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
21.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並且狗來餂他的瘡。
22.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
23.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的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
24.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
25.亞伯拉罕說: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
26.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
27.財主說:我祖啊!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
28.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
29.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
30.他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到他們那裡去的,他們必要悔改。
31.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
大部分的比喻都只有一個中心涵義,不過某些較長的比喻可能例外;「財主與拉撒路」即為一例。在這個比喻中,前半段(19-25節)的重點在於為富不仁,後半段(26-31節)則是聖經見證的充分性。
為富不仁
富豪也分等級的。這位財主不是普通有錢,而是超級有錢,放諸今日大概是財星評比的前段班富豪。為什麼我能這麼肯定呢?
首先看他的打扮,「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在當時,紫色是一種非常昂貴的顏料,只有富豪或皇室才能負擔得起,也只有那些金字塔頂端的才有能力穿著紫色袍。細麻布是以埃及產的亞麻製成,用來縫製裡衣,這可是舶來品,當然也不便宜。
而且從原文的時態來看,「穿著」意思是「習慣穿著」。這財主不僅是穿著紫色袍與細麻布衣服,他更是習慣這樣穿,平常就這麼穿,別的顏色與質料都不愛。
他的富有不僅展現在衣著上,行為也是豪奢得很;他「天天奢華宴樂」。普通人偶爾奢侈一次就很傷本了,這位財主可是天天這樣做哪!
因此,不管從穿著打扮、或奢侈行為來看,這位財主具有相當高的社經地位,無疑是當時的大富豪。
另外,他相信死人復活(30節),而且這比喻的前文裡,在法利賽人嗤笑耶穌(14節)之後,耶穌隨即就說了這個比喻,因此這位財主有可能正是一位法利賽富豪。
基督徒都知道這比喻裡的拉撒路很慘。但他到底慘到哪種程度?
他的工作是乞討,如果乞丐也是一種職業的話。
他的健康狀態極差,渾身生瘡。
他在哪兒呢?「被人放在財主門口」。「放」的原意是丟擲的意思。他被人丟在財主門口,好像是個廢棄物一般,被人丟來趕去,也許還順便吐幾口口水,踹個兩三腳。另外,這也許暗示他可能是殘障,或重病以至於無法行走。
他沒有朋友,除了一條狗,「狗來餂他的瘡」。在當時的猶太人觀念裡,狗不是寵物,而是一種不潔的動物,不會有人想要靠近狗,或跟狗狗在一起。但拉撒路沒有朋友,他最好的朋友就是狗,只有狗願意關心,舔他的瘡。這顯示他的社會地位非常的低下,非常的邊緣。
他的食物是「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當時的猶太人用手直接拿食物吃,手弄得油油的怎麼辦?有錢人家就會用麵包擦手,擦過手的麵包就丟到地上。財主餐桌下的垃圾,就是拉撒路的食物。
財主與拉撒路位於光譜的兩端。一個是金字塔頂端的超級富豪,天天奢華宴樂,一個是社會底層的邊緣人,以乞食維生。他們兩人看似不可能有交集,但在比喻裡,耶穌用「門」將他們兩人連結在一起。根據斯諾德格拉斯《主耶穌的比喻》,門外是拉撒路,門內是財主。門外,拉撒路悲慘度日,門內,財主奢華宴樂。一道門隔開兩個世界,一邊天堂,一邊地獄。
拉撒路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亞伯拉罕的懷裡」有特別的涵義。他是猶太人的始祖,是他們心中的英雄、偉人。在他的懷裡,意思就是在樂園裡、在天堂裡。
更特別的是,拉撒路是被天使帶去的。這表示上帝重視他,特地差派天使帶他到天堂。他的名字已顯明一切:「拉撒路」的意思是「神幫助的人」,神特別鍾愛他。
不知你有沒有想過,上帝鍾愛拉撒路,但拉撒路在世上的生活卻非常悲慘,沒有錢、沒有朋友,只能吃垃圾;這就是上帝愛人的方式嗎?
