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剛開始研究聖經經文的字彙、鑽研出一點心得的我們來說,很容易在不知不覺中犯了一種錯誤:「無限擴大字彙的意義」。
身為華人,尤其容易發生,
畢竟我們不像西方人,對於希臘文的接觸機會本來就非常少,
更別提希伯來文了。
因此,很容易在得到一點字彙的亮光之後,就開始擴大解釋、無限引申,甚至發展到不合理的程度。
這樣非但不能正確的解釋經文,往往還誤導出經文本來所沒有的意思,非常危險。
字彙的意義,要由它的上下文來決定,
這在【語意學】中是個重要的原則(有興趣的請自行參照《21世紀基督教釋經學》第三章),
舉個生活中的例子,「機車」有幾種意思呢?
以目前來說,起碼有兩種,
一種是「兩輪的動力交通工具」,另一種是形容人「苛刻、難相處、讓人討厭」的意思。
如果我只講了「機車」兩個字,你能夠斷定我的意思是哪一種嗎?
當然不行,除非有上下文,也就是有線索才行。
如果我是這樣說:「我今天早上騎機車上班,經過福和橋到永和...」
你就知道我說的「機車」指的是交通工具,而不是在罵人。
很重要,再說一次:
字彙的意義,要由它的上下文來決定。
對於字彙的誤用,最有名的應該是「愛」這個字了。
我們常常聽到類似這樣的說法:
「...在希臘文中,愛有三種,一種是agapao / agape ,指的是神聖、無私、奉獻、犧牲的愛,不是眼目的喜好,而是做決定的愛...第二種是phileo,指的是朋友之間的愛,第三種是eros,是肉慾的貪愛...」
你大概聽過,對吧。
問題是,這樣的解釋正確嗎?
我們來做個小小檢驗吧。
如果agapao/ agape指的是神聖、無私、奉獻、犧牲的愛,而非眼目的喜好,
試問,如何解釋下面這些經文?
路11:43「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喜愛會堂裡的首位,又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你們的安。」
在這段經文裡,法利賽人對於名聲的喜愛,經文用的正是agapao,
難道喜愛名聲是一種神聖、無私、奉獻、犧牲的愛?
提後4:10「因為底馬貪愛現今的世界,就離棄我往帖撒羅尼迦去了,革勒士往加拉太去,提多往撻馬太去,」
底馬對於屬世的貪愛,經文也是agapao,
難道「屬世的貪愛」也是一種神聖、無私、奉獻、犧牲的愛?
彼後2:15「他們離棄正路,就走差了,隨從比珥之子巴蘭的路。巴蘭就是那貪愛不義之工價的先知,」
巴蘭對於不義錢財的貪愛,經文也是agapao,
難道「不義錢財的貪愛」也是神聖、無私、奉獻、犧牲的愛?
約一2:15「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
不要「愛」俗世,經文也是使用agape,
難道對於俗世的愛,也是神聖、無私、奉獻、犧牲的愛?
啟12:11「弟兄勝過他,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
對於性命的愛惜,經文也是agapao,
難道這也是神聖、無私、奉獻、犧牲的愛?
因此,
我們能斬釘截鐵地說:「agapao/ agape指的是神聖、無私、奉獻、犧牲的愛,不是眼目的喜好,而是做決定的愛」嗎?
很明顯吧,怎能如此武斷呢?
再者,
phileo指的只是朋友之間的愛嗎?我們來看一組「父愛子」的例子,
首先是這處:
首先是這處:
約3:35「父愛子,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
這裡的「父愛子」,經文用的是agapao;
你一定說:「你看吧,我說的沒錯,這是神聖的愛,當然用agapao啊!」
你一定說:「你看吧,我說的沒錯,這是神聖的愛,當然用agapao啊!」
但是,同樣是「父愛子」,再看看這裡:
約5:20「父愛子,將自己所做的一切事指給他看,還要將比這更大的事指給他看,叫你們希奇。」
你知道嗎,經文用的竟是phileo!
都是「父愛子」,為何一個用agapao,一個用phileo?你如何解釋?
都是「父愛子」,為何一個用agapao,一個用phileo?你如何解釋?
我們還能斬釘截鐵地說,phileo指的只是朋友之間的愛嗎?
我用的不是什麼艱深困難的方法,而是最基本、每個人都有能力做的,
更是釋經觀念中再怎麼強調都不為過的:
更是釋經觀念中再怎麼強調都不為過的:
「以全本聖經來檢驗」,
以本例來說,你不需要具備高深的知識,也不需要上神學院拿文憑,
只要肯花時間下點功夫檢驗看看,自己就能得出結論。
以本例來說,你不需要具備高深的知識,也不需要上神學院拿文憑,
只要肯花時間下點功夫檢驗看看,自己就能得出結論。
以上的檢驗得出一個結論,agapao/ agape與phileo的字彙意義,最起碼有一大部分是重疊的,
也就是說,在大部分的語意環境下,兩者有很大一部分是可以互相通用的。
那我們怎麼知道agapao/ agape與phileo在經文中的意思呢?
什麼時候該解釋為「神聖、無私、奉獻、犧牲的愛,不是眼目的喜好,而是做決定的愛」,什麼時候解釋為「朋友之間的愛」呢?
什麼時候該解釋為「神聖、無私、奉獻、犧牲的愛,不是眼目的喜好,而是做決定的愛」,什麼時候解釋為「朋友之間的愛」呢?
一開始就說過了,由它的上下文來決定呀。
今天使用的,是兩種最基本、最重要的解經原則,
1. 上下文
2. 以全本聖經來檢驗
記住這兩點,受用無窮。
註:
對「愛」這個問題,有興趣了解更多的話,
請自行參閱這篇:《比扯鈴還扯的「解經錯謬」》
以及D. A. Carson博士的《再思解經錯謬 》。
其實是在搜尋資料的時候收尋到這一篇2015的文章,覺得太中肯了~
回覆刪除又看看其他的文章,其實是想要找是什麼信仰立場背景的書寫者,不曉得是不是也是走改革宗立場的弟兄姊妹😆
您好,我來自TCOC(台灣國際基督教會),但我的神學立場是改革宗的沒錯。
回覆刪除很高興認識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