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5日

如果沒有耶穌...




我是個「歷男」,是個被EE耽誤的歷史愛好者。
閱讀歷史很有趣。越讀,越能體會大多時候的歷史彷彿是一條又長又直的河流,順順的向前推送,直到某個關鍵點出現,將河道鑿向另一個角度,劇烈的改變原有的流向。之後,河水再度靜靜地向前推送,直到下一個關鍵點出現。
「如果當時不是這樣,而是那樣...結果會不會不一樣」?這種"What If..."成了有趣的思考。

(以下是我個人的推想,思慮不周之處,方家勿深究)
例如以二次世界大戰來說,眾所周知是以軸心國戰敗、同盟國勝利告終。但事實上,在戰爭初期德國根本所向披靡,完爆所有對手:法國被亡國、波蘭被瓜分,一眾小國望風歸降,連蘇聯最精華的西半部都遭到佔領,幾乎快上演「莫斯科保衛戰」。只有英國藉著英吉利海峽勉強自保,但也岌岌可危。
但德國為何最終戰敗?
第一個原因是兩線作戰。攻下法國之後,德國暫停了攻擊英國的計畫。從此既要防著西線的英國,又要在東線攻擊蘇聯,軍事力量自然分散。試想,如果當初一鼓作氣攻下敦克爾克,俘虜灘頭上的所有英軍,使英國有生力量大減,並果斷執行海獅作戰渡海攻擊英國,拿下英國之後全力在東線對付蘇聯,二戰結局會不會不同?
德國戰敗的最重要原因是美國參戰,她的生產能力與資源是德國無法企及的。美國一參戰,戰爭天平自然朝著同盟國傾斜。美國參戰的原因是日本攻擊珍珠港。試想,如果沒有珍珠港事變,二戰結局會不會不同?

"What If..."使歷史更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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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沒有想過,如果沒有耶穌,這世界會怎樣?

對世界來說,立馬少了一個值得學習與效法的典範。耶穌生平有著太多金句與出乎意表的行為,在教育、商場、人生哲理、甚至危機處理等領域,他一直是個學習與探究的榜樣。你大概讀過《僕人領導學》之類的書籍吧。如果少了他,這世界可資效法的典範就少了一個。

對世界史來說,影響非常巨大。
羅馬帝國起初對基督教採取鎮壓的態度。但相傳君士坦丁大帝在天空中看到一個十字架形狀的火焰,並聽到「你會因此勝利」,因此就信了基督,沒多久甚至定為國教。之後更演變成「君權神授」,整個帝國的君權基礎與基督教緊緊綁在一起。
如果沒有耶穌,君士坦丁就看不到十架形狀的火焰,也不會定為國教。皇帝權力一旦與神權脫鉤,仍能繼續維持穩固嗎?羅馬帝國中後期仍是我們熟悉的樣貌嗎?若羅馬帝國的走向受到影響,整個歐洲史也必將不同,連帶影響了亞洲史、甚至世界史。
同時,若沒有耶穌,大概也沒有十字軍東征,以及因著東征而帶來的東西文化交流。耶穌一旦缺席,不僅文化史受到波及,對世界的金融貿易交流、民族的遷徙與融合等,都將造成無法估計的影響。

對天主教來說,影響很大。它的首任教宗是彼得,是耶穌的弟子。若少了耶穌,自然沒有彼得;沒有彼得,就沒有首任教宗。天主教還是現今的樣子嗎?我懷疑。

對基督教的影響呢?
基督教,顧名思義是一個以耶穌基督為基礎的宗教。沒了耶穌,就沒有基督教。

對猶太教、回教來說,由於他們本來就不認為耶穌是基督,因此沒有耶穌的話,對他們影響不大,頂多是少了一個先知罷了。

以上是從整個世界、或各宗教的角度出發。你我身為世界的一分子,自然不可能獨立於外。若沒有耶穌,對你我的影響是甚麼?

