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3日

[查經]弗5:9-10



9. 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
10. 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


良善、公義、誠實

你還記得「三稜鏡」嗎?
三稜鏡能夠將光分解成不同的光譜成分,光線透過三稜鏡之後,將出現紅橙黃綠...的色散現象。
在第9節中,保羅彷彿拿出一個三稜鏡對光明進行試驗,光明透過這個三稜鏡之後出現的結果是良善、公義、與誠實。

良善是正直、親切、仁慈之意,
一個被光照的人必定是個良善的人,而良善的人必定會顯出行為正直,待人親切、關心周遭的特質。
誰是良善的人呢?
基督徒大概都會不假思索的答道:「耶穌基督。」
約9:5「我在世上的時候,是世上的光。」
這當然是標準答案,耶穌是光,是良善的,他在世三十年的生命已完全證明了這一點,著毋庸議。但良善的可不只耶穌一人而已,
太5:14「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
每個基督徒都是光,都是良善的。這並非表明我們永遠不會犯錯、或行為完全沒有可議之處,而在表明我們與祂的從屬關係:
祂是頭,我們是肢體;祂是光,我們也是光;祂是良善的,我們也當對人良善。

公義指的是一個人行其當行之事,合神的標準;它帶來律法的概念。
一個公義的人,必然是行為正直,待人公正;他從不違反規則和律法,他也不虧負人;他尊重別人的權利和財產。

誠實是真實的,合乎真理的;
一個誠實的人,必定沒有任何欺騙、虛假、隱瞞、不實,而是敞開的,真誠的,光明磊落的。


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

在闡釋了光明的果子之後,使徒提出了一個最重要的原則:「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
何以重要呢?
如果有兩個人站在你面前,他們看起來都很良善、公義、誠實,其中一個是基督徒,一個不是,請問該如何分辨?
以動機分辨。一個真基督徒總是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他下定決心要找出如何才能討主的喜悅。
換句話說,第10節說明了基督徒一切行動背後的動機;他知道良善、公義、誠實是主所喜悅的,因此他努力活出神喜悅的生命。
更深入地說,基督徒真正在乎的是主,主才是我們生命的動機;我們喜愛公義良善誠實的原因不是因為它們能給生活帶來多少幫助、或掙來多少讚美,而是因為主喜悅它們。
主喜悅的,我們也喜悅,主討厭的,我們就討厭。我們察驗一切,分辨出主所喜悅的事,並立志在這些事情上取悅主,這麼做的原因只有一個:因為祂是我們的主
祂救了我們,我們從此屬於祂;我們立志討祂的歡喜。這就是基督徒成聖的硬道理。

辨明行為背後的動機是相當重要的事,你不能只是聽他說甚麼、或看他做甚麼,更要仔細探察他的動機是甚麼。
事實上,外邦人也可能既公義又良善且誠實,但背後的動機必定與基督徒不同。也許他認為那些是值得仿效的典範,或是因為怕遭受別人的批評、或是想博得好名聲、...,因而活出一個看似光明的生活。
請別誤會,我並不反對人設定標準、努力達標,更何況那標準美好得不得了。
但我更在乎背後的動機為何,那才是關鍵;如果動機是取悅自己,或是取悅他人,而拼命去符合自己設下的標準和規範,那就與基督徒背道而馳了。
基督徒的動機只有一個:因為主喜悅它們,我也喜悅;我立志要討主的歡喜。我渴望在凡事上榮耀主,得主的稱讚,討祂的喜悅。

因為這觀念太重要了,保羅不只在以弗所書提到,在寫給加拉太教會的書信中也如此提醒,
加1:10「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嗎?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
在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他也提到類似的信念,
林前4:3-4「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
在這些片段中,你一定可以感受到保羅那種「不把人放在眼裡」的傲氣,但那傲氣裡又顯出謙卑。他不在乎別人喜不喜歡他、或討不討厭他;支持他也罷,詆毀他也罷,對他根本無關緊要。
真正重要的事只有一個:主怎麼看他。那是保羅最關心的事情,其他根本不值一提。

為什麼基督徒要為主而活,討主的喜悅?
因為基督徒知道他所有的一切都是從主領受的,主耶穌在他還作罪人的時候,還在黑暗中、不敬畏神、與神為敵的時候就愛了他,並且愛他到一個地步,不惜犧牲自己的性命。
他的身體破碎,血流出來,好叫他能在主裡是光明的。因此基督徒能對自己說:「我不再是自己的人,我是重價買來的。」
他像保羅所說的,不再是自主的,乃是主耶穌基督的僕人;基督為他死,好叫他罪得赦免,被稱為義,有盼望得以進入天堂。他的一切都是主所賜的。
因此,他把為主而活、討主喜悅視為理所當然的,他願意做任何事情好增添主的榮耀。

