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是買車子、買房子,甚至辦門號,你一定付過訂金、或頭期款。
但這與聖靈有什麼關係?
14. 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原文作:質),直等到神之民(原文作:產業)被贖,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
憑據
我們在前面一節已經看到,聖靈是上帝給他子民的特別保證,「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
但使徒並沒有停在那裏,就在本節,他從另外一個角度揭露了更豐富的涵義:「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
必須要強調的是,這兩節的涵義沒有重複,
保羅不是複述前一節的意義,也不是在進行「換句話說」,好使文章看起來比較豐富;
事實上,這兩節的教義是各自獨立、卻又相輔相成,
藉由這兩節不同的教義,才能使基督徒對於未來的福分更有確據,
而這一切都是「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不可或缺的。
藉由前一篇的解經,我們知道「印記」可以表示條約的有效性、財產的所有權、標的物的安全性,
剛剛又說「這兩節的涵義沒有重複」,
因此,首先的問題就是:
「印記」與「憑據」的意思相同嗎?如果不同,差異在哪裡?
「憑據」的原文是頭期款、押金、訂金的意思,
我原本應當付出一筆錢,但一開始先付一部份,這就是頭期款。
舉個例子,
中午到燒臘店吃了一個三寶飯100元,結帳時發現身上只有30元,怎麼辦?
我可以掏出身分證,誠懇的對老闆說:
「我的錢不夠,不然我把身分證先押在你這裡,讓我先去領錢再還給你。」
身分證不是錢,沒有購買力,為什麼老闆願意接受呢?
因為它是一種質押,表示我承諾會全數付清,而且我必然會兌現這個承諾。
等到我領錢之後,我拿出100元給老闆,老闆把身分證還我。
另外一個方法是,我先付30元,並且對老闆說:
「我的錢不夠,不然我先付30元,剩下的之後再付給你。」
我總共應該付100元,但先給了30元,這30元相當於頭期款,
等到我領錢之後,因為之前已經先付了30元,所以我只要再付70元即可。
我不需要給老闆100元,然後拿回先前的30元,對吧。
看出這兩個例子的差異嗎?
在第一個例子中,質押品與應付全額的性質不同(一個是身分證,一個是錢),
身分證是質押,卻不是「憑據」──身分證不是頭期款;
在第二個例子裡,頭期款與應付全額的性質相同,它們都是錢,頭期款就是「憑據」。
因此我們知道,
「憑據」的性質就是:它與所要付出之物具有相同的性質,它是所要付出之物的頭期款。
更進一步說,「憑據」最起碼有幾種意思,
首先,收下憑據,表示雙方都同意合約的內容,如果某一方不同意,他大可以不拿出、或不接受憑據,使得合約不成立;
以剛剛的便當情境為例,我拿出30元作為憑據,作為後續給予70元的保證,
老闆如果收下了,表示他同意我的提議,我們之間達成了某種合約,是雙方都認同並接受的。
第二,憑據是應付出之物的「保證」、「承諾」,
當然,這裡的預設是付出者具有高尚的品德、與兌現的能力。
憑據的存在,表示雖然現在僅收到一小部分、但未來必將收到完整的應付出之物,絕不會減少。
以剛剛的便當情境為例,老闆雖然只收到30元,但這30元是一個保證──未來他將完整拿到100元。
第三,憑據是應付出之物的「預嚐」,是某種「樣品」,
它與應付出之物同性質,雖然份量比較少,但本質相同。
收下憑據,除了可以先體驗、感受一下之外,
更重要的是,它給人的心理層面帶來一種穩定、安定的力量,
你先拿了一部分在手上,先體驗了它的美好,這種美好的感受能幫助你更有耐心,等待將來完全拿到、完全享受的日子。
帶著這種理解回到經文,「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有甚麼涵義?
首先,聖靈的存有,表示上帝與選民之間有某種約──「恩典之約」──的關係存在,
上帝紆尊降貴的與人立約,為了履行這約,祂甚至必須犧牲祂的愛子,
你若仔細評量這份關係,必定會得出約翰曾經寫在他書信中的結論:「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約一4:9)
第二,聖靈是上帝給選民的承諾與保證,
在未來,他們必然能夠看到天國的福分、權柄與榮耀,而且也必然能夠完全享受。
第三,未來的天國福分並非只能靠想像,事實上,聖靈已經來了小部分的「憑據」,是選民在今世就能夠預嚐得到的樣品,
上帝體察選民的軟弱,明白他們的苦楚,因此賜下了這憑據,使得選民更能夠堅持、忍耐,等待將來完全享受天國福分的日子。
現在是樣品
既然上帝已經賜下了未來天國福分的樣品,你已經開始品嘗了哪些天國福分呢?
