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5日

Omicron疫情必定是上帝的警告嗎?



這周末原本是我們家與其他幾個家庭的露營日,我們已經期待很久,畢竟一起露營已經是Long time ago,而且花錢買了柯曼帳篷,老是擺在架子上也說不過去。
但再大的期待也敵不過肆虐的疫情,有的是同住家人確診、有的是孩子居家隔離,說好的露營日只能就地解散,下次再約了。

身為基督徒,我想任誰都不免探究,「疫情這麼嚴重,全球死了這麼多人,背後是否有上帝想要傳達的某種訊息?」於是很自然的,許多人得到一快速結論:疫情是上帝給世人的警告,因為世人已經太過驕傲/自私/不敬虔/罪孽深重/...(請自行填入)。
這看法是正確的嗎?天災必定是上帝的警告/懲罰嗎?

對基督徒來說,檢驗的唯一標準是上帝的聖言。
上帝是否曾經使用天災作為警告的手段呢?答案是肯定的,例如史上最大天災──挪亞時代的大洪水,就是上帝的警告/懲罰(甚至幾乎是毀滅),原因是「世界在神面前敗壞,地上滿了強暴。」(創6:11)
又如摩西時代,可拉、大坍、亞比蘭等人因為向摩西爭鬧,惹動上帝發怒,「...地就開了口,把他們和他們的家眷,並一切屬可拉的人丁、財物,都吞下去。」(民16:31-32)以色列會眾對此不滿,群起圍攻摩西與亞倫,於是上帝再次降下烈怒,「...忿怒從耶和華那裡出來,瘟疫已經發作了...遭瘟疫死的,共有一萬四千七百人。」(民16:46-49)
更別提當初摩西要領以色列民族出埃及,但法老王不肯,於是上帝在埃及降下十災──血災、蛙災、虱災、...(請自行參閱出埃及記7-12章),無一不是上帝藉著天災降下警告。
因此可以肯定,上帝的確會藉著天災傳達警告、毀滅的旨意。

但反過來說,天災就必定是上帝的警告/懲罰嗎?那可未必。就好比我是我父母的孩子,但我父母的孩子就只能是我嗎?我還有其他手足啊。
又好比你手中的四個小朋友必定是新台幣,但新台幣只能是千元紙鈔嗎?明明還有一百元、五百元的欸。
這是簡單的邏輯問題,一點都不困難。

在聖經裡,是否有天災並非表達上帝的警告/懲罰呢?當然有啊,你把史上最大倒楣鬼約伯放哪去了?
約伯遇到一系列天災人禍的組合技連發,強盜搶劫殺人、天降大火燒滅牲畜、狂風吹倒房屋壓死兒女、連約伯自己也全身上下長滿毒瘡。所有你想得到的、想不到的,全都在約伯一家可以看到。
但這些天災是上帝要給約伯警告嗎?當然不是。約伯是個敬虔人,「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伯1:1)

那疾病呢?疾病是上帝的警告/懲罰嗎?
約9:3「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

死亡呢?死亡是上帝的警告/懲罰嗎?
在以色列歷史上,耶羅波安是個糟糕的君王。他鑄造金牛犢、拜假神、建邱壇、亂立祭司,即使先知不斷警告,他卻依然故我。
有一天,他的兒子病了,他太太趕緊去求問先知亞希雅,沒想到亞希雅竟然跟他說:「沒用的,你回家吧。你一回到家,你兒子就死了。」為什麼會死?原因是「因為在耶羅波安的家中,只有他向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顯出善行」(王上14:13)
你沒看錯,他兒子死的原因是因為他在上帝面前是個好人。作惡的耶羅波安活得好好的,行善的兒子卻早早病死,死亡是上帝的警告/懲罰嗎?


透過以上的聖經簡單考查,上帝的確可以藉著天災人禍傳達警告,但並非所有天災人禍都是上帝的警告。

對基督徒來說,我們尤其要小心過份簡略的歸責思維:「你發生的災禍必定是因為你犯錯,因此上帝要警告/懲罰你。」
你怎知災禍的原因?難不成你知道上帝隱密的旨意?
耶穌的門徒就是這麼想的,他們看到人瞎眼,就問道:「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
約伯那幾個朋友也是這麼想的,他們一口咬定必是約伯犯罪,不斷地要約伯悔改,不是嗎?他們的下場是甚麼?「(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和你兩個朋友發作。」(伯42:7)

