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7日

「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被人知道的」是用在壞事被揭發的情境嗎?大錯特錯! (撒種,路8:5-18)

 


5.有一個撒種的出去撒種。撒的時候,有落在路旁的,被人踐踏,天上的飛鳥又來吃盡了。
6.有落在磐石上的,一出來就枯乾了,因為得不著滋潤。
7.有落在荊棘裡的,荊棘一同生長,把他擠住了。
8.又有落在好土裡的,生長起來,結實百倍。耶穌說了這些話,就大聲說: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9.門徒問耶穌說:這比喻是什麼意思呢?
10.他說:神國的奧祕只叫你們知道;至於別人,就用比喻,叫他們看也看不見,聽也聽不明。
11.這比喻乃是這樣:種子就是神的道。
12.那些在路旁的,就是人聽了道,隨後魔鬼來,從他們心裡把道奪去,恐怕他們信了得救。
13.那些在磐石上的,就是人聽道,歡喜領受,但心中沒有根,不過暫時相信,及至遇見試煉就退後了。
14.那落在荊棘裡的,就是人聽了道,走開以後,被今生的思慮、錢財、宴樂擠住了,便結不出成熟的子粒來。
15.那落在好土裡的,就是人聽了道,持守在誠實善良的心裡,並且忍耐著結實。
16.沒有人點燈用器皿蓋上,或放在床底下,乃是放在燈臺上,叫進來的人看見亮光。
17.因為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被人知道的。
18.所以,你們應當小心怎樣聽;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凡沒有的,連他自以為有的,也要奪去。


我喜歡當個綠手指,種些花花草草。很巧,耶穌有不少譬喻與植物有關,其中最著名的應當是撒種的譬喻。
在比喻中,種子分別落在四種不同的環境,產生四種不同的結局。種子是上帝的道,不同的環境則代表人的心。


路旁

第一顆種子落在路旁,可以想像成類似田埂的環境。那裏的土經過不斷的踩踏,變得堅硬,種子無法發芽。
為何人心變得堅硬,使得上帝的道無法發芽呢?因為罪。
弗4:18-19「他們心地昏昧,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都因自己無知,心裡剛硬;良心既然喪盡,就放縱私慾,貪行種種的污穢。」
罪人的心地昏昧、剛硬,放縱慾望,貪圖罪惡帶來的快感與刺激。這樣的心怎可能對上帝的道有反應?
如果試圖對他們傳福音,他們必定一口回絕。他們不願意承認上帝是唯一的神,也不願意將自己交給祂。他們認為自己就是自己的神。


磐石

第二顆種子落在石頭上。可以想像,即使種子能發芽,但怎麼可能生根呢?既然沒有根,嫩芽在烈日曝曬下,很快就枯死了。
如果向這種人傳福音,最初的反應都很好。他們一開始對於教會活動很有興趣,也很投入,規律的參加主日,甚至開始看聖經;然而一旦出現壓力或挑戰,他們很快就退縮了。


荊棘地

第三顆種子落在荊棘地。雖然種子能發芽,但是被荊棘擠住了,沒有空間,長不大。
這類人不僅參加主日,看聖經,甚至已經受洗成為基督徒。但他們心中有著其它的糾纏,例如金錢的慾望、男女關係、名利的追求、...。他們從來沒有真正委身於上帝。真道雖然在心中生根發芽,但始終受到其它慾念的排擠。


好土

第四顆種子落在好土上,順利的生根、發芽、成長茁壯,最後開花結果,果實累累。
可以想像,真道在他們心中順利成長,他們是真正委身於上帝真道的一群人。我們從何得知人的心是不是好土呢?從他是否能結出屬靈的果子,就能明白真相。心中若是好土,上帝的道必在其中生根發芽,成長茁壯,並且結實累累。
歡喜領受天國還不夠,短暫領受真道也毫無用處,真正的領受,必會結出成熟的果子。
因此,我們聽見了道,應仔細理解、謹慎保護,不讓魔鬼扭曲了它;遇見試煉,仍要堅持守住真道;面對思慮煩擾、或金錢誘惑、或享樂慾望時,要小心不要被牽著鼻子走,要以道為生活中心。

落在好土裡的種子必能結果子,這是無庸置疑的。但過程是一帆風順的嗎?15節有個關鍵的重點,「忍耐著結實」。
要順利結果,忍耐的功夫是不可少的。結果子雖是必然的,但過程並不是一帆風順,我們需要忍耐。忍耐著去愛,忍耐著去傳福音,忍耐著改變罪惡的本性,甚至忍耐著他人不能理解的眼光:他們要你拿香,你不拿香,他們要你說謊,你不說謊,他們要你支持同性戀,你不支持。這一切都需要忍耐。
因為你與他們不同,你被揀選走向一條孤獨、但卻得勝的道路。


把心變成好土

如果你的心是失敗的那三種,太剛硬、太多思慮煩擾,你該怎麼辦呢?能把自己的心變成好土嗎?
很抱歉,你無法改變現狀,事實上任何人都無能為力。只有上帝能改變
結36:25-27「我必用清水灑在你們身上,你們就潔淨了。我要潔淨你們,使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棄掉一切的偶像。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
為何人無法使自己的心變成好土?
自亞當墮落開始,所有人天生就常駐罪性,他恨上帝、拜撒旦。他的心中黑暗,天良喪盡,對於任何屬靈的事情都沒有反應;想的都是罪,行出來的也是罪。他聽命於撒旦,沒有揀善棄惡的能力,成為神憤怒的對象。
他根本不想尋求神,不想親近耶穌,把所有屬靈的事情都視為愚拙的。這樣的罪人,怎可能把自己的心改換成屬靈的肥沃土壤?他根本就不想改變,也沒有能力改變。

你說,「我同意,這的確只有上帝能做。但祂為何不把所有人的心都變成好土?」
你必須理解,這不是能力的問題,而是意願的問題。
上帝當然有能力拯救所有人,但祂沒有這麼做;這是祂的意願、祂的旨意。祂只揀選了某些人,難道不行嗎?「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什麼這樣造我呢?窰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裡拿一塊做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做成卑賤的器皿嗎?」(羅9:20-21)
如果你認為上帝一定要把所有人的心都變成好土,一定要拯救所有人,這其實是把「上帝拯救人的恩典」扭曲成「上帝拯救人的責任」。聖經何處說拯救罪人是神的責任呢?這世上有人良善到使上帝不得不揀選他嗎?
每個人都有罪,都不配得到救恩;就算上帝不揀選任何人,又有誰能向祂說嘴甚麼呢?造物主憑著自己的意思,揀選某些人得救,其他人則不得救,受造物哪有權力說不公平呢?
我們該問的不是「為何上帝不揀選所有罪人」,而是「為何上帝揀選罪人」。哪怕只揀選了一個罪人,都是奇異恩典

本著聖經我們知道,救恩是恩典,不是義務。上帝沒有義務要拯救所有人。祂憑自己的旨意揀選某些人,不是因為那些人良善到配得救恩,而是因為祂的憐憫與慈愛。對那些被揀選的人,上帝主動藉聖靈重生他們,感動他們,使他們意志歸向上帝,有能力做出追隨上帝的決定。
對其他人,祂只是任憑他們。


為何用比喻

回到撒種的比喻。其實這些道理不難理解,但耶穌為何不直接說,而要用比喻說呢?他自己透露了原因。
「神國的奧祕只叫你們知道;至於別人,就用比喻,叫他們看也看不見,聽也聽不明。」
奧秘,指的不是神祕難解、或不可知的事,而是指若沒有神的啟示就無法理解的事。這段經文也證明了,救恩的道理只對某些特定的人敞開,對其他人則是封閉的。他們不需要知道,耶穌也無意向他們解釋,因為他們不是被揀選的族類。


常被誤用的經文

在比喻的末尾,耶穌說「因為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被人知道的。」
這段經文我們很熟,想必你也常用。回想一下,你之前在哪種情況下會使用呢?大概不脫是壞事被揭發,紙包不住火的情境吧。但經文是這個意思嗎?
恰恰相反。經文不是在說壞事,而是一件好得無比的事。
根據上下文,耶穌的意思是:比喻不是單純的比喻,而是隱藏了上帝的訊息;這些訊息雖然被隱匿在比喻之中,但有一天必定會顯明出來,「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被人知道的。」
因此,比喻是極其貴重的。面對比喻時,人的態度決定了領受啟示的有與無、多與寡。那些仔細聆聽、認真思考、並且以行動實踐出來的人,將要領受更多啟示;至於那些態度敷衍的人,上帝將收回所有啟示。「所以,你們應當小心怎樣聽;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凡沒有的,連他自以為有的,也要奪去。」
對我們而言,我們聽見了道,但回應是甚麼?我們是否仔細聆聽、認真思考、順服真道,並且在行動中顯明啟示的果效,結出成熟的果子?或渾渾噩噩的只停留在膚淺的表面?
我們的態度決定了啟示揭露的程度。





結語

不是每顆落下的種子都會發芽,也不是每個聽見福音訊息的人都會委身。上帝在創世以前揀選某些人,改換他們的石心為肉心,使之成為屬靈的沃土。種子落在其中必能生根發芽,成長茁壯,最後結出累累果實。
耶穌的比喻隱藏了天國的訊息。人在面對比喻時的態度,將決定天國訊息啟示出來的程度。
比喻如此貴重,我們怎能輕忽以對?







2024年10月24日

不義的管家為何受到稱讚? (不義的管家,路16:1-13)


 
1.耶穌又對門徒說:有一個財主的管家,別人向他主人告他浪費主人的財物。
2.主人叫他來,對他說:我聽見你這事怎麼樣呢?把你所經管的交代明白,因你不能再作我的管家。
3.那管家心裡說:主人辭我,不用我再作管家,我將來做什麼?鋤地呢?無力;討飯呢?怕羞。
4.我知道怎麼行,好叫人在我不作管家之後,接我到他們家裡去。
5.於是把欠他主人債的,一個一個的叫了來,問頭一個說:你欠我主人多少?
6.他說:一百簍(每簍約五十斤)油。管家說:拿你的帳,快坐下,寫五十。
7.又問一個說:你欠多少?他說:一百石麥子。管家說:拿你的帳,寫八十。
8.主人就誇獎這不義的管家做事聰明。因為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較比光明之子更加聰明。
9.我又告訴你們,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裡去。
10.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
11.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
12.倘若你們在別人的東西上不忠心,誰還把你們自己的東西給你們呢?
13.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

管家

主角是個管家。
「管家」,給人一種為主人操持家務的印象;但比喻中的管家負責為主人管理財務,其實更像是主人產業的代理人。他好比是主人的分身,他的決定就是主人的決定。

如果你是富豪,想找個代理人為你投資,你會找哪種特質的人?
首先是忠心。你一定不想把錢交給一個手腳不乾淨的人,把你的錢偷偷轉進他的帳戶裡。
再者,他必須聰明,懂得為你的財富創造更多的利潤。
我們都能看出來,比喻中的主人自然是上帝,管家則是每一位基督徒。祂期許我們既忠心又聰明,能妥善利用祂賜下的資源。
這比喻給我們的第一個挑戰:你是個忠心又聰明的僕人嗎

假設你給代理人十億元去投資,那筆錢是誰的?當然是你的。代理人是受你的委託去投資,但錢不是他的,仍然是你的。
我們都是受委託的管家,上帝給我們天分、時間、金錢、...,甚至連配偶、孩子、家人、朋友、...,生活中的一切際遇都來自祂。但請記得,那些都是祂的產業,不是我們的,我們只是受託暫時擁有罷了。
我們的職分不是產業的擁有者,而是受託的管家。你手頭上的所有產業都無法帶進永恆。祂將產業暫時交託給你,要你用心珍惜、妥善管理;有一天祂要收回所有產業,而我們必須向祂交帳。
比喻給我們的第二個挑戰:所有產業都有收回的一天,在那之前,你是否善盡管理的責任呢


稱讚他的狡詐?

