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30日

十架上的耶穌與婚姻關係有甚麼關係? ([查經]弗5:25-26)




25.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26.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



如何增進夫妻關係?
坊間這類的書可多了。科普一點的,會從男女大腦構造的分別、身體素質的差異切入;歷史人文一點的,會告訴你演化進程中男女的分工、扮演的角色等。或者你想要速成,也有許多實戰型的著作,分享夫妻應該做甚麼、不應該做甚麼的撇步。
若不想看書,你也可以從過來人的分享中得到有用的訊息。婚姻前輩們會告訴你架要怎麼吵才有幫助、如何營造甜蜜氛圍、家事如何分工、...。一路走來,他們身上必定有些獨門的法寶或絕招,你照著做必定受益。

聖經也談婚姻,但它走了一條完全不同的路子。

以弗所書此處可謂是處理婚姻議題的專章。但使徒既未教導如何使婚姻更甜蜜、也未訓誡哪些壞行為將破壞婚姻。他根本不談那些,反而將讀者再次引進十架之前;他闡釋基督與教會之間的關係。
聖經對婚姻的教訓是,除非我們明白有關基督與教會的真理,否則我們無法明白丈夫與妻子的責任。除非我們明白基督對教會的愛,否則我們無法明白丈夫對妻子的愛。這種愛與基督對教會的愛是同一類的

說到底,甚麼是「愛」?
你口中哼的情歌,手裡捧著的情詩,小說裡的愛情故事,戲院上演的愛情電影,都將「愛」塑造成一種濃情蜜意的情感衝動。
但愛不是嘴上說說而已;愛不是用文筆形容就夠了,愛也不單是詩詞所歌頌的內容,更不是電影小說裡的浪漫情節。
約14:21「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聖經的愛一點也不詩情畫意,跟浪漫也沒半分關係。真正的愛是展現在行為上,兌現在日復一日的生活中
身為基督徒,我們不是用嘴巴來證明我們是否真正顯明了愛,乃是憑著我們所行的。在夫妻關係上,這點尤其重要。問題不在一個人是否會堆砌文青詞藻、纏綿悱惻的寫出動人情書;也不在他送了多少鮮花禮物巧克力。
測驗他到底懂不懂愛,是看他每天在家中的言行。不是看他婚前約會的表現如何,或蜜月期間如何,或新婚頭幾個月如何。最重要的問題是,當爭吵,困難,試煉,疾病,中年,老年等等危機相繼而至時,他如何表現?
要看一個人是否真愛他的妻子,不要聽他說什麼,而是觀察他作了什麼

你若天真的以為婚姻就是浪漫一生、詩情畫意,到頭來必定會失望。有些婚姻失敗,正是因為當事人一開始就不明白愛的真義。他以為愛是一大堆粉紅色泡泡,一旦泡泡破裂就大失所望,離婚收場,他好繼續尋找下一段浪漫。
他要的不是婚姻,要的是浪漫的感覺。他對婚姻的錯誤認知,導致了婚姻的破裂結局。

愛不是口號,不是甜言蜜語,而是展現在行動上。基督徒從救主身上就能看到這點。耶穌為選民捨己,死在十架上,他以行動表現出真愛
耶穌的捨己,對基督徒而言具有無比的重要性。

第一,信仰的中心
林前3:11「因為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
這是絕對首要的,是信心的基礎。這根基就是耶穌基督,以及他為我們所作成的大工
這也是為什麼保羅定了主意,在他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

第二,和睦的基礎
弗2:13-14「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因他使我們和睦(原文作:因他是我們的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
由於自私、貪婪,人與人不能和睦,彼此爭戰。人類歷史就是明證,我還需要多說甚麼呢?看看近期的俄烏戰爭吧。
更由於自大、汙穢、不敬虔的原罪,人與上帝不能和睦。他要自己做王,眼裡沒有上帝,他就是自己的上帝。
這兩堵高牆是人無法跨越的,唯獨藉著耶穌在十架上完成的工作,高牆倒下了,從此人與神、人與人才能夠和睦
請注意,是誰得到好處?是人。是誰付出代價?是耶穌
他取了人的樣式,誕生成為嬰孩。不但如此,他甚至取了奴僕的形像。他一點未想到自己。他若顧念自己,我們就無一人能得救,世上也就不可能有教會出現。
他不高談自己的權利,他不計較所付出的代價,他不在意所受的淩辱,他知道這些將臨到他,雖然他沒有作任何事當受這種懲罰。
他何必忍受這一切呢?為的是教會;因為他愛教會,他心中只念著一件事──教會的好處;他要使這身子成為他的新婦。他將她買回來。他心裡只想著她。他完全未想到自己
他一點不在乎教會的卑微,醜陋;他愛教會到一個地步,不顧教會的軟弱、不義、敵意,為教會死,流出他的寶血
若不是他作成了這一切,我們永遠無法成為神的兒女。只有一件事可以使你歸屬於教會,就是基督用他的血將你買贖過來,他為你死,救贖了你。這是你進入教會惟一的方法。
他的捨己,成就了你與神的和睦。

