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0日

稱義&成聖:基督徒生命的點&線



綜觀基督徒的一生,可以分成兩個部分:稱義、與成聖。
稱義是起點,是一瞬間的事,而成聖則延續一生之久;兩者就像是點與線,稱義是起點,成聖則是一條持續延伸的線。
明白稱義與成聖的相異之處是非常重要的,但遺憾的是,連牧者也常有混淆的情形,把如此重要的教義說得不清不楚,會眾也聽得糊裡糊塗,
實在有必要重新釐清一下。


稱義
稱義常見於法庭宣判的場景,意思是宣判一個人無罪。
改教前(天主教)與改教後(基督教)對於稱義的見解相當不同,
根據基督教教義,稱義之前的罪人只能作惡、無力行善,他根本沒有能力做出任何好行為使神稱他為義,
因此稱義是神單方面的作為,人沒有絲毫的貢獻;藉著基督在十架上完成的代贖,神稱罪人為義。
人唯一做的,是相信這一切都是真的,這就算為他的義,也就是「因信稱義」。
有些人可能會反駁說,「神揀選、基督上十架的確是三一神的工作,但『相信』總是人的選擇了吧?怎麼能說人甚麼事都沒做呢?」
抱歉,這話顯示他根本沒把聖經看清楚,因為保羅曾在以弗所書提出以下的駁斥:
弗2:8-9「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連人之所以能相信上帝的信心,都是上帝賜與的,人根本沒有絲毫作為可以說嘴;
救恩是賜下的,信心是賜下的,一切都是來自於上帝的恩典。

稱義不同於成聖(後述),成聖是一生之久的功夫,稱義是一瞬間的事情,神稱你為義,你就立刻稱義、永遠為義,效果持續至永恆。
一次稱義、永遠稱義,聽起來很霸道嗎?不,這其實相當合理,
想想看,稱義如果不是持續進行式,神第一天稱我為義,第二天稱我為義,第三天我犯罪了,祂收回之前的稱義,那第一、二天的稱義到底算甚麼?有效期只到當天為止?
這種稱義觀有幾個大問題:
一、神不是全知的,祂只能看到現在(跟你我這種凡人有啥兩樣),無法看到未來;
二、神不是全能的,祂雖然稱人為義,但卻無法永久有效,只能持續某一段時間;
三、既然是由人的行為決定稱義與否,這就是說,人對於自己的稱義是有功勞的。這種救恩觀是人神合作的,尤有甚者,人才是其中的關鍵───因為他可以選擇表現如何;他表現良好就有救恩,他表現不好就沒有救恩,神想救他也沒辦法;
四、神第一天稱我為義,第二天稱我為義,第三天我犯罪了,祂收回之前的稱義;原來祂出口的話竟然可以「徒然返回」?話說了還可以收回去?你當上帝說話是小孩子扮家家酒?這「時效性」的稱義在仇敵眼中將留下何等的笑柄?!神的威榮不但未被彰顯,反遭減損。

由此我們知道,稱義必然是一次性的、一瞬間的,而不是持續漸進的過程,
神稱你為義,你就立刻稱義、永遠為義,稱義只要一次就足夠了。
稱義是神的工作,即使魔鬼也無法敗壞,因此稱義永遠有效;被稱為義的人永遠安然在神的保護之中,未來有永遠的基業為他存留。

小小羊網站將基督教的稱義觀扼要地條列如下(已小幅改寫),提供參考:
1. 唯獨恩典,唯獨信心,唯獨彰顯上帝榮耀。
2. 稱義是神的恩典,單單因著信,不是靠人的行為、也不在乎遵行律法(羅3:28)。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羅1:17)。
3. 稱義不是靠人的努力賺取的。
4. 不同於成聖是一生的過程,稱義是一瞬間的(來12:14),當罪人接受耶穌基督的一刻,他就立即稱義,且是永遠稱義(羅3:24,來10:14,約5:24)。
5. 稱義是可以肯定的:被稱為義的人知道自己有永生(約壹5:13)。
6. 稱義單單由主成就(約19:30),不是靠人與神合作。
7. 因著基督一次獻祭,便叫選民得以永遠完全(來10:14),我們在神面前的地位是完全公義。
8. 稱義不會失去:誰也不能從基督手裡把選民奪去(約10:28-29)。


