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9日

[查經]弗4:28




28.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做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

《以弗所書》是使徒保羅寫給以弗所教會的信,他在本節提到偷竊───「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引起後世的好奇:是不是以弗所教會內發生了偷竊的罪行?或是有的會友曾經是個小偷?
如果以弗所教會完全與偷竊沒有任何關連,保羅在此的訓勉就顯得多此一舉。不過這些都只是猜測,沒有實際的證據,無法斷定保羅寫這段句子的用意。
不過,我們能夠確定的是,不論人以前犯過哪些罪惡,福音是神救贖的大能,可以救人脫離任何的罪;面對福音的時候,沒有人是無藥可救的,沒有一樣罪是大到不能被赦免的。「福音本是神的大能」。
我們暫且假設以弗所教會真的有人曾經是小偷,保羅在信中特別指出來,要他們不要再偷。這帶出一種更深層的含意:
重生不是打疫苗。疫苗可以使你不再生病,但人重生之後,並不是從此對所有試探都具有免疫力,不再沾染任何罪;沒有罪惡免疫力這種事。我們需要不斷的提醒、不斷地改過、不斷的重新回到十架前面。

既然保羅在此提到偷竊,我們不妨對偷竊下個定義吧。
甚麼是偷竊?
可以試著這樣定義:「為了滿足自己的目的或方便,未經他人同意下佔有或取用任何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把它當作自己的來使用,彷彿那是你自己的東西。」我想這應能使大多數人點頭吧。

你曾偷過東西嗎?
不少人都有小時候偷爸爸媽媽的錢拿去買零食、飲料、打電動的經驗。
不過,你現在仍偷竊嗎?
你可能急著說明:「那是小時候的事情,我現在已經不偷了。我已經在賺錢,想要甚麼可以自己買了啦。」
恭喜。不過容我再進一步問:你上班時有沒有偷老闆的時間?
不用「呃呃呃...」了,我知道一定有。上班時間八小時,每一分每一秒你都完全用在公事上?沒有抽空滑個手機、上個臉書、回個LINE?
你是不是買早餐進公司吃,邊吃邊看新聞?
有沒有躲在廁所玩手遊,時間長到別人以為你便祕?
老闆付你薪水,請你上班,就是要你在上班時間投入在公司的事情上。你拿老闆的薪水,利用上班時間做自己的事情就是偷竊,你偷老闆的時間。

從上面這個例子,我們可以把「偷竊」定義得更精確:
除了任意取用別人的東西之外,偷竊更是「不把別人所當得的給他」;別人應當從你身上得到某種東西,你若沒有給他,就是偷竊。
以學生來說,他們應當從老師那裏得到充足的知識,老師若不用心備課,上課時沒將學生應該得到的知識給他們,就是偷竊。
以孩子來說,他應當從父母那裏得到均衡的飲食、適當的管教、教育、陪伴、...,如果父母沒將這些給他,就是偷竊。
以查經小組來說,小組成員應當從我這裡得到正確的解經、適當的應用、...,如果我沒做到,就是偷竊。
以基督徒來說,他們在主日講道中應當得到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根據經文而來的提醒、勸戒、勉勵,講出神的話而非自己的話。如果牧師亂解經、亂引申、專講自己想講的而不是聖經啟示的,就是偷竊。

但偷竊不只是「佔有別人的東西、不將別人應得的給他」,它還具有更邪惡的本質。

用世俗的話來形容,偷竊的行為簡直是個藝術。
隨便去YouTube找一下扒手的影片,你將發現偷竊使用了全身的感官、以及細膩的手腳動作:首先,他要仔細觀察甚麼人適合下手,但在觀察中又不能使被害人、或其他路人警覺;然後他裝著若無其事的走向被害人,假裝不小心撞了一下,就在這電光火石的一瞬間,他已經伸出刀片劃開被害人的口袋,靈巧的抽出皮夾;他禮貌的對被害人道歉的同時,已將皮夾交給另一個擦身而過的同夥。整個過程天衣無縫。
扒手在這過程使用了哪些器官或能力?
眼睛,進行觀察;腳,走向被害人;手,以刀片劃開口袋抽出皮夾;嘴,禮貌的道歉;大腦,構思整個行動計畫,指揮各器官協同運作。

