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7日

[查經]弗5:22-24(2)



22.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
23.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
24.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

救主

「當兵」幾乎是每個男人的共同話題,它就彷彿是個神奇按鈕一般,一按下就打開了話匣子,三天三夜都說不完。百試不爽。

許多神學家斷言,保羅也有類似的症頭;只要想到某些事,他就會忍不住滔滔不絕,甚至打斷原本進行中的主題。

在弗5:22節一開始,保羅仍然延續之前的婚姻主題,繼續論道:「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但為何在23節最後加了一句「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這句是在闡釋耶穌基督的救恩任務,與夫妻婚姻沒啥關聯啊!
而且若將「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這句刪除,使整段變成「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你看看,段落文句通順,一氣呵成,根本毫無違和感欸!
因此,大部分的解經家認為,使徒所附加上的這一句話純粹是獨立的,因為他的症頭就是耶穌基督。只要一提及基督的名字,就忍不住喊道:「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
這句話與他前面的論證沒有任何關係,他不過因為提到基督的名,而忍不住說出關於基督的奇妙事實;就好像男人一提到當兵,就忍不住滔滔不絕一般。

但英國神學家鍾馬田提出另一種看法。

對基督徒來說,「救主」指帶來救恩之人,就是耶穌基督,因為他為教會捨命,拯救信徒,使他們脫離罪與死的綑綁,得到永恆的基業;這是我們最熟悉的解釋。但請看下面這經文,
提前4:10「我們勞苦努力,正是為此,因我們的指望在乎永生的神;他是萬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
此處出現了兩個「救主」,一是「萬人的救主」,一是「信徒的救主」。先說後面「信徒的救主」,這裡的救主自然是帶來救恩之人。但前面的「萬人的救主」,此處的救主作何解釋?
「萬人」原意是所有人。因此提摩太前書表示世上所有人會得救,是嗎?基督教的教義支持普救論嗎?

不,普救論是異端邪說的思想,正統的基督教義不支持普救論。
約17:9「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
在離世前,耶穌為他的子民祈求。但那指著世上所有人嗎?
並不是,耶穌明確的指出,世上有兩種人,一是他的子民,他為他們祈求;其它的不是他子民,他不為那些人祈求
太1:21「他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
如果耶穌要拯救世上所有人,為何經文特地指出「自己的百姓」?
再者,根據聖經,他的百姓必然是認識他、跟隨他,聽從他的人;
回教只承認耶穌是偉大的先知,但不是神的獨生子。回教奠基者穆罕默德是耶穌的子民嗎?信奉回教的信徒是耶穌的子民嗎?一個不信耶穌是神獨生子的人,也能算是耶穌的子民嗎?
佛教提倡放下屠刀,人人可成佛,白話就是你可以自救,成為自己的神。佛教的釋迦牟尼是耶穌的子民嗎?信奉佛教的信徒是耶穌的子民嗎?一個不信耶穌是救主、自己想成為神的人,也能算是耶穌的子民嗎?
這世上有太多人根本不信耶穌,甚至與基督教為敵,怎能說他們是耶穌的子民
若他們不信耶穌,怎能得救?難道神在耶穌之外,另闢了救恩道路?這符合聖經嗎?
因之,聖經從未支持普救論。世上只有信基督的人才得救,其他人必定滅亡

回到提前4:10。既然「萬人的救主」裡的的救主不能解釋為帶來救恩之人,那該怎麼解釋呢?
「救主」的原文有看守者、維護者、保護者之意。因此「萬人的救主」意思是神保護、看守整個世界,以祂的至高旨意導引萬事和諧運作,使萬物得以生存。
太5:45「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這就是基督教義中的神的護理。上帝提供保護與管理,不但創造萬物,也以至高的旨意引導他們,使他們得以生存在世界上。從這意義來看,祂是萬人的救主

因此,「救主」一詞不單單用在基督與教會的關係上,同時也適用於丈夫與妻子的關係上。
妻子應該受到丈夫的保護,持守,看顧,引領,供應。這種關係就像上帝保護、供應整個世界一樣,作丈夫的也當同樣對待妻子


頭與身子

保羅以頭與身子、基督與教會比喻丈夫與妻子的關係,
他強調丈夫與妻子聯合起來成為一個完整的個體,妻子與丈夫不是分開的,他們不是兩個各自為政的國度,時常彼此對立、紛爭。
就如同頭與身子的功用不同,這種理念也允許不同的功用存在───丈夫與妻子有不同的功用,不同的目的,而且彼此各有特殊的責任。重要的是,我們要記住,每一部份都是整體的一部份,不是獨立的個體。