歸納整本聖經,神的旨意可以分成兩種,一種是隱密的旨意,一種是顯明的旨意,
隱密的旨意,是神定意要向人隱藏起來的,我們無法知道、也無須知道。
雅4:13-14「嗐!你們有話說:今天明天我們要往某城裡去,在那裡住一年,做買賣得利。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你們的生命是什麼呢?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
箴27:1「不要為明日自誇,因為一日要生何事,你尚且不能知道。」
隱密的旨意我們不知道,顯明的旨意又顯明在哪兒呢?
整本聖經都是祂顯明的旨意。
申29:29「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

我確信上帝預定萬事,也確信一切事情背後有祂至高的旨意,但我們不應探究祂隱密的旨意,那是奧秘。
加爾文說得好,
「尋求上帝的最好正當方法,不是以自高的好奇心探究那應受崇拜而不宜被窮追極究的他的本體。」(基督教要義,卷一,第五章)

別再斷定天災必定是上帝的警告了;你根本無從得知上帝隱密的旨意。
好好行出祂顯明的旨意,方是正途。





2022年4月14日

[查經]弗5:21(2)




21. 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

一個單字、一個詞語、乃至一段話的意思,必須由它的上下文決定,這觀念在我的部落格已經重複N次了。
例如,若我只說「踩剎車」,你知道我在說甚麼嗎?
「踩剎車」可以指開車時將腳踩在剎車踏板上,也可以指工作上暫停做某件事情,甚至可以指男女之間不再投入感情。我只講「踩剎車」的話,你根本無法斷定是哪種意義。
但若我說「在高速公路上,我突然發現前方有車禍,連忙踩剎車,驚險的躲過一劫」,有了整段上下文之後,你就能夠判斷出我指的是「開車時將腳踩在剎車踏板上」,而不是暫停做某事、或不再投入感情。

對基督徒來說,判斷上下文是基本功,更是讀經時的重要工具。藉由上下文,你才能準確掌握經文的原意,而非自己憑空想像出完全不同的意思
此處就是一個極佳的練習:弗5:21的上下文起始與結尾在哪裡?
從較小的層面上觀察,使徒自5:15闡釋了智慧人與愚昧人的差異,一直延續到5:20;但自5:21起,他開啟了另一個討論的主題:順服。由此我們知道,5:21是這段上下文的起點。
保羅說,基督徒的生命應該有一個特色,就是彼此順服。然後他從三方面來舉例說明:丈夫與妻子(5:22-5:33),兒女與父母(6:1-6:4),僕人與主人(6:5-6:9)的關係。
因此,從文意結構進行分析,5:21開啟了一個上下文的起點,一直到6:9;「順服」是這個段落的主旨,夫妻、親子與主僕關係則是「順服」在生活層面上的應用。

說到底,為什麼基督徒應當彼此順服?
鍾馬田從整本聖經分析,得出基督徒之所以順服的原因。

一、基督是主
我們要彼此順服,並不是因為這樣作本身是好的,不去作就不好;而是因為基督徒明白他被基督救了回來,耶穌基督是他的主,更是他的救主,他的生命完全被這位救主所管理。所以他作任何事都是存著「敬畏基督的心」,因為基督是他的主。
說得更白話一些,基督徒行動的依據不是「這是公認的好事,所以要去做;那是公認的壞事,所以不可做」,這牽涉到背後更高的指導原則:是非善惡的標準由誰訂的?甚麼是好壞?誰說了算?
基督徒應當很清楚,世界的標準與基督信仰的標準不一定相同。基督徒會思想,有理性,有智慧,知道自己在作什麼;他的理由總是「存敬畏基督的心」,遵循聖經的真理。當他信奉的真理與世界產生摩擦時,他總是堅定的站在真理這一方。
翻開教會歷史,從羅馬帝國時期的殉教者、到大航海時代被野蠻文明殘殺的傳教士、直到今日受迫害的中國、回教世界的基督徒,在他們身上,你都可以看到堅定不移的勇氣;他們屹立在聖經真理這一方,即使那表示與世界為敵,甚至犧牲性命也在所不惜。
這正是保羅不厭其煩的強調「在主裡」、「如同順服主」的原因。他希望基督徒明白,順服不是因為那是好事───雖然那的確是好事───而是因為「敬畏基督」

二、主的命令
這是我們彼此順服的原因───因為他教我們要彼此順服。
唯有彼此順服,才能彼此相愛、真正合而為一
約13:35「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約17:23「我在他們裡面,你在我裡面,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

