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5日

[劄記]《基督教會史略》 第六章 加爾文與更正教神學思想


  • 對馬丁路德來說,宗教改革是一樁突發事件,他事先根本沒有預料到會發生,因此他的作為是回應式的,回應外在對他的攻擊與懷疑;他的作品也是如此。他的神學思想是片段、不斷調整與擴增的。但加爾文不同,他是宗教改革第二代領袖,時間上有足夠的緩衝,而且他具有清晰的邏輯,建構出有系統的神學架構,為宗教改革奠定堅實的基礎。
  • 加爾文生平:
    • 出生在一個富裕家庭,父親原本要他當教士,後來又要他當律師,因此他放棄神學改讀法律。
    • 因為好友觸怒了反宗教改革人士,因此加爾文與他一起逃亡,並且重拾神學,投入宗教改革陣營。
    • 牧養日內瓦長達23年,直到去世。他以聖經管治當地,紀律嚴格。
  • 加爾文的宗教改革主張
    • 非常看重講道,講道成為改革宗崇拜的中心。因為他的重視,講道才被抬上崇高的位置,成為基督教的重要元素。
    • 講道不是人在說話,因此必須受到神的制約;唯一合法的講道是釋經講道,講道內容由聖經限定,講員不得隨己意修剪。
    • 聖禮儀式從簡,去除神秘部分,主日只保留講道與聖餐。
    • 在聖餐部分,拒絕天主教的變質說(餅與酒變質成為基督的肉與血),也對路德宗的合質說(餅與酒既有神性、也保有原本的物性)保留;他認為信心是聖餐效力的唯一媒介,藉著信心,信徒才能在聖餐中與基督聯合。
    • 教會最重要的職責是傳講上帝的話,其組織必須依此目的而設立。因此,最重要的職分是牧師與教師,長老負責管理,執事負責庶務工作。
    • 「信徒皆祭司」指的是屬靈地位平等,而非職分相同。牧師教師並不比其他人神聖,而是因為他們有特別的恩賜。
    • 重視信徒的神學訓練。
  • 加爾文的神學
    • 聖經神學:聖經具有4種特性:
      • 統一性:前後和諧,因此可以以經解經。
      • 權威性:是神的話語,具有最高權威,一切教義與傳統必須通過聖經檢驗。
      • 清晰性:人人都看得懂。
      • 充分性:聖經即可作為信徒生命的指南,無須其他補充。
    • 啟示觀:信仰與神學的起點,是因上帝向人啟示祂自己;否則人憑著自己的理性,無法明瞭上帝的真理。
    • 神論:
      • 神有絕對主權
      • 神持續的護理
    • 人論
      • 人在得救的事情上無能為力
      • 人已被罪扭曲,世上只有一個完美的人:基督。人只能透過基督,才能找到原本受造的樣式。
    • 基督論:三重執事───先知、祭司、君王
    • 救恩論:神將基督的義賜給人,這是被動的義。人在重生後努力成聖,這是主動的義。
    • 成聖觀:
      • 路德認為人徹底無能,不可能成為聖潔,因此一生都需要不斷的稱義。
      • 加爾文認為人在稱義後有了轉變,可以努力活出神喜悅的生命;他無法真正的聖潔,但必須努力追求成聖的生命,盡力使上帝得榮耀。
    • 預定論:五要點
    • 教會論:教會的功能───傳講聖道、施行聖禮、協助信徒活出聖潔(教育、執行紀律)
    • 社會觀:不是出世修道,而是入世行道;要在世界中實現信仰。
    • 經濟觀:一切都是上帝的,不是我們的,我們只是管家。因此生活應簡樸,禁絕奢華浪費。
    • 政治觀:政府的權力來自上帝,為要訂定法律,施展公權力,保障人民生活。
    • 文化觀:重視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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