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

因為你夠好,所以上帝揀選你? (TULIP - 2 無條件的揀選)




本文標題「因為你夠好,所以上帝揀選你?」基督徒的直覺答案自然應是否定的。
但你可知道,某些觀念,例如「因為上帝知道我會有好表現,所以祂揀選我」、「因為上帝知道我會相信祂,所以祂揀選我」、「因為我選擇相信上帝,所以我得救」等,正是「因為夠好所以蒙揀選」的表徵?
你是否嘴上說「我因信稱義」,但內心卻贊成「我因行為稱義」?

前一次查經中,我們看到了人作惡多端,充滿罪孽,雖然由上帝所造,但不親近上帝,反而遠離祂、甚至恨祂。如果你是上帝,你會如何對待人呢?
憑著我們那不潔不淨的本相,絕對無法獲得上帝的喜悅;但上帝竟然揀選了我們成為祂的子民!讓我們透過經文,明白祂的揀選到底是甚麼。


「揀選」的意義

翻開聖經,「揀選」不是冷僻的詞語。但我們必須理解,「揀選」有數種不同的含意,不是每個「揀選」都表示「得到救恩」之意,必須從上下文才能正確判斷。例如,
申10︰15「耶和華但喜悅你的列祖,愛他們,從萬民中揀選他們的後裔,就是你們,像今日一樣。」
此處的「揀選」表示神從眾多民族中挑選了以色列民族成為祂的子民,使他們可以親近神,而其他民族則沒有這種機會。這並非表明所有以色列人都自動得救之意。
哈該書2︰23「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僕人撒拉鐵的兒子所羅巴伯啊,到那日,我必以你為印,因我揀選了你。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同樣的,此處的「揀選」表示神使用所羅巴伯,而非所羅巴伯得到救恩。
彼前1︰2「就是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又蒙他血所灑的人。願恩惠、平安多多的加給你們。」
此處的「揀選」才是得到救恩之意。神揀選某些人得救,使他們得以順服基督。


每個人都被揀選嗎?

先說結論:當然不是。
不信上帝的星雲法師得救嗎?釋證嚴上人也得救?不信上帝的人無法得救,這是聖經明白揭露的。所有人都得救是普救論,那是異端才有的思想。
太1:21「他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
耶穌降世的任務是「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請留意,為何聖經不說「所有百姓」、而特別寫道「自己的百姓」?答案不證自明。
太22︰14「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選上的人少」。不是所有人都被揀選,並非所有人都得救


