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孩子之後,因為身分的不同,讀經的體會也隨之不同,
這節經文就是個明顯的例子。
如果你也有孩子,相信會與我一樣感受深刻,
即使沒有孩子,但只要深入揣摩一下,依然能夠體會。
6. 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
榮耀
提到「榮耀」,你會如何定義這個名詞?
「好亮!」
「亮得很刺眼...」
「媽我的墨鏡勒?」
「......」
其實最多人的反應,是根本無法解釋這個字眼,
因為我們的思考不但受到罪的限制,也有人性的偏狹,表達能力更有高下之分,
鍾馬田這樣說:
「我們幾乎不可能談論『神的榮耀』,因為我們的語言、我們的用詞、我們的文字,都不足以表達它任何真實的含義。」
因此人的看法,聽聽就好。
但聖經作為神話語的承載,具有至高的權柄與至深的智慧,
我們必須以經文做為最高的指導原則,時時以經文指引、矯正我們的思想。
以下摘錄幾處經文,看看聖經是怎麼提到「榮耀」的。
首先,
舊約的許多經文都用「榮耀」一詞,表示神的直接臨在,
哪裡有神在,哪裡就有榮耀,
例如會幕、聖殿、至聖所、約櫃,處處都有神臨在的榮耀。
1. 「日間,耶和華在雲柱中領他們的路;夜間,在火柱中光照他們,使他們日夜都可以行走。日間雲柱,夜間火柱,總不離開百姓的面前。」(出13:21-22)
此處經文沒有直接寫出「榮耀」,但雲柱火柱就是神臨在的榮耀,
藉著這榮耀,祂引領著子民遠離強暴,前往應許之地,
太陽無法減損這榮耀,黑夜也無法遮蔽這榮耀。
2. 「當烏西雅王崩的那年,我見主坐在高高的寶座上。他的衣裳垂下,遮滿聖殿。其上有撒拉弗侍立,各有六個翅膀:用兩個翅膀遮臉,兩個翅膀遮腳,兩個翅膀飛翔;彼此呼喊說:聖哉!聖哉!聖哉!萬軍之耶和華;他的榮光充滿全地!因呼喊者的聲音,門檻的根基震動,殿充滿了煙雲。那時我說: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又因我眼見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賽6:1-5)
「有主的使者站在他們旁邊,主的榮光四面照著他們;牧羊的人就甚懼怕。」(路2:9)
若見到神的榮耀,你會有甚麼反應?
抱著祂開薰得又唱又跳?
我恐怕你搞錯了,你的想像力正在誤導你。
舊約有許多經文都顯示,每個人面對神時都必定是極其恐懼,「甚懼怕」,
因為祂的聖潔反映出你的罪,你將恐懼戰競、極其謙卑、反省自己的不潔,
你知道你有罪,你根本無法正眼看祂,你知道你的下場將是滅亡。
即便是以賽亞,反應也是如此。
3. 「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神!在地上平安歸與他所喜悅的人(有古卷作:喜悅歸與人)!」(路2:14)
神的榮耀顯現的時候,雖然每個人都必恐懼戰競,
但經文緊接著說到「在地上平安歸與他所喜悅的人」,
祂所喜悅的人必將有平安。
4. 「那吩咐光從黑暗裡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我們心裡,叫我們得知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林後4:6)
選民的心得到啟示,耶穌基督已經將神的榮耀映照出來,
這是我們確實知道的,「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1:14)。
這就是榮耀,
聖經正是以這個詞形容救恩:「榮耀的恩典」,
這也是我們提到救恩時首先應該想到的,救恩是榮耀的!
明白這點,將對我們的福音觀帶來改變;
你認為福音是甚麼?
罪得赦免?上天堂?改善家人關係?婚姻更幸福?變得有夢想?
這些都沒錯,它們都是福音帶來的果效,
但你是否發現,你正在以人的角度評估福音?
「給你帶來甚麼效果」、「對你有甚麼影響」、「提供你哪些正面的幫助」,
諸如此類的思考方向,都是從人自身的角度評估福音,
這是一種有毒的思考方式,它背後隱藏的毒勾是:
「對你有好處的、有幫助的、使你感覺良好的,才是真正的好東西,
你應當依你的感覺自己評估、自己選擇,你是自己的主人──你作主!」
但聖經完全揚棄這種思考,它引領我們從至高者的高度──神的高度──來看福音:
它是「榮耀的」!
