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30日

[查經] 弗1:22-23


自17節開始,使徒為以弗所人獻上禱告,
他祈求神照明他們心中的眼睛,使他們明白隨著恩召而來的指望、豐盛榮耀的基業,與神的浩大能力。
這能力是如此驚人,使得耶穌能夠從死裡復活,證明撒旦的權勢已被擊敗;
更令人驚訝的是,顯在基督徒身上的能力與顯在耶穌身上的,是同一個能力!
神不是把最強的能力給他兒子,只把次等的能力給我們,
不,祂乃是一視同仁、毫無分別的賜下同一個能力,不但給祂的獨子,也給祂收養的兒子。
接著,使徒將要在22、23節說明,神的獨子與嗣子──基督與教會──之間的關係是何等的密切。

22. 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
23. 教會是他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

使徒以身體為例,說明基督與教會之間的關係,
事實上,在描述基督與教會關係的場合中,使徒相當喜愛以身體為比喻說明此種密切的關係,
至少有三處──他曾在哥林多前書第12章、本章以及稍後的以弗所書第5章──都採用這個比喻。
究竟為什麼他這麼喜愛以身體作為比喻呢?這比喻為什麼能幫助我們了解基督與教會的關係呢?
我們可以由下面幾個面向來解使徒的心思。

首先,身上各肢體之間的結合,
不是機械式的、或鬆散的連接,而是有機的、生命的聯合。
你的大腿不是以螺絲鎖在股關節上,你的小腿也不是以那種方式鎖在膝關節上,
不。
肢體之間的聯合是有生命在其中流動的,性質是活潑的、有生命力,他們是一起成長的,
他們不是以機械方式或黏貼方式連結的,那樣的連結沒有生命的,是死的。
從屬靈角度來說,基督徒的結合不是鬆散的、規條式的、表面的,
而是活潑的、充滿生命力的

第二,肢體之間的結合,不是自己造成的,而是外力產生的。
你的大腿與屁股不是因為他們自己想要連結在一起,因此靠著自己的力量產生了聯合;
他們根本沒有那能力,他們之間的連結是「被造成」的。
從屬靈角度來說,基督徒之間的聯合不是他們自己造成的,而是神的能力運行的結果

第三,肢體一旦聯合之後,就形成緊密的關係,
肝臟與心臟聯合之後,肝臟能夠這分鐘結合在一起、下一分鐘又不結合在一起、兩分鐘之後想通了、又結合一起嗎?
當然不行。
同理,從屬靈角度來說,沒有所謂「從恩典墜落」這一回事,
基督徒一旦被揀選,就必定長久的在這聯合關係中,不可能這秒有救恩、一小時之後又失去
那些原本在教會,後來離開、直到死都不回來的,只表明了一件事:他們從來不曾在這聯合之中。

最後,身體每一個部位,都彰顯出同一個生命,各個肢體都在生命裡合一,
我揮出去的拳頭是我的一部份,那代表著我,
我跨出去的大腿也是我的一部份,同樣代表著我;
拳頭與大腿彼此聯合,它們都是我,也都代表我。
從屬靈角度來說,這是一種合一的關係,
我們彼此、我們與基督都是不可分割的;並且,人從我們身上看到基督

在這兩節經文之中,使徒不單讓基督徒明白彼此之間的關係,更重要的是揭示他們與基督的關係:他們是基督的身體,基督乃是他們的頭。
這是一個饒富意義的比喻,
首先,這表示基督擁有最高的權柄
好比身體的各項行為中,不是腳在發號施令,也不是嘴巴在做決定,
真正下達決斷的,乃是頭。
同時,頭不但是決策中樞,更是生命力的象徵與泉源,
在醫學上,判斷一個人是否死亡,
不是看人有沒有呼吸、甚至不是由心臟是否跳動來決定,而是頭;
一旦判定腦死,這人就是真正的死了。
在屬靈的意義上,基督是教會生命的來源和中心,離了他,我們就沒有生命
基督徒不能獨立於他的主之外,他的生命必定與主緊密相連,
其緊密的程度就好比人如果腦死,身體也死了。
最後,頭如何、身體也如何,
當你的頭曬到太陽,你的身體也在陽光的曝曬之下;你的頭若浸泡在海水之中,你的身體也是如此;
在屬靈的意義上,這表示基督所做的一切都與我有份,
他死了,我也死了,他復活,我也必復活,他掌權享榮耀,未來我也必與他同享榮耀
鍾馬田這樣說:
「當他被釘在十字架上,我也被釘了。神的能力怎樣叫基督從死裡復活,他也照樣使我與他一同復活。」(同參羅6:11,弗2:5-6,林前15:25)

讓我們時時刻刻把這點放在心中,牢牢記住那未來的榮耀才是基督徒生命的唯一盼望,
唯有如此,
當你的人生一帆風順時,你不至於得意忘形,因為這與未來的榮耀相比根本不值得一提;
當你的人生遭受打擊時,你也必然充滿盼望,因為你知道你的主沒有虧待你,祂早已把最好的賜給你,沒有人能夠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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