這管家遭指控浪費財物,即將離職。在離職前夕,他決定利用主人的錢大撒幣,找來兩個債務人───油商與米商。他將油商的債務減免一半,米商的帳務減免兩成。管家藉著私下的恩惠,為自己留了條後路。

一百簍油大約是普通工人三年的工資,如果以現在每月五萬來計算,大約是180萬。一百石麥子相當於普通工人七年半的工資,同樣以五萬計算,大約是450萬。
管家減少油商一半的債務,約是90萬;減少米商兩成的債務,也是90萬。很巧,他減免兩人的債務金額都相同。

這管家當然不是甚麼正人君子,但從他面對危急時的一系列操作來看,起碼有三個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
認清未來:他知道自己先前捅的簍子太大,在主人家必定待不下去了,乞求主人赦免也是無用,必須另謀出路。他能審時度勢,看清未來,這是第一個優點。
盤點資源:他立刻盤點自己擁有哪些資源,知道自己沒有力氣耕種,也沒臉皮乞討,唯一擁有的,是即將失去的管家身分。
即刻行動:如果丟掉工作,正常人都會哀傷落寞一陣子吧。但他沒有哭哭啼啼,而是立刻把債務人找來,利用他管家的身分進行訛詐。他的行動力值得稱讚。

為了將來著想,管家把該收的債務打折,使主人的財產蒙受損失。這分明是個詐欺、侵占的舉動,為什麼反而得到主人的誇獎?
你我不得不承認,管家非常精明、甚至到了詭詐的程度。為了自己的未來,他用不誠實的方式侵占主人的財產,為自己留後路。
請注意,主人是誇他「聰明」,單指他善用精明的思維以保障未來,而不是讚美他的詭詐與侵占。

比喻說到這裡也結束了。你有沒有想過,為何耶穌要對門徒說這個比喻呢?難不成他要門徒效法詭詐嗎?

自然不是。
比喻裡的管家是聰明的「今世之子」,面對危機,懂得採取行動以保障未來;而門徒顯然是不聰明的「光明之子」,面對危機卻無動於衷,因此耶穌要他們學學管家的聰明,為了末世的到來採取必要的行動。
他要求門徒思考,如果連今世之子都懂得為了將來的餘生打算,那麼明瞭末世必定降臨,而且是在無人預知的時刻突然降臨的光明之子,怎能不為了將來的永生打算呢?比喻的中心涵義即在此。
神學家馮蔭坤說得更直白了,他認為耶穌說這話的弦外之音是「我的門徒在神國的事務上,若有今世之子在應付世事方面的那種機智、靈巧、能耐、決心,那就好了」。

以保險為例,你一定買了許多險,壽險、意外險、住院險、醫療險,還有車險、火災險、地震險、...。
你花了許多錢買保險,但事實上,大部分的危險可能終其一生都不會發生。如果你連不確定是否會發生的災難,都願意花大錢買保險,對於必定會發生的末日審判,你又做了甚麼準備


不義的錢財

顯而易見的,這比喻與金錢的使用有密切關係。因此耶穌說完管家的比喻後,繼續闡釋天國子民應有的金錢觀。他說,「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
「等一下」,你突然想到,「你在少年官的比喻曾解釋錢財是中性的,為何耶穌說它是不義的?」

從本質來說,金錢就像食物、糖果、慾望、甚至大麻一樣,本質都是中性的,端看人怎麼看待它、使用它。例如食物是人體維生所必需的,但若你飲食毫無節制,食物對你就有害。又好比大麻具有麻醉的效果,在醫療上緩解疼痛是必須的,但若人刻意的濫用,就成為毒品了。
正如我在前文裡說的,「這些都是中性的,本身不是邪惡的,甚至是好的、必須的,是神賜下的祝福。但撒旦誘使人過份看重這祝福,過分的高舉它們、追求它們,到了某種程度,以至於連上帝都不要了。」

在管家的比喻裡,從耶穌使用的結構與字詞可以看出,他刻意強調金錢屬於不公義的世界、並吸引人做出不敬虔的行為。
「不義的錢財」除了出現在第9節,也出現在11節。在11節裡,「不義的錢財」與「真實的錢財」相互對應,既然「真實的錢財」指的是天國的財寶,「不義的錢財」自然指的是屬於這不公義世界的金錢。
此外,「不義的錢財」使用的是mammon,亦即13節的「瑪門」,耶穌刻意使用這個單字,凸顯出金錢對於世人有股無法抗拒的吸引力,使得世人事奉它、而不事奉上帝。從這角度來看,金錢在人心中的地位相當於假神。
綜合以上兩點,錢財是不義的。


永生是買來的?

「錢財無用的時候」,可以指人的死亡,畢竟人一死,財產再多也毫無用處。不過從耶穌隨後另舉拉撒路比喻來看,由於拉撒路比喻明顯是一個關於末世的教導,因此「錢財無用的時候」更可能指向世界末日、天國降臨。

耶穌說「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裡去」,意思是永生是藉著著金錢買來的嗎?
要徹底明白那句話的意思,最好同時參照這段經文。
太25:34-40「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義人就回答說: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你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什麼時候見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體,給你穿?又什麼時候見你病了,或是在監裡,來看你呢?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
義人用他們的金錢幫助貧困的人,使他們有食物可吃、有水可喝、有地方可住、有衣服可穿,照顧起居,在他們窘迫時伸出援手。這些慈善的行為顯明他們是天國的子民,與他們的父一樣具有憐憫的心腸。
因此,不是用錢買永生,而是他們使用金錢照顧窮人的行為,顯出他們的天國子民身分

不過,康來昌牧師認為,那段經文裡的「他們」可以指那些得著福音的人,「當然,重點不是我們傳了福音給他們,我們才能上天堂;而是領受了福音好處的人,必歡歡喜喜招待我們、迎接我們到天家。」
我認為這解釋也很好,更符合經文的字面意義,因此一併寫出供參考。


見微知著

11、12節「不義的錢財」、「別人的東西」均指今世的財富,「真實的錢財」、「你們自己的東西」指的是永生。
這兩節是第10節的引申說明,意思就是「見微知著」,從一個人如何處理小事,可以看出他的真面目。他若在小事上不忠心,你怎能期待他在大事上忠心呢
在不義的錢財、別人的東西上忠心,上帝才敢把真實的錢財、自己的東西交給我們。

金錢對於人有著無止盡的誘惑力,人明知死後甚麼也帶不走,但仍在活著時瘋狂的追逐財富,就是最好的證明。
耶穌深知這一點,於是在末了發出提醒:「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
相對於永生來說,你在今生所擁有的一切都是最小的事。也許你能賺到好幾億的身家,住豪宅、開名車,擁有好幾棟別墅,但在死後,所有財富都歸給孩子們。
上帝把金錢交託給你,你把金錢交給別人,但你為自己留下甚麼




結語

今世之子雖然看不透末日必有審判,但仍懂得為了餘生汲汲營營;身為光明之子,該當學習他們的積極與努力,為了永生拿出行動來。
上帝是主人,我們是管家,生活中的一切都來自上帝慷慨的賜與,終有一天祂要收回。那時祂要問你,「你是個好管家嗎?」
你怎麼回答呢?







2024年10月14日

這比喻提倡「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十童女,太25:1-13)

 


1.那時,天國好比十個童女拿著燈出去迎接新郎。
2.其中有五個是愚拙的,五個是聰明的。
3.愚拙的拿著燈,卻不預備油;
4.聰明的拿著燈,又預備油在器皿裡。
5.新郎遲延的時候,他們都打盹,睡著了。
6.半夜有人喊著說:新郎來了,你們出來迎接他!
7.那些童女就都起來收拾燈。
8.愚拙的對聰明的說:請分點油給我們,因為我們的燈要滅了。
9.聰明的回答說:恐怕不夠你我用的;不如你們自己到賣油的那裡去買吧。
10.他們去買的時候,新郎到了。那預備好了的,同他進去坐席,門就關了。
11.其餘的童女隨後也來了,說:主啊,主啊,給我們開門!
12.他卻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認識你們。
13.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


在地上的世界裡,我們以IQ的高低來判斷一個人是否聰明;屬天的聰明怎麼判斷呢?


