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0日

十一奉獻,獻給誰?


 

十一奉獻是基督徒應當遵行的,請自行參考創14:18-20,利27:30-32,瑪3:8-12,太23:23,來7:9-10。
若看完上述經文仍不同意的話,我也沒功夫手把手的教導。下文均與你無關,請關閉網頁,不用繼續看下去了。





既然十一奉獻是基督徒應當遵行的,那麼,我們奉獻的對象是誰?
是牧師?還是教會?

利27:30「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
瑪3:10「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

十一奉獻的對象只有一個:萬軍之耶和華。天上地下都是祂的,祂使我們暫時做個管家,管理財物,並藉著奉獻十一鍛鍊我們的信心───在一次又一次的奉獻部分財物中,我們一次又一次的練習不再將生命的依託放在財物上,而是放在祂的應許與帶領之上。

既然奉獻的對象是上帝,而祂在地上興起了無數的大公教會,因此,不論你將十一獻給哪個教會,都是奉獻給上帝;這是非常簡單的邏輯。除非你認為自己教會是「唯一教會」、其他教會都是假的,才能得出「十一奉獻只能給自己教會」的推論。但「唯一教會」是正確的嗎?
當然是錯誤的。根據蔡麗貞教授在《我信聖而公之教會》一書中指出,基督信仰的核心教義有以下三點:
三位一體:三一神在同一個本質中有三個位格,彼此之間有緊密關聯,但卻又各自不同。
基督論:基督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
救恩論:我有必死的罪,唯獨藉著相信基督才能被稱為義,得到赦免,將來必有永生。
這三點是基督信仰的核心,彼此緊密相扣,缺一不可。請特別注意,少了哪一個都不行;那是異端,信得再投入也不會得救的。
只要認同上述三點的,都是大公教會。各教會也許彼此有差異,例如在某些儀禮上、或次要的原則上,但都無損其大公教會的身分。

因此,教會無權規定會眾只能奉獻給自己教會,原因有二:
一、根本沒有聖經經文的支持。正如小小羊在「十一奉獻只能獻在自己教會?所述,「聖經可沒說只能將十分之一給『某些』利未人:例如自己教會。換言之,我將十分之一,奉獻給『其他』利未人:例如其他教會、其他基督教機構,也都是在進行這個十一奉獻的精義。」
二、此舉是明目張膽的高舉自己是「唯一教會」,否定其他教會的正統地位。

無論你奉獻十一給哪一個教會,只要是大公教會,都是奉獻給上帝。請記住,你奉獻的對象是上帝,而非教會、或牧師。

也許你有顧慮,「萬一教會查到我將十一給其他教會,會不會趕我走?」
將會眾逐出教會可不是小事,那是教會懲戒,懲罰那些犯罪仍不悔改的人。試問,將十一給其他教會犯了聖經裡的哪一條罪?教會憑甚麼將人逐出?
如果你的教會真的因此要你走人,我反倒要恭喜你,因為那間教會以實際行動顯明它不尊重聖經、濫用權柄、苦待上帝的小羊。這種教會還能傳講甚麼聖經真理?還能期望它提供何種牧養?
它若真的趕你走,反而是來自上帝對你的保守。你該獻上感謝的禱告,開開心心的換到其他正統教會。

我非常贊同小小羊在「不想將十一獻在自己教會的信徒,就該換去其他教會聚會?的觀念,十一的減少經常是上帝對教會的警告,「透過這些平信徒將十一奉獻移轉到其他地方去,來刑罰懲戒這些錯誤管理金錢的牧師。有不少教會,就是後來發現奉獻大規模減少,然後小會(長老宗)、執事會(浸信宗)才發現問題,進而更換管理不當的牧師的。」
從這角度來看,奉獻多寡相當於教會的聲譽高低、與會眾對教會的信任程度。奉獻的減少,表示會眾對該教會投下不信任票,以至於將十一轉給其他更好的教會;任何一間有警覺的教會都應該深自惕勵,「是不是甚麼地方出問題了?」他們應該找出問題所在,勇於自我檢討,而非檢討會眾。







結論

十一奉獻的對象是上帝,不是教會,基督徒可以自由將十一給任何一個大公教會,教會無權逐出這位基督徒。
奉獻的減少,表示會眾對該教會的信任降低;教會應深自檢討與改進。






2024年5月24日

一樁不道德的買賣? (田中寶藏&重價珠子,太13:44-46)


 
44.天國好像寶貝藏在地裡,人遇見了就把他藏起來,歡歡喜喜的去變賣一切所有的,買這塊地。
45.天國又好像買賣人尋找好珠子,
46.遇見一顆重價的珠子,就去變賣他一切所有的,買了這顆珠子。


假設你有一個非常準確的地震預報APP,可以提供30秒的預警時間。某天你獨自在家,突然間地震預報APP響了,預測震度達到9級。你只有30秒的逃生時間,可以帶上三樣東西,請問是哪三樣?
有人會趕忙拿著手機,因為電話、支付的功能都在裡面;有人會拿錢包,因為若能僥倖逃生,地震後的吃住一定用得上;有人會帶證件,萬一不幸掛了,救難人員還能辨認身分;有人會帶食物飲水,萬一受困還能撐上一段時間。有人甚至會帶上剛買的名牌包,因為太貴捨不得放棄。
我會帶著手機、手電筒、還有一隻舊舊的卡西歐表。那是一隻平價的手表,一點也不起眼;但那是過世的父親留下來的,對我有著特別的意義。
你想隨身帶著的必定是你最重視的,那反映出你的價值觀。