沒有耶穌就沒有基督教,教會肢體的基礎消失了。最明顯的影響是,我不會認識你,你不會認識我。我們雖然毫無關係,但有幾件事可以確定:我們周日早上必定睡得比較晚,每月的薪水不用繳納十分之一。
沒有了主日與週間聚會,我們的生活會有更多自主性,可控時間多出不少。沒有弟兄姊妹,我們可能少了一大群朋友,某些人可能因此過著比較封閉的生活。當然,另一些人將過著「多采多姿」的日子,隨著本性追逐各種慾望───包括歡樂、金錢、權力、性慾等。
關公、媽祖、觀世音菩薩可能成了我們膜拜的對象。有些人成為無神論者,除了自己甚麼都不信。

從「若沒有耶穌」的角度重新審視我們與他的關係是一件有意義的事。有了耶穌,的確使我們的生命更規律、不變壞,並認識一群好友;但以上這幾點,哪個宗教、或學習性社團做不到?
說到底,我們為何需要耶穌?我們從他那兒得到了甚麼,是在其他地方找不到的?

因為我們有罪。我們需要除罪。

甚麼是罪?
與聖潔的上帝不相容的一切事物,都是罪。
聖經告訴我們,自亞當墮落開始,所有人天生有罪性,後天有罪行,他恨的是神,拜的是撒旦。他的心中黑暗,天良喪盡,對於任何屬靈的事情都沒有反應;想的都是罪,行出來的也是罪。他聽命於撒旦,沒有揀善棄惡的能力,成為神憤怒的對象。他根本不想尋求神,把所有屬靈的事情都視為愚拙的。這就是人的真實樣貌。
在罪的影響之下,人不但不尋求神,他甚至想把神從寶座上拉下來,自己坐上去成為神。
只有耶穌能除去我們的罪。他必須來到世上,擔負我們的罪,使我們成為無罪。

你也許會問,「我同意耶穌必須來到世上。但假如他不死,可以嗎?
答案是不行;他不能不死。
犯罪必須付出代價,「罪的工價就是死」。在舊約時代,透過祭牲的死,象徵人犯罪的代價已經轉嫁到祭牲身上,由牠們代替人死。但那只是一種象徵───也就是神學中的預表───指向耶穌。只有耶穌才是完美的大祭司,又是毫無瑕疵的祭物,他將自己獻上,代替罪人付出代價。
站在我們的立場,耶穌必須要死,他不能不死。只有他死,我們才能活;他若活著,死的就是我們。
甚至可以這樣說,耶穌降世就是來死的;他來到世上的最主要任務就是死,為選民而死。

你繼續問,「罪一定要有代價嗎?神既有能力又慈愛,為何不能說一句『我原諒你了』就抹去我們的罪?
Tim Keller對此曾有一妙喻。他說,你有個好朋友向你借車外出,結果不慎把後照鏡撞壞了。他把車開回來還你,表示自己沒錢,請求你的原諒。畢竟是多年好友嘛,你大方原諒他的疏失。現在,修理後照鏡的費用由誰出?你出。
犯錯就一定有代價。你理所當然可以向朋友求償,由他付代價。但你原諒了他,代價就由你付。原諒不代表不用付代價。
回到耶穌與救恩。犯罪一定要付出代價,那代價就是死。我們犯罪,原本應當由我們付上死的代價;但耶穌卻一肩扛起我們的罪,為我們死在十架上。
我們犯罪,耶穌買單,這就是救恩的簡明意義。

