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了;
使徒告訴我們,上帝創建了一個偉大的國度,這是我們的祖國,它提供了許多特權給它的子民;
但很可惜的是,基督徒往往不知道自己享有哪些特權,也不知道自己處於何等榮耀的地位上,
這給他們的生活帶來了不小的困惑,
現在我們要進一步來看看基督徒到底享有哪些特權。
特權
基督徒享有的第一個特權,是「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
看看你身上的漂亮衣服,當初你花了多少錢買下它呢?
你開的車子,住的房子,開開心心買機票出國旅遊,......一切的享受都不是白白而來,而是必須付出代價───錢財、勞力、時間、精力───才能得到,
但基督徒享有的福氣呢?
弗1:3「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在以弗所書第一章裡,使徒列舉了基督徒享有的各樣福氣:
他成為聖潔的子民、得著兒子的名分、生命得到救贖、過犯得著赦免、更明白了上帝旨意的奧秘,
這些是外邦人永遠無法得到的寶藏,是無論花再多錢也買不到的;
但基督徒付上了什麼代價換得呢?
什麼也沒有。
他們根本什麼都沒付出,也沒有做出任何善功得到上帝的喜悅,
但上帝竟然白白將這些福氣賜下,祂「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
為什麼?
因為祂樂意這樣做,
祂關心祂的子民,祂的眼目總在他們身上,祂保護他們如同懷抱中的嬰兒,
祂創建了一個偉大的國度,裡頭有著無盡的資源,所有資源都由祂的子民共享。
羅8:28「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每一樣事物的安排都是為著子民的好處,
無論好事壞事,祂的子民都能從中受益,這就是上帝對祂子民的愛。
基督徒享有的第二個特權,是「隨時可到君王面前」。
如果你有事情要向蔡英文申訴,猜猜看,你得到牠親自回應的機率有多高?
用卡頭屋想也知道不可能。
因為牠很忙、事情很多,又高高在上,不可能抽空理我們這種市井小民。
但在上帝的國度裡呢?
可10:46-51「到了耶利哥;耶穌同門徒並許多人出耶利哥的時候,有一個討飯的瞎子,是底買的兒子巴底買,坐在路旁。他聽見是拿撒勒的耶穌,就喊著說:大衛的子孫耶穌啊!可憐我吧!有許多人責備他,不許他作聲。他卻越發大聲喊著說:大衛的子孫哪,可憐我吧!耶穌就站住,說:叫過他來。他們就叫那瞎子,對他說:放心,起來!他叫你啦。瞎子就丟下衣服,跳起來,走到耶穌那裡。耶穌說:要我為你做什麼?瞎子說:拉波尼(就是夫子),我要能看見。」就像總統出巡,身邊有隨扈保護總統安全,使預定行程不被干擾;
耶穌到耶利哥,身邊有門徒護衛他,使他的行程不被干擾;從這角度看,那些門徒斥責乞丐實在不能說不合理。
但我們的主做了什麼事?
他馬上就聽到了乞丐的呼求,他不需要人民一喊再喊卻又裝作沒聽到,
即使那是一個來自社會最底層、最卑微的呼聲,甚至略過也不會有人在意,
但耶穌沒有遲疑,他立即停下腳步,聆聽乞丐的需要,並且給予幫助。
試想,如果你就是那乞丐,心中有什麼感受?
這就是上帝對他子民的關愛,
祂真正關心他們,聆聽他們,並且幫助他們。
鍾馬田說,
「這件事充分顯露了祂對人的關心和掛念。所以當你在有需要或絕望時,要記住你既然是這國度的國民,你的大君王必認識你,祂隨時會聽你的祈求,回應你的呼喊。」
基督徒享有的第三個特權,是「國度提供的保護」。
數百年前,有位英國船長Jenkin被西班牙海岸防衛隊攻擊,耳朵被割了下來,放回英國去,
英國上下立即群情激憤,「任何大英帝國的公民都不能遭受羞辱!」
不多久,英國即向西班牙宣戰了。
地上的國度尚且如此,天上的國度對於子民自然更加重視,
聖經各處都提到了祂對子民的保護,列舉幾處:
箴18:10「耶和華的名是堅固臺;義人奔入便得安穩。」
詩3:3-8「但你─耶和華是我四圍的盾牌,是我的榮耀,又是叫我擡起頭來的。我用我的聲音求告耶和華,他就從他的聖山上應允我。(細拉)我躺下睡覺,我醒著,耶和華都保佑我。雖有成萬的百姓來周圍攻擊我,我也不怕。耶和華啊,求你起來!我的神啊,求你救我!因為你打了我一切仇敵的腮骨,敲碎了惡人的牙齒。救恩屬乎耶和華;願你賜福給你的百姓。(細拉)」
撒迦利亞書2:8「萬軍之耶和華說,在顯出榮耀之後,差遣我去懲罰那擄掠你們的列國,摸你們的就是摸他眼中的瞳人。」
約10:28「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
羅8:31「既是這樣,還有什麼說的呢?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
提後1:12「為這緣故,我也受這些苦難。然而我不以為恥;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或作:他所交託我的),直到那日。」上帝是祂子民的高台、盾牌、避難所,
攻擊祂的子民,就如同以手指戳祂的瞳仁一般,必遭祂嚴重反擊,
祂不分日夜保護他們,細心的照料他們,使他們即使在強敵環伺下,也能安然入睡,
誰也動不了祂的子民,他們有永生,永不滅亡。
每個人都喜歡享有特權,上帝也樂於愛祂的子民;
但別忘了「責任」與特權伴隨相生,聖經也相當強調國度的子民有其應盡的責任。
責任
首先,我們應當以這國度為榮。
在世足賽時,場邊的啦啦隊穿上相同的衣服、揮舞一樣的旗子、吶喊一致的口號,熱情的為他們的國家隊加油,
是什麼驅使他們這樣做?
