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我們談到聖經對於同性戀罪刑的態度,
這一次我們要來看看如何對待同性戀者。
以本質來說,同性戀是一種罪,如同殺人、放火、偷竊、…,
神是烈火,全然公義,
在祂面前當然容不下罪的存在。
每一個受洗的弟兄姊妹,都曾經犯罪,
每一個受洗的弟兄姊妹,都曾經犯罪,
但我們都蒙神無條件揀選,因此才有機會脫離罪的轄制,受洗重生。
受洗後,並不是從此就能夠永遠不犯罪,
但我們在神的愛與恩典之下,仍能夠再次回頭。
回到「如何對待同性戀者」的問題上,
如果我們能夠預知,某個同性戀者一直到死都是同性戀者,
那就可以很確定的說,這人沒有被神揀選!
如果這人沒有被揀選,那他對一切與神有關的事情自然不會表現出親近、愛慕、渴望之意;
聖經中將這類人比喻為豬與狗,太7:6「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恐怕他踐踏了珍珠,轉過來咬你們。」
耶穌告訴門徒,對這等人不用費心,免得反被傷害。
但是,
我們如何能知道哪些同性戀者一輩子都是同戀者、哪些同性戀者會認罪悔改呢?
他現在是同性戀,那就一輩子都會是同性戀嗎?
如果同性戀者能夠認罪悔改,受洗得重生,我們可以確定的說:這人是被揀選的!
因為蒙揀選,即使他犯下同性戀的罪,但神必帶領他的生命悔改,
因為神的命令帶有力量,就如祂說要有光、就有光一般,永不落空!
反之,如果他未蒙揀選,罪性會一直牢牢攫住他,永無悔改的可能。但這就是最難的問題:
我們無法預知誰蒙揀選終會悔改、誰未蒙揀選永不悔改!
聖經說,這是極大的奧秘,
弗1:4「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揀選是在世界創立以前就被命定的,那時你我還不知道在哪裡呢!
有哪一個人能夠預知誰蒙揀選嗎?
沒有!
沒有!
因為不知道誰未蒙揀選,
所以每一個未受洗的人,即使他是同性戀者,在我們眼中都有可能是蒙揀選、能悔改的人!
我們相信,只要是神預定的,祂必成就!
只要是神揀選的,無論是如何的罪孽深重,祂都必挽回!
約10:27-29「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
只要是蒙神揀選的,誰也不能把他奪去,即使撒旦也不能!
同性戀是罪,毫無疑問;
但同性戀者因此就不蒙揀選了嗎?
事實上,有不少同性戀者蒙神揀選,他們因此扎心、悔改、受洗得重生,
在教會中成為我們的好弟兄、好姊妹,一起敬虔服事神。
我們應當存著樂觀的信心、愛心,公平對待同性戀者,就如同對待非同性戀的外邦人一般。
我們不是認同他們的罪;
我們不是認同他們的罪;
我們乃是痛恨他們的罪,但用愛心愛他們。
這不是容易做到的境界,但讓我們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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