聖經將夫妻之間的愛類比成基督與教會的愛,這類比實在頗富深意。讓我從另個角度切入。
現下的高離婚率已經不稀奇了。婚前你看到的他滿滿優點,但結婚後才發現根本是騙局,他個性軟爛、情緒化、衝動、還會動手打人。你看破了,「這傢伙沒有優點、只有缺點,我再也忍不下去了,我要離婚!」
聖經將我們比喻為耶穌的新婦。想想看,如果耶穌也用這種方式對待我們,那會發生甚麼事?
還談甚麼白頭到老,耶穌早就提出離婚了。我們既骯髒又汙穢,哪裡配得耶穌愛我們?這樣一來,誰能蒙拯救、進天堂?
耶穌的愛是不顧一切,始終持續下去。他不顧教會的醜陋、不敬不虔、一再的犯罪羞辱他。他始終愛教會到底,從不放棄。這種愛就是基督對教會的愛。

我們中間有多少人是從這層關係來思考夫妻問題?有多少人從救贖的教義來思想婚姻關係?
但這卻是聖經一貫的方式,它總是從耶穌基督的福音開始,向外擴展到生活層面的應用,如同我們現在看到的婚姻關係。換句話說,福音教義是核心,應用與教訓都必須建立在教義上
最愚昧的基督徒就是那些不喜歡教義,一再貶低神學和教導的重要性之人。他們只對「該怎麼做」有興趣,但對於教義卻懶洋洋的,認為與他們沒關係。這豈不正足以解釋,為什麼他們在實踐上也一再失敗!
聖經的教訓是,除非你時常在十字架旁,讓它管理你的整個生活,影響你的整個觀點和每一個行動,否則你永遠不能過一個聖潔的生活。
我們現在討論的是以弗所書實用的一部份,即它的後半部,保羅在這裡提到的都是一些常見的問題;但是就在這一段經文中,他突然讓我們面對有關教會的教訓,以及救贖的教義。
有人以為很突兀,並說那是保羅的「老症頭」,總喜歡談著談著突然從原本的主題岔出去;但我卻認為,那適足顯出他跟不上聖靈的默示。祂的默示從不突兀,祂的教導就在人以為的岔題之中,兀自閃爍著光芒


要用水藉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

耶穌捨己的目的是為了「要用水藉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這是有關成聖的教義。
成聖與稱義不同,我們有必要作一釐清。
先說稱義。稱義之前的罪人只能作惡、無力行善,他根本沒有能力做出任何好行為使神稱他為義,因此稱義是神單方面的作為,人沒有絲毫的貢獻;藉著基督在十架上完成的代贖,神稱罪人為義
人唯一做的,是相信這一切都是真的,這就算為他的義,也就是「因信稱義」。稱義是一瞬間的事情,神稱你為義,你就立刻被算做義人,一次稱義、永遠稱義,效果持續至永恆。
有人說,「神的揀選、基督上十架的確是三一神的工作,但『相信』總是人的選擇了吧?」
我確定他忘了這段經文,
弗2:8-9「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連人之所以能相信上帝的信心,都是上帝賜與的,人根本沒有絲毫作為可以說嘴;救恩是賜下的,信心是賜下的,一切都是來自於上帝的恩典

