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8日

「宏荒之力」 VS. 「蕾神之鎚」,與看戲吃瓜的基督徒



近日最沸騰的大事,莫過於「宏荒之力」 VS. 「蕾神之鎚」,此事一爆,徹底力壓當日正在進行的公投,誰還管公投結果如何?
身為基督徒,我們大可不必尾隨世人目光,探究名人婚姻究竟何時出軌、贍養費多少、誰是下一個未爆小三、...之類的問題;我們自有我們應當關注的角度。
你與我的看法可能不盡相同,這不是誰對誰錯的問題,我只是提出淺薄的看法。

首先,這世界不缺釘人十架的行刑者。
現今網路發達,管道多元,每個人都可以扮演網路柯南、鍵盤法官,甚至遠端劊子手。君不見自從深夜的蕾神貼文一出,立刻引爆排山倒海的謾罵聲?
這世界已有聲勢浩大的行刑者,四處找尋可釘十架之人,不缺你我;名人早已高掛在他們自己的十架上,我們無須再釘一次。

再者,這事件是個極佳的信仰試紙。
婚變當事人頂著高學歷、高顏值,出道即以一副才華洋溢又無比深情的優質形象迅速擄獲廣大群眾的芳心,許多迷姐迷妹皆以「王太太」自稱。
「蕾神之鎚」定音後,王太太們這才發現那個深情的偶像竟是濫情的野獸,俊帥臉龐下竟有著不負責任、尋花問柳、棄妻兒不顧的自私性格,根本渣男一枚。
他們心碎了,失望了;有的生氣怒罵,有的暗中流淚,深感所託非人。
我認為,這種情緒恰恰說明了一件事:當初你將他供得多高,他摔下來就砸得你有多痛。
許多人將他視為偶像,將內心所有的想望、完美無缺的形象都投射在他身上,把他供在心中那個最高、最神聖的位置上。一旦真相揭露開來,他從高處跌落下來的力道就能將你砸得頭破血流。
但當初他不是自己上去的,是你將他推上去的啊。不是偶像闖入你心中,是你在心中塑造了偶像。
每一次偶像跌落神壇的事件,對基督徒都是極佳的信仰試紙;你感到憂傷、痛苦、甚至撕心裂肺的程度有多嚴重,代表了當初你將他供奉在心中的高度有多高。

更糟糕的是,有些人還不斷重複「造偶像───偶像破滅───傷心難過───再造偶像───再破滅───傷心難過」的自我傷害循環,
這個偶像倒了,他們就轉換另一個目標,塑立新的偶像;倒了,再立一個...。他們重複著造偶像、被偶像傷害、再造偶像、再被傷害、...的迴圈,無法跳脫出來。
失戀了,轉移到無止盡的工作;遭到丈夫冷落了,移情至孩子身上;...
他們不明白,這些造出來的偶像只能滿足他們的想像,卻無法填補心靈的空缺,也無法滿足心靈真正的需要。
他們將心靈的需要投射在偶像身上,反而賦予偶像傷害他們的能力;一旦偶像從高處跌落、摔個粉碎,那四處噴濺的碎片必定深深刺傷他們的心靈。

我們該如何判斷生命裡的偶像呢?
有個最簡單的檢驗原則:一旦你沒有它就撕心裂肺、活不下去,它可能就是你的偶像。
偶像沒有固定的形象,它可以是藝人、金錢、工作、讚美,甚至是你的丈夫、妻子、兒女。
對西乃山腳下的以色列人而言,偶像是人手雕刻的牛犢;對現今的基督徒來說,偶像可以是你教會內某個弟兄姊妹、殷勤投入的事工、甚至是每周站講台的教牧長者。
一旦你過分看重它、看待它高過它應有的高度,你就正在雕刻偶像,賦予它傷害你的能力。
你好比正在把刀遞給敵人,還很有禮貌的倒轉刀柄、刀尖對準自己;你越看重偶像,你就把那刀磨得更尖更亮,好讓它傷害你更深更致命。



你心中那個至高的位置只能留給祂。
人都會犯錯,只有祂永遠聖潔無暇;
人力有時而窮,唯獨祂創造天地,萬物依祂號令而行;
你天生有罪,後天繼續犯罪,唯一下場就是地獄的永刑,唯獨藉著祂在十架上的自我犧牲,你的罪歸算給祂、祂的義歸算給你,換得你未來在天家的永世福分。
祂是我主耶穌基督。





2021年12月9日

[查經]弗5:16-17

 

16. 要愛惜光陰,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
17. 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


愛惜光陰

「愛惜」的原文不但有「善加利用」之意,也有「buy up」───大量特買、全部買光光的意涵。
好比你對某樣物品充滿興趣、時刻注意,一旦出現就立馬手刀買下,有多少買多少。
這就是保羅使用這詞的目的。基督徒就像個精明的買家,他的目光聚焦在時間之上,一有機會就立刻把握,牢牢抓住它。
他重視時間、珍惜時間,而不是浪費、揮霍它

我們為何要愛惜光陰呢?鍾馬田認為,可以從「為自己」與「為他人」兩個面向進行討論。

從自身的角度出發,你如果做了某些事情就是在浪費光陰,稍早看過的詩篇第一篇已經為我們標記出來了,
詩1:1「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
「不從惡人的計謀」:魔鬼千方百計的引誘基督徒遠離上帝。因此我們要辨認那些詭計,不要順著魔鬼的意思行惡。
「不站罪人的道路」:不要跟他們站在一起,不能暗暗嚮往他已經棄絕的那些惡事。
「不坐褻慢人的座位」:他坐在那裡,就會給人一種印象,好像他仍然對這一類的事多少感到興趣
基督徒做這些事都是偏離正道,浪費時間。

上面是從消極面闡釋如何愛惜光陰;若從積極面來看,基督徒應當從事哪些活動才算是愛惜光陰呢?

第一、思想真理
我們剛看過了詩篇第一篇,第一節談完浪費光陰的情事之後,第二節就開門見山的直述如何才算是愛惜光陰,
詩1:2「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
基督徒不應浪費時間在這個世界喜愛的邪惡議題上,反而應該把時間投注在真理,不僅是喜愛,更要晝夜思想。
有多少基督徒對於真理的喜愛只是掛在嘴邊上?他們聲稱「真理改變了我,我是主的僕人」,但仔細看看他們的時間分配,投注在追劇、打電動、看小說漫畫、...的時間卻遠高於聖經。
我不是說休閒活動不可以,我也能體會下班後需要有調劑身心的放鬆時間;但一個常常追劇打電動、卻極少拿出聖經讀一讀的基督徒,我無法說那是個有福之人。

第二、積攢天上的財寶
斯斯有兩種,聖經裡的財寶也有兩種,一是在地上,一是在天上。
太6:19-20「不要為自己積儹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銹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只要積儹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銹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
這兩種財寶的性質大相逕庭。地上的財寶肉眼可見,明亮又高調,經常牢牢攫住人的目光,但有使用期限的問題;
天上的財寶看不見,低調得令人無視,人往往要被提醒才想起它的存在,但它卻能使用到永遠。
聖經期許我們,不要浪費時間去積攢地上的財寶,因為你將從世界出去,你的肉體將腐壞,你遲早得把財產留下來
因此你該向上望,預先準備,將財寶積在天上;愛惜地上的光陰,把握機會積攢天上的財寶

新約那位「不義的管家」就提供了最好的輔助說明。
路16:8-9「主人就誇獎這不義的管家做事聰明。因為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較比光明之子更加聰明。我又告訴你們,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裡去。」
這譬喻不是很容易懂,有些基督徒認為,那管家明明做了一件不義的事,為何得到主人的稱讚?
主人不是稱讚他的不誠實,而是稱讚他看得遠,看到未來的福分。他知道他快失業了,也不會有人敢再雇用他,未來的生活沒有著落,勢必等死;但他竟然憑著巧計保障了日後的溫飽。
他的著眼點是未來,而非現在,為了未來的福分,他把握現在一切的機會,即使奸巧也不顧了───正是這「目光放遠、把握現在」得到了稱讚。
你現今活在世界上,是為了將來作準備。你要把眼光放遠,看到未來的福分,妥善地利用機會,積攢天上的財寶;而不是短視近利的拼命賺地上的錢,那些在天國都是廢紙,毫無用處。

第三、潔淨自己
約壹3:3「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
末日一定會來臨,基督必然再次顯現,可能還要一千年,也可能就是明天,沒人說得準,但一定會發生。既然曉得末日必定來到,基督徒就應當把握時間潔淨自己,沒有任何時間可以浪費,因為也許明天就是末日了啊!
林後5:10「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此處的「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不是說他有喪失救恩的危險。這裡的審判不是決定我們永恆的命運。保羅這番話是對已經成為基督徒的人講的,他們永恆的命運是穩固的。
真基督徒必然得救,因為基督已為他們受死,償還了罪債;但不是每個基督徒都會得到相同的賞賜。此處指的是一種論功行賞的審判。
那些多行善的基督徒,不但得到救恩,並將得到更豐厚的賞賜;而那些不行善、甚至行惡的,結局就是僅以身免,「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其它都燒光了。


不僅為了自己的緣故要愛惜光陰,為了他人更應如此。
彼前2:12「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或作:眷顧)的日子歸榮耀給神。」
世人仍然屬於這個邪惡的世界。他們仍在黑暗裡,仍然活在罪中。但我們知道他們一直在注視著我們,他們是根據他們在我們身上所見到的來判斷基督教。不但如此,他們也據此來判斷基督,判斷神。
因此每個基督徒都是代言人,代表了基督、代表神、代表救恩的福音。
事實上,最有效的傳福音策略不是街頭邀請,也不是努力辦活動、或聖誕表演之類,而是為了祂的榮耀,真真正正活出一個上帝期許的生命。那比任何邀請都更有說服力
鍾馬田正確的論到:
「我們不僅是要活出一種生活方式,以制止世人的批評,並且要積極地用我們的生活方式來吸引他們,使他們覺得若不作基督徒實在是極大的損失。」

主的旨意

保羅勉勵以弗所教會要愛惜光陰,要明白主的旨意;主的旨意是甚麼?
聖經有多處提到主的旨意,但若根據以弗所書此處的上下文來理解,主的旨意必定是
帖前4:3「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
弗1:4「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聖潔
聖潔永遠是基督徒的特徵。這是主的旨意,是他要我們作的。他要我們在世上作光,聖經充滿了指示,教導我們該作什麼,不該作什麼。
上帝不僅以文字提供了生活規範,更讓祂的兒子親自在地上生活,為基督徒提供指引。我們也當試著活出那樣的生活,跟隨他的腳蹤行。
鍾馬田呼籲,
「要效法基督,不要因為你是基督徒而不得不作出基督徒的樣子。他如何,我們在世上也如何。我們必須棄絕自己,背起十字架來跟隨主。我們這樣作的時候,生活就能聖潔、穩定,平靜、安詳,我們的生活也將吸引罪人的注意力,使他們開始瞭解自己的光景和需要。」


查經問題
  • 愛惜的原文甚麼意思?
  • 我們為何要愛惜光陰?
  • 為自己的緣故,怎樣才算是愛惜光陰呢?
  • 為什麼喜愛真理、晝夜思想的人,是一個有福的人?
  • 你的生活中,哪些事物阻礙你成為一個有福的人?
  • 為何不要浪費時間去積攢地上的財寶?
  • 路16:8-9,主人為何稱讚不義的管家?
  • 為何要潔淨自己?
  • 林後5:10指的是基督徒可能會喪失救恩嗎?
  • 我們為何要因為別人的緣故愛惜光陰?明白這點,對你的傳福音方式會帶來哪些改變?
  • 保羅勉勵以弗所教會要愛惜光陰,要明白主的旨意;主的旨意是甚麼?