首先是敬拜。
鍾馬田如此解釋敬拜的意義:「當我們一起聚集敬拜,一起思想與討論這些事情的時候,我們就是在預嚐未來天恩的滋味。」
我們不是只有在主日時才敬拜,
事實上,任何時刻你在思想祂、經歷祂、認識祂、討論祂,不論是主日、讀經、禱告、查經聚會、...,都是敬拜的時刻。
這些時刻的多寡,不是被外在決定的,而是絕大部分掌握在你自己的手上;
也就是,你自己可以決定預嚐未來天國福分的比例,你想多嚐一點就可以多嚐一點,吃到飽也行,沒有人攔阻你!這真是令人興奮的好消息!
但話說回來,身為基督徒的你,每周花在品嘗敬拜福分的比例有多少呢?
你滿意這比例嗎?
這有點嚴肅,但人的行為總是反映出真正的喜好。
一個基督徒如果聲稱他羨慕那上好的天國福分,但平常花在追劇、上網、健身房、其他興趣嗜好...的時間反而更多,
這一定有哪個地方出了問題。
我自己算過,每周清醒的總時數約112小時,
其中主日2小時,HC 2小時,讀經14小時、禱告1小時、查經聚會1小時,佔總時數的比例約是17.8%,
我自己滿意嗎?
並沒有,我還想品嘗更多;這是我可以決定的。
第二個現在就可以品嘗到的福分是:聖潔。
鍾馬田說,「我們要變得像我們的主一樣,有分於他的生命。像他一樣,意味著完全,絕對的完全,毫無斑點,毫無瑕疵,毫無玷污,或類似的事。」
對基督徒而言,聖潔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因為站在主前的,必須是「無瑕無疵」的(猶1:24),
啟示錄更告訴我們,所有不聖潔的人,
就如「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命運的結局是「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啟21:8),
「那些犬類、行邪術的、淫亂的、殺人的、拜偶像的,並一切喜好說謊言、編造虛謊的」,他們與天堂無份,他們注定要在「城外」(啟22:15),
只有聖潔的才能在天國裡,「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可得權柄能到生命樹那裡,也能從門進城。」(啟22:14)
第三個是愛,
既然天國的福分是今生就可以品嘗得到的,愛也是如此,
基督徒能夠禱告、讀經、以及團契生活中體會到這種愛,
這愛是活潑的、流動的,他們得到愛,他們也繼續把愛傳遞出去。
最後是喜樂。
聖經中提到的喜樂,並不是泛指一切開心、滿足的情緒,
對某些世俗之人來說,那些的確是喜樂,他們藉此得到滿足,但對基督徒而言,那不是聖經中提到的喜樂。
對基督徒來說,真正的喜樂有一個首要的前提,它必須是在「聖靈中的」(羅14:17)。
你無法藉著買新手機、出國旅行、或換新車子得到它,也無法因著結婚生子、升官加薪、或得著稱讚而擁有它,
如何才能得到它呢?彼得曾在他的書信中這樣說:「因信他就有...大喜樂。」(彼前1:8),
無獨有偶的,保羅也在腓立比書指出一條類似的路徑:「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腓4:4)
在這兩段經文的亮光中,為基督徒指引了一條通向喜樂的方向:
他們唯獨因信他、又藉著他,才能夠得著喜樂。
明白這個教義,對基督徒有著重要的價值;
既然喜樂是由於「信他」、並「藉著他」而生,也就是說,生活中發生的一切困難都不能奪走這份喜樂。
基督徒不是離群索居的一群人,他們活在世界上,他們有著各式各樣的憂愁,
這些憂愁也許能暫時困擾他、甚至打擊他,像約伯那樣苟延殘喘只剩老命一條,
但無論這些憂愁的力量再強大,都不能夠奪去他的喜樂,
因著相信,他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依靠主,他更能夠「常常喜樂」,
因為他確信,他的上帝已經賜下平安,祂的應許永不落空,
他在上帝手中必定是安全的,「...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腓4:7)。
就如鍾馬田所說:
「無論我們發現自己處在什麼環境中,都可以有平安──無論我們是受羞辱,或是處豐富,或是處缺乏,或需要,或富足,始終都要以神這完全的平安為樂。」
重點回顧
- 聖靈不但是我們得基業的印記,也是憑據
- 我們藉著聖靈,已經預嚐未來天國的福分,未來必要得到全部福分
- 我們已經預嘗了天國的福分,例如敬拜、聖潔、愛與喜樂
查經問題
- 印記與憑據相同嗎?有甚麼不同?
- 以現在來說,哪些情境符合原文的「憑據」意思?
- 經文說聖靈是憑據,這有甚麼含意?
- 現在的門徒生命,你已經開始預嚐哪些天國滋味?
新生兒誕生,你需要申報戶口,
買車子,你需要貸款,
買房子,你需要辦理過戶,
家裡現金太多,你需要到銀行開戶,
......
這些事情涉及的方向雖然不同,但有一點卻是共同且必要的:
印章。
沒帶印章一定卡關,只怕你要回家拿了才行。
只是,印章也與基督徒的生命有關係嗎?