這兩個比喻也是如此。一邊是天國,一邊是你最重視的東西;當你只能選一個時,你會選哪一個?你的選擇反映出你的價值觀。
耶穌透過這兩個比喻教導同一件事情:天國是最寶貴的寶藏,人應該不計代價的擁有它。這兩個比喻的主要含意就在於此。


田中寶藏

某個人在田裡發現了寶貝,立刻掩藏起來。隨後變賣所有財產,向地主買了那塊地,好擁有那寶貝。
值得注意的是,那人不是地主,而地主顯然不知道他的田裡有寶貝。也就是說,那人是在地主不知情的情況下買了那塊地。
某些人對此無法認同,「這筆交易不太道德啊!那人顯然有故意隱瞞、訛騙的企圖,以便用低價買地;若是地主知道田裡有寶貝,勢必開出高價,那人就買不起了。」他們懷疑,「難道這比喻是教導我們做買賣可以昧著良心嗎?」
你怎麼說?

每個比喻都有中心含意,我們在讀經時必須緊抓住它,以免失焦。這比喻的中心含意是「人應該不計代價的擁有寶貴的天國」,買賣是否合乎道德根本不是這比喻的重點。
面對比喻類型的經文時,不要浪費精力在旁枝末節上,而應專注在比喻的中心含意,否則容易走岔了路。

回到比喻。為什麼那人願意變賣一切財產去買地?
面對選擇時,人的決定反映出他的智識、喜好、需求、文化觀、...等的取捨結果。一邊是手中的150元、一邊是老闆手中的便當,你之所以願意選擇便當而放棄150元,因為你肚子餓,需要飽餐一頓。你願意掏出2000元,換得一本神學巨作《基督教要義》,因為你認為那本書帶給你的收穫超過2000元。
同理,那人為何變賣所有財產?因為他知道天國的價值絕對超過他的財產,所以他願意變賣所有。請注意,他不只是變賣,而且是「歡歡喜喜」地變賣,八成是認為這筆買賣太划算了,一邊賣一邊在偷笑哩。

慢著,若有人問你,「有人去過天國嗎?你沒有去過天國,周遭的朋友也沒有人去過,你怎能確定天國值得變賣一切去交換?」
問得好。一個從未經過驗證的事物,你如何評估它的價值?更遑論拿所有身家來歐印了!
出於信心。那是上帝賜給你的。因著這信心,你相信上帝默示的聖經是真實的,你相信祂言出必行,祂應許的救恩、復活、榮耀的天國都是真的、是好得無以復加的、是值得拿一切出來換的
但遺憾的是,在現實生活裡,有太多牽絆使我們失了焦。正如斯諾德格拉斯在《主耶穌的比喻》提出的觀察:「大多數人的問題是,我們只想要一點點天國添加到生活裡。」這個比喻促使我們重新檢視天國在心中的重要性:它仍位居首位嗎?或是已被你排擠到後面去了?
神學家史普羅如此勉勵:「我們需要定期審視自己的價值體系,看看它們是否與神的價值體系相一致。我們蒙呼召要以基督的心為心,意思就是我們應該喜愛耶穌所愛的,恨惡耶穌所恨的,追求耶穌所追求的,躲避耶穌所躲避的,這就是基督徒生命的意義所在。」


重價珠子

在這比喻中,那人八成是個珠寶商。他努力尋找珍寶,最後真的被他找著了。他也變賣一切所有的,買了那顆珠子。
對比上一個比喻,你必能看出差異:在「田中寶藏」裡,人是偶然間發現寶藏的;在「重價珠子」裡,人是主動尋找的。一個主動尋找、一個偶然發現。
博愛思在《基督比喻精華》闡釋,這好比是我們信主得救的開頭。有些人是不明就裡的來到教會,也有人是刻意尋找基督信仰。但不論是哪一種,他們發現天國後的反應都相同:變賣一切換取天國。

我們都知道人生而有原罪,常駐的罪性導致他不承認上帝、反抗上帝、想要自己稱王做主。這兩個比喻中的人為何能辨認出天國、進而變賣一切緊緊抓住?
雅2:5「我親愛的弟兄們,請聽,神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並承受他所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嗎?」
博愛思精闢的指出,因為神揀選了他們,聖靈在他們的生命中作工,賜給他們相信上帝的信心,他們才能認出天國,並緊緊把握住。若沒有三一神,世人不可能明白天國的寶貴。

那人找到寶貴的珠子之後,變賣一切,買下珠子。
詩19:9-10「耶和華的道理潔淨,存到永遠;耶和華的典章真實,全然公義─都比金子可羨慕,且比極多的精金可羨慕;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
詩84:10「在你的院宇住一日,勝似在別處住千日;寧可在我神殿中看門,不願住在惡人的帳棚裡。」
這是重生之人必有的改變。他體會到救恩的可貴、天國的榮美,他願意不計代價的擁有;他寧可把帝寶賣了,只要能夠在天國裡,哪怕當個大門管理員都好。

