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5日

[查經]弗5:8



8. 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

聖經曾以不同的對比來比喻基督徒與非基督徒,例如山羊──綿羊(太25:32-33)、稗子──麥子(太13:25-40),其中最著名的即是光明──黑暗。除了出現在本節之外,另外還有:
太5:14「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
約8:12「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約1:5「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
光明──黑暗的比喻彰顯出一幅重要的圖像: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的區別是極為明顯的,就像光明與黑暗一般。

對基督徒的你來說,你是甚麼時候進入光明中的?以何種方式進入的?

某些人進入光明的歷程是非常戲劇性的,他們往往能夠明確指出是甚麼時候發生的,當時發生了甚麼事;
但對另一些人來說,那過程是和緩的,以致沒有留下太多深刻的印象。
例如對信二代來說,他們從小在主日學中長大,自幼接觸聖經,長大後也可能很自然的受洗、進入信仰,他們的得救歷程自然沒有特別的大風大浪。
因此他們也許會懷疑自己:「別人的得救歷程充滿曲折離奇,我的怎麼沒有太多可以說的地方?是不是我的得救有問題?我真的得救了嗎?」
事實上,得救歷程沒有固定的公式,這個過程可能是漸進的,也可能是突然發生的,不要太在乎時間,時間因素並不重要,實際所用的方式也無關緊要。
重要的是,你現在在光明中嗎?
這才是唯一重要的問題。

在光明與黑暗之間,沒有任何的中間地帶、或灰色區域;
我們不是在黑暗中,就是在光明裡。我們不是基督徒,就是非基督徒,你不能作半個基督徒。兩者之間沒有中間的位置。
好比上班時間,你想擠上捷運車廂;要嘛你成功擠進車廂裡,要嘛你擠不上去,沒有那種「半個你在車裡、半個你在外面」的鬼事。


暗昧的

對於非基督徒,使徒在這裡以「暗昧的」來形容他們。
請特別注意,和合本翻譯成「暗昧的」,其實原文是「黑暗」,詞性是名詞而非形容詞,
因此,使徒的原意是「從前你們是黑暗」。
他不是說:從前你們是在黑暗裡的,他說的是:從前「你們是黑暗」;他們不但在黑暗裡,並且黑暗也在他們裡面。
這正是不信之人的寫照:他不單單是在黑暗裡,並且黑暗也在他裡面。他自己就是黑暗,他是黑暗的一部分;也就是說,他是罪的一部分。
保羅曾在羅馬書中更深入的描述,
羅1:21「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他們不但在黑暗裡,而且他們的心在他們裡面變得昏暗了。
鍾馬田貼切的闡釋:
「人的麻煩不是因為他活在一個黑暗的世界中,而是他喪失了裡頭的光。神把光放在人心裡。神造人的時候,將他的氣息吹到人裡面;人成了有靈的活人,他能與神溝通;他的靈魂中有光。然而罪將光趕出去了。不僅是因為我們活在黑暗的世界中,並且我們裡頭也是黑暗的,我們的整個本性和構造都黑暗了。」

一個處在黑暗裡、本身也是黑暗一部份的人,你知道聖經用哪種狀態來描述他們嗎?
弗2:1「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
他們不僅是在黑暗中,而且已經死了,裡面沒有一絲生命的跡象。使徒說:這正是人的光景,是一群靈魂已死的死人。
既然靈魂已死,他們對於任何來自屬靈的、真理的事物都不可能有反應。
如果你將聖經擺在他們面前、或告訴他們何處可以找到真理,你以為他們的反應會是開開心心、歡歡喜喜的領受,並且直呼「太棒了,我已經找尋真理好久,今天終於找著了」,是這樣嗎?
約3:19「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
光已經來了,人為什麼不信光?為什麼不轉向光?為何他們「不愛光,倒愛黑暗」?因為黑暗在他們的心裡,在他們的思想中,他們自身就是黑暗。
他們喜愛黑暗,享受黑暗。因為黑暗吸引他們,在他們裡面;別忘了,他們是一群靈魂已死的死人。
對靈魂死亡的人來說,你怎能期待他們對於聖經、上帝、屬靈的事物會有積極、正面的反應?
因此,「真理能吸引罪人」這句話是錯誤的,事實上,罪人對於真理根本一點興趣都沒有,他們是黑暗的一部份,他們喜愛黑暗、痛恨真理。

