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教改革的原因是天主教的教義出現了偏差,而非道德或其他問題(例如贖罪券)。
- 天主教在教義上的錯謬,不單只是聖經的解釋出了問題,更重要的是她把教會置於聖經之上,宣稱教皇有權任意解釋,而非接受聖經的約束。因此宗教改革運動可說是一場「重返聖經」的運動。
- 宗教改革主要提出三項改革:
- 重視信徒的屬靈恩賜:肯定信徒地位,信徒皆祭司。
- 反對修道主義的靈修模式:修道主義的靈修是出世的,宗教改革認為屬靈的追求必須在俗世中,要在俗世做聖徒。
- 反對教會在信仰上的壓倒性地位:教會不是上帝在世間的總代理,聖經怎麼解釋不能由教會說了算;信徒平時要讀經靈修、研讀神學。
- 從發起的源頭進行分類,宗教改革可以分成三類:
- 憲制的宗教改革(Magisterial Reformation):由國家或政府推動,又分路德宗、加爾文派、聖公會。
- 激進的宗教改革(Radical Reformation):由民間推動,社會立場較激烈,往往被政府鎮壓,包括重洗派、弟兄會、與其他異端。
- 天主教的宗教改革(Catholic Reformation,或稱Counter Reformation):因應宗教改革,天主教內部也掀起改革浪潮。
- 宗教改革的背景
- 政治:民族主義崛起,各國亟欲擺脫教皇體制
- 社會經濟:商業發展,中產階級興起,期望更多參與公眾事務,因此支持國家化,脫離教皇控制
- 文化思想:
- 識字率增加:教育普及,人民能夠思考深奧的教義。
- 印刷術普及:聖經得以大量印製,否則如何「唯獨聖經」?
- 經院哲學崩潰:教會一元化的體制崩潰,人民開始懷疑羅馬教會教導的正確性,同時在教父研究的推波助瀾下,更勇於挑戰種種不合理。
- 經濟發展、教育普及:大都市設立大學,而大學不受教會控制,為反抗教會者提供了庇護。
- 靈性因素:隨著商業興起、社會變動,天主教已跟不上浪潮,無法滿足人民的屬靈需要。
- 路德的神學思想
- 人無法藉著行為、善功、功德,使自己在上帝面前得到更好的評價;無法靠己力得到上帝悅納。
- 人無法接近上帝,而是上帝主動接近人。
- 救恩是上帝主動拯救人的,與人的作為無關。
- 上帝接納人,不是因為人聖潔,而是因為人對祂的信心;藉著信,人躲在基督背後,上帝審判的眼光不再看到人與人身上的罪,而是基督與他的義,這就是「因信稱義」。
- 基督徒永遠無法成聖,因此他永遠離不開「稱義」的階段,稱義是一生之久。(加爾文看法不同,他認為稱義與成聖是基督徒的兩個階段,在稱義之後,必須學習成聖)
- 宗教改革導火線:贖罪券
- 教會認為基督與歷代聖徒累積的善功是使用不完的,剩餘的部分可以由教會自由運用
- 贖罪券一開始只是一份證明文件,證明某人的罪債已經還清了。但後來開始變質,人只要出錢,教會就開立贖罪券;甚至人可以預先為自己購買以防萬一,或是為他人、為已死的親友購買。
- 路德對贖罪券極為反對,1517.10.31將反對意見───95條張貼在威登堡教堂門外。但他一開始並不想引起大眾注意,因此以拉丁文書寫(該教區位於德語系);甚至也沒有反對教皇的意味(因為他以為這是少數人的腐敗,而教皇不知情)
- 95條引起教會的反擊,當地的樞機主教認為這是對教皇權威的挑戰(因為贖罪券是教皇批准的),教廷御用神學家攻擊路德,使他被迫投入宗教改革。
- 面對教廷與德國皇帝的攻擊,路德得到弗德烈選侯的庇蔭,逃到瓦特堡。在他避難時,宗教改革的支持者在外頭宣揚改教思想、推動改革。事實上,大部分的改革主張不是路德提出的,而是早就存在的;宗教改革不是路德推動的,而是支持者們帶領的;汽油桶早就在那兒了,路德只是把一根點著的火柴(95條)丟進去。
- 路德確立了宗教改革的信仰大綱:唯獨信心、唯獨恩典、唯獨聖經。
- 唯獨信心:除了信心,人不能任何行為討上帝的喜悅。(連信心也是上帝賜與的)
- 唯獨恩典:人根本不配得到上帝的喜悅,因此祂對人的接納,完全是恩典。
- 唯獨聖經:信仰的終極權威,是祂的話語:聖經。
- 宗教改革最大的意義,在於破除了上帝與人之間的重重阻隔(聖人/像崇拜、聖物崇拜、聖地朝聖、聖職人員、聖禮等),使人可以自由地來到上帝面前。
2020年7月24日
[劄記]《基督教會史略》 第五章 馬丁路德與宗教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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