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30日

[查經]弗5:6-7


6. 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因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
7. 所以,你們不要與他們同夥。

虛浮的話

「虛浮」,原文意指徒勞的,缺乏真理的。
全人類第一個被虛浮的話給欺哄的,正是始祖───夏娃,與她的丈夫亞當。
他們被欺哄導致了非常嚴重的後果,從此以後無法繼續待在伊甸園,男人必須勞苦工作以求得溫飽,女人必須忍受生產的痛苦。
不僅如此,他們世世代代的子孫也受到影響,帶著先天的罪性,不認識也不敬拜上帝;他們驕傲自私又貪婪,終其一生都遭到罪的綑綁,且陷於死的牢籠。
可以如此斷言,世界上沒有哪一種行為導致的禍害,比始祖受到欺哄帶來的禍害更嚴重了。
這正是使徒提出「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警告的原因:因為撒旦是這世界的王,每個人都是罪的奴僕,他們口裡常常說出欺哄人的話,因此基督徒必須提高警覺,不要上當受騙。

從小到大,我們委實聽過太多虛浮的話了。
到早餐店買早餐,「帥哥你要吃甚麼?」「美女你要點甚麼?」一聽就知道超虛浮的。
每次阿公阿嬤給我壓歲錢,媽媽一把搶過去說要幫我存起來,這也是虛浮。
以前在超肉麻情書上寫「你美過林志玲」「你帥過金城武」,現在看來也是虛浮。
除了上述這些明顯的之外,還有一些「虛浮」需要特別注意才能辨認出來,它們往往隱身在各種傳統、或價值觀裡,
例如現今的教養觀念主張不要懲罰孩子,而是用愛與耐心去導正他。愛孩子沒有錯,對孩子有耐心也沒有錯,但不懲罰卻不符合聖經,
箴13:24「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
請注意這裡的「杖」並不是文學上的譬喻、或引申的手法,而是指著實實在在的枝條、或棍子而言。
我並非主張家長可以任意體罰孩子、或甚至以暴力加以虐待,那是應當被禁止的事。但時下的教養觀念卻與聖經明確的教導不符,與真理不合,我也並不接受。

「虛浮」甚至出現在暢銷書中。
《小屋》曾經轟動一時,雄踞暢銷書排行榜好一段時日,當時的我仍處於信仰根基稚嫩的時期,對於書中描述的神─人關係頗為之動容。
但隨著屬靈年歲成熟,這才發現《小屋》將上帝以人的形體加以形象化,這與十誡裡的第一誡明顯牴觸;它把基督信仰描寫成人無須耶穌基督,只要心裡願意就能夠來到上帝面前,與耶穌宣告「我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明顯不合;書中的上帝也不懲罰罪,而是將罪人醫治好,更是不符「神要對付罪,罪人乃是重生而非治療」的聖經教義。

生活周遭類似的「虛浮」實在太多,無法窮舉;求神賜下智慧,好使我們慎思明辨,「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


神的忿怒

「這些事」指的是使徒前面提到的那些事───淫亂、汙穢、貪婪、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等等,
神對這些事的反應不是寬容,而是忿怒。
提到生氣、忿怒,多數人往往想到負面的───例如暴怒、失控、口不擇言或暴力相向之類的。
但神的忿怒與人的忿怒不同,神的忿怒未含有任何失控的意思。他的忿怒是針對罪的,祂厭惡罪,對罪深惡痛絕。神的忿怒是一種宣告:祂要懲罰罪。

提到神的忿怒時,保羅並未說神的忿怒「將要」臨到悖逆之子;請注意這裡的時態,他特意用了現在式。
這表示在現今的生活中,你我隨處可見神的忿怒,例如人在犯罪的當下,立刻會感受到良心的譴責,這良心是神安置在每個人的心中,為的是彰顯神對於罪惡的憤怒與末後的懲罰。
神的忿怒也展現在人類心理上所受的痛苦,生活上的打擊,還有這世界上的苦難,甚至是肉體的疾病,
林前11:30「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原文是睡)的也不少。」