緊接在稱義之後的就是成聖。選民被神稱義之後,立即進入了成聖的階段,這是持續一生的進程,他們的生命日日更新而變化
不同於稱義是神單獨完成的工作,成聖則是人與神一起參與的過程。人被包圍在神的愛裡,他明白聖父特意揀選他、聖子為他在十架上的犧牲、聖靈對他無時無刻的保護照顧,如今他已是神家裡的人,已經「出黑暗入奇妙光明」,因此他決心脫下舊人的汙衣、換上新人的白袍;他立志行善,目的是為了討神的喜悅,使祂得榮耀,就像孩子討父母歡心一樣;並且積極遠離惡事,「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
他能行出多少善、離開多少惡,這沒有一定的標準,但一個被稱義的人必然會盡力行善,世人也必看出他的好行為。
他不是單憑著自己的能力做到一切,他之所以立下志願、日日更新而變化,是因為「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神在他心裡運行,激勵他的心志,使他願意付出努力,不斷自我更新,因此成聖是人與神共同投入、共同參與的進程。

基督徒不可能只停留在稱義、不進入成聖階段
稱義只是一連串行動的開始,我們不能只停留在這裡。稱義是起點,是一瞬間的事,而成聖則延續一生之久;兩者就像是點與線,稱義是起點,成聖則是一條持續延伸的線
多2:14「他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
耶穌捨己不單單使我們的罪得赦免,救我們脫離地獄,並且要潔淨我們,將我們分別出來,特作他的子民,熱心行善事。祂不僅稱你為義,也協助你成聖;祂一旦開啟了這救恩歷程,就必定作好作滿,絕不止息
只停留在稱義、不進入成聖的基督徒?這不正是指控上帝的救恩不夠完全嗎?這是完全不合邏輯、無法想像的。

類似的,基督徒可以只選擇稱義、但卻不要成聖嗎?「我只要上帝稱我為義就好,但我不想成聖,我還想繼續犯罪、繼續作惡」,可行嗎?
來12:6-8「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
成聖不是你我可以自行決定的事。他為你死,然後他要洗清你,潔淨你,使你成聖───他必定會這麼作。如果他為你死,他會在你裡面開始成聖的過程,最終使你完全。
他不會允許你停留在污穢、邪惡裡。他愛你,你是屬於他的,他要潔淨你。如果你不肯自動前來,他就要把你放在希伯來書所提到管教的學校中。他要磨去你的稜角,根除你的污穢和惡行,他要洗淨你。
早在神創造世界以先,這事已經決定了。這是主耶穌的行動,他的作為;他為你死,他也要使你成聖。他要將被召的眾子帶到那最終、永遠的榮耀裡。正如希伯來書第十二章所言,他若不管教你,你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

對於祂的成聖計畫,我們當作的就是順服。但是你不可以把重點放在自己的順服上,重點是基督對你的計劃,並賜給你足夠的心智與勇氣。成聖的決定不在我們,乃在基督;
「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


聖潔

在聖經中,「聖潔」的意思是為了讓神使用而特地分別出來,但事實上,本質並未改變
例如,摩西頒布十誡的那座山被稱為聖山,那座山本身沒有什麼改變。山還是山,不會變成海、變成雲。但是因神對它有特別的目的和用途,它被分別出來。
聖殿中的器皿也因同樣的理由分別為聖。那些杯、盤本身沒有什麼物質上的變化。他們之所以成為聖潔,是因為神要使用他們,特地分別出來。
很有趣的,人間的愛情也彷彿如此。
一個男子在眾人中找到一個他所愛的女子時,他也會這麼作。他為自己選上了她,將她從別的女孩子中分別出來,但她仍是她,沒有變化。他心裡說,「她是我的。」於是他把女子分別出來,專屬於自己。

基督徒也因為同一個緣故,被上帝從世界中分別出來。從此之後,他對於世界的看法不再相同了,
彼前2:11「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勸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與靈魂爭戰的。」
你們從前是神國的外人,如今你們在這國裡,被分別為聖歸於神。從前你們屬於世界,現今反而成了外人和客旅,因為你們已被迎入了天家。作為基督的新婦,基督徒不再屬於自己,不再自行決定要作什麼,也不再屬於這個世界了。
這就好比婚姻中的妻子。她不能像以前那樣生活,她要離開原本的家庭,進入丈夫為她預備好的新家,她為丈夫而活,丈夫也為她而活。作丈夫的不再注視其他的女人,因為他的妻子是他所揀選的,分別出來屬於他。

基督為我們這群人死,他為自己而預備我們,將我們從世界分別出來,迎回天家。祂專注的愛我們,不計較我們的罪惡,引領我們改變,並與祂共享祂的榮耀。
你們作丈夫的,也當這樣愛你們的妻子。