2021年12月7日

[查經]弗5:15



15. 你們要謹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當像智慧人。

智慧

智慧是甚麼?
這真是大哉問,每個人大概都能說上一兩句,但你聽完可能還是很混沌。
沒關係,如果從正面定義「智慧是甚麼」很困難,不妨先從反面「智慧不是甚麼」著手,
這就好比給「智慧」砌上了圍牆,雖然我們還是很難說清楚智慧到底是甚麼,但很確定的是,智慧就在圍牆裡面。
鍾馬田為了定義「智慧」砌上的圍牆長這樣:
「我們不可認為智慧就是指擁有知識。它也不是指一個人有卓越的能力,或天然的力量和才幹。一個人可以聰明到一個地步,被視為天才,但他仍然可能缺乏智慧。」
你看,「智慧」是不是有了比較清楚的輪廓了?起碼我們知道,智慧不是知識、天賦,它與IQ高低也沒有關係。

同樣的,「智慧人」比較難下定義,但「愚昧人」就容易多了。
鍾馬田認為,愚昧人的特點是受感覺支配、被欲望所控制、沒有耐性。我們一一進行仔細的探討。

一、受感覺支配
愚昧人不喜歡思考,不受理性控制,他們不喜歡使用心思與腦袋,因為那太累了。他們受到情緒、感覺支配,原因很簡單:因為不用動腦。
因此,他們討厭生活中需要動腦思考的事物,如果不得不思考,他們也總是很快就感到厭倦與不耐煩,最好有人直接告訴他們答案就好。思考總是無趣又無聊,能閃多遠就多遠;如果閃不掉,那就只好翻白眼。
他們偏愛追求能夠挑動情緒的事物。情緒受到撩撥、有了高低起伏,他們才有活著的感覺。而思考帶來的則是煩悶,令他們覺得壓抑,毫無興味。
我們可以合理想像,在主日裡,他們最感興趣的環節不是講道、不是聖禮,而是詩歌;在教會日常活動中,他們對於神學課程總是感到厭煩。
這不是二十一世紀的教會才出現的傾向,早在半世紀以前,鍾馬田已對此感到憂心忡忡,
「即使在教會的聚會中,他們也只要快樂、享受。他們追求興奮,藉著唱詩、歌曲、合唱來達到目的...現今我們聽到越來越多的音樂和娛樂節目,而教訓、教義,和真正的知識已經越來越少了。」

請注意,我不是在批評詩歌,
事實上,音樂與詩詞是感情抒發的管道,聖經記述了詩人對於上帝的真摯感情,教會歷史中也出現許多雋永的詩歌,這對於啟發基督徒的聖潔感情有莫大的助益,尤其是對於某些情感便祕的人而言更是如此。
但要小心,不是所有冠上「詩歌敬拜」的,都是符合聖經教義的詩歌;更精確地說,那些根本不是詩歌,充其量只是打著基督教旗號的流行音樂罷了。
古舊的老詩歌大都沒問題,但時人新作的,往往禁不起聖經教義的檢驗。

某些「詩歌」,我是不唱的。

但愚昧人並不太喜歡古舊詩歌,因為旋律與歌詞太無趣了,令人生悶。
他們最喜歡的,往往都是新作的詩歌,因為旋律動聽、歌詞富煽動性,聽著唱著很能拉高情緒。
他們往往唱到淚流滿面、高舉雙手、忘情扭動,認為這是基督徒對於上帝應有的感情。老實說,這些舉止讓我瞠目結舌,我只在熱門歌手的演唱會看過;曾幾何時,教會詩歌竟向演唱會看齊了?
我可以尊重那些忘情的肢體動作,但你也必須尊重我對那些動作並不感興趣,因為說到底,那些動作並沒有特別的鑑別意義。
如果你看過愛德華茲的《屬靈情感》,你就會知道那些流淚、高舉雙手、忘情扭動、...不能視為得救與否的記號。一個真信徒可能不會在唱詩歌時淚流滿面,而那些唱歌唱到哭的,也不一定是真正得救之人。
有興趣請自行參閱愛德華茲的《屬靈情感》,我就不多展開了。

二、被欲望控制
一個被欲望控制的人,他當下的感受就是一陣腦充血,隨即喪失判斷力。
例如被購物慾控制的當下,他滿腦子只想要那個東西,它的優點被無限放大,缺點卻自動無視;等過一陣子之後,才發現自己又做了一件蠢事。
「衝動」,就是他們最顯著的特徵。
一個被欲望控制的基督徒也是如此,他們經常腦充血,想做甚麼就立刻付諸行動,相信直覺的判斷勝過理性的判斷,常常被熱情左右,但欠缺深思熟慮。
「熱情」是他們做事的主要動力,但你知道的,熱情這玩意來得快去得快,所以他們做事往往只有三分鐘熱度,沒有恆心毅力。
一個衝動的基督徒參加服事不是基於呼召、而是基於熱情;等到熱情消失,服事就變成另一項煩悶又痛苦的工作了,不但自己痛苦,更為其他同工帶來困擾。

三、沒有耐性
他們不喜歡等待,對於無法立即看見果效的事物沒有興趣。他們要速成、立刻、馬上!
因此顯而易見的,他們不願意思考,不太想甚麼前因後果,要花時間思考真是好麻煩啊。
這對於基督徒會造成某些負面的影響。例如,他們對於聖經裡豐富的教義沒有興趣,容易聚焦在要求行動的經文,「別告訴我長篇大論,告訴我怎麼做就好」。
他們對於聖經的認識產生偏差,在他們眼中,聖經更像是一本如何使人變得更好的書,或是一本「人的使用手冊」;與其說耶穌是救主,他們更喜歡看祂是位人生的典範或教師。
這與聖經真實的面貌大異其趣;說聖經是某種使用手冊,實在是膚淺得可笑。
聖經寫成的目的,是在使人明白得救的必要資訊:認識上帝(創造、護理、救恩計畫、審判),認識自己(天生有罪、無力自救)、認識基督(他為何要來、十架上的意義)、認識教會(本質、功能、聖禮)。
但很遺憾的,在沒有耐性的基督徒眼中,他們不會、也不想明瞭聖經中豐富的訊息。

以上三點是愚昧人的特徵,一旦掌握之後,智慧人的特徵就呼之欲出了。

首先,智慧人願意理性的思考。
他是一個經常思想的人。他不是僅根據本能、衝動、或欲望行事。這不是說他沒有慾望或衝動,但他總是將理性思考放在首位,而不是讓衝動慾望控制了他。
他不盲從,不隨波逐流,他會分析別人的意見,而非不經思索就照單全收。
一個理性思考的基督徒,參加教會服事前會仔細分析服事的性質,辨認自己有沒有那項呼召與恩賜,並思考各種可能的狀況或代價;在沒有深思熟慮之前,他不會只憑熱血就貿然參加。
沒錯,他可能不是那種熱血行動派,但只要他一旦投入,就必定能持之以恆的長期服事;因為各種利弊與代價,他早就思考與評估過了。

第二是耐心。
他願意花時間思考,不急躁草率,也不貿然行動;他願意等待,即使花上好一段時間。
在與別人互動時,他會是一個好聽眾,安靜的聽人把話說完,從中分析各項線索,最後才會給出意見或結論,而不是冒冒失失的打斷別人說話,或從頭到尾滔滔不絕。
「耐心」對基督徒更是重要的修練。
神的帶領往往考驗人的耐心,詩篇中許多作品圍繞著「耐心」這主題展開。不但如此,「耐心」對於理解聖經更是至關緊要。
聖經橫跨了好幾千年的歷史,又是發生在華人很陌生的近東地區,更重要的是,聖經以豐富的篇章展示了上帝的智慧與救恩,因此耐心閱讀很重要。
正因為上述原因,坦白說,讀懂聖經並不是件輕鬆的工作。
所幸上帝興起了許多聰明有智慧的神學家,藉著他們的著作,使神的道更清楚的展現出來,如果沒有耐心,面對那些厚重的神學著作,你怎麼看得下去呢?

在比較了愚昧與智慧之後,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粗淺的結論:愚昧是先天帶來的,智慧是後天修成的。你在嬰孩身上可以輕易見到這點。
你願意成為一個智慧人嗎?或是繼續愚昧下去呢?
真正的智慧只在基督裡藏著,你若要尋求智慧,就只有基督這唯一的方向。


查經問題
  • 智慧是甚麼?
  • 如果從正面定義「智慧是甚麼」很困難,不妨從先反面「智慧不是甚麼」著手。智慧的反面是愚昧,愚昧人的特點是甚麼?
  • 一個受感覺支配的基督徒,他的生命可能顯現出那些偏差?
  • 在主日裡,他們最感興趣的哪個部分?
  • 在教會活動中,他們最不感興趣的是甚麼?
  • 你有沒有被欲望控制過的經驗?當下的感覺是甚麼?
  • 一個被欲望所控制的基督徒,他的生命可能顯現出那些偏差?
  • 這樣的基督徒,參加教會服事可能有哪些問題?
  • 一個沒有耐性的基督徒,他的生命可能顯現出那些偏差?這對於理解聖經會不會造成影響?
  • 聖經寫成的目的是甚麼?
  • 一個理性思考的基督徒,他的生命會展現出甚麼特質?
  • 對於參加教會服事,他的態度是甚麼?
  • 一個有耐心基督徒,他的行事方式會展現出甚麼模樣?
  • 在與別人互動時,他常扮演怎樣的角色?
  • 「耐心」對於理解聖經重要嗎?為什麼?
  • 在比較了愚昧與智慧之後,愚昧是先天的還是後天的?智慧呢?
  • 對你來說,如果要成為智慧人,你最需要成長哪個方向?






2021年11月11日

[查經]弗5:7-14


7. 所以,你們不要與他們同夥。
8. 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
9. 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
10. 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
11. 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
12. 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
13. 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
14. 所以主說:你這睡著的人當醒過來,從死裡復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


光明的子女

透過前面幾節的闡釋,我們明白保羅要求基督徒們認清以下的事實:這世界是黑暗的,但他們卻是光明的,上帝期許他們要像明光照耀般的在世上生活。
因此「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以他們在主裡的光明顯出世界的黑暗,活出見證,引人歸向基督。
但教會歷史的發展方向卻大異其趣。
回顧教會兩千年來的歷史,在中世紀的數百年間,修道主義大為盛行(可參照這篇),陸續興起本篤修會、托缽修會(如道明會與方濟各會),各地廣建修道院,不僅吸引平民參加,連當時的貴族也以加入修道院為榮。
不可否認,修會對於學術發展大有助益,當時的社會雖然已有大學,但學費高昂,一般平民無力負擔;但修會卻提供了另一個升學管道。
只要有心鑽研學問,平民百姓可以在修會裡盡情鑽研,無須擔心生活著落。因此許多神學家得到培育,科學研究也得到挹注。

雖然修會的確帶來貢獻,但這種「自己建一個小社群、小圈圈,與自己人生活在一起」的方式卻不是使徒的教導;
我們可以從耶穌在格拉森發生的故事得到類似的啟發。

在格拉森,有個人被鬼附身了,而且不是一隻鬼,是一群鬼,他的生活痛苦到難以想像。
耶穌把那群鬼從他身上趕出來,但這次趕鬼行動顯然得不到當地居民的欣賞,他們要求耶穌離開。
順應民意,耶穌準備搭船離開了,那人連忙找到耶穌,懇求耶穌帶他走。
基督徒對這個故事應該知之甚詳,不過你有沒有想過,為何那人懇求耶穌帶他走呢?

他想跟隨耶穌一起傳福音?被激發「我有一個夢想」?或是藉由服侍耶穌報答救命之恩?
恐怕這些答案都只是天馬行空、缺乏根據的臆測罷了。
在此我們抽身一下,先分享一個讀經時的有用技巧。

聖經不是以中文寫成的,而是希伯來文、希臘文或亞蘭文;
它記錄的年代距今已經有好幾千年,發生的地點更是華人深感陌生的近東地區。
因之,多讀不同版本的聖經是必要的,字義研究也是必要的。
如果要更深入的了解某個字的意義,最好的方法就是交叉比對這字在聖經中各處是如何使用的,從而歸納出這字的真實含意,
每個譯本都有侷限,不要過度相信某個譯本。

回到格拉森的故事。
這是個好例子,那人「懇求」耶穌(和合本),但懇求到何種程度?
只動動嘴皮?或是一邊講、一邊緊握著耶穌的手?甚至跪下來?這都是值得研究的地方。
唯有弄清楚「懇求」的真意,我們才能有憑有據的推敲為何那人懇求耶穌帶他走。

「懇求」的strong number是3870,有數種含意,在全本聖經中起碼出現在104節不同的經文裡。
正好,馬可福音就出現過好幾次,我們可以透過馬可福音中的另一個故事───睚魯的小女兒───認識3870的含意。
睚魯的女兒生了重病,他求耶穌醫治他的女兒,而且不只是動動嘴皮,而是跪在耶穌腳前、不斷的乞求(3870)耶穌救救他的女兒。
由此我們可以知道,3870的「求」可不是動動嘴皮的泛泛之求,那是一種關乎身家性命、以至於願意下跪乞求的情景。
帶著這種理解,我們回到格拉森的故事;那人為何懇求耶穌帶他走呢?
最符合的理由是:不跟耶穌走,可能連命都沒了!如果耶穌走了,那些鬼一定又會回來,所以最安全的地方就是在耶穌身邊嘛。

但耶穌的回覆值得玩味,他竟然拒絕了。
耶穌為什麼拒絕他?這樣不是很殘忍嗎?
其實一點也不。耶穌差派他去做見證,同時也暗地裡賜下能力隨著他,使他的見證有效果

再想一個進階的問題,這故事與現今的基督徒有甚麼相關?

