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25:1-13
1. 那時,天國好比十個童女拿著燈出去迎接新郎。
2. 其中有五個是愚拙的,五個是聰明的。
3. 愚拙的拿著燈,卻不預備油;
4. 聰明的拿著燈,又預備油在器皿裡。
5. 新郎遲延的時候,他們都打盹,睡著了。
6. 半夜有人喊著說:新郎來了,你們出來迎接他!
7. 那些童女就都起來收拾燈。
8. 愚拙的對聰明的說:請分點油給我們,因為我們的燈要滅了。
9. 聰明的回答說:恐怕不夠你我用的;不如你們自己到賣油的那裡去買吧。
10. 他們去買的時候,新郎到了。那預備好了的,同他進去坐席,門就關了。
11. 其餘的童女隨後也來了,說:主啊,主啊,給我們開門!
12. 他卻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認識你們。
13. 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
對基督徒來說,十童女的比喻早就是耳熟能詳了,不過你曾經看出下面這些有趣的地方嗎?
一、大家都睡著了
十個童女之中,有聰明的、也有愚拙的,聰明的童女事先預備了燈油,愚拙的沒有預備。
不過有一點是相同的:不分聰明或愚拙,他們都睡著了;因為那時已經是半夜了。
值得注意的是,
沒有哪一個童女受到處罰是因為他們睡著了,也沒有哪一個童女受到稱許是因為他們沒睡著。
基督教信仰接受人有極限,有肉體、能力的限制,有許多事情即使想做也做不到,
例如,上帝知道你對於罪根本沒有抵抗能力,也沒有辦法單憑著自己從罪的綑綁中脫離,
更可憐的是,你當初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有罪;
所以祂全都替你做了,並且把成果歸給你,使你可以白白的享受。
你無須以每天破曉禱告、徹夜禱告、通宵讀經來博取祂的歡心(雖然那對你的靈命也許有幫助),
你如果做得到,那很好;做不到,也無須懊惱,上帝不會因此處罰你。
不要把十童女裡的打盹,與不警醒、罪惡畫上等號,
你該睡覺的時候睡覺哪裡不對了?
二、為你自己的信仰負責
五個童女有預備燈油,其餘五個沒有,
等到新郎來了,沒有預備的童女求那些有預備的童女分一些燈油,但他們不願意分。
那些有預備的童女怎麼這麼自私?!
聖經不是要我們相互幫助嗎?主日學不是從小就教孩子要分享嗎?
為什麼這些童女這麼無情、這麼冷酷,但聖經反而稱讚他們聰明?
這告訴我們一件事:信仰不能分享,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信仰負責。
你信耶穌得救,那很好,可是你無法把你的救恩分一些給你不信的子女。
基督教不搞甚麼功德迴向那一套,好似你多念一點聖經、多做一些善事,得到的恩典會越積越多,可以救另一個人,
那是台灣民間信仰、與以前的天主教觀念。
基督教的救恩是很個人的事情,你得救只與三一神有關,跟別人無關,
是三一神救你,不是別人把救恩迴向給你使你得救。
如果你真的很想救人怎麼辦?該怎麼做?
聰明的童女已經說出答案了:「你們自己到賣油的那裡去買吧」。
請他自己去耶穌那兒,
只有耶穌才有油,你沒有;你的身分是個報信人,告訴別人哪裡才能找到油。
我認同每個比喻只能有一個涵義,不能多做引申,這是釋經的守則之一;
以十童女的比喻來說,主題就是「警醒」。
不過,如果引申出來的枝葉也能符合全本聖經的概念,倒也不失為一個無傷大雅的有趣應用。
上面兩點就是引申出來的,雖然不是十童女的主要涵義,但在符合全本聖經的前提之下,為這個比喻提供了另一種新的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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