聖父的預定、揀選,聖子在十架上的代贖,聖靈默示的工作,完完全全是榮耀的,
這正是人的狹隘思想無法明白、但如今藉著聖經啟示出來的:「榮耀的恩典」!
明白這點,我們也必須在傳福音時做出調整,
鍾馬田如此說:
「傳福音的時候若單單強調我們所得著的大益處、以及我們能在不同方面蒙解救,卻從來不提這一切所啟示出來之神的榮耀,這種傳福音方式是應該受到批判的。」
「榮耀的恩典」並不是一句口號,而是一種生活態度,
我們既然明白自己蒙揀選成為這神聖家庭的一份子,
就有責任活出身為這家庭的一份子應有的榜樣:「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
使榮耀歸於我們天上的父。
如鍾馬田所說:
「我們蒙召是要『使他恩典的榮耀得著稱讚』。我們生活行為、行事為人應該存著這種態度,好叫人看見我們的時候不得不說:『何等榮耀的神!除了全能神的榮耀以外,沒有任何事物可以解釋這些人的言行舉止。』」
賜大恩
如果從原文直接翻譯,
「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應當翻成「我們知道他在愛子裡已經賜大恩給我們了」,
原文的動詞「賜大恩」,與路1:28的「蒙大恩」是同一個字,
在那段經文裡,馬利亞以童女受孕,耶穌成孕在她的肚子裡,
因此天使稱她為「蒙大恩」,是因為「主和你同在」了。
同樣的原因,使徒在以弗所書也使用了這個字,
我們同樣蒙了大恩,因為耶穌在我們裡面,與我們同在,
「基督在你們裡面──榮耀的盼望」(西1:27)
藉著以弗所書,我們明白了神已經賜下恩惠、平安、福氣、成為聖潔、兒子名份的福氣給我們,
每一樣福氣都豐富得超乎想像,遠超過我們受綑綁的智力所能揣測的程度,
在在證明了我們是「蒙大恩」的;
而我們甚至只看了前面六節經文而已!
在愛子裡
這許多的恩典、福氣,都是藉著耶穌賜下的,
使徒為什麼在這裡使用「在愛子裡」,而不用「在主耶穌基督裡」、「在耶穌基督裡」、或「在基督裡」呢?
這幾個詞語的意義不是都相同嗎?
使徒在這裡使用「在愛子裡」,難道是為了避免詞語重複而降低文學價值嗎?
不。
固然保羅是當時最有學問的人之一,他曾在最有名的教師門下求學,
他有力的文筆、活潑的思路、豐富的學識在各卷書信中反覆躍動著,這些作品的文學價值早已無須證明,
但他並不是為了文學價值、或文章的可讀性而使用「在愛子裡」。
聖靈默示聖經既然是為了選民靈魂的益處,
每一個段落、每一個句子、每一個詞彙也必然與這個目標緊緊相扣。
我們可以透過三個方向探討這個有趣的主題。
首先,對聖父來說,
耶穌是祂的「愛子」(太3:17,17:5),更是祂的獨生子(約3:16),
透過耶穌,我們得以見到「神榮耀所發的光輝」,因為耶穌是「神本體的真像」(來1:3),
祂與父神有著無比親密的關係,是完全的合一(約10:30),
祂從永遠就在父的懷裡(約1:18);
我們無法以人世間的任何關係來完全比擬聖子與聖父之間的關係,
我們只能透過經文來明白,那份關係必定是充滿無限的愛,無比的親密。
直到某個時機,祂離開天上一切的榮華、光輝、榮耀,降生在世間,
那差祂來的乃是聖父(加4:4),另一段經文說,聖父乃是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世人(約3:16),
這是一個相當重要、卻又容易被忽略的事實:
父將子賜給我們。
鍾馬田如此說:
「只有根據這個事實,我們才能開始測度神永遠的愛。神為了這趟恐怖的任務,為了這麼可怕的人類所差來的,竟是他自己所愛的,就是他的獨生子!就像我們的主所說之兇惡園戶比喻裡的父親一樣,永恆之父神差遣他自己的兒子,他惟一的兒子。他曾經差遣他的眾先知和其他領袖,但卻都被人拒絕,他們的資訊也都被人忽略;但現在時候到了,永恆的父說:我要差遣我的兒子、我的愛子,我要差遣他到他們那裡去。」
福音書記載了耶穌在世上遭遇的一切;
他雖然是神的獨生子,但卻被世人輕視(太13:54-58),
人們朝他丟石頭(約10:31-32),並且毆打他(約18:22),
他被戲弄、被藐視、被打、被罵(路22:63-65,23:11),
曾經簇擁他的,後來全都棄絕他(路23:17-25),
他受到無知之人的羞辱與嗤笑(路23:35-36),遭受鞭刑、戴上荊棘冕(約19:1-3),
最後,被殘忍的釘在十字架上(約19:23)。
當耶穌在地上忍受這一切痛苦與屈辱的時候,
神在天上默默注視著這一切,祂看著世人如何對待祂的愛子。
我不知道你看到這裡的感受是什麼,
但身為一個父親,我根本做不到;我無法看著我的孩子受辱、被打、遭受殘忍的折磨與酷刑而不出手相救,
那是我可愛的孩子啊!