那時

「十童女」的比喻以「那時」起頭。「那時」指的是甚麼時候?
不要亂猜,應該藉由上下文判斷。若要追溯上下文,起碼要從24:1開始。
自24:1,貫穿整個24與25章,耶穌教導門徒關於末世將出現的景象,以及應當做好的準備。在每一個教導之前, 耶穌幾乎都以「那時」起頭,例如24:10、24:16、...。「十童女」也是如此。
由此可知,「十童女」的比喻是為了解釋末世而使用的。在基督再臨的主題下,耶穌為了教導末世而使用這個比喻。「那時」,指的是未來天國的降臨


猶太婚禮

「十童女」的比喻與猶太婚禮有密切關係。依照當時的傳統,婚禮大都在晚上舉行。一群新娘的親友會拿著火把、油燈,護送新娘到新郎家;新郎則出外迎接新娘一行人到他家,舉行婚禮與宴客。不過偶爾也有例外。
在比喻中,十童女最可能是在新郎家,等新郎迎接新娘一起回來,這表示童女們是新郎的親友。不過,也有可能童女們是新娘的親友,他們正在新娘家,與新娘一起等新郎來接。
但我們無須深究當時的婚禮習俗、或童女是哪一方的親友,因為在解釋比喻時,不應過分鑽牛角尖;比喻有幾分真實性從來就不是重點。最重要的,是當事人意圖藉由比喻傳達出何種意義,這才是我們最應當掌握的。


聰明的,愚拙的

童女總共有十位,事先預備燈油的有五位,那是聰明的;沒有預備的也有五位,是愚拙的。
耶穌為何以有無預備燈油作為聰明與否的判斷呢?
如前述,當時的婚禮是在晚上。聰明的童女懂得未雨綢繆,他們為了新郎的來臨做好準備,這表示他們看重新郎。而愚拙的根本不將新郎放在心上,他們糊里糊塗,得過且過,甚麼準備也沒有。
當你重視某人,你必定會事先做好預備;若你不重視他,你自然甚麼都懶得預備。
舉個例子,如果你的公婆、或岳父母下周末要到你家,難道你不會預先準備?你當然會把家裡好好整理一番,並事先準備好他們喜歡吃的食物,事先想好要帶他們去哪裡玩,行程怎麼安排、交通如何規劃、...慎重迎接他們的到來。為什這麼搞剛?因為你重視他們。
回到比喻。進一步說,聰明或愚拙的關鍵在於是否重視新郎。你若重視他,自然把他的再來視為一件大事,並預先做好各項準備,這就是聰明。相反的,你若不看重新郎,自然也輕忽他的再來,以至於甚麼準備都沒有,這就是愚拙。

比喻裡的新郎,指的正是耶穌自己。看重耶穌,把他的再來視為一件重要的事情,並預先做好準備,這就是聰明。
你呢?
在工作、家庭、孩子、...等日常生活之外,你有多久沒有想過末日?有多久沒有想過耶穌的再來?
你重視耶穌嗎?你期待耶穌的再來嗎?你為了耶穌的再來進行了甚麼預備呢?耶穌再來時,祂會稱你為聰明的、或是愚拙的?
康來昌牧師說得好:「你若看重耶穌的再來,你就會時時為祂預備好。不是祂等我們預備好才來,乃是我們預備好等祂來


當他再來時

當新郎回來時,沒有預備燈油的童女請求那些有預備的分一點燈油,但遭到拒絕,只好自己出去買油。等到他們買油回來,門已經關了,向新郎求援,但連新郎也不開門。在比喻的結尾,耶穌說「所以,你們要警醒」。
請留意,不分聰明的或愚拙的,所有童女都睡著了,因此耶穌不是在斥責睡覺,而是當他再來時沒有預備妥當
這有點像突擊檢查。如果你是人家的女婿,你自然希望岳父岳母突然到你家時看到你正好在做家事,譬如洗碗、拖地、晾衣服、...,他們必定會誇獎一番。
如果你是人家的媳婦,你自然希望婆婆突然到你家時看到沙發上沒有一堆亂糟糟的衣服,洗碗槽沒有一堆油膩膩的碗盤,書本、玩具、雜物全都在它們應該在的位置,井井有條,窗明几淨,一塵不染,婆婆必定會誇獎一番。
身為基督徒的你,希望耶穌再來時看到你在做甚麼呢?當然是好的一面嘛,譬如正在讀經、禱告、傳福音、...,耶穌看到必定會誇獎一番,對吧。

不過,這比喻傳達出另一種訊息。

當新郎再來時,所有童女都睡著了,沒有童女因為睡著了而被斥責。被斥責的那五位不是因為睡覺,而是因為沒有預備。
照這個比喻,耶穌再來時,我們該幹嘛就幹嘛。正常的基督徒生活該怎麼過,你就怎麼過,無須刻意,更不要裝假
祂再來的時間,可能比人預測的早,也可能比預測的晚,沒有人知道。所以你該讀經就讀經,該禱告就禱告,該放鬆就好好去玩,該休息就蒙著頭睡大頭覺。他不是嚴苛的屬靈糾察隊長,而是體恤人有軟弱的彌賽亞


自私的童女?

我們常教導孩子要分享,不可以自私,分享是美德。那五個童女有預備燈油,很好,但為何不分享給其他五位?這不是自私嗎?難道這比喻是在提倡自私嗎?
請別忘記,比喻只有一個中心涵義,這才是說比喻的人想要傳達的主題。解釋比喻時,不應將比喻的每個細節都反映到現實生活中,那往往是錯解了比喻,引申出它原本沒有的意思出來
以十童女的比喻來說,中心涵義就是「重視主,為了祂的再來要預備妥當」,我們在解經時務必要牢牢掌握的核心。

不過,我們經常會在講道中、或屬靈書籍裡發現其它的引申論述,那些不是中心涵義,但常常引出值得思考的面向。甚至我們自己在靈修時,也會這麼做。
但務必要小心,這是高難度動作,要有專業技術才能做;例如,你必須對聖經教義有一定認識,能掌握核心觀念,對於錯誤的引申論述有分辨能力,不能照單全收。

舉個例子,五個童女不分享燈油不是比喻的中心涵義,但從他們不分享的行為中,可以得到某些有益的訊息。
康來昌牧師就從這個面向提出勸勉:「沒有人能為你預備救恩,你得自己準備。」
對於身旁的弟兄姊妹,我可以提醒、可以建議、可以分享自己的經歷,但最終你要自己去得著。沒有人能代替你有信心,沒有人能代替你信耶穌,即使身旁有大牧師、大神學家、如雲彩般的屬靈偉人,但沒有人能代替你得到救恩,你得要自己來。
這不是十童女比喻的中心涵義,但這條支線的確帶出有益的提醒,而且符合聖經教義。不過還是要重申,這是高難度動作,不要隨意模仿。





結語

神學家拉加西說得精闢:「在整個耶穌關於天國降臨的教導中,有四個同義詞:聰明的、預備好了、忠心的、警醒的。」
希望我們都是忠心的僕人,對於末世有著警醒的態度,時時做好預備,等到主再來時,將讚美我們是聰明的。






2024年9月26日

誰才是浪子? (浪子的比喻,路15:11-32)



11.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
12.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
13.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裡任意放蕩,浪費資財。
14.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
15.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
16.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
17.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裡餓死嗎?
18.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
19.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
20.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裡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
21.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
22.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
23.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
24.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
25.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裡。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
26.便叫過一個僕人來,問是什麼事。
27.僕人說:你兄弟來了;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的回來,把肥牛犢宰了。
28.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就出來勸他。
29.他對父親說: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
30.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
31.父親對他說: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
32.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浪子的比喻是基督徒最耳熟能詳的比喻之一,不但篇幅長,且訊息量也大,值得我們仔細分析。


上下文 & 中心涵義

比喻開頭是「耶穌又說」。
身為一個有經驗的基督徒,看到「耶穌又說」這幾個字,你應該立馬理解背後的含意:這不是一個獨立的段落,而是與先前的經文有關連。解經前應當找出上下文,以便掌握比喻的全貌,而非管中窺豹
往前看,至少應該回溯到本章起頭。
15:1-2「眾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要聽他講道。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
由此我們知道,這個比喻是對法利賽人和文士說的。當時的法利賽人和文士批評耶穌不應該親近罪人,甚至與他們一同吃飯。耶穌一連提出三個比喻作為反駁:失羊、失錢與浪子的比喻。
這三個比喻有密切的關聯,目的都是為了反駁法利賽人和文士的批評,我們在解經時應當放在一起看。

快速的瀏覽一下,在失羊的比喻裡,耶穌要表達的重點是在找回迷失的羊之後,牧羊人那份開心雀躍的心情,
15:6「就請朋友鄰舍來,對他們說:我失去的羊已經找著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
在失錢的比喻裡,耶穌要表達的重點是找回一塊錢之後,心中湧現的歡欣喜悅,
15:9「找著了,就請朋友鄰舍來,對他們說:我失落的那塊錢已經找著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

為什麼找回一隻羊、找回一塊錢那麼開心?牧羊人不是還有99隻羊、婦人不是還有九塊錢嗎?找回來的只占總額的十分之一、百分之一而已,值得開心到敲鑼打鼓的公告街坊鄰居嗎?
換作是你,你會那麼做嗎?九成九不會吧。
但在主人心中,每一隻羊、每一塊錢都是極其寶貴的,哪怕這些在旁人眼裡根本平凡無奇。你如何得知主人看重每一隻羊、每一塊錢?從找回之後主人的歡欣喜悅,就足以證明它們在主人心中的價值
這兩個比喻自然是在描述上帝對每一個子民的看重,我要特別強調,是「每一個」。若你的自我價值感低落、或常懷疑上帝不慈愛,建議你將這兩個比喻多看幾遍,揣摩背後的深意。

既然前兩個比喻均在強調每一個都重要,每一個都不能失落,因此我們可以合理預測,浪子的比喻想表達的涵義必定與前兩者相同。


浪子:小兒子

進入比喻。
這位父親有兩個兒子,分財產時,兩個兒子分得的比例不同,長子要多一份。因此哥哥可以分到三分之二,弟弟是三分之一。
比喻裡,小兒子要求提早分財產。站在後人的立場,我們可能會得出「小兒子希望父親早點死」的結論。不過,根據當時的文獻,的確有人在父親生前就得到財產,所以我們不要太快下結論說「小兒子希望父親早點死」,他可能沒有那個意思。
但無論如何,在父親在世時提出這樣的要求是很少見的,尤其在古代,奉養雙親是兒子們的義務,不照顧父母是受到咒詛、甚至會關進監牢的。小兒子拿到錢以後就遠走高飛,不管父母的死活,顯明他的確不孝。他只想要父親的錢,不想要父親;他在乎的是金錢,不是親情

小兒子任意揮霍,花光了財產,正好又遇到飢荒,他只能去田裡放豬,餓到想搶豬吃的豆莢。
猶太人認為豬是不潔淨的,禁止吃豬肉;因此,小兒子去的地方應該是外邦人的城市。由此我們可以知道小兒子的處境,完全是走投無路了,什麼工作都找不到,在本國的城市活不下去,只好淪落到外邦人的城市混口飯吃(當時的猶太人對於外邦人可是有著嚴重的鄙視與偏見),也許是因為以前養尊處優慣了,甚麼技能都沒有,只得去做那最汙穢、骯髒、沒人願意做的養豬工作