揀選的流程

約15︰16「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叫你們的果子常存,使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什麼,他就賜給你們。」
在揀選的行動中,神是主詞,人是受詞。經文清楚表明是神揀選人,不是人選擇神。人有原罪,天性喜愛黑暗,痛恨真理,哪有可能主動尋求神?
因此,不要再說甚麼「我選擇相信上帝、選擇受洗」之類的狗屁見證了,前文已說過,那不是見證神的偉大作為,而是剽竊祂的榮耀。
弗1︰4「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上帝揀選罪人的計畫,是在創世以前即已擬定。這表明祂的揀選不是因為人的好品行、好行為,因為人根本還沒出生呢。
羅9︰11-16「因為所應許的話是這樣說:到明年這時候我要來,撒拉必生一個兒子。不但如此,還有利百加,既從一個人,就是從我們的祖宗以撒懷了孕,(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神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難道神有什麼不公平嗎?斷乎沒有!因他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
神為何揀選雅各?為何不揀選以掃?
聖經沒說,我們不知道祂愛雅各、討厭以掃的原因。神愛雅各,討厭以掃,那是神的旨意,「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但可以確定的是,揀選與人的行為無關。不是雅各做了某些事討神的喜歡,因為當雅各還在撒拉肚子裡時,神就已經揀選他了。
看到此處,你應該覺得慶幸,還好上帝不依照人的行為決定揀選與否。如果按人的行為,誰配得到救恩呢?所有人都犯了罪,都不配得到拯救。
提後1︰9「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
神的揀選完全是祂的旨意與恩典,不是因為祂看見人有善行(揀選在創世以前,人尚未出生),也並非預先得知蒙揀選之人有任何的功德(否則人就有功於救恩,那就不是因信稱義,而是另種形式的因行為稱義)
弗2︰10「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某些基督徒對於善行與預定有錯誤的理解,他們認為是自己先有好行為,而後才得到揀選。這從他們給慕道友的認信課程就可以看出來,課程要求慕道友必須先有各種好表現(美其名是效法耶穌),一關一關的通過之後,最後才能受洗。但這與聖經的原則完全相反。
經文表明,罪人憑著自己,根本無法取悅上帝。他們是先被揀選,因此才能有好行為。基督徒不是因著好行為得到揀選,而是因為被揀選,所以才有好行為
你若將好行為擺在前、得揀選擺在後,這就變成因行為稱義,而非因信稱義了。若救恩掌握在自己手上,而不是神的揀選,如此一來,你哪裡需要耶穌為你上十架?你不需要耶穌也能得救啦。
徒13︰48「外邦人聽見這話,就歡喜了,讚美神的道;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
某些基督徒對於預定與信心的先後順序有誤解。他們以為,是自己先產生相信上帝的信心,而後得到神的揀選。但從邏輯來看,是你的行為(相信上帝)使上帝揀選你,這仍是因行為稱義
經文可不是這樣說的。人不是先有信心、先尋求神,所以神才揀選他;而是因為神揀選他,把信心賜給他,他才能夠尋求神、相信神;「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
弗2:8-9「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有人以為,信心是人自己產生的。我決定相信甚麼就相信甚麼,這聽起來也許合理,但不符合聖經的真理。憑著自己,罪人根本不可能相信上帝;信心是祂賜與的,「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帖後2︰13「主所愛的弟兄們哪,我們本該常為你們感謝神;因為他從起初揀選了你們,叫你們因信真道,又被聖靈感動,成為聖潔,能以得救」
揀選帶來的果效是相信真道、聖靈感動、成為聖潔,最終得救。神的揀選不是因為祂預先知道某人會相信神,所以才揀選那人。人的信心不是神揀選的原因,而是揀選的結果,顯明他得到神的揀選。聖經一貫的教導是先蒙召揀選,之後才有信心、悔改、與善行。
奥古斯丁的名言可謂最佳註腳:
神的恩典並不是先找出有資格被揀選的人,然後去揀選他們;神的恩典是使被揀選的人合乎被揀選的資格。


誰決定了揀選?

但4︰35「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為虛無;在天上的萬軍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憑自己的意旨行事。無人能攔住他手,或問他說,你做什麼呢?」
神的旨意超越世上萬物,祂預定萬事,誰都不能攔阻。無論大事小事,任何事情都是出於神旨意的結果。神以絕對的權能治理天地;沒有任何事物能逃避神的旨意。
出33︰19「耶和華說:我要顯我一切的恩慈,在你面前經過,宣告我的名。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
如果神要揀選你,你能堅決抵擋不信祂嗎?當然不可能。祂有至高的權力,可以決定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因為祂是神,萬物由祂造。神從來不欠人甚麼。
揀選完全出於神的意志,祂憑己意揀選某些人,放棄其他人,因此揀選是恩典。如果每個人都必須得救,揀選就不是神的恩典,而是神的責任了。請務必牢記:救恩是神的恩典,不是神的責任
羅11︰5-6「如今也是這樣,照著揀選的恩典,還有所留的餘數。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
人之所以得到揀選,是因為神的恩典。這恩典不是因為人有好表現才賜下的,否則那就不叫恩典,而是工價、薪水了。
而且別忘了,世上哪有義人?罪人怎可能行善?如此,誰能得救呢?
羅11:34-35「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他的謀士呢?誰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
神的揀選完全出於祂的意志,沒有誰替祂出主意要揀選誰或不選誰。祂的揀選更不是因為欠了誰的債,不得不還。仍是那句話:救恩是神的恩典,不是神的責任。
弗1︰5「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我們有罪,不配得到神的揀選,神為什麼揀選我們?
因為愛。