三、表明感謝
基督拯救了我們,祂向我們所求的是什麼呢?
希望你成為更好的人?活出新生命?做更多好事?我不否認上述回答有幾分道理,但你是否注意到,那些回覆都是以人為出發點?
聖經的回覆則與此大相逕庭。它從至高者的角度,提供了基督徒一生都必須謹記在心的座右銘:「為了祂的榮耀」!
約17:10「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並且我因他們得了榮耀。」
羅11:36「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
林前6:20「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林前10:31「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為了表現我們對祂的感恩,我們若真相信祂,那麼我們生命中最大的願望必然是要向祂表明心中的感謝,討祂喜悅,遵行祂的命令,好使祂的名在萬民中得榮耀。
基督徒不是問,「我想作什麼?我喜歡作什麼?做什麼才能使我開心、得到更多好處?」他最迫切的心願是顯明他的感激;他對主有一股說不出的熱忱,他願意做任何事,使主得到更多榮耀。
因此,基督徒必須常常以此自我檢驗,這檢驗包含了正反兩面:積極面是「這件事是否討祂喜悅?」反面則是「這事是否叫祂失望?
讓我們常常將這兩個檢驗放在心裡,以此試驗言行舉止。

四、想想審判日
在審判日時,基督徒會面臨甚麼事?
林前3:12-15「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稭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他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
這段經文不是說基督徒會失去救恩。他的救恩來自於基督在十架上完成的工作,永遠有效。但經文的確說到,那些不順服上帝期許的基督徒,他雖然得救,但卻「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
想想看,人從火裡經過,會發生甚麼事?
衣服燒光,頭髮也燒光,全身焦黑,甚至被燒傷。這表示他雖然得救,但進入永恆時身上一無所有、甚至是受到主的責備───因為他沒有作任何有價值的事。

看看彼得。他在三次不認主之後,主對他做了甚麼?
路22:61-62「主轉過身來看彼得。彼得便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今日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他就出去痛哭。」
主耶穌對他一言未發,只是看了他一眼。他用失望、悲傷的眼神看彼得,因為彼得不認他。
耶穌沒有責備他,但彼得受不了;他情願主耶穌出口罵他、打他、踹他、搧他耳光,也受不了耶穌看他一眼。是主的眼神使他崩潰痛哭。
想想自己。在審判日那天,你希望主稱讚你是「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還是要他以失望、難過的眼光看著你不說話

五、主自己就是榜樣
腓2:5-8「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耶穌降卑成為人,放棄自己擁有的權柄、能力,投身在這汙穢又骯髒的世界。這件事很困難嗎?
想想看你與三歲小孩的相處吧。你陪著他,刻意裝著可愛的聲音逗他,陪他玩你根本沒興趣的玩具,念著你念過十八遍、早已知道結局的繪本,裝著充滿興趣的聽他說那些沒邏輯的王子公主故事。相信我,半小時就已經快到成人的極限了,剩下的都靠意志力在撐。
為什麼你要陪孩子做那些你根本沒興趣的事情?無非是因為你愛他,所以你願意放下自己的身段、能力、知識、批判,壓低自己成為另一個三歲孩子,陪他徜徉在三歲孩子的世界裡。
耶穌降世為人,面對的壓力與挑戰何止千百倍於此?他完全聖潔,卻要處身在整個世界的不敬虔、不公義、驕傲與犯罪裡;他原本有至高能力,卻必須放下一切,將自己壓低成為一個無能的凡人;他自有永有,卻要面臨死亡的威脅;他原本與聖父形影不離,卻要分隔開來,在十架上痛苦的喊著「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
主自己就是順服的典範。他怎麼做,我們也學著怎麼做。

我們活出這樣的生命,不是因為這是我們當盡的責任,不是因為別人也這麼作,不是因為我們得救之後一定得穿上這套「制服」,事實上只有一個原因───「敬畏基督」。
因為敬畏基督,所以我們彼此順服


查經問題
  • 試著找看看,5:21所處的上下文在哪裡?
  • 為什麼基督徒應當彼此順服?
  • 為何基督徒不應以「這是公認的好事,所以要去做;那是公認的壞事,所以不可做」作為行動的依據?
  • 基督拯救了我們,祂向我們所求的是什麼呢?
  • 在審判日時,基督徒會面臨甚麼事?
  • 基督徒可能會失去救恩嗎?
  • 對那些不順服上帝期許的基督徒,他們會發生甚麼事?
  • 想想彼得。他在三次不認主之後,主對他做了甚麼?
  • 耶穌降卑成為人,困難在哪裡?