你更深入的問道,「我明白耶穌必須來,也必須死。但一定得是他嗎?別人的死能除去我們的罪嗎?
說得更仔細一點。假設你先天沒有原罪,後天也從未犯過罪,是個完美的義人。你有個最好的朋友,病得快要死了,你對上帝禱告:「神啊,你知道我是個義人,我願意為了我的好朋友而死,使他可以上天堂。」請問可行嗎?
在神學上,這種行為叫做「代贖」。代贖的能力,由代贖者的身分決定。
如果世上真的有義人,他的死只能使他自己上天堂,不能為他人代贖,因為他只是人,不能為另一個人代贖。
但耶穌不同。他是人,也是神,既是個完全的人,也是個完全的神。他具有神性與人性,神人二性「不相混亂,不相交換,不能分開,不能離散」的共存著。
由於他是人,所以他才能夠死;由於他是神,所以他的死具有代贖的能力,能夠將我們從罪與死的牢籠中贖出來。這事沒有別人能做。

你又問,「我了解耶穌必須死,但假如他不是死在十架上,而是死於心肌梗塞、癌症、意外,或睡夢中自然過世,可以嗎?
聖經沒有說為何耶穌必須死在十架上。但我認為,可以透過這段經文探求其中的原因。
林後5:21「神使那無罪(無罪:原文是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此處有個經常遭到忽略的重點。耶穌背負我們的罪,成為甚麼?是罪人嗎?
請看仔細喔。經文說他「成為罪」。他不是成為罪人,他成了罪本身。你想像得到的任何罪,例如殺人、姦淫、搶奪,或是社會新聞中看到的虐待嬰兒、殘殺父母、跨國詐騙、...等,這些令人髮指的罪,現在就是耶穌本人;他自己成為罪的本身。
上帝對罪人可以寬容,就如祂對預定的選民一般,耐心等待他們回轉歸正,甚至連他們犯罪的代價也找人背鍋。但祂對「罪」能夠包容嗎?能夠寬恕嗎?罪與上帝是不相容的,與祂的本性相違背。祂不能寬容罪,祂必須嚴厲的對付罪,否則祂就不是公義的。
因此,祂將自己的獨生子押到十架上,以當時最嚴厲、最殘忍的刑罰施加在耶穌身上,因為他為我們成為了罪的本身。
而那時我們在哪兒呢?我們不認識他,不相信他,仍然在罪孽裡打滾得不亦樂乎。我們嘲笑他,「你戴著那荊棘王冠,倒還真像個王啊!」「如果你真的是王,為何不自己走下來?哈哈。」
但他依然堅定的為我們死。「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這是神的愛。

如果你是約瑟、或瑪麗亞,當你在十架旁看著自己的孩子以如此羞辱又痛苦的刑罰死去,你會不會後悔生下他?
試著揣麼那場景,哪個父母能忍心看著自己的孩子這麼痛苦?處刑的過程長達數小時,誰能看著自己的孩子臉孔扭曲,逐漸窒息,終於呼出最後一口氣?
我一定後悔生下他。
上帝看著這一切,祂的目光始終注視著愛子。耶穌的痛、呻吟、呼求、窒息,祂都看在眼裡,但祂沒有後悔。因為祂愛我們。祂知道,祂的兒子若不死,我們就不能活。只有祂的兒子死,而且必須死得嚴厲又殘忍,我們才能活,而且活得有力量、有盼望。

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2024年1月3日

為何上帝不拯救所有人? (TULIP - 3 限定的救贖)



在先前「人的真實樣貌」與「因為你夠好,所以上帝揀選你?」的討論中,我們已經明白所有人都在罪裡墮落,沒有人配得到上帝的揀選,但祂仍在罪人中憑己意揀選了某些人成為天國子民。
接下來,我們要釐清一個問題,這也是許多基督徒始終搞不清楚的疑惑:「所有人都得救嗎?如果不是,為何上帝不拯救所有人?」

首先看約翰福音這段經文,
約6︰35-40「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只是我對你們說過,你們已經看見我,還是不信。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經文指出,每一個到耶穌那裏的人都會得救。這些信耶穌的人,將會擁有「不失落、復活、永生」的生命。
但經文沒有說所有人都會相信耶穌,只有父賜給耶穌的人,才會相信他。如果所有人都相信耶穌,經文何須特別指出是「父所賜」的?
這正是天父的救恩計畫:祂差耶穌到世上來,為的是要拯救那些祂賜給愛子的人。這些被預先揀選的人必定到耶穌那裡去,看見他、相信他並得救。所有選民必將得著救恩,不會滅亡。