我們彷彿就是那個格拉森人。
我們想要跟耶穌一起走,去那個好得無比的地方;當我們又犯錯了、或被裁員了、或與家人爭吵、...的時候,真是恨不得耶穌現在就接我們走。
我們常常這麼禱告「願你的國降臨」,那是發自肺腑的呼求。
耶穌沒有立刻來接我們。我們仍然活在世界裡,祂要在我們舊日的環境中活出基督徒的生命,為祂做見證
正因如此,我們不該像中世紀修道院那樣離群索居,或弄一個小圈圈保持與世界的距離,那不是上帝差派我們的目的。


在世生活的準則

我們在世生活,一方面要在世界中間做出光明的見證,一方面又不可與世界一起同流合汙,鍾馬田認為以弗所書5:7-14這一段經文揭示了三個準則。

第一,不要與他們同夥
任何時候把某一段、某一句經文單獨抽出來都是有害的。若要分解出正確的含意,連著上下文一起解析才是正途
此處的「不要與他們同夥」,使徒在此之前正在告誡信徒不可做淫亂汙穢的事情,而下文則提及「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很明顯的,上下文都與行事、行為有關。
由此我們可以得知,「不要與他們同夥」著重在行事、行為方面,它指出基督徒必須遠離惡事,不可接觸,不可與其有任何關連,要劃分得一清二楚。

說來容易做來難,我舉一個自身的例子。
多年前,教會曾經邀請好些基督徒名人舉行講座,孫越孫叔叔也在受邀之列,由我開車去接他到會場。當時的我受洗未久,車上後照鏡仍留有一個好久以前的平安符。
我不是刻意留著的,而是那平安符已在我車裡太久了,我早已習慣它的存在,習慣每次鑽進駕駛座就會看到它;即使後來受洗了,但也從未聯想到那是不合基督信仰的異教之物。
孫叔叔一上車就注意到那平安符,正色對我說道:「你不是基督徒嗎,怎麼還掛著平安符?拿掉拿掉,基督徒不應該掛著這類東西!」
我一方面感到羞愧難當,一方面也突然驚覺,我的生命中不知還有多少這類舊事物的纏擾!它們如影隨形的跟著我太久了,久到我對它們早已習慣、早已麻木,甚至沒有它們反而覺得哪裡怪怪的。
鍾馬田對此評論道:
「新的基督徒往往習慣於舊的事物,認為它們是自然的、正常的、中性的、沒有什麼不好,所以基督徒必須受教,明白這些事原是錯的、惡的,絕對不能沾染;教會必須提供純正的教義,幫助基督徒扎下堅實的根基。」
每個基督徒都需要「孫叔叔」,隨時指正錯誤;每個基督徒更需要一顆受教的心,對來自於聖經、或其他聖徒的指正虛心受教。
當然,囿於教義認知有真有偽,來自於人的指正自然無法與聖經真理相比,並不一定都是正確的。因此我們必須有智慧,分辨哪些指正是合於聖經的,必須遵行;哪些指正僅是人的意見,參考即可。

第二,不要與人同行
雖然從字面上來看,「不要與人同行」與上一個「不要與他們同夥」挺類似的,但實質意義卻更深刻一些;「不要與他們同夥」是行為層面,但「不要與人同行」則深入到心理層面。
鍾馬田分析道:
「『不要與人同行』....指的是不但不要做惡事,甚至不應該對那些事有任何興趣。」
某些基督徒夠資深了,早就知道哪些事情不可做,他們不會去作這些事,但不做不代表他們沒興趣。
他們可能興致勃勃的討論、找資料,甚至暗地裡研究那些神所不喜悅的事情。他們表面上不去做,但心裡充滿興趣。

使徒使用「不要與他們同夥」、「不要與人同行」的漸進式手法與詩1:1有異曲同工之妙,詩人同樣以漸次加深的方式,對生活於黑暗世界的聖徒們提出勸勉。
詩1:1「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
「不從惡人的計謀」:魔鬼千方百計的引誘基督徒遠離上帝。因此我們要辨認那些詭計,不要順著魔鬼的意思行惡。換句話說,我們的生活、言談、一切的行為,都不能效法惡人的計謀
「不站罪人的道路」:不要跟他們站在一起,不能暗暗嚮往他已經棄絕的那些惡事。
「不坐褻慢人的座位」:他坐在那裡,就會給人一種印象,好像他仍然對這一類的事多少感到興趣,詩人說:不!他不可與這些暗昧無益的事有任何關連。
你可以看得出來,詩人也由行為層面開始,逐漸深入到心理、價值觀的深處去。

不知你會不會這樣問,「奇怪,你一開始說修道主義不正確,但現在說的不就是告訴基督徒不要與罪人,與不信的人有任何來往嗎?這不就是在提倡修道主義嗎?」

讓我們再次抽身一下,先探討另一個重要的觀念:如何從經文中彙整出結論。你都是怎麼做的呢?讀了一段經文,然後說這段經文的意思就是整本聖經的意思嗎?
如果你這樣做,有些時候會發現你從這段經文得到的結論竟然無法解釋另一段經文,甚至互相矛盾。
請記住一個大前提:聖經是聖靈默示的,聖靈不會前後矛盾,聖經自然也不會有矛盾。
因此如果你已經從某段經文得出了結論,那很好,但卻還不夠;你還要通過整本聖經的檢驗,如果無法通過,表示你的立論有瑕疵。
當你研究某一主題時,不可只看某一段經文;請一定要把整本聖經在這個主題下的所有經文都同時參照,而且要把與這個主題有關的、甚至是與這個主題對立的也要同時研究
例如研究「神的公義」這個主題,除了把有關「神的公義」經文找出來之外,也要把「神的慈愛」經文找出來,如此整合出來的結論才是符合整本聖經的結論。

舉個例子,
林前5:9-11「我先前寫信給你們說,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此話不是指這世上一概行淫亂的,或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這樣,你們除非離開世界方可。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
保羅要求哥林多教會,如果教會裡的人犯罪,他們就不應該與那人繼續相交。
你如果只看這段經文,你就會得到「只要教會的弟兄姊妹犯罪,就一概切斷關係」的結論。
但這是整本聖經的意思嗎?
不,這太武斷了。如果你要研究教會肢體如何看待另一個犯罪肢體的問題,你至少必須同時參照這段經文,
加6:1「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
保羅在加拉太書同樣也探討了教會內犯罪的問題,但他卻教導「如果有人犯罪,你們要溫柔的挽回他」。
同樣是會眾犯罪的問題,保羅要求哥林多教會與犯罪的肢體切斷關係,卻要求加拉太教會要以溫柔的心加以挽回,為什麼兩處經文產生矛盾?你從林前5:9-11得到的結論,如何調和加6:1的經文?
當你將者兩段經文同時仔細研究,你一定會發現關鍵的差異:「偶然」。
「偶然被過犯所勝」表示他不是硬著心、不悔悟、持續不斷的犯罪。對於這種人,基督徒應當以溫柔的心挽回他,這是加6:1的教導;但若是硬著心、不悔改的,就不要與他們交往,這是林前5:9-11的要求。
亦即,兩處經文不但沒有矛盾,反而相互襯托;你若單單只從某一段經文就武斷的做出結論,那極可能是片面的,不是整本聖經真正的意思;但當你參照兩處的經文之後,就解開了聖經的亮光

帶著這個結論,讓我們再回到以弗所書。
保羅不是告訴以弗所教會切斷所有與教會以外的罪人之關係,他鼓勵他們,應該像主耶穌那樣保持與世上罪人的接觸
耶穌被稱為稅吏和罪人的朋友,他和他們同坐,和他們一同吃暍,卻不與他們同行那暗昧無益的事。基督徒也應當仿效主的行動,主動接觸世人,關心他們,而非自搞小圈圈小團體,或出世過著修道院生活。

第三,責備行這事的人
「責備」不只是譴責、責難、指摘。這樣作並不難。我們很自然會認為責備就是顯露我們的不悅,對其大加撻伐,嚴厲指責。
責備也不是只把道德教訓運用在問題上,我們可以把每一句話都講得頭頭是道,但也僅此而已。
當你譴責罪人、搬出一堆大道理給他們聽,他們就改正了嗎?恐怕你只是將他們推得越來越遠而已。
鍾馬田精闢的指出,
「我們不只是譴責惡事本身;我們乃是要將福音的整個亮光投在他們身上。我們對非基督徒不要只論到他們的罪,應該用同情、愛心、瞭解的態度,去談到他們的問題、他們的靈魂、和他們與神的關係。」
我們不能只看行為層面,因為根本問題不在行為,而是在靈魂層面、在他與上帝的關係。責備應該從靈魂層面著手,進路正是傳福音給他們
他繼續談到,
正確的責備乃是將福音的亮光照在一個人和他的整個狀況上。我們必須讓他知道他是暗昧的,他住在黑暗中,他與神的關係是錯誤的,如果他到死為止一直過著這種生活,他就會永遠沉淪。我們要學習耶穌對待稅吏和罪人的方法;他並不是單單譴責他們的罪;他傳福音給他們,向他們顯露神的愛。不是對他們說教,而是將福音介紹給他們。這才是『責備』一詞的意思。」
讓罪人站在福音面前,使他們知罪、悔罪,並得到福音的救贖,這才是本於聖經的責備。
大哉斯言。


查經問題
  • 這世界是黑暗的,我們是光明的,要像明光照耀般的在世上生活,這是大原則。那我們可以自己建一個小社群、小圈圈,自己人活在一起嗎?
  • 參看可5:1-20。耶穌把鬼從他身上趕出來之後,準備離開。那人的反應是甚麼?為什麼他求耶穌帶他走?
  • 耶穌為什麼拒絕他?這樣不是很殘忍嗎?
  • 這個故事與基督徒在世上生活有甚麼相關?
  • 我們在世生活,一方面要在世界中間做出光明的見證,一方面又不可以與世界一起同流合汙,具體層面應該怎麼做?
  • 「不要與他們同夥」是甚麼意思?做起來的困難之處在哪裡?
  • 「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與「不要與他們同夥」有甚麼差異?
  • 為什麼保羅要提醒這點?
  • 你一開始說修道主義不正確,但現在說的不就是告訴基督徒不要與罪人,與不信的人有任何來往嗎?這不就是在提倡修道主義嗎?如何解釋?
  • 林前5:9-11與加6:1如何調和?
  • 「責備行這事的人」該如何責備?這對於你日後傳福音有甚麼提醒?