2022年3月29日

[查經]弗5:21(1)



21. 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

如果舉辦「最受基督徒推崇的美德」選舉,「順服」一定榜上有名。尤其華人深受傳統文化價值觀的影響,「順服」更是順理成章得很。
不過在以弗所書此處,使徒要求的不是那種上下尊卑式的順服,而是「彼此順服」;不是地位低的順服地位高的,或年幼的順服年長的,而是大家都站在相同高度上,一視同仁地彼此順服。
說來簡單,但實際上該如何做才能彼此順服?

鍾馬田列舉出以下幾點,非常具有參考價值。

第一,不可高舉自我。
高舉自我有甚麼不妥?從創世紀就可看出其禍端來。
創3:1-5「耶和華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對女人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
「己」是一切禍患之源,魔鬼一開始就明白這一點。在蛇的引誘中,「高舉自我」就是牠訴求的重點。
牠正是這麼試探人的:「神真的說過你不可吃這棵樹上的果子嗎?難道你看不出來他為什麼禁止嗎?因為他知道你吃了就會變成神。我告訴你,神根本不是真心對你好,他只是想把你壓在下面。你應該為自己打算,想想該怎麼做才是對你自己最好的;不要聽從神的警告,你應該有自己的見解,為自己打算。」
後來發生甚麼事大家都知道了。「高舉自我」把人引至犯罪、不敬虔、遠離神的境地。
正因如此,一個追求「彼此順服」的人絕對不會高舉自我。若你眼中只有「己」,就沒有「神」
一個看重「己」的人,凡事都為自身的利益打算,毫不留情地爭搶拚奪,哪裡能「彼此順服」?

第二,不堅持己見
一個高舉自我的人,往往也是個堅持己見的人,認為只有自己是正確的,其他人都不對。即使最後經過證明,他的意見有錯,他仍拒絕接受。他沒有雅量接受批評。
他炫耀自己的信念,總是注視著自己。他以自己的知識為榮,這是因為他不知道自己其實明白得很有限。他若知道,就會謙卑下來。
我不是說基督徒不能有自己的意見,他當然應該有想法,但他不該過分堅持只有自己是對的,其他人都不對。一個有見地、有好主意、有智慧的人,和一個一味堅持己見的人是完全不同的。
我們不可堅持己見,因為這是「己」的另一種表現。

第三,不轄管他人
還記得小時候,當上班長、副班長、風紀股長、...甚至路隊長,不管甚麼「長」,只要能當上就覺得好開心。原因無他,我們都喜歡高高在上的權力慾望。
在教會內,這慾望仍持續對人大送秋波。彼得特地提出勸誡,
彼前5:1-3「我這作長老、作基督受苦的見證、同享後來所要顯現之榮耀的,勸你們中間與我同作長老的人: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按著神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
因為美好的名聲、或健全的品格、或淵博的知識,某些人被選拔出來成為長老,帶領其餘會眾;那是一種肯定,卻也是誘惑的開端。由於他所擁有的領導地位,他特別容易暴露在挾制他人的誘惑之中。
彼得嚴正的說,長老是要作群羊的榜樣,而非挾制他人。在教會裡沒有尊卑優劣之分,每個人的地位是相同的,沒有人可以轄制別人

第四,認清自己的真相
首先,我們應當體會到自己是沒有盼望的,失喪的,被定罪的,我們都是罪人───每一個人都是。
羅3:10「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羅3:23「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其次,我們的聰明才智、能力技巧,都是上帝賜予的。既然都是別人給的,有甚麼好誇口的?
林前4:7「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
一個認清上述真相的人必然會立刻停止自我吹噓。
跟別人相比,你一點也不善良,不優越,你有什麼好誇口的?你為什麼尖酸刻薄的評斷他人?你的聰明才智是你自己造的嗎?是你使自己與人不同嗎?你長得帥、長得美,是你自己生的嗎?當然不是。你所有的一切都是領受來的,是神所賜的。既然都是別人給的,那你又有甚麼好自誇的?你一旦明白這些都是領受的恩典,就不會再愚昧地誇口了
更深入地說,世上的一切都引人分出高低。學識有深淺,金錢有多寡,顏值有美醜、...,連子女都能拿來比較,不是嗎?只有福音把我們每一個人都降到同一層面上,沒有人能在福音之前說自己比他人優秀。只有福音能做到這一點。

第五,明白你不是一個整體,而是屬於一個肢體
林前12:27「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
基督徒應當牢記,你不是一個整體,而是一個肢體的一小部份。這讓我們想到整體,而不只是個人,使我們總是想到身子和其需要,關心整體的發展和進步,而不將注意力只放在個人的利益上。
因此,他可以心甘情願地為了別人、為了團體的利益而順服,甚至隨時預備好奉獻自我;如果必要,他甘願為了真理,為了基督身子的緣故而受苦。

以上五點是「彼此順服」的實踐方法。不過在那之前,讓我們問一個重要的問題:此處的「彼此順服」,順服的對象是誰?
是與你一同聚會的會友們?是你尚未信主的爸爸媽媽?或是你的老闆?

