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7日

[查經]弗4:26-27


26.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
27.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

一天中午,我與幾個同事在某個餐廳吃飯。正在點餐之間,有個穿著志工背心的大姊,牽著一個唐氏症的孩子向我們走過來,手上捧著裝滿餅乾點心的竹籃。
「你們好,我們是來自XX庇護工場,這是我們製作的手工餅乾,很好吃,要不要買一些呢?」
我知道這個庇護工場,之前也在街頭買過幾次,反正有看到幾乎都會上前買,這次也不例外。當我正在掏錢時,旁邊的同事開口了:「我就知道你一定會買,因為你是基督徒嘛!」
我笑著附和幾句,掏錢買了兩包餅乾。不過這件事情倒給了我一個挺有趣的思考題目:世人到底在基督徒身上「硬塞」了哪些標籤?
  • 定期上教堂
  • 十一奉獻
  • 有愛心,做公益
  • 友善、微笑、不生氣

慢著,不生氣?基督徒到底能不能生氣?
我們來看看聖經怎麼說。

首先,上帝會不會生氣?
當然會。事實上,對某些心存偏見的人來說,他們甚至認定舊約裡的上帝一天到晚在生氣,任何事情都可以暴跳如雷,然後又是大洪水又是地裂開的以各種方式殺人。這部分先按下不談,不過上帝確實會生氣,
羅1:18「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

那耶穌呢?他會生氣嗎?
當然,新約就記載了幾次惹動他怒氣的事情,例如:
可3:5「耶穌怒目周圍看他們,憂愁他們的心剛硬,就對那人說:伸出手來!他把手一伸,手就復了原。」
約2:15-16「耶穌就拿繩子做成鞭子,把牛羊都趕出殿去,倒出兌換銀錢之人的銀錢,推翻他們的桌子,又對賣鴿子的說:把這些東西拿去!不要將我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

上帝會生氣,耶穌也會生氣,因此我們可以明瞭生氣本身並不是罪,在某些情況下生氣甚至是必須的。
例如,對於罪和邪惡所生出的怒氣是對的、好的,主耶穌看見罪的蹤跡時,他就大發義怒。
身為基督徒,我們也應當對於罪有同樣的反應;我們討厭它,看到它就生氣,如果罪發生在我們身上,我們甚至要對自己生氣。
林後7:11「你看,你們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從此就生出何等的慇懃、自訴、自恨、恐懼、想念、熱心、責罰(或作:自責)。在這一切事上,你們都表明自己是潔淨的。」
可以這樣說,對於罪的反應成為某種指標:我們對於罪的反應有多像基督,顯示出我們有多像他。
反過來說,一個對於罪無動於衷、忽視、漠視甚至包容的人,正足以顯示這個人的道德敗壞,對神缺乏敬畏,
耶6:15「他們行可憎的事知道慚愧嗎?不然,他們毫不慚愧,也不知羞恥。因此,他們必在仆倒的人中仆倒;我向他們討罪的時候,他們必致跌倒。這是耶和華說的。」
人若還知道羞恥,就還不致於無藥可救,這表示他裡面還有某種東西使他感到慚愧、憤怒、生氣。可是有些人沉溺罪中太深,到了一個地步,先知說他們已經「毫不慚愧」了。這些人正是上帝憤怒的對象。

由此我們知道,生氣本身並不是罪。
但慢著,我可不是在鼓勵你可以亂發脾氣,「生氣卻不要犯罪」這段經文即已暗示了生氣的確可能招致犯罪!因此我們不要用犯罪的方式生氣,不要用錯誤的方式生氣。哪些生氣方式是錯誤的呢?

首先是易怒、暴躁。
生氣本身雖然不是罪,但生氣的人卻很容易在怒氣的影響之下陷入罪的網羅,你若易怒、暴躁,動不動就亂發脾氣,這可不是正確的;聖經譴責這種方式:
林前13:5「 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
不要再拿「都是他們的錯、都是環境的錯」作為易怒的藉口,你既然是基督徒,你就是重生的人,聖靈已經賜你能力改掉壞毛病。
加5:22-23「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

第二,失控、暴力。
我們都有生氣到極點的時候。但無論是甚麼原因,氣到失去控制、動手打人就是不對的,聖經何處允許你可以氣到動手呢?

第三,含怒到日落。
怒氣好比一頭猛獸,你把它豢養著,它在你裡面逐漸成長,成為你心裡的苦毒,使你一心想要報復,這是錯誤的怒氣。

上面這些怒氣是不對的,我們應當對它們敬而遠之。它們的危險之處在於:

一、給魔鬼可乘之機。
人被自己的脾氣控制住的那一刻,他就失去了論理的能力,不再能好好思想,不能下精確的判斷。也就是說,作為一個人的基本能力──推理、思想、判斷力等──都消失無蹤了。
這時的他與禽獸沒有多大區別了,對魔鬼當然沒有任何抵抗能力。

二、滋生報復心。
一個被怒氣控制的人,他想要報復的慾望將逐漸高漲,他忘了自己的真實身分:一個被神赦免的人。
既然被神免了債,怎麼能回頭向別人討債呢?
太6:12「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太18:35「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三、連人都不能愛,怎麼愛神呢?
我若聲稱自己是基督徒,相信自己是照神的形像新造的人,就必須用神對待我的方式去對待別人。神怎麼待我,我也怎麼待別人。祂不顧我的本相,仍然赦免了我。我也必須不顧別人的本相而饒恕他們。
約一4:20「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有古卷作:怎能愛沒有看見的神呢)。」

四、怒氣是七傷拳。
在《倚天屠龍記》中,金毛獅王謝遜的招牌功夫是七傷拳,此拳法出拳時聲勢煊赫,一拳中有七股不同的勁力,無人能擋。但七傷拳傷敵也傷己,所謂「一練七傷,七者皆傷」。
謝遜雖然憑藉著七傷拳橫行天下,甚至擊斃了少林寺的空見大師,但自己的心脈也受損傷,神智癲狂,凶性難抑。
怒氣與七傷拳頗相似。
信徒是基督身體的肢體,我們彼此相連。所以你傷害一個弟兄,其實就是傷害你自己,也傷害了其他不相干的肢體。一個懷著怒氣的人,不但傷害別人,自己也受傷。

五,主是裁判,你不是。
假設某人傷害了你,錯在於他,為什麼你要原諒他?
神要我們原諒,不是因為我們是對的別人是錯的,而是因為神原諒我們,我們也應當原諒別人。換句話說,聖經的原諒與對錯無關。
太6:12「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我不是說事情的是非對錯不重要。事實上,那些很重要,應該要追根究柢明辨是非才對;但我們必須承認,人可能會判錯,法律可能會判錯,公理不一定在現世得到伸張,壞人不一定在現世得到報應。
但我們確信上帝不會判錯,有一天公理要得到伸張,審判終究會來到,
來10:30「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
因此,基督徒應當說:「我知道這件事錯不在我,但我不是裁判,我把裁奪權交給神。」

面對加暴與受害、怒氣與饒恕、是與非的問題,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很難走出來,
鍾馬田在這段流露出牧者心腸的文字中,如此勉勵道:
「或許你裡面有很大的掙扎,除非你解決了,否則不要甘休。你也許反覆與自己辯論,不妨繼續下去,直到你瞭解了神在基督裡對你的愛;直到你看見基督為赦免你而在十字架上流血;好好思想,直到神融化你的心,瓦解你,使你為那冒犯你的人憂傷,使你能自由地赦免他。」

我們饒恕,不是因為他對我錯;我們饒恕,只因為我們曾得到更大、更難以想像的饒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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