約17:9-12「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並且我因他們得了榮耀。從今以後,我不在世上,他們卻在世上;我往你那裡去。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
耶穌為某些人───神所賜給他的人───祈求,並護衛他們。請留意,經文可沒說耶穌為所有人祈求。
神揀選了某些人,將他們賜給耶穌,耶穌只為這些人祈求,並沒有為其他人祈求。

類似的經文有很多,例如:
弗5:25「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耶穌為教會捨己,這毫無疑問;但世上所有人都在教會裡面嗎?當然不是啊。耶穌可沒有為教會之外的人捨己。

羅8:29-30「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只有被神預定的人,才得以被召、被稱義、得榮耀。

來3:11「我就在怒中起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
經文明確指出,不是所有人都得到救恩,有些人確定無法進入安息。

來9:15「為此,他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
並非所有人都得到應許的產業,只有蒙召的人才能得到。

從以上的經文可以得知,不是每個人都得到救恩;上帝在所有人中特別挑了某些人出來,預定他們得救。其他人則與救恩無關。每每聽到「耶穌為世上所有人上十架」之類的分享,總令我搖頭,其中還不乏資深的基督徒。我想問,「你看的聖經與我手中的是同一本嗎?如果是同一本,你真的仔細看經文了嗎?」


代贖

上帝的救恩計畫是這樣的:祂在創世以前就已揀選了某些人,為了救贖他們,耶穌降世為他們捨命,付上代價。這就是神學上的「代贖」。
也許你會問,「為何是耶穌?一般人不行嗎?」
一般人不行,只有耶穌才能做到。因為只有祂既是人,也是神。代贖的價值有多高,要看是誰來代贖,代贖的人愈尊貴,代贖的價值就愈高。既然基督以「是人也是神」的身分受苦,他受苦的價值是無限的,代贖的能力也是無限的
甚至可以確定的說,如果上帝要救全人類,耶穌的代贖足以拯救所有人。

你可能繼續問,「既然耶穌的死具有無比的代贖能力,為何不拯救所有人呢?」
我舉個比喻來說明吧。假設你中了樂透,得到十億元。如果你願意,你能夠買下一間7-11嗎?當然可以。
此時你有點口渴,到7-11只買了一罐20元的純喫茶、沒買下整間7-11,難道不可以嗎?有人規定十億元身家的你,不能只買一罐純喫茶嗎?以你手中的十億元,把一整間7-11買下來當然綽綽有餘,但你只買一罐綠茶,有誰能說你犯了錯?
這不是能力的問題,而是意願的問題。你不是沒能力買整間7-11,而是你不想這麼做。

回到救恩。耶穌的死具有無比的價值,足以拯救所有人,但上帝沒有這麼做;這是祂的意願、祂的旨意。祂只揀選了某些人,難道不行嗎?「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什麼這樣造我呢?窰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裡拿一塊做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做成卑賤的器皿嗎?」(羅9:20-21)
這世上有人好到使上帝不得不揀選他嗎?每個人都有罪,都不配得到救恩;就算上帝不揀選任何人,又有誰能向祂說嘴甚麼呢?祂憑著自己的意思,預先揀選某些人得救,其他人則不得救。救贖是限定的。
在改革宗來說,這就是「限定的救贖」的教義。當然,此處的「限定」,指的是救贖的範圍,而非救贖的能力


限定的救贖 vs. 泛阿民念主義

坦白說,「限定的救贖」雖有經文依據,但並不受到普世基督徒的歡迎,某些基督徒認為這教義把上帝與基督形容得太小氣了,不夠寬大仁慈。
他們固執的相信,耶穌為每個人上十架,使每個人都有得救的可能,只要人願意相信,就能藉著耶穌得救。這就是泛阿民念主義(包含阿民念主義、半阿民念主義)。
讓我們從經文來鑑定這假設是否合理。