因為榮譽感,他們深深地以國家為榮。
身為基督徒的你,請問問自己,
我們以它為榮嗎?
我們表現出自己是屬於它的嗎?
或者我們與世人在一起的時候,一直企圖掩飾自己是基督徒的這個事實?
鍾馬田如此說:
「我們應當以此國度自豪,為它呐喊,必要時為它獻出性命。我們要頌讚它和它的美德,以及它一切崇高、偉大、榮耀的特權,我們也當迫切要所有人知道我們是屬於它的。」
第二,我們應當置國家於私己之上。
軍人的天職是保家衛國,當戰爭發生,戰士們要對著他的國家、他的元首誓死忠心,
哪怕為國犧牲都願意。
提後2:4「凡在軍中當兵的,不將世務纏身,好叫那招他當兵的人喜悅。」基督徒是天國的戰士,是被呼召來參加一場神聖的戰役,
既為戰士,就要清楚你的效忠對象不是別人、也不是自己,而是你的國家與元首!
第三,對別國而言,我是外人。
大家都喜歡去日本玩,假使你去日本玩10天回來,你會因此變成日本人嗎?
當然不會。
對基督徒來說,我們的國籍不在地上,而是在天上:
彼前2:10「你們從前算不得子民,現在卻作了神的子民;從前未曾蒙憐恤,現在卻蒙了憐恤。」
來11:13「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對地上而言,我只是個客旅,我拿的是護照、而非身分證,
地上只是我暫居的地方,天上才是我永遠的家鄉。
明白這點非常重要,
對世界而言,我是外國人,我代表了天國,
因此我要活出好行為以免使得我的國家蒙羞,更要榮耀我的國家,
彼前2:12「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或作:眷顧)的日子歸榮耀給神。」再者,這給了我們長存的盼望,
來11:10「因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我們面對死亡也不害怕,那就像是搬家,搬回到真正的家鄉。
第四,你代表君王和國家。
拜瘋日本之賜,大家都喜歡去日本玩,「我如果不在日本,就是在前往日本的路上」,
但同時也有不少負面新聞傳回台灣,
例如,有人預約旅店,後來沒去也沒取消,導致旅店損失;
有人住在日本傳統民宿,把紙門戳出好幾個洞,使民宿主人相當痛心;
甚至有人A走百貨公司的嬰兒車,有人在日本國寶古蹟亂撒香灰...等。
當你看到這些新聞,你大概與我一樣覺得丟臉吧。
但仔細想想看,為什麼他在日本犯錯,你在台灣覺得丟臉呢?
因為他出國就代表台灣,他犯錯不只丟自己的臉,全台灣人的臉也丟了。
對基督徒來說,你在世界就是出國在外,你應當如何行事為人呢?
腓1:27「只要你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叫我或來見你們,或不在你們那裡,可以聽見你們的景況,知道你們同有一個心志,站立得穩,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鍾馬田這麼說:
「你是離家在外的客旅,你知道自己代表什麼,你也告訴了別人你是誰。別忘了,他們在注視你。他們會根據從你身上所見所聞的,來判斷你的君王和國家。...你若跌倒,我們都與你一同跌倒;結果世界就嘲笑我們。最嚴重的是,基督也受了羞辱。」
最後,你應當護衛你的國家。
如果你看到有人踩你的國旗、朝它吐口水,你會不會衝上前去制止?
為什麼你會出面制止呢?國旗不就只是塊布而已嗎?
因為它代表國家,你不是在護衛那塊布,你正在護衛你的國家。
身為基督徒,聖經就是天國的象徵,
這世界千方百計要扭曲它、誤解它,仇敵正試圖破壞其中的福音訊息,
你我這些小兵丁正被呼召保衛它!
但這麼做除了需要勇氣,還需要對聖經有足夠的了解,
不客氣的說,如果我對聖經不熟,我哪裡知道別人正在扭曲它?我也許還以為那正是聖經的原意哩!
我以鍾馬田這段話作為結束,他說:
「“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因此,我們現今在世上不過是外人,是客旅;世上一切的虛榮、繁華、嘈雜、驕傲,對我們都不起一點作用。感謝神,我們不屬這世界。我們只在這裡作客。感謝神,“我們是天上的國民。”」
查經問題
- 基督徒得到哪些屬靈的福氣?為什麼你不用花代價就可以得到?
- 在可10:46-51的故事中,基督為何停下腳步聆聽乞丐的需要?
- 如果你是那乞丐,你感受到什麼?
- 天國提供哪些保護?
- 你以天國為榮嗎?(1-10分)
- 為什麼我該以天國為榮?
- 我被呼召成為基督徒,誰是我效忠的對象?
- 對基督徒來說,你的國籍在哪裡?
- 對於世界而言,我已經是外國人了;明白這點對基督徒來說有何重要?
- 對基督徒來說,你在世界就是出國在外,你應當如何行事為人?
- 身為基督徒,哪些東西代表你的國家?
- 聖經可能遭受什麼攻擊?
- 如果你要保護聖經,你需要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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