同時,明眼人可以觀察出,罪惡的氾濫不但沒有與時俱減,反而變本加厲,各種暴力、罪惡、貪婪,現今比過往更加猖獗,各種罪惡越來越多、越來越誇張。
我們以為上帝已死,但祂沒有死,祂任憑世界墮落下去。神的「任憑」恰恰顯明神的忿怒。
有位擔任教師的姊妹分享了自身的例子,她說,某些問題學生往往讓老師相當生氣,老師之間經常討論如何面對那些學生,但這結論往往是最後的唯一答案:「不要管他」。
不管你,不是我認同你的表現;不管你,是因為我放棄你了,你連被管的價值都沒有,我根本懶得花心力在你身上;在我眼裡,你彷彿是空氣一般,根本不存在。神的任憑,正彰顯神的憤怒。

當然,神的忿怒不僅現在看得到,當基督再臨、世界末日的時刻也會大大顯明出來,相關的經文實在太多,列舉其中代表性的如下:
申29:28「耶和華在怒氣、忿怒、大惱恨中將他們從本地拔出來,扔在別的地上,像今日一樣。」
耶7:20「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將我的怒氣和忿怒傾在這地方的人和牲畜身上,並田野的樹木和地裡的出產上,必如火著起,不能熄滅。」
路23:29-30「因為日子要到,人必說:不生育的,和未曾懷胎的,未曾乳養嬰孩的,有福了!那時,人要向大山說:倒在我們身上!向小山說:遮蓋我們!」
請特別留意路加福音生動的描述:「人要向大山說:倒在我們身上!向小山說:遮蓋我們!」這是甚麼意思呢?
台灣近年的氣候越來越極端,尤其在夏季,各種豪大雨、短時強降雨、旺盛西南氣流、颱風等,經常造成土石流、甚至山崩的災難;
你看過土石流、山崩的景象嗎?原本高聳的青山,竟然像瀑布一般傾瀉而下,萬噸的土石擋都擋不住,令人心生莫大恐懼。但這恐懼與神的忿怒相較,又算不得甚麼了,以至於人寧可面對山崩、土石流,被萬噸土石壓死,也不願意面對神的忿怒。
難怪某位神學家說,「你有多害怕神的憤怒,就會離罪有多遠」。

所有人都是神忿怒的對象,
弗2:3「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
這裡的「本」是「天生的」之意,這表示人不是天生純潔善良,而是生來就有罪性,每個人都是「可怒之子」。
基督徒也不例外,我們以前與其他人沒兩樣,都是神忿怒的對象,如今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在十架上完成的救恩才得以免刑。
祂為我們成為罪、成為咒詛,一肩承擔我們的罪咎,又將他的義歸算給我們。我們相信這一切都是真的,得以因信稱義。我們唯獨藉著基督才得以免除神的忿怒。

既然已經脫離,可別活著活著又回去了。使徒勸勉「不要與他們同夥」,不是要求基督徒離群索居、自成一個小圈圈、或自組某種同溫層,而是要我們雖然活在世界裡,但卻不可犯罪,免得成為上帝憤怒的對象。
故此,基督徒應當查考聖經,從中獲得明辨罪惡的智慧,並要小心提防各樣的欺哄誘惑,同時也不忘以基督的心愛世人、為世人禱告。
從前的我們與他們一樣,都是可怒之子,我們祈求神的救恩也能臨在他們身上,如同先前臨在我們身上一般。


查經問題
  • 虛浮是什麼意思?
  • 全世界第一個被虛浮的話欺哄的是誰?他們被欺哄,導致的後果是什麼?
  • 你聽過哪些欺哄的話?
  • 「這些事」指的是什麼?神對這些事的反應是什麼?
  • 你在憤怒時,做過最誇張的事情是什麼?
  • 人的憤怒與神的憤怒有甚麼不同?
  • 神的憤怒甚麼時候來臨呢?
  • 你從哪些地方知道神對於罪的憤怒?
  • 神的憤怒有多可怕?
  • 哪些人是神憤怒的對象?
  • 基督徒為甚麼不再成為神憤怒的對象?
  • 基督徒應該如何與世人相處、卻又不同夥?