頭與身子是個很有意思的比喻。頭與身子應當是同步的,頭決定做甚麼,身子立刻開始行動
想想看,哪種狀況下,頭不想動、但身體卻自己開始動?
例如抽筋。
在抽筋的婚姻裡,丈夫沒有並沒有做出決定,但妻子已經先動了。作為妻子,你不能離開丈夫單獨行動。你若那樣作,就必產生混亂,好像身子抽筋一樣。
聖經表明,妻子不可以在丈夫之前行動。這一切教訓都指出他是頭,他有最終的控制權。所以她不但不可單獨行動,並且不可搶在丈夫之前行動。

哪種狀況下,頭想動、但身體卻不動?
例如中風。
在中風的婚姻裡,丈夫已經做出決定,但妻子不願意配合,不動就是不動。在聖經規範的婚姻關係裡,她不可延遲行動,也不可阻礙行動,或拒絕行動,否則就是一個中風的婚姻關係
根據聖經,主動權和領導權應該是屬於丈夫的,但行動則是互相協調的。夫妻應當是共同行動,但領導權在「頭」。

請注意,頭與身子的比喻沒有暗示任何尊卑的涵義
妻子並不是低於丈夫,她只是不同於丈夫。她有自己特殊的地位,這地位是滿有榮耀和尊嚴的。所以稍後保羅告訴作丈夫的,要保養,顧惜,愛護,照顧,尊重妻子。這中間不涉及尊卑。
基督教的婚姻關係不是奴役制度,乃是像教會與主基督的關係那樣,顯明基督教特有的合一精神


凡事順服

24節「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指的是所有事嗎?這是否意味著妻子不論在任何環境和情況下,都應該一成不變的順服?
當然不是!
這正是一再強調的,解經時務必從整本聖經的高度著手,而非一味的鑽牛角尖
整本聖經都在表明鐵一般的事實:上帝與罪不能相容,祂痛恨罪、討伐罪,甚至以獨生子做為代價,徹底根除罪。
因此,當丈夫違反聖經真理,要妻子去犯罪時,妻子當然不可順服

如果丈夫不是基督徒,妻子也要順服嗎?
彼前3:1-2「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這正是因看見你們有貞潔的品行和敬畏的心。」
即使丈夫不是基督徒,也要照樣順服他;當然,大前提是不能犯罪。試著這樣作,以謙卑和溫柔贏回丈夫,使他在你的順服中一瞥福音的真光。也許,神正在使用你,成為丈夫得救的領路人呢!

最後,你的婚姻是一份能榮耀神的關係嗎?它是否抽筋、或中風了?
問你自己這個問題───主耶穌不顧我的不義和罪孽,仍從天上下來,死在十字架上,為我捨棄祂自己的性命。以我目前的婚姻關係,我是否能坦然面對祂?
如果我在祂面前感覺受責備,那麼我應該著手修正,使婚姻關係也能榮耀神。


查經問題
  • 22節一開始,保羅仍然延續之前的婚姻主題,但為何在23節最後加了一句「基督...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
  • 「救主」是什麼意思?
  • 提前4:10裡有兩個救主,意思分別是什麼?
  • 提前4:10的「萬人」原意是所有人。因此提摩太前書表示上帝拯救世上所有人,是嗎?基督教的教義支持普救論嗎?
  • 提前4:10裡「萬人的救主」中的救主,意思是什麼?
  • 在23節,保羅以甚麼比喻丈夫與妻子的關係?
  • 頭與身子是個很有意思的比喻。頭與身子應當是同步的,頭決定做甚麼,身子立刻開始行動。想想看,哪種狀況下,頭不想動、但身體卻自己開始動?
  • 在婚姻裡,這對夫妻怎麼了?
  • 哪種狀況下,頭想動、但身體卻不動?
  • 在婚姻裡,這對夫妻怎麼了?
  • 24節「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指的是所有事嗎?這是否意味著妻子不論在任何環境和情況下,都應該一成不變的順服?
  • 甚麼時候不可順服?
  • 如果丈夫不是基督徒,妻子也要順服嗎?