為了擁有天國,他變賣一切財產,這顯示出他果斷、堅決,沒有疑惑,也沒有打折的態度。對於身處罪惡世界的人來說,「變賣一切」的不只是財產,還可以引申出更多含意。博愛思在《基督比喻精華》指出以下三點:
1.放棄自己稱王
以前他凡事做主,現在他明白他不是自己的主人,上帝才是。他謙卑地承認自己是奴僕,上帝是君王。
2.放棄自以為義
以前他認為自己沒有罪、沒有過錯,一切都很好。現在他明白自己是罪人中的罪魁,犯了該下地獄的大罪,只有耶穌能拯救他。
3.放棄罪惡舊習
他明白過去的自己活在黑暗中,生命已被罪惡汙染,某些習慣與行為不能見容於聖潔榮耀的天國。他必須改變惡習,潔淨自己。





結語

天國貴重得無以復加,值得人變賣所有財產來交換。但遺憾的是,不是每個人都能認出天國的價值,只有那些被揀選的人才能辦到。

你認出天國的寶貴嗎?
它仍是你心中的首位嗎?
為了擁有它,你願意拿出一切來交換嗎?
若你真是上帝揀選之人,答案必定是YES。





2024年5月16日

一道門隔開兩個世界 (財主與拉撒路,路16:19-31)

 


19.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
20.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
21.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並且狗來餂他的瘡。
22.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
23.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的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
24.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
25.亞伯拉罕說: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
26.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
27.財主說:我祖啊!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
28.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
29.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
30.他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到他們那裡去的,他們必要悔改。
31.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


大部分的比喻都只有一個中心涵義,不過某些較長的比喻可能例外;「財主與拉撒路」即為一例。在這個比喻中,前半段(19-25節)的重點在於為富不仁,後半段(26-31節)則是聖經見證的充分性。


為富不仁

富豪也分等級的。這位財主不是普通有錢,而是超級有錢,放諸今日大概是財星評比的前段班富豪。為什麼我能這麼肯定呢?
首先看他的打扮,「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在當時,紫色是一種非常昂貴的顏料,只有富豪或皇室才能負擔得起,也只有那些金字塔頂端的才有能力穿著紫色袍。細麻布是以埃及產的亞麻製成,用來縫製裡衣,這可是舶來品,當然也不便宜。
而且從原文的時態來看,「穿著」意思是「習慣穿著」。這財主不僅是穿著紫色袍與細麻布衣服,他更是習慣這樣穿,平常就這麼穿,別的顏色與質料都不愛。
他的富有不僅展現在衣著上,行為也是豪奢得很;他「天天奢華宴樂」。普通人偶爾奢侈一次就很傷本了,這位財主可是天天這樣做哪!
因此,不管從穿著打扮、或奢侈行為來看,這位財主具有相當高的社經地位,無疑是當時的大富豪。
另外,他相信死人復活(30節),而且這比喻的前文裡,在法利賽人嗤笑耶穌(14節)之後,耶穌隨即就說了這個比喻,因此這位財主有可能正是一位法利賽富豪。

基督徒都知道這比喻裡的拉撒路很慘。但他到底慘到哪種程度?

他的工作是乞討,如果乞丐也是一種職業的話。
他的健康狀態極差,渾身生瘡。
他在哪兒呢?「被人放在財主門口」。「放」的原意是丟擲的意思。他被人丟在財主門口,好像是個廢棄物一般,被人丟來趕去,也許還順便吐幾口口水,踹個兩三腳。另外,這也許暗示他可能是殘障,或重病以至於無法行走。
他沒有朋友,除了一條狗,「狗來餂他的瘡」。在當時的猶太人觀念裡,狗不是寵物,而是一種不潔的動物,不會有人想要靠近狗,或跟狗狗在一起。但拉撒路沒有朋友,他最好的朋友就是狗,只有狗願意關心,舔他的瘡。這顯示他的社會地位非常的低下,非常的邊緣。
他的食物是「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當時的猶太人用手直接拿食物吃,手弄得油油的怎麼辦?有錢人家就會用麵包擦手,擦過手的麵包就丟到地上。財主餐桌下的垃圾,就是拉撒路的食物。

財主與拉撒路位於光譜的兩端。一個是金字塔頂端的超級富豪,天天奢華宴樂,一個是社會底層的邊緣人,以乞食維生。他們兩人看似不可能有交集,但在比喻裡,耶穌用「門」將他們兩人連結在一起。根據斯諾德格拉斯《主耶穌的比喻》,門外是拉撒路,門內是財主。門外,拉撒路悲慘度日,門內,財主奢華宴樂。一道門隔開兩個世界,一邊天堂,一邊地獄

拉撒路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亞伯拉罕的懷裡」有特別的涵義。他是猶太人的始祖,是他們心中的英雄、偉人。在他的懷裡,意思就是在樂園裡、在天堂裡。
更特別的是,拉撒路是被天使帶去的。這表示上帝重視他,特地差派天使帶他到天堂。他的名字已顯明一切:「拉撒路」的意思是「神幫助的人」,神特別鍾愛他。
不知你有沒有想過,上帝鍾愛拉撒路,但拉撒路在世上的生活卻非常悲慘,沒有錢、沒有朋友,只能吃垃圾;這就是上帝愛人的方式嗎?
我們必須扭轉「愛」的價值觀。在人的思想中,「愛」經常與生活的順遂、物質的豐盛綁定在一起。例如,父母愛孩子,理所當然的給他們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盡量幫助他們的生活過得一帆風順,甚至出錢幫他們買房子。但上帝的價值觀顯然不同,祂所揀選的、所愛的人,在世間的生活往往不如人意,甚至很悲慘,但他們卻與上帝有親密的關係。祂主動揀選你、賜下你與祂的關係,這關係的貴重更甚於世間所有金銀財寶
例如約瑟曾經被親兄弟出賣、被誣陷、甚至關在監獄裡;大衛成為以色列的君王,但他也曾經被追殺、甚至他的兒子強暴他的女兒、兒子殺兒子、兒子殺自己的家庭慘劇。更別提約伯了,如果他說自己排第二慘,沒人敢說自己排第一。但他們都是上帝鍾愛的人。
我們的生活也許辛苦,也許不如人意,但不要以為上帝不愛你了。你可以在禱告裡向祂傾訴心中的痛苦,但不可控訴祂為何不愛你。因為你自己明白,祂早已把最寶貴的───祂兒子的生命───給了你