2021年10月13日

[查經]弗5:9-10



9. 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
10. 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


良善、公義、誠實

你還記得「三稜鏡」嗎?
三稜鏡能夠將光分解成不同的光譜成分,光線透過三稜鏡之後,將出現紅橙黃綠...的色散現象。
在第9節中,保羅彷彿拿出一個三稜鏡對光明進行試驗,光明透過這個三稜鏡之後出現的結果是良善、公義、與誠實。

良善是正直、親切、仁慈之意,
一個被光照的人必定是個良善的人,而良善的人必定會顯出行為正直,待人親切、關心周遭的特質。
誰是良善的人呢?
基督徒大概都會不假思索的答道:「耶穌基督。」
約9:5「我在世上的時候,是世上的光。」
這當然是標準答案,耶穌是光,是良善的,他在世三十年的生命已完全證明了這一點,著毋庸議。但良善的可不只耶穌一人而已,
太5:14「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
每個基督徒都是光,都是良善的。這並非表明我們永遠不會犯錯、或行為完全沒有可議之處,而在表明我們與祂的從屬關係:
祂是頭,我們是肢體;祂是光,我們也是光;祂是良善的,我們也當對人良善。

公義指的是一個人行其當行之事,合神的標準;它帶來律法的概念。
一個公義的人,必然是行為正直,待人公正;他從不違反規則和律法,他也不虧負人;他尊重別人的權利和財產。

誠實是真實的,合乎真理的;
一個誠實的人,必定沒有任何欺騙、虛假、隱瞞、不實,而是敞開的,真誠的,光明磊落的。


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

在闡釋了光明的果子之後,使徒提出了一個最重要的原則:「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
何以重要呢?
如果有兩個人站在你面前,他們看起來都很良善、公義、誠實,其中一個是基督徒,一個不是,請問該如何分辨?
以動機分辨。一個真基督徒總是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他下定決心要找出如何才能討主的喜悅。
換句話說,第10節說明了基督徒一切行動背後的動機;他知道良善、公義、誠實是主所喜悅的,因此他努力活出神喜悅的生命。
更深入地說,基督徒真正在乎的是主,主才是我們生命的動機;我們喜愛公義良善誠實的原因不是因為它們能給生活帶來多少幫助、或掙來多少讚美,而是因為主喜悅它們。
主喜悅的,我們也喜悅,主討厭的,我們就討厭。我們察驗一切,分辨出主所喜悅的事,並立志在這些事情上取悅主,這麼做的原因只有一個:因為祂是我們的主
祂救了我們,我們從此屬於祂;我們立志討祂的歡喜。這就是基督徒成聖的硬道理。

辨明行為背後的動機是相當重要的事,你不能只是聽他說甚麼、或看他做甚麼,更要仔細探察他的動機是甚麼。
事實上,外邦人也可能既公義又良善且誠實,但背後的動機必定與基督徒不同。也許他認為那些是值得仿效的典範,或是因為怕遭受別人的批評、或是想博得好名聲、...,因而活出一個看似光明的生活。
請別誤會,我並不反對人設定標準、努力達標,更何況那標準美好得不得了。
但我更在乎背後的動機為何,那才是關鍵;如果動機是取悅自己,或是取悅他人,而拼命去符合自己設下的標準和規範,那就與基督徒背道而馳了。
基督徒的動機只有一個:因為主喜悅它們,我也喜悅;我立志要討主的歡喜。我渴望在凡事上榮耀主,得主的稱讚,討祂的喜悅。

因為這觀念太重要了,保羅不只在以弗所書提到,在寫給加拉太教會的書信中也如此提醒,
加1:10「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嗎?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
在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他也提到類似的信念,
林前4:3-4「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
在這些片段中,你一定可以感受到保羅那種「不把人放在眼裡」的傲氣,但那傲氣裡又顯出謙卑。他不在乎別人喜不喜歡他、或討不討厭他;支持他也罷,詆毀他也罷,對他根本無關緊要。
真正重要的事只有一個:主怎麼看他。那是保羅最關心的事情,其他根本不值一提。

為什麼基督徒要為主而活,討主的喜悅?
因為基督徒知道他所有的一切都是從主領受的,主耶穌在他還作罪人的時候,還在黑暗中、不敬畏神、與神為敵的時候就愛了他,並且愛他到一個地步,不惜犧牲自己的性命。
他的身體破碎,血流出來,好叫他能在主裡是光明的。因此基督徒能對自己說:「我不再是自己的人,我是重價買來的。」
他像保羅所說的,不再是自主的,乃是主耶穌基督的僕人;基督為他死,好叫他罪得赦免,被稱為義,有盼望得以進入天堂。他的一切都是主所賜的。
因此,他把為主而活、討主喜悅視為理所當然的,他願意做任何事情好增添主的榮耀。

有了這觀念嵌進心裡,我們就能衍伸探討另一個相近的問題:基督徒活在世上的使命是甚麼?
除了「榮耀神」,再沒有其他更要緊的事了。
林前10:31「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經文上說,即使你們在做著吃吃喝喝等這類不起眼的小事,背後的動機只能是「榮耀神」。請特別注意,這泛指所有事情,無論大小、何時做、在哪做,「無論做什麼」,都包含在內,「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但談到基督徒的使命,有些基督徒也許會反駁,「可是教會說大使命是『使萬民做門徒』,太28:19不就是這麼說的嗎?」
我完全同意傳福音是基督徒的使命。我也曾在路上傳福音,領人看聖經,看著他們的生命一點一點的改變,我打從心裡覺得開心。我沒有否認傳福音是基督徒的使命,我否認的是那個「大」字
他們在前面冠上「大」,就是在顯明它比其他都來得重要,凌駕於其他之上。試問,聖經依據在哪裡?
他們說這是「大使命」,言下之意使命是有區別的,好像使命還可以分出「中使命」、「小使命」、「迷你使命」似的。試問,聖經何處說那是大使命來著?
我曾在《人生最重要的事,是傳福音?》中舉了一個例子,
「我曾有個同事也是基督徒,他傳福音相當熱情,周遭同事都曾被邀請去參加聚會;但私底下,他的工作紀律相當糟,工作品質也很差勁,上班時間甚至常常翹班參加教會活動,同事們都見怪不怪;同為基督徒的我真的很納悶,他的「大使命」做得很認真,但神真的喜悅他這樣傳福音嗎?」
這是個親身的例子,他是我見過最認真傳福音的基督徒之一,但沒有人想聽,也沒有人想跟他去教會。我常常思考,這位基督徒同事的問題出在哪裡?
不是他不夠認真,問題正是他把傳福音當成「大使命」,而不是將「榮耀神」放在首位,因此生命重心出現了偏差。他越熱情的傳福音,越是使其他同事瞧不起基督教。
這麼說吧,如果有同事邀請你去教會,但他的工作品質很糟糕,常常出包,每次都要別人擦屁股;平常慣性遲到又早退,甚至翹班不知道去哪裡;期限到了,但工作都做不完,即使再簡單的工作也一樣。然後他跟你說他的生命因為上帝改變了好多好多,要你也去教會看看,你會去嗎?
會去才奇怪吧。
不客氣的說,一個生命重心出現偏差的基督徒,無法使人看見上帝的榮耀,反而使人看不見上帝的榮耀;他不是增添上帝的榮耀,反而是在羞辱主名
請再將這段經文仔細看一次,
林前10:31「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因之,西敏小要理問答第一條就開宗明義的問答道:
問:人生的首要目的是什麽?
答:人生的首要目的就是榮耀上帝, 並以他爲樂,直到永遠。

衷心期盼每個基督徒都有真理的智慧,在每個崗位上都能盡本分,謹記「人生的首要目的就是榮耀上帝, 並以祂爲樂,直到永遠」。


查經問題
  • 你知道三稜鏡嗎?光透過三稜鏡之後,會出現甚麼?
  • 在第9節中,保羅彷彿拿出一個三稜鏡,光明透過三稜鏡之後出現了甚麼?
  • 良善是甚麼意思?一個良善的人必定會顯出哪些特質?
  • 世界上誰是良善的人?
  • 公義是甚麼意思?一個公義的人,必會顯出甚麼特質?
  • 誠實是甚麼意思?一個誠實的人,必會顯出甚麼特質?
  • 如果有兩個人站在你面前,他們看起來都很良善、公義、誠實,其中一個是基督徒,一個不是,請問該如何分辨?
  • 外邦人也想活出公義良善誠實的原因可能是甚麼?
  • 反思一下,當你想活出好表現、好行為的時候,腦中閃過的第一個動機是甚麼?
  • 為什麼基督徒要為主而活,討主的喜悅?
  • 基督徒活在世上的使命是甚麼?
  • 你在教會中聽到的大使命是甚麼?
  • 如果把傳福音當作大使命,基督徒生命可能產生哪些偏差?
  • 西敏小要理問答,第一條人生的首要目的是什麽?



2021年10月4日

[查經]弗5:8-9



8. 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
9. 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

靈性的黑暗

據說,有一次愛因斯坦在課堂上與教授辯論「黑暗是否存在」,他認為黑暗其實不存在,「黑暗的發生,是因為缺少光的緣故。」
這是個充滿哲思的起點;若物理現象上的黑暗是因為沒有光,那靈性上的黑暗又是缺少了甚麼呢?

著名的英倫神學家鍾馬田曾在證道中剖析此一問題,他指出,導致靈性黑暗有數個原因,第一是缺乏對神的認識
先說句題外話,如果你要惦惦某人的斤兩,有時候了解「他不知道甚麼」比了解「他知道甚麼」來得更有效。
例如,若某人說他不知道王建民、郭泓志、彭政閔,這透露出他對於台灣棒球一無所知;
假使某人說戴資穎打羽球也沒多厲害,這透露出他要嘛是驕傲自大,要嘛就是根本沒打過羽球。
回到正題。我們從哪裡可以看出某人是否對神無知呢?
在他的生命表現中,你一定可以看得出來:
詩53:1「愚頑人心裡說:沒有神。他們都是邪惡,行了可憎惡的罪孽;沒有一個人行善。」
愚頑人之所以敢犯罪、不行善,原因是他們說世上沒有神。
事實上不是沒有神,而是他們根本不認識神;他們若認識神,明白有關神的真理,他們就不會繼續過那樣的罪惡生活。

第二點,靈性上的黑暗肇因於對生命意義的無知
生活的目的是甚麼?生命的意義在哪裡?人為何要活在世上?生命最終的結局又是甚麼?世人對這些問題真是一頭霧水。
既然不了解未來,那就只能把握當下。於是各種吃喝玩樂、物慾橫流就是他們的生命追求;聖經形容他們的整個生活態度是:
賽22:12-13「當那日,主──萬軍之耶和華叫人哭泣哀號,頭上光禿,身披麻布。誰知,人倒歡喜快樂,宰牛殺羊,吃肉喝酒,說:我們吃喝吧!因為明天要死了。」

第三,對末日審判的無知導致靈性的黑暗。
基督徒都知道,公義的主將在「那日」審判全地,無人能僥倖逃脫,
來9:27「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但世人不了解關於末日審判的事情,即使曾經聽過,但也絲毫不重視;他們的生命表現得像是沒有審判一般,任意妄為。
這不是近世才有的新問題,而是人類代代相傳的老症頭。早在千年前的士師記就曾經下過一個極為貼切的註腳:「各人任意而行」。


光明的影響

所有人都在靈性的黑暗裡,不僅是身處黑暗,經文甚至指出他們本身就是黑暗的一部分。
唯獨藉著主的憐憫,以大能將他們遷入光明中,在這明光照耀下,牠們的生命產生了以下的驚人變化

第一,認識神
從前的他們是魔鬼的黨羽,不認識神、處處與神為敵。但在大光照耀下,他們生命中第一次認識了天地真正的主宰,
正如保羅在往大馬色的路上,突然遭到大光照射,他才在光明中首次認出主耶穌基督;
自此之後,他的生命有了驚人的轉折,從一個基督教迫害者變成了堅定的擁護者。他往來於中亞各地,四處建立與拜訪教會,並堅定他們的信仰,他的書信著作更成為基督教義的重要奠基石;
而這一切轉變的起點,就是因著那從上頭來的光明,他終於認識神。

第二,開啟屬靈的悟性
世人的天性喜愛黑暗、享受罪惡,他們對屬靈的事物根本不感興趣,你以為對他們打開聖經他們就會高聲歡呼說「好棒好棒,這正是我想要的」?
孩子,別傻了。
林前2:14「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
相信基督和他的福音不是IQ高低的問題,唯獨在於聖靈的工作。
一旦聖靈在他身上工作,他必定會意識到自己具有屬靈的能力,他能夠瞭解這個從前陌生、討厭的領域。
他開始認識神、神的存在,和有關神的真理,並以擁有真理為一生的至寶。

第三,知罪,認罪
世人不認識罪,也不認為自己有罪,他們以為人性本善,只是後來變壞了,所以產生行為偏差。於是他們從環境、遺傳,或成長的過程等來解釋、改善整個行為的問題。
他們不知道人天生有罪性,罪汙損了人的判斷力,使人產生偏見,並天生喜愛惡事;他們天真的認為只要給予教育、輔導、懲戒,就能根除罪惡。
這是徒勞無功的。如果有用,為何各國政府不但現有的監獄人滿為患、甚至繼續蓋個不停呢?

