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9日

死刑犯是救世主,這你也信?



(2025.12.27露營分享)

想到聖誕節,除了耶穌,你會聯想到甚麼?
大概還有交換禮物、聖誕大餐、耶誕老公公、聖誕樹,對吧;如果是西方人,還多了一個全家團圓、放長假的意義。現在的聖誕節早已不是單純的「慶祝聖子誕生」,被摻入太多其他的元素,變成一鍋甚麼都加進去的什錦鍋、大雜燴。
身為基督徒,我們有必要還原一下,看看最初聖經對於聖子誕生是怎麼說的,藉以校正我們的觀念,不要把各種元素都混進聖誕節裡面,變成一鍋「佛跳牆」。

太1:21「他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

這是天使向約瑟說的一段話。當時馬利亞已經許配給約瑟,但兩人還沒成親。在成親前,約瑟得知馬利亞竟然已經有身孕了,你知道這是甚麼意思嗎?這是未婚懷孕啊!現在對此已經習以為常,但在當時是一件醜聞,男方可以把事情公開,名正言順的退婚;女方則將承受社會的異樣眼光,一輩子被貼上「蕩婦」的標籤。約瑟算是個厚道的人,他不想把事情公開,免得馬利亞以後無法做人;他想暗暗的退婚,給馬利亞一個下台階。
就在此時,天使在約瑟的夢中顯現,告訴他說,「恭喜你,你快成為現成老爸囉,你的未婚妻馬利亞肚子裡是個兒子,那是從聖靈感孕的。你不可以悔婚,要把她娶進門,這個現成的老爸你是做定了。」天使原話是這麼說的,「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
你看出約瑟心裡的憋屈嗎?未婚妻肚子裡的孩子不是自己的,他還不能退婚,一定要當現成老爸。這些約瑟都吞了,認了,但連孩子的名字都不能自己取,由別人說了算?
要知道,取名字不單只是取個名字,這行為的背後是所有權的概念。誰能夠取名字,誰就是所有者。例如,你買了新車,幫車子取名小白,表示這部車屬於你。你養了一條狗,取名來福,表示你是這條狗的主人。這兩個例子也許不太恰當,但你應該能明白我想表達的意思。
未婚妻肚子裡的孩子不是自己的,天使要約瑟當現成老爸,甚至連孩子名字也不是約瑟能自主取的,是內定好了的。這表明孩子不是約瑟的,從起初就與他無關,他甚至連取名字的權力都沒有。如果你是約瑟,心裡一定很嘔。
但上帝揀選人的眼光不會錯的。約瑟是個義人,他沒有怨言,沒有猶豫,沒有抱怨。他醒來之後,天使怎麼說他就怎麼做。經文說,他「遵著主使者的吩咐把妻子娶過來;只是沒有和他同房,等他生了兒子,就給他起名叫耶穌。」(太1:24-25)

事實上,不只現成老爸、不能取名這兩件事,耶穌誕生這件事令人無法接受的地方還很多。

首先,經文說「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原文的意思是「他要把他的人民從他們的罪惡拯救出來。」普通人都知道耶穌是救世主,是來拯救世人的。但慢著,「將我們從我們的罪惡裡拯救出來」?這甚麼意思?你拐著彎罵人嗎?我們有罪?我犯了甚麼罪?罪名是甚麼?誰判我有罪?
沒有人能接受自己被宣告為有罪、是個罪犯。我們自認是溫良恭儉讓,不偷不搶,沒做過壞事,沒有案底,頂多有些小奸小惡,但那些哪算得上甚麼罪?對,沒錯,我也許曾經頂撞過父母,闖過紅燈,偷拿辦公室裡的原子筆回家自己用,或在別人背後說兩句閒話,但每個人或多或少都跟我差不多,難道每個人都有罪?

沒錯,你說對了,每個人都有罪。
羅3:23「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這裡的世人,原文是泛指全體性的所有人,每一個人。
事實上,每個人都是在罪惡中出生的,不是後天跟別人學壞的,而是先天就帶著罪性出生的。每一個看起來白胖可愛的嬰兒,都是罪惡之子。長大後,每一個高大英挺的帥哥,每一個漂亮可愛的美女,甚至不高大不英挺、不漂亮不可愛的,全都是罪人,全都虧缺了神的榮耀,沒有人例外。
這是世人無法接受的第一點:所有人都是罪人,這就是個充滿罪惡的世界。

前幾天才剛發生了北捷隨機殺人案。這對每一個父母來說,都是隨機教育的好機會。你有沒有對孩子說甚麼呢?你會提醒他們什麼?
應該不脫「這世上有好人,也有壞人」,「在外面要提高警覺,不要低頭看手機」,「耳機音量放小聲一點,最好不要戴耳機,一旦聽到人群尖叫聲就要趕快離開」之類的吧。總之,大原則是趨吉避凶,明哲保身,遠離危險。你一定不會告訴孩子「哪裡有危險、兇殺,你就要往哪裡衝!」
但你知道嗎,這正是上帝做的事。這是個罪惡的世界,充斥著各式各樣的罪惡,但上帝沒有跟耶穌說「這世界又亂又危險,你不要去」;相反的,祂差派耶穌從天上降生在這個世界。
你不會把孩子送到殺人犯旁邊,不會把孩子送到強姦犯旁邊,但上帝卻把耶穌差派到我們身邊。

剛剛說了世人無法接受的第一點:所有人都是罪人。現在是世人無法接受的第二點:他們不認為自己需要拯救。
假設你在公司忙得焦頭爛額,廠商來催款、客戶來催貨,主管又噹你。有個同事看出你很狼狽,主動對你說,「看你很慘欸,需要幫忙嗎?」你會說「太好了,謝謝!」嗎?你八成會回答,「不用啦,沒關係,我可以。」
我們不想接受幫忙,因為我們不承認自己需要幫忙。我們認為自己可以處理任何事。我是自己的主人,命運掌握在我手裡,未來由我說了算。我的生命只能有一個王,而那個王就是我自己。
我們不想接受幫忙,因為那會讓我們看起來很孬、很糟、很沒用,而我們不想承認這一面。我們想保持體面,保持面子,就算是硬撐也要撐下去。

而且你看看,那個號稱是救主、基督、彌賽亞的,是甚麼來歷?
他不是來自像耶路撒冷那樣大城市的人,只是來自無名小城拿撒勒;他不是飽學之士法利賽人,只是個再普通不過的木匠;他不會當時最風行的辯論術、也不會哲學思考,只是一個整天把「人子人子」掛在嘴邊的人;而且到最後,這個人還死在十字架上,這是一個當時最嚴重的刑罰,只有在處罰最嚴重的罪犯時才會使用。以今天來說,大概是殺父母、強姦殺人、連續殺人的重罪。在台灣,你曾聽過最有名的死刑犯可能是陳進興吧,他犯下擄人勒贖、綁架殺人、強姦殺人等重罪。如果把陳進興放到耶穌那時代,八成他也要上十字架處決。
如果有人跟你說「陳進興是基督,是救世主,相信他就會得永生」,你會信嗎?你又不是瘋子,一定不信的嘛。你的反應,就跟兩千年前一般人聽到「信耶穌得永生」是一樣的,誰會相信死刑犯是彌賽亞?何況這人還死於極刑!沒有人會相信。憑著理智,沒有人會相信死在十架上的耶穌,就是基督,彌賽亞。

沒錯,憑著理智,沒有人會相信死刑犯是彌賽亞。因為這個相信,不是人藉著理智產生的,而是上帝藉著憐憫賜下的。
弗2:8「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
信心是上帝賜下的得救管道。人憑著自己,不願、也不能相信死刑犯是彌賽亞,認為相信的人都是瘋子、是傻子;他們只相信自己。唯獨那些被上帝揀選的人,他們得到上帝賜下的信心,才能相信耶穌就是被派來拯救的救世主,也唯有他們,才能將信心堅持到底,以至於得救。這些人,就是馬太福音裡「自己的百姓」,他們是耶穌拯救的對象,「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

耶穌是救世主,是彌賽亞,這件事從祂的名字就可看出端倪。耶穌這個字的意思是「耶和華是拯救」、「耶和華已拯救」,意思是拯救已經完成,耶和華已經拯救祂的子民。
請你回想一下經文,「耶穌」這個名字是在什麼時候取的?
是天使在約瑟睡覺時向他說的。那時候耶穌只是一個胚胎,還在馬利亞肚子裡。憑著一個小胚胎,誰能相信拯救已經完成?我說得更精確一點,「誰能憑著理智相信小胚胎就是已經大功告成的拯救?」
小胚胎救了誰?他能不能順利長大我都不確定,你說他就是拯救?而且是已經完成式的拯救?誰憑著理智能相信?

我再說,沒有人憑著理智能相信這些,沒有人。相信不是人藉著理智產生的,而是上帝藉著憐憫賜下的。只有祂的子民相信,這個小胚胎就是救恩。不僅是救恩的象徵,更是救恩的完成。

在那個安靜的夜晚,在那個又髒又臭、蚊蠅亂飛、茅草扎人的馬槽裡,彌賽亞誕生了。上帝使他成為禮物。這是一份誰都給不起的貴重禮物。
那些戴著世俗濾鏡的人,必定認為馬槽裡的救恩就像聖誕老公公爬煙囪送禮物一樣,是個童話、是個神話、甚至是個笑話。唯獨蒙上帝揀選的子民,才能滿懷興奮的相信那是真的,滿懷感激的收下這份貴重大禮。






2025年12月11日

按牧是委屈、是犧牲?看看保羅吧! (羅1:5-7)



5.我們從他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在萬國之中叫人為他的名信服真道;
6.其中也有你們這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
7.我寫信給你們在羅馬、為 神所愛、奉召作聖徒的眾人。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神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使徒的職分

保羅說他「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字面意思似乎是指他領受了兩件事:一個是恩典,一個是使徒的職分。不過,根據神學家的分析,其實兩者是同一件事。也就是說,經文的意思是他領受了作為使徒的特別恩惠
使徒一詞,有廣義與狹義兩種解釋。廣義上來說,受教會委派的都可以稱為使徒。但從狹義上來看,則專指受到耶穌基督親自呼召的少數人,例如12使徒,這是更為廣泛接受的概念。現在教會已經穩固,不再需要、也不應再用使徒之名了。

這句話還有一點值得深思。
在保羅眼中,使徒職分是上帝賜下的恩典。從先前的經文也看得出來,他深深以此為榮。現在雖然已沒有使徒,但教會中的任何職分,不論牧師、長老、或執事,也不論支薪或不支薪,都是恩典
不過,一直以來,教會內部有一種畸形的看法:「成為牧師是犧牲自己」。你也許聽過類似的話:「以前我念台大XX系,成績總是排在前面,後來成為基督徒,當了牧師,沒錢買車買房,還要四處搬家;以前那些功課比我差的,現在都當董事長總經理了,月收入幾百K,...」
「他以前還沒有當牧師時,在業界相當優秀,曾經得過XX獎,那可是國家級的榮譽,要不是現在當牧師,否則...」
「他以前在公司裡很得到董事長、同事們的欣賞,因為他能力突出、做人又成功,如果沒當牧師,現在早就是......」
「在還沒當牧師之前,他是跨國外商集團的總監,年收入XXX,現在的薪水只有XX,真的是犧牲很大...」
一方面,我們應當感謝上帝召聚了這麼優秀的人才到教會裡,領導祂的子民,但另一方面,我總覺得那些話語裡有種怪異的、不妥的訊息。似乎他們擔心別人不知道自己有多優秀,於是刻意拿出來說嘴一番。

看看保羅吧。我們之前已經提過他有多優秀了。論學歷,他是當時的學霸,論出身,他是高端的羅馬公民,也是頂尖的猶太人。保羅的思想敏捷、文筆犀利、辯才無礙,方方面面都是第一流的水準;但當他談到自己的使徒職分時,筆下幾時出現過委屈的論調?他認為使徒職分是「恩典」。
他絲毫不吹噓自己有多優秀,優秀到完全可以勝任使徒職分,上帝不選他才奇怪的「捨我其誰」;或暗示自己如何犧牲,放棄原本的大好前程,委屈擔任使徒一職。他完全不提那些,只說了兩個字:「恩典」。
我們是唯恐他人不知道自己有多優秀、多犧牲,相較之下,你看出保羅有多謙卑了嗎?
加爾文曾說:「使徒之職完全是由於神的恩典,並非由於他自己的價值被揀選得此高位」,這既是保羅的心底話,也應當成為所有牧者的試金石。若真有人認為自己被按牧是委屈了、是犧牲又奉獻,我建議還是趕快下來吧,別那麼憋屈了。


在萬國之中叫人為他的名信服真道

提到使徒的職分,保羅說那全是恩典。接著,他繼續闡釋使徒的事工。
受先是「叫人信服真道」。
信服,原文是兩個單詞:相信與順服。就像人的雙腳,這兩個詞是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的。你可以嘗試看看,把原文改成「相信真道」、或「順服真道」,是不是立馬覺得含意的廣度與深度少了一大半?
因為相信,所以順服。相信必然導致順服,而順服必然關連著信心。沒有相信的順服是虛偽的,沒有順服的相信是虛假的。相信是順服的中心,而順服是信心的行為
對於真道,相信與順服同等重要,缺一不可。