財主後來也死了,被埋葬了。他的葬禮一定非常豪華、盛大,前來弔唁的達官貴人一定很多,但唯獨沒有天使。這再次形成與拉撒路的強烈對比。他死後去到地獄,在那裏全身被火燒烤,非常痛苦,他忍受不住了,向亞伯拉罕發出呼喊。這裡有點蹊蹺。
他是個以色列人,更極有可能是個法利賽人,不可能不知道應該向神禱告、祈求。他在此處向亞伯拉罕、而非向神呼求,可能暗示他直到此時都還不知道自己的錯在哪裡,因此仍然不向神懺悔;或者,他心裡根本沒有神,才會向人禱告。
博愛思在《基督比喻精華》指出,財主是個有頭有臉的人物,他生前一定參加過會堂的集會,也一定行禮如儀般的禱告,但肯定的是,他從未真正禱告過。他從未真心尋求神。直到了地獄,他才真心禱告,但他根本不知道除了神以外,誰有能力改變他的處境?直到地獄,他仍不悔改,仍不向神認錯,甚至寧可向人求助、也不對神謙卑;他屬靈之貧窮,可見一班。
死後,拉撒路成了大富豪,財主則成了窮光蛋。
博愛思說得精闢:「死亡使屬靈貧窮的富人變得更貧窮,使屬靈富足的窮人變得更富有。...地獄並不單單只是個受苦之處,它的可怕在於地獄使人原先的失喪變得更絕望。在天堂裡,聖徒的喜樂會更加添,且持續到永遠。」

財主被火燒烤得受不了,他向亞伯拉罕要求,「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你可以看出,即使他身處地獄,拉撒路位於天堂,但他仍然認為天堂裡的拉撒路不過就是個跑腿辦事的,依然像在生前那般鄙視他。他沒有任何悔改。

亞伯拉罕的回覆斷絕了他的渴望,「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
天堂與地獄之間可不是隨意跳過來又跳過去的。只要一死,就甚麼都來不及了。就算人死後還有意識,願意懺悔,也無法使人從地獄轉到天堂。想想身邊親愛的家人,我們怎能不把握傳福音的機會?
斯諾德格拉斯指出,「門」與「深淵」兩者相互對照。生前,門內是財主的奢華宴樂,門外是拉撒路的悲慘度日。死後,深淵的一邊是財主在火裡的痛苦吶喊,另一邊則是拉撒路得享安慰與尊榮。拉撒路生前的不幸對應了財主死後的痛苦,而財主生前的富有則對應了拉撒路死後的尊榮。

我們必須小心的是,這個比喻並非批判一切有錢人,而是針對那些漠視貧窮、不肯提供援助的有錢人;他們為富不仁。他們明白上帝的誡命是照顧貧窮的弟兄,但看到有人需要幫助,自己也有能力提供幫助,卻無動於衷,假裝甚麼都沒看到。這種人漠視上帝的命令,表明他心裡沒有上帝、沒有遵主為大,活該他下地獄。
上帝從不以有錢與否評斷一個人。某些基督徒誤以為富有是罪,教父安波羅修對此曾有警語:「不可聖化貧窮,也不可醜化財富。」康來昌牧師說得更直白:「財主不是因為吃得好、穿得好而下地獄;而是因為他沒有把上帝放在心裡,為富不信、為富不仁。拉撒路也不是因為討飯、長瘡、受苦而上天堂;乃是因為他在貧病交加時依然信靠上帝、沒有埋怨上帝。...當人選擇不愛上帝的時候,最慈愛、最公平的上帝,就讓這些人去沒有上帝、沒有愛的地方。」

對基督徒來說,上帝期許我們不僅關心世人靈裡的貧窮,也要憐恤物質的匱乏
約壹3:17-18『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
傳福音帶給人靈魂的拯救,這自然非常重要;但聖經可沒有要我們忽視人們在物質生活上的貧窮。斯諾德格拉斯說得好:「打開你的雙眼,看見坐在門口的拉撒路。」


聖經見證的充分性

聽完亞伯拉罕解釋了天堂與地獄之間的阻隔之後,這位「前」財主似乎受到觸動,「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
做見證是好事啊,為何亞伯拉罕拒絕呢?因為他看出財主的心思。財主顯然認為光看聖經還不夠,神蹟更有說服力。
史普羅對此有精闢見解:「不信並非一個智力問題───在創造界以及《聖經》中有充分的證據,見證神和祂的良善,每一個不敬拜神的人都無可推諉。相反,不信是一個道德問題。非信徒不去敬拜,因為他們不想要敬拜。他們不聽從,因為他們不想要聽從。他們沒有聆聽之耳,因為他們不想要有聆聽之耳。」
聖經是神的默示,是上帝的話語,祂藉由這種方式將自己顯明給所有的世代看。上帝揀選人,也將信心賜給他,使他打從心底認同聖經都是神的話,具有無上的權威性。若有人認為聖經仍不夠,這種想法顯明他未蒙揀選,不相信上帝,給這種人看再多的神蹟也沒用。難怪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