第四,仰望主耶穌基督
世人看耶穌,看到的是一個人、木匠之子、好老師、好典範、...,
基督徒看耶穌,看到的是彌賽亞、是救主
其中差別在於光照與否;一旦被聖靈光照,你就在耶穌身上看見人,也看見神;看見人性,也看見神性;你看見其中的神奇和奧秘,你就會和使徒保羅一起說:「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

第五,明白救恩之道
一個被明光照耀的人,不但看見耶穌是救主,也明白那是唯一的拯救之道。他應該仔細思想,做好準備,好在時機來臨時向世人做見證:
彼前3:15「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

第六,換心
每個基督徒都是接受「換心」手術的人,三一神將他們那充滿罪孽的心換掉,換上了一顆新的心,
結36:26「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
羅6:17「感謝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
經文特意指出,基督徒是打從心裡湧出真感情的人,他不只是理智上明白真理,更是在感情上完全降伏於真理,「從心裡順服」;神賜給他一顆新的心,使他能被真理感動。


結果子

好比果樹長大成熟必會結出果實一般,基督徒是光明的,有聖靈在他們裡面,他們必定會展現出與外邦人不同的生命。
保羅在本節使用果樹作為譬喻,你知道有哪些引申含意嗎?

一、結果子不是速成的
果實從剛開始一丁點大、發育到成熟可吃,需要時間醞釀。
聖靈的果子亦復如此,不是去參加某個特會、或禱告醫治大會之後你就變成一個完全不同的人,那更像是異端的作法。
真正的果子總是需要時間成長、發展,最終才能成熟。

二、每個果子都有差異
你去市場買兩顆鳳梨,兩顆的大小、重量、甜度、酸度會不會完全相同?
當然不可能。有的大一點、有的紅一點,有的酸一點、有的甜一點,果實本身有各種細小的差異和變化,具有多樣性。
聖靈的果子也是如此,每個基督徒的果子不可能一模一樣,這才是真基督徒的特色。
然而異端和虛假的宗教卻不是這樣。他們總是一個樣子,是大量製造的產物。坦白說,那是罐頭、而非果子。

某些並非異端、但趨向極端的教會在這點上尤其明顯,你若參加他們的聚會,會發現他們往往表現出同一種樣子、認可同一種理想、趨向同一種嗜好、...。
例如他們畢業後都想成為教會全職工、都想去傳道團、都把領人受洗當作此生最重要的事、...
你跟裡面的A聊完天,再跟B聊天,如果遮住他們的臉,你還以為在跟同一個人聊天哩。
這種趨向不是教義產生的,而明顯是團體氛圍形塑的、或領袖個人魅力引領的;而且趨向的本身也沒有任何教義的根基。
請小心,那兒比較像是罐頭的工廠,而不是聖靈的果園。

三、由內往外長
你看過方形的西瓜嗎?
果農在小西瓜的外頭罩上一個方形的模具,西瓜的成長方向受到限制,最後就長出一個怪誕的方形西瓜了。
但那不是自然的方式,方形的西瓜不是自然的西瓜。
同樣的,果子必須從你自己裡面長出來,必須是從你自己的亮光、經歷、生命、活力中長出來的;有聖靈在你裡面,由祂引導成長的方向
千萬不可將某種模式硬加在基督徒身上,不是別人要你做甚麼你就做甚麼,別人要你投入甚麼你就投入甚麼,那不是自然的成長。

從這點引申,有人教導說:「需要就等於呼召」,鍾馬田對此不以為然。他表示,
「需要絕對不等於呼召。需要是呼召的一部分,但除非我感覺到內心裡面的催逼,它的壓力越來越大,到了一個地步,我不得不像路德(Martin Luther)那樣說:「主啊!我別無選擇了!」這一類事是從裡頭來的,是本性的自然流露。」
這在華人教會時常發生,牧者在台上高呼「我們應該要投身於XXXX」,加上小組長敲邊鼓「我覺得你應該順從"呼召",投身XXXX」,許多不明就裡的基督徒還真的以為需要就等於呼召,投入需要就是回應呼召。
若真是如此,那麼每一個基督徒都應該放棄世俗的工作,直接去當教會全職工,不是嗎?

別搞錯了,需要是需要,呼召是呼召;呼召的確來自於需要,但不是每個需要都是對你的呼召
我們的職責是作一個器皿,讓神來使用,當神要使用你的時候,你一定會感受到內心裡那種非做不可的催逼感,那才是來自神的呼召
但如果你只是看到需要就投入,內心卻根本沒有真正的呼召,時間一久很快就會喪失熱情,變成只是另一份下了班之後的「工作」、另一個重擔。
這正是許多屬靈事工虎頭蛇尾、草草結束的主要原因。


查經問題
  • 為什麼太陽下山之後,天就黑了?
  • 物理上的黑暗是因為沒有光;靈性上的黑暗是因為缺乏甚麼?
  • 根據詩53:1,愚頑人之所以敢犯罪、不行善,原因是甚麼?
  • 當你還不認識神的時候,你的人生夢想是甚麼?
  • 一個不知道有末日審判的人,他的生活將呈現出甚麼樣貌?
  • 光明帶來的影響是甚麼?
  • 一個不認識罪的人,他的生命、或價值觀會出現哪些偏差?
  • 一個未受到光照的人,他認為耶穌是誰?
  • 基督徒認為耶穌是誰?
  • 基督徒是光明的,有聖靈在他們裡面,保羅在此以果樹形容,他們必定會展現出與外邦人不同的生命,就是果子。保羅使用果樹作為譬喻,有哪些引申含意?
  • 有人教導說:「需要就等於呼召」,這句話正確嗎?如果有錯,錯在哪裡?







2021年9月15日

[查經]弗5:8



8. 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

聖經曾以不同的對比來比喻基督徒與非基督徒,例如山羊─綿羊(太25:32-33)、稗子─麥子(太13:25-40),其中最著名的即是光明黑暗。除了出現在本節之外,另外還有:
太5:14「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
約8:12「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約1:5「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
光明─黑暗的比喻彰顯出一幅重要的圖像: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的區別是極為明顯的,就像光明與黑暗一般。

對基督徒的你來說,你是甚麼時候進入光明中的?以何種方式進入的?

某些人進入光明的歷程是非常戲劇性的,他們往往能夠明確指出是甚麼時候發生的,當時發生了甚麼事;
但對另一些人來說,那過程是和緩的,以致沒有留下太多深刻的印象。
例如對信二代來說,他們從小在主日學中長大,自幼接觸聖經,長大後也可能很自然的受洗、進入信仰,他們的得救歷程自然沒有特別的大風大浪。
因此他們也許會懷疑自己:「別人的得救歷程充滿曲折離奇,我的怎麼沒有太多可以說的地方?是不是我的得救有問題?我真的得救了嗎?」
事實上,得救歷程沒有固定的公式,這個過程可能是漸進的,也可能是突然發生的,不要太在乎時間,時間因素並不重要,實際所用的方式也無關緊要。
重要的是,你現在在光明中嗎?
這才是唯一重要的問題。

在光明與黑暗之間,沒有任何的中間地帶、或灰色區域
我們不是在黑暗中,就是在光明裡。我們不是基督徒,就是非基督徒,你不能作半個基督徒。兩者之間沒有中間的位置。
好比上班時間,你想擠上捷運車廂;要嘛你成功擠進車廂裡,要嘛你擠不上去,沒有那種「半個你在車裡、半個你在外面」的鬼事。


暗昧的

對於非基督徒,使徒在這裡以「暗昧的」來形容他們。
請特別注意,和合本翻譯成「暗昧的」,其實原文是「黑暗」,詞性是名詞而非形容詞
因此,使徒的原意是「從前你們是黑暗」。
他不是說:從前你們是在黑暗裡的,他說的是:從前「你們是黑暗」;他們不但在黑暗裡,並且黑暗也在他們裡面。
這正是不信之人的寫照:他不單單是在黑暗裡,並且黑暗也在他裡面。他自己就是黑暗,他是黑暗的一部分;也就是說,他是罪的一部分
保羅曾在羅馬書中更深入的描述,
羅1:21「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他們不但在黑暗裡,而且他們的心在他們裡面變得昏暗了。
鍾馬田貼切的闡釋:
「人的麻煩不是因為他活在一個黑暗的世界中,而是他喪失了裡頭的光。神把光放在人心裡。神造人的時候,將他的氣息吹到人裡面;人成了有靈的活人,他能與神溝通;他的靈魂中有光。然而罪將光趕出去了。不僅是因為我們活在黑暗的世界中,並且我們裡頭也是黑暗的,我們的整個本性和構造都黑暗了。」

一個處在黑暗裡、本身也是黑暗一部份的人,你知道聖經用哪種狀態來描述他們嗎?
弗2:1「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
他們不僅是在黑暗中,而且已經死了,裡面沒有一絲生命的跡象。使徒說:這正是人的光景,是一群靈魂已死的死人。
既然靈魂已死,他們對於任何來自屬靈的、真理的事物都不可能有反應
如果你將聖經擺在他們面前、或告訴他們何處可以找到真理,你以為他們的反應會是開開心心、歡歡喜喜的領受,並且直呼「太棒了,我已經找尋真理好久,今天終於找著了」,是這樣嗎?
約3:19「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
光已經來了,人為什麼不信光?為什麼不轉向光?為何他們「不愛光,倒愛黑暗」?因為黑暗在他們的心裡,在他們的思想中,他們自身就是黑暗。
他們喜愛黑暗,享受黑暗。因為黑暗吸引他們,在他們裡面;別忘了,他們是一群靈魂已死的死人。
對靈魂死亡的人來說,你怎能期待他們對於聖經、上帝、屬靈的事物會有積極、正面的反應?
因此,「真理能吸引罪人」這句話是錯誤的,事實上,罪人對於真理根本一點興趣都沒有,他們是黑暗的一部份,他們喜愛黑暗、痛恨真理。

既然真理無法吸引罪人,那你我這群基督徒當初為何能被真理吸引?
弗2:5-9「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將他極豐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穌裡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救恩完全是三一神的工作。我們不是憑著自己就能活過來,而是「被復活」的,我們的復活是被動態。
因為被復活,所以能被真理吸引;就連我們相信真理的信心也不是自己產生的,而是從天上賜下的
我們可以斬釘截鐵地如此下結論:罪人得救,完完全全是三一神的恩典,人一點功勞都沒有

坊間有些觀念以為罪人也是依著神的形象而造,心中必然有一種想與神連結的原始傾向,因此當他們發現真理時,自然而然的會被吸引、會主動親近。
這觀念其來有自,近世代表當推大衛.芬尼(David Finney),他不相信原罪,他認為我們惟一當作的就是把真理呈現在人面前;
他聲稱,「人本身有能力去明白、相信,和接受真理。所以我們只需要將真理放在他面前,以合邏輯而清楚的方式帶出我們的論證就夠了......只要作到這一點,聽的人自然會有能力去相信並接受。」
但那遠遠不夠。
人的本性是惡的,靈魂已死,單單把真理放在他們面前還不夠,他們恨惡真理,情願選擇黑暗。
他們不僅需要看見光,並且他們需要被光照,他們需要重生,聖靈要在他們裡面動工,因為「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
你可以把真理放在他面前,你可以引用經文,舉出你的論證,但對他而言,這些都是愚拙的,他無法明白,也不想明白,
請注意,我不是說傳福音可以不用搞懂聖經、可以隨便亂扯,事實上,把真理讀清楚、說清楚絕對是必要的訓練。但如果聖靈沒有在他身上工作,無論你將真理說得再透徹、請他喝多少咖啡、吃多少蛋糕、颱風夜送多少宵夜都沒用。
好比呂底亞的例子,
徒16:14「有一個賣紫色布疋的婦人,名叫呂底亞,是推雅推喇城的人,素來敬拜神。他聽見了,主就開導他的心,叫他留心聽保羅所講的話。」
她為何能聽保羅的講道?是「主的開導」,那是聖靈在她身上作工
是聖靈的工作將神的話向人解開,並且打開人的心竅,使人能接受;真正的福音工作乃是全然依靠聖靈的能力將光照入人心。


光明的

對於基督徒,保羅在本節中形容他們「是光明的」。
「光明的」原文是「光」,請注意那是名詞,而非形容詞,因此,本節的原文意思是「你們是光」。
保羅不是說基督徒蒙了光照,或進入了光明,這固然是事實,但他說到更美妙的事:「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
光已經進到他裡面,照明了他整個人,佔據了他,使他發光;基督徒是一個充滿亮光的人,他就是光。
因此,成為基督徒是世界上最驚人的奇蹟,福音不僅使罪人出黑暗、入光明,更是使人從黑暗變成光明

基督徒是光,唯一的原因是他「在主裡」
他在主裡面是光明的,離了主就一無所有。我們在基督裡面,基督在我們裡面,我們是基督的身子;
基督以生命、亮光和能力充滿我們,所以我們能夠去運用。我們不是什麼都不作,只被動地仰望他,他賜給我們行動的能力;
所以我們既然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之子」。


查經問題
  • 聖經曾以哪些對比來比喻基督徒與非基督徒?
  • 你現在在光明中嗎?
  • 你是甚麼時候進入光明中的?
  • 在光明與黑暗之間,有沒有中間的位置?
  • 對於非基督徒,保羅在本節中是怎麼形容他們的?「暗昧的」原文是甚麼意思?
  • 人的甚麼地方昏暗了?
  • 一個處在黑暗裡、本身也是黑暗一部份的人,聖經用哪種狀態來描述他們?
  • 死人對於甚麼會有反應?一個靈魂已死的人,對於甚麼不會有反應?
  • 對於靈魂的死人,如果將聖經擺在他們面前、或告訴他們何處可以找到真理,他們的反應會是甚麼?
  • 既然真理無法吸引罪人,那基督徒當初為何能被真理吸引?
  • 這對於傳福音的工作有哪些提醒?
  • 對於基督徒,保羅在本節中是怎麼形容他們的?「光明的」原文是甚麼?
  • 根據經文,我們為何能成為光?