13. 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
印記
和合本的「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原文的意思是「由所應許的聖靈蓋印」(呂振中譯本),
基督徒是一群特別的人,
他們的特別之處在於身上有記號;他們是被聖靈蓋印的一群人。
從古至今,蓋印有幾種不同的涵義,
第一種涵義,是使某個文件具有效力,
雙方同意了某件事情,把內容寫在文件上,並且蓋印,此後這份文件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文件上的印記,表明雙方都認同文件載明的條款,並且有遵行的義務,
這在今日非常普遍,例如銀行開戶、貸款、...,你一定會簽署這類的合約文件。
蓋印也有標示所有權之意,
在以前,牲畜的主人在牲畜身上烙下印記,表明牲畜是屬於他的。
在今日,你仍然可見到這類用法,
例如營舍上標示「本營舍財產屬於XXX」,或是大樓外牆有塊銘板刻下「本大樓屬於XXX集團」,
他人一旦看到這種印記,立刻就知道眼前的東西是有主人的,是被擁有的,它是主人財產的一部份,別人不得侵犯。
再者,蓋印也表示安全性,
你如果處理某份機密文件,你會在文件換頁處蓋上騎縫章、信封外用蠟封好,並且蓋上印章,
收信人看到信封的蠟封、印記完好無缺,文件內頁的騎縫章沒有走位,
就可以確定這份機密文件是安全的,它沒有被拆開過,內文沒有被置換過。
因此,我們看見印記有三種涵義──條約的有效性、財產的所有權、標的物的安全性。
這對我們理解本節的「印記」非常有幫助。
首先,這讓我們明白上帝的拯救計畫是有效力的,
祂向選民立了約、蓋了印,至尊至高的祂自願受了約束,
祂以他的愛子履行了承諾,「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
再者,基督徒是上帝的財產,
藉由這印記,祂宣告他們是屬於祂的財產,「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
其他權力不得侵犯,否則就是向祂宣戰。
最後,基督徒的命運是穩妥的、是永遠安全的,
他們在上帝的保守之下,「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
這樣還不夠,我們也要看看聖經是如何使用「印記」這個字。
約3:33「那領受他見證的,就印上印,證明神是真的。」
約一5:10「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不信神的,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因不信神為他兒子作的見證。」
當一個人面對福音真理的時候,彷彿有份文件攤開在他面前,
如果他相信這真理,就如同在這文件上蓋上印,宣告上帝是真的、是誠實守約的;
如果他不相信真理,就不蓋印,他說這文件是假的,上帝是假的、是說謊的、或根本不存在的。
但另一處經文,更值得我們留意:
約6:27「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因為人子是父神所印證的。」
這段經文是某個故事中的一部份,
在那段故事中,耶穌行了一個令眾人嘖嘖稱奇的神蹟──祂以五個餅、兩條魚,餵飽了至少五千人──大家都驚呆了!
當耶穌離開那裏之後,眾人紛紛尋找他,
但耶穌完全看穿眾人的心思,他明白眾人不是因為相信他才來找他;他們找他,只是想繼續吃餅吃魚而已。
耶穌對他們的動機發出挑戰:「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蹟,乃是因吃餅得飽。」
這動機是以自己的利益為出發點,是膚淺而沒有見識的,是為了滿足肉體、而非靈魂的追求,
他藉此糾正他們,並告訴他們說:他們應該跟隨他,原因只有一個:因為「人子是父神所印證的。」
跟隨,不是因為吃餅得飽、一帆風順、或榮華富貴,
只單單因為「人子是父神所印證的。」
你呢?你跟隨基督的原因是什麼?
上帝印證耶穌的方式,在四福音書中隨處可見,
在耶穌受洗的時候,「聖靈降臨在他身上,形狀彷彿鴿子;又有聲音從天上來,說:你是我的愛子,我喜悅你。」(路3:22)
聖靈的降臨以及上帝的聲音,都印證耶穌神的兒子、是基督、是彌賽亞。
在開始事奉工作之後,他解釋經文、運用經文的能力令眾人詫異,「從來沒有像他這樣說話的!」(約7:46)
沒有人能夠如此帶著能力地傳講神的話語,只有耶穌能夠,因為他有神的印記,
他口中所出帶有神的能力:「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憑著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裡面的父做他自己的事。」(約14:10)
上帝印證耶穌,不單顯示在他的話語上,也顯明在他的工作上,
「你們去,把所看見所聽見的事告訴約翰,就是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痲瘋的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路7:22)這些都是眾先知預言彌賽亞要做的事;
耶穌行出這些神蹟,證明他就是帶著神聖印記的彌賽亞。
鍾馬田如此總結耶穌的印記:
「父神已經以可理解的表號──神跡、工作、話語、與他有關的每一件事──確認了他。既然得著聖靈一切的豐滿,他就已經受了『印證』。」
唯有人完全明白這個教義,他的心才能夠被此折服,
他將完全相信耶穌就是基督,是被上帝印證的彌賽亞,
他將如埃提阿伯的太監一般,打從心裏說出:「我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
本節經文告訴我們,藉由聖靈,選民也被上帝印證,
這至少帶來下面幾種果效;
第一,從前他們活在撒旦的權勢之下,
撒旦是他們的父,「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約8:44),
他們對撒旦無比的順服,「你們...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弗2:2)
但藉由聖靈的印記,他們脫離了這必將敗亡的命運,被提升到一個尊榮的地位上──神的兒女,
這地位是確實的,聖靈為此作證,「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8:16)
進一步說,上帝在選民心中的形象,不單是至高無上、無限尊榮、無比崇高的君王,
同時也是和藹可親、溫柔慈祥的父親;
一個至高無上、純潔公義的君王,竟然願意接納骯髒醜陋、罪孽深重的人成為祂的嗣子,
這如果不是恩典,甚麼才是恩典?