也許你仍有疑惑,「若神蹟真能見證上帝的存在,人看見自然信服,為何給不信的人看神蹟也沒用?」

前一陣子,日本職棒巨人隊到台北大巨蛋比賽, 吸引了好幾萬人湧入觀賽,等到比賽結束,人潮很快就散去了。某個吸引人的誘因能夠召聚人潮,但若誘因消失,人潮也將散去
你在教會講台上做甚麼,就會吸引哪些人前來。你在講台上唱唱跳跳,吸引的是喜歡看演唱會的人;你在講台上表演癱子行走,吸引的是想看魔術的人;你在講台上表演金粉鑽石,吸引的是想要發財的人;但你在講台上傳講古舊福音,吸引的是被上帝揀選的人
想看演唱會的、想看魔術的、想發財的,這些人不是真心想聽先知與摩西的話,他們不是真心想聽福音的;就算看了神蹟又如何?他們不會悔改的。一個不知悔改的人看到神蹟,只會要求看第二次、第三次、...,他們不會因此相信上帝的,因為他們不是被上帝揀選的。
可8:11-12「法利賽人出來盤問耶穌,求他從天上顯個神蹟給他們看,想要試探他。耶穌心裡深深的歎息,說:這世代為什麼求神蹟呢?我實在告訴你們,沒有神蹟給這世代看。」
耶穌沒有能力行出神蹟嗎?他為何不行神蹟為他自己、也為上帝做見證呢?因為沒必要。他們只是想試探耶穌,只是想看魔術表演,這種心態表明上帝未曾揀選他們;即使看了神蹟又如何?
對於蒙揀選的人來說,古舊的聖經就是最充分的見證,無須其它佐證






結語

莫忘世上苦人多。聖父制定許多條例,要世人明白照顧窮人不是一種選擇,而是義務。聖子喜歡與社會底層人士───婦女、兒童、貧苦人、稅吏───相處,以行動表明對他們的接納。我相信,當你看到路邊有人乞討、或呼喊「大哥哥大姊姊,請買一包餅乾」時,必定感受過聖靈觸動你的內心,要你解囊相助。
不要消滅那些感動,要以三一神的心為心。「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辭,就當向那應得的人施行。」(箴3:27)

聖靈不只感動你的心,祂也曾感動許多人,激勵他們把上帝的話語記錄下來,彙集成冊,就是你手邊的聖經。那是聖靈的默示,記載了聖父的自我揭露與聖子的永恆福音。對祂的選民來說,其它的佐證都是多餘的;聖經本身就是最充足的見證。





2024年5月9日

食,在信心

 



我是一個對「吃」不太講究的人,只要不是難吃到太誇張,我不大挑剔。
唯一的小偏好,是軟糖與可樂果。軟糖要有咬勁、要QQ的,不能太軟;Haribo與日本幾款軟糖就很對我的喜好。可樂果口味眾多,我最愛「川霸麻辣」,可惜停產了;「酸辣粉」勉強對付還可以。

你曾經以「吃」的角度切入,重新梳理對福音的理解嗎?


舊約

聖經中第一次出現「吃」的場景,是在伊甸園裡。
園子裡有棵樹,名為「分別善惡樹」,上帝曾嚴令不可吃那棵樹的果子。但亞當夏娃受到蛇的謊言引誘(詳情請參這篇),於是
創3:6 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他丈夫,他丈夫也吃了。
他們倆把上帝的誡命拋諸腦後,吃了果子。這行為不只是違反誡命而已,其本質是「一場對神的造反、革命。人將上帝從祂的寶座上拉下來,換成自己坐上去。」
和合本有一處翻錯了,「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創3:4)試想,若有人對你說某個保健食品效果強大,滋味極佳,而且「吃了你不一定會死」,你真的會將它放入口中嗎?「拜託,當我傻子嗎?」
康來昌牧師在某次證道時曾說,「你對食物有信心,才會放進嘴裡。」你相信那食物對你有益、不會要你的命,才敢吃下肚。你吃下烤雞腿,表示你對烤雞腿有信心;不敢吃姑婆芋也是同理。
因此,蛇的謊言是「你們一定不會死」,這才是原文正確的翻譯,也符合人性。否則你真當夏娃是傻子嗎?

這次背叛造成的後果極其嚴重。他們兩個被趕出伊甸園,從此必須自食其力。更重要的是,所有的後代子孫都受到牽連,從此有了原罪;在這種常駐的罪性影響之下,人遠離上帝、反叛上帝、驕傲自大、完全沒有行善的自由意志。他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那怕是世人所稱道的善事───都出自私心,得不到上帝的稱許。在祂的公義審判之下,每個人都有罪,地獄的永火正在等著

不單是亞當夏娃與所有後裔都被罪惡綑綁,甚至全地都受到咒詛,「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創3:17)當然包括食物。「吃」脫離了原本的單純美好,逐漸朝著罪惡、死亡那端傾斜過去。此後的食物已經變質,人真有信心吃下肚嗎?能吃得安心嗎?

