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
5. 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
6. 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
7. 要將他極豐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穌裡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
在第5節中,這句話非常吸引眼球:「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
觀察,是解經的第一步;好的觀察,才能有正確的解經成果。
試著觀察看看,你在這短短的一句話中得到哪些資訊?
首先是「與基督一同」。
基督徒的復活不是自己活過來而已,他們乃是與基督聯合,「與基督一同」,
他們跟隨著他們的救主,基督如何、他們也如何,
祂死了,他們也死了;祂復活,他們也得到生命;將來祂掌權,他們與祂一同坐在天上。
這正是基督徒的定義:基督徒乃是與基督聯合的一群人;
除非你與基督連結,「在祂裡面」,你根本就不是基督徒。
鍾馬田如此談到這個概念:
「聖經作出此一明確的宣告:若不是在基督裡,我就不是基督徒,我根本不可能成為基督徒。接下來則是:我若是在基督裡,那麼凡在祂身上是真實的,在我身上也照樣是真實的。祂已經一次永遠地向罪死了,我也已經在祂裡面一次永遠地向罪死了。」
再者,他們的生命是被給予的,他們自己根本沒有能力得到生命,
這一切都在「叫我們...」中可以看得出來,
是誰「叫我們...」呢?是上帝。
在重生的行動中,人是完全被動的,沒有任何功勞的;
重生完全是上帝的作為,藉此把一個新生命的律栽植在人裡面,
叫那在人裡面、支配人靈魂的性情成為聖潔。
第三是「活過來」,
人「活過來」,表示他之前是死的,沒有生命的,
自然,這是指著人的屬靈狀態而言。
全本聖經各處都揭露出一個屬靈死亡之人的真實樣貌,舉例如下:
可7:21-23「因為從裡面,就是從人心裡,發出惡念、苟合、偷盜、兇殺、姦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謗讟、驕傲、狂妄。這一切的惡都是從裡面出來,且能污穢人。」
有許多事情你一人無力做到,需要向外求援,
但諷刺的是,各式各樣的罪惡思想你根本無需向外尋找,
因為那些都在你的心裡面。
不需要別人傳授,你天生就精於此道。
約3:19-20「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
「當罪人看到耶穌來到世間,他們就無比歡喜」;是嗎?
如果你的答案是"YES",你八成沒看清楚這段經文、或搞不清楚這段經文在講甚麼。
罪人歡喜迎接耶穌嗎?不!
「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他們討厭祂、痛恨祂、根本不想靠近祂,
他們只想做一件事:那就是殺了祂。
需要我告訴你耶穌後來怎麼了嗎?
林前2:14「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
面對屬靈的事情,罪人的態度是甚麼?
膜拜?崇敬?畏懼?
都不是,他們認為那是愚蠢人才會做的愚蠢事,
他們對此根本沒有興趣,反而加以譏諷訕笑。
弗4:17-19「所以我說,且在主裡確實的說,你們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存虛妄的心行事。他們心地昏昧,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都因自己無知,心裡剛硬;良心既然喪盡,就放縱私慾,貪行種種的污穢。」
使徒在這段經文中,對罪人做了極貼切的描述,
他們是一群心懷虛妄的人,這就是他們行事為人的風格;
他們的天良喪盡、良心昏昧,心地剛硬又無知,
對於各樣的私慾,他們絲毫不排斥,反而大大歡迎;
對於各樣的汙穢,他們一點不嫌棄,只怕行得不夠。
他們的結局只有這個:「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
試問,若沒有聖靈的介入,這樣的人憑著自己會相信上帝嗎?會親近上帝嗎?
根本不可能。
但使徒告訴我們,上帝使這樣的人「活過來」,
他們之前是死的,是沒有生命的,
但現在不同了,他們的死亡狀態被終止了,生命的氣息在他們裡面流動著,
他們有了生命。
他們原本是不配得到生命的,但現在卻得到了不配得到的生命,
這正是恩典的意義。
對基督教信仰來說,明白「罪」是再如何強調都不為過的事,
細查教會歷史,歷來純正的信仰總把教義的基礎建置在「罪」之上,
越是純正的信仰,就越強調「罪」的本質、以及罪人深陷其中的無力自救;
反之,你幾時在Joel Osteen的布道大會上聽見他對於罪的論述?
這也是為什麼加爾文主義五要點開宗明義的第一點不是別的,而是「全然的墮落」。
他們明白,耶穌的角色不只是個好老師教你人生功課,或是個好教練傳授你如何待人接物,
不只是這樣的。
耶穌乃是基督,是那唯一的受膏者,
承擔罪人的罪以使他們出黑暗,分派自己的義以使他們入奇妙光明;
救主,才是我們對祂最恰當的稱呼。
查經問題
- 試著觀察看看,你從「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這句經文得到哪些資訊?