第二,上帝不單接納他們成為祂的兒女,
更把祂的愛澆灌在他們心裡,如經上所記:「...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羅5:5)
這愛是澆灌在心裡的,換言之,這不是一個客觀的事實,而是一個主觀的經歷,
你在房間裡,看著外面下起滂沱大雨,這是一個客觀事實,
你打開房門,走進雨中,被雨淋透,這是主觀經歷。
這段經文的重點不是告訴我們「神的愛真實存在」,也不是詢問我們「你是否相信神的愛」,
而是這愛乃是澆灌在心裡的,必定是能夠被經歷的、能夠體驗到的。
你呢?你的心真的經歷過神的愛嗎?
第三,聖靈不但印證他們是神的兒女,也把恩賜分給他們。
聖靈是恩賜的主,祂隨己意分派恩賜,有人有,有人可能沒有,或是現在沒有、以後才有,
「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林前12:11)
在面對恩賜的問題時,省察自己是很重要的,
你可以問問自己,你的恩賜是甚麼?有時問問別人,可能更客觀一些。
如果你有恩賜,你該如何運用它?你已經在運用它了嗎?
如果你有恩賜卻隱藏起來,我建議你重新看看馬太福音25章,
其中,拿了一千兩銀子的僕人也許就是你能夠得到最好的警惕。
萬一你現在沒有、或暫時沒看到恩賜,你該如何做?
在看到別人使用他的恩賜時,你會不會心生忌妒?或抱怨聖靈?
這往往凸顯你心中的偶像,但礙於篇幅,只好暫且打住,
建議你可以看看Tim Keller的《山寨版的上帝》。
最後,選民被接納成為神的嗣子,他們品嘗過神的豐富大愛,
他們「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1:8)
在基督裡,他們深知自己的罪孽已被洗清,在將來有永遠的福樂等著他們,
即使現今的生活並不盡如人意,甚至有挫折打擊,
但他們堅持將目光放在未來,他們深知上帝掌管一切,
他們是喜樂的一群人,沒有人能夠奪去他們的喜樂。
你呢?你的喜樂是來自於生活順遂、一帆風順嗎?
在挫折、逆境之中,你也能充滿喜樂嗎?
彼得告訴我們,選民的大喜樂不是其他外在因素,他們之所以喜樂的原因只有一個,
那就是「因信他」。
那是你門徒生命的寫照嗎?
重點
- 印記有三種涵義:條約的有效性、財產的所有權、標的物的安全性
- 根據印記的涵義,可以得知上帝的拯救計畫是具有效力的,基督徒是上帝的財產,他們在神裡面是安全穩妥的
- 父神已經以可理解的表號──神跡、工作、話語、與耶穌有關的每一件事──確認了他。既然得著聖靈一切的豐滿,他就已經受了「印證」
- 耶穌是被神印證的彌賽亞,這是選民跟隨他的唯一原因
- 人如果受聖靈為印記,將明白自己是上帝的兒女,神的愛澆灌在他們心裡,聖靈憑己意分派恩賜給他們,他們有大喜樂。
查經問題
- 「印記」有哪些意義?
- 明白印記的意義之後,重新看弗1:13,你有甚麼體會?
- 為什麼我們應該聽從耶穌、跟隨他?
- 問問自己,你跟隨耶穌的原因是什麼?
- 耶穌得到神的印證,顯現在哪些地方呢?
- 明白耶穌是神印證的,對我們有甚麼重要?
- 人如果受聖靈為印記,將有哪些改變?
- 你是否真的把神視為一個溫暖慈祥的父親,而不只是一個高高在上的君王?
- 你的心真的經歷過神的愛嗎?當時發生了甚麼事?
- 你的恩賜是甚麼?如果你有恩賜,你該如何做?如果你現在沒有、或暫時沒看到恩賜,你該如何做?
- 在挫折、逆境之中,你也能充滿喜樂嗎?為什麼仍然可以充滿喜樂?