2021年8月24日

[查經]弗5:3-5



3. 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
4. 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
5. 因為你們確實的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裡都是無分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

你曾經在邀請別人來教會時遭到拒絕嗎?他們是以甚麼理由拒絕的呢?
身為華人基督徒,我最常聽到的理由是「喔,我是拜菩薩的啦,跟你們基督教一樣,都是勸人為善,每個宗教都很好啦...」
在這句善意的軟釘子中,包覆著一個對於基督教信仰的偏頗理解:他們以為基督教在乎的是美好的品性與道德,因此一提到它,立刻聯想到行善、道德、品行。
這觀念不是全錯,但顯然極端的片面,因為基督教信仰的核心不是品行與道德,而是關乎神與祂在耶穌基督裡的救恩工作。
我們可以斬釘截鐵地斷言,離了這核心,基督教與其他勸人為善的宗教確實沒兩樣,甚至生活規範還更加嚴苛。
因此,你總是可以在使徒的書信中看到,他在提出善行的勸勉之前,必定不忘闡述為何這樣做的原因;他希望基督徒明白,他們之所以行善,是因為在那之前、有一個大到令人無法想像的善───基督的救恩───行在他們身上。
他們被這救恩重生了,得到一個天家的新身分;救恩深切的激勵著他們戮力行善,以配這重生的新身分。這一切都可以在第3節起頭的轉折連接詞───「但是」───看出端倪(和合本譯為「至於」)。
「但是」連接兩個不可分割、不能分離的重要元素:教義與善行。使徒剛在第2節介紹出基督捨己的作為、與這背後顯現的代贖意涵;在這教義基礎上,他才要求以弗所的基督徒在生活中展現出對應的道德行為,「...但是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
在他的觀念裡,教義與善行分離是無法想像的,教義是善行的起源與核心,而善行則是教義的展現與應用,兩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在他的書信中,幾乎處處可見類似的結構反覆地出現。


淫亂,污穢,貪婪,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

基督徒當然是自由的,但卻絕不是隨心所欲、毫無節制的那種。保羅要他們明白,有些事情與他們的身分不相符,是不應該做的;他在3-5節中提到一連串的清單:
淫亂:不法的性關係
污穢:任何形式的不潔
貪婪:覬覦、貪得無饜
淫詞:猥褻淫穢的言詞
妄語:蠢話,愚昧、罪惡的言語
戲笑的話:詼諧、洗煉、機智,但卻帶著傷害人的意圖
在這些不宜的行為中,其中一個是保羅特別關注的,以至於他在第5節提到了兩次:貪心。
貪心不像其他的罪那麼容易辨識。好比淫亂、或污穢,在起心動念的當下,你心中的警報很快就會響起「NO!這是罪,是不應該做的」。
但貪心把牠自己隱藏得很好、埋藏得很深,以至於人往往沒有任何警覺。牠可以藏在任何美好的事物、甚至是上帝的恩賜裡,使你失去戒心。那事物太美好,美好到你只想要牢牢地緊抓不放,失去它就活不下去;貪心使它成為你的上帝。
好比孩子。孩子是上帝賜下的產業,他們本身當然是美好的;但對於某些基督徒父母來說,他們將孩子看得太過重要,甚至連上帝都可以不要,只要有孩子就好。他們沒有上帝沒關係,一旦沒有孩子就活不下去,貪心藉著孩子牢籠了他們。保羅說,孩子成了他們的偶像,他們敬拜的對象。他們將上帝從寶座上拉下來,把孩子推上去。
又好比講台。講台是解釋聖道、造就會眾的重要管道,但它帶來的誘惑對某些人是致命性的吸引力;他們太喜歡那伴隨而來的掌聲、讚美聲,世間的美名成了驅策他們的動力,而不是在神裡面的委身。他們甚至自我欺哄,以造就會眾為糖衣裹在外頭,但內裡包藏的是希求美名的貪心。
鍾馬田精闢的做出結論:
「貪心就與拜偶像一樣。任何再美好的事物,不管是什麼,只要我們企圖把它當作一個重要的對象,生命的中心點,是我們所愛慕所夢想的,我們對它花盡心思,為它而活,只有它能帶給我們最大的樂趣;如果它不是神,那麼它就成了我們的偶像。」