有了這觀念嵌進心裡,我們就能衍伸探討另一個相近的問題:基督徒活在世上的使命是甚麼?
除了「榮耀神」,再沒有其他更要緊的事了。
林前10:31「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經文上說,即使你們在做著吃吃喝喝等這類不起眼的小事,背後的動機只能是「榮耀神」。請特別注意,這泛指所有事情,無論大小、何時做、在哪做,「無論做什麼」,都包含在內,「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但談到基督徒的使命,有些基督徒也許會反駁,「可是教會說大使命是『使萬民做門徒』,太28:19不就是這麼說的嗎?」
我完全同意傳福音是基督徒的使命。我也曾在路上傳福音,領人看聖經,看著他們的生命一點一點的改變,我打從心裡覺得開心。我沒有否認傳福音是基督徒的使命,我否認的是那個「大」字
他們在前面冠上「大」,就是在顯明它比其他都來得重要,凌駕於其他之上。試問,聖經依據在哪裡?
他們說這是「大使命」,言下之意使命是有區別的,好像使命還可以分出「中使命」、「小使命」、「迷你使命」似的。試問,聖經何處說那是大使命來著?
我曾在《人生最重要的事,是傳福音?》中舉了一個例子,
「我曾有個同事也是基督徒,他傳福音相當熱情,周遭同事都曾被邀請去參加聚會;但私底下,他的工作紀律相當糟,工作品質也很差勁,上班時間甚至常常翹班參加教會活動,同事們都見怪不怪;同為基督徒的我真的很納悶,他的「大使命」做得很認真,但神真的喜悅他這樣傳福音嗎?」
這是個親身的例子,他是我見過最認真傳福音的基督徒之一,但沒有人想聽,也沒有人想跟他去教會。我常常思考,這位基督徒同事的問題出在哪裡?
不是他不夠認真,問題正是他把傳福音當成「大使命」,而不是將「榮耀神」放在首位,因此生命重心出現了偏差。他越熱情的傳福音,越是使其他同事瞧不起基督教。
這麼說吧,如果有同事邀請你去教會,但他的工作品質很糟糕,常常出包,每次都要別人擦屁股;平常慣性遲到又早退,甚至翹班不知道去哪裡;期限到了,但工作都做不完,即使再簡單的工作也一樣。然後他跟你說他的生命因為上帝改變了好多好多,要你也去教會看看,你會去嗎?
會去才奇怪吧。
不客氣的說,一個生命重心出現偏差的基督徒,無法使人看見上帝的榮耀,反而使人看不見上帝的榮耀;他不是增添上帝的榮耀,反而是在羞辱主名
請再將這段經文仔細看一次,
林前10:31「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因之,西敏小要理問答第一條就開宗明義的問答道:
問:人生的首要目的是什麽?
答:人生的首要目的就是榮耀上帝, 並以他爲樂,直到永遠。

衷心期盼每個基督徒都有真理的智慧,在每個崗位上都能盡本分,謹記「人生的首要目的就是榮耀上帝, 並以祂爲樂,直到永遠」。


查經問題
  • 你知道三稜鏡嗎?光透過三稜鏡之後,會出現甚麼?
  • 在第9節中,保羅彷彿拿出一個三稜鏡,光明透過三稜鏡之後出現了甚麼?
  • 良善是甚麼意思?一個良善的人必定會顯出哪些特質?
  • 世界上誰是良善的人?
  • 公義是甚麼意思?一個公義的人,必會顯出甚麼特質?
  • 誠實是甚麼意思?一個誠實的人,必會顯出甚麼特質?
  • 如果有兩個人站在你面前,他們看起來都很良善、公義、誠實,其中一個是基督徒,一個不是,請問該如何分辨?
  • 外邦人也想活出公義良善誠實的原因可能是甚麼?
  • 反思一下,當你想活出好表現、好行為的時候,腦中閃過的第一個動機是甚麼?
  • 為什麼基督徒要為主而活,討主的喜悅?
  • 基督徒活在世上的使命是甚麼?
  • 你在教會中聽到的大使命是甚麼?
  • 如果把傳福音當作大使命,基督徒生命可能產生哪些偏差?
  • 西敏小要理問答,第一條人生的首要目的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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