既然真理無法吸引罪人,那你我這群基督徒當初為何能被真理吸引?
弗2:5-9「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將他極豐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穌裡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救恩完全是三一神的工作。我們不是憑著自己就能活過來,而是「被復活」的,我們的復活是被動態。
因為被復活,所以能被真理吸引;就連我們相信真理的信心也不是自己產生的,而是從天上賜下的。
我們可以斬釘截鐵地如此下結論:罪人得救,完完全全是三一神的恩典,人一點功勞都沒有。

坊間有些觀念以為罪人也是依著神的形象而造,心中必然有一種想與神連結的原始傾向,因此當他們發現真理時,自然而然的會被吸引、會主動親近。
這觀念其來有自,近世代表當推大衛.芬尼(David Finney),他不相信原罪,他認為我們惟一當作的就是把真理呈現在人面前;
他聲稱,「人本身有能力去明白、相信,和接受真理。所以我們只需要將真理放在他面前,以合邏輯而清楚的方式帶出我們的論證就夠了......只要作到這一點,聽的人自然會有能力去相信並接受。」
但那遠遠不夠。
人的本性是惡的,靈魂已死,單單把真理放在他們面前還不夠,他們恨惡真理,情願選擇黑暗。
他們不僅需要看見光,並且他們需要被光照,他們需要重生,聖靈要在他們裡面動工,因為「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
你可以把真理放在他面前,你可以引用經文,舉出你的論證,但對他而言,這些都是愚拙的,他無法明白,也不想明白,
請注意,我不是說傳福音可以不用搞懂聖經、可以隨便亂扯,事實上,把真理讀清楚、說清楚絕對是必要的訓練。但如果聖靈沒有在他身上工作,無論你將真理說得再透徹、請他喝多少咖啡、吃多少蛋糕、颱風夜送多少宵夜都沒用。
好比呂底亞的例子,
徒16:14「有一個賣紫色布疋的婦人,名叫呂底亞,是推雅推喇城的人,素來敬拜神。他聽見了,主就開導他的心,叫他留心聽保羅所講的話。」
她為何能聽保羅的講道?是「主的開導」,那是聖靈在她身上作工。
是聖靈的工作將神的話向人解開,並且打開人的心竅,使人能接受;真正的福音工作乃是全然依靠聖靈的能力將光照入人心。


光明的

對於基督徒,保羅在本節中形容他們「是光明的」。
「光明的」原文是「光」,請注意那是名詞,而非形容詞,因此,本節的原文意思是「你們是光」。
保羅不是說基督徒蒙了光照,或進入了光明,這固然是事實,但他說到更美妙的事:「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
光已經進到他裡面,照明了他整個人,佔據了他,使他發光;基督徒是一個充滿亮光的人,他就是光。
因此,成為基督徒是世界上最驚人的奇蹟,福音不僅使罪人出黑暗、入光明,更是使人從黑暗變成光明!

基督徒是光,唯一的原因是他「在主裡」。
他在主裡面是光明的,離了主就一無所有。我們在基督裡面,基督在我們裡面,我們是基督的身子;
基督以生命、亮光和能力充滿我們,所以我們能夠去運用。我們不是什麼都不作,只被動地仰望他,他賜給我們行動的能力;
所以我們既然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之子」。


查經問題
  • 聖經曾以哪些對比來比喻基督徒與非基督徒?
  • 你現在在光明中嗎?
  • 你是甚麼時候進入光明中的?
  • 在光明與黑暗之間,有沒有中間的位置?
  • 對於非基督徒,保羅在本節中是怎麼形容他們的?「暗昧的」原文是甚麼意思?
  • 人的甚麼地方昏暗了?
  • 一個處在黑暗裡、本身也是黑暗一部份的人,聖經用哪種狀態來描述他們?
  • 死人對於甚麼會有反應?一個靈魂已死的人,對於甚麼不會有反應?
  • 對於靈魂的死人,如果將聖經擺在他們面前、或告訴他們何處可以找到真理,他們的反應會是甚麼?
  • 既然真理無法吸引罪人,那基督徒當初為何能被真理吸引?
  • 這對於傳福音的工作有哪些提醒?
  • 對於基督徒,保羅在本節中是怎麼形容他們的?「光明的」原文是甚麼?
  • 根據經文,我們為何能成為光?