...連提都不可

對於這些罪行,保羅要他們不可做,甚至是連提都不可。
為什麼連提一提、說一說都不可?有那麼嚴重嗎?
確實有那麼嚴重。
說出口代表腦子想過了,因此「連提都不可」,表示連想都不應該想。不管在言語上或思想上,都不應該出現。
羅13:14「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
對基督徒來說,我們必須小心哪些時刻、或處境、或環境最容易產生誘惑。對某些人來說,一個人獨處的時候、或深夜時刻、或情緒低落的當下、或得到推崇稱讚之時、...,你一定知道自己在某些處境下特別容易受到誘惑。如果你明知道哪些東西容易對你產生誘惑,但卻故意去做,就是在為肉體安排,給心中的魔鬼提供飼料,使牠越來越強大,越來越控制你。
我們要避免任何一種足以引誘我們犯汙穢和淫亂罪的事物。基督徒生活的整個秘訣在於一開始就要小心提防試探。如果你容許誘惑在你的心中盤據了一個小小的角落,很快你就會被打敗了。


合聖徒的體統

保羅在此告誡以弗所教會不可做惡事,請特別注意他所持的理由───聖徒的體統。
他不是說因為那些事情有礙名聲所以不要做、也不是說那些事情對身心靈有害因此不可做,他關注的也不是國家榮耀、或人類尊嚴的議題,他關心的是教義方面的───有關聖徒、合體統、相宜、基督和神的國。
保羅對道德本身沒有興趣,對道德的觀念也沒有興趣,他也不是因為罪的邪惡和可怕的後果而勸人不要犯罪。他關注的是聖徒的身分、神的榮耀。
他要基督徒明白,你現在的身分已經與以前不同了,你已經重生了,是上帝家裡的人,有著高貴的地位,因此你們不可犯罪,不要做那些與你們身分不合、有損身分的惡行。


說感謝的話

稍早提過,一個好的勸勉除了包含消極的禁止,也要包含積極的引導。保羅提出的積極部分是「說感謝的話」。這領我們想到這段經文,
帖前5:18「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
基督徒是一個感恩的人。他在生活中表現出喜樂來,因為他對活在他裡面的神和基督心存深刻的感激。
他總是記得自己是誰,是什麼身分;知道他成了今日的樣子,都是出於神的恩典。他時時意識到自己已經脫離了那邪惡、愚昧的舊生命,和屬世的一切虛榮、浮華,他為此而感謝神。
他明白他的新生命並不是將舊生命略加改進,而是徹底的重生,那是任誰都做不到的事,除了上帝之外。如此,自然就會想要榮耀祂,而不是做惡事減損祂的榮耀。


你們確實的知道

「你們確實的知道」意思是你們一定知道,你們早該知道。
換句話說,保羅在此的勸勉是一件以弗所教會早就知道的事情。為什麼保羅明知道會眾早就知道,卻又重提一遍?
這顯示出人有多麼容易遺忘,總是需要不斷的被提醒,哪怕是他們早就已經明白的道理。
另外,這也顯示某些人對於認知的謬誤。他們以為自己知道,但其實不是很清楚、或根本不清楚,因此聖靈才默示聖經作者一再詳細地對我們解說。


