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32.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33.然而,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他的丈夫。
來到第五章末尾,保羅對夫妻關係的闡釋與教導已接近尾聲;但仍有些重要的觀念不得不提。尤其對於華人傳統婚姻的窠臼來說,是非常實用的提醒。
新的聯合
首先我們注意到,31節裡的「人」,指的是男人。
男人長大成熟之後,離開父母的家庭,與妻子建立新家庭。從這角度來看,31節指涉了兩種不同的關係:一是男人與父母、另一是男人與妻子。
在結婚前,男人位於親子的關係裡,他是父母的孩子,要對父母順服、忠心;一旦結婚,他就離開了原有的親子關係,並且與他的妻子創造了另一個新的關係,進入到夫妻關係裡。
「人要離開父母」並非要男人與父母斷絕關係,從此不相往來;而是要男人明白,以前的他屬於父母,是父母的孩子;但如今的他已經開啟了婚姻關係,他應該調整自我的認知,認清自己主要的身分是「妻子的丈夫」,而非「父母的兒子」。
他是新家庭的頭,在婚姻關係中是領導的角色,不可事事順從父母,容讓他們干預他的決定。婚姻關係是兩個人的,如果父母也參一咖就太擁擠了。
如果他仍然以「父母的兒子」為自己的主要身分,必然會容讓父母過度干預自己的婚姻生活。如果父母也沒有意識到自己應當保持界線,太太就可憐了。她會一再的受到公婆的干涉與打擾,媳婦的身分使她與公婆很難商量,又很難說不。她只能忍氣吞聲的過日子。
有多少華人的婚姻生活走不出這種窠臼?太多了。時至今日,你依然可以看到婆媳關係緊張、衝突的事件,這其中有高比例是因為丈夫對於自己的身分沒有自覺,他雖然結了婚,但依然只是個「父母的兒子」,而不是「妻子的丈夫」。
因此,結婚之後,丈夫應當體認自己的新角色。如今他是婚姻關係的頭,他有責任保護自己的妻子,因為那就是他的身子。
他仍然是父母的兒子,對父母關心、孝順都是必要的,也是蒙神喜悅的。但他的主要身分是「妻子的丈夫」,他必須時時刻刻把這點放在心裡,不可以讓父母干預他的婚姻,甚至欺凌他的妻子。
在必要的時候,他應該挺身而出,保護妻子,即使攻擊是來自父母,他也必須立定腳跟,不能畏懼。
兒子結婚之後,該調整自己新身分的認知的,不僅是兒子,也包含他的父母。
他們必須了解,兒子不僅是他們兒子,更是丈夫,是新家庭的領導人。過去他們要求兒子順服,如今不能再以舊有的態度面對兒子。他們必須學著放手,尊重兒子的新角色,不可干預他的婚姻生活。
父母不是新家庭的領導人,丈夫才是。
愛妻子,如同愛自己
在保羅那個時代,婦女的地位非常低下。妻子的地位跟奴隸差不多,丈夫往往根本不重視妻子,任意虐待她,甚至打罵。這是我們在看這段經文時,必須先建立的文化差異認知。
明白當時的社會文化之後,進一步想,如果你是那個時代的人,看到這段經文「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感受會是甚麼?
非常訝異!
從來沒有人這麼說過!
在一個人人都瞧不起婦女的社會中,居然有人高聲提倡婦女的人權!
保羅的教導具有劃時代的意義。這就是基督徒與世界的不同。他被聖靈光照,在生活的每一層面中都與以前不再相同。以前的他瞧不起女人,但如今他卻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般,怎能不叫人訝異?
基督徒對世界最好的見證就在這些差異上。他甚至不用開口邀請別人去教會,因為世人看到他的與眾不同之處,自然而然就被教會吸引。
他是這世界的光和鹽。
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
「敬重」的原意是恭敬、順服。
在婚前,她是父母的女兒,自然應當順服父母。結婚之後,她進入到另一個關係中,主要的身分是丈夫的妻子,而不是父母的女兒。因此,她應當順服丈夫。
她仍然要孝順父母,但不能讓父母干涉婚姻。
世人對於聖經的教導往往產生誤解。他們拿33節的經文說,「你們基督徒教導丈夫是頭,要妻子一味的順服丈夫,造成妻子只能逆來順受,甚至被家暴」,如果你聽到類似的言論,試問該如何回應?
這是一個解經的基本觀念問題。
解經時,不能只看一句話,要連同它的上下文一起看,否則容易流於斷章取義,解出來的意思往往錯誤百出。舉個例子,例如「神愛世人」。
「神愛世人」出自約3:16,若你單看這四個字,得到的解釋不脫「神愛世上每一個人,因此不分男女老幼、信祂與不信祂的,每個人都會得救。」
這是普救論,是異端的思想,根本不是聖經的原意。之所以會得到錯誤結論,是因為你不看上下文,斷章取義的結果。
你應該這樣看。從一個較小範圍來說,「神愛世人」的上下文起碼要從14節一直看到16節:
約3:14-16「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或作:叫一切信的人在他裡面得永生)。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這裡的「世人」不是你所想的「世上每一個人」,而是「一切信他的」(3:15)那些人。信祂的人,神將獨生子賜給他們,他們必得永生。
換句話說,對那些不信的人,神沒有將獨生子賜給他們,他們與耶穌沒有特別的關係。未來等著他們的不是永生,而是滅亡。
連著上下文一起看,才能得出正確的涵義。這是基督徒必須具備的基本觀念。
回到保羅對夫妻關係的教導上。
你可以看到,聖經的教導總是完美與平衡的,它同時要求丈夫與妻子,沒有偏袒任何一方。
它要求丈夫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如同基督愛教會,更為教會捨己。沒有人會刻意做出傷害自己的事情,總是又愛惜又保護,他必須用這種愛來愛妻子。有了這種愛,即使他是婚姻裡的頭,也不會做出傷害妻子的事情。
對妻子來說,由於丈夫用這種愛來愛她,對她既保護又照顧,她自然不擔心會受到丈夫的虐待,更會發自內心的順服與敬重他,好比教會順從基督一般。
完美婚姻關係的唯一基礎,就是我主耶穌基督。
查經問題
- 31節裡的「人」,指的是男人或女人?
- 對男人來說,31節有哪兩種不同的關係?
- 以結婚為節點來看,這兩段關係有怎樣的變化?
- 「人要離開父母」是要男人斷絕親子關係嗎?該如何解釋?
- 一個不能認清這點的丈夫,會給婚姻關係帶來甚麼危機?你有沒有聽過類似的例子?或親身的經驗?
- 結婚之後,丈夫應當如何調整自己在這兩個關係中的角色?
- 父母應當以怎樣的態度面對結婚後兒子的新角色?
- 在保羅那個時代,婦女的地位如何?
- 明白當時的社會文化之後,如果你是那個時代的人,看到這段經文「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感受是甚麼?
- 「敬重」的原意是甚麼?
- 在婚前,妻子順服誰?結婚之後,她應當有甚麼轉變?
- 如果有人拿33節的經文說,「你們基督教就是教導丈夫是頭,要妻子一味的順服丈夫,造成妻子只能逆來順受,甚至被家暴」,請問你該如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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