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辭典,「獻上」的意思是進獻、奉上之意,
教育部國語辭典雖然沒有「獻上」的解釋,但根據查到的例句,也約略可以看出其指稱的含意,與「進獻、奉上」相去不遠:
- 《穀梁傳.僖公二年》:「勞孟者,魯之寶刀也。」《三國演義》第四回:「操有寶刀一口,獻上恩相。」
- 彼得大帝(下略)......由元老院獻上「全俄羅斯皇帝」的稱號。
- 《東周列國志》第七五回:「吾主以令尹德尊望重,故令某等獻上良馬,以備驅馳之用。」
- 太師聞仲掃平北海,班師回朝,見紂王種種的暴虐設施,獻上安邦十策,勸貶妲己,並用鞭痛打奸臣費仲、尤渾。
在聖經裡也是如此,「獻上」幾乎用在下對上、尤其是人進奉給神的情境中,例如:
- 利1:10「人的供物若以綿羊或山羊為燔祭,就要獻上沒有殘疾的公羊。」
- 利10:1「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 代上15:26「神賜恩與擡耶和華約櫃的利未人,他們就獻上七隻公牛,七隻公羊。」
- 詩50:23「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那按正路而行的,我必使他得著我的救恩。」
- 彌6:6「我朝見耶和華,在至高神面前跪拜,當獻上什麼呢?豈可獻一歲的牛犢為燔祭嗎?」
- 來10:11「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
總之,無論從俗世的涵義,或是聖經的證據,「獻上」指的都是一種下對上的進獻、貢奉之意。
例如,你在教會十一奉獻時,會說:「我獻上十分之一」,因為你地位卑下,神至高無上。
以金錢供養父母時,你會說:「我獻上XXXX給爸媽作為生活費」,因為爸媽在你之上。
但某一首詩歌的歌詞卻出現這種古怪的用法,「感謝我神 獻上獨生的愛子」,
神向我們獻上祂獨生的愛子?
神,至高無上的靈體;我們,卑劣低下的罪人,
至高無上的神對卑劣低下的人「獻上」愛子?
只有我覺得奇怪嗎?我滿頭黑人問號啊!
你給孩子零用錢時,會使用「獻上」嗎?「兒子啊,這是老爸獻上給你的三千元。」
不會吧,因為兒女在你之下,不是嗎?
這種詭異用法,不僅不符合聖經,俗世也找不到前例啊!
這也能成為獻給神的詩歌?OMG......
有些詩歌,我是不願開口唱的。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