第二是「萬國之中」。
原文是「在所有外邦人中」。有別於其他使徒,保羅是外邦人的使徒,受差派向外邦人傳揚福音。因此,他特別強調自己的羊群是外邦人。

最後是「為他的名」。
在聖經中,名字往往指一個人的真正性格、特質、或使命。例如,「耶穌」意思是「耶和華是拯救」,巴拿巴意思是「勸慰之子」。大衛在逃亡時曾經向一個富豪拿八討點盤纏,結果被羞辱,在大衛報復之前,拿八的妻子亞比該勸大衛不要理拿八,「他的性情與他的名相稱;他名叫拿八(就是愚頑的意思),他為人果然愚頑」。
此處和合本的翻譯有點模糊,「在萬國之中叫人為他的名信服真道」,意思好像是要別人為主的名信服真道;但原文的意思不是這樣,而是「保羅為了主的名,在萬國中叫人信服真道」。呂振中譯本更貼近原文,保羅領受使徒的職分並「要爲他的名在衆外國中推廣信仰上的聽從」。

保羅在外邦中傳揚福音,驅使他的動力正是為了高舉主的名。這是保羅使徒職分的最終目的。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是為了高舉主的名,要使基督得榮耀。
林後11:23-29「他們是基督的僕人嗎?(我說句狂話,)我更是。我比他們多受勞苦,多下監牢,受鞭打是過重的,冒死是屢次有的。被猶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減去一下;被棍打了三次;被石頭打了一次,遇著船壞三次,一晝一夜在深海裡。又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同族的危險、外邦人的危險、城裡的危險、曠野的危險、海中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受勞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又飢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體。除了這外面的事,還有為眾教會掛心的事,天天壓在我身上。有誰軟弱,我不軟弱呢?有誰跌倒,我不焦急呢?」
在保羅幾十年的傳道生涯中,他坐過牢,受過鞭刑,被人用棍棒與石頭攻擊過;搭船遇過船難,走在路上遇過強盜土匪,走在城裡也被人跟蹤檢舉。睡也睡不好,吃也吃不飽,時常餐風露宿,衣服破爛像乞丐。不僅肉體受痛苦,心裡也不平靜,經常擔心各個教會的安危。他為什麼要這麼辛苦呢?因為要高舉基督的名,要使基督得榮耀。這目的驅使他東奔西走,四處傳道。

接著,他提到「其中也有你們」,「其中」自然是指前述的外邦人。馮蔭坤在《羅馬書註釋》正確的指出,這顯示羅馬教會主要是由外邦信徒組成的。既然保羅是外邦人的使徒,而羅馬教會又是外邦人占多數的教會,因此保羅自然有權柄寫信教導他們。


蒙召

在保羅眼中,羅馬教會與其他教會一樣,都是一群為神所愛、奉召作聖徒的人。所有基督徒都是「蒙召」的、被呼召的人。
「為神所愛、奉召作聖徒」還透露出時序上的先後關係:那些被上帝所愛的,必有呼召臨到他們;他們蒙受呼召,成為聖徒

聖經裡的呼召有兩種,第一種是普遍的呼召,它的對象是每個人,不拘你是基督徒、佛教徒、回教徒、...。這呼召要求人人都必須悔改、相信上帝。在性質上,它像是一種邀請,沒有強制力,你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絕。
徒17:30「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神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

第二種是特殊的呼召,或稱有效的呼召。這種呼召不是邀請,而是充滿上帝權能的主動作為,罪人無法抗拒。對於某些人來說,上帝不僅使他們聽到了呼召,同時也差派聖靈在他們身上作工,於是呼召對他們產生了效果,他們相信了、也接受了,成為蒙召的子民。

「蒙召」的意思是「被召來」。基督徒必須要明白這個重要的訊息:他不是自己走進來的,而是被召來的。在某個無人知曉的特別時機,某個奧秘的力量降臨在他身上,生發出奇妙、無法解釋的神奇影響。
在此之前,他不相信上帝,不承認基督,不認識聖靈,他對真理是嗤之以鼻的,認為只有既蠢笨又軟弱的人才會相信。談到信仰,他可以拜石頭、大樹、祖先、各種邪神邪靈、甚至是他自己,唯獨不敬拜上帝。簡單說,如果單憑著自己,他既沒有意願、也沒有能力認識上帝。
自從那奧秘的力量臨到他之後,他離開黑暗,進入光明之中,成為「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為什麼他發生了這許多改變?因為他「蒙召」了。
下次分享得救經歷時,別再說「我選擇來教會...選擇看聖經...選擇受洗...」之類的鬼話了,請記住你的身分───你是蒙召的。不是你選擇了上帝,是上帝選擇了你

你之所以成為基督徒,是因為蒙召;而之所以被呼召,是因為上帝愛你。祂愛你到怎樣的程度呢?
約17:23「我在他們裡面,你在我裡面,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
上帝愛我們如同愛祂的獨生子一樣!祂怎樣愛耶穌,也怎樣愛我們;這愛沒有差別,在祂眼前,我們是一群蒙愛的人!
不僅如此,祂甚至為了拯救我們,犧牲了祂的獨生子,代替我們死於羞辱痛苦的刑罰。你何時見過一個人竟然拿自己兒子的命拯救另一個人呢?你忍心看著你的兒子死於痛苦羞辱的刑罰嗎?只有上帝這麼做了。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加爾文說得好:「神子成為人子,為要使人的眾子可以成為神的眾子。」

如果你相信自己是蒙慈愛的,相信祂是愛你的,這必然會對生命產生巨大的影響。
如果你相信並且明白這個真理,毫無疑問的,你一生最大的願望必然是向他表明你的愛,在凡事上討祂喜悅,因為沒有別的事比神看到自己的兒女活出與祂名相稱的生活更能帶給他喜樂了。
由於我們被神接納,成為神國家庭的一份子,我們的一舉一動關係著整個家庭的榮辱,我們身上擔負了整個家庭的榮譽。祂愛我,我知道,因此我要榮耀祂,使祂喜樂
想想看,你若看到一個小孩亂發脾氣、在公眾場合大哭大鬧、亂丟東西,你會在心裡想甚麼?
「他的爸媽是怎麼教的啊?」
人家批評的不是孩子,而是父母。孩子代表了他的家庭,正如基督徒代表了神家的榮譽,他的行為會叫人想到他在天上的父。因此我們必須常常自我提醒,我是神在地上的代表,我的言行不只與自己有關,更關係著祂的榮譽。
太5:16「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2025年12月9日

聖餐分享,該分享甚麼?


(逐字稿,露營分享)


有別於其他教會的主日,在ICOC的主日中,「聖餐分享」是特有的環節。假如你接到通知,下周主日要分享聖餐,你會怎麼準備內容?
趕快想一想最近有甚麼軟弱變剛強、跌倒後又站起來的例子,對吧?畢竟這種分享最能彰顯十架給你帶來的幫助,最能獲得台下弟兄姊妹的共鳴。
我們都不是剛受洗的門徒,這類分享你一定聽得很多了。例如,有人分享面對工作的挑戰,從壓力大到每晚都失眠,到後來逐漸能夠坦然面對;也有人分享與孩子的關係如何挑戰,後來如何的轉念與接納。其他還有關於健康的啦,父母關係的啦,傳福音的啦,等等。
我受洗至今不到20年,在大家眼中還是個菜鳥,根本排不上號的。但我歸納過去的聖餐分享內容,發現有一種主流的固定模式:一開始是自己遇到哪些困境,接著是如何突破,最後是感謝耶穌。下次你可以注意一下,看看是不是這種模式:困境、突破、謝耶穌。其實也不用試了,想想你上次分享的聖餐,搞不好就是這種模式:困境、突破、謝耶穌。
我不是說所有分享都是這種模式,但這種模式佔的比例非常高,高到你不可能忽略它。

遇到困境,勇敢突破,感謝耶穌,這當然是值得分享的勝利。每次我聽到弟兄姊妹勇敢突破的故事,一方面為他們高興,一方面也感謝上帝帶領。對那些遇到大困境,有著大突破、大勝利的弟兄姊妹,我也為他們大大的高興。困境越大、突破越大、勝利越大的,似乎也為上帝帶來越多的榮耀,做出更好的見證。

假設歷史人物也來聖餐分享的話,誰最值得上去分享?

我想到韓信很適合。
大家知道韓信嗎?他協助劉邦打敗項羽,建立了西漢。韓信小時候家裡很窮,常常到親友鄰居家借錢,白吃白喝,以至於大家都很討厭他,不想理他。有一次他餓到受不了,到河邊釣魚,正好旁邊有個大媽在洗衣服。她看到韓信快餓死了,於是回家拿飯給韓信吃。這一連就吃了幾十天,可見他有多窮。
有一天他遇到一群小混混,這群小混混之前早就看韓信不爽了,這次又遇到他,就挑釁的說,「敢不敢跟我打架?不敢的話,就從我胯下爬過去!」沒想到韓信竟然默默地就爬過去了,大家轟然大笑,恥笑他懦弱無能。
韓信窮到受不了,只好去當兵,最起碼軍隊管吃管住。那時候是秦朝末年,各地的起義軍紛紛出現。一開始韓信加入項羽的部隊,但沒有得到重用,後來又加入劉邦的部隊,但還是沒有人重視他,在一個月黑風高的晚上,他準備默默離開。還好蕭何早就發現韓信是個人才,騎著快馬、連夜把他追回來,並推薦給劉邦。劉邦立刻升壇,拜他為大將軍,韓信的軍事才能終於得以顯露。
最後韓信打敗項羽,協助劉邦建立了漢朝,他也被封為楚王,是漢朝初年最尊榮顯赫的第一人。
如果韓信來聖餐分享,他會怎麼說?「我小時候很窮,常常餓肚子,鄰居們也都瞧不起我,甚至欺負我,要我從他們的胯下爬過去。但感謝神,祂引領我到劉邦的部隊,更感謝神的是,祂派了蕭何發掘我的才能,使我能成為大將軍,打敗項羽。我之所以能有今日的地位,擺脫過去的貧窮、屈辱,都是因為十架上的耶穌激勵我。」

還有誰也很適合聖餐分享?韓信的老闆劉邦。
劉邦年輕時是個小混混,不學無術,遊手好閒,整天和一群8+9在外面惹事生非。後來被迫舉兵造反,得到張良、蕭何、韓信等人的輔佐,最終打敗最大的敵人項羽,建立了漢朝。
如果劉邦來聖餐分享,他會怎麼說?「我小時候沒有甚麼遠大的志向,整天花天酒地,打架鬧事。感謝神,祂引領我脫離荒唐的生活,揭竿起義,還得到一批人才的輔助,最終竟然打敗項羽,建立大漢帝國,這一切都是耶穌的愛激勵我。」

韓信、劉邦的人生際遇,最適合聖餐分享了。之前的他們有各自的困境,像韓信是生活困苦、遭受屈辱;劉邦是對人生毫無想法,遊手好閒。但神使他們突破困境,帶領他們屢次化險為夷,最終得到勝利,歸榮耀給神。這不就是我們之前說的困境、突破、謝耶穌的分享模式嗎?

懂得感謝當然是好的。尤其對基督徒來說,他們知道一切都是因為神在背後的引領,使他們得以成功。將成功的榮耀歸給神,更是絕對正確。但你有沒有想過,這個模式可能有甚麼後遺症?

那些一直失敗、一直在困境中走不出來、一直努力卻始終沒有好結果、一直在黑暗中看不到光明出口的人,他們就不值得上去分享聖餐嗎?
難道聖餐只能讓成功人士來分享嗎?只有他們有資格站在台上嗎?

來看看12使徒吧。
12使徒,你知道他們有誰嗎?
彼得、雅各、約翰、安德烈,還有嗎?我承認我也說不出來。
就算真的能數得出來,你知道這些使徒有哪些豐功偉業嗎?有哪些人生大勝利嗎?這樣看來,他們夠資格分享聖餐嗎?

再看看耶穌吧。耶穌是個成功人士嗎?
他的出身很平凡,爸爸是木匠,注定他也是個木匠。他的確天資聰穎,勤奮好學,但他做出甚麼豐功偉業嗎?沒有。他寫了流傳後世的知名著作嗎?也沒有。世人對他的印象就是個普通拉比,說話還常常讓人聽不懂,不知道在說甚麼。
他收的徒弟也是不成材的居多。師父收徒弟,要挑天資聰穎的、領悟力高的,最起碼不能是背骨仔,免得養老鼠咬布袋。但你看看耶穌收的12個徒弟,一半以上你根本叫不出名字;叫得出名字的,你也說不出他做了甚麼偉大事蹟。
譬如彼得,他是使徒中的大師兄,算是最知名的一個。但他最出名的事蹟是甚麼?是在老師被抓之前,他說大話一定要挺身而出;等到老師被抓的時候,他卻裝慫,一連三次說「我不認識他是誰」。其他徒弟呢?在老師被處死之後,他們整天愁雲慘霧,沒有人想要重新振作。
但是老師為什麼被抓呢?因為那群不成材的徒弟中竟然還出了奸細,為了錢出賣老師。這就是耶穌收的徒弟,優秀嗎?忠誠嗎?實在挺廢的啊。
所以總結耶穌,出身平凡,自己雖然是個小有名氣的拉比,但整天說自己是人子人子的,這種僭越的口吻搞得大家對他很感冒。他收徒弟的眼光很糟糕,12個人都蠻廢的,其中還出了叛徒,勾引官兵來抓自己。最後他死於當時最痛苦、最羞辱的刑罰──十字架。

從人的眼光看,耶穌的一生沒甚麼高光時刻。不像韓信當了王爺,劉邦當了皇帝,耶穌只有挫折、失敗,沒有勝利、成功。他沒有流芳萬世的著作,收的徒弟也大都是廢柴。耶穌只是一個不起眼的失敗者,不符合困境、突破、謝耶穌的模式。如果在今天,大概率不會被邀請上台分享聖餐。

還有允屏。你還記得允屏嗎?
在她花樣年華的時候,突然陷入昏迷,成為植物人,從此一直癱瘓在床上。多年來,她只能躺在床上,張開眼只能看到天花板。床與天花板之間,就是她的世界。她的生活突破了甚麼?成功了甚麼?她唯一有的,是一直癱瘓下去的可能性。就算她能說話,她會被邀請上台分享聖餐嗎?