那些沒得到揀選的人,下場是甚麼?
太25:41「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
神揀選某些人,其他未得揀選的,神遺棄他們。揀選與遺棄是一體的兩面,你接受神有揀選,也必然接受神有遺棄。神按著祂至高的憐憫,照著祂的美意揀選某些人,而讓其餘的人停留在原來的狀態,他們被自己的罪綑綁,最終的下場就是地獄的永火。神沒有義務要拯救所有人(否則救恩就不是恩典,而是責任),那些未得揀選者,是因自己的罪而受刑
揀選,因為神的恩典;遺棄,因為人的罪。你若認同「世人皆有罪」,你就一定認同遺棄。這正是我們必須先闡釋「人全然墮落」的原因;你若不接受「世人皆有罪」、「人全然墮落」、罪人必須受刑,你將誤以為罪人下地獄是因神未揀選他。還記得嗎,「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救恩是恩典、不是責任,祂沒有拯救所有人的義務。
唐崇榮牧師曾有妙喻:某甲在山道上超速行駛,失控撞山,困在車內奄奄一息;幸好後面那輛車的駕駛是個醫生,立刻為他急救,撿回一命。你也在山路上超速駕駛,同樣失控撞山,困在車內奄奄一息;但那時路上沒有其他人,所以你死了。請問,你的死該怪誰?你可以怪為什麼後面不跟著一個醫生立刻救你嗎?你為何不怪自己超速呢?這才是強詞奪理哩。是你自己把自己撞死的,怪不得別人。
同理,罪人下地獄怎能怪上帝不揀選?是他自己的罪招致地獄的永火之刑,怎能怪上帝不拯救他?所有人本都該遭受地獄的永火之刑,上帝揀選某些人得救,這些人得到祂的憐憫;其他未蒙揀選者,則得到上帝的公義;沒有人能說祂不公平
有人覺得「遺棄」太殘酷,改成「任憑」比較文雅,也可以。神遺棄罪人等死,與神任憑罪人等死,事實上兩者的意思相同。


結論

神就是愛,神的揀選也彰顯出此一真理。祂在創世以前就愛我們、揀選了我們,沒有任何先決條件,也沒有任何交換條件。
我們不但沒有任何可以拿出來交易救恩的籌碼,事實上,即使我們以為我們拿出最好的善行,也無一不是充滿私慾、罪惡、驕傲,在神眼中沒有善,只有罪。
除了罪,我們什麼都沒有,我們根本不可愛,但神卻愛我們,揀選我們,還讓祂的獨生子為我們死在十架上。
神無條件的揀選,彰顯出神無條件的愛






2023年11月17日

人的真實樣貌 (TULIP - 1 全然的墮落)


 
上帝賜下聖經的最主要目的,是揭露人得救的必要資訊。根據這本書,人若想要得救,必須信靠耶穌才行。
為什麼需要耶穌呢?
因為人陷入了一個自己無法解決的大麻煩之中,就是罪。


罪的發跡

罪是從何而來?誰創造了罪?
聖經沒說罪的起源,我們不私自臆測。雖然不知道罪的起源為何,但可以肯定的是,自亞當開始,人就陷入了罪的網羅之中。每個人天生就有罪性,並且不斷犯下各種罪行。
創2:16-17「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神明確的告訴亞當,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不可吃,吃了必死。結果大家都知道了,亞當果然違背神的命令,吃了不該吃的東西。
但他當場死了嗎?顯然亞當還繼續活了好長一段時間。我們如何解釋其中的矛盾?難道是神說謊嗎?
神說出口的話,自然不會落空。有人認為,這裡的死,主要指靈性的死,亞當的靈性在犯罪的那一刻已經死亡。也有人認為,指肉體的死也說得通,因為罪的工價就是死,從此以後,所有人都必有一死,沒有人能永生不死。

亞當犯罪,受影響的不只是他本人而已,而是牽連所有的後代子孫。
羅5:19「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
此處有兩個「一人」。第一個「一人」指的正是亞當,因他的悖逆犯罪,所有人都成為罪人。罪給人帶來了致命的影響:
1. 肉體的死亡
犯罪的下場就是死。人既犯了罪,肉體必然死亡,「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5:12)
2. 靈性的死亡
人對於上帝的一切事情都沒有興趣,對於真理毫無反應,「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2:13)
3. 接受撒旦成為主人
罪人崇拜的不是上帝,而是撒旦,「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弗2:13)
4. 成為神憤怒的對象
光明與黑暗怎能相容?崇拜撒旦的,就成為上帝義怒的對象,「為可怒之子。」(弗2:13)