在雅各身上,我們看到「吃」已經與罪惡掛勾了。
雅各不是長子,按當時的宗法來說,他得不到長子應有的祝福與產業。但雅各在母親的協助下,以陰謀詭計欺騙父親───他已老得幾乎全盲、聽力也嚴重退化───得到祝福。
創27:25「以撒說:你遞給我,我好吃我兒子的野味,給你祝福。雅各就遞給他,他便吃了,又拿酒給他,他也喝了。」
我相信以撒在吃野味、喝美酒的時候,是真心感到舒暢的。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暢快,他可能好久沒吃得這麼舒心了。美食在前,香味四溢,他沒有判斷能力,甚至沒有一點懷疑,只想放口大嚼。他天真的以為所有食物都可入口,一律來者不拒。
面對外裹誘惑的毒藥,人彷彿瞎了眼的以撒。他單純、天真,沒有是非判斷能力。有人給,他就收,不問那人是好人壞人,也不問東西的來源為何;他對所有事物都有一種跡近愚蠢的信心
對肚腹的食物如此,對靈魂的食物亦同。有多少人對神學書籍的內容有判斷能力?他們對所有內容照單全收,展現出一種跡近愚蠢的信心。又有多少人對講台的訊息有判斷能力?他們天真的相信牧者不會有錯、所有訊息均來自上帝,這種信心同樣跡近於愚蠢。

時光荏苒,以色列人因飢荒來到埃及;數百年後,上帝要將他們領回迦南地去。在埃及的最後一夜是刑罰之夜。上帝要以色列人在門楣抹上羊羔的血,當晚滅命的天使將巡行埃及全地,擊殺所有家庭的長子,唯獨掠過門楣有羊羔之血的家戶。
那隻羊呢?在以色列人的肚腹裡。
出12:8「當夜要吃羊羔的肉;用火烤了,與無酵餅和苦菜同吃。」
上帝命令他們要把羊肉吃得精光,而且連料理的方式、要與哪些食物搭配,都說得仔細。驚懼參半的以色列人自然照做,殺了羊羔,在門楣上抹血,在庭院裡生火烤羊肉,搭配餅與苦菜一起吃。這頓晚餐有赦罪、代贖的意涵。
但我不禁臆測,他們之中是否有人如此想,「深夜來到的滅命天使這麼強大,我雖然抹了羊血、吃了羊肉,但他一定會放過我嗎?在他巡行殺人時,一旦看到我,會不會想起我曾經訛詐鄰居、強佔了這麼多錢財?乞丐來到我田邊,我連一點麥穗都不給他,天使會不會降罪?我犯了這麼多罪,天使一旦生起氣來,會不會順手殺了我?」
是啊。畢竟在吃肉的當下,一切都還沒發生;他怎知吃下羊肉、抹上羊血,就必能在稍後的大災殃中倖存?
唯獨信心。上帝藉著羊肉表達代贖與赦罪,你必須對此有信心。你如何表達你的信心呢?吃下去。吃下羊肉,表示你相信這羊肉不會要你的命,更相信它能救贖你的命。
事後諸葛的我們自然知道,這羊肉預表著十架上的耶穌基督。

出了埃及並不表示一切都風平浪靜。以色列人的食物吃完了,飢餓的肚腹使他們想起以往在埃及的富裕生活,
出16:3「說:巴不得我們早死在埃及地、耶和華的手下;那時我們坐在肉鍋旁邊,吃得飽足。你們將我們領出來,到這曠野,是要叫這全會眾都餓死啊!」
他們想起在埃及時,吃肉吃得飽飽的,滿心舒暢,對比現在的飢腸轆轆,他們後悔離開埃及了。
這裡的食物勾串起過往的罪惡生活。即便你已經受洗歸入耶穌基督,但往日的紙醉金迷仍不時向你招手。它們彷彿對你說,「想想看,過去多美好啊!想買甚麼就買,想做甚麼就做,沒人管也沒人念,多麼自由!現在的你真的有比較好嗎?」是啊,現在的你也許不如以前。是甚麼使你揮棄過往的罪惡生活?
是信心。你相信這條天國的窄路是對的,繼續走下去是對的,即使你的感官告訴你過去的生活比較好,不斷誘惑你回到從前,但你仍堅持走下去,唯獨依靠信心

沒食物會抱怨,沒水喝更能抱怨。
利17:3「百姓在那裡甚渴,要喝水,就向摩西發怨言,說:你為什麼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使我們和我們的兒女並牲畜都渴死呢?」
魔鬼的工作之一,是使任何的不滿都能上升到對神的試探:神還在嗎?(利17:7)如果祂還在,為什麼讓我們受苦?這樣的神,怎能說自己慈愛又憐憫?
這景況在今日依然適用。面對生活的挫折或打擊,你怎知神還在?你真的有聽見祂的聲音?我對任何聲稱看到上帝顯像、或聽到上帝聲音的人,都打上極大的問號;我不太相信這類見證。那麼,對身處挫折的你來說,上帝無影又無聲,你怎知祂還在?
唯獨信心。無論你的感官怎麼說,別人怎麼看,你仍不為所動,堅定相信祂在聖經裡的應許都是真的,這是信心