2021年8月30日

[查經]弗5:6-7


6. 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因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
7. 所以,你們不要與他們同夥。

虛浮的話

「虛浮」,原文意指徒勞的,缺乏真理的。
全人類第一個被虛浮的話給欺哄的,正是始祖───夏娃,與她的丈夫亞當。
他們被欺哄導致了非常嚴重的後果,從此以後無法繼續待在伊甸園,男人必須勞苦工作以求得溫飽,女人必須忍受生產的痛苦。
不僅如此,他們世世代代的子孫也受到影響,帶著先天的罪性,不認識也不敬拜上帝;他們驕傲自私又貪婪,終其一生都遭到罪的綑綁,且陷於死的牢籠。
可以如此斷言,世界上沒有哪一種行為導致的禍害,比始祖受到欺哄帶來的禍害更嚴重了。
這正是使徒提出「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警告的原因:因為撒旦是這世界的王,每個人都是罪的奴僕,他們口裡常常說出欺哄人的話,因此基督徒必須提高警覺,不要上當受騙。

從小到大,我們委實聽過太多虛浮的話了。
到早餐店買早餐,「帥哥你要吃甚麼?」「美女你要點甚麼?」一聽就知道超虛浮的。
每次阿公阿嬤給我壓歲錢,媽媽一把搶過去說要幫我存起來,這也是虛浮。
以前在超肉麻情書上寫「你美過林志玲」「你帥過金城武」,現在看來也是虛浮。
除了上述這些明顯的之外,還有一些「虛浮」需要特別注意才能辨認出來,它們往往隱身在各種傳統、或價值觀裡,
例如現今的教養觀念主張不要懲罰孩子,而是用愛與耐心去導正他。愛孩子沒有錯,對孩子有耐心也沒有錯,但不懲罰卻不符合聖經,
箴13:24「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
請注意這裡的「杖」並不是文學上的譬喻、或引申的手法,而是指著實實在在的枝條、或棍子而言。
我並非主張家長可以任意體罰孩子、或甚至以暴力加以虐待,那是應當被禁止的事。但時下的教養觀念卻與聖經明確的教導不符,與真理不合,我也並不接受。

「虛浮」甚至出現在暢銷書中。
《小屋》曾經轟動一時,雄踞暢銷書排行榜好一段時日,當時的我仍處於信仰根基稚嫩的時期,對於書中描述的神─人關係頗為之動容。
但隨著屬靈年歲成熟,這才發現《小屋》將上帝以人的形體加以形象化,這與十誡裡的第一誡明顯牴觸;它把基督信仰描寫成人無須耶穌基督,只要心裡願意就能夠來到上帝面前,與耶穌宣告「我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明顯不合;書中的上帝也不懲罰罪,而是將罪人醫治好,更是不符「神要對付罪,罪人乃是重生而非治療」的聖經教義。

生活周遭類似的「虛浮」實在太多,無法窮舉;求神賜下智慧,好使我們慎思明辨,「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


神的忿怒

「這些事」指的是使徒前面提到的那些事───淫亂、汙穢、貪婪、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等等,
神對這些事的反應不是寬容,而是忿怒。
提到生氣、忿怒,多數人往往想到負面的───例如暴怒、失控、口不擇言或暴力相向之類的。
但神的忿怒與人的忿怒不同,神的忿怒未含有任何失控的意思。他的忿怒是針對罪的,祂厭惡罪,對罪深惡痛絕。神的忿怒是一種宣告:祂要懲罰罪。

提到神的忿怒時,保羅並未說神的忿怒「將要」臨到悖逆之子;請注意這裡的時態,他特意用了現在式。
這表示在現今的生活中,你我隨處可見神的忿怒,例如人在犯罪的當下,立刻會感受到良心的譴責,這良心是神安置在每個人的心中,為的是彰顯神對於罪惡的憤怒與末後的懲罰。
神的忿怒也展現在人類心理上所受的痛苦,生活上的打擊,還有這世界上的苦難,甚至是肉體的疾病,
林前11:30「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原文是睡)的也不少。」

