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因此,我─保羅為你們外邦人作了基督耶穌被囚的,替你們祈禱(此句乃照對十四節所加)。
2. 諒必你們曾聽見神賜恩給我,將關切你們的職分託付我,
3. 用啟示使我知道福音的奧祕,正如我以前略略寫過的。
4. 你們念了,就能曉得我深知基督的奧祕。
5. 這奧祕在以前的世代沒有叫人知道,像如今藉著聖靈啟示他的聖使徒和先知一樣。
6. 這奧祕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
7. 我作了這福音的執事,是照神的恩賜,這恩賜是照他運行的大能賜給我的。
奧秘
讀經時,有一些實用的小技巧可以幫助我們快速找到重點,
其中一個常用的技巧是:哪些字詞反覆地出現?
這道理不證自明;作者特別強調的要旨、或著重說明的重心,往往也會在段落文字中反覆出現。
藉著這個技巧,你應當可以快速的抓出使徒在這七節經文之中強調的重點之一:
「奧秘」。
它出現了四次之多,多到你無法忽視它的存在。
此處有兩種奧秘,
第一個是在第三、四節裡「基督的奧秘」,
第三節「以前略略寫過的」指的不是其他的書信,而是指以弗所書前兩章,
使徒表示,「如果你們看過這封書信的前兩章,就必定明白我深知基督的奧秘。」
的確,前兩章的微言大義已經把基督的奧秘闡釋清楚了,
在那裏,保羅告訴我們所有人都死在過犯與罪惡之中,靈性早已死亡,每個人都活在罪與死的挾制之下,沒有人例外,
唯獨藉著上帝在創世以先的揀選、聖子在十架上完成的工作與聖靈的感召,選民才得以稱義,並且與末後的榮耀有份,
救贖從始至終都是三一神的成就。
第二個是第五、六節論及的奧秘,
這是關於外邦人的,他們藉著基督耶穌,如今也與猶太人一樣「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了,
這在當時是無法想像的,但卻在基督裡成就了。
使徒除了揭露出以上兩種奧秘之外,他對於「奧秘」的本質意義也有著墨,
這一大段經文至少透露出以下的涵義。
首先,奧秘不是模糊不確定的。
一般人聽到奧秘兩字,腦中浮現的不脫是「無法清楚定義、無法言傳、只能體會」等意思,
但這不是聖經對於奧秘兩字的看法。
根據本段經文,奧秘是可以清楚確知、可以說明、可以傳遞出去的,因為它已經被聖靈啟示出來,
並且使徒斬釘截鐵地說:「這奧祕就是...」,
他沒有模稜兩可,也沒有語帶保留,或是說要憑個人體驗,
反之,他下了一個清楚的定義「這奧祕就是...」。
這挑戰了現代思想對於奧秘的看法,
他們認為奧秘是一種個人的體驗,那是無法定義、無法條理說明的,任何企圖嘗試為奧秘下定義都是錯誤的,
鍾馬田如此談到這類偏頗思想:
「有人說,不要企圖替基督教下定義,因為那是一種奧秘的經驗,是一種奧秘,你說不出來那是什麼,但你可以被引到裡面;你無法用文字說明,但你可以感覺,可以經歷......『現代思潮』的整個趨勢是貶抑所有的定義,教義,教條,以及神學論述。人們認為對信仰下定義會使基督徒信仰四分五裂。」
例如十九世紀美國的復原運動,
長老會的Thomas & Alexander Campbell父子即認為信條是破壞基督徒的合一,和諧,和純潔的,是阻止世界歸主的,
因此他們極力反對信條、信經、要理問答,
與另一位鼓吹自由激進、反對教義的Barton W. Stone一拍即合,雙方合作創立了Churches of Christ,亦即今日ICOC的前身。
他們反對宗派林立,卻另立一個宗派作為抵制;
他們反對信條,以致信徒的教義知識薄弱,不看重理性思考,反覆出現過分高舉人的偏差行為。
過度追求信條、大玩文字遊戲當然是不可取的,這又走回經院哲學的老路上去,
但完全放棄信條則是一條更危險的道路,因為你連信錯了、錯在哪裏都不知道,
你說你對聖經的解釋對,我說我的看法才對,兩者中間又沒有信條信經作為準繩,於是就變成大家都對,每個人都要彼此包容、不要判斷是非,
在這種環境久了,漸漸養出一群鄙視理性、不擅思考,只高呼愛、包容與感性的基督徒。
異端一來,完全沒有抵抗能力;更甚者,自己糊裡糊塗的走上異端之路。
第二點,奧秘必須從神領受。
這奧秘不是人自己可以理解、或發明出來的,而是來自上帝、藉著聖靈啟示的,「這奧祕在以前的世代沒有叫人知道,像如今藉著聖靈啟示他的聖使徒和先知一樣」。
人無法單憑自己、不借助外力而明白它,人必須從神領受這奧秘;他的心必須被聖靈光照、打開,去明白它,
保羅不是靠著自己的能力和悟性明白這奧秘,他說自己是被「啟示」而得的。
人的能力有限,無法理解上帝高深的智慧,
他有原罪,思想、靈魂、智慧都受到汙染,無法明白至聖者聖潔的知識,
因此,奧秘不是藉著人傳授的,而是從上頭來的:
加1:11-12「弟兄們,我告訴你們,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如果有人試圖憑著自己的能力理解這奧秘,那是徒勞無功的;
事實上,當時的猶太人的確試著這樣做,而他們也以為自己成功得到了這奧秘,
但事實卻是,即使救主降世在眼前,他們卻根本不能認識他,反而把他殺了:
林前2:8「這智慧世上有權有位的人沒有一個知道的、他們若知道,就不把榮耀的主釘在十字架上了。」
最後,聖經是判斷的依據。
對於現今的基督徒來說,我們都是在聖靈的光照之下,藉著聖經得到這奧秘,
聖經是我們唯一的判斷依據。
因為聖經是上帝的默示,而且祂不可能前後矛盾,或昨是今非,
因此聖經是絕對可靠的真理。
對於聖經,我們必須將其視為一個整體而接受,我們沒有資格東挑西揀。
我們不能說,我相信這個,拒絕那個。
一旦你這樣做,你就是在表示你比啟示更大,你的地位在神之上,
你比神更聰明,你有能力憑著你的智力去蕪存菁,
這些都顯示你在上帝面前並不謙卑順服。
我們必須完全以聖經為準則,不能在其上增添任何教訓,或減損任何教義,
聖經是無誤的,我們必須完整的接受它。
我相信也唯有如此,罪人的生命才能在其中找到救贖的亮光。
查經問題
- 這段經文告訴我們有幾種奧秘?
- 關於「奧秘」的本質,這段經文告訴我們哪些訊息?
- 經文何處告訴我們奧秘是可以確知的?
- 如果奧秘是模糊的、無法定義的,這會導致哪些危險?人類有這麼多優秀的頭腦,為什麼憑著人自己無法理解奧秘?
- 我們常在心裡聽到不同的聲音,如何判斷心裡的聲音是聖靈的啟示、或是邪靈的聲音?
- 為何聖經是唯一的分辨依據?
- 我們可以對聖經加以分割,選擇其中一部份,拒絕其他部分嗎?為什麼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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