11. 我們也在他裡面得(或作:成)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做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12. 叫他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裡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讚。13. 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14. 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原文作:質),直等到神之民(原文作:產業)被贖,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
真理的道
在這個世界上,基督徒是一群特殊的人,
特殊之處在於,他們聽見了某種資訊,
這資訊在他們身上帶來了神奇的、無人能做成的改變,甚至使得他們原本必然敗亡的人生結局整個翻轉,
這資訊就是13節所述的:「真理的道」。
「真理的道」是甚麼?
你不需要放縱想像力無邊無際的馳騁,
在研讀經文的時候,這種放縱往往是毫無助益、甚至是有害的,
你應該做的,是好好地分析上下文,因為經文往往已經提供了答案;此處就是最好的例子。
使徒在「真理的道」之後,緊接著就告訴我們「何謂真理的道」,
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
真理的道使人得救,離了這「真理的道」,就沒有一個人能夠成為基督徒,
換言之,基督徒是一個明白「真理的道」的人。
他不只是個有道德、樂善好施的人,也不只是個喜樂、愛好和平的人,
世上有許多組織、規條都能使人成為一個(看起來)有道德、樂善好施、喜樂、愛好和平的人,
如果基督信仰僅止於此,與那些組織有何不同?
不,他更超越那些。
一個基督徒,乃是一個明白「真理的道」的人,他被這道拯救,
因著這道,他相信基督,
也因著這道,他受了聖靈,得到未來基業的應許。
關於這「真理的道」,保羅曾經在另一卷書信中做了精闢的說明:
帖前1:10「等候他兒子從天降臨,就是他從死裡復活的──那位救我們脫離將來忿怒的耶穌。」
這個世界的所有人──不分男女、種族,也無關階級、身分──都活在上帝的憤怒之下,
沒有人能夠置身事外。
得罪的後果,與得罪對象的能力有直接關聯,對象的能力越高,得罪的後果越嚴重。
得罪老師,可能被罰寫作業,
得罪爸媽,可能要挨兩棍子,
得罪老闆,最嚴重是被離職,
得罪這些人,因為對方與我們相同──都是人,所以後果我們大概能夠想像,也應當能夠承擔,
但得罪上帝?
你知道你得罪的是神嗎?
你知道祂有最高的能力,連天地都是祂創造的嗎?
你得罪祂,這後果你能想像嗎?你能承擔嗎?
聖經的作者也無法想像那種恐怖,因此只能以他們曾經歷過最恐怖的事情來比擬:
路23:30「那時,人要向大山說:倒在我們身上!向小山說:遮蓋我們!」
鍾馬田如此描述世人的結局:
「我們被神的律法定罪,我們在他的忿怒之下,我們正處於永遠滅亡的危險中。」
這還不是最可悲的。
好比你開車在蘇花公路,路上有顆崩塌下來的大石頭,
你若看到了,就會剎車、或是繞道,
但你若閉著眼睛開,就一定直直撞上去,車毀人亡。
同樣的,如果世人知道他們的結局是如此悲慘,他們必然要開始悔改,就如同約拿當時的尼尼微城一般。
最可悲的就在這裡了,世人看不到他們的悲慘結局。
他們的目光短淺,只能看到過去及現在,看不到未來,「將來忿怒」,
他們只知道眼下的吃喝快樂,對福音的召喚毫無反應:
太11:16-17「我可用什麼比這世代呢?好像孩童坐在街市上招呼同伴,說:我們向你們吹笛,你們不跳舞;我們向你們舉哀,你們不捶胸。」
但有一群人不同。
他們聽見真理的道,不單聽到,而且有回應:
他們認知自己的罪無比嚴重,靠自己毫無得救的機會,
他們感謝上帝差派獨生子降世為人,承受了這忿怒,使他們得以脫離滅亡的結局,甚至被高升,成為上帝的嗣子,與祂同享永世的福分,
他們發自內心的承認基督──也只有祂──是救主。
什麼因素這些人不一樣?
是聖靈。
救恩呈現在每個人的眼前,但不是每個人都接受它,決定其中差異的,就是聖靈的工作。
聖靈
聖靈的工作有哪些?
再一次,我們要禁制我們的想像力不受控制的放縱,因為聖經早已提供了答案:
1. 帖前1:5「因為我們的福音傳到你們那裡,不獨在乎言語,也在乎權能和聖靈,並充足的信心,正如你們知道、我們在你們那裡,為你們的緣故是怎樣為人。」
福音的傳揚,真理的道當然是不可或缺的,但聖靈也是一個重要的因素,
甚至影響了福音傳播的方向,「他們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穌的靈卻不許」(徒16:7)。
2. 弗2:1「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
世人的屬靈狀態不是生病、不是危難,而是根本死了!
生病的人如果能夠康復,需要藉助醫療,
危難的人如果能夠得救,需要有人拉一把,
死人如果能夠復活,需要甚麼?奇蹟!
