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傳福音,我們幾乎都會聯想到太28:19~20節「大使命」的經文,那就先從這裡開始吧!
太28:19~20「19.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20.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經文中的「你們」,指的是那些人呢?從前面的16節來看可以得知,「你們」指的是11個門徒(猶大已經在27章掰掰了);因此這段話是耶穌對著門徒說的。特別的是,這11個門徒由於親炙耶穌,是祂的第一代弟子,因此理所當然被認為具有「使徒」的身分;這是一種特殊的職分,不同於一般的基督徒。那麼,我們是否可以得到一個結論,既然19~20節是對著使徒說的,所以「傳福音」是只給使徒的命令、而不是給一般基督徒的呢?
先不看其他書卷章節的經文,單單從這兩節經文來看,就有兩點值得注意:
1. 19節指出,耶穌對著11個門徒,要他們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這指的就是傳福音;20節,耶穌更進一步說明,不單是施洗,更要牧養,牧養的方法乃是「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其中「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除了包含耶穌在3年多的時間裡,對門徒們的講論、教訓之外,是否包括剛剛才講的、19節的「使萬民作我的門徒」?我認為毫無疑問,19節的內容當然是耶穌的吩咐,應當被貫徹;亦即11個門徒要繼續去傳福音,同時也要把耶穌的教訓(理所當然包含傳福音),吩咐新一代的門徒繼續貫徹下去,新一代的門徒再繼續傳承給下一代...,每一代的教訓,都包含著「使萬民作我的門徒」。
舉個例子,假設我家的祖訓是「努力生養眾多」,老爸把這祖訓囑咐給我,我結婚之後,秉持祖訓生了10個子女,並且把祖訓傳給他們,他們結婚之後,當然就繼續秉持祖訓生養下去...;每一代子孫都秉持祖訓生養眾多,也把祖訓傳承下去,無窮無盡。也像是程式設計裡的「無窮迴圈」一般,沒有盡頭。
2. 之前提過了,這11個聽眾很特別,因為他們都是後世公認的使徒;但不要忘了,他們也是門徒,使徒與門徒的身分無法切割。耶穌對著他們說出19、20節的時候,是對著他們的使徒身分說、而不是對著他們的門徒身分說嗎?這不可能。如果我們因為19、20節的聽眾都是使徒,就認為大使命是只給使徒而非門徒的話,這個命題的先設是:1.使徒、門徒兩種身分必須切開,2.使徒、門徒兩種身分不能同時存在於一個客體之中;這顯然不合整本新約所述,因此這命題不存在。
其他經文的證據就更多了,舉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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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5:17「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因為經上說: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他的嘴;又說: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這段提到,教會內全職事奉神的,應當由此受薪養身、得工價;是哪些人呢?保羅舉兩個例子,一個是長老、一個是傳道的。這段經文很明確的指出,當時以弗所教會已有全時傳道者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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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後4:2「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並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保羅要提摩太無論時機如何、順利與否,都要把握機會傳道;而我們知道,提摩太可不是使徒。道,logos,原意是「神的話」,當然包括耶穌在太28:19~-20節的教訓,我們看到保羅正在貫徹耶穌的命令,把「使萬民作我的門徒」的教訓囑咐提摩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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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後4:5「你卻要凡事謹慎,忍受苦難,作傳道的工夫,盡你的職分。」同上,保羅提醒提摩太,傳道要能夠忍受苦難,勉勵他要盡責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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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8:4「那些分散的人往各處去傳道。」哪些人分散去傳道呢?1節告訴我們,不只使徒,還有門徒。
由以上馬太福音內的論證、到其他經文的證據,我們可以知道,「傳福音」使命的對象不僅是親炙耶穌的使徒而已,而是所有的基督徒;我們若自稱是「基督徒」,就是以基督的教訓為依歸的一群人,毫無疑問,這教訓包含祂的講論、啟示、督責,當然也包括離世前的最後談話之一:「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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