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2日

同性神學?別鬧了!


我聽過「職場神學」、「兩性神學」、「婚姻神學」、
「同性神學」?
別鬧了,哪有甚麼同性神學?
對於同性戀的罪,哪有甚麼神學給他們?
難道你有聽過「獸交神學」、「亂倫神學」、「近親相姦神學」嗎? 
我不是故意舉出這麼難聽的名詞,但這些難聽的名詞,在聖經中是與同性戀並列的!
請各位弟兄姊妹對於這種似是而非的名詞,心中要有定見,務必要從聖經當中找答案,
不要跟隨這世上的風俗習慣、流行字彙而人云亦云,攪亂自己的心思意念。

聖經中對於同性戀的誡命,最早記載在利未記18章裡,
整個18章如同一個大漢堡,由兩塊麵包上下夾住,中間是厚厚的18層牛肉;這漢堡是長這樣子的:

上面的麵包—15
中間的牛肉—623
下面的麵包—2430

上面的麵包,告訴以色列人有關迦南地的惡行,叮囑以色列人不可效法;
中間的牛肉,就是條列出來的各樣惡行,包括亂倫、劈腿、經火、同性戀、獸交等,共有18節,
其中有關同性戀的誡命,就在22節「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
下面的麵包,告誡以色列人若違犯必剪除,就像剪除迦南人一般不留情。

所以,哪有甚麼同性神學?
在神眼中的同性戀,就如同亂倫、獸交、近親相姦一樣,是必死的罪!
神對於這等事深惡痛絕!
所多瑪、蛾摩拉就是最好的例子。

不僅在舊約,在新約也是如此,
17「又如所多瑪、蛾摩拉和周圍城邑的人,也照他們一味的行淫,隨從逆性的情慾,就受永火的刑罰,作為鑑戒。」
這些經文,在在顯示神不論在舊約、在新約,對待同性戀的態度完全一致,
只有剪除、只有永火等著他們!

既然聖經已經寫得如此明白,那麼所有的教會都應該是反對同性戀囉?
那可不一定!
猶大書後面的經文值得我們特別注意,
7-12節「又如所多瑪、蛾摩拉和周圍城邑的人,也照他們一味的行淫,隨從逆性的情慾,就受永火的刑罰,作為鑑戒這些做夢的人也像他們污穢身體他們有禍了!他們作牧人,只知餵養自己,無所懼怕;是沒有雨的雲彩,被風飄蕩;是秋天沒有果子的樹,死而又死,連根被拔出來。」

猶大書從7節開始是一個新的段落,
7-12
節中出現的「這些人」、「他們」,全都指的是同一種人,即是第7節中逆性情慾的同性戀者,
所以你知道嗎,猶大書已經預言這些同性戀者有可能成為教會牧師或長老!
現在,你若看到贊成同性戀的教會、神學院、牧師,也不用覺得奇怪,
例如近日公開支持同性戀、聲稱自己在念神學院的李姓女藝人;
因為猶大書早就告訴我們了,這種顛倒是非的狀況必然發生,我們要有智慧分辨。

對於這類攪亂的人,經文告訴我們會有很重的懲罰,如:

187「這世界有禍了,因為將人絆倒;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

512「恨不得那攪亂你們的人把自己割絕了。」什麼是「割絕」?
翻成截肢是比較文雅,直翻就是閹割;
保羅對這種帶頭攪亂教會的人,氣得說:恨不得他們把自己的剁了!

17-8「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

各位,不管是多有份量的牧師、長老,只要他說的不符合聖經教導,他們就有禍了!
對於這類光怪陸離的教導或言論,
我們應當切記,用全本聖經經文來檢驗,而不是用自己的感覺、喜好來檢驗;
一切回到聖經中。


以上我們所說的,是對於同性戀的罪應有的態度,
那對於同性戀者應該如何對待呢?
不接納、不接觸、隔離、厭惡
下一次我們來討論這個問題。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