這奇蹟正是聖靈的工作。
3. 林前2:10、12「只有神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
神的旨意,沒有人能夠明白,
神的話語──聖經──對人來說是一本打不開的書,
如果不是聖靈啟示我們,我們永遠不會明白這些。
4. 林前12:3「所以我告訴你們,被神的靈感動的,沒有說耶穌是可咒詛的;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
你以為你是憑著自己天然的意志說出「基督是救主」的嗎?
不。
世人憑著自己,沒有人承認基督是主是救主,這是不可能的。
我們能夠做出這種信仰告白,證明聖靈的確在作工。
5. 徒16:14「有一個賣紫色布疋的婦人,名叫呂底亞,是推雅推喇城的人,素來敬拜神。他聽見了,主就開導他的心,叫他留心聽保羅所講的話。」
呂底亞之所以被「道」吸引,對「道」有反應,是因為聖靈的工作。
同樣的,
人之所以想來教會,不是因為他自己的天然意志,而是因為聖靈。
鍾馬田如此總結聖靈的工作:
「我們所有人的心,天生都是向真理、向這福音的資訊關閉、緊鎖的。單單這道,並不能打開它們,或叫它們柔軟。若要如此,聖靈的運行是絕對必要而不可或缺的。
我們天生全都是死在罪中的,是聖靈使我們活過來;是聖靈將相信的能力賜給我們;是聖靈將一種生活之新原則賜給我們,使這一切事成為可能。這一切全都總結在這卷以弗所書的第二章第八節:『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
寄望於
13節的「也信了基督」中的「信」,
原文有「(因對象忠實可靠,因此)寄望於、交託」之意,
因為聖靈的工作,人從原本不認識基督、不承認基督的景況,
開始認識祂,進而明白祂,知道基督是可以交託一切的對象,最後更是「寄望於祂」,
他不是被強迫相信、被強迫交託,
強迫的信仰不會產生交託,正如你不會把未來的希望放在壓榨你的暴君身上一般。
聖靈的工作是不斷感動一個人,直到他完全相信、完全信靠,
在這過程中他是自主的,不是感到強迫的,
聖靈光照他,使他死裡復活,看清自己毫無得救的可能,基督是唯一的救主;
祂使人明白真理,使他的意志降伏在真理面前,使他徹底的謙卑;
祂使人明白基督的工作,使人的目光從此定睛在基督身上,仰慕祂、渴望祂,
他聽見基督的承諾:「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來13:5),也明白祂必然信守承諾,
他放心的「寄望於祂」。
因此,我們可以這樣說,
「基督徒乃是一個把他的每一個盼望都集中在主耶穌基督身上的人。」
這是你的寫照嗎?
甚願我們牢牢記住祂的保證,「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
這是祂的承諾,永遠沒有失敗的可能;
唯有如此,我們才能與與使徒一同說:
「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羅8:38-39)
重點
- 真理的道使人得救,離了這「真理的道」,就沒有一個人能夠成為基督徒
- 基督徒是一個明白「真理的道」的人
- 救恩呈現在每個人的眼前,但不是每個人都接受它,決定其中差異的,是聖靈的工作
- 聖靈的工作:傳揚福音,使人從屬靈的死亡中復活,使人明白神奧秘的智慧,使人稱耶穌為主,使人對真理的道有反應
- 我們天生全都是死在罪中的,是聖靈使我們活過來;是聖靈將相信的能力賜給我們;是聖靈將一種生活之新原則賜給我們,使這一切事成為可能
- 神使意志信服,他使真理吸引我們。所以沒有一個相信福音的人是違反自己意志的。他是如此清楚看見它,以致於羡慕它,喜愛它,喜歡它
- 基督徒乃是一個把他的每一個盼望都集中在主耶穌基督身上的人
查經問題
- 甚麼是「真理的道」?
- 「真理的道」對基督徒來說有甚麼重要性?
- 你會如何形容一個基督徒?
- 你在得救以前,處在甚麼危險之下?這有甚麼可怕?
- 世人為何為什麼不明白自己的結局?
- 你為什麼可以脫離神的憤怒?
- 傳福音的時候,我們把真理的道傳出去,但聽到的人對真理都會有反應嗎?為什麼有這種差異?
- 聖靈的工作有哪些?
- 聖靈的工作,是強迫人相信基督、不管人的自由意志嗎?
- 你從那個字可以看出聖靈的工作不是強迫?
- 對於一個基督徒,他會將希望放在什麼之上?
- 坦白說,你現在最大的寄望是什麼?
- 為什麼我們能寄望於基督?
11. 我們也在他裡面得(或作:成)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做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
12. 叫他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裡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讚。
13. 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
14. 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原文作:質),直等到神之民(原文作:產業)被贖,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
我們也...你們也...