查經問題
  • 甚麼是「愛」?
  • 明白愛的意義,對你有甚麼啟發?
  • 愛要展現在行動上。你怎麼知道耶穌愛你?
  • 耶穌的捨己,對基督徒來說有甚麼重要性?
  • 耶穌是我們與誰的和睦基礎?
  • 他以什麼拆毀了這牆?他拆毀了牆,給誰帶來好處?
  • 離婚的原因可能有哪些?
  • 聖經將我們比喻為耶穌的新婦。想想看,如果耶穌也用這種方式對待我們,那會發生甚麼事?
  • 耶穌捨己的目的是甚麼?
  • 稱義與成聖有甚麼不同?
  • 神的揀選、基督上十架的確是三一神的工作,但『相信』總是人的選擇了吧?這句話對或錯?原因為何?
  • 基督徒可能只停留在稱義、不進入成聖階段嗎?
  • 面對基督的成聖計畫,我們該做甚麼?
  • 在聖經中,「聖潔」的意思是甚麼?這與婚姻有甚麼關係?
  • 基督徒從世界分別出來之後,他對於世界的看法產生了哪些改變?這與婚姻有甚麼關係?







2022年6月9日

妻子必須無條件順服,即使丈夫的要求根本毫無道理;聖經是這樣說的嗎? [查經]弗5:25



25.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愛你們的妻子

前面我們都在討論使徒論及妻子的話,現在我們要來看他對作丈夫的說了什麼。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這是他首先要強調的。換句話說,論到作丈夫的,首要之務就是愛他的妻子。
還記得嗎,前面有關妻子的部份,關鍵字是「順服」,「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妻子首要的功課是順服,丈夫首要的責任則是愛

於是就有人說啦,「保羅要求丈夫愛妻子,但並沒有要求妻子愛丈夫,所以妻子可以不用愛丈夫。」這種說法對嗎?
當然不對。這樣說是誤解了使徒的整個目的。
保羅並不是在寫一份法律文件、或關於婚姻關係的論文。如果是法律文件,必須寫得全面又周到,如果是論文,必須詳細考究各項依據。但保羅不是在寫那些東西。
他是從丈夫與妻子雙方面,提綱挈領地挑選出最需要強調的地方───或者你也可以這樣說,最容易被忽略的地方。要維持家庭的和諧,妻子必須注意的是順服,丈夫需要注意的則是愛。
請不要胡亂引申,他可從沒說妻子可以不要愛丈夫啊。

論及丈夫,保羅在23節說丈夫是妻子的頭,隨即在25節加上「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若仔細探究,你會發現他這麼寫是有用意的。
他在表明,丈夫是頭,是領袖,在婚姻關係中如同是主;但因為愛他的妻子,這種領導地位不會使他淪為獨裁者。丈夫雖然是『主』,但不會變成一個暴君,擁有特權,壓榨妻子,在家裡作威作福,儼然皇帝一般。
更深層的含意是,權力要受愛的約束,被愛所制衡,這是一種愛的權力,就好比基督與教會之間的關係。除非一個作丈夫的真正愛他的妻子,他無權說他是妻子的頭。他必須總是受到愛的管理,總是在聖靈的管教之下。
因此作丈夫的治理全家是以愛為方式;是一種愛的領導。那不是獨裁者或皇帝式的治理,更不是獨斷專行,濫用權柄


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保羅要求丈夫愛妻子,因此命令道:「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但為何後面還要繼續寫「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呢?
不寫這句似乎沒影響,上下文讀起來也很通順啊!為何保羅要特地強調基督愛教會呢?
神學家鍾馬田分析,他這麼寫是有特殊意涵的。

一、好行為必須有教義的基礎
丈夫愛妻子是應當做的,是公認的好行為。但對基督徒來說,我們不能滿足於此;我們必須深究:究竟甚麼是好行為?
好行為的定義是什麼?誰為它下定義?是誰眼中的好行為?
如果我做的是佛教徒眼中好行為、而不是基督教的好行為,那有甚麼好說嘴的?
因此基督徒總是必須回到聖經裡,仔細研究上帝的聖言,找出祂對子民的期許,作為我們立身處世的準則。
換句話說,真正的好行為必須有聖經的支持。如果沒有,那些行為可能只是符合社會的喜好、或文化傳統的價值觀罷了。