聽到這裡,你不覺得有那裡怪怪的嗎?耶穌作為聖餐紀念的對象,竟然不配上台分享聖餐?失敗的人不配分享,只有成功的人能夠上台,是這樣的嗎?
說到底,聖餐該分享甚麼?
顯然不是要你分享突破與成功。如果是,耶穌能分享甚麼?還有允屏呢?她能分享甚麼?
如果聖餐不是分享突破與成功,那到底要分享甚麼?

答案很簡單,愛。
來自上帝的愛,來自耶穌的愛。

聖餐由餅與葡萄汁組成。餅代表耶穌的肉,葡萄汁代表耶穌的血,因此聖餐代表耶穌的捨己。
林前11:26「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
我們之所以有聖餐可以吃,是因為耶穌死了。我們吃聖餐,是表明主的死。他為什麼死了?從世界的角度看,是因為他大逆不道,屢次說出僭越的話,遭到羅馬官府逮捕並處刑。但聖經告訴我們,他之所以死,是因為「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加2:20)

愛一個人愛到為他捨己,你做得到嗎?
這種事偶爾還是有人能做到的。例如地震時、車禍時、或發生火災時,我們會看到父母為了救孩子、或夫妻為了救對方而犧牲生命。但我們要說得更仔細一點。在那些例子裡,雙方是有著親密的關係的。例如親子關係,或夫妻關係,或手足關係。但耶穌為人捨己卻不是這樣。
他為我們捨己,那時候我們跟耶穌是甚麼關係?
弗2:2-3「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
我們那時好愛耶穌嗎?我們跟他形影不離嗎?我們是他的家人、親戚、兄弟姊妹嗎?
當然不是。那時候我們拜撒旦,拜邪靈,拜自己,但不拜耶穌。不但不拜他,更是討厭他、痛恨他、褻瀆他、詆毀他、謗瀆他、羞辱他;我們仇視耶穌,我們是悖逆之子、可怒之子,是上帝憤怒的對象。
愛家人、子女,愛到為他捨己,是可能的;但愛仇敵愛到為他捨己?你做得到嗎?誰能做得到呢?
只有耶穌這麼做了。「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從天父的角度來看,我們更能體會這種不可能的愛。
我們都為人父母,如果看到孩子有危險,你會不會袖手旁觀?當然不會。你一定會盡全力救他,那怕犧牲自己你也毫不猶豫。
假設今天你的孩子要被槍決了,法警在兩邊攙扶著他,從牢房走出來,準備走向刑場。你知道他是清白無辜的,他是代替別人而死的,那個人不是好人,是個罪大惡極的壞人,原本該被槍斃的是他,現在由你的孩子代替,你會坐著看這一切發生嗎?如果有能力,難道你不會阻止嗎?不會上訴嗎?不會找立委開記者會嗎?
當然會。
但你看看天父做了甚麼。事實上,祂甚麼都沒做。祂靜靜的看著這一切事情發生。他不是沒有干預的能力,但他沒有出手。他為何不出手?因為愛。他愛他的孩子,但他也愛我們。為了愛我們,他只能靜靜看著自己的孩子在十架上受到殘忍的折磨,即使在他痛苦地喊出「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的時候,天父也靜默無聲。
這種痛苦,哪個父母能忍受?只有天父忍下來了。「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8)

所以,聖餐要分享甚麼?
愛。藉著這份愛,你突破了,成功了,那很好;你仍舊失敗,仍舊挫折,也沒關係。成功或失敗不是分享的重點,重點是愛。
成功又如何?耶穌曾說,「所羅門極榮華的時候,他所穿戴的,還不如這花一朵呢!」(太6:29)世間的成功,在他眼中還不如一朵可愛的小花。
失敗又如何?保羅曾經談到自己屢次的患難、逼迫、危險,他的結論是,基督徒不能近視,要遠視。要有大局觀,要能夠看到終末的美好景象,「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羅8:37)

世間的成功,往往很短暫;世間的失敗,也必定會消逝。在成功與失敗之間唯一不變的,是耶穌的愛,是上帝的愛。是這份愛引導你,使你在經歷成功之時,懂得謙卑,將榮耀歸於上帝;也使你在失敗之時,不自暴自棄,因為你知道上主之愛總在十架上提醒著:祂愛你,加油,別放棄。

聖餐,表明主的死。主的死,標誌著他的愛。愛就是聖餐的意義,也是你在聖餐時唯一該分享的主題。






2025年11月10日

異端?極端?



某次閒聊,話題圍繞著教會現況。好友突作驚人之語:「如果現在有人要來我們教會,我都會勸他先上網了解一下,確認心臟承受得住再來。」
我搖頭苦笑,但也承認這番話確實在理。尤其近來不斷有好些文章點明TCOC的錯謬與傷害、甚至國外ICOC面臨的法律訴訟,若看完之後還願意踏入TCOC,心臟可真不是一般的強壯。

網路談及ICOC、TCOC時,大抵不脫異端、異教、邪教、...,時人也往往混為一談。不過在正式論述之前,建立清楚定義是有其必要的。


異教、異端、邪教

何謂異教?
對基督教而言,其他宗教都是異教,例如回教、佛教、道教。

何謂異端?
揆諸基督教會歷史,大公教會認可的核心教義有三:三一論、基督論與救恩論(參蔡麗貞《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正統教會必然奉為圭臬;這也是檢驗異端的試金石。無法通過三教義檢驗的,就是不折不扣的異端。古代有諾斯底主義、柏拉糾主義、...,近代則有耶和華見證人、摩門教、...等。

至於邪教,則偏向主觀的判定,端視你從哪個角度進行評判。從心理學、社會學、法律、政治等不同角度,你都能得出不同的邪教清單。舉個極端一點的例子,在中國,連天主教與基督新教都名列邪教之內。

TCOC是哪一種?


極端、偏差

首先,TCOC不是異教。
再者,不論你喜不喜歡,TCOC接受核心三教義,因此也不是異端。
那麼,它是邪教嗎?

如上述,邪教的判定端視檢驗的角度而定,從不同角度會得到不同答案,這就有了模糊空間。因此,我更傾向以「極端」、「偏差」定義TCOC。
所謂的「極端」、「偏差」,指的是某教會雖然認可核心三教義,但卻對某些經文做出錯誤的解釋、或過度的引申。他們往往在聖經沒有明說的地方進行人為的腦補,在相對次要的地方灌注過分的重視,產生偏差的教導。

若追本溯源,COC就是在極端與偏差中創立的,甚至與異端僅有一線之隔。


COC的創立

18世紀,查爾斯.芬尼帶領了美國的「第二次大覺醒」。根據神學家巴刻(J. I. Paker)與荷頓(Michael Horton)的看法,「芬尼的神學基本上是伯拉糾主義,從拒絕原罪開始...」,他本人「是清清楚楚的伯拉糾主義者,並且他也自認為如此」。領導者如此,「第二次大覺醒」自然也有濃厚的伯拉糾思想。而伯拉糾主義早已被判定為異端。
在「第二次大覺醒」之下孕育而生的「復原運動」,自然也秉持了伯拉糾思想。在復原運動的土壤中,坎伯爾父子(Thomas Campbell & Alexander Campbell)與巴頓.史東(Barton Stone)聯手創立了COC。他們認為各處林立的宗派為基督教帶來混亂,但卻自己創立了另一個宗派;他們反對信經信條,卻創立了自己的信條「反信經信條」。同時,他們也承繼了伯拉糾思想,即使刻意掩蓋得若隱若現。
在這些負面的影響下,COC從創立伊始,骨子裡就帶有極端、偏差的DNA,代代流傳下來。若仔細辨認,在目前的教導、講台訊息、整體氛圍、內規要求、...,都可以看得到。

信經、信條作為基督教權威性的信仰綱要,以簡潔、清楚的文字,系統性的彙整基督信仰的核心教義。COC反對信經信條,除了揚棄大公教會兩千年來的珍貴資產,也削弱自身對於核心教義的理解。在聖經訊息上,他們無法分辨主次,錯解經文;更將描述性的經文當作論述性的,以致創設了師徒制門徒訓練。某些「師傅」胡亂引申經文,錯誤指責「徒弟」的行事為人,恣意傷害基督的小羊。
反對信經、信條的另一弊病是,COC的信仰沒有骨架、沒有系統。信經、信條猶如信仰的骨架,骨架健全,發育必能均衡;失去骨架的信仰,即使發育得再好,也只是癱在地上的肉塊。COC看重行為,輕視神學,實是其來有自。
更嚴重的是,摒棄信經信條使COC無法分辨正統與異端,以至於接受伯拉糾的異端思想。他們主張人沒有原罪,嘴巴上反對、但骨子裡高舉行為稱義,由此創設了過往的十課Key Class──類似過關打怪的模式。慕道友必須以接連的好行為通關,才能受洗。甚至連堅持浸禮本身都充滿了對經文的錯誤解釋,前文「關於受洗:點水禮或浸禮? 換教會要重新受洗?」已有,在此就不多提了。

COC本身是在反對宗派的呼聲中創設的,他們認為應當回歸到基督信仰起始的狀態,那時沒有長老會、改革宗、信義宗、...,只有一個「基督教」。他們認為自己實踐了此一理想,是唯一的基督教會,其他宗派都是亂象。他們先天就帶有貶低其他教會的DNA,幾乎不與其他教會有任何的交流與互動。約莫二十年前,TCOC仍有所謂的「會堂日」,某些會眾偶爾參與(「刺探」更準確)其他教會的聚會,回來後分享觀察心得,但其內容充滿了貶抑與偏見。直至現今仍未有教會間的交流,偶爾請神學院教授開課,但也僅只於此了。
「唯一教會」帶來的後遺症遠比想像的嚴重。最直接的影響是,COC成為封閉守舊的小圈圈。十五世紀,西方進入大航海時代,貿易活動與文化交流使得歐洲國家邁入空前的興盛繁榮;而明帝國卻選擇海禁,限制任何海上交流活動,科技、國力開始大幅落後同時期的西方各國。
COC也走上這條老路。它自我封閉,形成同溫層,更像一潭死水。外界資訊進不來,內部聲音始終只有一個源頭──教會高層。也因為缺乏外來的比較與刺激,講台訊息幾乎毫無長進。二十年前的講道訊息,二十年後依然是證道主流。不思進取也反應在被按立者的身分上。被按立成為TCOC牧師的,全都沒念過神學院(近年屢次證道時出現解經錯謬,在會眾批判下,才開始改變)。
我同意,神學院證書不是按牧的必要條件,英國著名牧師鍾馬田也沒念過神學院,全憑自修成為著名學者。但我也確認,這些「站講台」的完全沒有鍾馬田的敬虔與努力,連一半都沒有。他們似乎只想著辦活動、吸眼球、搞花俏噱頭博眾人掌聲。
反觀那些被COC貶低的其它教會,大力資助有志的會眾念神學院、甚至出國進修,畢業後延攬成為牧者充實講台深度,以一篇篇的純正證道、扎實的成人主日學造就會眾。相較之下,COC的確特立獨行,走出自己的反智之路。
「唯一教會」的另一流弊是姊妹的婚配問題。因為自詡是唯一教會,會眾的嫁娶必定在內部擇偶。某些姊妹明明在各方面都很優秀,但始終無法覓得對象,不得不面對大齡問題。近年教會高層雖然被迫做出調整,允許姊妹可以在其他教會尋覓對象後再帶回來,但比起「鼓勵」向外發展,更像是「追認」既成事實。在「唯一教會」的桎梏下,多數大齡姊妹仍持續單身。

感謝上帝憐憫。近年的風暴使得TCOC內部的一小撮會眾覺醒,他們或明或暗的監督,公開內部狀況,使得教會高層不得不面對日漸高漲的壓力,做出調整。
首先,定期公開財務報表,雖然仍被批評不夠透明。其次,要求TCOC牧師必須進修,雖然仍被抓出證道抄襲,不得不公開道歉。其它如大齡姊妹問題,教會也補充追認措施,雖然治標不治本。為人詬病的「師徒制門徒訓練」,也不再像以前那般高壓權威。
現在生病可以在家休養,不用硬撐著去主日;工作加班也可以請假家庭聚會,不用先去聚會再回去加班,加到十一二點才回家。臨時有事可以報備請假,不用再回答「你的信念到底是甚麼」之類的老問題。講台訊息也比較長進,因為他們知道如果胡說亂扯,台下有人聽得出來。

綜上所述,COC不是異教、不是異端。它雖然接受核心三教義,但也錯解、隨意引申經文,在該堅持的地方寬鬆,在該寬鬆的地方堅持,產生不當的內規與制度。將之歸屬於極端教會,在我看來很適當。


風暴

相較於其他受洗數十年資歷的門徒,我這不到二十年的實在排不上號。雖然如此,也經歷了大大小小幾次風暴。若問我有甚麼心得,必然是「多讀書,培養思辨與批判能力」。
猶記得我的菜雞時期,大風暴來臨,那時上百位門徒集體離開,造成巨大衝擊。我那時又菜又天真,相信教會高層的說詞,認為不過是帳面數字的小事,沒必要小題大作。我當時對他們的某句說詞非常買單,「你自己與神的關係最重要,不要被外面的風風雨雨影響了」。直至今日,高層仍然以這句話安撫會眾。我相信,至今留在TCOC的肢體大概也是倚靠這個「信念」撐了下來。
不過,風暴最烈的時候,看著台上的高層、台下的肢體以聖經經文交相攻訐,我不禁暗忖,「聽起來都好有道理,他們引用的經文真的是那個意思嗎?」

我的自修之路由此展開。

COC的講台與教導既單調又貧瘠。試想,一個沒有神學院裝備、不思進深、時時以搞fancy活動為念的牧者,能拿出甚麼草料餵養群羊?如果他的程度與我一樣、甚至更差,他拿甚麼牧養我?
於是我向外探索,一個廣闊的神學天地擁我入懷。
奧古斯丁、馬丁路德、加爾文、唐崇榮、康來昌、D. A. Carson、Tim Keller…
改革宗,歸正神學,預定論,釋經學,系統神學,聖經神學,護教學...
我開始大量閱讀神學書籍。初期是痛苦的,但我堅持硬啃下去。改革宗思想使我的神學系統得以建立、穩固,逾百本書籍的閱讀量則進一步加深知識體量,形塑出思辨、批判的能力。
我的領悟力不高,書中一段話往往要讀好幾次才懂;記憶力不好,忘記的比記得的多更多。但沒關係,「記得的都變成知識,不記得的都變成氣質。」我養成獨立思考的習慣,對於講台的訊息總要再三查驗,絕不囫圇吞棗。過往的經驗告訴我,其中的漏洞、錯解、私意解經、胡亂引申,實在不少。
如果你吃下肚前,會先看一下食物有沒有化學添加劑,對於講台訊息怎能不經查驗就全盤接受呢?要知道,食物餵飽肚腹,講道餵養靈魂,你對餵飽肚腹的尚且如此在意,對澆灌靈魂的怎能輕忽以對?