西2:13「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神赦免了你們一切過犯,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
在受洗歸入上帝之前,我們的狀態是死亡的,歸信之後才活了過來。經文中有一處值得我們特別注意,我們之所以活過來,是「神...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
換句話說,我們的復活不是主動的,而是被動的;我們不是靠著自己從死裡復活,是上帝施展大能將我們復活。

罪的可怕不單如此,我們來看看大衛怎麼說:
詩51︰5「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
詩58:3「惡人一出母胎就與神疏遠,一離母腹便走錯路,說謊話。」
你以為罪是來自於後天學壞的嗎?聖經給出了完全不同的答案,人是在罪孽裡出生的,在母親肚子裡就已經有罪。
約3︰5「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
既然有罪,沒有人能進神的國;除非他被重生。


罪的症狀

1. 想的都是惡
創8︰21「耶和華聞那馨香之氣,就心裡說:我不再因人的緣故咒詛地(人從小時心裡懷著惡念),也不再按著我才行的滅各種的活物了。」
創世紀與大衛的詩篇相互呼應,人在罪中出生,從小就懷著惡念。
傳9︰3「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事上有一件禍患,就是眾人所遭遇的都是一樣,並且世人的心充滿了惡;活著的時候心裡狂妄,後來就歸死人那裡去了。」
從小就心懷惡念,長大後依然如此,心中充滿了惡。

2. 心中散發惡念
可7︰21-23「因為從裡面,就是從人心裡,發出惡念、苟合、偷盜、兇殺、姦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謗讟、驕傲、狂妄。這一切的惡都是從裡面出來,且能污穢人。」
人不只心中想的是惡,散發出來的也是惡。

3. 喜愛罪惡
約3︰19-20「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
依著罪人的天性,他愛的是黑暗,拜的是撒旦;他根本不愛耶穌,反而恨耶穌。他根本不想親近上帝,因他深知自己有罪,必受懲罰。

4. 把神看成笨蛋
林前2︰14「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
對於上帝的一切事情,人不但不感興趣,反而以為那都是蠢笨的。在他眼中,上帝、真理、聖經、...都是愚拙的。

5. 只要我喜歡,有啥不可以?
弗4︰18-19「他們心地昏昧,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都因自己無知,心裡剛硬;良心既然喪盡,就放縱私慾,貪行種種的污穢。」
人心中找不到一絲絲光明,他的心是黑暗的。他想做甚麼就做甚麼,完全感受不到良心的束縛,因為他沒有良心。

6. 喪盡天良
多1︰15「在潔淨的人,凡物都潔淨;在污穢不信的人,什麼都不潔淨,連心地和天良也都污穢了。」
人心汙穢不潔淨,天良喪盡。


罪的致命性

耶13︰23「古實人豈能改變皮膚呢?豹豈能改變斑點呢?若能,你們這習慣行惡的便能行善了。」
人已經被罪牢牢綑綁住了,他無法脫離,無法靠著自己改變,就像黑人不能變白人,花豹不能除去斑紋一般。

太7︰16-18「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荊棘上豈能摘葡萄呢?蒺藜裡豈能摘無花果呢?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
罪的可怕在於一代傳一代,每代都有罪,沒有人能免疫。

約6︰44「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到我這裡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吸引」的原文是用力拔出。為什麼神要把人用力拔出?因為人被罪給牢牢綑綁住了。
罪人由神用力拔出之後,他的靈魂甦醒,這才能夠相信耶穌。若非如此,根本沒有人能夠主動尋求神、親近耶穌。


罪的感染率

代下6︰36你的民若得罪你(世上沒有不犯罪的人),你向他們發怒,將他們交給仇敵擄到或遠或近之地;
羅3︰10-12「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聖經說得清楚又明確,「世上沒有不犯罪的人」,「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人被罪影響,變成了...