同時,明眼人可以觀察出,罪惡的氾濫不但沒有與時俱減,反而變本加厲,各種暴力、罪惡、貪婪,現今比過往更加猖獗,各種罪惡越來越多、越來越誇張。
我們以為上帝已死,但祂沒有死,祂任憑世界墮落下去。神的「任憑」恰恰顯明神的忿怒。
有位擔任教師的姊妹分享了自身的例子,她說,某些問題學生往往讓老師相當生氣,老師之間經常討論如何面對那些學生,但這結論往往是最後的唯一答案:「不要管他」。
不管你,不是我認同你的表現;不管你,是因為我放棄你了,你連被管的價值都沒有,我根本懶得花心力在你身上;在我眼裡,你彷彿是空氣一般,根本不存在。神的任憑,正彰顯神的憤怒。

當然,神的忿怒不僅現在看得到,當基督再臨、世界末日的時刻也會大大顯明出來,相關的經文實在太多,列舉其中代表性的如下:
申29:28「耶和華在怒氣、忿怒、大惱恨中將他們從本地拔出來,扔在別的地上,像今日一樣。」
耶7:20「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將我的怒氣和忿怒傾在這地方的人和牲畜身上,並田野的樹木和地裡的出產上,必如火著起,不能熄滅。」
路23:29-30「因為日子要到,人必說:不生育的,和未曾懷胎的,未曾乳養嬰孩的,有福了!那時,人要向大山說:倒在我們身上!向小山說:遮蓋我們!」
請特別留意路加福音生動的描述:「人要向大山說:倒在我們身上!向小山說:遮蓋我們!」這是甚麼意思呢?
台灣近年的氣候越來越極端,尤其在夏季,各種豪大雨、短時強降雨、旺盛西南氣流、颱風等,經常造成土石流、甚至山崩的災難;
你看過土石流、山崩的景象嗎?原本高聳的青山,竟然像瀑布一般傾瀉而下,萬噸的土石擋都擋不住,令人心生莫大恐懼。但這恐懼與神的忿怒相較,又算不得甚麼了,以至於人寧可面對山崩、土石流,被萬噸土石壓死,也不願意面對神的忿怒。
難怪某位神學家說,「你有多害怕神的憤怒,就會離罪有多遠」。

所有人都是神忿怒的對象,
弗2:3「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
這裡的「本」是「天生的」之意,這表示人不是天生純潔善良,而是生來就有罪性,每個人都是「可怒之子」。
基督徒也不例外,我們以前與其他人沒兩樣,都是神忿怒的對象,如今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在十架上完成的救恩才得以免刑。
祂為我們成為罪、成為咒詛,一肩承擔我們的罪咎,又將他的義歸算給我們。我們相信這一切都是真的,得以因信稱義。我們唯獨藉著基督才得以免除神的忿怒。

既然已經脫離,可別活著活著又回去了。使徒勸勉「不要與他們同夥」,不是要求基督徒離群索居、自成一個小圈圈、或自組某種同溫層,而是要我們雖然活在世界裡,但卻不可犯罪,免得成為上帝憤怒的對象。
故此,基督徒應當查考聖經,從中獲得明辨罪惡的智慧,並要小心提防各樣的欺哄誘惑,同時也不忘以基督的心愛世人、為世人禱告。
從前的我們與他們一樣,都是可怒之子,我們祈求神的救恩也能臨在他們身上,如同先前臨在我們身上一般。


查經問題
  • 虛浮是什麼意思?
  • 全世界第一個被虛浮的話欺哄的是誰?他們被欺哄,導致的後果是什麼?
  • 你聽過哪些欺哄的話?
  • 「這些事」指的是什麼?神對這些事的反應是什麼?
  • 你在憤怒時,做過最誇張的事情是什麼?
  • 人的憤怒與神的憤怒有甚麼不同?
  • 神的憤怒甚麼時候來臨呢?
  • 你從哪些地方知道神對於罪的憤怒?
  • 神的憤怒有多可怕?
  • 哪些人是神憤怒的對象?
  • 基督徒為甚麼不再成為神憤怒的對象?
  • 基督徒應該如何與世人相處、卻又不同夥?