小兒子幡然悔改

醒悟
一連串的打擊使他醒悟過來,他意識到自己的荒唐行徑,坦承犯了錯,得罪了父親。這是非常重要的關鍵。罪人若要脫離黑暗、轉向光明,醒悟是第一步。
罪使人盲目,無法認清真實的景況。明明很空虛,卻以為自己很充實;明明快要下地獄,卻以為即將上天堂。因此,悔改的第一步就是認清真實的景況,從罪的謊言裡醒悟過來。
人的確在走投無路的時候比較可能會反省,就如同小兒子一般。但千萬不要存有美好的幻想,以為陷入困境的罪人都會反省。真實狀況是,許多人即使大難臨頭仍依然故我。
以健康為例,當他的尿酸值跟王水差不多、血壓值跟101差不多,血糖高到馬桶邊出現螞蟻,他就會決心改變飲食了嗎?
一個吸毒成癮的孕婦,連累剛出生的寶寶帶有毒癮,她就會決心戒毒了嗎?
一個有酗酒暴力問題的父親,即使看到孩子身上已經被自己揍得青一塊紫一塊,他就會決心戒酒了嗎?
一個酒駕成性的渾蛋,即使曾經撞死好幾個人,酒過三巡之後他就會乖乖不開車而搭小黃嗎?
如果罪人們都會幡然醒悟、從此不再犯罪,社會上這麼多一犯再犯的可惡人渣是從哪來的?許多人即使作惡多端、身敗名裂,但仍然沒有醒悟。這凸顯出小兒子的醒悟有多麼可貴。

認罪
小兒子醒悟過來,他沒有任何推諉,坦承自己的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這是認罪的典範。
真正的認罪是不推託、不找藉口,坦白承認自己的過犯。不像伊甸園裡的亞當推託給夏娃、夏娃又推託給蛇;他們根本沒有醒悟,沒有認罪,他們的推託證明了自己仍深陷罪惡。

歸正
在這個故事裡,如果要辦個關鍵字比賽,我私心以為20節的「起來」是第一名!這字的重要性,比上一節的「醒悟」更關鍵。
罪人的根性還在,往往醒是醒了,悟也悟了,認罪也很坦率,但就是沒勇氣跨出改變的第一步。他想改變,但只停留在「想」的階段,遲遲沒有實際行動。單單靠醒悟與認罪無法拯救人,他必須有實際行動才行
小兒子給我們一個絕佳的榜樣,他醒了、悟了,更重要的是,他起來了、行動了!他朝著正確的方向前進,「往他父親那裡去」。


慈愛的父親

小兒子踏上回家的路。離家還有一段頗遠的距離,父親就看到了。
當時沒有電話,沒有手機,小兒子不可能事先告知:「爸,我要回去囉,大概中午左右到家。」父親根本不知道小兒子已經悔改,即將返家;怎麼這麼巧,他剛好看到小兒子回家?
如果不是父親天天等、天天盼,「相離還遠」怎麼看得見?想必自從小兒子翹家之後,父親就天天到路口等、時時上屋頂望,就算烈日當頭照,他依然這樣等啊等、盼啊盼;老父的心焦,盡現於「相離還遠」寥寥四字之中了。

看到兒子回來,父親的反應是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親嘴。
且慢,請回頭看看14、15節,小兒子之前在豬圈打工,跟豬搶食物。因此你應當可以想像,一個餵豬、清豬糞、洗豬圈、與豬搶食物、甚至也住在豬圈裡面,身上應該是甚麼氣味?衣上沾惹的是甚麼咚咚?想清楚之後,別說親了,你可能連靠近都不太願意吧。
但我們看到,父親不僅抱、而是「跑去」抱;不僅親嘴,而是「連連」親嘴;背後流露出的慈愛、包容、不計前嫌,真使我們動容。
不僅如此,小兒子原本不敢奢望重新當父親的兒子,只想回去當個雇工,「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但父親吩咐僕人「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父親以行動宣示小兒子的身分已經回復。他不是雇工,是兒子。小兒子曾經既不孝又荒唐,但父親沒有任何責罵或處罰,而是一筆勾銷,他的慈愛流露無遺。


另一個浪子:大兒子

大兒子得知弟弟回來,他的反應不是欣喜,而是生氣。原因不難理解,他覺得不公平。這種不公平的感覺我們挺能同理的。
假設你在一家公司做了20年,天天加班任勞任怨,薪水還在基本工資;以前有個同事,能力與你差不多,薪水也差不多,但跳槽回鍋後的薪水竟然是每月100K!你在心裏想,「我在公司任勞任怨、從一而終,他只不過去外面繞了一圈回來,薪水竟然是我的好幾倍!」你會不會氣到想翻臉?
大兒子八成就是這種心情。

他氣到不想回家。父親出來勸他,他終於把心裡話一股腦說了出來。
他說,「我為你工作多年,連一隻山羊羔也沒有;弟弟把財產敗光,不得不回家,你卻為他宰了肥牛犢。」大白話就是,「他把財產敗光回來,你送他保時捷跑車;我為你工作多年,你連一台光陽機車都不買給我。」
這真的不太公平,對吧。
據說如果家裡有三個小孩,中間的老二最容易覺得爸媽不公平。想想你小時候,如果爸媽比較愛你的弟弟,給他兩顆糖但只給你一顆,他有汽水你只有開水,他在外面盪鞦韆你在家裡摺衣服;嗯嗯,你應該能夠體會大兒子的感受了。

不僅在家庭、職場,連在教會裡也不時會出現這類感受。
即使受洗了,但我們仍常常在嫉妒、常常在爭競比較,「他只是比較會耍寶搞笑,大家真膚淺,都在關心他,還一直按讚...」「他只是比較會跳舞、愛出鋒頭,大家都圍著他打轉...」「比較漂亮的姊妹才有人追,哪像我...」
看到別人表現突出,我們不但不覺得高興,無法體會上帝祝福教會,招聚了各種天分恩賜的人才到教會裡,反而覺得嫉妒、覺得不公平,「既然揀選我,為什麼也要揀選他?他到底好在哪裡?」
這反應出一個事實:我們並沒有以上帝的心為心。

大兒子的抱怨透露出重要的線索。
與小兒子相同,他顯然也很在乎物質上的享受,甚至可能包括其他人的奉承拍馬,「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
他並不看重與父親之間的關係。他說,「我服事你這多年」,「服事」的原意是「奴隸般的侍奉、服從」,這顯示在他眼中的父子關係更像是主僕或雇傭關係,並沒有任何情感上的交融。換句話說,他與父親之間的關係是相當疏遠的,雖然在父親身邊,但更像個奴隸或雇工,不像兒子。
此外,他也不看重弟弟的歸來。在30節,他甚至不肯說出「弟弟」二字,而是說「你這個兒子」,可見對弟弟的歸來有多反感。

面對大兒子的抱怨,父親的回答字字都是重點。
「兒啊」,父親聽出大兒子自比為雇工,他重申兒子就是兒子,不是雇工。
「你常和我同在」,在大兒子的抱怨裡,他著重於自己付出太多、得到太少,但父親要他聚焦在親子之間的關係。
「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大兒子斤斤計較誰拿得多、誰拿得少,但父親說所有的都是他的,不應該與自己的弟弟計較。
「我們理當歡喜快樂」,大兒子眼裡只有比較、忌妒,他不承認弟弟,對弟弟失而復得不但不開心,反而生氣。父親雖然沒有直接指責大兒子的錯,但卻用比較平和的說法表明他應該以父親的心為心,將弟弟看成親人,為弟弟的悔改重返感到喜悅,為全家團圓感到快活,也為他不用繼續流浪、挨餓、受苦而感到安慰。

忌妒使人瘋狂,失控,喪失理智。它能摧毀世間一切感情。
箴6:34「因為人的嫉恨成了烈怒,報仇的時候決不留情。」
箴14:30「心中安靜是肉體的生命;嫉妒是骨中的朽爛。」
箴27:4「忿怒為殘忍,怒氣為狂瀾,惟有嫉妒,誰能敵得住呢?」
雅3:16 在何處有嫉妒、紛爭,就在何處有擾亂和各樣的壞事。

身為基督徒,我們該如何克服嫉妒?
其實答案就是父親對大兒子的回答。

兒啊:你是上帝的兒子,這身分可不是每個人都有,唯獨上帝揀選、喜愛的人才有。為了使你成為兒子,祂連自己的獨生子都不顧惜,祂對你的愛就在此顯明了。
你常和我同在:無論何時,祂都與你同在,不曾放下你或不理你,因為祂愛你。這是最大的福氣,最大的榮耀。
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你身上也有上帝賜與的天分、才能與祝福,這是上帝認為最適合你的。你無須與別人比較。因為就連他們身上的才幹也不是自己的,而是上帝賜與的。不要在乎世上的名利,而要盼望上帝藉著耶穌賜給你的永生、以及天堂的美好。

這個比喻常被稱為浪子的比喻。但浪子不是專指小兒子,其實兄弟倆都是。
小兒子拿錢到外面揮霍,他在距離上與父親疏遠、隔絕,是浪子;大兒子雖然一直待在父親身旁,但心態上與父親疏遠、隔絕,也是浪子。他們以各自的方式疏遠父親。
但父親的慈愛並不受影響。小兒子悔悟後,想回到父親身旁成為雇工,大兒子則是一直覺得自己根本是個雇工,但父親仍然視他們為兒子。因為兒子的身分是根據血統而來,這是不能改變的事實。





結語

這個比喻有著豐富的神學涵義。每一個被上帝揀選的,都被收納為兒子。在祂眼中,每個兒子都極其寶貴,都是祂以重價贖回來的。他們的生命遭遇、才幹能力各不相同,都來自於上帝的引領與恩典,無須比較,也不應比較,否則我們就是在質疑祂的慈愛。
上帝以熱切的態度歡迎每一個從罪裡醒悟、歸正的兒子,我們應當以祂的心為心,以同樣的熱情迎接每一個到來的天國肢體。每個肢體都是我們的手足,都是天國家庭的一份子。






2024年9月11日

你動了慈心,很好;然後呢? (好撒瑪利亞人,路10:25-37)



25.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
26.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什麼?你念的是怎樣呢?
27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28.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
29.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
30.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
31.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
32.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
33.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
34.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
35.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
36.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
37.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


這個故事是由兩個部分串聯在一起的,好比啞鈴。第一個部分是耶穌與律法師的對話,主題是救恩;第二個部分是耶穌設立的譬喻,主題是愛。不消說,兩個主題───救恩與愛───有密切的關係。


主題一:救恩

有個律法師問耶穌:「我該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
如果有人問你:「人要做甚麼才會有永生?」你會怎麼回答呢?
你有永生,是因為耶穌背負你的罪,為你死在十架上,並把他的義算在你的身上,使你得以稱義,享有永生。
「我該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答案是:人無論做甚麼都無法得到永生。永生是來自上帝的恩典,不是人靠著自己的行為能夠換取的。如果可以換得到,永生就不是恩典,而是工價了。
有人以為,「我相信耶穌基督就會有永生。」這話沒錯,但要小心,不要把「相信」歸功於人自己,以為「相信耶穌」是人自發性的行為;事實上,如果不是上帝揀選人、並把信心賜給人,沒有人能夠相信耶穌。