2021年8月30日

[查經]弗5:6-7


6. 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因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
7. 所以,你們不要與他們同夥。

虛浮的話

「虛浮」,原文意指徒勞的,缺乏真理的。
全人類第一個被虛浮的話給欺哄的,正是始祖───夏娃,與她的丈夫亞當。
他們被欺哄導致了非常嚴重的後果,從此以後無法繼續待在伊甸園,男人必須勞苦工作以求得溫飽,女人必須忍受生產的痛苦。
不僅如此,他們世世代代的子孫也受到影響,帶著先天的罪性,不認識也不敬拜上帝;他們驕傲自私又貪婪,終其一生都遭到罪的綑綁,且陷於死的牢籠。
可以如此斷言,世界上沒有哪一種行為導致的禍害,比始祖受到欺哄帶來的禍害更嚴重了。
這正是使徒提出「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警告的原因:因為撒旦是這世界的王,每個人都是罪的奴僕,他們口裡常常說出欺哄人的話,因此基督徒必須提高警覺,不要上當受騙。

從小到大,我們委實聽過太多虛浮的話了。
到早餐店買早餐,「帥哥你要吃甚麼?」「美女你要點甚麼?」一聽就知道超虛浮的。
每次阿公阿嬤給我壓歲錢,媽媽一把搶過去說要幫我存起來,這也是虛浮。
以前在超肉麻情書上寫「你美過林志玲」「你帥過金城武」,現在看來也是虛浮。
除了上述這些明顯的之外,還有一些「虛浮」需要特別注意才能辨認出來,它們往往隱身在各種傳統、或價值觀裡,
例如現今的教養觀念主張不要懲罰孩子,而是用愛與耐心去導正他。愛孩子沒有錯,對孩子有耐心也沒有錯,但不懲罰卻不符合聖經,
箴13:24「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
請注意這裡的「杖」並不是文學上的譬喻、或引申的手法,而是指著實實在在的枝條、或棍子而言。
我並非主張家長可以任意體罰孩子、或甚至以暴力加以虐待,那是應當被禁止的事。但時下的教養觀念卻與聖經明確的教導不符,與真理不合,我也並不接受。

「虛浮」甚至出現在暢銷書中。
《小屋》曾經轟動一時,雄踞暢銷書排行榜好一段時日,當時的我仍處於信仰根基稚嫩的時期,對於書中描述的神─人關係頗為之動容。
但隨著屬靈年歲成熟,這才發現《小屋》將上帝以人的形體加以形象化,這與十誡裡的第一誡明顯牴觸;它把基督信仰描寫成人無須耶穌基督,只要心裡願意就能夠來到上帝面前,與耶穌宣告「我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明顯不合;書中的上帝也不懲罰罪,而是將罪人醫治好,更是不符「神要對付罪,罪人乃是重生而非治療」的聖經教義。

生活周遭類似的「虛浮」實在太多,無法窮舉;求神賜下智慧,好使我們慎思明辨,「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


神的忿怒

「這些事」指的是使徒前面提到的那些事───淫亂、汙穢、貪婪、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等等,
神對這些事的反應不是寬容,而是忿怒。
提到生氣、忿怒,多數人往往想到負面的───例如暴怒、失控、口不擇言或暴力相向之類的。
但神的忿怒與人的忿怒不同,神的忿怒未含有任何失控的意思。他的忿怒是針對罪的,祂厭惡罪,對罪深惡痛絕。神的忿怒是一種宣告:祂要懲罰罪。

提到神的忿怒時,保羅並未說神的忿怒「將要」臨到悖逆之子;請注意這裡的時態,他特意用了現在式。
這表示在現今的生活中,你我隨處可見神的忿怒,例如人在犯罪的當下,立刻會感受到良心的譴責,這良心是神安置在每個人的心中,為的是彰顯神對於罪惡的憤怒與末後的懲罰。
神的忿怒也展現在人類心理上所受的痛苦,生活上的打擊,還有這世界上的苦難,甚至是肉體的疾病,
林前11:30「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原文是睡)的也不少。」

同時,明眼人可以觀察出,罪惡的氾濫不但沒有與時俱減,反而變本加厲,各種暴力、罪惡、貪婪,現今比過往更加猖獗,各種罪惡越來越多、越來越誇張。
我們以為上帝已死,但祂沒有死,祂任憑世界墮落下去。神的「任憑」恰恰顯明神的忿怒。
有位擔任教師的姊妹分享了自身的例子,她說,某些問題學生往往讓老師相當生氣,老師之間經常討論如何面對那些學生,但這結論往往是最後的唯一答案:「不要管他」。
不管你,不是我認同你的表現;不管你,是因為我放棄你了,你連被管的價值都沒有,我根本懶得花心力在你身上;在我眼裡,你彷彿是空氣一般,根本不存在。神的任憑,正彰顯神的憤怒。

當然,神的忿怒不僅現在看得到,當基督再臨、世界末日的時刻也會大大顯明出來,相關的經文實在太多,列舉其中代表性的如下:
申29:28「耶和華在怒氣、忿怒、大惱恨中將他們從本地拔出來,扔在別的地上,像今日一樣。」
耶7:20「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將我的怒氣和忿怒傾在這地方的人和牲畜身上,並田野的樹木和地裡的出產上,必如火著起,不能熄滅。」
路23:29-30「因為日子要到,人必說:不生育的,和未曾懷胎的,未曾乳養嬰孩的,有福了!那時,人要向大山說:倒在我們身上!向小山說:遮蓋我們!」
請特別留意路加福音生動的描述:「人要向大山說:倒在我們身上!向小山說:遮蓋我們!」這是甚麼意思呢?
台灣近年的氣候越來越極端,尤其在夏季,各種豪大雨、短時強降雨、旺盛西南氣流、颱風等,經常造成土石流、甚至山崩的災難;
你看過土石流、山崩的景象嗎?原本高聳的青山,竟然像瀑布一般傾瀉而下,萬噸的土石擋都擋不住,令人心生莫大恐懼。但這恐懼與神的忿怒相較,又算不得甚麼了,以至於人寧可面對山崩、土石流,被萬噸土石壓死,也不願意面對神的忿怒。
難怪某位神學家說,「你有多害怕神的憤怒,就會離罪有多遠」。

所有人都是神忿怒的對象,
弗2:3「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
這裡的「本」是「天生的」之意,這表示人不是天生純潔善良,而是生來就有罪性,每個人都是「可怒之子」。
基督徒也不例外,我們以前與其他人沒兩樣,都是神忿怒的對象,如今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在十架上完成的救恩才得以免刑。
祂為我們成為罪、成為咒詛,一肩承擔我們的罪咎,又將他的義歸算給我們。我們相信這一切都是真的,得以因信稱義。我們唯獨藉著基督才得以免除神的忿怒。

既然已經脫離,可別活著活著又回去了。使徒勸勉「不要與他們同夥」,不是要求基督徒離群索居、自成一個小圈圈、或自組某種同溫層,而是要我們雖然活在世界裡,但卻不可犯罪,免得成為上帝憤怒的對象。
故此,基督徒應當查考聖經,從中獲得明辨罪惡的智慧,並要小心提防各樣的欺哄誘惑,同時也不忘以基督的心愛世人、為世人禱告。
從前的我們與他們一樣,都是可怒之子,我們祈求神的救恩也能臨在他們身上,如同先前臨在我們身上一般。


查經問題
  • 虛浮是什麼意思?
  • 全世界第一個被虛浮的話欺哄的是誰?他們被欺哄,導致的後果是什麼?
  • 你聽過哪些欺哄的話?
  • 「這些事」指的是什麼?神對這些事的反應是什麼?
  • 你在憤怒時,做過最誇張的事情是什麼?
  • 人的憤怒與神的憤怒有甚麼不同?
  • 神的憤怒甚麼時候來臨呢?
  • 你從哪些地方知道神對於罪的憤怒?
  • 神的憤怒有多可怕?
  • 哪些人是神憤怒的對象?
  • 基督徒為甚麼不再成為神憤怒的對象?
  • 基督徒應該如何與世人相處、卻又不同夥?






2021年8月24日

[查經]弗5:3-5



3. 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
4. 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
5. 因為你們確實的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裡都是無分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

你曾經在邀請別人來教會時遭到拒絕嗎?他們是以甚麼理由拒絕的呢?
身為華人基督徒,我最常聽到的理由是「喔,我是拜菩薩的啦,跟你們基督教一樣,都是勸人為善,每個宗教都很好啦...」
在這句善意的軟釘子中,包覆著一個對於基督教信仰的偏頗理解:他們以為基督教在乎的是美好的品性與道德,因此一提到它,立刻聯想到行善、道德、品行。
這觀念不是全錯,但顯然極端的片面,因為基督教信仰的核心不是品行與道德,而是關乎神與祂在耶穌基督裡的救恩工作。
我們可以斬釘截鐵地斷言,離了這核心,基督教與其他勸人為善的宗教確實沒兩樣,甚至生活規範還更加嚴苛。
因此,你總是可以在使徒的書信中看到,他在提出善行的勸勉之前,必定不忘闡述為何這樣做的原因;他希望基督徒明白,他們之所以行善,是因為在那之前、有一個大到令人無法想像的善───基督的救恩───行在他們身上。
他們被這救恩重生了,得到一個天家的新身分;救恩深切的激勵著他們戮力行善,以配這重生的新身分。這一切都可以在第3節起頭的轉折連接詞───「但是」───看出端倪(和合本譯為「至於」)。
「但是」連接兩個不可分割、不能分離的重要元素:教義與善行。使徒剛在第2節介紹出基督捨己的作為、與這背後顯現的代贖意涵;在這教義基礎上,他才要求以弗所的基督徒在生活中展現出對應的道德行為,「...但是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
在他的觀念裡,教義與善行分離是無法想像的,教義是善行的起源與核心,而善行則是教義的展現與應用,兩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在他的書信中,幾乎處處可見類似的結構反覆地出現。