這些器官、能力是上帝賜下的。
上帝造人,原意是要人與祂相交,享受美好與聖潔的生活,但偷竊卻誤用了神賜給人最高貴、最有效的恩賜,侮辱了神賜給人類最美妙的東西。好比一把鋒利的刀子,在廚師手裡是料理的廚具,但在歹徒手中卻成為殺人的凶器。
而偷竊的人也展現出自私的心理,那是「己」的中心表現。偷竊的人往往以為他有權佔有任何他喜歡的東西,他只想到自己利益,將別人排除在外,侵犯了別人財產與尊嚴;只有他自己最重要,別人都無足輕重,這是純粹自私自利的表現。

基督徒該如何面對偷竊的試探?
首先是消極的部分:就是使徒在本節說的───「不要再偷」。但他並非停留在此,並轉而提出積極的部分:「總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
小偷辜負、誤用了上帝賜下的能力,把時間與精力用在錯誤的方向上。使徒告誡說,不要再這樣做了,你應該把上帝賜下的能力,與時間精力投入在工作中。

勞力的原意是「工作到筋疲力盡的地步」,神期許我們用這樣的態度投入工作:認真,努力,直到你汗流浹背筋疲力盡。
基督徒應當要明白,神賜給你身體和所有才幹,不是讓你擺著好看,而是要你去使用。人並不是生來就為了坐在那裡享受,無所事事。這是浪費,也是侮辱,因為這個人的才幹和能力未得到充分的發展。正如鍾馬田的提醒:
「基督徒生活中最高的目標不是享樂,過得安逸舒適。不!正好相反。我們必須動手,必須工作,而且全力以赴,盡心竭力。」

努力工作得了報酬、領了薪水之後,保羅的勸勉是:「分給那缺少的人」。
世俗的觀點是要人賺錢以便享樂,賺更多的錢、享更大的樂;但基督徒卻不是如此。他們總是會想到其他缺乏的人,試著幫助他們。
更重要的是,基督徒明白他們只是管家,只是暫時受託持有這些財富,它們並不是屬於他個人的。財富存在的目的絕對不是只為了滿足個人享樂的需要。他們對窮苦的人總是有惻隱之心,把握機會伸出援手;因為他們想到,當初主耶穌就是這樣做的。
林後8:9「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他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
腓2:6-8「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當初的他們是一群窮苦的人,在靈性上來說,更是一群死人。但耶穌並沒有嫌他們又髒又臭,反而屈身與他們相處,幫助他們。他甚至也不堅持那屬於他的財富,就是永遠的富足;他甘願為他們的緣故成為貧窮。他在世上時一無所有;他沒有自己的房子,沒有自己的家;他說:「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最後,甚至為他們犧牲生命。
在耶穌的死亡與復活中,基督徒被重生了。從此以後,他們看待財富的價值觀已被扭轉。在異教徒、不信的人、不敬虔的人當中,每一個人都是拼命攫取自己未付出代價的東西,好作為自己的享受。但基督徒的信仰則提倡為別人著想,捨己,吃虧,謙卑,看見別人的需要,並且慷慨施與。他們時刻記得這句話,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查經問題
  • 保羅的以弗所書是寫給誰的?
  • 他在本節提到偷竊的事情,這有甚麼含意?
  • 如果以弗所教會真的有人曾經是小偷,保羅在信中特別指出來,要他們不要再偷,這有甚麼含意?
  • 如何為「偷竊」下定義?
  • 你曾經有偷竊的經驗嗎?
  • 你現在有偷竊嗎?
  • 偷竊是取用別人的東西,引申意義有甚麼?
  • 從「不將別人應得的給他」來說,哪些行為算偷竊?
  • 除了佔有別人的東西之外,偷竊還具有哪些邪惡的特質?
  • 基督徒該如何面對偷竊的試探?
  • 基督徒對工作應有的態度是甚麼?
  • 努力工作得了報酬、領了薪水之後,保羅的提醒是甚麼?為什麼他要這麼說?
  • 為什麼基督徒要把財富分給缺少的人?
  • 耶穌做了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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