也不要以為律法師問了一個笨問題。
博愛思在《基督比喻精華》讚嘆道:「這是人所能提出最重要的問題。」這問題太重要、太困難,以至於除了上帝,沒有人能夠回答;除了聖經,世上再沒有其他的指引。
既然這問題這麼重要,為何我們幾乎沒聽過有人問呢?
因為若要提出救贖的問題,前設是人承認自己有敗壞的本性,而且犯下了無可救藥的重罪,後果嚴重到無法靠著自己得救;但罪人的天性驕傲自大,他怎可能認為自己有罪?他怎會承認世上有他做不到的事情?
只有被聖靈引導的人,他的心被聖靈柔軟之後,才會看到自己醜陋的真面目,並對自己的能力徹底死心,不再依靠自己,轉而乞求上帝的救恩

律法師提問之後,耶穌並沒有直接回答,而是反問他:「律法是怎麼寫的呢?」律法師隨即引用舊約,「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這是個一百分的答案。律法師繼續問道,「誰是我的鄰舍呢?」
這兒有些蹊蹺,值得我們仔細推敲。

律法師回覆耶穌「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這答案涉及愛神與愛人兩個部分,愛神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人要如同自己。
從律法師緊接著問耶穌的問題「誰是我的鄰舍呢」來看,他問的是關於愛人的實際執行層面;但他為何不問愛神的實際執行層面?
有沒有這種可能:他自認不但完全了解如何愛神,並且已經完全愛神,以至於根本無須再多問些甚麼了;他欠缺的只是如何愛人而已。所以他沒有追問如何愛神,而是問「我該愛誰」。
這揭露了一個重要的關鍵:身為律法師,但他根本不了解律法寫成的目的。

羅3:20「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律法的標準奇高,高到沒有人能夠守全律法,以至於每個人都在律法前被判有罪。律法不是叫人得到救恩,而是定人的罪,叫他無可推諉
馬丁路德曾說:「律法驅使罪人向福音尋求赦罪」,實為最佳註解。人在律法前得不到無罪判決,每個人都有罪。人無法藉著行律法稱義,稱義唯獨在福音裡
律法師以為他已經盡心、盡性、盡力、盡意的愛上帝,事實上,他根本達不到律法要求的境界。在世上古往今來的所有人之中,只有耶穌能完美履行律法的要求。


主題二:愛

既然律法師問到「我該愛誰」,耶穌舉了一個譬喻作為回答。
有人被打個半死,丟在路邊。祭司看到了,說「我Pass。」利未人看到了,也說「我Pass。」他們為何見死不救呢?
可能怕惹麻煩上身,也可能以為他死了,而當時傳統認為觸摸屍體是不潔的、汙穢的。總之,他們看是看到了,但沒有人願意上前關心,而是冷漠的繞過去。
最後是撒瑪利亞人,一個被鄙視、仇視的異端民族。
話說當初北國被亞述佔領之後,部分猶太人與亞述人通婚,生下的後代就是撒瑪利亞人。他們有自己的聖經、自己的聖殿,正統的猶太人非常討厭他們,認為他們是混血的異端,瞧不起他們,不願意與他們有任何來往。
這樣一個下等人,卻展現出上等的品行。

在經文中,祭司、利未人與撒瑪利亞人有共同的描述:他們三人都「看見他」。
但高尚的祭司與利未人怕麻煩,都「從那邊過去了」;唯獨下等的撒瑪利亞人不只是看見他,而且動了慈心。史普羅在《耶穌的比喻有何涵義》更進一步指出,「他不只是動了慈心,更以行動顯明慈心。」
你是否曾在在十字路口看見乞討者、或聽到「大哥哥大姊姊請幫忙買餅乾」?你是否曾在新聞中看到因為地震、颱風、火災、車禍導致家破人亡的可憐家庭?
有多少次我們動了慈心?其中有幾次我們真正以行動顯明慈心?
慈心需要以行動顯明。只動慈心、但卻不付諸行動的人,與那些冷漠的旁觀者沒有兩樣,都是這個譬喻暗中譴責的對象

撒瑪利亞人動了慈心,更以行動顯明慈心。他為傷者包紮,扶他上自己的牲口,自己則拉著牲口送他到旅店。不僅如此,他還預付兩周的住房費,並承諾若有額外的支出,由他一力承擔。
你可以看到,這位撒瑪利亞人委實仁慈。他雖然被視為賤民,但品格卻遠超上等的祭司與利未人。他為了一個受重傷的陌生人,付出自己的金錢與時間。
若是你,你願意付出甚麼呢?
博愛思在《基督比喻精華》中指出:「金錢與時間是我們最不情願捨下的。」有些人情願出錢,因為錢能解決的問題都是小問題;有些人情願出力,以免自己的荷包破費。但那個撒瑪利亞人將兩者都擺上了。
真正的鄰舍之愛,是完完全全的付出。撒瑪利亞人以他高貴的行動演繹了這點。

耶穌說:「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有些人可能誤以為人能夠憑著行為稱義。
別誤會,那可不是耶穌的意思。基督徒是因信稱義,可不是因行為稱義。更進一步說,我們的確是因行為稱義───但不是靠著我們的行為,而是耶穌的。我們因著相信耶穌所做成的一切事,他的義被歸算給我們。
我們不是藉著愛鄰舍而稱義。愛鄰舍本身不能使我們成為基督徒,但若我們不愛鄰舍,就證明我們根本不是基督徒

回到譬喻的開頭。
律法師問耶穌「誰是我的鄰舍呢」,他期待耶穌回答甚麼呢?
可能是以種族作為界線,例如只有猶太人才是鄰舍;或以信仰作為區分,例如信奉耶和華的人才是鄰舍;甚至是性別,例如只有男人。
總之,他期待的是一個有明確界線的答案。

但耶穌的回覆卻打破藩籬的概念。他彷彿在說,「鄰舍之愛不應有界線。只要你看到有需要的人,那就是你的鄰舍,是你應該付出的對象。」
事實上,律法師像極了我們。我們的愛往往具有界線,只愛某個群體內的人,卻對於群體之外的人充滿冷漠。律法師的提問證明了這點,他期待耶穌說出某個明確的範圍,他就只付出給那個群體內的人即可。
我們也是這樣。例如,只付出給自己的家人,或同個教會的肢體,或同個政黨的同志,或同個鄰里的居民。而那些與我們不在同個群體內的,即使再可憐也視而不見,我們選擇冷漠的旁觀。

這比喻的後座力很強哪。

神學家P. Jones曾說,「任何宗教都有信條的狂熱症,以及行為的貧血症。」我們也許對於如何得救可以侃侃而談,對於福音教義說得頭頭是道,但對於愛鄰舍卻動也不動,反應好比植物人。看看譬喻裡的祭司與利未人,他們對於受害者無動於衷,不就是最佳寫照嗎?
上帝是憐憫的,跟從祂的我們怎麼成了冷漠的?
我們與上帝的關係,不僅存在於內在思想,更應展現於外在行為。一個在思想上渴慕上帝的人,不可能在行為上卻麻木不仁。這不是賺取救恩的問題,而是得到救恩之後如何展現上帝之愛的問題。問問自己,旁人能夠從你的行為中看見祂嗎?
史普羅在《耶穌的比喻有何涵義》的這段話擲地有聲:「每一個按照神的形象創造的人都是我的鄰舍,即使他不是基督徒。不要將愛心侷限在教會內,信仰不是付出的界線,而是動力。」

對於愛鄰舍,我們為何畫下界線?為什麼我們不願意多愛別人?為什麼我們沒有愛鄰舍的動力?
有一個可能的原因:我們對於耶穌的愛領受得不夠多
領受得少,自然能給的也有限。你自己都不夠用了,哪裡管得上別人?
我在此引用康來昌牧師的一大段證道作為結尾,我當初流著淚看完它,願它也能感動你。康牧師是這麼說的:
「我們都需要被憐憫、被恩待了、被醫治了、被拯救了、被保守了,而且是持續不斷的被憐憫、被恩待了、被醫治了、被拯救了、被保守,才能像耶穌所說的:『照樣去行吧。』讓我們先作耶穌的鄰舍吧。否則我們不能愛人。
在愛之前,得先被主愛;在助人之前,得先說:『我們的幫助是從造天地的耶和華而來。』供給之前,得先說:『主啊,憐憫我這個貧窮的人。』
主的恩典使我們能做,主的愛激勵了我們去愛,主不斷地醫治、拯救、憐憫、更新、管教、充滿我們之後,我們才能不止息地愛。
主先醫治我,我才能去醫治人;主先幫助我,我才能去幫助人;主先光照我,我才能光照人;主先引導我,我才能引導人;主先給我力量,我才能給別人力量。求主讓我們永遠有一個領受的態度,總先看到自己不過是灰塵,需要神的恩典。
只有你看到上帝所給的恩典是豐豐富富的;你承認自己是貧窮、罪惡、瞎眼、赤身、可憐的,你才是有福了。
我們需要上帝的憐憫。上帝要我們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我們不可能做到的。但是因著我們相信祂已經為我們成就了一切不可能的事,我們才能做那不可能的事。」

願祂的愛充滿我們。





結語

上帝是憐憫的,跟從祂的我們自然也應是憐憫的,祂要求我們愛鄰舍如同愛自己。真正的鄰舍之愛,是完完全全的付出。
憐憫的對象沒有界線之分,信仰不是付出的界線,而是動力。驅使我們付出的,是鄰舍的需要。





2024年8月29日

無條件的饒恕?你沒看上下文吧! (不饒恕人的惡僕,馬太福音18:21-35)

 



21.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
22.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23.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
24.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
25.因為他沒有什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
26.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
27.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
28.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
29.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
30.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裡,等他還了所欠的債。
31.眾同伴看見他所做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
32.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
33.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
34.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
35.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饒恕的次數

耶穌的門徒中,彼得無疑是形象最鮮明的一位;他往往直率的提問、發言,流露出真性情,在福音書中留下相當多的紀錄。

有一次,當耶穌向門徒曉諭犯罪與饒恕的天國原則時,彼得又再次率先發難:「老師啊,如果我的弟兄得罪了我,我應該饒恕他幾次呢?你覺得七次怎麼樣?」
根據以色列的傳統,饒恕最多三次。彼得往上加了一倍又多一,說自己能饒恕七次,也許他期待耶穌會讚美一番,「好樣的,彼得!你能饒恕七次,真了不起!」
不料,耶穌卻潑了他一盆冷水,「不是七次,而是七十個七次」。
七十個七次是四百九十次。在天國裡,饒恕的上限是四百九十次嗎?
不是的。「七十個七次」表示很多、非常多、無法勝數之意。因此,耶穌的意思是,饒恕是沒有次數限制的。以色列的傳統最多饒恕三次,並非天國的要求。

由此我們知道,天國的要求高出地上的標準甚多,饒恕不是三次,不是七次,而是無限饒恕。那麼,饒恕有沒有先決條件呢?