在世界被創造的初期,
萬物彼此之間的關係、萬物與上帝之間的關係都是和諧的、合一的,
可惜的是,這美好的關係在天使墮落、人被罪誘惑之後,已經破裂了,
萬物之間彼此爭奪,地土受到咒詛,
人更是處於一種屬靈的死亡狀態,他無法、更精確地說是不願來親近上帝。
藉著基督降世,上帝的選民得以被稱為義,過犯得以被赦免,
同時,基督的到來也宣告了一個新的階段——末世——已經正式啟動,
我們正處在末世的進程之中。
等到基督再來時,天地萬物都將再度「同歸於一」。
在那個時候,哪些人能夠在基督裡「同歸於一」呢?
根據這四節經文,有兩種人:
第一類是被揀選的猶太人,「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裡有盼望的人」,
第二類是被揀選的外邦人,「你們...也信了基督...」,
這兩類人都成了上帝的業分,
「我們也...成了上帝的業分...你們也成了業分...」(呂振中譯本)
回到使徒那個時代,猶太人與外邦人有著極深的隔閡,
他們互不往來,對彼此有著歧見、甚至歧視,
以世俗的眼光來看,他們根本不可能融合在一起;
但在基督裡,他們卻成為一家人了。
這不是保羅那時代才有的現象,
事實上,我們的世界處處充滿這類的分歧,
美蘇的緊張關係、ISIS與西方世界之間的敵意、香港與大陸的外弛內張、兩岸/兩韓之間的對立、以色列與回教世界的劍拔弩張、...,比比皆是,
不講國際局勢,就連台灣這小小島嶼也有自己的藍綠對立。
我們該怎麼做,才能推動和平?
有些人以為,既然聖經講愛、和平、謙虛、包容、...等美德,
只要大家把聖經的教訓應用出來,一定能推展和平!
但這是不可能的。
一個沒有被光照的罪人,怎能活出上帝期許的聖潔?
會這樣說的人,是根本不明白罪人的處境,
根本不明白罪人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只靠自己根本活不出屬靈的生命,
不是不願意,而是根本做不到。
某種程度來說,他們甚至假定了罪人無須基督,單憑自己就能活出榮耀的生命、得到上帝的喜悅。
鍾馬田如此回應:
「沒有一個人可以不先成為基督徒而能活出基督徒的生活來。在我們能行善之前,必須先『在基督耶穌裡造成』;在我們能行動之前,必須先活過來。死人是不可能行動的,而所有不是在基督裡的人,都是『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的。他們不能實行基督的教訓,也從來不曾這麼作過。」
因此,若要推展和平,不是把聖經教訓應用在世人身上,要求他們以基督徒的態度行事為人,
這不會成功的。
這偉大崇高的目標,只有在「基督裡」才能達成,
因此,神恢復和諧與合一的方法,是產生基督徒,
唯有藉著基督的血,人與神、人與人的關係才能和好;
只有當我們都在「基督裡」時,我們才能和好。
得著稱讚
「神為什麼揀選我們、拯救我們?」
「因為祂愛我們。」
這答案本身沒錯,但如果你的答案只有這個,沒別的了,
那適足以暴露出一種傾向:本位主義。
那是一種以自己為主體,從自己的角度、感受、經驗與知識出發,理解外在的事物。
一個本位主義的基督徒,不太在乎別人的想法與成就,
他不重視歷代教會先賢的著書立說,
他甚至也不太重視經文怎麼說(當然嘴巴上不會這樣說),
面對問題,他完全從自身的角度發想。
因此,談到「神為何拯救我們」,答案自然就是「因為神愛我們」。
一個成熟的基督徒,凡事必須根據聖經,以聖經矯正思想。
回答任何的問題、做出任何的決定之前,
務必要記得翻翻聖經,問問自己:「這樣做、這樣想,符合聖經嗎?」
如果常翻聖經,就不會說出「神不得不原諒我,祂沒選擇」、「我這麼好,神怎能不愛我」之類荒謬的話了。
回到「神為何拯救我們」?
聖經的答案是:「使祂的榮耀得到稱讚」。
這是許多經文反覆出現的主題,例如:
詩30:4「耶和華的聖民哪,你們要歌頌他,稱讚他可記念的聖名。」
林前1:31「如經上所記: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
弗1:6「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
弗1:12「叫他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裡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讚。」
弗1:14「...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
腓1:11「並靠著耶穌基督結滿了仁義的果子,叫榮耀稱讚歸與神。」
聖經把一個更高——來自於上帝——的意念向我們揭示出來,
上帝的旨意與作為,是為了「使祂的榮耀得到稱讚」,一切的榮耀與讚美都歸與祂。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在辨別救恩觀念是否符合聖經時,具有極大的價值,
一個符合聖經的救恩觀念,必然把一切榮耀都歸與神,也單單歸與神。
因此,某些救恩觀念(如半伯拉糾主義、阿民念主義)提倡救恩是「人與神一起合作」,
神只提供救恩的機會,由人的自由意志決定是否接受,
也就是說,恩典不是全然來自於神,在某種程度上,人的救恩是自己掙來的。
倘若真是如此,榮耀與讚美就不是單單歸與神,因為人對救恩也有功勞,不是嗎?
這符合聖經嗎?