2022年5月10日

[查經]弗5:22-24(1)



22.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
23.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
24.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


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

在婚姻關係中的姊妹,上帝對她們的期許是「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妻子順服丈夫是應當的,是責任。
許多女權至上主義者一看到這裡又要跳腳啦,說基督徒思想古舊、保守又傳統,人家都上太空了,你還在高舉妻子順服丈夫。
不過,我不是很在乎當代思潮怎麼說,我在乎的是聖經怎麼說,那才是基督徒價值觀的根基所在。
上帝並不重男輕女,祂可不是只要求女人、不要求男人。使徒在此處披露的是上帝對妻子的期許,在它處,祂自有給丈夫的功課

許多人對妻子順服丈夫有些誤會。「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意思不是說「你們作妻子的,要用順服主一模一樣的方式去順服你們的丈夫。」
基督徒對耶穌基督的順服是絕對的,
羅6:22「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
每一個基督徒,不論男女,都是被耶穌基督買贖回來的,是耶穌基督的奴僕,我們與主的關係是完全、絕對的順服。但保羅可沒有叫妻子作丈夫的奴僕
鍾馬田指出,保羅的意思是
「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因為這是你們對主的責任,表達了你們對主的順服。你不是單單為丈夫這樣作,你主要是為了主而作,你這樣作是因為你知道祂勉勵你如此作,因為這樣能討祂的喜悅。」
這正是基督徒行事為人的核心;他不是為自己活,而是為主而活,他把主放在首位,一心一意想討祂的歡喜,增添祂的榮耀。她知道順服丈夫能討上帝的喜悅,所以她樂意那樣做
林前10:31「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丈夫是妻子的頭

這不是指每個妻子的身體都裝上了丈夫的頭,而是指創造次序的問題。根據創世紀,男人是先被造的,女人是從男人而出。
創2:15「耶和華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
創2:19「耶和華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麼。那人怎樣叫各樣的活物,那就是他的名字。」
神將治理動物的權柄賦與男人,又叫他替他們取名字。這表示神把男人放在領導的地位,將主權,權柄,和力量給予他們。男人要作決定,並且負責治理
請注意,那時女人尚未受造。這顯示管理與領導的權柄是屬於男人,而非女人。

女人受造自有其任務,上帝要她幫助男人。
創2:18「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請注意,這是創世記前兩章「這個甚好、那個也甚好」的記述中,首次出現的「不好」。
女人是男人缺陷的見證,女人的出現是為了彌補這「不好」,是實現上帝造物完滿的必要元素,使得上帝造人不是「不好」、而是「甚好」。聖經完全沒有貶低女性的味道,反而凸顯了女性的重要價值
神造女人來「幫助」他。「幫助」一詞本身含有順服的意味;她的主要功用是填補男人的不足。所以神要兩人「成為一體」;女人乃是與男人相輔相成的。
男人不僅要為自己負責,也要為他的妻子,為他的家庭負責。妻子是幫助他,支援他,輔助他的,她必須傾盡全力使他盡到作頭的職責。

女性是幫助者,在希伯來文中,「幫助者」並沒有華人文化裡「次要、可忽略」的涵義;反之,「幫助者」的身分是受助者的同輩或長輩。聖經有許多經文都說上帝是人的幫助者,例如
詩33:20「我們的心向來等候耶和華;他是我們的幫助,我們的盾牌。」
難道人比上帝優越?

保羅要「妻子順服丈夫」,順服丈夫並不表示她應該作丈夫的奴僕,也不是說她比丈夫低一等
保羅所強調的是女人與男人的不同,她是男人的幫助,補足男人的不足。保羅禁止女人去學作男人,像男人那樣行事;他不是主張奴役妻子,他乃是勉勵信徒實踐神的心意。所以作妻子的應以自己的地位為喜樂。神創造她去幫助男人,以完成男人在世上作為神代表的功能。神要她持理家務,作母親,作丈夫的助手和安慰者。
男人知道自己的責任,女人也明白自己的角色,於是女人幫助男人,共同活出神的榮耀來

上帝造人並未重男輕女。男女責任有別、能力有別,但地位相同,都是受造物,並無二致。但為何現今社會依然存在的男女不平等的現象?
創3:16「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
那是罪的影響。自從罪闖入人類生命之後,一切都被破壞了,原本受造時平等、互愛的關係已經破裂,從此男人控制女人,男尊女卑的觀念開始代代流傳下來。侵害、挾制女性,看不起她們,貶低她們為生產工具,不許她們進入某些地域,不准擔任某些職分等,這些你我在二十世紀仍不時見到的景象,並不是原初受造時的光景。