無條件的饒恕?

如果只從這段經文來看,饒恕的確沒有先決條件。但誰說經文是這樣解釋的呢?
如果忽略上下文,只看某一段、某一節經文、甚至只挑幾個字出來,這種方式將產生各種偏差,每個人都能依著自己的想像「製造」出不同的解釋;這不是解經,而是私意解說。舉兩個例子,
太5:42「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如果我拿這段經文開口向你借錢,甚至索要房產地契,你能說不?
太8:22「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跟從我吧!」耶穌是在要求我們不能辦喪禮、只管跟從他就好?可以拿這段經文要求基督徒都不准辦喪事嗎?
如果忽略上下文,聖經在心懷鬼胎的人手中將成為詭詐的工具。
蔡麗貞教授在大作《誰說字句叫人死》說得好:
「如果將聖經斷章取義,以偏概全,任何錯誤的解經都可以在聖經裡找到支持的證據。不要忘記,異端與我們讀的是同一本聖經,但異端卻能讀出截然不同的結論。正統教會的真理根基是歸納、整合自全本聖經,而不會只依賴單一節經文來支持某個重要的教義。」
忽略上下文的解經不是解釋經文,而是利用經文、私意解說。嚴格說來,那不是在闡釋它,而是濫用、褻瀆它。因此,我們必須自我警惕,解經時不能只看一段經文,而是要連著上下文一起看,如此才能掌握聖靈藉著經文向這世代顯明的意思。


饒恕的先決條件

回到馬太福音。
以這個比喻來說,如果要追溯上下文,我們至少要往前回溯到15節。

15.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16.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
17.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18.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19.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
20.因為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在15~20節中,耶穌解釋了教會如何處理犯罪的流程。
如果有人犯罪得罪了你,首先你應當私下指出他的罪;
如果他不聽,你要找一兩個人陪你一起去;
如果還是不聽,你要公諸全教會,由教會處理;
如果連教會出面都沒用,他還是不聽,教會就必須站出立場,施行紀律將他逐出。

施行教會紀律時,耶穌特地強調教會具有綑綁與釋放的權柄,那些被逐出教會的人,將同時喪失進入天國的資格:「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任何基督徒都能看出,施行教會紀律是一個非常嚴重的手段,其後果甚至比送人上斷頭台還嚴重。
為了賦權,耶穌進一步加強教會施行紀律的權威性。他強調在那場合有他的同在,鼓勵教會為所當為,不可畏縮:「因為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怎麼這麼巧,這段經文也是不注重上下文之人經常濫用的。

回想一下,上一次你聽到有人用「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當時是在哪種情境之下?
一般性的聚會,甚至是小組相約的時間都能聽到,對吧。
但這段經文是用在施行教會紀律、將犯罪卻不悔改之人逐出教會的場合,而不是一般性的聚會啊。這顯示出,人們經常隨己意挑選看來合適的經文,無視上下文的文義脈絡。

讓我們回到原來的問題。饒恕有先決條件嗎?

從15節開始,耶穌解釋了教會中犯罪與饒恕的問題。若發生犯罪,一開始要私下講,如果他不聽,接著是找一兩個人一起去講,然後對全教會公開,由教會出面,最終手段是施行紀律。接著才是21節,對認罪之人的饒恕。
上下文的文脈很清楚,饒恕有先決條件:認罪悔改。如果犯罪者悔改了,就應該饒恕他,並且是無限制次數的饒恕
因此,耶穌可沒有要我們當個濫好人,更沒有要我們無條件原諒他人。饒恕不是廉價的,它的先決條件是悔改。沒有悔改,就沒有饒恕
如果犯罪者沒悔意,但卻輕易得到饒恕,這是姑息養奸,使犯罪者更加肆無忌憚、變本加厲的犯罪。廉價的饒恕使得罪惡更加猖狂,造成更多無辜者受害。


恩慈的傳遞

回到比喻。
耶穌在回答彼得關於饒恕次數的問題之後,隨即舉了一個譬喻,解釋天國裡的饒恕精神。
有個僕人欠了主人一千萬銀子,一千萬銀子的原文是「一萬他連得」。他連得是當時的度量單位,「一萬他連得」相當於當時工人十六萬四千年以上的工資。換算一下,假設你一天的工資是新台幣兩千元,「一萬他連得」相當於現在的一千兩百億元。這是一筆普通人無論如何都無法還清的鉅款。
如果你欠別人一千兩百億元,你會怎麼辦?
要賣腎嗎?或以身相許嗎?無論你做甚麼、賣甚麼都還不了這筆鉅款;恐怕你只能像比喻裡的那個僕人一樣,乞求債主的寬恕與憐憫。

身為基督徒,僕人欠下的龐大債務不禁令人思考神學上另番涵義。
我們的思想行為、內在外在全都有罪,我們怎能滿足律法的要求?根據奧古斯丁的卓見,自亞當夏娃之後,所有人只能犯罪、無法不犯罪。在聖潔的上帝面前,我們就像那僕人一樣,充滿了絕望般的無力感。我們能做的,也像那個僕人一樣,只能跪地乞求祂的寬恕與憐憫

看到僕人跪地乞求,其情可憫;主人動了慈心,大方免去僕人的債務。
僕人從主人家出來後,碰巧看到有個欠了他十兩銀子的朋友,立刻上前一把揪住他,要他還錢。那朋友同樣跪地乞求寬容,但僕人卻把他關到監獄裡,逼他還錢。
不知道是否有人這麼想過,「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還不出來就應該受到法律制裁,僕人哪裡做錯了?」
如果以地上的標準,僕人要求朋友還錢是完全合法的。即使才剛剛得到主人的寬恕,赦免了高達一千兩百億元的龐大債務,但他依然有充足理由要求朋友還十兩銀子。沒有人能說他做錯了甚麼。
但天國法度卻不是如此,因為上帝重視憐憫、饒恕。主人對僕人施憐憫,僕人也應該對朋友展現憐憫。那些得到恩慈、卻沒有以恩慈待人的,是「惡奴才」,「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

這兒有著深刻的神學涵義。
因著上帝憐憫,我們的罪由基督代受,這是難以想像的巨大恩惠。得到饒恕的我們,也要將這恩慈帶給其他人。上帝怎麼待我們,我們也要怎麼待他人。
當然,請不要忘記追溯上下文;饒恕可不是廉價的、或濫好人一般的,而是有前提的:犯罪者必須先有悔改,才有饒恕。

不過,饒恕從來不是簡單的事情。
如果對方嚴重的冒犯/侵犯你,使你遭受巨大的心理或生理創傷,即使他願意認錯悔改,你真能原諒他?
說得再極端一點,如果對方一而再、再而三的冒犯你,但每次都會認錯道歉,你真能持續不輟、「七十個七次」的原諒他?

太困難了!
天國的標準從來就不是輕易能達到的。斯諾德格拉斯在《主耶穌的比喻》一書中說,「天國帶來了無限的恩典,不過,也帶來了無限的要求。」這比喻清楚的表達了這一點。
斯諾德格拉斯繼續談道,「憐憫,是天國門徒的必要條件...是耶穌事工的記號,也是他的跟隨者生命中必須有的記號。」
下一次你覺得很難饒恕時,請想想這段經文:「難道你不必憐憫你的同伴,就像我已經憐憫你一樣嗎?」你的罪惡更大、更可惡,但上帝已經施展恩慈,無條件原諒你;現在,輪到你將這恩慈施給其他人了。


救恩會被收回嗎?

回到比喻。
僕人得到主人的巨大恩慈,卻沒有對朋友展現出一絲一毫的憐憫,最後下場是原先的恩慈被一筆勾消。他被抓去下在監獄裡,原先免除的龐大債務現在都要償還。
也許你對此有疑惑,「這表示基督徒一旦犯罪,救恩也會一筆勾銷嗎?」

一般人解釋比喻時經常會落入迷思,以為比喻是一個完整的神學系統,試圖將比喻裡的每一個元素都對應到現實世界中,但這樣做卻往往引出它根本沒有的意思來。
以這個比喻來說,如果你帶著上述的觀念進行解釋,就會得到「基督徒一旦犯罪,救恩也會一筆勾銷」的結論。
但這種「完全對應」的解經其實漏洞百出。例如,主人是在其他人密告(18:31)之後,才得知僕人對待朋友的苛刻;難道上帝對人也一無所知,需要密探幫忙才能知曉人背地裡的言行嗎?這樣的上帝哪裡是全能又全知的?
我們必須理解,比喻都有一個中心涵義,設立比喻的目的就是為了凸顯它,而不是為了揭露完整的神學系統。
解釋比喻時,抓緊中心涵義即可,不要試圖「完全對應」,否則往往錯解了比喻




結論

憐憫與饒恕是救恩的主要精神,也是耶穌事工的記號。祂以這份恩慈對待我們,也命令我們將這恩慈傳遞下去。如此,我們將反映出上帝在我們生命中的形象。
但饒恕不是廉價的,前提是犯罪者的悔改。沒有悔改的饒恕不是饒恕,而是姑息養奸,使罪惡變本加厲。





2024年7月4日

這是個衝突滿點的比喻啊! (法利賽人與稅吏,路18:9-14)

 


9.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
10.說: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
11.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
12.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13.那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14.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在大多數的比喻中,我們需要透過上下文的文脈分析,以求得其中心涵義。不過本比喻不用這麼麻煩,因為耶穌在一開頭就闡明了:他「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不可自以為義,藐視他人,正是此比喻的中心涵義
同時,這個比喻的結構既簡單又清楚。耶穌舉了兩個人為例,分別代表自傲與謙卑,並且在結尾時揭露他們倆人在神眼中的評價。


請撕下標籤

提到法利賽人,你的印象是甚麼?
我們已經在新約看過許多法利賽人的言行,他們在耶穌眼中的確是食古不化、冥頑不靈的一群人,我們難免已經對他們有了先入為主的標籤。這些標籤常使我們在分析經文時產生偏差的解釋,例如此處的法利賽人。
但事實上,當時的社會相當敬重法利賽人。他們致力遵守律法,順服上帝,在禱告、敬拜、儀禮上一絲不苟,對猶太宗教有很大的影響力。社會大眾普遍敬重法利賽人,他們有尊崇的地位,言行有很高的權威。
由於你已經習慣法利賽人的負面形象,因此在比喻末尾看到耶穌說「稅吏比法利賽人更為義」時,你覺得理所當然。但當時的民眾可不是這麼想的啊,他們必定認為法利賽人是義人,稅吏是渾蛋,耶穌的評斷在他們聽來是非常不可思議的。你瞧,這比喻原本要呈現出耶穌與群眾看法之間的衝突與拉扯,但當你帶著先入為主的標籤閱讀時,那份戲劇化的張力卻褪色成平淡無奇的結局了
當然,身處二十一世紀的我們,自然無法完全還原至兩千年前的場景;但若能經常自我提醒,盡量撕下各種標籤,以原初的眼光重新理解經文,我們將能得到更多亮光。


