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5. 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6. 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7. 要將他極豐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穌裡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
在《全民讀經法》一書中,
韓君時(H. G. Hendricks) 教授認為「觀察」是解經的第一步,
他引用了一個小故事:
十九世紀的自然學家阿加西(L. Agassiz)有次帶了一條魚,要學生們觀察並記錄所看到的一切,隔天要報告;
結果,有的學生記錄了二十多個結果,有的三十多個;
但觀察課到此結束了嗎?
並沒有。整整兩個星期,學生上課時唯一要做的只有觀察那條魚。
為什麼他這麼重視觀察?
因為科學的根基在於觀察。
神學也是如此。
韓君時教授在神學院授課時,
曾經使用使徒行傳第一章第八節,要求學生記錄下所有的觀察點;
徒1:8「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結果總共有超過六百個觀察點被記錄下來。
這就是觀察的威力。
你曾經這樣操練你的讀經技巧嗎?
我們正在看的弗2:4-7,是一處關於「基督徒之所是」的敘述,
練習看看,你可以從這4節經文看出哪些關於基督徒的事實呢?
關於「基督徒之所是」不單在本處出現,在保羅的其他書信也都揭露過,
有的書信解釋某一點,有的書信解釋另外一點;
因此若要通盤瞭解這個主題,最好的方式就是同時參照其他書信,
這也是本次查經的進路。
我們一起來看看保羅在其他書卷是如何談到基督徒的。
羅6:4「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基督徒是一個復活過來的人,他在屬靈方面已經脫離死亡,
他曾經是死人,與耶穌一同埋在墳墓裡,就在那屬靈的墳墓中;
他的復活不是藉著自己的力量──他根本沒有力量,一個死人怎能有甚麼力量──而是上帝使他活過來,
說得精確一點,他是一個「被復活」的人。
羅4:25「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我們的主被處死不是由於祂犯罪,祂乃是擔當了我們的過犯,
由於罪的刑罰是死,所以祂死了。
羅5:1「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我們與祂一同從死裡復活,所以被稱為義,不再處於神的震怒之下,
我們與神永遠的和好了,藉著基督得到真正的平安。
弗2:3「...本為可怒之子...」,2:5「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我們所有生在世界上的人,都是生在神的震怒之下,是被定罪的,
我們的屬靈已死,肉體雖然活著,但卻是個活死人。
羅8:1「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罪導致我們死亡;
但如今我們不必死了,因為基督已為我們承擔一切,使我們得以在祂裡面活著。
羅7:1-6「弟兄們,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嗎?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所以丈夫活著,他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他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神。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心靈:或作聖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我們都生在“律法之下”。
由於我們的失敗,神的律法向我們對質,向我們挑戰,定我們的罪,要我們的命。
可是由於我們在基督裡,就不在律法之下,
我們從律法之下被帶離開,上帝將我們安置在恩典之下。
當然,這並不是說我們就不必再遵守律法,
但這確實是說我們與上帝的關係就不再是一種律法的關係;
那是一種個別的關係,一種父與子的關係。
羅6:10「他死是向罪死了...」我們對罪的領域是死的,不再待在那裡了,已經「出黑暗入奇妙光明」了,
不是說我們已經完全了,但我們不再屬於那個領域。
就好比你移民到美國,放棄台灣國籍、取得了美國的公民權,
你的身份、你與台灣的關係完全改變了,
台灣的法律不再與你有關,你也無需向台灣納稅。
也許我們偶爾還會聽從魔鬼的詭計,屈服在試探之下,回應罪的驅策,
但這並不表示我們就是罪的奴僕;
不。
我們不再受到罪的挾制,它無法管轄我、命令我們了。
羅5:12「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5:15「...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5:18「...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5:19「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每一個人生到世上,都是生在亞當裡。
我們有亞當的本性,我們是以亞當的地位站在神面前。
他是我們的代表,他做的決定,是我們共同的決定,
亞當跌倒了,我們都與他一起跌倒,他犯下的罪,也是我們所犯的。
結果我們都在神的震怒之下,被罪和撒但控制,屈服於情欲,正如亞當一樣。
羅5:15「...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的臨到眾人嗎?」,羅5:17「...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羅5:18「...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羅5:19「...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羅5:21「...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我們已經與基督同死,
我們與基督同死的那一刻,舊人也死了。
作為基督徒,我不再在亞當裡,我是在基督裡,我是新族類的一分子,
我的罪歸給了基督,基督的義歸算給我,
使我得以不在神的震怒、律法之下,也不再受罪的奴役和魔鬼的控制了。
這是因為我不再屬亞當了,
我屬於基督。
羅6:11「...他活是向神活著」藉著聖靈,你活了過來,
你向神是活的,你與永生神有交通,你對那些無限的、絕對的事物已經甦醒了,
你渴望親近神,你已經認識神,
知道神是慈愛的,憐憫的,有恩典的。
羅6:4「...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基督徒不再活在罪惡過犯中,他活在新生命裡,
他不再受肉體及其欲望所控制,乃是被新的觀點所管理,
因此他的思想、態度、行為、價值觀、...,全都是新的。
羅12:2「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基督徒有新的心意,他看每一件事情的方式都不同了,
他不再只從眼皮底下看事物,他乃是從永恆的角度看,
從前迷惑他的,現在不再能迷惑他了,從前不感興趣的,現在卻置身投入,
也因為他的心意被更新,他能夠對聖經產生前所未有的興趣,
從前他把每一本書都放在聖經之上,如今他把聖經放在每一本書之上。
這就是基督徒的全貌,
一個「將基督置於萬有之上,他在基督裡面、基督也在他裡面之人」的全貌。
查經問題
- 從弗2:4-7,你觀察出哪些關於基督徒的事實?
- 從羅6:4,你觀察出哪些關於基督徒的事實?
- 從羅4:25,你觀察出哪些關於基督徒的事實?
- 從羅5:1,你觀察出哪些關於基督徒的事實?
- 從弗2:3、弗2:5,你觀察出哪些關於基督徒的事實?
- 從羅8:1,你觀察出哪些關於基督徒的事實?
- 從羅7:1-6,你觀察出哪些關於基督徒的事實?
- 從羅6:10,你觀察出哪些關於基督徒的事實?
- 從羅5:12、羅5:15、羅5:18、羅5:19,你觀察出哪些關於基督徒的事實?
- 從羅5:15、羅5:17、羅5:18、羅5:19、羅5:21,你觀察出哪些關於基督徒的事實?
- 從羅6:11,你觀察出哪些關於基督徒的事實?
- 從羅12:2,你觀察出哪些關於基督徒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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