也是在建立起思辨能力之後,我才領悟「你自己與神的關係最重要,不要被外面的風風雨雨影響」的真正含意。在歷次風暴中,高層總是抬出這句話,表面是勉勵會眾要站立得住,實則隱含「待在外邊,別捲入、別探究」的用意。
沒錯,與神的關係自然重要;但若與神的關係緊密,怎能對弊端視若無睹呢?怎能對受害肢體恍若未見呢?你的神是公義的神,面對因弊端而起的風暴,祂與你一樣退縮嗎?你的公義何在?你怎能不與公義的神一同前行呢?
正因為我的神是公義的,我對公開犯罪不能視若無睹。正因為我看重與神的關係,所以我要挺身而出。

有感於講台供應的不純正,我自己開查經班,設立讀書會。查經前,我先閱讀大量的參考資料,來源必是我認可的改革宗著作;消化吸收之後,針對重要觀念擬定問題,帶領大家討論。某些適合的好書,則列入讀書會的書單,藉由導讀與討論,將書本訊息烙印在參與者的心中。另外,我也寫Blog,針砭是非、抒發己見,留下文字紀錄。
我已經這樣做了十多年。沒有人要求我,是我自己願意做。我期待能夠為TCOC這潭死水攪入一些新鮮的氧氣、養分,使潭底的小魚得以撇見外頭的天光。


離開的,留下的

數次風暴使得一大群會眾離開TCOC。那些有意見/異見的、看清事實的、身心受創的、財物損失的,都離開了。留下來的,是我僅見最溫馴、最順服、最單純沒有貳心的。他們對教會高層完全信賴,不相信高層可能犯罪;即使犯錯,他們也完全相信高層的說詞,不刻意查明求證。他們天真的相信高層所作所為都是對的,全然忽略了聖經明說教會裡有稗子,而稗子不單存在於平信徒,也可能隱伏在高層裡。
他們之中許多人是我的知交好友。十餘年的相識相交,他們是我的異姓家人,天國肢體,並且是生命的一部份。我關心他們,愛他們。我不願看到他們受傷害,更對那些欺騙他們的羊皮狼感到憤慨。除了為他們禱告,查經、讀書會就是我唯二能提供的,希望他們能得到一些亮光,看清真實的處境,將生命重心從人轉移到三一神身上。
若還能多說一些,我會這麼建議:多看書吧,尤其是改革宗的書。如前述,「改革宗思想使我的神學系統得以建立、穩固,逾百本書籍的閱讀量則進一步加深知識體量,形塑出思辨、批判的能力。」我相信不僅對我,讀書對任何人都能帶來助益。

至於離開的肢體們,祝福你們在新的教會、新的環境一切安好。不論交情深淺,我與你們都同為基督的肢體,你們仍是我主內的弟兄姊妹。我完全相信你們的離開必然有真實的原因,否則沒有人會輕易做出割捨關係的決定。過往使你們受傷,至今仍憤憤難平,我也能略略體會。
我相信揭發真相有助於教會革新,那必然也是你們的盼望之一。倘若可以,希望日後的揭弊都有真實憑據,停止以訛傳訛、轉發未經查證的文字。那不僅對揭露真相毫無幫助,也傷害肢體關係。因為無論TCOC如何,你我仍是弟兄姊妹。

我相信上帝仍在掌權。
凡隱瞞的必被揭開,受苦的必得伸冤,作惡的必遭剪除。






2025年10月31日

保羅說耶穌「被立為神的兒子」,暗喻耶穌起初不是神子? (羅1:3-4)



3. 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
4. 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


當初先知受到默示寫下聖經時,是從頭到尾不分章節的。後人為了查找與閱讀的方便,13世紀的英國大主教Stephen Langton提出了分章的方法,15世紀的猶太拉比Mordecai Nathan將舊約分節,16世紀的法國印刷商Robert Estienne將新約分節,形成了現今的聖經。
明白聖經章節的起源,對於理解羅馬書第一章第三節很重要。


論到他兒子

第三節劈頭就是一句:「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保羅的意思是甚麼?
是在說:「接下來的內容都是關於耶穌基督的。...」嗎?
沒錯,接下來的內容的確是關於耶穌基督。但這只對了一小半,你漏失了最重要的訊息。
「論到他兒子」必須與第二節一起看,完整的段落是這樣的:「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
亦即,「這福音」是「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福音就是基督。使徒明確的教導我們,福音的根基是基督,也只有基督。福音是藉著他的犧牲而成就的。沒有耶穌基督,就沒有福音。

某些書籍、教導、詩歌或證道過分強調個人在福音中的重要性,使基督徒產生錯覺,以為自己才是福音的中心。天父的揀選是專為他,聖子的犧牲是專為他,聖靈的保守也專為他;好似他是主,三一神降卑成僕。這實在是錯謬得不可思議。使徒明確的指出,福音的的核心只有一個:耶穌基督。
斯托得也如此說:「若將基督從基督教中拿走,就等於把它掏空...基督是基督教的中心。」

耶穌基督是「他兒子」───上帝的兒子。
中國有句俗話,「龍生龍、鳳生鳳」。上帝是神,祂的兒子必定也是神。如果狗生不出貓,大象生不出長頸鹿,沒道理神會生出凡人來。因此「論到他兒子」已經指出耶穌基督「神人二性」的第一點:祂是完全的神,就像祂的父一般。
另外有一點值得特別強調。根據馮蔭坤的《羅馬書註記》,從第三節下半段,一直到第四節「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這兩句都是在描述第三節開頭的「論到他兒子」。「論到他兒子」位於開頭,中間是「按肉體說」,最後是「按聖善的靈說」,這種編排顯出時序的先後關係(同參Douglass J. Moo的《羅馬書註釋》):
他從起初就是聖子(他兒子),之後取了肉身成為大衛的後裔(按肉體說),死後復活被立為上帝兒子(按聖靈說)。稍後會更詳細的說明這一點。

綜上所述,福音是耶穌成就的,他是完全的神。這帶來重要的啟示:福音必定成功(否則耶穌就不是神),他預定拯救的人,那人必定得救
救恩不是讓罪人憑著自由意志選擇要不要相信上帝,而是聖靈以超自然的方式介入,將信心賜給他,使他能相信上帝。一旦得救,必定永蒙保守,直到天家。


我主

保羅說:「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從他的用字遣詞,你感受到甚麼?
解經時,我們往往聚焦在「為何這樣說」,但若輔以「為何不那樣說」,有時會帶來更豐富的涵義。
保羅不是說「我主耶穌基督」,或「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他說,「我主」,他的主,他個人的主。你可以感受到他與耶穌有著親密的情感,而且不害羞,勇於表達。
主,當然是所有人的主,同時也是你的主,你個人的主。他雖然高高在上,具有無比的威榮與權能,但又與你親密無間,沒有隔閡。
既然他是你的主,在你的時間、金錢、精力分配上,哪些部分你仍然想保留自主權,不願意讓這位復活的「主」完全掌管?這值得我們深思。


按肉體

「按肉體」指的是「從肉身來看,從身體來說」的意思。
舉我們自己為例吧。如果往前回溯,我們可以追尋祖先哪一代定居在中國何處,至哪一代才渡海來到台灣,又到哪一代才搬到台北、台中或新竹。與你我一樣,耶穌有身體,有家族關係,往前回溯,他是大衛的子孫。

「奇怪」,你問道,「耶穌不是童女受孕嗎?他跟大衛有肉身關係嗎?」
馬太福音載明了大衛家的族譜。讓我們先找出耶穌的父親約瑟在哪裡:
太1:16「雅各生約瑟,就是馬利亞的丈夫。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是從馬利亞生的。」
約瑟的確在族譜裡。再往前回溯,
太1:6「耶西生大衛王。大衛從烏利亞的妻子生所羅門;」
原來約瑟是大衛的兒子所羅門一脈的後裔。
請注意,馬太福音的寫法留下巧妙的伏筆。在約瑟之前,經文都是說「OO生XX」,但到了約瑟,馬太卻不寫「約瑟生耶穌」,而是說「耶穌是從馬利亞生的」,婉轉的表明約瑟不是耶穌肉身的父親。這是為後面的受孕鋪路;
太1:18「耶穌基督降生的事記在下面:他母親馬利亞已經許配了約瑟,還沒有迎娶,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

約瑟是大衛的子孫,但馬利亞是聖靈感孕,耶穌與父親約瑟沒有肉身上的關係。保羅說「從大衛後裔生的」如何解釋?
這要從母親馬利亞的族譜著手。路加福音第三章就是馬利亞的族譜,如果往前回溯,
路3:31「...拿單是大衛的兒子;」
原來馬利亞是大衛另一個兒子拿單的後裔。

總結以上,耶穌的父親約瑟是大衛的後裔,母親馬利亞也是大衛的後裔。耶穌是聖靈感孕,與約瑟沒有肉身的關係,因此保羅的「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是從馬利亞來的

耶穌同時是上帝的兒子,也是大衛的後裔;這對於我們理解他,甚至信靠他帶來重要的影響。
耶穌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他是神,所以有能力拯救我們;他是人,所以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信靠他,就是信靠一位既能理解你、又能勝過一切的救主


按聖善的靈

如果單純從肉身看耶穌,一般人看到的是一個木匠的兒子;或是一個小有名氣的拉比,但許多人聽不懂他的譬喻。他敢衝撞宗教體制,最後被逮捕,死於當時最羞辱的刑罰。從這角度來看,一般人看到的是一個罪有應得的死刑犯。
在滾滾的歷史洪流中,這類人物太多了,他們在世時不成氣候,死後也迅速消亡,無人聞問。如果只從肉身來看,任何人都無法想像這個小人物竟然能扭轉波濤洶湧的歷史洪流,徹底改變歷史長河的走向,使基督信仰一躍成為歷史的主旋律。
因此,如果我們只從肉身來看,無法對耶穌產生完整的認識。第四節就是從另一個角度───聖靈的角度,消除我們的觀察死角,提供一幅耶穌的全貌。

「按聖善的靈」,原文沒有「善」,是和合本加上去的。原文直譯是「聖潔的聖靈」。
「顯明」的原文是horizo,有指派、任命的意思。


被立為神的兒子

第四節的原文直譯是「按聖靈來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被立為神的兒子」。你有看出哪裡怪怪的嗎?
原文似乎表示耶穌起初只是普通人,並不是神的兒子,因為他順服神的旨意,上十架以至於死,神很滿意,於是讓他復活,立他為兒子。教會歷史中的「嗣子論」就如此解釋第四節。
某些異端否認耶穌的神性,他們認為耶穌只是個普通人,頂多算是偉大的先知;但因為高尚的品格、對上帝完全的順服,因此死後復活,被立為神的兒子。他們還教導,基督徒也應當學習耶穌的榜樣,砥礪品格、積極順服,好循著他的道路得到救恩。

如果真是如此,我們都完了。

你有罪得罪了神,我也有罪得罪了神。每個人都有罪,都得罪了神,誰有資格成為救主?
靠自己得救?捫心自問,受洗後你從沒犯罪嗎?你的心思意念、一切作為都在榮耀上帝嗎?
如果我們連救自己都做不到,誰有能力救別人?
教父亞他那修說得精闢:「我們得罪的是神,如果救贖主不是神的話,我們沒有救恩。」

好,我知道你的觀念都很清楚,不會犯上述的錯誤,你知道耶穌從起初就是神的兒子。但問題仍擺在那裏。第四節「按聖靈來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被立為神的兒子」要如何解釋?