想想亞當夏娃受誘犯罪的過程,我們將得到更多啟發。
夏娃受到蛇的引誘,她摘下果子吃了,也拿給亞當吃,亞當也吃了。你在這過程裡看到哪些地方有問題?
夏娃受到魔鬼的引誘,但她未照著上帝的命令與亞當商量,徵詢亞當的意見,而自行作決定,把自己放在領導的地位。
亞當也違背上帝的命令,撇下自己應有的領導地位,採取了順服的姿態,夏娃要他做甚麼,他就照辦了。他原本應該做到的分析、評估、決策,一樣都沒做。
你可以看到,這對夫婦根本把上帝的命令當成馬耳東風。他們不遵照神的命定,盡到自己應有的責任,結果該帶領的成了聽話的,該順服的反而成了決策者,不但他們倆自己墮落,甚至整個人類亦因此墮落

在現今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男人似乎放棄了他們的地位,從其中撤退,因為懶惰或自私的緣故,而不盡自己作丈夫和父親的責任。越來越多的丈夫把管教孩子的事推給妻子,把家庭生活的領導權移給妻子。
女性主義也導致作妻子、母親的野心。她們一心追求平等,卻貶低了父親對孩子的影響力,把男性視為賺錢的工具,每月按時交出薪水就好,女性才是一家之主,對丈夫頤指氣使,貶低爸爸在孩子心中的地位。
在這種家庭下成長的孩子,他們在衝突、猶豫、彷徨的氣氛中成長,母親與父親為敵,父親與母親相爭;孩子們稚嫩的心靈不斷受到戕害。他們對自己的父親、母親,甚至對任何人,都失去了敬重。
家庭本來是一個孩子培養自信,尋求權柄,領導,指引的地方;但是如今他們在家中找不到這些,有的只是對立、衝突、交戰,而不是愛與相互尊重。
家庭應該回到神回到神話語的啟示中。看看他完美的計畫───女人在男人一旁協助他,補足他的不足;男人在女人的協助下做出決定,負起責任。這才是一個兩人彼此相愛,互相尊重卻不混淆的美好畫面


查經問題
  • 「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意思是甚麼?
  • 根據創世紀,男人與女人受造的次序是怎樣的?
  • 男人受造的任務是甚麼?女人受造的任務是甚麼?
  • 女性是幫助者,這表示女性地位比男性低,對嗎?
  • 保羅要「妻子順服丈夫」,意思丈夫地位比較高,對嗎?
  • 上帝造人並未重男輕女,但為何現今社會依然存在的男女不平等的現象?
  • 夏娃受到蛇的引誘,她做了甚麼事情?你在這過程裡看到哪些地方有問題?
  • 神對男人的期許是帶領家庭、做出決定、負起責任,請弟兄回答,其中的挑戰是甚麼?你該如何克服?
  • 神對女人的期許是成為一個幫助者、傾聽者、安慰者,協助男人,請姊妹回答,其中的挑戰是甚麼?你該如何克服?
  • 在現今的社會中,夫妻雙方扮演的角色符合神的期許嗎?現在的樣貌是甚麼?
  • 在這種家庭下成長的孩子,可能出現哪些問題?






2022年5月5日

Omicron疫情必定是上帝的警告嗎?



這周末原本是我們家與其他幾個家庭的露營日,我們已經期待很久,畢竟一起露營已經是Long time ago,而且花錢買了柯曼帳篷,老是擺在架子上也說不過去。
但再大的期待也敵不過肆虐的疫情,有的是同住家人確診、有的是孩子居家隔離,說好的露營日只能就地解散,下次再約了。

身為基督徒,我想任誰都不免探究,「疫情這麼嚴重,全球死了這麼多人,背後是否有上帝想要傳達的某種訊息?」於是很自然的,許多人得到一快速結論:疫情是上帝給世人的警告,因為世人已經太過驕傲/自私/不敬虔/罪孽深重/...(請自行填入)。
這看法是正確的嗎?天災必定是上帝的警告/懲罰嗎?