法利賽人

法利賽人禱告說:「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他不是自吹自擂,因為那是法利賽人的敬虔生活標準。尤其他一周禁食兩次,比律法的要求更高,可說是菁英中的菁英。

他說:「不像這個稅吏。」這也是事實。
稅吏並不是個公職人員。相反的,他比較像是承包商。在當時,徵稅是發包制,羅馬政府將某個地區徵稅的工作開標,要求在某地區徵收多少稅。稅吏出價得標之後,他就有了徵稅的權利,土地稅、通行稅、貨物稅、遺產稅、...他可以巧立各種名目對民眾徵稅;徵來的稅金,若超出政府規定徵收的金額,多餘的全都是自己的利潤。哪有稅吏會放下這種肥肉?當然是徵好徵滿啊!他就像吸血蟲一樣,搾取自己同胞的血汗錢。
可以想像,普羅大眾對稅吏有多痛恨,因為他們和羅馬帝國這個外來勢力勾結,敲詐自己人。他們被視為賣國賊,社會地位低下,大約與殺人犯或強盜同等,沒有人願意與他們為伍。

一個是令人敬重的法利賽人,一個是令人不齒的稅吏。當群眾聽到法利賽人禱告:「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他們的想法必定是「對極了,法利賽人真是我們的模範,誰會像那個該死的稅吏啊?」
但在比喻末尾,耶穌對他的評斷是自以為義,藐視他人,稅吏比他更為義。聽在大眾耳裡,必定引起一片譁然;他們想必滿臉驚訝,根本無法同意。「令人痛恨的稅吏怎麼可能是義人?備受尊敬的法利賽人怎麼可能比不上稅吏?」
一邊是世俗的評價,一邊是天國的評價;一邊是守律法的自以為義;一邊是求恩典的赦罪乞憐。這比喻呈現的張力就在這兒


他錯在哪兒?

為何耶穌說他自高呢?
從禱告可以看出,他雖然在口頭上感謝神,但實際上都在吹噓自己的行為有多好,好到甚至超過律法的要求;拿自己與其他人比較,證明自己有多優秀、他人有多不堪。在他眼中,別人都像是勒索、不義、姦淫的壞蛋,自己則是又清高、又敬虔、又能完美遵行律法。
在他眼中,守律法是一回事,愛是另一回事。他藐視稅吏,把稅吏當成是一個凸顯自己有多麼優越的墊腳石。他將律法與愛區分開來,但卻忽略了「愛」是上帝屬性的展現,更是律法裡最重要的核心要素。法利賽人沒有愛,他根本無法履行律法的要求;他雖以自己的禁食、奉獻為榮,但那些在神眼中毫無價值。
太22:36-39「夫子,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
約一4:8「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

斯諾德格拉斯在《主耶穌的比喻》裡精闢的寫道:「沒有伴隨同情與愛的義行,在神面前不算為義。」如果沒有愛心,即使再有才能、知識、信心,甚至能夠捨身為人,但在神眼中都算不上是義。
林前13:1-3「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什麼。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於我無益。」

對當時的猶太大眾來說,稅吏的確像是個賣國賊、吸血蟲,非常令人痛恨。法利賽人對他不齒,在猶太人聽來沒啥不對,但卻有違耶穌的「愛人如己」。請注意,這裡的「人」可沒有國籍、性別、種族的區別,也沒有好與壞、愛國與叛國、守法與犯法的差異。我們要一視同仁的愛他們。
但「愛人如己」絕非意味著,我們要以不張揚、不揭發、包庇徇私面對他人犯法、或不公不義的事情。相反的,正因為愛,我們更要勇於阻擋惡、揭露惡,使他仍在小惡時就得到足夠的警惕,免得越陷越深;也保護他人免於受到更嚴重的侵犯。你若包庇、縱容,使他無法得到警惕教訓,終至由小惡作成大惡、巨惡,那才不是愛他,而是害他。


禱告越長越好?

相較於法利賽人冗長的禱告內容,經文對於他的姿勢只有簡短的描寫:他「站著。」這與稅吏呈現出有趣的對比,他的禱告非常短,但描述他的姿勢卻相對長得多。
禱告是與上帝的溝通,口裡的字句當然是主角。我們也常常以為,禱告時間越長,與上帝的關係就越親密。但某些時候,即便你沒說甚麼,但你的姿勢、表情,都已透露了千言萬語,那都是禱告的一部份。與其別有所指、或心不在焉、或空洞反覆的長篇大論,上帝更喜悅那全心投入的三言兩語


做得好,難道不能期望上帝稱讚?

對稅吏來說,他期盼上帝在聽完禱告之後能開恩赦免他。他看到自己的汙穢與不足,明白自己在聖潔的上帝面前有多麼卑微。他明白自己有罪,對於罪沒有任何的辯解或藉口,只是乞求上帝的憐憫。
法利賽人呢?他完美的遵行律法的要求、守全上帝的誡命,自是期望得著祂的稱讚。這是人性;兒女在校得到好成績,期望回家得著父母的稱讚;員工的表現超乎預期,期望得到老闆的讚美,這很容易理解。
但斯諾德格拉斯在《主耶穌的比喻》寫下這段醒世的文字:「謙卑是真實的禱告的要素。」謙卑是基督徒至高的美德,他知道自己不完美,有軟弱,更明白若非上帝的恩待與引導,任何事情都無法成功。而真正謙卑的基督徒,必會在禱告中自然流露謙卑的態度。
再回頭看看法利賽人的禱告,哪兒有半分謙卑的痕跡呢?

沒錯,凡事遵循上帝的期許,為人處事公正、敬虔、充滿愛心與憐憫,自然在天國會獲得豐厚的獎賞;但誰說你在世上的好行為都是自己的功勞呢?
腓2:13「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
基督徒在世上的好行為,不但有自己的努力,也有聖靈的引導,我們怎能把功勞都堆在自己頭上?更確切的說,若我們能有值得吹噓之處,原初起因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之故。難怪耶穌會批判這種自高的心態。
若我們真的做得好,在禱告裡除了感謝神的引領之外,還能說甚麼呢?耶穌在另外一則比喻的結尾,就是最佳的範本:
路17:10「這樣,你們做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當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所做的本是我們應分做的。」




結論

法利賽人遵行律法是事實。他以實踐律法為傲,卻完全無視於愛的命令。他對稅吏的論斷顯明他根本不認識「神就是愛」,也不認識律法的精義。
稅吏正好相反,他深知自己有多卑微。相較於法利賽人長篇大論的禱告,他只有簡短的幾個字: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在比喻中,上帝彷彿是一面鏡子。法利賽人在鏡子裡看到自己的義,因而敢論斷他人;但稅吏從鏡子裡只看到自己的罪,只能乞求上帝開恩憐憫。
你呢?你在鏡子裡看到甚麼?





2024年6月18日

工人們說得沒錯,這根本不公平! (葡萄園的工人,太20:1-16)




1.因為天國好像家主清早去雇人進他的葡萄園做工,
2.和工人講定一天一錢銀子,就打發他們進葡萄園去。
3.約在巳初出去,看見市上還有閒站的人,
4.就對他們說:你們也進葡萄園去,所當給的,我必給你們。他們也進去了。
5.約在午正和申初又出去,也是這樣行。
6.約在酉初出去,看見還有人站在那裡,就問他們說:你們為什麼整天在這裡閒站呢?
7.他們說:因為沒有人雇我們。他說:你們也進葡萄園去。
8.到了晚上,園主對管事的說:叫工人都來,給他們工錢,從後來的起,到先來的為止。
9.約在酉初雇的人來了,各人得了一錢銀子。
10.及至那先雇的來了,他們以為必要多得;誰知也是各得一錢。
11.他們得了,就埋怨家主說:
12.我們整天勞苦受熱,那後來的只做了一小時,你竟叫他們和我們一樣嗎?
13.家主回答其中的一人說:朋友,我不虧負你,你與我講定的不是一錢銀子嗎?
14.拿你的走吧!我給那後來的和給你一樣,這是我願意的。
15.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嗎?因為我作好人,你就紅了眼嗎?
16.這樣,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了。(有古卷在此有: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在研究這個比喻之前,一開頭的連接詞───「因為」───絕對不可忽視。使徒使用這個詞有著深意,表明比喻與前面的經文有密切關係
讓我們回頭看前一節:「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19:30),並比對耶穌在比喻末尾的結語:「這樣,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了」(20:16),兩者的密切關係不言而喻。
事實上,從結構來看,「葡萄園工人」的比喻被鑲嵌在一個清楚的脈絡中。從19:13起,馬太福音以相當篇幅闡釋了上帝的價值觀與這世界有何等的不同。斯諾德格拉斯在《主耶穌的比喻》分析如下:
19:13-15這世界看不起小孩子,但上帝重視他們
19:16-22這世界看重好行為,但靠好行為無法得永生
19:23-26這世界重視財富,但財富使人遠離天國
19:27-30放下世上的一切,將來在天上反而要大受獎賞
在這「上帝價值觀 VS. 世界價值觀」的脈絡中,耶穌以「葡萄園工人」的比喻呈現神的仁慈與人的公平之間的張力。
在分析之前,上述的脈絡有助於我們站在一個宏觀的視野觀察比喻,除了看清它的走向之外,也使我們不至於錯解了比喻本身。

葡萄園主分別在不同的時間招募工人:清早(清晨三點),巳初(上午九點),午正(中午十二點),申初(下午三點)以及酉初(傍晚五點)。有別於一次招募足夠的工人,分批找人委實不太尋常,可能是工作爆量超乎預期的關係。不過這不是重點,無須進一步鑽研。
更不尋常的是,無論是清晨三點的第一批工人,或是傍晚五點的最後一批工人,園主都與他們講定工資為一錢銀子;「不同工卻同酬」是比喻的核心,稍後會仔細分析。我們要先來看「一錢銀子」有甚麼涵義。

我們可以揣摩得知,這些工人沒有固定的工作,只能找一些臨時、短期工作賺取每天的工資。從這角度看,他們甚至比不上奴隸;至少奴隸還有穩定的工作與報酬。
由於工作不穩定,他們經常面臨失業、沒有收入的困境,因此當時的法律規定,工頭必須在每一天日落時發放工資給臨時工。當時的日薪大約是一錢銀子,約莫是一日生活所需。如果拿不到錢,他們的生活馬上就會陷入困境了。
因此,他們迫切需要這錢銀子,沒有這錢銀子,他們就要斷炊、餓肚子了。