稱義與成聖

保羅在第5節說,做這些惡事的人就與神的國無分了。也許有人會這麼問,「基督徒不是因信稱義的嗎?但這裡說犯罪就不能上天堂,兩者不是相互衝突嗎?」
基督徒的生命包含兩部分:稱義與成聖。稱義是起點,而成聖則是一條延續不斷的線,直到生命中止的那天。稱義憑藉的是基督在十架上完成的工作,我們相信這事,因此被稱為義;而成聖則是在聖靈保守與引導之下,持續不斷的活出新生命的樣式。
因此可以這樣說,基督徒的生命是一個完整的過程,其中必定包含稱義與成聖。上帝如果揀選你,就代表你已經被置入這過程中,你不但被稱為義,而且也必然開始成聖之路,
林前6:11「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稱義與成聖是不可能分開的,如果某人聲稱他是基督徒,但卻持續生活在罪惡之中,毫無悔改,直到生命的終點仍是如此,這是無法想像的!他的稱義必定是假的,他只是一個嘴巴稱呼「主啊!主啊!」的人,而神的回答必然是:「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這並非表示基督徒永不犯罪、一犯罪就代表他的稱義是假的。事實上,一個信靠主的人仍有可能犯下嚴重的罪,例如大衛。但在聖靈的引導之下,他最終一定會悔改,遠離罪惡。因此如果沒有看到他臨終前最後一刻,我們無法斷定這人是不是基督徒。
不過,我們也無須斷定誰是基督徒、誰不是,那是上帝的工作,我們不應僭越。
聖經寫成的用意不是要我們檢視他人,而是檢視自己。這些經文放在我們面前,是叫我們用來測驗自己,我若繼續活在罪中,那麼定期上教會、定期奉獻、口裡阿們阿們...,這些就毫無價值,我根本不是一個被稱為義的人。

你是一個真基督徒嗎?



查經問題
  • 淫亂,污穢,貪婪,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分別是甚麼意思?
  • 保羅在第5節中,特別強調哪一種罪?
  • 貪心帶來的危險是什麼?
  • 對你來說,哪些可能成為你的偶像?
  • 對於淫亂、污穢、貪婪等惡行,保羅說該如何面對呢?為甚麼連提都不可?
  • 在日常生活中,哪些時刻、或處境、或環境,容易誘惑你?
  • 保羅在此告誡以弗所教會不可做惡事,他用的是什麼理由?這對你日後在孩子的管教上、或弟兄姐妹之間勸告上,有甚麼提醒?
  • 之前提過,一個好的勸勉除了包含消極的禁止,也要包含積極的引導。保羅提出的積極部分是什麼?
  • 要感謝甚麼?這對基督徒的日常生活有甚麼重要?
  • 「你們確實的知道」意思是什麼?
  • 換句話說,保羅在此的勸勉是一件以弗所教會早就知道的事情。為甚麼保羅又再說了一次?
  • 保羅在第5節說,做這些惡事的人就與神的國無分了。但基督徒不是因信稱義的嗎?這中間有衝突嗎?
  • 如果某人說他已經被稱義,但行為舉止卻仍然活在罪惡裡,這該怎麼解釋?
  • 這表示基督徒不能犯罪、一犯罪就代表他的稱義是假的,對嗎?如果不對,錯在哪裡?








2021年8月20日

[查經]弗5:1-2(2)

 
1. 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
2. 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

聖經不是以我們熟悉的中文寫成,而是以希臘文、希伯來文並摻雜亞蘭文寫成的,
它記錄的不是我們熟悉的中國歷史,而是遙遠的近東民族的歷史。
因此在讀經時,適時參照原文字義很有幫助,例如這篇《我常用的查經工具》,裡面紀錄了我覺得好用的原文字義輔助工具。
不過,在鑽研字義的研究比較時,也要輔以歸納彙整的功夫,站在一個稍高的高度,揣摩經文想說甚麼。
例如弗5:1-2,如果站在一個稍高的高度上,我們可以看到保羅首先提到效法神、憑愛心行事等,這些是行為的勸勉。然後他話鋒一轉,開始談論起基督捨己帶來的救恩,這些是教義的闡述。
保羅為甚麼要把「好行為的要求」與「教義的闡述」混在一起談?這有甚麼用意?
他要我們知道,教義與行為是相輔相成、牢不可分的。
如果不談教義,只要求好行為,首先發生的問題是:誰為「好行為」下定義?究竟是基督信仰的好行為、或是世俗文化價值觀裡的好行為?
即使是基督信仰裡的好行為,但若不談教義,將使人產生自大自滿的心理,認為是憑著自己的好行為才得到救恩。
相反的,如果不談行為,只高舉教義,他可能對於教義頭頭是道,但從行為上,你根本看不出來他竟然是個基督徒。
因此教義與行為必須並駕齊驅,兩者一樣重要,不可偏廢了哪一個。