但神只是默默地注視這一切,看著所有加諸在祂愛子身上的暴力...
就在這種將心比心的不捨之中,我逐漸明白了──這就是神的愛的分量!
我做不到的事,神做了,祂是為我做的;
神為什麼不愛惜祂的兒子呢?祂是為了愛我!唯有如此,才能將我從罪與死的挾制中釋放出來;
還有什麼愛比這個更大?
第二,從聖子的角度,
如先前的經文所述,祂是神的獨生子、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
祂與父神完全合一,從永遠就在父的懷裡,
父神是神,聖子也是神,祂與父神在天上同享榮耀。
但祂順服了父神的旨意,自願放下尊貴的身分,離開了父神,降卑生在人間,
在這個祂一手創造的世界中,
祂默默忍受一切的譏笑、嘲諷、甚至家人的不解,
權貴與政府當局對他充滿敵意,處處為難他、頂撞他,甚至暴力相向,但他仍是默默無聲;
鍾馬田如此形容:
「那位曾經在愛中直接經歷神一切豐滿的,而今竟降卑自己,將自己置於這種地位,體會了何謂孤單,感受被棄絕的滋味,而且遭受罪人的頂撞。那位創造萬有的,竟在他所造的人手中受苦。那就是他的愛的度量。」
這愛的度量在十字架上達於頂點,不只是受苦,祂甚至犧牲了自己的生命。
如果他願意的話,可以反悔不上十架嗎?
當然可以,祂自己這樣說:「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嗎?」(太26:53),
但他沒有。
「他若曾退縮,我們就不能得救,我們就不能蒙赦免,我們就不能成為基督徒,我們就不是經歷重生的兒女。這位『愛子』甚至降卑至蒙羞受死的地步。這乃是為了我們,為了我們的得救。只有當我們領悟到那樣受苦的是誰,我們才能明白他對於我們的愛的深度與強度。」
正如腓2:6-8:
「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虛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這就是聖子的愛。
最後,是從我們的角度,
根據前一節的經文,我們被應許得到「兒子的名份」,
因此我們明白,我們的身分是神的嗣子,是被收納的兒子,
那麼,神會怎樣對待收納的兒子呢?
「我在他們裡面,你在我裡面,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約17:23)
「...你們既是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西3:12)
神愛我們如同愛祂的獨生子一樣!神怎樣愛耶穌,祂也怎樣愛我們;這愛沒有差別,
在祂眼前,我們是一群蒙愛的人!
加爾文說得好:「神子成為人子,為要使人的眾子可以成為神的眾子。」
還有什麼愛能比擬、或超越神的愛呢?
沒有了。
結論
- 救恩不只是拯救罪人,更重要的是,救恩是榮耀的,它彰顯神的榮耀
- 耶穌在我們裡面,我們是蒙大恩的選民
- 我們是「神所愛的」,因為我們是「在愛子裡」的,從這個詞可以看到神的愛有多深、耶穌的犧牲有多大,以及我們得到的應許有多堅定
查經問題
- 什麼是榮耀?
- 根據本節經文,使徒以哪個形容詞來形容救恩?這對於你以後傳福音時,會造成哪些改變?
- 神的榮耀,與你的生活有什麼關係?
- 為什麼馬利亞被天使稱作「蒙大恩的女子」?(路1:28)
- 為什麼我們與馬利亞一樣,被稱為「蒙大恩」的人?
- 明白神已經賜下大恩,這對你的現在的生活有什麼意義?
- 為什麼使徒在這裡使用「在愛子裡」,而不用「在主耶穌基督」、「在耶穌基督裡」、或「在基督裡」?
