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督教信仰的光譜中,我歸屬於改革宗,「加爾文主義五要點」是信仰的核心之一。這五點分別是:
Total Depravity(全然的墮落)
Unconditional Election(無條件的揀選)
Limited Atonement(限定的救贖)
Irresistable Grace(不可抗拒的恩典)
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聖徒永蒙保守)
取其英文單字的第一個字母,即成"TULIP",鬱金香之意。
我先前已分別介紹過前四點,現在將邁入最後一點,「聖徒永蒙保守」。
上帝是信實的
不僅稱義需要祂的恩典,成聖也需要祂的保守。你知我知,罪人根本不能守全上帝的律法,天天犯罪、時時跌倒,救恩會不會因此失去?
路10:20「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
選民的名字被記錄在天上,神早已認識哪些是屬於祂的人,他們必要得救。神的揀選永不後悔,祂的承諾絕非空口說白話。選民的名字被記錄在生命册上,有憑有據。
上帝的愛是無法隔絕的
世間最濃的愛,莫過於父母對子女的愛;即便如此,這份愛仍可能因著各種原因而斷開。來自金錢的誘惑,或者文化傳統的疏離感,都能隔絕親子之愛。還有死亡,若一方過世,這愛當然就斷絕了。
羅8:38-39「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
世間任何情愛都可能斷絕,但上帝對選民的愛卻是任何事物都無法隔絕的。
救恩必然貫徹
念書、存錢、減肥、運動、...,我們有太多「立下志願,後來虎頭蛇尾」的經驗了。如果上帝的救恩也是這樣虎頭蛇尾,我們就糟糕了。
羅11:29「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提後4:18「主必救我脫離諸般的兇惡,也必救我進他的天國。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上帝說出口的話必然兌現,祂的的旨意必然成就。祂若揀選你,必然救你到底,不會半途而廢。
彼前1:3-5「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
在第3、4節中,主詞是神,是祂使我們復活、重生、有盼望、得救恩。這一切都是神主動的作為,不是人做成的。我們之所以能夠堅持信仰、一直到底,是因為神的能力保守我們,使我們能持續走完天國之路。
選民與基督聯合,必然得救
約10:28「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來7:25「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我們唯獨藉著基督才能得到拯救。救恩是永不失效的。耶穌保護我們就如同放在他手掌心一般,誰都不能傷害我們;他高升到天上之後,更為我們祈求,使我們永不失落。
從以上的經文,我們可以得到如下的結論:
上帝是信實的,祂的旨意永不失敗。每個選民都得到祂的保守。祂要拯救我們,就必能拯救到底,一個都不失落。
也許你仍有疑惑,「你的意思是,只要是基督徒,都一定會上天堂嗎?」
對。
這是來自上帝的保證,祂的旨意必然貫徹到底。只要是真基督徒,就必然得到救恩。
你的疑惑更濃了,「有些基督徒最後離開教會了,這不就表示救恩會失去嗎?你如何解釋基督徒離棄信仰?」
我還是那句話,救恩永不失落。
林後11:13「那等人是假使徒,行事詭詐,裝作基督使徒的模樣。」約壹2:19「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他們出去,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
有些人來到教會,受洗之後又背棄信仰,至死都不再相信上帝,這證明一件事:上帝根本沒有揀選他。他的名字根本不在生命冊上,他的受洗是假的。
即使在教會裡面,我們也無法斷定每個人都是真基督徒,只有上帝知道。祂也沒有要我們在現世區分誰是山羊、誰是稗子。但假基督徒無法一輩子裝假下去(否則就是真的了),有一天他必定背棄信仰、離開教會,至死都不再回來。
你繼續問,「如你所說,教會裡的基督徒不是每個都得救,那我如何確定自己有沒有得救?」
一般人常誤以為,得救與否要看信心大小,很抱歉,這錯了。試問,一個拜媽祖的人,若他的信心很強大,難道他也得救嗎?當然不會啊。你若信錯了,信得再虔誠也沒用。
不是信心帶來救恩,是信心的對象帶來救恩。
信心強弱當然重要,但更關鍵的是:你到底相信些甚麼?歷次大公會議對此早已有結論:三位一體、基督論、救恩論。這三者就是檢驗信仰的指標。
除此之外,一個被揀選的人,聖靈必會持續引導、督責、勉勵,這人必然會結出果子來。因此,除了內在檢驗信仰內容是否正確,外在查驗是否有聖靈的果子也是必要的。
只要我相信三一神在同一個本質中有三個不同的位格(三位一體);基督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基督論);我有必死的罪,唯獨藉著相信基督才能被稱為義,得到赦免,將來必有永生(救恩論);並且在聖靈的帶領下,我仍持續不斷的扎心、悔改、結果子,我就能確信我是個真基督徒,必然會得救。不用等到審判日,我現在就確信自己得救,我對我的救恩有把握。
你可以參考這篇:我真的得救了嗎? 淺談基督徒得救的確據
快速結論:
一、確認你的信仰是否正確,檢驗指標:三位一體、基督論、救恩論
二、確認你是否持續結出聖靈的果子
你似乎比較明白了,但仍有最後的問題:「如果我犯下很嚴重的罪,會因此失去救恩嗎?」
罪人的意志軟弱,往往無法抗拒誘惑而犯罪。如果救恩取決於人的自由意志、或堅持能力,我確信沒有人能夠得救。如果救恩有人的參與,一定會敗壞。
但救恩從頭到尾都是三一神的工作,聖父揀選我、聖子為我死、聖靈引導我,沒有任何事物能敗壞神的旨意。
看看大衛吧。大衛是合神心意的僕人,但他曾經犯下許多重罪,例如強佔部下的妻子,設下詭計使她的丈夫死亡。他也不是甚麼好父親;看看他的子女:哥哥強姦妹妹,弟弟殺哥哥,不但殺,而且把所有兄弟姐妹全都殺了,最後甚至自己稱王,追殺老爸大衛,還強姦大衛的嬪妃,要眾人在旁邊觀看。這樣一個犯下強姦、殺人、家庭關係一團糟的人,仍然沒有失去救恩。
救恩既然是藉著神的工作而完成,就不可能因著罪人的過犯而敗壞。從大衛的例子可以看到,雖然基督徒仍然可能犯罪,甚至犯下非常嚴重的罪,但上帝必定帶領他們悔改。他們的救恩依然穩妥,不可能失去。
結論
選民為神的大能所保守,一直到底,凡在靈性上藉著重生與基督聯合的人,都在他裡面獲得永遠穩妥,什麼都不能叫他們與神的愛隔絕。選民之所以能夠站立得住,不是憑著自己的力量,乃是上帝的扶持與保守。
許多口頭上承認並相信基督的人墮落了,不是因為他們失去救恩,而是因為他們從未在恩典中。
真信徒有時會陷入試探裡,也能犯很嚴重的罪,但這些罪不能使他們喪失救恩與基督隔絕,正如一個兒子不能失掉作為他父親之子的身分。
這一切有如《威斯敏斯特信條》所述:
「凡神在他愛子裡收納,並且他的靈有效地召選而成為聖潔的人,不能完全也不能至終從恩典的地位中墮落;反要保守這地位,一直到底,永遠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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