沒有為每一項罪獻上懺悔?
他們不知道稱義的基礎是基督在十架上完成的工作,神若稱人為義,他在神眼中就是義人。稱義是三一神的工作、不在乎人的表現。

類型三,稱義之人仍可能失去救恩
這類型經常與前一類型combo出現,他們認為稱義是可能失去的,今天神稱你為義,明天神可能反悔收回去,他們不明白一旦稱義、永遠為義的教義,因此雖然表面上活得很敬虔,但骨子裡的動機是被逼的、而非出自對神的愛。
在他們心中,神像是個來自地獄的糾察隊,時時刻刻盯著他們的一舉一動,稍有犯錯就把他們送回地獄。他們總是活在隨時可能下地獄的恐懼中,很可憐。

類型四,成聖沒有神的參與
他們認為成聖完全是個人的事情,必須靠自己的決心、努力才能做到(當然嘴巴不會這麼說)。在他們的分享中,你總是可以聽到「我...我...我...」。他們總是強調當初自己遇到了多少問題,有多辛苦,後來做了哪些決定,付出了多少努力,以至於現在才有這麼大的改變。
但你注意聽,在他的分享中,神消失不見了,或被邊緣化成為一個可有可無的小角色,你若將神的部分抽離出來,也完全不影響整個故事的完整性;他們也許引用經文,但經文不過只是裝飾罷了,你若把經文抽離出來,絲毫沒有影響。於是你可以確定,他的成聖觀八成有問題。


總結一下,
人在稱義的事上完全幫不上任何忙,那是三一神的工作,人根本沒有戲份。但在成聖的階段,人有了新生命,以及神賜下的能力;他必須採取行動,「自己做成得救的功夫」。
鍾馬田曾經提到,在成聖的階段中,有兩個關鍵的要素:神的能力與人的行動

民20:8-11「你拿著杖去,和你的哥哥亞倫招聚會眾,在他們眼前吩咐磐石發出水來,水就從磐石流出,給會眾和他們的牲畜喝。於是摩西照耶和華所吩咐的,從耶和華面前取了杖去。摩西、亞倫就招聚會眾到磐石前。摩西說:你們這些背叛的人聽我說:我為你們使水從這磐石中流出來嗎?摩西舉手,用杖擊打磐石兩下,就有許多水流出來,會眾和他們的牲畜都喝了。」
在這個事件中,水之所以流出來,是因為摩西用杖擊打,這是人的行動,只要有眼睛的,都能看到摩西使磐石流出水來。
但關鍵是神的命令:「在他們眼前吩咐磐石發出水來」。如果沒有神的命令,哪怕摩西又打又罵,磐石也不會出水。神的命令隱含著祂的能力,只要人照著祂的命令而行動,事情就必然成功
從這事件我們看到,人的行動與神的命令相輔相成。神頒布他的命命,命令裡隱含著能力;人如果不做,他就看不見奇妙的神蹟;但若人遵循神的命令採取行動,能力就賜下了,奇妙的事情就發生了。

太12:9-13「那裡有一個人枯乾了一隻手。有人問耶穌說: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意思是要控告他。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有一隻羊,當安息日掉在坑裡,不把他抓住,拉上來呢?人比羊何等貴重呢!所以,在安息日做善事是可以的。於是對那人說:伸出手來!他把手一伸,手就復了原,和那隻手一樣。」
這是另一個神蹟。神的命令是「伸出手來」,人的行動是「把手一伸」。當人照著神的命令去做,神蹟就發生了。
經文形容他的手枯乾,可能是疾病導致了萎縮或麻痺,沒有力氣,甚至根本不能動了。別說伸手,他可能連動動手指頭都有困難。他早就知道自己無法伸手。
當耶穌要他伸出手來,他大可以反駁說:「我的手伸不出來,我早就試過幾百次了。」但那人沒有拒絕。他依照耶穌的命令,把手伸出去,竟然動了!手可以伸直了,完全復原了,與另一隻健康的手沒有兩樣。
他憑著自己是不能康復的,他沒有行神蹟的能力,只有神才有。但他願意遵照神的命令去做,能力就賜給他了,奇蹟就發生了。但如果他不去做,他的手依然枯乾萎縮,甚麼奇蹟都不會發生。

以上的例子,對於我們遵行神的誡命帶來了盼望。
以人的眼光來看,神的每一條誡命都很難做到,你若只是坐在那兒發愁,甚麼事都不會發生。但請記得,祂的命令含著能力,只要你去做,神奇的事情必然會出現。
就好比騎單車,你如果只是在旁邊看別人騎,看十年還是不會騎車;只有你願意跨上車、蹬下踏板,才能夠學會。又好比讀神學書籍,你如果拿來蓋泡麵、或墊在枕頭下,但就是不翻開,知識不會自動鑽進你的腦袋;只有你打開書、認真閱讀,才能領略神學的甘美。
命令已經賜下了,能力也已經賜下了,只要你去做,努力不懈,一定能開花結果。


查經問題
  • 如果讀經時發現某些經文似乎有矛盾,你該怎麼做?
  • 腓立比書說我們要自己做成得救的功夫,但以弗所書卻說我們得救是本乎恩,是上帝的作為。這兩者有沒有矛盾?
  • 有些人可能會反駁說,「神揀選、基督上十架的確是三一神的工作,但『相信』總是人的選擇了吧?怎麼能說人甚麼事都沒做呢?」請問你該如何回答?
  • 稱義的效果可以維持多久?
  • 有人提出異議,「一次稱義、永遠稱義,這不合理。因為你被稱義之後還是會犯罪啊」,請問你該如何回答?
  • 稱義是神的工作,人絲毫沒有任何參與或表現;成聖是人與神共同投入、共同參與,人必展現好行為。如果稱義與成聖混淆,會出現哪些錯誤見解呢?
  • 在民20:8-11的事件中,水為什麼流出來?
  • 在太12:9-13的事件中,人的手水為什麼能康復?
  • 以上的例子,對於我們遵行神的誡命有甚麼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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