從這點繼續衍伸,審視你在教會聽到的、或遵守的規條,你可能會發現,其實有不少並沒有聖經經文的支持。
某些教導說姊妹不可講道、不可擔任服事領導的角色,
不可與其他教會的基督徒約會,
其他教會轉來的主內肢體都必須重新受洗,
要結婚必須「結果子」,
妻子必須無條件順服───即使丈夫的要求根本毫無道理,
...
...
試問,聖經的依據在哪裡?我說的「依據」不是單單從中摘出幾個字或一兩句話,而是符合上下文的原意。
這些教導真的有聖經的依據嗎?
聖經真的規範到如此詳細的地步嗎?

首先我們必須了解,聖經寫成的目的並不是提供一部法律規章,鉅細靡遺的寫下生活中所有可做與不可做的事情;也不是一本百科全書,揭露所有的奧秘知識。
它寫成的目的,在於使罪人認識上帝,使靈魂得以藉著福音得救
既然如此,必然有些教會規條沒有經文的支持,因為那根本不是聖經寫成的目的。沒有得到支持的規條不一定是錯的,但我們必須進一步分辨它是不是牴觸了聖經有明確寫出的經文。如果牴觸,自然要揚棄。
退一步說,即使沒有牴觸,我們也必須明白那些規條的本質:它不是聖經明訂的,而是衍伸出來的;它是人的教導,而不是上帝的要求

對基督徒來說,你實踐出來的事不可與教義背道而馳,因為沒有教義作基礎,就沒有實踐的必要
所以保羅不厭其煩地解釋有關基督與教會關係的奇妙教義,不只是為了將其陳述出來,更重要的是,叫我們在家中能確實以正當的方式愛妻子。
怎麼愛?就如同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那般的愛。
教會不完美,教會有瑕疵,有醜陋的一面,但基督仍然愛她。他愛教會,不是因為教會特別良善;他愛教會,不是因為教會特別榮耀與美麗。他不顧罪人裡面的本相,「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就愛我們了
因此,一個丈夫應該不顧妻子的缺陷,難處,和他覺得挑剔的地方,而像「基督愛教會」那樣愛他的妻子,一種全然奉獻的愛。

二、愛是捨己,不是佔有
基督為教會捨了生命、權柄、榮耀、地位...他甘願為他的新婦,就是教會,作一切事情。他不僅「說」他願意為教會犧牲,他也實際上這麼「作」了。這是基督對教會的愛。
這種愛的特質在於它不是一種「擁有」的慾望,而是一種「付出」的渴望。基督愛教會,但教會給他甚麼?他從教會得到甚麼好處?
甚麼都沒有。他反而為教會捨棄一切,甚至包括自己的生命。
不僅聖子如此,聖父也是。我們都知道「神愛世人」,但神愛世人不是口號,而是行動,那行動是「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祂捨下了獨生子,把他給了世界,因為愛。這種愛的特色就是犧牲。這是一種「給予」的愛,它不考慮自己能得到什麼,只顧及別人能得什麼益處

有些基督徒以為,「以弗所書第五章後半都是在講婚姻關係,我是單身,這些經文與我沒關係。」我鄭重告訴你,你錯了。
你發現了嗎,我們明明在談婚姻關係,但卻總是被引導、聚焦在福音真理之中,與你的關係可大著呢。很奇妙吧。
當我們思想婚姻這麼普遍而平凡的題目時,我們卻發現,如果我們是基督徒,我們就不得不被帶入基督真理的中心,帶入神學和教義的心臟地帶,進入神透過教會在基督裡所彰顯的奧秘中。


查經問題
  • 保羅要求丈夫愛妻子,但沒有經文寫道要妻子愛丈夫,所以妻子可以不用愛丈夫。這種說法對嗎?
  • 保羅在23節說丈夫是妻子的頭,隨即在25節加上「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他這麼寫的用意是什麼?
  • 保羅要求丈夫愛妻子,因此命令道「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為何後面還要繼續寫「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呢?
  • 想想看你在教會聽到的、或遵守的規條,有沒有哪些並沒有聖經經文的支持?
  • 聖經寫成的目的為何?
  • 基督與教會之間的關係是什麼?這對於丈夫有甚麼啟發?
  • 基督為教會捨了甚麼?
  • 做丈夫的,你在「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裡看到甚麼?
  • 做妻子的,你在「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裡看到甚麼?