- 「與基督一同」是甚麼意思?
- 經文說「叫我們...」主動的是誰?被動的是誰?這表示人的重生是誰的作為?為什麼人自己不能做?
- 經文說「活過來」,這表示我們之前的狀態是什麼?
- 聖經哪些經文提到罪人的真實樣貌?
4. 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5. 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6. 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7. 要將他極豐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穌裡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
在《全民讀經法》一書中,
韓君時(H. G. Hendricks) 教授認為「觀察」是解經的第一步,
他引用了一個小故事:
十九世紀的自然學家阿加西(L. Agassiz)有次帶了一條魚,要學生們觀察並記錄所看到的一切,隔天要報告;
結果,有的學生記錄了二十多個結果,有的三十多個;
但觀察課到此結束了嗎?
並沒有。整整兩個星期,學生上課時唯一要做的只有觀察那條魚。
為什麼他這麼重視觀察?
因為科學的根基在於觀察。
神學也是如此。
韓君時教授在神學院授課時,
曾經使用使徒行傳第一章第八節,要求學生記錄下所有的觀察點;
徒1:8「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
結果總共有超過六百個觀察點被記錄下來。
這就是觀察的威力。
你曾經這樣操練你的讀經技巧嗎?
我們正在看的弗2:4-7,是一處關於「基督徒之所是」的敘述,
練習看看,你可以從這4節經文看出哪些關於基督徒的事實呢?
關於「基督徒之所是」不單在本處出現,在保羅的其他書信也都揭露過,
有的書信解釋某一點,有的書信解釋另外一點;
因此若要通盤瞭解這個主題,最好的方式就是同時參照其他書信,
這也是本次查經的進路。
我們一起來看看保羅在其他書卷是如何談到基督徒的。
羅6:4「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
基督徒是一個復活過來的人,他在屬靈方面已經脫離死亡,
他曾經是死人,與耶穌一同埋在墳墓裡,就在那屬靈的墳墓中;
他的復活不是藉著自己的力量──他根本沒有力量,一個死人怎能有甚麼力量──而是上帝使他活過來,
說得精確一點,他是一個「被復活」的人。
羅4:25「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
我們的主被處死不是由於祂犯罪,祂乃是擔當了我們的過犯,
由於罪的刑罰是死,所以祂死了。
羅5:1「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
我們與祂一同從死裡復活,所以被稱為義,不再處於神的震怒之下,
我們與神永遠的和好了,藉著基督得到真正的平安。
弗2:3「...本為可怒之子...」,2:5「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
我們所有生在世界上的人,都是生在神的震怒之下,是被定罪的,
我們的屬靈已死,肉體雖然活著,但卻是個活死人。
羅8:1「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
罪導致我們死亡;
但如今我們不必死了,因為基督已為我們承擔一切,使我們得以在祂裡面活著。
羅7:1-6「弟兄們,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嗎?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所以丈夫活著,他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他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神。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心靈:或作聖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
我們都生在“律法之下”。
由於我們的失敗,神的律法向我們對質,向我們挑戰,定我們的罪,要我們的命。
可是由於我們在基督裡,就不在律法之下,
我們從律法之下被帶離開,上帝將我們安置在恩典之下。
當然,這並不是說我們就不必再遵守律法,
但這確實是說我們與上帝的關係就不再是一種律法的關係;
那是一種個別的關係,一種父與子的關係。
羅6:10「他死是向罪死了...」
我們對罪的領域是死的,不再待在那裡了,已經「出黑暗入奇妙光明」了,
不是說我們已經完全了,但我們不再屬於那個領域。
就好比你移民到美國,放棄台灣國籍、取得了美國的公民權,
你的身份、你與台灣的關係完全改變了,
台灣的法律不再與你有關,你也無需向台灣納稅。
也許我們偶爾還會聽從魔鬼的詭計,屈服在試探之下,回應罪的驅策,
但這並不表示我們就是罪的奴僕;
不。
我們不再受到罪的挾制,它無法管轄我、命令我們了。
羅5:12「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5:15「...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5:18「...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5:19「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
每一個人生到世上,都是生在亞當裡。
我們有亞當的本性,我們是以亞當的地位站在神面前。
他是我們的代表,他做的決定,是我們共同的決定,
亞當跌倒了,我們都與他一起跌倒,他犯下的罪,也是我們所犯的。
結果我們都在神的震怒之下,被罪和撒但控制,屈服於情欲,正如亞當一樣。
羅5:15「...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的臨到眾人嗎?」,羅5:17「...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羅5:18「...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羅5:19「...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羅5:21「...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
我們已經與基督同死,
我們與基督同死的那一刻,舊人也死了。
作為基督徒,我不再在亞當裡,我是在基督裡,我是新族類的一分子,
我的罪歸給了基督,基督的義歸算給我,
使我得以不在神的震怒、律法之下,也不再受罪的奴役和魔鬼的控制了。
這是因為我不再屬亞當了,
我屬於基督。
羅6:11「...他活是向神活著」
藉著聖靈,你活了過來,
你向神是活的,你與永生神有交通,你對那些無限的、絕對的事物已經甦醒了,
你渴望親近神,你已經認識神,
知道神是慈愛的,憐憫的,有恩典的。
羅6:4「...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
基督徒不再活在罪惡過犯中,他活在新生命裡,
他不再受肉體及其欲望所控制,乃是被新的觀點所管理,
因此他的思想、態度、行為、價值觀、...,全都是新的。
羅12:2「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
基督徒有新的心意,他看每一件事情的方式都不同了,
他不再只從眼皮底下看事物,他乃是從永恆的角度看,
從前迷惑他的,現在不再能迷惑他了,從前不感興趣的,現在卻置身投入,
也因為他的心意被更新,他能夠對聖經產生前所未有的興趣,
從前他把每一本書都放在聖經之上,如今他把聖經放在每一本書之上。
這就是基督徒的全貌,
一個「將基督置於萬有之上,他在基督裡面、基督也在他裡面之人」的全貌。
查經問題
- 從弗2:4-7,你觀察出哪些關於基督徒的事實?