- 為什麼神要差遣愛子到世上來遭受這一切苦難?
- 耶穌放下尊貴的身分,降世在人間,忍受嘲笑、輕視、鞭打、棄絕,如果是你,你有什麼感受?
- 神會怎樣對待收納的兒子?
我一直對日本戰國時代的歷史很有興趣,尤其是武田家與真田家,
最近在規劃日本自由行,正好藉機去散佈在山梨、長野一帶的各個景點朝聖一下,
例如武田神社、信玄公之墓、菅田天神社、真田宝物館、真田氏本城跡、...,
計畫擬好之後,接下來就是訂機票、找飯店、規劃景點、路線、...等,
這各式各樣的安排,都是希望計畫能夠順利實行。
使徒在這兩節也相仿,
他揭露了神的計畫,以及實行計畫的必要步驟。
5. 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預定
不論從結構上,或是文意上,本節與前一節的關係都非常緊密,應當放在一起看。
使徒在前一節提到:「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揀選的目的,在使選民成為聖潔,就如上一講所述:
「你站在神的面前,你必須聖潔!
這也正是揀選的目的,使我們成為聖潔!
在救恩中的每一件事,都是命定要把我們帶到這個結局──聖潔,
蒙揀選的人,就是蒙揀選成為聖潔,他的生命必然有聖潔的確據;
反過來說,一個生命沒有聖潔確據的人,就證明他從來沒有被揀選。」
神藉著祂至高無上、無人可阻的旨意進行揀選,使選民最終能進入到聖潔的地步,
也就是說,「揀選」是一種手段、一種方法,是為了實行某個計畫而使用的步驟。
那麼,計畫是什麼?
就在本節,使徒向我們展示了整個計畫的內容:「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這就是那計畫:預定選民得到兒子的名份!
「預定」,正是計畫的本身,
步驟、方法與手段──就是前一節的「揀選」──都是為了實現這個計畫。
使徒藉著這兩節經文,把神奧秘的旨意揭露在我們眼前:
祂預定我們得到兒子的名份,
為了實現這計畫,祂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的罪都歸給基督,基督的義反而歸給我們;
又因為兒子的名分是聖潔的,所以選民也必須是聖潔的。
這是一個創世以前就已經設計完成的計畫,環環相扣、沒有遺漏;
祂又以祂至高的權柄引導一切,保證這計畫與實行的步驟都能萬無一失的執行。
當然,這些都是教義,對某些聽到教義就厭煩的人來說,這完全無法引起他們的興趣,
他們總是說:「我愛神,但別跟我談教義,我對這些沒興趣,只要告訴我該怎麼做就好了。」
這完全不make sense。
想想你曾經瘋狂追逐的偶像,你會從各種管道蒐集他的一切資訊,例如他的嗜好、衣著風格、嗓音、所有專輯、所有演出作品你都如數家珍;
想想你曾經迷戀的作家,你收集他的所有作品,他的文筆特色、偏好你都瞭若指掌,他每一次的簽書會你都不會錯過;
想想你曾經愛戀的異性,接到他的訊息時,你不禁想著:他當時的心情如何?在做甚麼?為什麼會使用這個字眼?為什麼不使用那個詞彙?你傳出訊息,痴痴的等「已讀」,再繼續痴痴的等回覆,那種渴望與迫切,有時糾結、更多時候卻好似蜜糖一般。
你愛一個人時,總是這般巴不得走得更近一點、認識更多一點、了解更深一些,最好每天黏在一起,
但你愛神時,卻說祂的資訊引不起你的興趣。
只有我覺得這種想法沒邏輯嗎?