假設園主在傍晚六點發放工資。此時第一批工人已經做工十五個小時,但最後一批工人只做工一小時。經文的鋪陳很有戲劇感,園主是從最後一批工人開始發放薪水。
設身處地的想,假設你是第一批工人,流汗工作了十五個小時,好不容易收工了,園主開始發薪水。你看到最後那批只工作一小時的拿到了一錢銀子,心想:「他們做一小時拿一錢,我做十五小時豈不是要拿十五錢?」等輪到你時,你也只拿到一錢銀子,不是原先想像的十五錢;此時的感受是甚麼?
不公平!!因為你認為回報必須與付出對等,更多的付出就必須有更多的回報。事實上,經文裡的工人們也是這麼想的,「他們以為必要多得」。
除了不公平,你甚至覺得忌妒,「只付出一點點卻收穫這麼多,這種好康為甚麼都發生在別人身上,沒有我的份?為什麼都是別人拿到好處?」

「公平」是這個世界重要的價值觀之一,薪資高低、成就高低必須與個人投入的程度相對應,不同工怎能同酬?
但上帝的判斷不是按照這世界以為的公平標準。我們常常「以為」上帝應該這樣、上帝應該那樣,但這些「以為」背後根據的往往是我們習以為常的價值觀,那是世界的,不一定是天國的
一旦上帝的作為不符我們的預期,我們就說祂不公平。我們正在用世界的價值觀評斷上帝,試圖把上帝框在一個籠子裡,好使祂不能做出超乎世界預期的事情。無論怎麼看,這都不是在尊崇上帝
我們必須明白,上帝的判斷不受任何限制,祂的智慧相較人類根本不在同個水平上,祂所做的必為美善。我們不應把自己習慣的算計、假設、推測,套入在祂之上;反而應當以祂的作為修正我們的看法。每一次我們意識到祂的作為超乎理解,就是更深入認識上帝本性的最佳時機

在比喻中,園主的「不同工卻同酬」使人無法理解。但如果園主照著這世界的預期,第一批工人給足一錢銀子,其餘的則分別依據工時長短計算工資,最後會發生甚麼事?
有些工人將要餓肚子了。
每個工人都要生活。沒有一錢銀子,他們可能買不起麵包,要怎麼活下去?一個工人背後是一整個家庭,他們的太太與小孩怎麼辦?
你應當可以理解為何園主一視同仁的都給一錢銀子了,他的出發點不是公平,而是憐憫。他憐憫所有工人,知道他們都需要工作、都需要金錢才能生活下去。

園主是比喻裡唯一吃虧的人
按著公平原則來說,他大可以根據工時給薪。工作十五小時的給一錢銀子,工作六小時的給四分銀子,至於一小時的只給七厘銀子就好;這樣誰也不吃虧。但園主沒有計較這些,如果他要斤斤計較,有些工人就要餓肚子了。他有仁慈的心腸,不願看到有人挨餓;他慷慨的多掏出錢來,寧可自己吃虧,也希望大家都得溫飽。
斯諾德格拉斯在《主耶穌的比喻》說得精闢:「我們太常把實際上是忌妒的東西化妝成公義,或使用公義做為限制慷慨大方的武器。公義...不可出於自我中心的利益來下定義。公義要求為眾人謀求利益的積極行動,尤其是為窮人謀求利益。...這比喻要求我們放棄忌妒與獎賞的計算,相反的,要擁抱和效法神的仁慈。」

若求一視同仁的公平,就得有人受苦;不想有人受苦,就得有人承受損失。比喻裡顯現的這原則,放在救恩裡也適用。
上帝拯救罪人哪裡公平?所有人都有罪,如果要公平,下場就是所有世人一起到地獄。但上帝揀選某些人,賜下救恩給他們,使耶穌為他們而死。在救恩的計畫裡,只有上帝吃虧。祂為何要拯救罪人呢?因為憐憫。

有些人對此不解,「上帝憐憫?如果祂真的憐憫,為何不揀選所有人?」
因為主權在祂。
比喻中,為何園主能決定給每個工人一錢銀子,即使某些工人工時不足?因為錢是他的,他有主權,他愛怎麼用誰管得著?
同樣的,救恩來自上帝,祂有至高無上的主權。祂想揀選誰就揀選誰,想恩待誰就恩待誰,不必跟任何人商量或報備。
賽40:13「誰曾測度耶和華的心(或譯:誰曾指示耶和華的靈),或作他的謀士指教他呢?」
羅9:14-15「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難道神有什麼不公平嗎?斷乎沒有!因他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
那些質疑上帝不公的人八成從來沒想過,與其說祂不公,為何不質疑祂揀選某些人得救?祂大可以不揀選任何人,如此的話,祂就不用吃虧了,不是嗎?救恩本來就不公平───因為只有上帝吃虧。

回到經文。耶穌為何要對門徒說這個比喻呢?
因為門徒正是一群經常爭論誰為大誰為小、計算天國獎賞多寡的一群人。
在19:27,「彼得就對他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將來我們要得什麼呢?」此時的他不像是個立志跟隨耶穌的使徒,更像個精打細算的商人。他計較著,現在放下的一切是否能保證將來得到更豐厚的回報。
在20:20-21「那時,西庇太兒子的母親同他兩個兒子上前來拜耶穌,求他一件事。耶穌說:你要什麼呢?他說:願你叫我這兩個兒子在你國裡,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不只門徒們爭權奪利,連媽媽也加入關說,為兩個兒子求得天國裡更榮譽的位置。
經文顯示,門徒把這世界的斤斤計較、算計、爭奪帶進了對天國的想像中,彼此競爭、角力,把憐憫與仁慈拋諸腦後。因此,耶穌特地說了這個比喻,並且在比喻的結尾告誡他們,「這樣,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了。」
自然,這告誡也是對著我們說的。祂要我們把世界的算計、爭奪全都放下,學習祂的仁慈與憐憫,這才是天國的價值觀。




結論

「葡萄園工人」的比喻是一樁明顯不公平的事件。但承受損失的不是任何一個工人,而是園主。因著仁慈與憐憫,他放下這世界看重的公平原則,寧願自掏腰包使每個工人都得到溫飽。
公平很重要,但不應犧牲仁慈與憐憫。前者是這世界看重的,但後者卻是天國的價值觀。那些意圖挾帶世界觀念進入天國的基督徒要小心了,「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了。」






2024年5月30日

十一奉獻,獻給誰?


 

十一奉獻是基督徒應當遵行的,請自行參考創14:18-20,利27:30-32,瑪3:8-12,太23:23,來7:9-10。
若看完上述經文仍不同意的話,我也沒功夫手把手的教導。下文均與你無關,請關閉網頁,不用繼續看下去了。





既然十一奉獻是基督徒應當遵行的,那麼,我們奉獻的對象是誰?
是牧師?還是教會?

利27:30「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
瑪3:10「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

十一奉獻的對象只有一個:萬軍之耶和華。天上地下都是祂的,祂使我們暫時做個管家,管理財物,並藉著奉獻十一鍛鍊我們的信心───在一次又一次的奉獻部分財物中,我們一次又一次的練習不再將生命的依託放在財物上,而是放在祂的應許與帶領之上。

既然奉獻的對象是上帝,而祂在地上興起了無數的大公教會,因此,不論你將十一獻給哪個教會,都是奉獻給上帝;這是非常簡單的邏輯。除非你認為自己教會是「唯一教會」、其他教會都是假的,才能得出「十一奉獻只能給自己教會」的推論。但「唯一教會」是正確的嗎?
當然是錯誤的。根據蔡麗貞教授在《我信聖而公之教會》一書中指出,基督信仰的核心教義有以下三點:
三位一體:三一神在同一個本質中有三個位格,彼此之間有緊密關聯,但卻又各自不同。
基督論:基督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
救恩論:我有必死的罪,唯獨藉著相信基督才能被稱為義,得到赦免,將來必有永生。
這三點是基督信仰的核心,彼此緊密相扣,缺一不可。請特別注意,少了哪一個都不行;那是異端,信得再投入也不會得救的。
只要認同上述三點的,都是大公教會。各教會也許彼此有差異,例如在某些儀禮上、或次要的原則上,但都無損其大公教會的身分。

因此,教會無權規定會眾只能奉獻給自己教會,原因有二:
一、根本沒有聖經經文的支持。正如小小羊在「十一奉獻只能獻在自己教會?所述,「聖經可沒說只能將十分之一給『某些』利未人:例如自己教會。換言之,我將十分之一,奉獻給『其他』利未人:例如其他教會、其他基督教機構,也都是在進行這個十一奉獻的精義。」
二、此舉是明目張膽的高舉自己是「唯一教會」,否定其他教會的正統地位。

無論你奉獻十一給哪一個教會,只要是大公教會,都是奉獻給上帝。請記住,你奉獻的對象是上帝,而非教會、或牧師。

也許你有顧慮,「萬一教會查到我將十一給其他教會,會不會趕我走?」
將會眾逐出教會可不是小事,那是教會懲戒,懲罰那些犯罪仍不悔改的人。試問,將十一給其他教會犯了聖經裡的哪一條罪?教會憑甚麼將人逐出?
如果你的教會真的因此要你走人,我反倒要恭喜你,因為那間教會以實際行動顯明它不尊重聖經、濫用權柄、苦待上帝的小羊。這種教會還能傳講甚麼聖經真理?還能期望它提供何種牧養?
它若真的趕你走,反而是來自上帝對你的保守。你該獻上感謝的禱告,開開心心的換到其他正統教會。

我非常贊同小小羊在「不想將十一獻在自己教會的信徒,就該換去其他教會聚會?的觀念,十一的減少經常是上帝對教會的警告,「透過這些平信徒將十一奉獻移轉到其他地方去,來刑罰懲戒這些錯誤管理金錢的牧師。有不少教會,就是後來發現奉獻大規模減少,然後小會(長老宗)、執事會(浸信宗)才發現問題,進而更換管理不當的牧師的。」
從這角度來看,奉獻多寡相當於教會的聲譽高低、與會眾對教會的信任程度。奉獻的減少,表示會眾對該教會投下不信任票,以至於將十一轉給其他更好的教會;任何一間有警覺的教會都應該深自惕勵,「是不是甚麼地方出問題了?」他們應該找出問題所在,勇於自我檢討,而非檢討會眾。







結論

十一奉獻的對象是上帝,不是教會,基督徒可以自由將十一給任何一個大公教會,教會無權逐出這位基督徒。
奉獻的減少,表示會眾對該教會的信任降低;教會應深自檢討與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