1. 魔鬼之子
約8︰44「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裡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
人拜撒旦為父,這父既然是有私慾、殺人、不守真理、說謊的,兒女當然也是如此,他們同樣是不信真理的。(約8:45)

2. 靈性的死人
弗2︰1「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
人的靈性已死,對任何屬靈的事情都沒有反應。

3. 撒旦的手下
弗2:2「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
人是撒旦的手下,聽命於牠。

4. 魔鬼的俘虜
提後2︰26「叫他們這已經被魔鬼任意擄去的,可以醒悟,脫離他的網羅。」
人成為魔鬼的俘虜。

5. 罪的奴隸
約8︰34「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
罪人都是罪的奴隸,罪成了所有人的主人。


結論
自亞當墮落開始,所有人天生有罪性,後天有罪行,他恨的是神,拜的是撒旦。他的心中黑暗,天良喪盡,對於任何屬靈的事情都沒有反應;想的都是罪,行出來的也是罪。他聽命於撒旦,沒有揀善棄惡的能力,成為神憤怒的對象。
他根本不想尋求神,不想親近耶穌,把所有屬靈的事情都視為愚拙的。

這就是人的真實樣貌。

每每聽到「我在XX歲那年想要尋求神,並決定受洗成為基督徒」之類的見證就想發噱。一個天生的、十足十的、萬惡不赦的罪人,怎能靠著自己尋求神?罪人哪裡有受洗歸主的自由意志?若不是上帝施憐憫,主動揀選人,誰能夠成為天國的子民?
救恩是上帝獨作,請停止剽竊祂的榮耀。







2023年11月13日

「得人如得魚」是勉勵你跟隨耶穌?這誤會可大囉!  (可1:16-18)



可1:16-18「耶穌順著加利利的海邊走,看見西門和西門的兄弟安得烈在海裡撒網;他們本是打魚的。耶穌對他們說:來跟從我,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一樣。他們就立刻捨了網,跟從了他。」

「得人如得魚」是一個基督徒們熟得不能再熟的故事了,某些認信課程特地選用這段故事,勉勵初信者要效法西門與安得烈,堅定的追隨耶穌。
究竟這故事的本意為何?真的是在勉勵信眾追隨耶穌嗎?在字裡行間有沒有隱藏版的訊息呢?


第一個神蹟

工作的重要性應該無須多做解釋了。沒有工作就沒有收入,沒錢就要餓肚子了。因此,穩定的工作對於人來說相當重要,不論是二十二世紀的今天、或是一世紀的初代教會。
在今日,換工作是一件挺普遍的事情。被同事排擠、或薪水委屈了、或環境太過高壓,都能使人萌生換工作的念頭。為了職涯銜接順利、累積技能經驗,若要換工作,絕大多數的人都會考慮與自身專長有關的工作。
做半導體製程的,下一個工作多半與製程有關;做室內設計的,下一個工作也是室內設計相關。你八成不會找一個從來沒接觸、沒經驗、根本不知道在做甚麼的工作,對吧。
在古代,換一個與自身經驗、專長無關的工作就稀罕了。身分與職業極高比例是世襲的。祖先是鐵匠,子孫世世代代世襲鐵匠本職的機率很高,木匠、漁夫、農夫、...都是如此。君不見Blacksmith、Carpenter、Fisher、Farmer等英文姓氏嗎?

「得人如得魚」的故事就發生在兩個漁夫身上。有一天,兩個漁夫西門與安得烈正要撒網捕魚,看到一個人迎面過來。那人見到他們倆,劈頭就問:「別打魚了,來跟從我吧。」
妙的是,西門與安得烈竟然乖乖聽話,立刻就把漁網丟在一邊,跟著耶穌去傳道了。

假設你熱愛神學,對於尋求神、認識神充滿熱情,但要你立刻把工作辭了,到神學院註冊當學生,你會照辦嗎?
你難道不先算算看,自己存款有多少、讀神學院一年要花多少錢、家庭開銷一年要多少錢、存款能夠支應多久、神學院有沒有可能提供獎學金、...。先確定不會窮死餓死,然後再去念書,這不是正常人都會先作的評估嗎?