鍾馬田如此說:
「如果這對你毫無意義,那就代表你是一個「天然的」人,而不是一個「屬靈的」人。正如使徒所說:「天然的人(和合本作「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他在其中什麼也看不見,而且覺得極其厭煩。這些事對你有何意義呢?...我們必須領悟、明白它們,並以它們為樂。」
這番話值得我們好好思考。
藉著
原文是「因為」、「由於」、「透過」的意思,
我們之所以能成為神的兒子,是因為基督的工作、或是透過基督的工作,
換句話說,重點是基督的工作;
如果沒有基督的工作,我們無法得到兒子的名份。
使徒在前一節說到,我們能夠成為聖潔,是因為「在基督裡」,
他在本節繼續論到我們得兒子的名分,是透過基督的工作,
仔細思考,你就會發現兩者雖然一個講聖潔、一個講名分,看似不同,
但其實有著巨大的共同點,那就是:人自己一點功勞也沒有。
每一次論到天上降下的恩典、或賞賜,使徒總是不厭其煩地強調這個道理:
人完全沒有功勞,唯獨恩典;
但很奇怪的,出於人的墮落天性,歷世歷代總有人想剽竊神的榮耀,
無論伯拉糾主義、半伯拉糾主義、或阿民念主義均是如此。
事實上,這是一個很簡單的觀念,一點也不難懂:
摸著良心,我能夠符合神的聖潔標準嗎?不,這輩子根本不可能,
神之所以視我為聖潔,是因為我在基督裡,與基督聯合;
我是全然墮落的罪人,能做出任何的良善以得到神兒子的名份嗎?不,我只配得到地獄的永刑,
神之所以賜下兒子的名分,是因為基督為我完成的工作。
我對於這兩者,完完全全的沒有功勞,
一切都是因為基督,唯獨基督。
兒子的名分
這是羅馬時代的法律詞語,出現在收養孩子的情況時。
在羅馬法律之下,「兒子的名分」確保兩種權利,確立父子之間的關係:
首先,保障被收納的孩子有權利得到養父的財產,
第二,保障養父可以行使父親的所有權力與特權。
雖然我們與基督都是神的兒子,但本質上不相同,
基督是神的獨生子,我們則是藉著基督,被收納為神的兒子,
那是嗣子的身分。
既然是嗣子,我們就享有繼承產業的權利,那正是使徒在這裡使用「兒子的名分」的原因。
根據聖經,我們將得到以下的權利:
一、得到新的名字
「...你必得新名的稱呼,是耶和華親口所起的。」(賽62:2)
「我必將那隱藏的嗎哪賜給他,並賜他一塊白石,石上寫著新名...」(啟2:17)
你買了一輛車,你為它取個名字,表明它是屬於你的,你擁有它;
你養了一隻狗,你為牠取個名字,表明你是牠的主人,你照顧牠;
你有了自己的孩子,你也為他取個名字,表明他是這個家族的一份子,有繼承產業的權利;
同樣的,神賜下新名,
表明我是屬神的,祂擁有我、照顧我,我是神家的一份子,不是外人,將來要繼承祂的產業。
二、得到神獨生子的靈
耶穌在受過約翰的洗,領受聖靈之後,才到曠野接受魔鬼的試探,
聖靈賜他能力勝過這些試探。
他在世上的事奉,遭受當時權貴的誤解、逼迫,甚至引來殺身之禍,
但他沒有妥協,也沒有放棄,使他勝過這一切的就是聖靈,這能力是無窮盡的;
「因為神賜聖靈給他是沒有限量的」(約3:34)
如今,因為我們是兒子,神就把那曾經在他獨生子裡面的同一個靈放在我們裡面,
「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原文作我們)的心...」(加4:6)
這是何等的特權!
三、與基督同作後嗣
我們原本只配得到地獄的永刑,
但藉著基督,與祂同作後嗣,同享榮耀,將來要承受天國永遠的福分;
「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羅8:17)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太5:10)
四、最終得贖
「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歎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羅8:23)
對選民來說,雖然靈魂已經得到救贖了,但肉身還沒有,
我們仍然活在罪惡的肉身裡面。
但在最終,我們的肉身也要被基督贖出來,得著更新。
五、高過亞當
「頭一個人是出於地,乃屬土;第二個人是出於天。那屬土的怎樣,凡屬土的也就怎樣;屬天的怎樣,凡屬天的也就怎樣。我們既有屬土的形狀,將來也必有屬天的形狀。」(林前15:47-49)
因為亞當的罪,全人類都被牽連在內,受到罪與死的挾制,
但在基督裡,我們不是只回復到亞當的地位而已,
我們被提升到更高的層次,是與祂的獨生子一同作王、一同享榮耀的層次;
換言之,我們不單拿回原本亞當失落的,那只是屬土的,
我們甚至得到更多更多,是亞當從來不曾擁有的,那是屬天的!
六、高過天使
「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林前6:3)
我們經常以崇敬的態度看待天使,但事實上,最終我們將高過天使,
因為我們是神的兒子,而祂們只是「服役的靈」、是為我們效力的(來1:14),
我們甚至要「審判天使」。
這些隨著兒子名分而來的特權,聖靈早已在聖經中向我們啟示出來,
你是否都考察過了呢?你是否明白這些特權的意義呢?