- 從羅6:4,你觀察出哪些關於基督徒的事實?
- 從羅4:25,你觀察出哪些關於基督徒的事實?
- 從羅5:1,你觀察出哪些關於基督徒的事實?
- 從弗2:3、弗2:5,你觀察出哪些關於基督徒的事實?
- 從羅8:1,你觀察出哪些關於基督徒的事實?
- 從羅7:1-6,你觀察出哪些關於基督徒的事實?
- 從羅6:10,你觀察出哪些關於基督徒的事實?
- 從羅5:12、羅5:15、羅5:18、羅5:19,你觀察出哪些關於基督徒的事實?
- 從羅5:15、羅5:17、羅5:18、羅5:19、羅5:21,你觀察出哪些關於基督徒的事實?
- 從羅6:11,你觀察出哪些關於基督徒的事實?
- 從羅12:2,你觀察出哪些關於基督徒的事實?
4. 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5. 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6. 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7. 要將他極豐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穌裡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
一個看似再平凡不過的連接詞:「然而」,
駝運出什麼屬靈涵義?
然而
使徒在本章的前面三節之中,
努力使以弗所人(當然也包括閱讀聖經的後代信徒)明白一個重要的教義,
這教義重要到一種程度,以至於使徒必須先將它闡釋清楚之後,才能夠介紹神的作為。
換言之,這教義是一個基礎,每個基督徒都必須明白;
你若想了解神在你身上的作為,就必須先明白這個教義不可。
這個重要的教義就是:人的罪。
我們已經花了許多篇幅介紹罪,詳情請參閱前面三節的解析。
使徒要我們知道,每個人都已經是「死在過犯罪惡之中」,
他的生活完全混亂,「今世的風俗」是他唯一的準繩;
他不信有上帝,相反的,他信奉魔鬼,「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邪靈」;
他整個人都已經完全墮落,不僅肉體墮落,心靈也是如此,「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
他是上帝憤怒的對象,世上每個人都是。
當基督徒明白這一切之後,他必定感到一種深沉的無力感,
他的人生似乎已經完全沒有任何盼望,迎接他的只是絕望與地獄。
他必定要問這個問題:「我該如何脫離這個必死的命運?」
第四節的"然而神",提供了答案。
顧名思義,"然而"表示一種轉折,它提供了一種對比與差異。
在前面三節闡釋人的全然墮落之後,隨著這個"然而",使徒開始論述上帝的作為;
就在最深沉的屬靈黑暗之中,"然而"帶來了光亮與盼望,
因為上帝親自介入了罪人的生命,使用祂的大能扭轉了一切,
使必死的活了過來,為絕望的帶來了盼望。
同時,使徒對於經文結構的安排──先講罪與屬靈死亡的景況,然後是上帝的大能作為──也透露出重要的訊息:
首先,人的罪不是人自己能夠處理的問題,
如果人能夠自己處理,使徒在第四節就不會以"然而神"起頭了,不是嗎?
使徒要我們明白,
當我們死在過犯罪惡中,什麼也不能作時,神作了只有祂能作的事;這就是神的大能。
其次,「人性本善」完全不適用於屬靈景況,人生來就是惡,根本一點善也沒有;
鍾馬田如此說:
「人類如果真是本質上良善的受造物,解決的方法顯然比較簡單,只需要多一點的教誨、知識、和資訊就夠了,但人類的天性已經完全敗壞、全然無望,只能依賴神的恩典。」
最後,這個結構安排告訴我們什麼是福音,
福音是神已為我們成就的事,而不是我們所做的任何事。
使徒在4-7節之中,詳細論述了上帝的作為在罪人身上產生的影響,
這是一連串非同小可的過程,罪人因此活過來、得救、復活,最終將與基督一起坐在天上。
但請仔細查看經文,在這戲劇化的轉變過程之中,他自己做了什麼事?