為什麼西門與安得烈想都不想,經文說他們「立刻」就把漁網丟在一邊,不當漁夫了,跟著耶穌去傳道?原因是甚麼?
他們為何不先算算看自身的收入與支出?傳道的收入比打魚來得好嗎?
他們只懂捕魚,不懂傳道,為何放棄唯一的生存技能,貿然投入一個完全沒經驗、沒接觸過的工作?
他們的人格特質能勝任傳道的工作嗎?
如前述,古代的職業是世襲制,轉職極為罕見。他們怎能連想都不想,立刻就轉職?
尤其是西門當時可能已有家室,他怎麼都不考慮家庭開銷?這是一個負責任的丈夫會做的事情嗎?
總的來說,你不覺得他們倆的做法完全不像正常人,整件事情很奇怪嗎?請原諒我用一個接地氣的說法:
「他們倆的行為根本就像是卡到X啊!」

某些初期的認信課程就拿這段經文,鼓勵初信者要跟隨耶穌。但事實上,這段經文根本不是在於鼓勵人追隨耶穌,那是搞錯重點。上帝怎麼可能要人無腦的跟從祂?(參路14:28)
不是說追隨耶穌不重要,但肯定不是這段經文的原意。

我認為,這段經文是為了讓人明白,這不是人憑著自己意志能做出的決定,而是耶穌行的神蹟
一般都以為迦南婚禮上,耶穌把水變成葡萄酒是他事奉生涯的第一個神蹟。但我以為,呼召彼德與安德烈才是耶穌行的第一個神蹟。耶穌一開口,立刻就發生了一件不可能發生的事情,他的話語中含有能力,所有受造物都要順從
看看這兩個漁夫,只會捕魚,沒念過甚麼書,還要擔負家庭經濟的責任,但聽到耶穌的召喚,想也不想,立刻就不當漁夫、跑去傳道了。
這不是神蹟是甚麼?


呼召的效力

耶穌給西門與安德烈的呼召是甚麼呢?「來跟從我,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一樣」。
在基督教界,「得人如得魚」是一句非常流行的口號,許多基督徒都將這句話當成是座右銘。
我們常以為,「得人如得魚」的關鍵是人的影響力,於是我們邀請重量級來賓辦講座,或在節慶舉辦各式各樣的活動,或發起志工活動關懷偏鄉孩子,甚至遠到國外幫忙蓋房子。
這些行動的背後,無非不是想要建立個人或組織的影響力,企圖吸引更多外界的目光,使更多人來到教會。

讓我們回頭看西門與安得烈。
他們是漁夫,這職業吸引你嗎?
以聖經的紀錄來看,他們沒有迷人的口才,沒有群眾的魅力,說話的內容平淡無奇,大概無法吸引人群的注意。
他們沒有受過甚麼教育,可能大字也認識不了幾個,在當時羅馬社會崇尚知識、辯論的風氣之下,一開口大概就被打槍。
再者,他們只是普通的加利利人,沒有高貴的羅馬血統,也沒有祭司之類的特殊身分加持,根本無法擠進上流社會。
總結來看,這兩人沒有任何吸引人注意的地方;他們要如何得人呢?

他們之所以能夠得人如得魚,不是靠著自己的能力,而是耶穌的能力
經文說,「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換句話說,是耶穌的呼召賦予他們能力,使他們能得人如得魚。耶穌是三一神的第二個位格,是上帝的獨生子,他的話語有能力,他的呼召有效力,他說出口的話,絕不徒然返回。
因著他的呼召,平凡的魚夫成了不平凡的使徒。相傳安得烈後來遠赴黑海、小亞細亞一帶去傳道,彼得更成為眾教會之首───耶路撒冷教會的領導者,並留下彼得前、後書等聖經書卷,影響無數的基督徒。
他們果然成了得人如得魚的最佳典範。但請注意,這不是靠著他們自己的能力,而是耶穌呼召的效力。