基督愛我們

請注意此處的「愛」,原文的時態是過去式。
這點出了一個重要的事實:我們不是因為先有了好行為,因此基督才愛我們;而是因為基督早已經先愛了我們,因此激勵我們表現出好行為。
至於基督愛的對象───「我們」───是一群怎樣的人?看看經文怎麼說的吧。
羅7:18「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
多3:3「我們從前也是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常存惡毒(或作:陰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
弗4:18-19「他們心地昏昧,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都因自己無知,心裡剛硬;良心既然喪盡,就放縱私慾,貪行種種的污穢。」
詩51:5「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
聖經揭露了我們的本相,我們完全不可愛、根本不敬虔,不但是軟弱的,而且是可恨的,是罪人,是惡魔的黨羽,是與神為敵的。
換句話說,上帝棄絕我們只是剛好而已,祂愛我們才叫人不可思議,難以想像。
明瞭自己的本相,對於理解基督的愛大有助益,
如果我們好得不得了,愛我們有甚麼困難?正因為我們又醜陋又邪惡,完全不值得被愛,這才彰顯基督之愛的長闊高深。


為我們捨了自己

「捨」的意思是捨棄、放棄。基督為我們捨棄了甚麼呢?
首先,他捨棄所擁有的一切,包括他的權利。他沒有緊緊把持著自己的特權,就是與神同等的權利,和這權利所帶來的一切榮耀。
腓2:6「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
再者,他放棄的不是一些可以暫時不要的東西,例如錢財、或貴重物品,而是他自己的生命啊!
約10:17「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
在這世上,你也許願意為父母,或丈夫妻子、孩子捨棄生命,某些英雄也曾經為了國家民族犧牲自己,
但你看看,耶穌是為誰捨棄生命?是像你我這樣一群邪惡、不敬虔、與祂為敵的人啊!這是完全無法想像、違背常理的事情,祂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原文的「捨」,是主動態。
這表示耶穌為我們捨命不是消極的順服,而是主動的;祂不是被「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最後雙手一攤束手就擒,而是自己一步步的走向髑髏地。
太16:21-23「從此,耶穌才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彼得就拉著他,勸他說: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
他明知去耶速撒冷會受苦、甚至會死亡,但他沒有逃避,反而堅定的朝向耶路撒冷出發;甚至彼得勸他不要去,還被臭罵了一頓。
試想,如果耶穌意志不堅定,大可以利用彼得這句作為下台階,順勢說句:「哎呀彼得你說得很對,謝謝你這麼為老師著想,這次就依你的意見好了。」
但耶穌沒有這樣做,反而罵他是撒旦,不順從神的旨意。由此更可以了解耶穌意志的堅定,祂定意要這麼做,為你我上十架受死。

不單如此,祂不是沒能力反悔,在緊要關頭祂其實能夠抽身的,
太26:53「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嗎?」
祂有能力可以調動天使大軍,制止一切發生,但他沒有這樣做;他堅定的往耶路撒冷前進,沒有逃避。


馨香的供物和祭物

「供物」指的是貢獻的禮物。
至於「祭物」,則必須回到舊約,特別是利未記,上帝曾詳細地指示摩西,如何界定各種不同的祭物,如何獻祭。唯有藉著這些形式和表徵,人才能夠與神和好。
作為祭物的牲畜必須是完美的,一無瑕疵的。牲畜必須被殺,象徵了人的罪與刑罰被轉移了,由牲畜承擔。
由此可以看出舊約是新約的預表,新約是舊約的應驗,宰殺牲畜預表了耶穌基督死在加略山上時所發生的事;他身體破碎,血流出來,當作祭物獻給神。
唯有藉著耶穌基督的獻祭,罪人才能夠與神和好。