淫亂,污穢,貪婪,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

基督徒當然是自由的,但卻絕不是隨心所欲、毫無節制的那種。保羅要他們明白,有些事情與他們的身分不相符,是不應該做的;他在3-5節中提到一連串的清單:
淫亂:不法的性關係
污穢:任何形式的不潔
貪婪:覬覦、貪得無饜
淫詞:猥褻淫穢的言詞
妄語:蠢話,愚昧、罪惡的言語
戲笑的話:詼諧、洗煉、機智,但卻帶著傷害人的意圖
在這些不宜的行為中,其中一個是保羅特別關注的,以至於他在第5節提到了兩次:貪心。
貪心不像其他的罪那麼容易辨識。好比淫亂、或污穢,在起心動念的當下,你心中的警報很快就會響起「NO!這是罪,是不應該做的」。
但貪心把牠自己隱藏得很好、埋藏得很深,以至於人往往沒有任何警覺。牠可以藏在任何美好的事物、甚至是上帝的恩賜裡,使你失去戒心。那事物太美好,美好到你只想要牢牢地緊抓不放,失去它就活不下去;貪心使它成為你的上帝。
好比孩子。孩子是上帝賜下的產業,他們本身當然是美好的;但對於某些基督徒父母來說,他們將孩子看得太過重要,甚至連上帝都可以不要,只要有孩子就好。他們沒有上帝沒關係,一旦沒有孩子就活不下去,貪心藉著孩子牢籠了他們。保羅說,孩子成了他們的偶像,他們敬拜的對象。他們將上帝從寶座上拉下來,把孩子推上去。
又好比講台。講台是解釋聖道、造就會眾的重要管道,但它帶來的誘惑對某些人是致命性的吸引力;他們太喜歡那伴隨而來的掌聲、讚美聲,世間的美名成了驅策他們的動力,而不是在神裡面的委身。他們甚至自我欺哄,以造就會眾為糖衣裹在外頭,但內裡包藏的是希求美名的貪心。
鍾馬田精闢的做出結論:
「貪心就與拜偶像一樣。任何再美好的事物,不管是什麼,只要我們企圖把它當作一個重要的對象,生命的中心點,是我們所愛慕所夢想的,我們對它花盡心思,為它而活,只有它能帶給我們最大的樂趣;如果它不是神,那麼它就成了我們的偶像。」


...連提都不可

對於這些罪行,保羅要他們不可做,甚至是連提都不可。
為什麼連提一提、說一說都不可?有那麼嚴重嗎?
確實有那麼嚴重。
說出口代表腦子想過了,因此「連提都不可」,表示連想都不應該想。不管在言語上或思想上,都不應該出現。
羅13:14「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
對基督徒來說,我們必須小心哪些時刻、或處境、或環境最容易產生誘惑。對某些人來說,一個人獨處的時候、或深夜時刻、或情緒低落的當下、或得到推崇稱讚之時、...,你一定知道自己在某些處境下特別容易受到誘惑。如果你明知道哪些東西容易對你產生誘惑,但卻故意去做,就是在為肉體安排,給心中的魔鬼提供飼料,使牠越來越強大,越來越控制你。
我們要避免任何一種足以引誘我們犯汙穢和淫亂罪的事物。基督徒生活的整個秘訣在於一開始就要小心提防試探。如果你容許誘惑在你的心中盤據了一個小小的角落,很快你就會被打敗了。


合聖徒的體統

保羅在此告誡以弗所教會不可做惡事,請特別注意他所持的理由───聖徒的體統。
他不是說因為那些事情有礙名聲所以不要做、也不是說那些事情對身心靈有害因此不可做,他關注的也不是國家榮耀、或人類尊嚴的議題,他關心的是教義方面的───有關聖徒、合體統、相宜、基督和神的國。
保羅對道德本身沒有興趣,對道德的觀念也沒有興趣,他也不是因為罪的邪惡和可怕的後果而勸人不要犯罪。他關注的是聖徒的身分、神的榮耀。
他要基督徒明白,你現在的身分已經與以前不同了,你已經重生了,是上帝家裡的人,有著高貴的地位,因此你們不可犯罪,不要做那些與你們身分不合、有損身分的惡行。


說感謝的話

稍早提過,一個好的勸勉除了包含消極的禁止,也要包含積極的引導。保羅提出的積極部分是「說感謝的話」。這領我們想到這段經文,
帖前5:18「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
基督徒是一個感恩的人。他在生活中表現出喜樂來,因為他對活在他裡面的神和基督心存深刻的感激。
他總是記得自己是誰,是什麼身分;知道他成了今日的樣子,都是出於神的恩典。他時時意識到自己已經脫離了那邪惡、愚昧的舊生命,和屬世的一切虛榮、浮華,他為此而感謝神。
他明白他的新生命並不是將舊生命略加改進,而是徹底的重生,那是任誰都做不到的事,除了上帝之外。如此,自然就會想要榮耀祂,而不是做惡事減損祂的榮耀。


你們確實的知道

「你們確實的知道」意思是你們一定知道,你們早該知道。
換句話說,保羅在此的勸勉是一件以弗所教會早就知道的事情。為什麼保羅明知道會眾早就知道,卻又重提一遍?
這顯示出人有多麼容易遺忘,總是需要不斷的被提醒,哪怕是他們早就已經明白的道理。
另外,這也顯示某些人對於認知的謬誤。他們以為自己知道,但其實不是很清楚、或根本不清楚,因此聖靈才默示聖經作者一再詳細地對我們解說。


稱義與成聖

保羅在第5節說,做這些惡事的人就與神的國無分了。也許有人會這麼問,「基督徒不是因信稱義的嗎?但這裡說犯罪就不能上天堂,兩者不是相互衝突嗎?」
基督徒的生命包含兩部分:稱義與成聖。稱義是起點,而成聖則是一條延續不斷的線,直到生命中止的那天。稱義憑藉的是基督在十架上完成的工作,我們相信這事,因此被稱為義;而成聖則是在聖靈保守與引導之下,持續不斷的活出新生命的樣式。
因此可以這樣說,基督徒的生命是一個完整的過程,其中必定包含稱義與成聖。上帝如果揀選你,就代表你已經被置入這過程中,你不但被稱為義,而且也必然開始成聖之路,
林前6:11「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稱義與成聖是不可能分開的,如果某人聲稱他是基督徒,但卻持續生活在罪惡之中,毫無悔改,直到生命的終點仍是如此,這是無法想像的!他的稱義必定是假的,他只是一個嘴巴稱呼「主啊!主啊!」的人,而神的回答必然是:「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這並非表示基督徒永不犯罪、一犯罪就代表他的稱義是假的。事實上,一個信靠主的人仍有可能犯下嚴重的罪,例如大衛。但在聖靈的引導之下,他最終一定會悔改,遠離罪惡。因此如果沒有看到他臨終前最後一刻,我們無法斷定這人是不是基督徒。
不過,我們也無須斷定誰是基督徒、誰不是,那是上帝的工作,我們不應僭越。
聖經寫成的用意不是要我們檢視他人,而是檢視自己。這些經文放在我們面前,是叫我們用來測驗自己,我若繼續活在罪中,那麼定期上教會、定期奉獻、口裡阿們阿們...,這些就毫無價值,我根本不是一個被稱為義的人。

你是一個真基督徒嗎?



查經問題
  • 淫亂,污穢,貪婪,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分別是甚麼意思?
  • 保羅在第5節中,特別強調哪一種罪?
  • 貪心帶來的危險是什麼?
  • 對你來說,哪些可能成為你的偶像?
  • 對於淫亂、污穢、貪婪等惡行,保羅說該如何面對呢?為甚麼連提都不可?
  • 在日常生活中,哪些時刻、或處境、或環境,容易誘惑你?
  • 保羅在此告誡以弗所教會不可做惡事,他用的是什麼理由?這對你日後在孩子的管教上、或弟兄姐妹之間勸告上,有甚麼提醒?
  • 之前提過,一個好的勸勉除了包含消極的禁止,也要包含積極的引導。保羅提出的積極部分是什麼?
  • 要感謝甚麼?這對基督徒的日常生活有甚麼重要?
  • 「你們確實的知道」意思是什麼?
  • 換句話說,保羅在此的勸勉是一件以弗所教會早就知道的事情。為甚麼保羅又再說了一次?
  • 保羅在第5節說,做這些惡事的人就與神的國無分了。但基督徒不是因信稱義的嗎?這中間有衝突嗎?
  • 如果某人說他已經被稱義,但行為舉止卻仍然活在罪惡裡,這該怎麼解釋?
  • 這表示基督徒不能犯罪、一犯罪就代表他的稱義是假的,對嗎?如果不對,錯在哪裡?








2021年8月20日

[查經]弗5:1-2(2)

 
1. 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
2. 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

聖經不是以我們熟悉的中文寫成,而是以希臘文、希伯來文並摻雜亞蘭文寫成的,
它記錄的不是我們熟悉的中國歷史,而是遙遠的近東民族的歷史。
因此在讀經時,適時參照原文字義很有幫助,例如這篇《我常用的查經工具》,裡面紀錄了我覺得好用的原文字義輔助工具。
不過,在鑽研字義的研究比較時,也要輔以歸納彙整的功夫,站在一個稍高的高度,揣摩經文想說甚麼。
例如弗5:1-2,如果站在一個稍高的高度上,我們可以看到保羅首先提到效法神、憑愛心行事等,這些是行為的勸勉。然後他話鋒一轉,開始談論起基督捨己帶來的救恩,這些是教義的闡述。
保羅為甚麼要把「好行為的要求」與「教義的闡述」混在一起談?這有甚麼用意?
他要我們知道,教義與行為是相輔相成、牢不可分的。
如果不談教義,只要求好行為,首先發生的問題是:誰為「好行為」下定義?究竟是基督信仰的好行為、或是世俗文化價值觀裡的好行為?
即使是基督信仰裡的好行為,但若不談教義,將使人產生自大自滿的心理,認為是憑著自己的好行為才得到救恩。
相反的,如果不談行為,只高舉教義,他可能對於教義頭頭是道,但從行為上,你根本看不出來他竟然是個基督徒。
因此教義與行為必須並駕齊驅,兩者一樣重要,不可偏廢了哪一個。


基督愛我們

請注意此處的「愛」,原文的時態是過去式。
這點出了一個重要的事實:我們不是因為先有了好行為,因此基督才愛我們;而是因為基督早已經先愛了我們,因此激勵我們表現出好行為。
至於基督愛的對象───「我們」───是一群怎樣的人?看看經文怎麼說的吧。
羅7:18「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
多3:3「我們從前也是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常存惡毒(或作:陰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
弗4:18-19「他們心地昏昧,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都因自己無知,心裡剛硬;良心既然喪盡,就放縱私慾,貪行種種的污穢。」
詩51:5「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
聖經揭露了我們的本相,我們完全不可愛、根本不敬虔,不但是軟弱的,而且是可恨的,是罪人,是惡魔的黨羽,是與神為敵的。
換句話說,上帝棄絕我們只是剛好而已,祂愛我們才叫人不可思議,難以想像。
明瞭自己的本相,對於理解基督的愛大有助益,
如果我們好得不得了,愛我們有甚麼困難?正因為我們又醜陋又邪惡,完全不值得被愛,這才彰顯基督之愛的長闊高深。


為我們捨了自己

「捨」的意思是捨棄、放棄。基督為我們捨棄了甚麼呢?
首先,他捨棄所擁有的一切,包括他的權利。他沒有緊緊把持著自己的特權,就是與神同等的權利,和這權利所帶來的一切榮耀。
腓2:6「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
再者,他放棄的不是一些可以暫時不要的東西,例如錢財、或貴重物品,而是他自己的生命啊!
約10:17「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
在這世上,你也許願意為父母,或丈夫妻子、孩子捨棄生命,某些英雄也曾經為了國家民族犧牲自己,
但你看看,耶穌是為誰捨棄生命?是像你我這樣一群邪惡、不敬虔、與祂為敵的人啊!這是完全無法想像、違背常理的事情,祂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原文的「捨」,是主動態。
這表示耶穌為我們捨命不是消極的順服,而是主動的;祂不是被「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最後雙手一攤束手就擒,而是自己一步步的走向髑髏地。
太16:21-23「從此,耶穌才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彼得就拉著他,勸他說: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
他明知去耶速撒冷會受苦、甚至會死亡,但他沒有逃避,反而堅定的朝向耶路撒冷出發;甚至彼得勸他不要去,還被臭罵了一頓。
試想,如果耶穌意志不堅定,大可以利用彼得這句作為下台階,順勢說句:「哎呀彼得你說得很對,謝謝你這麼為老師著想,這次就依你的意見好了。」
但耶穌沒有這樣做,反而罵他是撒旦,不順從神的旨意。由此更可以了解耶穌意志的堅定,祂定意要這麼做,為你我上十架受死。

不單如此,祂不是沒能力反悔,在緊要關頭祂其實能夠抽身的,
太26:53「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嗎?」
祂有能力可以調動天使大軍,制止一切發生,但他沒有這樣做;他堅定的往耶路撒冷前進,沒有逃避。