2021年8月24日

[查經]弗5:3-5



3. 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
4. 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
5. 因為你們確實的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裡都是無分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

你曾經在邀請別人來教會時遭到拒絕嗎?他們是以甚麼理由拒絕的呢?
身為華人基督徒,我最常聽到的理由是「喔,我是拜菩薩的啦,跟你們基督教一樣,都是勸人為善,每個宗教都很好啦...」
在這句善意的軟釘子中,包覆著一個對於基督教信仰的偏頗理解:他們以為基督教在乎的是美好的品性與道德,因此一提到它,立刻聯想到行善、道德、品行。
這觀念不是全錯,但顯然極端的片面,因為基督教信仰的核心不是品行與道德,而是關乎神與祂在耶穌基督裡的救恩工作。
我們可以斬釘截鐵地斷言,離了這核心,基督教與其他勸人為善的宗教確實沒兩樣,甚至生活規範還更加嚴苛。
因此,你總是可以在使徒的書信中看到,他在提出善行的勸勉之前,必定不忘闡述為何這樣做的原因;他希望基督徒明白,他們之所以行善,是因為在那之前、有一個大到令人無法想像的善───基督的救恩───行在他們身上。
他們被這救恩重生了,得到一個天家的新身分;救恩深切的激勵著他們戮力行善,以配這重生的新身分。這一切都可以在第3節起頭的轉折連接詞───「但是」───看出端倪(和合本譯為「至於」)。
「但是」連接兩個不可分割、不能分離的重要元素:教義與善行。使徒剛在第2節介紹出基督捨己的作為、與這背後顯現的代贖意涵;在這教義基礎上,他才要求以弗所的基督徒在生活中展現出對應的道德行為,「...但是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
在他的觀念裡,教義與善行分離是無法想像的,教義是善行的起源與核心,而善行則是教義的展現與應用,兩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在他的書信中,幾乎處處可見類似的結構反覆地出現。


淫亂,污穢,貪婪,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

基督徒當然是自由的,但卻絕不是隨心所欲、毫無節制的那種。保羅要他們明白,有些事情與他們的身分不相符,是不應該做的;他在3-5節中提到一連串的清單:
淫亂:不法的性關係
污穢:任何形式的不潔
貪婪:覬覦、貪得無饜
淫詞:猥褻淫穢的言詞
妄語:蠢話,愚昧、罪惡的言語
戲笑的話:詼諧、洗煉、機智,但卻帶著傷害人的意圖
在這些不宜的行為中,其中一個是保羅特別關注的,以至於他在第5節提到了兩次:貪心。
貪心不像其他的罪那麼容易辨識。好比淫亂、或污穢,在起心動念的當下,你心中的警報很快就會響起「NO!這是罪,是不應該做的」。
但貪心把牠自己隱藏得很好、埋藏得很深,以至於人往往沒有任何警覺。牠可以藏在任何美好的事物、甚至是上帝的恩賜裡,使你失去戒心。那事物太美好,美好到你只想要牢牢地緊抓不放,失去它就活不下去;貪心使它成為你的上帝。
好比孩子。孩子是上帝賜下的產業,他們本身當然是美好的;但對於某些基督徒父母來說,他們將孩子看得太過重要,甚至連上帝都可以不要,只要有孩子就好。他們沒有上帝沒關係,一旦沒有孩子就活不下去,貪心藉著孩子牢籠了他們。保羅說,孩子成了他們的偶像,他們敬拜的對象。他們將上帝從寶座上拉下來,把孩子推上去。
又好比講台。講台是解釋聖道、造就會眾的重要管道,但它帶來的誘惑對某些人是致命性的吸引力;他們太喜歡那伴隨而來的掌聲、讚美聲,世間的美名成了驅策他們的動力,而不是在神裡面的委身。他們甚至自我欺哄,以造就會眾為糖衣裹在外頭,但內裡包藏的是希求美名的貪心。
鍾馬田精闢的做出結論:
「貪心就與拜偶像一樣。任何再美好的事物,不管是什麼,只要我們企圖把它當作一個重要的對象,生命的中心點,是我們所愛慕所夢想的,我們對它花盡心思,為它而活,只有它能帶給我們最大的樂趣;如果它不是神,那麼它就成了我們的偶像。」