「馨香」意指芬芳的香味。
聖經中最早出現「馨香」一詞、或相似含意的,應該是創世紀,
創8:21「耶和華聞那馨香之氣,就心裡說:我不再因人的緣故咒詛地(人從小時心裡懷著惡念),也不再按著我才行的滅各種的活物了。」
挪亞築壇獻祭,耶和華聞那馨香之氣,就心裡說:「我不再因人的緣故咒詛地。」馨香的祭,是神所喜悅的。
使徒在以弗所書這裡教導我們,神的兒子在十字架上所獻上的這祭,一直達到神面前,使神喜悅,就好像馨香之氣使神的心意得到滿足。
因此主耶穌說:「成了!」甚麼事情成了?為罪人承擔罪孽,使罪人得以與神和好的工作終於完成了。

若要更進一步探討耶穌在十架上完成的事,我們無法忽略這兩節經文,
加3:13「基督既為我們受(原文是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
林後5:21「神使那無罪(無罪:原文是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他不只為我們承擔罪,他甚至成為罪;他不只為我們承擔咒詛,他甚至成為了咒詛!
請仔細看,耶穌不是成為罪人,而是成為「罪」。兩者的區別乃是,「罪」才是上帝義怒、消滅的對象,上帝要消滅的是「罪」。
換言之,耶穌將自己擺在上帝的對立面,挺身站在上帝烈怒的前頭,以祂自己的被消滅,換來選民的被稱義。
如果你看到社會新聞裡的虐待兒童案,氣得咬牙切齒;看到兇殺案、強暴案、分屍案氣得握緊拳頭,引用一句康來昌牧師的話:「那些都變成是耶穌做的,他成為世界上最可惡、最該死的人」;
如果你看到這些新聞,氣得大罵「最好趕快被判死刑!被鞭刑!希望他從來沒出生過!」那些咒詛都是對著耶穌說的,他成了咒詛的對象,甚至成為咒詛本身。
祂沒有罪,祂不該死,祂乃是代替你我成為罪、成為咒詛。唯有從代受刑罰、代贖的教義出發,吾人才能真正明白上帝的愛、以及耶穌基督的愛。

鍾馬田如此闡述這愛:
「只有當你看到耶穌這位無辜的受刑人、代替者,自願為我們受刑罰,你才能開始明白並數算耶穌基督那永遠的愛...當你感受到神的愛、耶穌的愛,這愛激勵你做出回應,開始愛別人,憑愛心行事。你的愛的愛是從主的愛湧流出來的。」

是啊,這愛正是基督徒愛人的源頭。
當我們遇到難以相處、態度惡劣、時時找碴的人,他們攻擊我們、傷害我們,我們仍應當愛他們。
原因不為別的,只因為我們當初也是這樣被愛的。要憐憫他們,為他們禱告,愛他們到一個地步甚至希望他們也能得到救恩;因為你知道,他們也是罪和撒但的受害者,像當初的你一樣。


查經問題
  • 在這兩節中,保羅首先提到效法神、以愛心行事,這些是行為的勸勉,然後他話鋒一轉,開始談論甚麼?
  • 保羅為甚麼要把「要求好行為」與「教義」混在一起談?這有甚麼用意?
  • 如果不談教義,只要求好行為,這會帶來甚麼弊病?
  • 如果不談行為,只高舉教義,這會帶來甚麼弊病?
  • 「基督愛我們」,「愛」的時態是什麼?這有甚麼涵義?
  • 「基督愛我們」,「我們」是一群怎樣的人?
  • 明白自己的本相,對於理解基督的愛有甚麼幫助?
  • 「為我們捨了自己」,祂放棄了甚麼?
  • 在這世上,你願意為誰捨棄自己的生命?
  • 原文的「捨」,是主動態或是被動態?這有甚麼涵義?
  • 「馨香的供物和祭物」,供物是什麼意思?祭物是什麼意思?
  • 作為祭物的牲畜必須符合甚麼要求?
  • 為甚麼牲畜必須被殺?
  • 「馨香」是什麼意思?除了此處之外,你在聖經何處看過「馨香」出現?
  • 耶穌在十架上成為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