2022年5月27日

[查經]弗5:22-24(2)



22.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
23.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
24.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

救主

「當兵」幾乎是每個男人的共同話題,它就彷彿是個神奇按鈕一般,一按下就打開了話匣子,三天三夜都說不完。百試不爽。

許多神學家斷言,保羅也有類似的症頭;只要想到某些事,他就會忍不住滔滔不絕,甚至打斷原本進行中的主題。

在弗5:22節一開始,保羅仍然延續之前的婚姻主題,繼續論道:「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但為何在23節最後加了一句「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這句是在闡釋耶穌基督的救恩任務,與夫妻婚姻沒啥關聯啊!
而且若將「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這句刪除,使整段變成「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你看看,段落文句通順,一氣呵成,根本毫無違和感欸!
因此,大部分的解經家認為,使徒所附加上的這一句話純粹是獨立的,因為他的症頭就是耶穌基督。只要一提及基督的名字,就忍不住喊道:「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
這句話與他前面的論證沒有任何關係,他不過因為提到基督的名,而忍不住說出關於基督的奇妙事實;就好像男人一提到當兵,就忍不住滔滔不絕一般。

但英國神學家鍾馬田提出另一種看法。

對基督徒來說,「救主」指帶來救恩之人,就是耶穌基督,因為他為教會捨命,拯救信徒,使他們脫離罪與死的綑綁,得到永恆的基業;這是我們最熟悉的解釋。但請看下面這經文,
提前4:10「我們勞苦努力,正是為此,因我們的指望在乎永生的神;他是萬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
此處出現了兩個「救主」,一是「萬人的救主」,一是「信徒的救主」。先說後面「信徒的救主」,這裡的救主自然是帶來救恩之人。但前面的「萬人的救主」,此處的救主作何解釋?
「萬人」原意是所有人。因此提摩太前書表示世上所有人會得救,是嗎?基督教的教義支持普救論嗎?

不,普救論是異端邪說的思想,正統的基督教義不支持普救論。
約17:9「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
在離世前,耶穌為他的子民祈求。但那指著世上所有人嗎?
並不是,耶穌明確的指出,世上有兩種人,一是他的子民,他為他們祈求;其它的不是他子民,他不為那些人祈求
太1:21「他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
如果耶穌要拯救世上所有人,為何經文特地指出「自己的百姓」?
再者,根據聖經,他的百姓必然是認識他、跟隨他,聽從他的人;
回教只承認耶穌是偉大的先知,但不是神的獨生子。回教奠基者穆罕默德是耶穌的子民嗎?信奉回教的信徒是耶穌的子民嗎?一個不信耶穌是神獨生子的人,也能算是耶穌的子民嗎?
佛教提倡放下屠刀,人人可成佛,白話就是你可以自救,成為自己的神。佛教的釋迦牟尼是耶穌的子民嗎?信奉佛教的信徒是耶穌的子民嗎?一個不信耶穌是救主、自己想成為神的人,也能算是耶穌的子民嗎?
這世上有太多人根本不信耶穌,甚至與基督教為敵,怎能說他們是耶穌的子民
若他們不信耶穌,怎能得救?難道神在耶穌之外,另闢了救恩道路?這符合聖經嗎?
因之,聖經從未支持普救論。世上只有信基督的人才得救,其他人必定滅亡

回到提前4:10。既然「萬人的救主」裡的的救主不能解釋為帶來救恩之人,那該怎麼解釋呢?
「救主」的原文有看守者、維護者、保護者之意。因此「萬人的救主」意思是神保護、看守整個世界,以祂的至高旨意導引萬事和諧運作,使萬物得以生存。
太5:45「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這就是基督教義中的神的護理。上帝提供保護與管理,不但創造萬物,也以至高的旨意引導他們,使他們得以生存在世界上。從這意義來看,祂是萬人的救主

因此,「救主」一詞不單單用在基督與教會的關係上,同時也適用於丈夫與妻子的關係上。
妻子應該受到丈夫的保護,持守,看顧,引領,供應。這種關係就像上帝保護、供應整個世界一樣,作丈夫的也當同樣對待妻子