我們必須扭轉「愛」的價值觀。在人的思想中,「愛」經常與生活的順遂、物質的豐盛綁定在一起。例如,父母愛孩子,理所當然的給他們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盡量幫助他們的生活過得一帆風順,甚至出錢幫他們買房子。但上帝的價值觀顯然不同,祂所揀選的、所愛的人,在世間的生活往往不如人意,甚至很悲慘,但他們卻與上帝有親密的關係。祂主動揀選你、賜下你與祂的關係,這關係的貴重更甚於世間所有金銀財寶。
例如約瑟曾經被親兄弟出賣、被誣陷、甚至關在監獄裡;大衛成為以色列的君王,但他也曾經被追殺、甚至他的兒子強暴他的女兒、兒子殺兒子、兒子殺自己的家庭慘劇。更別提約伯了,如果他說自己排第二慘,沒人敢說自己排第一。但他們都是上帝鍾愛的人。
我們的生活也許辛苦,也許不如人意,但不要以為上帝不愛你了。你可以在禱告裡向祂傾訴心中的痛苦,但不可控訴祂為何不愛你。因為你自己明白,祂早已把最寶貴的───祂兒子的生命───給了你。
財主後來也死了,被埋葬了。他的葬禮一定非常豪華、盛大,前來弔唁的達官貴人一定很多,但唯獨沒有天使。這再次形成與拉撒路的強烈對比。他死後去到地獄,在那裏全身被火燒烤,非常痛苦,他忍受不住了,向亞伯拉罕發出呼喊。這裡有點蹊蹺。
他是個以色列人,更極有可能是個法利賽人,不可能不知道應該向神禱告、祈求。他在此處向亞伯拉罕、而非向神呼求,可能暗示他直到此時都還不知道自己的錯在哪裡,因此仍然不向神懺悔;或者,他心裡根本沒有神,才會向人禱告。
博愛思在《基督比喻精華》指出,財主是個有頭有臉的人物,他生前一定參加過會堂的集會,也一定行禮如儀般的禱告,但肯定的是,他從未真正禱告過。他從未真心尋求神。直到了地獄,他才真心禱告,但他根本不知道除了神以外,誰有能力改變他的處境?直到地獄,他仍不悔改,仍不向神認錯,甚至寧可向人求助、也不對神謙卑;他屬靈之貧窮,可見一班。
死後,拉撒路成了大富豪,財主則成了窮光蛋。
博愛思說得精闢:「死亡使屬靈貧窮的富人變得更貧窮,使屬靈富足的窮人變得更富有。...地獄並不單單只是個受苦之處,它的可怕在於地獄使人原先的失喪變得更絕望。在天堂裡,聖徒的喜樂會更加添,且持續到永遠。」
財主被火燒烤得受不了,他向亞伯拉罕要求,「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你可以看出,即使他身處地獄,拉撒路位於天堂,但他仍然認為天堂裡的拉撒路不過就是個跑腿辦事的,依然像在生前那般鄙視他。他沒有任何悔改。
亞伯拉罕的回覆斷絕了他的渴望,「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
天堂與地獄之間可不是隨意跳過來又跳過去的。只要一死,就甚麼都來不及了。就算人死後還有意識,願意懺悔,也無法使人從地獄轉到天堂。想想身邊親愛的家人,我們怎能不把握傳福音的機會?