要正確解釋,你必須有一點文法概念。
首先,不論是第三節的「按肉體說」,或第四節的「按聖靈說」,主詞是哪個?是「他兒子」,神的兒子。也就是說,耶穌從一開始就是神的兒子,不是復活後才被立為神的兒子

再者,保羅說「神的兒子...被立為神的兒子」,這不是廢話嗎?好比「聽君一席話,如聽一席話」或「三人行,必有三人」?他不是老年癡呆,或罹患失智症,不會說出重複又毫無意義的話。保羅在這裡的重複帶有某種改變的意味,不是「本質的改變,而是地位或職能上的改變」(請參Douglass J. Moo的《羅馬書註釋》)。
「大能」是用來形容「兒子」。和合本翻譯為「以大能被立為神的兒子」,我認為翻得不夠貼切,有誤導之嫌。按照原文,應當譯為「被立為神在大能中的兒子」
因此,保羅的意思是,耶穌本來就是神的兒子,暫時降卑取了肉身來到世上,在十架上死而復活;復活使他的地位、權能被提升進入了一個嶄新的、充滿大能的狀態;他不再是之前的拿撒勒人耶穌,而是有大能、賜生命的救主,「在大能中的兒子」

耶穌的復活開啟了新的篇章。在此之前,他是木匠的兒子,也是另一個木匠,小有名氣的拉比,罪有應得的死刑犯。他死了,但復活了,成為大能的救贖主。
Douglass J. Moo說得好,「救贖歷史的新紀元展開了,耶穌以神的兒子的身分統治,大有能力的、積極的將救恩帶給一切相信的人。」







2025年9月18日

基督徒是自由的,也是不自由的;兩者矛盾嗎? (羅1:1-2)



1. 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
2. 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

上次我們談到保羅的出身是有頭有臉的上流社會,又是妥妥的學霸,還建立過海外教會,每一項都值得拿出來說嘴。但當他對羅馬教會自我介紹時,他只說「耶穌基督的僕人」,沒別的了。看得出來他多麼以身為基督的僕人為榮。


僕人

「僕人」原文為奴隸,因此他的原話是「保羅,耶穌基督的奴隸」。
在那個年代,奴隸是主人的財產,地位低下,沒有自由,沒有人權,主人可以任意對待他,甚至虐待他。他為主人做牛做馬,滿足主人的一切需要,每天有做不完的工作。
保羅說自己是耶穌基督的奴隸,是在暗示他的生命被壓榨虐待,吃不飽穿不暖,有做不完的苦差事,每天都過著不自由的生活嗎?
這自然不是保羅的原意。不過,從某個角度來看,基督徒的確不是自由的。甚至若你仔細查考經文,必會發現有的經文說基督徒是自由的,有的經文卻說基督徒不自由。這兩個概念看來矛盾,卻又同時並存。
馬丁路德曾寫過一篇《論基督徒的自由》,他說「基督徒是全然自由的萬人之主,不受任何人管轄;也是全然順服的萬人之僕,受一切管轄。」堪為最佳結論。
他先從信心開始。基督徒因信稱義,不是藉著好行為稱義,因此從律法的枷鎖中解脫,不被律法綑綁;他被上帝稱為義,罪惡得到赦免,得以成為上帝的兒女,有著永生的盼望,不再被死亡束縛。所以因著信,基督徒是全然自由的萬人之主,不受任何人管轄。
馬丁路德繼續從愛著手。真正的基督徒不會將自由當成放縱情慾的機會,他將愛鄰舍、服事眾人放在自己的需要之上。為了宣揚上帝的愛,為了基督、為了福音,他成為全然順服的萬人之僕,受一切管轄。
因此,基督徒是自由的,也是不自由的;他既是全然自由的萬人之主,也是全然順服的萬人之僕。保羅自己就是這麼說的,
林前9:19「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


僕人 VS. 社畜

保羅自稱為耶穌基督的「僕人」,我們則自稱為公司的「社畜」。雖是玩笑話,但一個是奴隸,一個是社畜,兩者有甚麼區別?
保羅的「僕人」身份不是被迫的,而是一種自由、榮耀的選擇。它帶來的不是束縛,而是從罪與世俗價值觀中真正的解脫。生活中的「束縛」可能源自於追求名利、他人的期望,以及傳統觀念的包袱,帶來的是壓力而非盼望。保羅的僕人身份則指向一個超乎世俗的終極主人,這身分賦予他嶄新的人生方向與永恆的價值,使他的勞苦不再是徒然,他知道榮耀的天家必要來臨。這正是盼望的緣由
「社畜」則是建立在合約上的。你付出勞心勞力的工作,換來公司每個月發放的薪水,本質上是一種對價關係,也是一種交易關係。但公司營運有好有壞,如金融海嘯時,許多企業營運狀況慘不忍睹,員工必須配合減薪、或放無薪假。甚至公司會倒閉,或片面將你解雇,要你走人;總之,「社畜」充滿不確定性。
但「耶穌基督的僕人」卻不是這樣。你根本沒付出任何事物,但上帝卻揀選了你,甚至祂的獨生子為你而死,使你得到永生。這完全是不對等的關係。一旦祂揀選了你,這份關係就算是天長地久、海枯石爛也不改變。
愛情會消失,親情會變質,公司會倒閉,政府會垮台,唯獨上帝與你的關係是恆久不變的


呼召

保羅是「奉召為使徒」,原文是「被召的使徒」。使徒的身分不是自己掙來的,是來自上帝的呼召。
我們大概對「使徒身分來自上帝的呼召」沒有疑惑。但許多基督徒可能誤會另一件事,認為呼召只限聖職───牧師、教師、長老。
事實上,你在世俗世界的工作也是上帝的呼召。老師在教室裡教孩子們注音符號、廚師在餐廳裡煮牛肉麵、工人頂著豔陽打地基灌水泥,沒有一個不在祂的呼召裡。下班回到家,換上爸爸媽媽的身分陪著孩子丫丫學語,那也是上帝的呼召。
總之,呼召不限聖職。任何身分,任何工作,都是上帝對人的呼召與帶領。在職份上認真盡責,你就回應了上帝對你的呼召。


「傳」福音

保羅說自己是「特派傳神的福音」,這是他的使命。這份使命感使他不懼艱險、不辭勞苦,即使面對抓捕、或身處牢籠,他念茲在茲的仍是傳福音。從他的一生,我們能看出使命感給人帶來的影響

首先是動力
當人沒有使命感時,他對於為何要做、要做多久、做到何種程度並不清楚,缺乏執行的動力。一旦遇到挫折,很容易立刻放棄,或生出「為何不是別人?為何失敗的又是我?」的憤世嫉俗。但若有使命感,將會賦予他執行的動力,驅使他持續往前。

第二是決策能力
若沒有使命感,他不知道該做甚麼、不該做甚麼,根本無法做出清楚的決策。反之,使命感使人知道最終的目標,一旦目標清楚,方向就明確,制定策略就不會顛三倒四。好比你住台中,目的地是墾丁,你會開著車一路向北嗎?自然是往南開嘛。

第三是直面困難
使命感使人看清目標,並有執行的動力,遇到挫折也不會退縮逃避,而是能夠面對困難,想辦法克服。缺乏使命感的人,遇到挫折就兩手一攤,容易推託或放棄。

最後是成就感
一旦目標清楚,每往前一步就是距離夢想更近一步,這會帶來成就感,激勵人持續做下去。


傳「福音」

福音,是好消息。
其實,我們的生活不缺好消息。AI快速發展、經濟成長、壽命延長、...,但這些世俗的「好消息」往往是浮動的、短暫的、付出龐大代價的,而且最終的遠景可能是灰暗的、伴隨著驚人副作用、甚至是通往毀滅的。
例如AI發展快速,的確能夠減輕工作負荷,但也可能導致更多人失業;經濟成長造就荷包滿滿,但會一直處於榮景嗎?更別說伴隨而來的環境汙染、溫室效應等驚人代價,人類幾乎無法解決。壽命延長看來不錯,但延長的不是健康餘命,而是躺在病床上苟延殘喘的時間而已。一個要付出龐大代價,但效益浮動又短暫的消息,怎能算是好消息
即使經濟再成長、科技再進步,但人的心仍然是敗壞、邪惡的,始終活在罪惡之中。從出生開始,就朝著死亡邁進,人的一生就是一個等死的過程。沒有哪個俗世的好消息能解決罪的問題

但上帝的福音不同。只有它指向一個榮耀、美麗、和平的遠景,只有它能根本解決人類罪惡與死亡的問題,而且沒有副作用,沒有代價要償還。更重要的是,這一切都由上帝完成,人只要相信就行。這才是真正的好消息
這就是上帝要我們去傳揚的福音。這就是保羅放下尊貴的出身、學霸的身分,在上帝的光照下,畢生只願意投入的事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


應許

福音不是臨時冒出來的,而是長久的,有歷史基礎的,早已載明在猶太人傳承千年的聖經裡;「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
上帝不是在天上看著地上的人類越來越邪惡,煩惱著不知道該怎麼處理,突然靈光一現,腦門一拍,「對了,就派耶穌去上十字架好了,由他來承擔人的罪。」上帝創造世界萬物,早已預知人的敗壞,也早已預定福音計畫,這都寫明在舊約裡。一切都在祂的掌握之下,祂預知一切,更預定一切。
上帝的預定為基督徒帶來無與倫比的安心感。既然知道祂預定萬事萬物,包括我們一生的年歲、際遇,我們自然可以放心交託一切,由祂帶領。我們不確定生命會如何,但我們知道誰在掌握生命,這就夠了。這正是加爾文所謂「莫名的安心感」。

同樣重要的,福音是「神所應許的」;這與我們在職場上簽訂的合約、在關係中許下的承諾有著極大的不同。
我們必須理解,合約與承諾的效力,取決於雙方的能力與意願。相對於上帝而言,人的能力有限,意志薄弱,即使雙方簽訂合約也可能毀約、許下承諾也可能跳票,無法期待天長地久。
福音是神所應許的。神是全能的、是無限的、是不變的,祂說有就有,命立就立,在祂沒有不可能、或難成的事。祂既然應許,就一定會做到。我可以不相信任何人,甚至不相信我自己,但我可以絕對相信上帝,把生命交託在祂手中。誠如大衛之言,
撒下22:2-3「耶和華是我的巖石,我的山寨,我的救主,我的神,我的磐石,我所投靠的。他是我的盾牌,是拯救我的角,是我的高臺,是我的避難所。」





結語


只有福音能真正解決人類的問題,只有它指向的未來是榮耀、光明、永恆的遠景,遠非俗世任何好消息能比擬。
保羅深刻明瞭救恩是何等的寶貴,而且是白白賜與的,這份恩情牢牢攫住了他,使他以傳福音作為使命。
今天,福音也攫住了你嗎?






2025年9月4日

保羅,人中龍鳳 (羅1:1)



1. 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

羅馬書,是使徒保羅寫給羅馬教會的一封書信。
保羅是外邦人的使徒,他的主要事工是向外邦人傳揚福音。羅馬是帝國首都,人文薈萃、交通便利,若能作為福音基地,對於拓展事工自是大大有利。但由於保羅此前從未拜訪過羅馬教會,羅馬教會對他也相當陌生,因此在正式到訪之前,寫了這封書信給羅馬教會。可以想見,書信的開頭必然有一番自我介紹。

在正式進入羅馬書之前,我們有必要先認識保羅的生平。

首先,他出生在大數,
徒21:39「保羅說:我本是猶太人,生在基利家的大數,並不是無名小城的人。」
基利家的大數位於地中海沿岸,在今日的土耳其境內,在當時是一個頗具規模的都市,那裏有一所遠近馳名的大學。
從保羅在各書信中展現的文筆、在辯論或引證時顯現的思維架構,他必然受過良好的希臘教育。我們可以合理推斷,他顯然讀過那所大學。

除了接受希臘式教育,保羅也接受過猶太教育。
徒22:3「保羅說:我原是猶太人,生在基利家的大數,長在這城裡,在迦瑪列門下,按著我們祖宗嚴緊的律法受教,熱心事奉神,像你們眾人今日一樣。」
他曾經在耶路撒冷著名的拉比───迦瑪列的門下學習,接受了完整的猶太教育,學習傳統與律法。
綜合以上,從教育程度來看,他念過大學,接受過希臘式的高等教育;也受教於迦瑪列,熟知猶太的文化與律法。可以這樣說,保羅就是當時的學霸,無論是外邦的知識、或猶太的律法,兩者都難不倒他;他就是身處學術金字塔頂尖的那一層。

從出身來說,保羅具有猶太人身分,
徒23:6「保羅看出大眾一半是撒都該人,一半是法利賽人,就在公會中大聲說:弟兄們,我是法利賽人,也是法利賽人的子孫。我現在受審問,是為盼望死人復活。」
他的父母是法利賽人,他自己也是。
談到法利賽人,我們八成會有負面印象,認為他們是一群愛找碴、小心眼、喜歡鑽牛角尖的人。但在當時,由於法利賽人熟知律法,潔身自愛,並且敬虔又自律,因此非常受到猶太社群的敬重,具有崇高的地位。
由此,保羅出身自一個具有社會地位的猶太家庭,他本身也是知名的法利賽人,走到哪兒都受人尊敬。

保羅除了是猶太人,還具有羅馬公民的身分。
徒16:37-38「保羅卻說:我們是羅馬人,並沒有定罪,他們就在眾人面前打了我們,又把我們下在監裡,現在要私下攆我們出去嗎?這是不行的。叫他們自己來領我們出去吧!差役把這話回稟官長。官長聽見他們是羅馬人,就害怕了。」
在當時的羅馬帝國,人民分成自由人與奴隸。自由人又分成公民、非公民兩種。因此由上至下,分別是公民、非公民、與最底層的奴隸。公民是社會的最高層級,享有許多權利,例如可以參與公共事務、享有投票權、可以合法擁有土地與財產,並且受到法律保護,有權在法庭上申訴。

綜合以上,保羅是頂尖的猶太人,也是高階的羅馬人。不論從猶太社群、或羅馬政府來說,他的出身都是金字塔頂端的人物,可不是隨隨便便的路人甲。

想像一下,如果你曾經待過台積電,也曾在另一家小公司工作過;現在你要應徵新工作,你會在履歷上特別凸顯哪一份工作經驗?
自然是台積電。原因無他,台積電的工作經驗是最能拿來說嘴、最引以為傲的事情。
假設你有台大的文憑、也有文化的文憑,你會選擇哪一個拿來吹噓?
自然是台大。台大的招牌與份量,自然壓倒了文化。
以上的選擇是很自然的。當我們向他人自我介紹時,當然會選擇最能引以為傲的學歷或事蹟。

回到羅馬書的情境。如果你是保羅,從未到到羅馬,現在想要向陌生的羅馬教會進行自我介紹,你會選擇說哪些事情呢?
如果是我,很自然的會先從出身、學歷開始說起;「我是個猶太人,也是個羅馬公民,出生在基利家的大數,父母都是法利賽人,我自己也是。我在大數完成大學教育,後來也到耶穌撒冷,受教於迦瑪列拉比的門下,學習猶太律法與傳統...」
畢竟,羅馬公民與猶太菁英的出身,大學教育與迦瑪列門下的學術地位,這可不是人人都能取得的;還有甚麼比上述更適合列在名片上?