更重要的,你是否明白隱藏在這些特權背後、神向你發出的愛呢?
因為愛,祂在創世以前就預定了救恩計畫,要你藉著祂的獨生子以得到神子的名分,
更藉著犧牲祂的獨生子,使你得以在祂的獨生子懷裡得到聖潔,
這一切彰顯在教義之中的愛,你體會到了嗎?
你若明白這一切,你也將如使徒一般發出呼喊:「阿爸!父!」
總結
- 預定是預先決定,是計畫本身,揀選是執行的方法、步驟,是依據計畫而訂出的。
- 如果教義對你毫無意義,那就代表你是一個「天然的」人,而不是一個「屬靈的」人。我們必須領悟、明白它們,並以它們為樂。
- 聖潔,與兒子的名份,都是因為基督,人完全沒有功勞。
- 藉著兒子的名份,選民將得到得到新的名字、神獨生子的靈、與基督同作後嗣、肉身得贖、高過亞當的地位、並審判天使。
查經問題
- 保羅在前一節提到揀選,在本節提到預定,預定與揀選的意思相同嗎?有甚麼差異?
- 明白神在創世以前就已經為你訂定計畫、執行的方法、以及最終的目標:使你得到的聖潔與兒子的名分,這對你有什麼意義?
- 在前一節論到我們的聖潔,他說我們是「在基督裡…」,但本節論到兒子的名分時,他卻說「藉著耶穌基督」,這有什麼不同?有哪裡相同?
- 你被神收納為兒子,你將因此得到哪些特權呢?
- 明白這些繼承而來的特權,對你的門徒生命帶來哪些力量?
有一次,某個弟兄這麼告訴我:
「彼前1:16「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我困擾的是經文的這段“你們要聖潔”
困擾我的是,這段經文好像是說,“我們可以靠著自己的努力成為聖潔”
但馬太19:17說「…除了神以外,沒有一個良善的。…」
羅馬書3:10說「…沒有良善的,一個也沒有。」
如果上面三段經文的“良善” 跟“聖潔”意義一樣
我困擾的是,我們怎麼可能靠著自己的努力成為聖潔?
我們被揀選受洗的那一刻,不就披掛耶穌成為聖潔?
不然我們怎麼可能可以跟完全聖潔的神直接禱告?
不聖潔的一到神面前,按著舊約的例子,
除了先知、大祭司,不都被神擊殺了嗎?
其實最深困擾我的,是這麼多年門徒下來,我越來越覺得,
我無法擺脫我的罪、我超經常犯罪,
我根本無法靠自己努力擺脫這些罪而成為聖潔啊!
當然,我相信聖經不會自相矛盾,
因此,對這段經文,「…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我以上的解讀必然有誤;
但我實在找不出我對這段經文認知的盲點是什麼。
因而讓我很疑惑自己是否在神眼中有恒定無暇的價值,
因此我大部分的時間,都是沒有安全感的...」
引用經文,務必要看上下文
引用經文,務必要看上下文
引用經文,務必要看上下文
很重要,所以說三遍。
彼前1:16、太19:17與羅3:10的上下文情境各有不同,簡單說一下:
彼前1:16的對象是一群分散在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亞西亞、庇推尼的信徒,
彼得鼓勵他們要繼續持守信心、面對試煉(1:6-7),以得到靈魂的救恩(1:8-9),這救恩已經藉著聖靈啟示在會眾心裡(1:10-12),
既然明白救恩,就應該自我約束、追求聖潔(1:13-17)。
太19:17是個有趣的情境,
有人稱呼耶穌為良善的夫子,耶穌對他說:「除了神以外,沒有人是良善的」,
其實意思就是:「你知道只有神是良善的,但你竟稱我良善的,莫非你真知道我是神?」
從這句經文來看,經文拿神與人做對比,人哪能比神良善?當然是神良善。
羅3:10則是在位於一個較大的論述(3:9-20)之中,
這段論述是「世人都犯了罪,伏在律法之下」,對象是所有人。
這三段有矛盾嗎?