上帝以嗎哪供應以色列人。但天天吃,吃得煩了,他們又開始抱怨,
民11:4-6他們中間的閒雜人大起貪慾的心;以色列人又哭號說:誰給我們肉吃呢?我們記得,在埃及的時候不花錢就吃魚,也記得有黃瓜、西瓜、韮菜、葱、蒜。現在我們的心血枯竭了,除這嗎哪以外,在我們眼前並沒有別的東西。
他們再度想起埃及的舒服日子,有魚有肉,有蔬菜水果,還有各種辛香料作為調理。看看現在,每天都是嗎哪,也只有嗎哪!他們不自禁的懷念起罪惡中的快樂日子。
上帝也發怒了。祂讓以色列人得償所願,吃肉吃到飽。
民11:19-20「你們不止吃一天、兩天、五天、十天、二十天,要吃一個整月,甚至肉從你們鼻孔裡噴出來...」
一大批鵪鶉飛到營地周邊,他們毫不費力的抓了宰來吃。正當他們大快朵頤、大嚼大吃之際,
民11:33「肉在他們牙齒之間尚未嚼爛,耶和華的怒氣就向他們發作,用最重的災殃擊殺了他們。」
當鵪鶉肉將他們的嘴巴塞得鼓鼓的、牙縫塞滿肉屑、肉汁順著嘴角淌流之時,上帝的刑罰倏忽降臨。聖經沒說最重的災殃是甚麼,但我相信那畫面定是血腥得慘不忍睹。
這裡的食物象徵著罪惡的快樂,以及公義的刑罰。你不照著上帝的意思求,祂即使給你,你的下場也必然悽慘。你對祂的供應沒信心,發怨言,想要重回罪中之樂,祂就依你要的給你,讓你的罪領著你下地獄


新約

四福音書裡不乏耶穌與食物的場景。食物,將神的兒子與罪中之人緊密串連了起來

他與人一起吃喝
可2:16 法利賽人中的文士(有古卷:文士和法利賽人)看見耶穌和罪人並稅吏一同吃飯,就對他門徒說:他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喝嗎?
耶穌經常吃吃喝喝,尤其喜歡與市井小民一起吃喝。當世人以為神的受膏者、拯救世界的彌賽亞將以大君王、大元帥的威嚴形象降臨人間之時,基督卻以最平凡的樣貌,與你我一同在小吃攤吃臭豆腐、在桌邊喝酒啃瓜子。他大可以選擇人見人畏、高高在上的人設,但他沒有那樣做。藉著吃喝,他要你我明白,他是神子,更是人子;他親切得沒有距離感

他變出食物
有一次,耶穌在戶外講道,講著講著已到了用餐時間。當時的狀況彷彿現今的巨星演唱會一般,光男人就有五千,若將女人與孩子計算在內,肯定超過一萬人。這麼多人肚子餓了要吃飯,怎麼辦?
可6:41-43耶穌拿著這五個餅,兩條魚,望著天祝福,擘開餅,遞給門徒,擺在眾人面前,也把那兩條魚分給眾人。他們都吃,並且吃飽了。門徒就把碎餅碎魚收拾起來,裝滿了十二個籃子。
他手邊只有五個餅,兩條魚,但卻神奇地餵飽了所有人。群眾都吃飽後,把碎渣收拾起來,甚至超過原本的五餅二魚!這當然是神蹟。
藉著這神蹟,他要人知道,他不僅在乎你的靈魂,也關心你的肚腹。在今世,他用道使你的靈魂飽足,也用神蹟托住你一切日常需要

他成為食物
約6:51 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
約6:54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在他生命最後的時光,他曉諭門徒一項重大的奧秘:他自己要成為人的食物。是的,他要為選民而死;他若不死,選民就不能活,只有他死,選民才有永生。
耶穌不只與你一起吃喝,顯出他平易近人的特質,他也變出食物,供應你的吃喝,使你衣食無缺。最後,他甚至犧牲自己,成了你的食物,好使你得救,享受永遠的福樂

藉著信心,拿起聖餅與酒,我們相信耶穌為我們生也為我們死。
他生,「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他死,使一切「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









2024年5月6日

寫在抄襲道歉之後

 


寫在前面

講台抄襲是剽竊,是十足十的罪。迄今仍有人不認同這點,拼命拿著作權法之類的找我「抬槓」,抱歉,請自行閱讀舊文《講台抄襲之我見》,我沒有時間手把手的教導。若看完後仍不同意講台抄襲是罪,我尊重,但請別浪費時間說服我,那注定是徒勞無功的。


為何公開揭露

有人以為我應當先私下向當事人提出,不應在網路公開。這方法我早就試過了。多年前,我曾把對於教會管理、講章審核等建議當面提出,但得到的結果是「非常好,我們帶回去研究」,然後就沒有然後了。不管是當面談、寫Mail、打電話,效果都一樣。我已親身經歷許多次,也相信不少TCOC的肢體與我有一樣的經歷。
但我逐漸體會到,私下講沒用,公開之後卻收效甚著。一旦公開揭露,就會對教會高層形成不得不面對的壓力。曾幾何時,教會處理異議的態度竟也像公家機關一樣,逐級呈報的沒用,揭露媒體的速辦;令人感嘆。
所以,請別用經文挑戰我(況且那根本是私意解經,胡解一通)應該私下提出;不如先問問高層,為何教會不像教會,反倒像是公家機關?為何平信徒循聖經方式反應無效,逼得他們只能選擇公開揭露?

還有人說我揭露講台犯罪是傷害教會。請分清楚,我是吹哨者,不是犯罪者。教會受到傷害是因為講台抄襲的惡行,那不是我做的;我是將抄襲的惡行攤在日光下,使其接受公眾的檢驗。傷害教會的抄襲是我抄的嗎?我犯了哪條罪?
何時起教會竟變得可以容忍有人犯罪作惡、卻不能接受公正吹哨了?君不見過往教會風暴,正因為犯罪當下無人敢吹哨嗎?不檢討犯罪者、反檢討吹哨者,造成日後有人作惡卻無人敢制止,這不正使得教會成為一灘爛泥死水?這是我們希冀的教會模樣嗎?