斯諾德格拉斯指出,「門」與「深淵」兩者相互對照。生前,門內是財主的奢華宴樂,門外是拉撒路的悲慘度日。死後,深淵的一邊是財主在火裡的痛苦吶喊,另一邊則是拉撒路得享安慰與尊榮。拉撒路生前的不幸對應了財主死後的痛苦,而財主生前的富有則對應了拉撒路死後的尊榮。
我們必須小心的是,這個比喻並非批判一切有錢人,而是針對那些漠視貧窮、不肯提供援助的有錢人;他們為富不仁。他們明白上帝的誡命是照顧貧窮的弟兄,但看到有人需要幫助,自己也有能力提供幫助,卻無動於衷,假裝甚麼都沒看到。這種人漠視上帝的命令,表明他心裡沒有上帝、沒有遵主為大,活該他下地獄。
上帝從不以有錢與否評斷一個人。某些基督徒誤以為富有是罪,教父安波羅修對此曾有警語:「不可聖化貧窮,也不可醜化財富。」康來昌牧師說得更直白:「財主不是因為吃得好、穿得好而下地獄;而是因為他沒有把上帝放在心裡,為富不信、為富不仁。拉撒路也不是因為討飯、長瘡、受苦而上天堂;乃是因為他在貧病交加時依然信靠上帝、沒有埋怨上帝。...當人選擇不愛上帝的時候,最慈愛、最公平的上帝,就讓這些人去沒有上帝、沒有愛的地方。」
對基督徒來說,上帝期許我們不僅關心世人靈裡的貧窮,也要憐恤物質的匱乏。
約壹3:17-18『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
傳福音帶給人靈魂的拯救,這自然非常重要;但聖經可沒有要我們忽視人們在物質生活上的貧窮。斯諾德格拉斯說得好:「打開你的雙眼,看見坐在門口的拉撒路。」
聖經見證的充分性
聽完亞伯拉罕解釋了天堂與地獄之間的阻隔之後,這位「前」財主似乎受到觸動,「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
做見證是好事啊,為何亞伯拉罕拒絕呢?因為他看出財主的心思。財主顯然認為光看聖經還不夠,神蹟更有說服力。
史普羅對此有精闢見解:「不信並非一個智力問題───在創造界以及《聖經》中有充分的證據,見證神和祂的良善,每一個不敬拜神的人都無可推諉。相反,不信是一個道德問題。非信徒不去敬拜,因為他們不想要敬拜。他們不聽從,因為他們不想要聽從。他們沒有聆聽之耳,因為他們不想要有聆聽之耳。」
聖經是神的默示,是上帝的話語,祂藉由這種方式將自己顯明給所有的世代看。上帝揀選人,也將信心賜給他,使他打從心底認同聖經都是神的話,具有無上的權威性。若有人認為聖經仍不夠,這種想法顯明他未蒙揀選,不相信上帝,給這種人看再多的神蹟也沒用。難怪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
也許你仍有疑惑,「若神蹟真能見證上帝的存在,人看見自然信服,為何給不信的人看神蹟也沒用?」
前一陣子,日本職棒巨人隊到台北大巨蛋比賽, 吸引了好幾萬人湧入觀賽,等到比賽結束,人潮很快就散去了。某個吸引人的誘因能夠召聚人潮,但若誘因消失,人潮也將散去。
你在教會講台上做甚麼,就會吸引哪些人前來。你在講台上唱唱跳跳,吸引的是喜歡看演唱會的人;你在講台上表演癱子行走,吸引的是想看魔術的人;你在講台上表演金粉鑽石,吸引的是想要發財的人;但你在講台上傳講古舊福音,吸引的是被上帝揀選的人。
想看演唱會的、想看魔術的、想發財的,這些人不是真心想聽先知與摩西的話,他們不是真心想聽福音的;就算看了神蹟又如何?他們不會悔改的。一個不知悔改的人看到神蹟,只會要求看第二次、第三次、...,他們不會因此相信上帝的,因為他們不是被上帝揀選的。
可8:11-12「法利賽人出來盤問耶穌,求他從天上顯個神蹟給他們看,想要試探他。耶穌心裡深深的歎息,說:這世代為什麼求神蹟呢?我實在告訴你們,沒有神蹟給這世代看。」
耶穌沒有能力行出神蹟嗎?他為何不行神蹟為他自己、也為上帝做見證呢?因為沒必要。他們只是想試探耶穌,只是想看魔術表演,這種心態表明上帝未曾揀選他們;即使看了神蹟又如何?
對於蒙揀選的人來說,古舊的聖經就是最充分的見證,無須其它佐證。
結語
莫忘世上苦人多。聖父制定許多條例,要世人明白照顧窮人不是一種選擇,而是義務。聖子喜歡與社會底層人士───婦女、兒童、貧苦人、稅吏───相處,以行動表明對他們的接納。我相信,當你看到路邊有人乞討、或呼喊「大哥哥大姊姊,請買一包餅乾」時,必定感受過聖靈觸動你的內心,要你解囊相助。
不要消滅那些感動,要以三一神的心為心。「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辭,就當向那應得的人施行。」(箴3:27)
聖靈不只感動你的心,祂也曾感動許多人,激勵他們把上帝的話語記錄下來,彙集成冊,就是你手邊的聖經。那是聖靈的默示,記載了聖父的自我揭露與聖子的永恆福音。對祂的選民來說,其它的佐證都是多餘的;聖經本身就是最充足的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