頭與身子

保羅以頭與身子、基督與教會比喻丈夫與妻子的關係,
他強調丈夫與妻子聯合起來成為一個完整的個體,妻子與丈夫不是分開的,他們不是兩個各自為政的國度,時常彼此對立、紛爭。
就如同頭與身子的功用不同,這種理念也允許不同的功用存在───丈夫與妻子有不同的功用,不同的目的,而且彼此各有特殊的責任。重要的是,我們要記住,每一部份都是整體的一部份,不是獨立的個體。

頭與身子是個很有意思的比喻。頭與身子應當是同步的,頭決定做甚麼,身子立刻開始行動
想想看,哪種狀況下,頭不想動、但身體卻自己開始動?
例如抽筋。
在抽筋的婚姻裡,丈夫沒有並沒有做出決定,但妻子已經先動了。作為妻子,你不能離開丈夫單獨行動。你若那樣作,就必產生混亂,好像身子抽筋一樣。
聖經表明,妻子不可以在丈夫之前行動。這一切教訓都指出他是頭,他有最終的控制權。所以她不但不可單獨行動,並且不可搶在丈夫之前行動。

哪種狀況下,頭想動、但身體卻不動?
例如中風。
在中風的婚姻裡,丈夫已經做出決定,但妻子不願意配合,不動就是不動。在聖經規範的婚姻關係裡,她不可延遲行動,也不可阻礙行動,或拒絕行動,否則就是一個中風的婚姻關係
根據聖經,主動權和領導權應該是屬於丈夫的,但行動則是互相協調的。夫妻應當是共同行動,但領導權在「頭」。

請注意,頭與身子的比喻沒有暗示任何尊卑的涵義
妻子並不是低於丈夫,她只是不同於丈夫。她有自己特殊的地位,這地位是滿有榮耀和尊嚴的。所以稍後保羅告訴作丈夫的,要保養,顧惜,愛護,照顧,尊重妻子。這中間不涉及尊卑。
基督教的婚姻關係不是奴役制度,乃是像教會與主基督的關係那樣,顯明基督教特有的合一精神


凡事順服

24節「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指的是所有事嗎?這是否意味著妻子不論在任何環境和情況下,都應該一成不變的順服?
當然不是!
這正是一再強調的,解經時務必從整本聖經的高度著手,而非一味的鑽牛角尖
整本聖經都在表明鐵一般的事實:上帝與罪不能相容,祂痛恨罪、討伐罪,甚至以獨生子做為代價,徹底根除罪。
因此,當丈夫違反聖經真理,要妻子去犯罪時,妻子當然不可順服

如果丈夫不是基督徒,妻子也要順服嗎?
彼前3:1-2「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這正是因看見你們有貞潔的品行和敬畏的心。」
即使丈夫不是基督徒,也要照樣順服他;當然,大前提是不能犯罪。試著這樣作,以謙卑和溫柔贏回丈夫,使他在你的順服中一瞥福音的真光。也許,神正在使用你,成為丈夫得救的領路人呢!

最後,你的婚姻是一份能榮耀神的關係嗎?它是否抽筋、或中風了?
問你自己這個問題───主耶穌不顧我的不義和罪孽,仍從天上下來,死在十字架上,為我捨棄祂自己的性命。以我目前的婚姻關係,我是否能坦然面對祂?
如果我在祂面前感覺受責備,那麼我應該著手修正,使婚姻關係也能榮耀神。


查經問題
  • 22節一開始,保羅仍然延續之前的婚姻主題,但為何在23節最後加了一句「基督...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
  • 「救主」是什麼意思?
  • 提前4:10裡有兩個救主,意思分別是什麼?
  • 提前4:10的「萬人」原意是所有人。因此提摩太前書表示上帝拯救世上所有人,是嗎?基督教的教義支持普救論嗎?
  • 提前4:10裡「萬人的救主」中的救主,意思是什麼?
  • 在23節,保羅以甚麼比喻丈夫與妻子的關係?
  • 頭與身子是個很有意思的比喻。頭與身子應當是同步的,頭決定做甚麼,身子立刻開始行動。想想看,哪種狀況下,頭不想動、但身體卻自己開始動?
  • 在婚姻裡,這對夫妻怎麼了?
  • 哪種狀況下,頭想動、但身體卻不動?
  • 在婚姻裡,這對夫妻怎麼了?
  • 24節「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指的是所有事嗎?這是否意味著妻子不論在任何環境和情況下,都應該一成不變的順服?
  • 甚麼時候不可順服?
  • 如果丈夫不是基督徒,妻子也要順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