因此,這種救恩觀念剽竊了神的榮耀,必然不是來自聖經的救恩觀。
旨意
弗1:5「...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弗1:9「都是照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祕,」
弗1:11「我們也在他裡面得(或作:成)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做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
賽40:13「誰曾測度耶和華的心(或譯:誰曾指示耶和華的靈),或作他的謀士指教他呢?」
救恩,完完全全是祂的idea,祂的計畫,
祂預定選民得到兒子的名份,賜下悟性,使他們明白這一切的奧秘,
在將來,選民必在基督裡得到基業,
這一切完完全全是出於祂自己,沒有其他人給什麼建議;
整個救恩的計畫,從始至終是單單本乎神的,沒有任何事物是由外而來的。
因此,神配得所有的榮耀與讚美。
隨己意行、做萬事
神訂下了救恩計畫,誰負責執行?
你?還是我?
是祂自己。
祂不是只負責寫計畫書而已;實際執行的也是祂。
祂就是那位「隨己意行、做萬事的」(弗1:11),
事實上,預定救恩計畫的是祂,差派兒子上十架的是祂,差派聖靈入人心的也是祂,
「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原文作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加4:4-6)
神恩獨作!
人之所以能夠得救,完全是出於神的工作,人自己沒有任何一點功勞,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2:8-9)
也許有人會說,「人的稱義的確是神恩獨作,但成聖卻是人的努力,因為經文說『當恐懼戰兢做成你們得救的工夫。』,不是嗎?」
當然不是。
這種斷章取義、不注重上下文的引用經文,實在是對於經文的褻瀆。
事實上,這段經文恰恰說明了不但稱義是神的作為,連成聖也是,
因為下一句正是「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2:13)
在稱義之後,人如果能夠不斷悔罪、扎心、努力改正錯誤的習性、努力活出上帝的期許,
這一切成聖的心志,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的結果。
換言之,選民的稱義不但是神的工作,連漫長的成聖之路也都在神的保護與照看之下,
沒有任何疏漏的可能。
從邏輯的角度來看,
人已經被證明完全沒有能力靠自己抵抗罪與誘惑,這是能力問題,不是意願問題,
人根本做不到。
我們的始祖失敗了,我們自己也是。
試想,如果神在使人稱義之後,就讓人自己步上成聖之路,獨自面對罪的試探,
人能抵抗罪嗎?當然不能。
既然如此,之前的稱義有甚麼意義?
這樣的神,是有恩慈有憐憫的神嗎?
這就好比一個人不會游泳,失足溺水,
我救起他之後,卻對他說:「我已經救你一次,接下來要看你自己了。」然後又把他丟到水裡,
這種救法有意義嗎?
我明知他不會游泳,又把他丟到水裡,我有憐憫之心嗎?
這種作法完全沒邏輯可言啊!
再進一步說,
如果上帝的救法是如此,只使人稱義、不管成聖,
那麼基督徒為了自己將來能夠進天堂著想,應該在得救之後立刻自盡,
因為如果不立刻自盡,活在世上每一分每一秒都是誘惑、都是試探,
基督徒根本抵抗不過,必然犯罪,永生的盼望又失去了,不是嗎?
(當然,我知道有人會說:「所以我們要來到基督面前,求基督的血使我們再次稱義。」
這說法有經文依據嗎?能夠符合全本聖經的檢驗嗎?
礙於篇幅,請自己做功課吧。)
由此可知,
預定救恩計畫的是祂,差派兒子上十架的是祂,差派聖靈入人心的是祂,確保選民最終成聖的也是祂,
我們之所以是基督徒,乃是因為神成就了他自己的計畫,
所有的一切都是祂完成的,祂「隨己意行,作萬事」,
唯獨祂該得到所有的榮耀與讚美!
重點
- 把聖經教訓應用在世人身上,要求他們以基督徒的態度行事為人,這不會成功的;這偉大崇高的目標,只有在「基督裡」才能達成;唯有藉著基督的血,人與神、人與人的關係才能和好
- 上帝的旨意與作為,是為了「使祂的榮耀得到稱讚」,一切的榮耀與讚美都歸與祂。
- 符合聖經的救恩觀念,必然把一切榮耀都歸與神,也單單歸與神
- 整個救恩的計畫,從始至終是單單本乎神的,沒有任何事物是由外而來的
- 我們之所以是基督徒,乃是因為神成就了他自己的計畫,所有的一切都是祂完成的
查經問題
- 11節的"我們",指的是誰?13節的"你們",指的是誰?
- 不分種族,所有的選民都因為基督而成為一家人,這對於目前的國際局勢而言,提供了甚麼盼望?
- 現在社會這麼混亂,如果要推展和平,我們該怎麼做?
- 神為什麼拯救我們?
- 為什麼神應該在人的得救上得著稱讚?
- 神訂了計畫之後,誰負責執行?
- 從得讚美與榮耀的角度來看,「人神合作」符合聖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