約10:26「只是你們不信,因為你們不是我的羊。」
約17:12「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
徒8:20「彼得說:你的銀子和你一同滅亡吧!因你想神的恩賜是可以用錢買的。」
從這些經文來看,世界上的確有人滅亡。那些不承認上帝的、咒罵上帝的、拜撒旦的、...,全都要滅亡。星雲大師得救嗎?釋證嚴上人得救嗎?街頭巷尾那些拜關公媽祖的也得救嗎?
如果拜甚麼都得救,拜與不拜都得救,那你為何要尋求上帝、親近耶穌?為何要常常以經文扎心,受那良心的責備?何不回到外邦的花花世界、繼續玩樂放縱?

若真如泛阿民念主義者所說,「耶穌為每個人上十架」,但事實是仍有人滅亡,這表示耶穌代贖的能力有限,他只能使人有得救的可能,但無法確實的拯救他。即使耶穌為你上十架,但你仍可能下地獄。祂白白為你死,但卻仍救不了你。
這種說法不但沒有高舉基督的救贖之功,反而減損祂在十架上的榮耀,把祂代贖的能力商品化。救恩好比貨架上的蘋果,端看人是否購買,你買下就吃到蘋果,不買的話,蘋果就白白爛掉。這說法榮耀了耶穌之死嗎?高舉了他在十架上的代贖能力嗎?
況且,如果耶穌為你上十架,但你選擇不接受;你與耶穌的地位誰高誰低?自然是你高。你有權否決他的決定,即使他想救你,但你說不要,他也無可奈何只能接受。這真的符合聖經嗎?何處的經文支持這種說法?

從以上的比較可以看出,
如果代贖只使人有得救的可能,那麼代贖就適用於所有的人;即使耶穌想救你、也為你上了十架,還是得看你是否選擇相信他。你相信才得救,不相信就下地獄。這種看法把救恩的鑰匙交在人的手裡,人是否得救,端看他做出何種決定。
我可以確定的是,認同這種看法的人顯然並不認同所有人都是罪人、都已經在罪裡墮落。他們必定認為罪並未全然侵犯人整個靈魂,人並非全然墮落,依然保有一絲良善,以致於仍有可能憑著自己做出尋求神的決定。
但我們已在先前的查經中指出,這看法與聖經背道而馳。聖經明確指出沒有義人,所有人都犯罪,都在死的牢籠中。罪人天生討厭真理、痛恨上帝,若非上帝揀選他,把信心賜給他,否則他根本沒有能力相信上帝。一個全然墮落的罪人,怎能期望他憑著自己就能相信上帝並尋求祂呢?
讓我說得更直白一點:若讓罪人自己選擇要不要尋求神,哪一個罪人會說Yes?「 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羅3-11)。你讓罪人自己選擇,其實與直接殺死他無異。

相反的,聖經裡的代贖只適用於被神揀選的人,並且保證他確實得救。神的救恩是恩典,不是義務,祂沒有義務要拯救所有人。在罪人之中,上帝揀選某些人作為祂的子民,愛他、引導他,讓基督背負他的罪上十架,並把基督的義歸算給他,使他確實得救
上帝不是把基督放在人的面前,看人選擇要不要相信;因為祂明白罪人沒有能力選擇基督,沒有能力相信基督。所以上帝主動透過聖靈重生他、感動他、引導他,使他的整個意志歸向基督,發自肺腑的做出跟隨基督的決定。這才是聖經裡的福音真理。

我們可以這樣比喻,如果耶穌的代贖像一座橋,
改革宗(加爾文主義)認為,代贖是一座窄橋,通過的人數有限制,但這座橋確實的連接河岸兩端,使人能夠渡河。
泛阿民念主義則認為,代贖是一座寬橋,沒有人數的限制,但橋的長度只有一半,只到河的中間,能不能過河要看人自己。如此,誰能順利過河?