不是呼召有能力的人,而是呼召使人有能力

台灣最流行的就是無論甚麼事都要組國家隊,匯集菁英抱團一起做。舉凡口罩、打擊詐騙、無人機、賣水果買雞蛋、...,都是如此。如果你要組一個傳道國家隊,你會找誰?
口袋人選可能是企業領袖張忠謀、管中閔、林書豪、金城武、林志玲、...,他們有的形象良好,有的極富群眾魅力,得到普羅大眾的信任或喜愛。如果找他們參加傳道團的話,建堂哪裡是難事啊?
如果開放外國人也可以入選名單的話,選擇就更多了,BTS防彈少年團、湯姆克魯斯、馬斯克、巴菲特、...,看看他們的追蹤數字就瞭了。
依照這個邏輯,如果你是耶穌,上帝說你可以找當時的十二個人揪團傳福音,你會找誰?
當時最有影響力的,不外乎是羅馬皇帝、大祭司該亞法、總督彼拉多、迦瑪列、...,但耶穌找了哪些人?
攤開十二使徒名單,全都是社會中/低階層的人,其中高比例是文盲、或接近文盲的低知識分子。將近一半的人是漁夫、還有令人反感的稅吏、以及激進組織的成員等。沒有一個是形象良好的社會賢達人士、或意見領袖、或站上台會使台下的迷哥迷姊瘋狂尖叫的超級大帥哥,更別提甚麼高貴的血統、或帝國領導者。
但你知道,福音的種子就是藉著這十二個平凡人傳布出去的。

為什麼一開始耶穌不找十二個最具有能力、影響力的人呢?為何要找那些看起來毫不起眼、又沒有能力的人當使徒呢?
因為神不是呼召有能力的人,而是呼召使人有能力。祂沒有呼召西方的亞歷山大大帝、凱撒、蘇格拉底、亞里斯多德,也沒有呼召東方的漢武帝、唐太宗、孔子、孟子。祂呼召的都是不起眼的小人物,不特別聰明,沒有特殊才幹,平凡得無法引人注意的市井小民。
神要使世人明白,事情之所以成就,靠的不是人有多優秀,而單單在於神的工作,是祂成就了所有的事情。祂說有就有,命立就立,祂的名應享所有的榮耀


你我都蒙召

身為基督徒,你被呼召過嗎?
我不知道你有沒有被呼召去投入某個事工,但我確定,你一定曾被神呼召過。沒有任何人能憑著自己選擇成為基督徒,每一個基督徒都是被呼召的,沒有例外。
為何我這麼肯定?
因為聖經明確的告訴我們,每個人都犯罪,這個世界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羅3︰10-12「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沒有義人,沒有行善,根本沒有人尋求神。你以為你天生就想尋求神嗎?
約3︰19-20「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
依照我們的本性,別提甚麼尋求神了,我們根本不愛神。不但不愛神,我們還恨祂,因為我們愛的是黑暗。黑暗與光明哪能相容?
弗4︰18-19「他們心地昏昧,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都因自己無知,心裡剛硬;良心既然喪盡,就放縱私慾,貪行種種的污穢。」
我們愛黑暗,我們的心也是黑暗的,喪盡天良,放縱私慾,貪行汙穢。
耶13︰23「古實人豈能改變皮膚呢?豹豈能改變斑點呢?若能,你們這習慣行惡的便能行善了。」
人無法脫離罪的綑綁,無法靠著自己改變罪性,就好比黑人不能變白人,花豹不能除去斑紋一般。

那我們怎麼辦?我們天良喪盡,放縱私慾,愛黑暗,不愛神,反而恨神,這樣的我們如何成為基督徒?
因為神主動呼召我們。
不是我們愛神,是神愛我們;
不是我們尋求神,是神呼召我們;
不是我們選擇了神,而是神選擇將祂的獨生子以最殘酷、最羞辱的刑罰死在十架上,好將我們從罪與死的綑綁中贖出來。
我們甚麼都沒做,所有的罪卻不被數算;我們甚麼都沒做,美好的義卻加給了我們
你我這樣一個天生愛黑暗、不愛神,放縱私慾、喪盡天良的人,竟然能夠得到永生,這不是神蹟是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