請你務必看清上下文。此處「彼此順服」的對象,是另一個也「存著敬畏基督的心」的基督徒
使徒要求教會的每個肢體都存著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我們順服的對象,是其他也存著敬畏基督的心的肢體。換句話說,如果有肢體的言行展現出不敬畏基督的態度,我們就不應當順服,那是縱容、是鄉愿,而不是順服

哪些言行是不敬畏基督?
簡單說,就是不符合真理,違背聖經教義。對於言行不符真理的,我們不應當包容,而是站出立場加以駁斥。
加2:11「後來,磯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責之處,我就當面抵擋他。」
看看使徒保羅是怎麼做的吧。
面對彼得的「可責之處」,難道保羅存敬畏基督的心順服了彼得,說「好吧,我算什麼,怎能和彼得爭論呢?他可是耶穌的大弟子,是與基督最親密的門徒之一;我雖然也是使徒,但基督在世上時我卻從未見過他,哪裡比得上親炙三年的彼得?更別提我以前還是一個法利賽人,是咒駡、褻瀆基督的罪人。我有什麼資格站起來反對像彼得這樣的人?為了教會的合一,為了肢體關係,我應該保持沉默,或裝作沒聽到,彼此順服」?
不!正好相反!保羅說,「我就當面抵擋他。」他當眾糾正彼得,因為彼得犯了錯,並使基督教會的前途面臨危險。任何錯誤的教訓都對教會、會眾有害,我們不可沉默無聲

「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並不是要你對錯誤的教訓也一味容忍、妥協;當有人宣講虛假的教義時,要你悶不吭聲。不!這樣作等於否定聖經,
猶1:3「親愛的弟兄啊,我想盡心寫信給你們,論我們同得救恩的時候,就不得不寫信勸你們,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
約二1:10-11「若有人到你們那裡,不是傳這教訓,不要接他到家裡,也不要問他的安;因為問他安的,就在他的惡行上有分。」
面對假教訓時,聖經要求我們怎麼做?是爭辯,而且要竭力的爭辯!絲毫不能退讓!面對傳假教訓的人,聖經要求我們不可接待他,不可與他有關聯,因為那就是「在他的惡行上有分」。

教會歷史上,馬丁路德也展現出一樣的態度,為真道竭力的爭辯。當他發現教會的錯誤與弊端時,他不是沉默不作聲,而是洋洋灑灑的羅列出95條,貼在教會的大門上,公開指出教會的錯誤。
因為他的行動,宗教改革運動開始如火如荼的展開,促使天主教會不得不正視自己的錯誤。基督教從此與天主教分道揚鑣,你我的教會都是源流於此。

我們必須明白,基督徒的信仰中有一些是不容妥協的,我們必須堅持住,在這方面不能屈服。如果必要,我們必須奮力迎戰,竭力的爭辯,甚至不惜一死,這是馬丁路德展現的勇氣,更是聖經對每個基督徒的要求。
我們看重教會的合一,也看重肢體的彼此順服,但這些不能無限上綱。當與真理牴觸,與聖經教義不合的時候,我們就必須站出立場,公開反對,而不是低頭沉默,以「合一、順服」自我安慰,那不是來自聖經的教訓。


查經問題
  • 如何才能彼此順服?
  • 一個高舉自我的基督徒,會出現哪些問題?
  • 根據創3:1-5,在蛇的引誘中,牠訴求的重點是甚麼?
  • 堅持己見的原因是甚麼?
  • 為什麼人喜歡轄管他人?
  • 在彼前5:1-3,彼得為什麼特地告誡長老?
  • 人的本相是甚麼?
  • 人的聰明才智、能力技巧,是從何而來的?
  • 一個認清自己本相的人,與他人相處時會展現甚麼態度?
  • 明白自己是肢體之一,對於互相順服有甚麼幫助?
  • 弗5:21此處的「彼此順服」,順服的對象是誰?
  • 甚麼言行是不敬畏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