結論

自亞當以降,所有人都在罪裡墮落,成為撒旦的黨羽,痛恨上帝。罪人唯一的下場就是地獄的永火之刑,但上帝在罪人之中憑己意揀選了某些人成為祂的子民;未被揀選的人,則任憑他們在自己的罪裡打滾。
救恩是恩典,不是義務。上帝沒有義務要拯救所有人。祂憑自己的旨意揀選某些人,不是因為那些人好到配得著救恩,而是因為祂的憐憫與慈愛。對那些被揀選的人,上帝主動藉聖靈重生他們,感動他們,使他們意志歸向上帝,有能力做出追隨上帝的決定。
我們相信上帝的計畫、揀選不會因人而廢,耶穌的寶血、代贖不會徒勞無功。只有被聖父揀選的人,才得到聖靈重生,並且藉著聖子得救,最終要在天國裡永享福樂。







2023年11月23日

因為你夠好,所以上帝揀選你? (TULIP - 2 無條件的揀選)




本文標題「因為你夠好,所以上帝揀選你?」基督徒的直覺答案自然應是否定的。
但你可知道,某些觀念,例如「因為上帝知道我會有好表現,所以祂揀選我」、「因為上帝知道我會相信祂,所以祂揀選我」、「因為我選擇相信上帝,所以我得救」等,正是「因為夠好所以蒙揀選」的表徵?
你是否嘴上說「我因信稱義」,但內心卻贊成「我因行為稱義」?

前一次查經中,我們看到了人作惡多端,充滿罪孽,雖然由上帝所造,但不親近上帝,反而遠離祂、甚至恨祂。如果你是上帝,你會如何對待人呢?
憑著我們那不潔不淨的本相,絕對無法獲得上帝的喜悅;但上帝竟然揀選了我們成為祂的子民!讓我們透過經文,明白祂的揀選到底是甚麼。


「揀選」的意義

翻開聖經,「揀選」不是冷僻的詞語。但我們必須理解,「揀選」有數種不同的含意,不是每個「揀選」都表示「得到救恩」之意,必須從上下文才能正確判斷。例如,
申10︰15「耶和華但喜悅你的列祖,愛他們,從萬民中揀選他們的後裔,就是你們,像今日一樣。」
此處的「揀選」表示神從眾多民族中挑選了以色列民族成為祂的子民,使他們可以親近神,而其他民族則沒有這種機會。這並非表明所有以色列人都自動得救之意。
哈該書2︰23「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僕人撒拉鐵的兒子所羅巴伯啊,到那日,我必以你為印,因我揀選了你。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同樣的,此處的「揀選」表示神使用所羅巴伯,而非所羅巴伯得到救恩。
彼前1︰2「就是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又蒙他血所灑的人。願恩惠、平安多多的加給你們。」
此處的「揀選」才是得到救恩之意。神揀選某些人得救,使他們得以順服基督。


每個人都被揀選嗎?

先說結論:當然不是。
不信上帝的星雲法師得救嗎?釋證嚴上人也得救?不信上帝的人無法得救,這是聖經明白揭露的。所有人都得救是普救論,那是異端才有的思想。
太1:21「他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
耶穌降世的任務是「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請留意,為何聖經不說「所有百姓」、而特別寫道「自己的百姓」?答案不證自明。
太22︰14「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選上的人少」。不是所有人都被揀選,並非所有人都得救