但請你回頭看看羅馬書第一章第一節。保羅選擇說哪些呢?
「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除此之外,沒別的了。
我不知道你從中體會了甚麼。但對我來說,其中的衝擊是很強烈的:保羅是何等以基督徒的身分為榮啊
他沒有吹噓自己念過大學、老師是迦瑪列、或他自己是學霸,也沒有拿法利賽人、或羅馬公民的身分來說嘴(要知道,這封信是寄給羅馬教會啊,說自己是羅馬公民豈不是更能拉近關係?)。他對羅馬教會秀出名片,名片上列出的、而且是唯一列出的,只有「耶穌基督的僕人」幾個字,結束。
他大可以列出一張清單,洋洋灑灑的介紹自己是猶太人,也是羅馬公民,念過大學,也曾受教在知名拉比的門下;甚至寫出自己建立過哪幾個教會、或此前曾經指導其它教會的書信作品。但保羅顯然認為,若與「耶穌基督的僕人」相比,那些都不值一提。「耶穌基督的僕人」是他認為最驕傲、最榮耀、最值得拿出來說嘴的,他深深的以此為榮。

還有一點值得探討。在當時,「基督徒」泛指跟隨耶穌的門徒(徒11:26)。保羅為何不說自己是「基督徒」,而是說「耶穌基督的僕人」呢?
僕人的身分是其來有自的。某人之所以成為僕人,是因為有人買了他、或贖了他。保羅使用僕人一詞,再次提醒每一個基督徒都是被買回來、被贖回來的。
想想你以前是被誰荼毒凌虐的?耶穌基督為了贖回你,他花了甚麼代價?現在的你,是否活出一個討耶穌基督歡喜的生命?以上都是貫穿保羅所有書信的核心訊息。

再者,僕人的職責只有一個,就是服事主人。保羅是「耶穌基督的僕人」,你我也是;我們的職責就是服事耶穌基督,再沒有其他的了。
檢視你的生活,你仍在服事那唯一的主人───耶穌基督嗎?或是在你不經意的時候,其他人、或其他事物偷偷取代了耶穌基督的地位,成為你的新主人?

除了上述,我認為「僕人」一詞更能引伸得出下列教訓:
一、放下自我主權:你是基督的僕人。你的人生不是你的,而是耶穌基督的。你的時間、金錢、天賦、成就,一切有形的或無形的,都是祂的。你活著不是為自己而活,而是為主而活。
林後5:15「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
二、盡僕人天職:你的人生最高價值不是馬斯洛的那一套,而是服事耶穌基督;因為祂當初就是這樣服事你的。
太20:28「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三、活出僕人生命:既然你的人生不是你的,而是基督的;你的人生價值不是自我實現,而是服事基督,那麼你必將活出僕人的生命。無論在哪個職位、何種處境,你面對的一切都是實現上帝聖工的機會。在高處,不可沾沾自喜;在低處,不必妄自菲薄。誰說上帝的揀選是看領子顏色?誰說藍領就是不得喜悅的邊緣人?職位無論高低都是基督的僕人,處境無論順逆都是服事的時機。無論是洗碗、收垃圾、掃馬路,只要認真盡責,都是在榮耀上帝。

從上述討論可以得知,無論從當時的羅馬社會、或猶太社會來看,保羅都受過良好教育,擁有優秀的學術地位,堪稱學霸;但他同時也為神大大使用。這對現今的你我帶來提醒。
某些基督徒有「反智」的傾向。他們對世俗的學問不屑一顧,認為那不過是外邦人的東西,與聖經的教導相互牴觸,根本毫無價值。他們也輕看這個世界的教育、學者、學術研究。
博愛思在《羅馬書註釋》正確地指出,在舊約時代,「最受上帝重用的人顯然是摩西」,而摩西正是當時的高端知識分子,「學了埃及人一切的學問,說話行事都有才能」(徒7:22);在新約時代,「最受上帝重用的人自然是保羅,他也是那時代最博學多聞的人」。
我深感同意。不是說每個基督徒都應該唸博士,而是不應輕看知識與教育。每個人的天賦與恩賜都不同,若你的長處正好是學術方面,就應該戮力以赴,努力鑽研。同時,務必要在上帝面前謙卑,祈求祂使你正確的發揮長才,不要成為未受天啟之前的保羅,而是在大馬色路上受明光照耀之後的保羅。將你的長處為上帝使用,藉以榮耀祂的名

在「反智」傾向的基督徒中,另一些人輕看神學。他們固執地認為,神學是少數人天馬行空的創造,故意把簡單明瞭的事情弄得無比複雜,或藉由冷僻的神學名詞,把人唬得一楞一楞的。他們聽到神學就反感,「我受洗幾十年,從來不知道三位一體,還不是好好的?你不用跟我講這麼多,告訴我怎麼做就好」,與其研究神學,他們寧可躺平睡覺。
反智不應是基督徒的標誌。反神學?更是匪夷所思。我曾在[查經] 弗4:20-21(1)如此談到:
「某些偏差的基督教群體、或是極端教派以為只要愛神、愛基督就夠了,其他都不重要,甚至以片面解經的扭曲方式,高舉「經文說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作為反智、抵制知識的盾牌,殊不知這是完全錯誤的態度。這種偏差的信仰內容往往流於空洞的口號,極端強調感性與情緒,並且過分主觀,無法以客觀描述信仰內容,在他們的信仰內容中,好像除了愛之外,其他都不重要;沒有墮落、沒有罪咎、沒有代贖、沒有揀選、沒有稱義與成聖,試問,這真的是聖經啟示出的福音嗎?
相反的,聖經以明確的語句界定得救的人,例如:
提前2:4「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
聖經如何描述得救的人?他們是一群「明白真道」的人。
很顯然,基督徒是一群明白某種知識的人,他們從前與外邦人一樣是瞎眼的,得救之後,眼睛被打開了,他看見過去的光景是如何荒唐無稽,明白自己到了絕望無助的地步,進而體會了福音的真義,同時也對於神的本質、屬性,和性情有所認識。」

聖經是一本載明上帝真道的書,古往今來無數優秀的頭腦投入神學研究的領域,仍無法窮究奧秘,足證上帝智慧之深奧。神學自然有深奧難解之處,那是必然的;連彼得也說保羅講述的神學有部分「難明白」(彼後3:16)。但是,不明白是一回事,反感是另一回事。神學的難解,應當引發我們對於上帝更深的敬畏;但因為搞不懂就反感,或刻意把信仰簡化成具體的實踐/交換行為,充其量只能顯露出無知與情緒化罷了
挑明的講,若不明白真道,甚至對真道感到厭煩、反感,完全與聖經的教導相互牴觸,怎能說自己是基督徒呢?





結語

論出身、論學歷,保羅都是人中龍鳳,但在他眼中,若與「耶穌基督的僕人」相比,都不算甚麼;他深深以基督的僕人為榮。因為他知道,自己是被基督買贖回來的,那是他永遠都還不了的恩情。因此他終身服事基督,以僕人自居,更以僕人為榮。
基督徒不應反智。外邦的教育有其價值,我們應仿效保羅,將知識與教育轉化成為推進上帝事工的助力。
基督徒更不應對神學反感。神學在於窮究上帝真道的奧秘,我們應盡力理解;對於那難解之處,應引發我們對上帝智慧的敬畏,而非反感。







2025年8月26日

羅馬書查經 即將開始




我的羅馬書查經,即將要開始了。

自2009年起,我持續投身在查經的事奉中。我曾經以五年多的時間,逐節逐節的考察以弗所書;也用了一年多的時間,仔細考察耶穌的譬喻。查經內容不是天馬行空的胡亂發想,而是有所本地、讓經文自己說出深藏的意涵。
我始終堅持閱讀相關參考書籍與資料之後,再擬定查經內容,例如以下是我這次「羅馬書查經」的參考書:
  • 博愛思《羅馬書註釋》
  • 馮蔭坤《羅馬書註釋》
  • 穆爾《羅馬書註釋》
  • 加爾文《羅馬人書注釋》
  • 史普羅《義人必因信得生 羅馬書解經註釋》
  • 丁道爾聖經註釋--羅馬書
  • 康來昌牧師的羅馬書講道資料
查閱各家參考書之後,再加上我自己的某些見解,揉合成每一次的查經內容。自然,這不是我的獨家創作,而是集眾家之大成,合先敘明。

為什麼挑選羅馬書呢?
羅馬書曾經改變浪蕩子奧古斯丁的生命,使其洗心革面,終成一代神學大師;也曾改變執拗教士馬丁路德的生命,使他重獲新生與力量,帶領基督教走出天主教的桎梏。環顧今日教會,偏差的教導、錯誤的訊息仍在影響會眾,我們更加迫切需要羅馬書的屬天訊息,藉以重新聚焦在那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之上。

查經為兩周一次,時間是周日下午14:30,線上舉行。如果你有意參加,歡迎在下方留言告訴我。





2025年7月10日

前兩位僕人努力投資,為何第三位僕人只敢埋於地下? (五千、兩千與一千銀子,太25:14-30)



14.天國又好比一個人要往外國去,就叫了僕人來,把他的家業交給他們,
15.按著各人的才幹給他們銀子:一個給了五千,一個給了二千,一個給了一千,就往外國去了。
16.那領五千的隨即拿去做買賣,另外賺了五千。
17.那領二千的也照樣另賺了二千。
18.但那領一千的去掘開地,把主人的銀子埋藏了。
19.過了許久,那些僕人的主人來了,和他們算帳。
20.那領五千銀子的又帶著那另外的五千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五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五千。
21.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22.那領二千的也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二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二千。
23.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24.那領一千的也來,說:主啊,我知道你是忍心的人,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
25.我就害怕,去把你的一千銀子埋藏在地裡。請看,你的原銀子在這裡。
26.主人回答說: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你既知道我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
27.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
28.奪過他這一千來,給那有一萬的。
29.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
30.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這個比喻也稱為「按才受託的比喻」或「才幹的比喻」,是耶穌向門徒闡釋關於天國的重要教導:在地上,他們必須忠心服事,這也是末日審判中的評斷準則。
讓我們正式展開比喻。


回溯

首先的「天國又好比」,表明這比喻並非獨立段落,最起碼必須回溯至24章1節。當時,耶穌與門徒正離開聖殿;他以聖殿為引子,藉機向門徒解釋末日降臨、天國福音的奧秘,以及門徒應有之預備。
此比喻是橄欖山講論的一部分,緊接在十童女比喻之後。由此可知,這是耶穌對門徒的教導與告誡,主旨在於天國之本質、信徒於世上之責任,以及最終之交帳。


上帝的公平:按才分配

比喻中,主人將家產分給三位僕人,分別給予五千、二千及一千銀子。為何金額不同?答案在經文裡:「按著各人的才幹」。這對我們理解上帝的公平具有深刻啟發。

首先,主人洞察每位僕人的真實才幹,對他們的能力、潛力及限制皆清楚掌握。同樣地,上帝也如那主人一般,完全明瞭每個受造物的能力與恩賜
你我或許未能如想像般透徹了解自己,對於才幹也許有著過高或過低的評估,可能有偏頗、不中立的自我認知。只有上帝真正知曉你我的能力與恩賜,而非我們自己。簡言之,祂比你更了解你自己

再者,地上的公平是所謂的「齊頭式公平」,每個人都要一樣,不多不少;但那並非真正的公平。
對於才幹卓越者,如果施展抱負的機會過少,可能鬱鬱不得志,無法充分發揮潛力;反之,對於才幹相對平庸者,若機會過多、責任過重,則構成另一種沉重的壓力,導致他們不堪負荷,甚至崩潰。唯有依照才幹進行分配,使每個人在最適合自己的位置上發光發熱,才是真正的公平

總結而言,在現實生活中,人們常因比較而抱怨得到的太少,心生怨懟,認為上帝不公;或覺得事務繁重,疲憊不堪,而羨慕他人的清閒與輕鬆。然而,我們不應因此評斷上帝不公平,因為天國的原則本就不是齊頭式的平等。
上帝依照個人的才幹、恩賜、性情,將際遇、機會、錢財、時間、影響力等資源,以最適宜的方式分配給每一個人。祂的公平是建立在祂對我們的完全了解和祂至高的智慧上
因此,我們應當深思,上帝已賜予我們哪些才幹或恩賜?這些才幹可能包括個人的特質(如耐心、熱情)、技能(如溝通、組織能力)、知識(如聖經知識、專業技能)等。目前我們如何運用這些恩賜?我們是否已意識到這些是上帝的託付,並努力將其充分發揮呢?