對基督徒來說,檢驗的唯一標準是上帝的聖言。
上帝是否曾經使用天災作為警告的手段呢?答案是肯定的,例如史上最大天災──挪亞時代的大洪水,就是上帝的警告/懲罰(甚至幾乎是毀滅),原因是「世界在神面前敗壞,地上滿了強暴。」(創6:11)
又如摩西時代,可拉、大坍、亞比蘭等人因為向摩西爭鬧,惹動上帝發怒,「...地就開了口,把他們和他們的家眷,並一切屬可拉的人丁、財物,都吞下去。」(民16:31-32)以色列會眾對此不滿,群起圍攻摩西與亞倫,於是上帝再次降下烈怒,「...忿怒從耶和華那裡出來,瘟疫已經發作了...遭瘟疫死的,共有一萬四千七百人。」(民16:46-49)
更別提當初摩西要領以色列民族出埃及,但法老王不肯,於是上帝在埃及降下十災──血災、蛙災、虱災、...(請自行參閱出埃及記7-12章),無一不是上帝藉著天災降下警告。
因此可以肯定,上帝的確會藉著天災傳達警告、毀滅的旨意。

但反過來說,天災就必定是上帝的警告/懲罰嗎?那可未必。就好比我是我父母的孩子,但我父母的孩子就只能是我嗎?我還有其他手足啊。
又好比你手中的四個小朋友必定是新台幣,但新台幣只能是千元紙鈔嗎?明明還有一百元、五百元的欸。
這是簡單的邏輯問題,一點都不困難。

在聖經裡,是否有天災並非表達上帝的警告/懲罰呢?當然有啊,你把史上最大倒楣鬼約伯放哪去了?
約伯遇到一系列天災人禍的組合技連發,強盜搶劫殺人、天降大火燒滅牲畜、狂風吹倒房屋壓死兒女、連約伯自己也全身上下長滿毒瘡。所有你想得到的、想不到的,全都在約伯一家可以看到。
但這些天災是上帝要給約伯警告嗎?當然不是。約伯是個敬虔人,「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伯1:1)

那疾病呢?疾病是上帝的警告/懲罰嗎?
約9:3「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

死亡呢?死亡是上帝的警告/懲罰嗎?
在以色列歷史上,耶羅波安是個糟糕的君王。他鑄造金牛犢、拜假神、建邱壇、亂立祭司,即使先知不斷警告,他卻依然故我。
有一天,他的兒子病了,他太太趕緊去求問先知亞希雅,沒想到亞希雅竟然跟他說:「沒用的,你回家吧。你一回到家,你兒子就死了。」為什麼會死?原因是「因為在耶羅波安的家中,只有他向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顯出善行」(王上14:13)
你沒看錯,他兒子死的原因是因為他在上帝面前是個好人。作惡的耶羅波安活得好好的,行善的兒子卻早早病死,死亡是上帝的警告/懲罰嗎?


透過以上的聖經簡單考查,上帝的確可以藉著天災人禍傳達警告,但並非所有天災人禍都是上帝的警告。

對基督徒來說,我們尤其要小心過份簡略的歸責思維:「你發生的災禍必定是因為你犯錯,因此上帝要警告/懲罰你。」
你怎知災禍的原因?難不成你知道上帝隱密的旨意?
耶穌的門徒就是這麼想的,他們看到人瞎眼,就問道:「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
約伯那幾個朋友也是這麼想的,他們一口咬定必是約伯犯罪,不斷地要約伯悔改,不是嗎?他們的下場是甚麼?「(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和你兩個朋友發作。」(伯42:7)

歸納整本聖經,神的旨意可以分成兩種,一種是隱密的旨意,一種是顯明的旨意,
隱密的旨意,是神定意要向人隱藏起來的,我們無法知道、也無須知道。
雅4:13-14「嗐!你們有話說:今天明天我們要往某城裡去,在那裡住一年,做買賣得利。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你們的生命是什麼呢?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
箴27:1「不要為明日自誇,因為一日要生何事,你尚且不能知道。」
隱密的旨意我們不知道,顯明的旨意又顯明在哪兒呢?
整本聖經都是祂顯明的旨意。
申29:29「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

我確信上帝預定萬事,也確信一切事情背後有祂至高的旨意,但我們不應探究祂隱密的旨意,那是奧秘。
加爾文說得好,
「尋求上帝的最好正當方法,不是以自高的好奇心探究那應受崇拜而不宜被窮追極究的他的本體。」(基督教要義,卷一,第五章)

別再斷定天災必定是上帝的警告了;你根本無從得知上帝隱密的旨意。
好好行出祂顯明的旨意,方是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