一件也沒有。
這就是福音,
福音不是我們做了什麼事,福音是上帝為我們成就的事。
一同
你若仔細看這四節經文,必定會注意到這個詞反覆出現:「一同」。
使徒告訴我們,基督徒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
挺平凡的一段話,是吧?但其意義卻一點也不平凡。
這正是基督徒與其他人的根本區別:
基督徒乃是與基督聯合的一群人, 他們不能自絕於基督之外;
除非你與基督連結,"在祂裡面",否則你根本就不是基督徒。
以下這些經文也論述了基督徒與基督之間的關係:
林前15:21-22「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
基督徒是在基督裡面,基督如何、他們也如何。
林後5:14-15「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
在死的意義上,基督徒與他的主聯合。
加2:20「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在活的意義上,基督徒也與他的主聯合。
當基督死在十架上的時候,你與他聯合,
當基督復活的時候,你與他聯合,
當基督再臨、在天上掌權的時候,你也與他聯合;
不論是死是活、或在十架上或在天上,基督徒都與基督聯合一體。
基督徒是如何與基督聯合的呢?
第一種是聖約的聯合,
聖父與聖子立約,聖子作為這個群體的元首,眾基督徒們因著聖父的恩典被揀選進入這群體之中,
由於聖子是元首,元首如何,群體也如何,這正是羅5:15-21的精義。
這概念其實不難懂,舉個例子,
台灣退出聯合國的時候,你還沒出生,或雖然已經出生了、但也無法決定甚麼,因為你不是政府元首,
但台灣退出聯合國有沒有影響你的生活呢?
當然,你一輩子都活在這個影響之下。
再舉個例子,台幣匯率升降是你決定的嗎?當然不是,那是央行總裁說了算。
但台幣升或貶有沒有影響你的生活呢?
當然有,台幣升,你去日本就多可以多買一點,台幣貶,去日本就得少買點,影響可大哩。
這就是約的影響。
鍾馬田如此談到這種約的關係:
「就著盟約的角度來說,你涉及在你國家的行動之內,國家的領袖或官方代表所作的事,與全國所有百姓都是息息相關的。」
第二種是生機、生命力的聯合。
基督徒與基督之間的聯合不是外在的、表面的聯合,不是用三秒膠黏接、或用螺絲鎖緊的關係,
而是一種充滿生命、活潑的、有機的聯合。
聖經說,我們與基督的關係好比葡萄樹與枝子(約15:1-5)、頭與肢體(弗1:22-23),
葡萄樹與枝子、頭與肢體之間有著生命的連結,那就是基督徒與基督之間的關係。
因此,不管從聖約上來看、或從生機上來看,基督徒都與基督聯合在一起,
這代表著,凡是發生在基督身上的事,也都發生在我們身上,
基督死在十架上,我們也與他一同死在十架上,
基督從死裡復活,我們也與他從死裡復活,
將來基督在天上掌權,我們也要與他一同掌權,一同做王。
一旦你明白這教義,你才算是真正明白「稱義」,
你明白你之所以被稱義不是因為你的表現夠好,而單單是因為基督的緣故,
這將釋放你,使你坦然面對真實的自己,不需要戴上一個又一個假面具自我詐欺。
同時你也將明白「成聖」,
你對於末後有著明確的盼望,你的未來早已被嚴密的守護著,你確知那時你將與基督一起,
因此成聖之路不是漫無目的、動搖不定,它必定引領你到基督那裏。
無論在哪裡,你都與基督一起,
祂在受苦之後的榮耀,成為你在受苦之中的盼望。
查經問題
- 前面三節在講甚麼?4-7節在講甚麼?
- 使徒在第四節一開始使用了"然而",用意是甚麼?
- 使徒先講罪與屬靈死亡的景況,緊接著就開始闡述神的作為,這樣的經文安排透露出哪些訊息?
- 在罪人活過來、得救、復活,坐在天上的過程中,他自己做了哪些事?這告訴我們甚麼真理?
- 根據4-7節,我們與基督一同發生了哪些事情?這件事透露出甚麼訊息?
- 我們是如何與基督聯合的?
- 基督徒與基督聯合在一起,這代表甚麼意義?
- 當你明白你與基督聯合在一起,這對你的門徒生命帶來甚麼影響?
- 當你明白你與基督聯合在一起,這對你的門徒生命帶來甚麼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