揀選的流程

約15︰16「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叫你們的果子常存,使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什麼,他就賜給你們。」
在揀選的行動中,神是主詞,人是受詞。經文清楚表明是神揀選人,不是人選擇神。人有原罪,天性喜愛黑暗,痛恨真理,哪有可能主動尋求神?
因此,不要再說甚麼「我選擇相信上帝、選擇受洗」之類的狗屁見證了,前文已說過,那不是見證神的偉大作為,而是剽竊祂的榮耀。
弗1︰4「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上帝揀選罪人的計畫,是在創世以前即已擬定。這表明祂的揀選不是因為人的好品行、好行為,因為人根本還沒出生呢。
羅9︰11-16「因為所應許的話是這樣說:到明年這時候我要來,撒拉必生一個兒子。不但如此,還有利百加,既從一個人,就是從我們的祖宗以撒懷了孕,(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神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難道神有什麼不公平嗎?斷乎沒有!因他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
神為何揀選雅各?為何不揀選以掃?
聖經沒說,我們不知道祂愛雅各、討厭以掃的原因。神愛雅各,討厭以掃,那是神的旨意,「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但可以確定的是,揀選與人的行為無關。不是雅各做了某些事討神的喜歡,因為當雅各還在撒拉肚子裡時,神就已經揀選他了。
看到此處,你應該覺得慶幸,還好上帝不依照人的行為決定揀選與否。如果按人的行為,誰配得到救恩呢?所有人都犯了罪,都不配得到拯救。
提後1︰9「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
神的揀選完全是祂的旨意與恩典,不是因為祂看見人有善行(揀選在創世以前,人尚未出生),也並非預先得知蒙揀選之人有任何的功德(否則人就有功於救恩,那就不是因信稱義,而是另種形式的因行為稱義)
弗2︰10「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某些基督徒對於善行與預定有錯誤的理解,他們認為是自己先有好行為,而後才得到揀選。這從他們給慕道友的認信課程就可以看出來,課程要求慕道友必須先有各種好表現(美其名是效法耶穌),一關一關的通過之後,最後才能受洗。但這與聖經的原則完全相反。
經文表明,罪人憑著自己,根本無法取悅上帝。他們是先被揀選,因此才能有好行為。基督徒不是因著好行為得到揀選,而是因為被揀選,所以才有好行為
你若將好行為擺在前、得揀選擺在後,這就變成因行為稱義,而非因信稱義了。若救恩掌握在自己手上,而不是神的揀選,如此一來,你哪裡需要耶穌為你上十架?你不需要耶穌也能得救啦。
徒13︰48「外邦人聽見這話,就歡喜了,讚美神的道;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
某些基督徒對於預定與信心的先後順序有誤解。他們以為,是自己先產生相信上帝的信心,而後得到神的揀選。但從邏輯來看,是你的行為(相信上帝)使上帝揀選你,這仍是因行為稱義
經文可不是這樣說的。人不是先有信心、先尋求神,所以神才揀選他;而是因為神揀選他,把信心賜給他,他才能夠尋求神、相信神;「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
弗2:8-9「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有人以為,信心是人自己產生的。我決定相信甚麼就相信甚麼,這聽起來也許合理,但不符合聖經的真理。憑著自己,罪人根本不可能相信上帝;信心是祂賜與的,「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帖後2︰13「主所愛的弟兄們哪,我們本該常為你們感謝神;因為他從起初揀選了你們,叫你們因信真道,又被聖靈感動,成為聖潔,能以得救」
揀選帶來的果效是相信真道、聖靈感動、成為聖潔,最終得救。神的揀選不是因為祂預先知道某人會相信神,所以才揀選那人。人的信心不是神揀選的原因,而是揀選的結果,顯明他得到神的揀選。聖經一貫的教導是先蒙召揀選,之後才有信心、悔改、與善行。
奥古斯丁的名言可謂最佳註腳:
神的恩典並不是先找出有資格被揀選的人,然後去揀選他們;神的恩典是使被揀選的人合乎被揀選的資格。


誰決定了揀選?

