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奉獻是基督徒應當遵行的,請自行參考創14:18-20,利27:30-32,瑪3:8-12,太23:23,來7:9-10。
若看完上述經文仍不同意的話,我也沒功夫手把手的教導。下文均與你無關,請關閉網頁,不用繼續看下去了。
既然十一奉獻是基督徒應當遵行的,那麼,我們奉獻的對象是誰?
是牧師?還是教會?
利27:30「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瑪3:10「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
十一奉獻的對象只有一個:萬軍之耶和華。天上地下都是祂的,祂使我們暫時做個管家,管理財物,並藉著奉獻十一鍛鍊我們的信心───在一次又一次的奉獻部分財物中,我們一次又一次的練習不再將生命的依託放在財物上,而是放在祂的應許與帶領之上。
既然奉獻的對象是上帝,而祂在地上興起了無數的大公教會,因此,不論你將十一獻給哪個教會,都是奉獻給上帝;這是非常簡單的邏輯。除非你認為自己教會是「唯一教會」、其他教會都是假的,才能得出「十一奉獻只能給自己教會」的推論。但「唯一教會」是正確的嗎?
當然是錯誤的。根據蔡麗貞教授在《我信聖而公之教會》一書中指出,基督信仰的核心教義有以下三點:
三位一體:三一神在同一個本質中有三個位格,彼此之間有緊密關聯,但卻又各自不同。
基督論:基督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
救恩論:我有必死的罪,唯獨藉著相信基督才能被稱為義,得到赦免,將來必有永生。
這三點是基督信仰的核心,彼此緊密相扣,缺一不可。請特別注意,少了哪一個都不行;那是異端,信得再投入也不會得救的。
只要認同上述三點的,都是大公教會。各教會也許彼此有差異,例如在某些儀禮上、或次要的原則上,但都無損其大公教會的身分。
因此,教會無權規定會眾只能奉獻給自己教會,原因有二:
一、根本沒有聖經經文的支持。正如小小羊在「十一奉獻只能獻在自己教會?」所述,「聖經可沒說只能將十分之一給『某些』利未人:例如自己教會。換言之,我將十分之一,奉獻給『其他』利未人:例如其他教會、其他基督教機構,也都是在進行這個十一奉獻的精義。」
二、此舉是明目張膽的高舉自己是「唯一教會」,否定其他教會的正統地位。
無論你奉獻十一給哪一個教會,只要是大公教會,都是奉獻給上帝。請記住,你奉獻的對象是上帝,而非教會、或牧師。
也許你有顧慮,「萬一教會查到我將十一給其他教會,會不會趕我走?」
將會眾逐出教會可不是小事,那是教會懲戒,懲罰那些犯罪仍不悔改的人。試問,將十一給其他教會犯了聖經裡的哪一條罪?教會憑甚麼將人逐出?
如果你的教會真的因此要你走人,我反倒要恭喜你,因為那間教會以實際行動顯明它不尊重聖經、濫用權柄、苦待上帝的小羊。這種教會還能傳講甚麼聖經真理?還能期望它提供何種牧養?
它若真的趕你走,反而是來自上帝對你的保守。你該獻上感謝的禱告,開開心心的換到其他正統教會。
我非常贊同小小羊在「不想將十一獻在自己教會的信徒,就該換去其他教會聚會?」的觀念,十一的減少經常是上帝對教會的警告,「透過這些平信徒將十一奉獻移轉到其他地方去,來刑罰懲戒這些錯誤管理金錢的牧師。有不少教會,就是後來發現奉獻大規模減少,然後小會(長老宗)、執事會(浸信宗)才發現問題,進而更換管理不當的牧師的。」
從這角度來看,奉獻多寡相當於教會的聲譽高低、與會眾對教會的信任程度。奉獻的減少,表示會眾對該教會投下不信任票,以至於將十一轉給其他更好的教會;任何一間有警覺的教會都應該深自惕勵,「是不是甚麼地方出問題了?」他們應該找出問題所在,勇於自我檢討,而非檢討會眾。
結論
十一奉獻的對象是上帝,不是教會,基督徒可以自由將十一給任何一個大公教會,教會無權逐出這位基督徒。
奉獻的減少,表示會眾對該教會的信任降低;教會應深自檢討與改進。
超倫的部落格關於當心宗派主義的危險,如果一定要把奉獻給「唯一教會」,是不是宗派主義?
回覆刪除https://chaolun.blog/2022/09/29/%e7%95%b6%e5%bf%83%e5%ae%97%e6%b4%be%e4%b8%bb%e7%be%a9%e7%9a%84%e5%8d%b1%e9%9a%aa%ef%bc%81/
如果你要證明「COC是不是宗派主義」,不用繞這麼大一圈;COC自源起就是宗派主義,雖然創始人痛恨宗派。請參舊文https://michael853204.blogspot.com/2016/04/churches-of-christ.html。
刪除林鴻信教授更指出,「宣稱無宗無派的教會反倒有可能比較封閉,因自以為跳脫一切宗派的弊病,唯獨自己為清流、真教會。」這正是COC的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