成聖
選民被神稱義之後,立即進入了成聖的階段,這是持續一生的進程,他們的生命日日更新而變化。
不同於稱義是神單獨完成的工作,成聖則是人與神一起參與的過程,
人被包圍在神的愛裡,他明白聖父特意揀選他、聖子為他在十架上的犧牲、聖靈對他無時無刻的保護照顧,
如今他已是神家裡的人,已經「出黑暗入奇妙光明」,因此他決心脫下舊人的汙衣、換上新人的白袍;
他立志行善,目的是為了討神的喜悅,使祂得榮耀,就像孩子討父母歡心一樣;並且積極遠離惡事,「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
他能行出多少善、離開多少惡,這沒有一定的標準,但一個被稱義的人必然會盡力行善,世人也必看出他的好行為。
他不是單憑著自己的能力做到一切,他之所以立下志願、日日更新而變化,是因為「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
神在他心裡運行,激勵他的心志,使他願意付出努力,不斷自我更新,
因此成聖是人與神共同投入、共同參與的進程。


混淆
如前述,稱義是神的工作,人絲毫沒有任何參與或表現,
成聖是人與神共同投入、共同參與,人必展現好行為。
常見的混淆有哪些呢?

類型一,稱義是信心+好行為
某些人以為,稱義不但要有信心,還要有好行為輔助,
他們宣稱,「你說你相信上帝還不夠,第一關你要改這個缺點,改完後是第二關,你要學那個優點,完成後是第三關,你要向傷害過的人道歉...你的悔罪態度如果不夠『痛心疾首』,那關就不會過...。全都完成後,我才能相信你的稱義是真的。」
試問,這種打怪式的稱義觀有經文支持嗎?聖經何處提出這樣的觀念呢?
我不是說改過悔罪不重要,但那是成聖階段的事情,而非稱義的條件。你若將後面的成聖提到前面來講,一定產生極嚴重的問題。
在那種偏差觀念影響下,教會強調好行為的重要性已經到了偏差的程度,某些真正的小羊反而被拒於門外,這給他們的心靈帶來傷害。

類型二,Checkbox式的稱義觀
有些人以為稱義是需要持續接受考核的,上帝好似一個嚴厲的督導,手拿檢核表、帶著放大鏡仔細檢視人的表現是否合格。
在錯誤的觀念影響下,他即使已經受洗,但每天的生活仍然戰戰兢兢、一點也沒有平安,
他總是擔心自己是否犯罪?有沒有不小心犯下的罪?有沒有為每一項罪獻上懺悔?
他們不知道稱義的基礎是基督在十架上完成的工作,神若稱人為義,他在神眼中就是義人,那是三一神的工作、不在乎人的表現。

類型三,稱義之人仍可能失去救恩
這類型經常與前一類型combo出現,
他們認為稱義是可能失去的,今天神稱你為義,明天神可能反悔收回去,
他們不明白一旦稱義、永遠為義的教義,
因此雖然活得很敬虔,但總是活在隨時可能下地獄的恐懼中,很可憐。

類型四,成聖沒有神的參與
另有一些人的成聖觀念有問題,
他們認為成聖完全是個人的事情,必須靠自己的決心、努力才能做到(當然嘴巴不會這麼說),
在他們的分享中,你總是可以聽到「我...我...我...」,以及別人的幫助(也許),
他們總是強調當初自己遇到了多少問題,有多辛苦,付出了多少努力,以至於現在有多大的改變。
但神消失不見了,或被邊緣化成為一個可有可無的小角色,你若將神的部分抽離出來,也完全不影響整個故事的完整性;
他們也許引用經文,但經文不過只是裝飾罷了,你若把經文抽離出來,一點影響也沒有。
這些人的膽子很肥;他們剽竊神的榮耀,他們忘記了希律王的教訓。


以上只是舉例,實際的混淆類型可能還有很多,我無法一一列舉。
但這四種類型並非憑空想像,而是我實際觀察的結果。
如果連教會的講台也無法仔細分辨稱義、成聖的差異,把這麼重要的教義講得2266、交相混雜,上述的偏差也只是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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