馨香的供物和祭物

「供物」指的是貢獻的禮物。
至於「祭物」,則必須回到舊約,特別是利未記,上帝曾詳細地指示摩西,如何界定各種不同的祭物,如何獻祭。唯有藉著這些形式和表徵,人才能夠與神和好。
作為祭物的牲畜必須是完美的,一無瑕疵的。牲畜必須被殺,象徵了人的罪與刑罰被轉移了,由牲畜承擔。
由此可以看出舊約是新約的預表,新約是舊約的應驗,宰殺牲畜預表了耶穌基督死在加略山上時所發生的事;他身體破碎,血流出來,當作祭物獻給神。
唯有藉著耶穌基督的獻祭,罪人才能夠與神和好。

「馨香」意指芬芳的香味。
聖經中最早出現「馨香」一詞、或相似含意的,應該是創世紀,
創8:21「耶和華聞那馨香之氣,就心裡說:我不再因人的緣故咒詛地(人從小時心裡懷著惡念),也不再按著我才行的滅各種的活物了。」
挪亞築壇獻祭,耶和華聞那馨香之氣,就心裡說:「我不再因人的緣故咒詛地。」馨香的祭,是神所喜悅的。
使徒在以弗所書這裡教導我們,神的兒子在十字架上所獻上的這祭,一直達到神面前,使神喜悅,就好像馨香之氣使神的心意得到滿足。
因此主耶穌說:「成了!」甚麼事情成了?為罪人承擔罪孽,使罪人得以與神和好的工作終於完成了。

若要更進一步探討耶穌在十架上完成的事,我們無法忽略這兩節經文,
加3:13「基督既為我們受(原文是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
林後5:21「神使那無罪(無罪:原文是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他不只為我們承擔罪,他甚至成為罪;他不只為我們承擔咒詛,他甚至成為了咒詛!
請仔細看,耶穌不是成為罪人,而是成為「罪」。兩者的區別乃是,「罪」才是上帝義怒、消滅的對象,上帝要消滅的是「罪」。
換言之,耶穌將自己擺在上帝的對立面,挺身站在上帝烈怒的前頭,以祂自己的被消滅,換來選民的被稱義。
如果你看到社會新聞裡的虐待兒童案,氣得咬牙切齒;看到兇殺案、強暴案、分屍案氣得握緊拳頭,引用一句康來昌牧師的話:「那些都變成是耶穌做的,他成為世界上最可惡、最該死的人」;
如果你看到這些新聞,氣得大罵「最好趕快被判死刑!被鞭刑!希望他從來沒出生過!」那些咒詛都是對著耶穌說的,他成了咒詛的對象,甚至成為咒詛本身。
祂沒有罪,祂不該死,祂乃是代替你我成為罪、成為咒詛。唯有從代受刑罰、代贖的教義出發,吾人才能真正明白上帝的愛、以及耶穌基督的愛。

鍾馬田如此闡述這愛:
「只有當你看到耶穌這位無辜的受刑人、代替者,自願為我們受刑罰,你才能開始明白並數算耶穌基督那永遠的愛...當你感受到神的愛、耶穌的愛,這愛激勵你做出回應,開始愛別人,憑愛心行事。你的愛的愛是從主的愛湧流出來的。」

是啊,這愛正是基督徒愛人的源頭。
當我們遇到難以相處、態度惡劣、時時找碴的人,他們攻擊我們、傷害我們,我們仍應當愛他們。
原因不為別的,只因為我們當初也是這樣被愛的。要憐憫他們,為他們禱告,愛他們到一個地步甚至希望他們也能得到救恩;因為你知道,他們也是罪和撒但的受害者,像當初的你一樣。


查經問題
  • 在這兩節中,保羅首先提到效法神、以愛心行事,這些是行為的勸勉,然後他話鋒一轉,開始談論甚麼?
  • 保羅為甚麼要把「要求好行為」與「教義」混在一起談?這有甚麼用意?
  • 如果不談教義,只要求好行為,這會帶來甚麼弊病?
  • 如果不談行為,只高舉教義,這會帶來甚麼弊病?
  • 「基督愛我們」,「愛」的時態是什麼?這有甚麼涵義?
  • 「基督愛我們」,「我們」是一群怎樣的人?
  • 明白自己的本相,對於理解基督的愛有甚麼幫助?
  • 「為我們捨了自己」,祂放棄了甚麼?
  • 在這世上,你願意為誰捨棄自己的生命?
  • 原文的「捨」,是主動態或是被動態?這有甚麼涵義?
  • 「馨香的供物和祭物」,供物是什麼意思?祭物是什麼意思?
  • 作為祭物的牲畜必須符合甚麼要求?
  • 為甚麼牲畜必須被殺?
  • 「馨香」是什麼意思?除了此處之外,你在聖經何處看過「馨香」出現?
  • 耶穌在十架上成為甚麼?





2021年8月18日

[查經]弗5:1-2(1)


1. 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
2. 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

有人說神學的最高境界是「學神」,
在使徒給以弗所教會的書信中,也見到類似的勸勉:「你們該效法神」。
效法神的第一步自然是認識神,畢竟你若根本不認識祂,也不知道祂有甚麼榜樣值得效法,那你到底想效法甚麼?
雖然上帝是個靈,人眼不能見,看不到也聽不到,
但祂經由默示的方式,藉著先知留下了大量的文字記錄,時空跨度延續了數千年以上,使人得以在字裡行間一撇這位奇妙的造物主;這就是我們拿在手裡的聖經。
也唯獨藉由聖經,受造物才得以認識祂,進而效法祂。

上帝擁有許多美好的屬性,但並非每一樣都能夠效法得來;從學習的觀念來區分,祂的屬性可以分為兩組,一組是無法傳授的,另一組則是可以效法的。
例如祂的榮耀、威嚴、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能、不受時間空間的限制、...,這些是單單屬於神的,人怎麼學也學不來的。
而祂的聖潔、公義、公平、良善、憐憫、慈悲、溫柔、忍耐、仁愛、信實、饒恕、...等,這些屬性具有道德性質,是人可以效法的。

我們為何要效法神呢?
因為這樣可以讓我變得更好?可以得到讚美?大家才會喜歡我?
使徒自己回答了這問題:「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
我們效法神,是因為我們是神的兒女,被接受加入神的家中,從此與神的性情有分。
我們面對神時,會向祂親暱的喊一聲:「阿爸,父」,是這樣的孺慕之情使我們立志要效法神。
如同一個小小孩,看著爸爸媽媽甚麼事情都能做,甚麼問題都能回答,又愛他又照顧他,爸爸媽媽成為他效法的榜樣,他好想在任何事情上都像爸爸媽媽一樣厲害。
就是這樣的孺慕之情,使我們也立志學著效法神。
當然,效法神能讓你變得更好、得到更多讚美、更多人喜歡你,但這都是附加的好處,我們不應把這些當作是效法神的原因,否則就是本末倒置。
對基督徒來說,效法神只有一個原因,這原因超級簡單:因為我們是「蒙慈愛的兒女」。

我們被接納進入神的家庭,神成為我們的父,我們是祂的子女。使徒彷彿認為這樣還不夠似的,他特別強調我們是「蒙慈愛」的子女。
地上的父母不見得使子女都蒙慈愛,在某些可憐的家庭中,父母嚴重失職,孩子每每受到冷落、甚至被虐待。
但在神國的家庭則不然,藉著聖靈的親自默示,使徒要我們知道,祂的每個子女都是被深深愛著的,沒有哪個會受到冷落或忽略。鍾馬田舉了一個貼切的比方:
「神愛我們。好比送第一次去上學的幼兒一樣。他站在門口,看著孩子的背影走進校門,消失在視線之外;那裡面充滿了慈祥和關愛。」

身為基督徒的你,有過蒙慈愛的經驗嗎?
我相信大多數都有,例如工作順遂、家庭美滿、身體健康等,這證明神真的很愛我們,保守我們在地上的生活平安。
不過事實上,也有某些基督徒的生活看起來根本不怎麼順利,有失業的、離婚的、生重病的、出意外的;
例如我的教會有個姊妹,在青春燦爛的年紀卻突然癱瘓,成為植物人,你說上帝愛她嗎?上帝如果愛她,為什麼讓她遭受這種打擊?
我不是神,我當然沒有答案。但我相信神不會騙我,祂默示的聖經也不會騙我。聖經說上帝愛我,我就堅信不疑。哪怕生活充滿挫折,我也相信神愛我。在生命的挫折中,祂定然有祂的美意,只是我不知道罷了。
請小心,不要用自身體驗作為判斷神是否愛你的唯一依據,這是魔鬼愛用的伎倆之一,回想一下約伯的例子吧。
如果你生活順遂,當然很棒,要感謝神的祝福;但最重要的是相信聖經,經文說祂愛我,我就相信那必然是真的。

如果相信我們是蒙慈愛的,相信神是愛我們的,這必然會對生命產生巨大的影響。
如果我相信並且明白這個真理,毫無疑問的,我一生最大的願望必然是向他表明我的愛,在凡事上討祂喜悅,
因為沒有別的事比神看到自己的兒女活出與祂名相稱的生活更能帶給他喜樂了。
祂愛我,我知道,因此我要榮耀祂,使祂喜樂。

由於我們被神接納,成為神國家庭的一份子,我們的一舉一動關係著整個家庭的榮辱,我們身上擔負了整個家庭的榮譽。
想想看,你若看到一個小孩亂發脾氣、在公眾場合大哭大鬧、亂丟東西,你會在心裡想甚麼?
「他的爸媽是怎麼教的啊?」
人家批評的不是孩子,而是父母。孩子代表了他的家庭,正如基督徒代表了神家的榮譽,他的行為會叫人想到他在天上的父。
因此我們必須常常自我提醒,我是神在地上的代表,我的言行不只與自己有關,更關係著祂的榮譽,
太5:16「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由於神是愛,效法神就表示我們要憑愛心行事,我們的言語行為都要行在愛的領域裡。
神不但愛基督徒,祂也愛那些不認識祂的人,他並未將福氣侷限於好人和義人。不!他也賜福氣給壞人和不義的人,
太5:45「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因此若要效法神,我們必須學習神愛世人的方式;
我們必須把神對我們所作的,作在別人身上,哪怕有些人與我們為敵,以冷酷、不公平的方式對待我們,我們也要用神對待他仇敵和不義之人的方式對待他們,正如經上記著:
太5:44「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這太痛苦了!」你說,「你知道那些人有多難愛嗎?為什麼我不能只愛那些可愛的、對我好的人?」
因為這沒有什麼希奇的。他對你好,你也對他好,這是世界的道德,有甚麼好值得說嘴的?
基督徒的生活應該是有別於世人的。你既是神的兒女,就不可能與世人無異。
太5:46-47「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
經上說得很明白,你若只是與外邦人一樣,愛那些好愛的、甚至只愛自己人,有甚麼賞賜呢?有甚麼好稱讚的呢?
一點都沒有啊。

整個基督徒生活必須規範在愛的領域裡,用愛來衡量。林前13:1-3值得我們仔細研讀一下;
「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
例如某人很有恩賜、很有能力,但卻沒有愛,這些恩賜能力反而容易使他看不起其他人;
「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什麼。」
如果知道許多教義、知識,但卻沒有愛,那就只是把神學當作研究的世俗學問之一,卻無法使人更深的委身於神;
「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於我無益。」
例如積極參與各項事工、各項服事、甚至幫別人看聖經;但如果不是出於愛,就根本沒有益處。

因此效法神,就是效法祂的愛,在祂愛我們的基礎上愛世人。
我以鍾馬田的這段話作為結語:
「作為神的兒女,我們應該像神。神是愛,所以我們生活最大的特質就是愛。無論你再有能力、再有恩賜、有高深的學問、甚至投入所有的教會服事,但如果沒有愛,就毫無意義、毫無用處。」


查經問題
  • 神所有的屬性,人都能效法嗎?哪些屬性是可以效法的?哪些不能效法?
  • 我們為什麼要效法神呢?
  • 經文說,我們不僅是神的兒女,而且還是什麼?
  • 你是蒙慈愛的子女嗎?有沒有實際的例子?
  • 如果你知道你是蒙愛的,這對你的基督徒生活會產生甚麼影響?為甚麼?
  • 當你看到一個小孩亂發脾氣、在公眾場合大哭大鬧、亂丟東西,你會在心裡想甚麼?
  • 神是怎麼愛世人的呢?
  • 在太5:45中,神照顧哪些人?所以我們應該怎麼做?
  • 你有沒有愛那些很難愛的人的經驗?
  • 為甚麼我們不能只愛那些可愛的、對我們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