銀子:天國的價值與責任

在基督徒的真實生命中,比喻裡的「銀子」並非僅指單一事物,而是泛指福音所帶來的一切美好與託付。這涵蓋了生命中的時間(如何規劃與運用)、錢財(如何奉獻與管理)、機遇(把握每一次服事或成長的機會)、工作(在職場中見證信仰)、人脈(如何連結與影響他人)、經歷(從生命的高低起伏中學習與成長)等。當然,更包含榮耀上帝、傳揚福音、活出門徒生命等屬靈層面,這是基督徒生命的核心。
誠如《主耶穌的比喻》所言,銀子即「代表天國的偉大價值和它所帶來的重大責任」,這份責任要求我們積極回應上帝的恩典。

我們在運用恩賜與才幹的過程中,可能會面臨各種困難或打擊。例如,在服事中可能遭遇挫折,付出努力卻一點成效也沒有;他人可能在旁說著風涼話,質疑我們的動機或能力;甚至連自己都覺得做不下去,信心動搖。
然而,這比喻提醒我們:上帝比我們更了解我們自己,只有祂真正洞察我們的能耐。若祂使我們擁有某個機會或某樣事物,必定是祂相信我們有才幹能做出最佳的運用
神學家Mark Dever曾言:「懇求天父賜予我們一雙聽不見世界掌聲的耳朵。」我認為若改為:「懇求天父賜予我們一雙聽不見世界噓聲的耳朵」,則更具力量。這將鼓勵我們在服事中,不為外界的批評或嘲笑所擊倒,而應單單定睛於上帝的託付與祂的肯定。


忠心而非成績:上帝眼中真正的成功

有些人可能認為自己的恩賜既平凡又微小,不值一提。例如,他們可能自覺口才不佳,無法傳揚福音;缺乏領導能力,無法帶領小組;或財富匱乏,無法奉獻巨款。然而,根據這個比喻,恩賜的大小並非關鍵,而是在於我們是否忠心地運用
如果你拿了五千銀子,卻如第三位僕人一般懶散,不願投入,上帝必將嚴厲斥責。反過來說,即使你僅有一千、甚至一百銀子,但若忠心地運用,竭盡所能,上帝必將稱讚你是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請記住,忠心才是祂評斷的唯一關鍵。
看看主人的誇獎。他並未誇獎他們賺了多少,而是誇讚他們忠心的行為。同樣地,上帝眼中的成功乃忠心的行為,而非成績的好壞。這與世界的價值觀南轅北轍,世人往往只看結果,不論過程,更遑論忠心的美德。

請仔細看看前兩位僕人在行動上的一致之處。除了積極投入,將所得銀子用於投資之外,另一共同特點就是賺多少就回報多少。他們都沒有私吞隱匿,中飽私囊;也沒有額外灌水,好使投資成績更優異。這反映出他們對主人的認識。
第一,他們深知主人慷慨,回報與獎賞必定豐厚,因此根本無須短報賺取的金錢,以便中飽私囊。第二,他們也深知主人仁慈,而非苛刻、貪得無厭,因此無需將成績灌水。他們堅信,只要努力付出,忠心履行職責,主人必有豐厚賞賜,且賞賜是基於他們的忠心,而非金額高低
看看主人對前兩位僕人的的誇獎。無論是賺五千銀子的,或二千銀子的,他的誇獎完全相同。他不是誇獎他們賺了多少,而是誇他們「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這再次印證上帝看重的乃忠心的行為,而非成績的高低。這對我們理解上帝帶來另一啟發。
忠心體現在努力的過程,而非量化的成績。例如你傳福音,傳了一輩子都沒有人信,以世俗眼光來看,成績是零;但上帝看重的是你傳福音的努力,祂必誇你是「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在服事中,重要的不是我們能成就何等偉大之事,而是我們是否忠心地運用上帝之所賜


第三位僕人的失敗:對主人認識的偏差

第三位僕人說:「主啊,我知道你是忍心的人,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忍心」的原意為嚴厲、嚴格,「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意思是「沒有撒種的地方也要收割,沒有播種的地方也要聚斂。」他對主人的認識與前兩位僕人形成鮮明的反差。
前兩位僕人眼中的主人是慷慨的、仁慈的,但第三位僕人認為主人是嚴厲、苛刻、貪得無厭至不合理的程度,甚至連未曾播種、撒種之地也要求須有糧食收成。他眼裡的主人是不講道理、只問收成的惡棍
他害怕這個主人。因為害怕,所以當主人將一千銀子託付他時,他選擇將銀子埋於地下,甚麼都不做;或更正確地說,不敢做

我大膽的認為:對主人的認識,正是前兩位僕人與第三位僕人的分水嶺。

前兩位僕人認為主人是仁慈的、慷慨的,而不是苛刻的、小氣的,所以他們願意盡心竭力的去做。他們知道主人看重的是忠心而非成績,因此敢嘗試各種投資方法,試著為主人的家產取得豐厚的利潤。
但顯然第三個僕人眼中的主人不是這樣。在他眼中,主人是霸道的、不講理的、貪得無厭的。他害怕主人,更害怕萬一他的投資失利,虧損了銀子,主人不知道會怎樣嚴厲的處罰他。因此,恐懼使他卻步,「不求有功,但求無過」,他甚麼都不敢做,只想牢牢保住本金就好。


對上帝的認識:形塑門徒生命

對主人的認識,左右了僕人的投資方式。同樣的,我們對上帝的認識,將嚴重影響門徒生命呈現的樣貌
上帝是嚴厲的,也是恩慈的;祂引導著宇宙中的萬物萬事,但也讓我們覺得自己可以做任何決定。如果我們對祂的認識有偏差,或者不夠全面,我們的生命無法取得穩定與平衡,甚至可能產生扭曲的信仰觀念。
舉個例子,如果我們覺得祂不是全能的,就會認為救恩不是祂一個人完成的,而是掌握在我們自己手裡,或者部分得靠我們自己完成。我們將會恐懼戰兢,深怕有哪個罪沒承認,或者不小心犯了罪,就無法得到永生、甚至失去永生。如此的膽戰心驚,怎會是保羅筆下的「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加5:13)呢?
對上帝的錯誤認識可能使我們活在律法主義的捆綁中,無法享受上帝恩典帶來的真自由和安息。反過來說,如果我們只強調上帝的恩慈,卻忽略了祂的聖潔和公義,那將導致我們輕忽罪惡,放縱聲色,失去對祂的敬畏之心。

若要完整地認識上帝,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藉助系統神學。從古至今,已有無數神學家將上帝的神性做了系統性的研究,藉著他們的研究成果,我們可以全面地認識上帝,避免片面理解。但可惜的是,不少基督徒視「神學」一詞如洪水猛獸,避之唯恐不及。這是故步自封,完全錯誤的想法。
神學並不是枯燥的學術,而是幫助信徒更清楚、更全面地認識天父。千百年來,祂已興起無數聰明的頭腦來鑽研聖經,建立神學體系,難道我們認為自己比他們還聰明嗎?為何不站在前人研究的成果上,透過這些寶貴的資源,更深入、更平衡地認識天父呢?這將使我們的信仰根基更穩固,基督徒生命也更成熟。


最終的交帳

末了,主人把那「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這是非常嚴厲的結局。根據《主耶穌的比喻》,那段話的意思是「與一切美好的事物分離,尤其是與神分離...這與在地獄受刑罰的警告完全一致。」這不只是失去獎賞而已,更是跟生命源頭的隔絕,是靈魂深處的痛苦和絕望。

福音帶來了無限的恩典,以及無限的責任;恩典與責任就像天國的一體兩面。凡接受上帝恩典的人,同時也接受了祂託付的責任。祂是恩慈的,也是嚴厲的,對於忠心的僕人,祂將慷慨的邀請他們一同享受快樂;反之,對那些又餓又懶的,祂也將不留情面的懲罰,因為他們輕忽了上帝的恩典和託付。

未來必有審判,但審判的目的不是要威脅我們,讓我們活在恐懼中,而是要提醒我們正確地活出基督徒生命。這個比喻帶來提醒,上帝是賞善罰惡的,而評判的標準就是忠心。忠心體現在我們如何運用祂所賜的一切。在現在的國度中,我們必須做個忠心順服的僕人,以便未來的國度中,與祂共享榮耀與福樂。




結論

對天父的認識,極大程度影響了基督徒的生命樣貌。正如比喻中的三位僕人,若認為祂是慷慨仁慈的,在各樣服事上自然戮力以赴;若認為祂嚴苛霸道不講理,行事為人必然退縮畏懼。
在末後之日必有審判,衡量的標準是忠心,而非成績。忠心的善僕將要與天父同享福樂,懶散的惡僕將遭棄絕,只能在黑暗中哀哭切齒。
這好比一張試卷,標準答案你都知道了。現在,你要填入哪個答案呢?





2025年6月11日

求餅得餅、求魚得魚嗎?你最好重新看一下這個比喻 (半夜求餅的朋友,路11:5-13)





5.耶穌又說:你們中間誰有一個朋友半夜到他那裡去,說:朋友!請借給我三個餅;
6.因為我有一個朋友行路,來到我這裡,我沒有什麼給他擺上。
7.那人在裡面回答說:不要攪擾我,門已經關閉,孩子們也同我在床上了,我不能起來給你。
8.我告訴你們,雖不因他是朋友起來給他,但因他情詞迫切的直求,就必起來照他所需用的給他。
9.我又告訴你們,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10.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
11.你們中間作父親的,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拿蛇當魚給他呢?
12.求雞蛋,反給他蠍子呢?
13.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嗎?

禱告是對著誰說、禱告時該怎麼求、...,相信對每個基督徒來說都是標配的常識。但慢著,你真的記得關於禱告的一切事嗎?
在路加福音第11章5至13節中,耶穌透過一個生活化的比喻,教導門徒有關禱告的態度與天父的心意。仔細看這段經文,你將發現更多關於禱告的重要提醒───有些你忽略了,有些你忘記了。最重要的,是使你深刻認識天父的良善與信實。

首先映入眼簾的是「耶穌又說」。這幾個字應該立刻觸發你心中的某個開關:「那個『又』很關鍵,表明這不是一個單獨的段落,應該往前回溯。」
沒錯,最起碼我們要回溯到第一節。在那裏,耶穌以主禱文教導門徒如何禱告。這個比喻緊接在主禱文之後,因此我們可以確定,這是一個與禱告祈求有關的比喻。

比喻的情節並不複雜,大意是:某A已經就寢了。睡到半夜有人敲門,原來是他的朋友B。B對A說:「我的朋友C來我家,但我家沒東西吃,你可不可以借我三個餅好讓我招待C?」A說:「不行,現在已經這麼晚了,門已經關了,小孩也睡了,我不想起床。」


夜半敲門合理嗎?

讓我們設身處地的思考一下。在哪種情況下,你會在三更半夜去按別人家的電鈴?大概不脫失火了、有人快死了、土石流爆發快淹沒房子了、...之類非常緊急的狀況。不打擾別人睡覺是基本禮儀,除非真的發生了嚴重事件。別說敲門,11點過後你大概也不打電話吵別人了,因為有些人睡得早。

從我們自身的經驗來看,B的行為非常沒有禮貌、非常白目。首先,三更半夜大家都在睡覺,除了火災、有人死了這種緊急事件,誰會去敲別人家的門?這顯出他是一個極度自我、不尊重他人的人。再者,C是B的朋友,朋友要來訪為何不事先準備食物招待?就算C是突然造訪,但由於C不是A的朋友,B怎能因為這個原因半夜吵A睡覺呢?
如果我是A,我一定會罵人,叫他滾。像比喻裡那樣回答「不要攪擾我,門已經關閉,孩子們也同我在床上了,我不能起來給你」算是非常客氣了。

以上是我們設身處地揣摩而得出的結論。接下來請坐穩椅子、抓緊把手,因為比喻的真相現在即將顯現。


「你們中間誰有...」

這比喻有一個特別、卻容易忽略的地方。讓我們回到一開始:「耶穌又說:你們中間誰有...」,你還記得聖經何處也出現過「你們中間誰有...」的起頭呢?
我整理了一下,起碼有:
太6:27「你們哪一個能用思慮使壽數多加一刻呢?」
太7:9「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
太12:11「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有一隻羊,當安息日掉在坑裡,不把他抓住,拉上來呢?」
路11:11「你們中間作父親的,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拿蛇當魚給他呢?」

這是一個特別的疑問句句型,根據《主耶穌的比喻》,福音書出現了11次之多。請注意,當這種句型出現時,耶穌期待、或暗示的答案都是「沒有這種人」
誰能用想的就使壽命增加呢?沒有這種人。
哪個父親會在兒子想吃餅的時候反而給他石頭呢?沒有這種人。
在安息日當天,如果羊摔下坑裡,誰會不拉牠上來呢?沒有這種人。
同樣的,耶穌問這個問題:「你們中間誰有一個朋友半夜到他那裡去,說:朋友!請借給我三個餅;因為我有一個朋友行路,來到我這裡,我沒有什麼給他擺上。那人在裡面回答說:不要攪擾我,門已經關閉,孩子們也同我在床上了,我不能起來給你。」(雖然和合本以句號結尾,但原文是一個長問句
答案應該是甚麼?沒有這種人。
沒有人會賴在床上不開門,而是起身給朋友三個餅。耶穌暗示的答案與我們之前的揣摩完全背道而馳。


設身處地的盲點

我們以為賴在床上不開門是正常的,但耶穌暗示的答案卻正好相反;其中的反差為解經帶來重要的提醒。
我們是華人,身處於主後兩千年;耶穌是近東人,與今相距兩千年。在當時的近東地區,好客、招待朋友是一件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即使半夜為此去敲鄰居的門,也是大家都能理解並接受的。但兩千年後的我們就完全不同了,誰會在三更半夜為了自己的私事去吵鄰居睡覺?你會半夜打電話問朋友有沒有鹹酥雞可以吃嗎?除非你想把自己搞到沒朋友。
設身處地去揣摩聖經故事是必要的,而且有助於更深刻的理解經文,但這種設身處地的方式有時會受限於我們的觀念、文化與兩千年前已經有著天差地別,導致揣摩出的結果可能與當時的情境完全不一樣。因此,除了多涉獵參考書籍、克服時空文化的背景差異之外,最好的方式仍然是順著經文脈絡,抽絲剝繭,讓經文自己說話。


天父睡著了?

