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2日

聖經要我們傳福音給死人嗎?



在解釋經文時,先弄清楚上下文的意思是一件最重要、但卻又最常被忽略的事。
一般人看到經文,往往不經過上下文的分析,逕自針對幾個字、或一句話就開始大解特解起來,
如果你要誤解經文的意思,我大推這種見樹不見林的方式。
但若你要按著正意分解神的道,請務必鍛鍊自己分析上下文。

這裡有個練習的好機會,
彼前4:6「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他們的靈性卻靠神活著。」
請問這段經文是在告訴我們要向死人傳福音嗎?
如果不看上下文,答案九成九是YES,不是嗎?

但如果仔細看上下文,結論頓時不同。

這段經文被包含在一個較大的段落中,
彼得在4:1「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開啟了一段勸勉基督徒的話語,直到第4章結束;
如果你將眼光放遠一點,甚至可以這樣說,整本彼得前書的主旨就是對基督徒的勸勉,
因為「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1:15),
所以要在信心、行為、盼望上,都活出基督徒應有的樣子,就算是為義受苦(3:14)、或行善受苦(3:17),也是有福的。
正是在這個主旨下,彼得進入了第4章的勸勉,
他鼓勵基督徒,因為基督也受過苦,所以「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4:1),
你們以前曾經有過荒唐的日子,但那些日子已經結束了,如今你們已經「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4:4),
外邦人必定因此而詆毀你們,但你們放心,在審判時,他們也要因此「在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帳」(4:5)。

在這個Scope之下,
第6節「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他們的靈性卻靠神活著」該怎麼解釋才符合文脈呢?
把原先以為的「向死人傳福音...」套進去不是很奇怪嗎?根本解釋不通。
比較恰當的解釋應該是:
「因此,那些聖徒們雖然在生前遭到逼迫、甚至受到人的審判而死,但福音已經傳給他們了,他們的靈必然靠著神而得永生。」
這樣的解釋是不是比較符合原本的主旨了呢?

上下文很重要,請務必鍛鍊自己分析上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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