看起來有,但其實並沒有,甚至還互相支持,這就是經文的反合性,
經文既然是神默示的話語,神絕不前後矛盾,因此祂的話語也不可能矛盾。
事實上,把這三段綜合起來看,你對聖潔將有更清楚的認識:
只有神是良善、聖潔的,世人都犯了罪、絕無聖潔;但選民既蒙神救贖,脫離罪與死的挾制,就應當以聖潔為目標,活出相稱的生命來,因為他們的神是聖潔的。
不要把稱義與成聖搞混了,
藉著耶穌的寶血,我們得以被神稱為義(羅4:25),
沒錯,我們從此在耶穌裡面,耶穌在我們裡面,神看我們如同看到他的愛子一樣;
但聖經從來沒有因此免除人必須活出聖潔的責任,
神不是說:「我揀選你了,你有永生了,所以你可以繼續做以往那些狗屁倒灶的事情。」
錯了!
那些被神揀選的人,他們的心志也因聖靈的工作改換一新,
他們的屬靈已經從死裡復活,他們開始看清以前被罪綑綁的醜陋、無助的模樣,
他們再也不想回到過去;
相反的,他們明白自己已經是屬神的,是那榮耀家庭的一份子,
他們深深以這身分為榮,他們要活出與這榮耀身分相稱的新生命,
這就是成聖。
許多經文都在論述這條成聖之路,尤其是:
羅6:1-7「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
可以繼續活在罪中嗎?斷乎不可!
基督徒應該做什麼呢?
要「有新生的樣式」,
「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要「向罪看自己是死的」,
要「向神在基督耶穌裡當看自己是活的」,
要「將自己獻給神」,
要「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
基督徒不應當做哪些事呢?
「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
不可「順從身子的私慾」,
「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
這每一條都是人的責任,你要自己努力去做,認真去做,不要給自己找藉口,
記住,要活出聖潔!
這正是神揀選你的結局,因為你的神是聖潔的,你也要聖潔!
你若有聖靈的印記,是蒙救贖的選民,就會明白經文所言都不可怠忽以對。
當然,受洗得救不代表我們就立刻聖潔了,什麼罪都不再犯了,
我們仍住在肉身的軀殼內,老我仍會騷擾我們、引誘我們,
正因如此,新約才會有這麼多經文提醒我們要活出聖潔。
為什麼這麼多經文?因為很難做到啊!如果受洗就不會犯罪,這麼多經文是寫給誰看的?
沒錯,我們根本無法靠自己努力擺脫這些罪而成為聖潔,所以我們依靠的是神的憐憫與能力,
神憐憫我們,使耶穌代我們受死,我們得以脫離罪與死的挾制。
神也賜我們能力,
弗6:11「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
神已經賜下了軍裝,但問題是我們拿起來穿在身上了嗎?還是放在衣櫃了?
真理、公義、福音、信心、救恩、神的道,每一件你都穿戴整齊了嗎?
穿上軍裝,意謂著你是要去打仗的,
你知道你的仇敵不是人,而是邪靈嗎?
你做好準備上戰場對抗牠們了嗎?
我深信,
只要將神賜下的軍裝穿戴整齊,就一定能夠「抵擋仇敵」,最終能夠「站立得住」。
我不是對自己有信心,我對自己一點信心也沒有,
我的信心都在神,我相信祂不會騙我。
我更相信,最終我將戰勝這一切,得到祂應許給我的基業,
我不是憑著我自己說這句話,而是有三一神中的聖靈親自作為憑據,
弗一13-14:「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即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到神之民被贖,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
這是由三一神親自擔保、保證兌現的質押憑據,
不可能落空。
而這所有的一切,
包含聖父在創世以前的揀選、聖子犧牲在十架換得的救贖、聖靈換掉石心換上肉心的工作、在基督裡的各樣福氣、未來的基業、新天新地的降臨、...,
在在都引導我認清一件事情:祂愛我。
我根本不配得到這一切,但我竟然得到了,
除了愛,我不知道還有什麼其他的原因。
而這來自神的愛,幫助我認識自己的價值,建立對自己的信心,
我的價值不是來自於同事的肯定、不是工作的能力、不是KPI、甚至也不是教會弟兄姊妹對我的評價,
我的價值單單建立在「基督為我而死,祂愛我」之上。
換言之,如果你的自我價值低落,或多或少表示你對揀選、十架的福音真諦認識不足。
同時,知道「神主宰一切,祂愛我」讓我對未知的一切有莫名的安全感,
我知道所有都掌握在祂手上,單單掌握在祂手上,而祂愛我,
這就夠了,不是嗎?
祂成為我的價值、我的肯定、我的安全感,
我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