這是一個關於禱告的比喻。很自然的,我們都是比喻裡半夜敲門借餅的人,天父則是被吵醒的人。也就是說,上帝好比是那個睡著的人,不知道我們真正的需要;我們要粗魯無禮的把祂搖醒,向祂祈求,祂才會賜給我們,對嗎?
當然不對。那把祂形容成一個精力有限、不知道祂子民的需求,反而要被提醒才知道的神。這種神像是一個老眼昏花的老爺爺一般,哪裡是聖經裡全知全能的上帝?

請記住,解釋比喻時要抓緊中心涵義,不要把每一個元素、每一個細節都對應到真實生活,那往往會錯解比喻,靈意解經
這個比喻不是暗示上帝睡著了,不了解我們的需要;也並非要我們粗魯無禮的祈求才能得到想要的,好比「會哭會鬧的才有糖吃」。它的中心涵義是:人要求,神必回應。就在第9-10節:
「我又告訴你們,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
耶穌的意思是:如果連人都會半夜起來回應鄰居的要求,更何況上帝呢?如果鄰居會在半夜起床借你三個餅,難道你的天父不會給你更好的嗎?無論你的態度如何,即使你粗魯無禮,但因著祂的慈愛與包容,祂必然回應你的請求
正如《主耶穌的比喻》所說,「這個比喻間接鼓勵人們大膽禱告」。即使你的時機不對、態度不對,但天父不會計較這些,祂必然回應你。

隨後耶穌繼續說:「你們中間作父親的,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拿蛇當魚給他呢?求雞蛋,反給他蠍子呢?」
如前述,這是一個「你們中間誰有...」的問句,答案自然是「沒有這種人」。兒子求餅給石頭?不可能。求魚給蛇?不可能。求雞蛋給蠍子?不可能。如果連人都不可能這麼做,更何況是你的天父呢?


真正的信心

不過,兒子求餅得到甚麼?求餅得餅嗎?求雞蛋就得雞蛋嗎?
經文只說不會得到石頭或蠍子,但可沒說會得到甚麼。這揭示了關於禱告的重要訊息。
你在禱告裡的祈求,上帝必然回應,但可能不會照你求的給你。你求發財,但可能一輩子都是窮光蛋;你求工作,但可能依然待業很久;你求一個好老闆,但可能老闆對你很嚴厲。上帝必然回應你的祈求,但你得到的不見得是你求的。不過耶穌保證,就像求餅不會給石頭,求雞蛋不會給蠍子,你得到的絕對比你求的更好

禱告與信心密不可分,禱告之後,必須用信心領受祂的帶領
你雖然求發財,但上帝比你了解你自己,祂知道你發財之後無法抗拒各式各樣的誘惑,嚴重到甚至會拋棄信仰,於是讓你窮一輩子。你禱告一輩子卻沒發財,於是怨恨上帝一輩子,殊不知貧窮才是祂對你最好的保守。你求工作卻好久找不到,也許祂藉此磨練你的意志、忍耐,使你更堅強;老闆對你嚴厲,反而使你養成認真負責的態度。
你以為你的禱告沒有實現,上帝沒有應允;但結果也許是祂以一種你想不到的方式應允你,使你得到更好的。你怎麼知道你得到的是更好的呢?要以信心來看。如果沒信心,你必定認為禱告不被應允;若有信心,你就知道祂必然應允,而且會給你更好的。
推到極致甚至可以這樣說,你向上帝求A,不論祂給你A、或給你B、或甚麼都沒給,你都歡喜領受,並從心底相信這是祂對你最好的安排
甚麼是信心?這就是信心。

最後耶穌說:「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嗎?」你求工作、求發財、求婚姻,結果祂給你聖靈,為什麼?
哪些人能得到聖靈?是那些聖父揀選、聖子為他而死的人,他們必得聖靈、得永生。換句話說,在你小氣的求這求那的時候,祂卻早已大方地將聖子的生命賜給你,將永生的福分賜給你,這是世上最寶貴、最貴重、沒有任何人能給得起的超級大禮
林前2:9「如經上所記: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




結論

從來沒有罪人會主動求聖靈。他們想的都是今生的快樂,誰在乎永生的福分?誰會主動尋求上帝?誰會求祂開恩赦罪?不可能的。
因著天父開恩賜下聖靈,我們才能以信心領受一切恩典,明白祂早已將最好的賞賜給我們,並打從心底宣告:「你是我的主;我的好處不在你以外。」






2025年6月6日

康熙來了?康希來了! 牧者犯罪之我見



最近,一部訪談影片使華人基督教界炸鍋。

新加坡「城市豐收教會」的創辦者康希接受訪談,暢談他在入獄之後的改變。
康希是何人也?2007至2009年間,他兩度挪用教會資金達新台幣11.6億元,遭新加坡法院判刑入獄。他聲稱挪用資金是為了傳福音,支持妻子何耀珊出專輯,但其專輯明顯與福音無涉;尤其單曲〝China Wine〞 MV內容流於腥羶色,硬扯傳福音更是牽強。
他的入獄使許多信徒大感震驚。在當時,「城市豐收教會」達到6萬人,是全世界第九大教會,許多人受到其充滿魅力、技巧的演說而決志信主。他的入獄使不少人失望,失望的不只是對康希個人,而是整個基督教。他們離棄信仰,不再回來。部分留下的、或轉會的會眾,則對教會產生不信任感;他們在事件中遭到欺騙拐詐,心靈受創,從此對教會長執保持距離。
康希在獄中表現良好,於2019年出獄。出獄後,他向會眾表達歉意,「過去的我做了一些不明智的決定,...我為我犯的錯感到哀痛後悔...。」全篇內容空泛,不痛不癢,並未具體提及犯罪的行為、犯後的心路轉折、上帝的懲治,對於日後的監督、問責、如何調整教會體制以杜絕類似事件的再發生,全都付之闕如。表面上道歉是道歉了,但要挖再多也沒有。問原因就是「思慮不周」。

真巧,日前政壇也有一樁類似情事。監察院秘書長遭爆公器私用,利用公務車接送寵物去美容。案子爆開後,他立刻道歉,坦承「思慮不周」。

「思慮不周」大概是道歉的標配吧,我還可以+2。

某教會主任牧師證道抄襲,一大段一字不漏的抄。他對此的解釋是:因為這段文字給他帶來許多啟發,他迫切的想要與會眾分享,因此在「聖靈感動」下(抄襲還扯聖靈感動?這是在說聖靈引人犯罪嗎?人家把榮耀歸於上帝,他則把罪咎歸於聖靈,我佩服他的勇氣),一時不察的照唸出來。白話就是「思慮不周」,+1。
一年多後,該教會另一牧師證道抄襲,除了一大段一字不漏的抄,甚至連證道後的禱告也一併抄了。他解釋是身心狀況出現問題,生不出講稿,在交稿壓力下忙中有錯,不小心疏忽了。「思慮不周」再+1。

上面兩位牧師都坦承思慮不周,都道歉了。但我們並不歡迎這種膚淺空洞的道歉。
牧者必須明白,他們被呼召進入一個特殊的場域,在那個位份上,他「代表著關於『上帝是誰、祂正在做什麼,以及祂想要我們做什麼』的合法榜樣及權威」(請參《講台上的道德缺陷會導致會眾的精神傷害》)。他在講台上傳頌古舊的福音敘事,從中揭露祂的愛是怎樣的長闊高深。他引述、宣揚神的話,要求會眾悔改歸向神,如同當年摩西在曠野中所行的一般。他要以真理牧養會眾,會眾則視他為真理的某種典範。一詞以蔽之,那是聖職。
當他一旦跌倒失足,受傷最重的不是他自己,而是那些注視著他、模傚著他、視他為典範的會眾們。他們是如此的信任牧者,相信他會忠於自己所宣揚的真理教訓;一旦牧者自己背棄了真理,將引發會眾的「道德傷害」。《講台上的道德缺陷會導致會眾的精神傷害》證實,部分受害會眾的症狀與PTSD非常類似,如後悔、悲傷、難過,甚至憤怒、焦慮、失眠、噩夢、脫離現實和自我毀滅等。

既然他帶給會眾如此巨大的傷害,怎能在事後用一句「思慮不周」加上一些空泛、不著邊際的文青字句,夾雜類哭腔的語調就算交代過去?為何他敢用這種膚淺的道歉聲明乞求原諒?更別提某些道歉是擠牙膏式的,證據揭露到哪裡就道歉到哪裡?
原因無他,因為他吃定會眾必將原諒他。不只原諒他,更是伴隨著掌聲、「阿們」的原諒他。中外教會都有先例可循。
Dave Miller在《不要再為那些公開認罪的牧師鼓掌了》中說,「Matt Chandler 站在他的會眾面前,承認他與妻子以外的一個女人有了不適當的短信互動...他向會眾懺悔後,教會為他起立鼓掌。」「性侵Jules Woodson的牧師對著會眾道歉,美化自己的過失,會眾起身鼓掌。」「另一位牧師以美化的說詞承認外遇,獲得會眾起身鼓掌。」
這現象不分東西方。前述證道抄襲的教會,兩位牧師的道歉也都獲得會眾掌聲鼓勵、「阿們」聲此起彼落。
這讓我不禁疑惑:若政客以空想大餅忽悠你,你會罷免他;房仲將凶宅賣給你卻未事先告知,你會控告他;但角色換成牧師,怎麼大家都不究責了,反而鼓掌原諒他?Dave Miller精闢的解釋,「人們被調教成以近乎看待神的方式看待他們的牧師,所以當牧者認罪時,會眾內心立即進入救贖的敘事裡,並以熱烈的掌聲回應。」

犯罪的人不值得掌聲。犯罪後的悔罪道歉是應該的、最基本的,何須鼓掌?何況一個以淡化自身罪行、空泛道歉面對會眾的牧師,哪裡值得掌聲?更有甚者,誰考慮過那些被冒犯、被侵害的受害者?掌聲對他們而言,是另一層傷害;掌聲越烈,他們的自我懷疑、否定、自控的聲音也越烈。你怎能以掌聲繼續傷害他們呢?你以為你用掌聲接住了一個從地獄回來的牧師,其實是將受害者往地獄推去。

我們接受道歉,但不歡迎空泛、膚淺、擠牙膏式的道歉。誠然,是人都會犯錯,「教會不是聖人的博物館,而是罪人的醫院。」牧師也是人,當然也會犯錯。我們不期待一個從不犯錯、永不跌跤的牧師,那不切實際。但當他犯錯後,我們要的是一個真誠的悔改。

甚麼是真誠的悔改?

首先,他必須清楚條陳罪行的一切,不可隱瞞。
他當時的狀態為何?處在何種環境之下?哪些事物引起他犯罪的動機?他是否真正意識到自己犯罪?犯罪之後,他的心境為何?在怎樣的契機下,使他願意公開自己的罪行?誰是受害者?受害者受到哪些傷害?他是否真誠的對受害者道歉?我們要的是對犯罪過程仔細的交代、對上帝真誠的認罪、以及對受害者誠摯的道歉與補償。

第二,針對犯罪原因提出具體的改進措施。
每一個犯罪的牧者都會保證:「我已經吸取教訓,永不再犯。」但我們要的不是口頭保證,那根本沒用。既然他已經辜負從神而來的重託,褻瀆了聖職,使祂的名蒙羞,我們必須將希望建立在具體的督責組織上,而非個人的口頭保證上。權力使人墮落,我們必須在權力之上建立督責的組織,使握有權力的人必須受到監督。

第三,他必須交出權力。
誰說牧師是終身雇用制?誰說「一日上講台,終身『佔』講台」?他既然已經辜負上帝的重託,下台就是應當負起的責任。他必須辭去職位,放下權力,平靜接受第三方的調查。也許有人會說,「他雖然犯了罪,可是對肢體仍然很有愛心,應該留下來。」我的回應是,「如果他真的有愛心,無論在哪個位置都無法限制他對肢體的付出;難道平信徒就不能愛弟兄姊妹?如果他的愛心綁定在某個位份上,反而證明他的愛心是虛假的、充滿權謀的,不要也罷。」或許有人會說,「他很有講道的恩賜,如果沒有他,教會遲早會垮。」我倒想反問,「如果這是真的,正好證明教會的基石不是基督,而是牧師個人。這種異端教會垮了就垮了,有哪裡可惜了?」

至於教會,則應建立公正的調查小組,對牧者犯罪進行仔細審查。人都會試圖美化、淡化犯行,或捏造虛假的犯罪理由,牧師也不例外。調查小組應該深入調查犯罪過程,以求還原真相,核實牧師說詞,並確認是否仍有其他隱而未現的罪行、或被蓄意隱匿的其他受害者。
同時教會也要根據調查結果,建立督責單位,以堵塞可能再次犯罪的管道。即使當事人下台,但若犯罪管道依然存在,對繼任者仍然是個誘惑;教會怎能無視破口的存在?發生貪污後若不建立督責單位,結果就是二次貪汙。證道抄襲後若不建立督責單位,結果就是二次抄襲。


沒有人樂見牧者的犯罪。倘若真的發生,牧者必須坦承自己的罪行,完整陳述並誠懇的悔罪。當他悔罪道歉時,會眾應以理智的態度回應,而非掌聲與「阿們」。誠如Dave Miller所述,「我們不為罪鼓掌。我們不為罪歡呼。我們為它感到哀慟。」同時,教會必須做出明快回應,調查整起罪行,並防堵任何破口。這無疑是沉重的,對牧者、會眾與教會都是。
如同傷口,若無仔細護理,將化膿、發炎,嚴重甚至得截肢;牧者的犯罪若不處理,將毀壞靈性、侵蝕信心,使聖潔的教會成為世界的笑柄。我們怎能輕忽以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