當事人的道歉

正如不少人指出的,通篇不提「抄襲」只提「雷同、疏忽、忙中有錯」、道歉1%解釋99%、擠牙膏式的認錯、…,他們不滿意這種名為道歉實為解釋的說明。
若你問我聽完之後感想為何,我也不甚滿意道歉內容;但正如我在FB的貼文,「只要有道歉,而且是不推諉卸責的道歉,我都接受。這是負責任的好起步。我期待就此看到新氣象。」只要當事人願意低頭認錯,自承錯誤,我都接受。
雖然接受,但我必須指出,向會眾道歉只是次要的。大衛在犯下重罪之後,寫下「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詩51:4),請細察「惟獨」的深意。當事人必須在上帝面前痛痛悔改,那是他在密室中必須要做的,並且是向人道歉再多也不能取代的。
身為吹哨者,使犯罪者停止作惡並低頭道歉,只是我的階段性任務之一。我不以道歉為滿足。


教會應檢討與改革

教會的檢討與改革才是重點。
事出必有因,尤其這已是講台第二次抄襲,時不過一年半而已。這可證明一年半前,教會並未對抄襲事件痛定思痛、深入檢討,以至於短短時間內再度爆發。原因到底在哪?
我只是平信徒小弟兄,雖沒資格臨空抓藥,但願意將長久的觀察略略寫出。
  • 講台即舞台
為何球星在明顯過氣後仍執意不退休,即使流落次級聯盟、甚至遠赴海外,也要爭取打球機會?因為球場就是他的舞台。他需要舞台、需要掌聲、需要眾人目光。有沒有這種可能,牧者也將講台視為個人舞台?即使靈命枯竭、裝備不足、身心不堪負荷,仍舊死死霸著講台不放。若真是如此,牧者必須調整自我價值的來源。
  • 牧者責任
牧者被按立是牧養群羊,不是辦活動搞噱頭的。他必須明白自己的責任。不願意牧養、沒能力牧養、不適合牧養的人,就不應當站講台。
  • 訓練與裝備
講台是牧養群羊的地方,沒有適當裝備與訓練的人,怎能隨隨便便站講台?若牧者的程度與台下會眾相同、甚至更差,他怎能說自己在牧養?他能拿甚麼出來牧養?這樣的講道自然流於插科打諢。
  • 講章審核
只要具備一定程度的教義素養,都不難發現講道時不時出現的教義偏差或錯誤。應遴選數名具備正確神學觀念的正直肢體組成講章審核小組,審核講章內容並提出改正意見。
  • 建立調遣制度
某些牧者因身心狀況、或靈命枯竭、或天賦恩賜、…不適任講台重擔,應有調遣制度。會眾的講台不應是個人的舞台,該休息的就下來吧。「一日上講台,終身站講台」?我堅決反對。

以上數點只是個人觀察,也許不是真實狀況。教會高層應當深刻檢討抄襲背後的原因,提出真實有效的改革,這才是會眾們最期待的。


我還有話說

我重視講台的聖潔,痛恨有人敗壞它,尤其是一邊高呼神的公義與榮耀、一邊卻以剽竊與抄襲羞辱它。英倫博士向來恬淡自持,他能夠心平氣和的撰文,但我不是他。我向來不是個豁達大度、恬淡從容、溫言軟語之輩。遇到不平之事,我會拔劍而起;我不會逃避衝突。
這次的抄襲事件,自然使我忿忿不平,在BLOG開了個「乾脆要當事人切腹好了」的玩笑。沒幾日,當事人以自身的身心狀況為由,提出道歉。某弟兄深夜提醒我,「一般人以為的玩笑話,在身心症人眼中可能完全不是那麼回事。」我非常感謝他的提醒,收回玩笑的同時,也要正式對當事人道歉,
「對不起,我不知你的身心症,我開了個一般人以為的玩笑。如果對你造成傷害,我很抱歉,望你接受。」

此外,我知道有許多人看我的貼文與BLOG,其中不乏TCOC的肢體,也有其他教會的弟兄姊妹。
對TCOC的各位,我知道你們與我一樣憤慨、失望。我非常能同理這種情緒。但不要讓負面情緒綑綁你太久,你必須試圖使理智重新掌握你。以理智的眼光自問,這個屬靈的家庭何處出現了髒汙?你的恩賜使你能夠幫上甚麼忙?
誠如我在FB的貼文,尼布爾的祈禱文經常使我重新找到奮鬥的方向:
「主啊,請賜我平靜,去接受我不能改變的一切;請賜我勇氣,去改變我能改變的一切;並賜我智慧,分辨兩者的不同。」
只要仔細檢視,一定有一些地方是你我能夠幫得上忙的。
此外,不要對當事人的家人施以特別的眼光,他們是無辜的。我對牧師娘仍是相當敬重的。

對其他教會的弟兄姊妹,謝謝你們這麼關心TCOC的狀況。不過,不用麻煩你們在外圈提出各種檢討與改進了,那是身處內圈的我們該做的。如果願意,請持續為我們禱告即可,萬分感謝。
還有,不要再對我吹噓貴教會多好多好了。聖靈引我在TCOC受洗,迄今為止,我沒有接到祂要我轉會的旨意。既然如此,我就繼續留著,不勞費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