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2日

【基督教預定論】第一篇 神的主權 - 預定論簡述


是誰創造了宇宙萬物?
誰是宇宙萬物的至高主宰?
當然是上帝。
既然如此,有誰能反抗上帝的旨意嗎?
不可能。
宇宙的起源既在於神,並且依靠神得以繼續生存,所以整個宇宙的各個部分,無論何時,都必定是受神支配,才不會抵觸神清楚的命令或許可。

既然宇宙萬物都受到上帝的支配,
因此上帝的旨意是絕對的主動,是當然的第一因,絕不可能受到其他因素的左右。
我們認為神先有一個永恆的心意,然後根據這永恆的心意預定一切未來的事」,而不認為「神預知未來的萬事,然後根據這預知決定他永恆的心意」,也不認為「神預知未來萬事的各種後果,於是就按照他這樣的預知來決定他永恆的心意」。

既然上帝是全能的主宰,祂的旨意支配宇宙萬物,
因此萬物都在祂的掌握中,
這世界上根本沒有所謂『碰巧』或『走運』這回事;
根本沒有所謂「小事」,每件事在神的計畫中都有明確的定位。

既然萬物都在上帝的掌握中,當然也包含了人的最終命運。
大部分時候,用二分法對眾人進行分類並不公平,
但如果論到最終的命運,卻再恰當不過了,
眾人的最終命運只有兩種:不是永生,就是永死;
因每個人受造的命運並不相同,所以這人被預定得永生,那人被預定受永死。每一個人都是按這二個目的之一受造,所以我們說,人被預定得永生,或受永死。




預定論的教義清楚地記載在聖經中,略舉數處經文根據如下:

「希律和本丟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這城裡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聖僕耶穌,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預定必有的事。」(徒四27- 28)

「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借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份。」(弗一5)

「我們也在他裡面得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作萬事,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弗一11)

「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八29)

「我們講的,乃是以前所隱藏,神奧秘的智慧,就是神在萬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林前二7)

「他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借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徒二23)

「外邦人聽見這話,就歡喜了,讚美神的道,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十三48)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二10)

「又要將他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羅九23)

「我未成形的體質,你的眼早已看見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寫在你的冊上了。」(詩一三九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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