但4︰35「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為虛無;在天上的萬軍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憑自己的意旨行事。無人能攔住他手,或問他說,你做什麼呢?」
神的旨意超越世上萬物,祂預定萬事,誰都不能攔阻。無論大事小事,任何事情都是出於神旨意的結果。神以絕對的權能治理天地;沒有任何事物能逃避神的旨意。
出33︰19「耶和華說:我要顯我一切的恩慈,在你面前經過,宣告我的名。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
如果神要揀選你,你能堅決抵擋不信祂嗎?當然不可能。祂有至高的權力,可以決定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因為祂是神,萬物由祂造。神從來不欠人甚麼。
揀選完全出於神的意志,祂憑己意揀選某些人,放棄其他人,因此揀選是恩典。如果每個人都必須得救,揀選就不是神的恩典,而是神的責任了。請務必牢記:救恩是神的恩典,不是神的責任
羅11︰5-6「如今也是這樣,照著揀選的恩典,還有所留的餘數。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
人之所以得到揀選,是因為神的恩典。這恩典不是因為人有好表現才賜下的,否則那就不叫恩典,而是工價、薪水了。
而且別忘了,世上哪有義人?罪人怎可能行善?如此,誰能得救呢?
羅11:34-35「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他的謀士呢?誰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
神的揀選完全出於祂的意志,沒有誰替祂出主意要揀選誰或不選誰。祂的揀選更不是因為欠了誰的債,不得不還。仍是那句話:救恩是神的恩典,不是神的責任。
弗1︰5「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我們有罪,不配得到神的揀選,神為什麼揀選我們?
因為愛。

那些沒得到揀選的人,下場是甚麼?
太25:41「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
神揀選某些人,其他未得揀選的,神遺棄他們。揀選與遺棄是一體的兩面,你接受神有揀選,也必然接受神有遺棄。神按著祂至高的憐憫,照著祂的美意揀選某些人,而讓其餘的人停留在原來的狀態,他們被自己的罪綑綁,最終的下場就是地獄的永火。神沒有義務要拯救所有人(否則救恩就不是恩典,而是責任),那些未得揀選者,是因自己的罪而受刑
揀選,因為神的恩典;遺棄,因為人的罪。你若認同「世人皆有罪」,你就一定認同遺棄。這正是我們必須先闡釋「人全然墮落」的原因;你若不接受「世人皆有罪」、「人全然墮落」、罪人必須受刑,你將誤以為罪人下地獄是因神未揀選他。還記得嗎,「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救恩是恩典、不是責任,祂沒有拯救所有人的義務。
唐崇榮牧師曾有妙喻:某甲在山道上超速行駛,失控撞山,困在車內奄奄一息;幸好後面那輛車的駕駛是個醫生,立刻為他急救,撿回一命。你也在山路上超速駕駛,同樣失控撞山,困在車內奄奄一息;但那時路上沒有其他人,所以你死了。請問,你的死該怪誰?你可以怪為什麼後面不跟著一個醫生立刻救你嗎?你為何不怪自己超速呢?這才是強詞奪理哩。是你自己把自己撞死的,怪不得別人。
同理,罪人下地獄怎能怪上帝不揀選?是他自己的罪招致地獄的永火之刑,怎能怪上帝不拯救他?所有人本都該遭受地獄的永火之刑,上帝揀選某些人得救,這些人得到祂的憐憫;其他未蒙揀選者,則得到上帝的公義;沒有人能說祂不公平
有人覺得「遺棄」太殘酷,改成「任憑」比較文雅,也可以。神遺棄罪人等死,與神任憑罪人等死,事實上兩者的意思相同。


結論

神就是愛,神的揀選也彰顯出此一真理。祂在創世以前就愛我們、揀選了我們,沒有任何先決條件,也沒有任何交換條件。
我們不但沒有任何可以拿出來交易救恩的籌碼,事實上,即使我們以為我們拿出最好的善行,也無一不是充滿私慾、罪惡、驕傲,在神眼中沒有善,只有罪。
除了罪,我們什麼都沒有,我們根本不可愛,但神卻愛我們,揀選我們,還讓祂的獨生子為我們死在十架上。
神無條件的揀選,彰顯出神無條件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