...連提都不可

對於這些罪行,保羅要他們不可做,甚至是連提都不可。
為什麼連提一提、說一說都不可?有那麼嚴重嗎?
確實有那麼嚴重。
說出口代表腦子想過了,因此「連提都不可」,表示連想都不應該想。不管在言語上或思想上,都不應該出現。
羅13:14「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
對基督徒來說,我們必須小心哪些時刻、或處境、或環境最容易產生誘惑。對某些人來說,一個人獨處的時候、或深夜時刻、或情緒低落的當下、或得到推崇稱讚之時、...,你一定知道自己在某些處境下特別容易受到誘惑。如果你明知道哪些東西容易對你產生誘惑,但卻故意去做,就是在為肉體安排,給心中的魔鬼提供飼料,使牠越來越強大,越來越控制你。
我們要避免任何一種足以引誘我們犯汙穢和淫亂罪的事物。基督徒生活的整個秘訣在於一開始就要小心提防試探。如果你容許誘惑在你的心中盤據了一個小小的角落,很快你就會被打敗了。


合聖徒的體統

保羅在此告誡以弗所教會不可做惡事,請特別注意他所持的理由───聖徒的體統。
他不是說因為那些事情有礙名聲所以不要做、也不是說那些事情對身心靈有害因此不可做,他關注的也不是國家榮耀、或人類尊嚴的議題,他關心的是教義方面的───有關聖徒、合體統、相宜、基督和神的國。
保羅對道德本身沒有興趣,對道德的觀念也沒有興趣,他也不是因為罪的邪惡和可怕的後果而勸人不要犯罪。他關注的是聖徒的身分、神的榮耀。
他要基督徒明白,你現在的身分已經與以前不同了,你已經重生了,是上帝家裡的人,有著高貴的地位,因此你們不可犯罪,不要做那些與你們身分不合、有損身分的惡行。


說感謝的話

稍早提過,一個好的勸勉除了包含消極的禁止,也要包含積極的引導。保羅提出的積極部分是「說感謝的話」。這領我們想到這段經文,
帖前5:18「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
基督徒是一個感恩的人。他在生活中表現出喜樂來,因為他對活在他裡面的神和基督心存深刻的感激。
他總是記得自己是誰,是什麼身分;知道他成了今日的樣子,都是出於神的恩典。他時時意識到自己已經脫離了那邪惡、愚昧的舊生命,和屬世的一切虛榮、浮華,他為此而感謝神。
他明白他的新生命並不是將舊生命略加改進,而是徹底的重生,那是任誰都做不到的事,除了上帝之外。如此,自然就會想要榮耀祂,而不是做惡事減損祂的榮耀。


你們確實的知道

「你們確實的知道」意思是你們一定知道,你們早該知道。
換句話說,保羅在此的勸勉是一件以弗所教會早就知道的事情。為什麼保羅明知道會眾早就知道,卻又重提一遍?
這顯示出人有多麼容易遺忘,總是需要不斷的被提醒,哪怕是他們早就已經明白的道理。
另外,這也顯示某些人對於認知的謬誤。他們以為自己知道,但其實不是很清楚、或根本不清楚,因此聖靈才默示聖經作者一再詳細地對我們解說。


稱義與成聖

保羅在第5節說,做這些惡事的人就與神的國無分了。也許有人會這麼問,「基督徒不是因信稱義的嗎?但這裡說犯罪就不能上天堂,兩者不是相互衝突嗎?」
基督徒的生命包含兩部分:稱義與成聖。稱義是起點,而成聖則是一條延續不斷的線,直到生命中止的那天。稱義憑藉的是基督在十架上完成的工作,我們相信這事,因此被稱為義;而成聖則是在聖靈保守與引導之下,持續不斷的活出新生命的樣式。
因此可以這樣說,基督徒的生命是一個完整的過程,其中必定包含稱義與成聖。上帝如果揀選你,就代表你已經被置入這過程中,你不但被稱為義,而且也必然開始成聖之路,
林前6:11「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稱義與成聖是不可能分開的,如果某人聲稱他是基督徒,但卻持續生活在罪惡之中,毫無悔改,直到生命的終點仍是如此,這是無法想像的!他的稱義必定是假的,他只是一個嘴巴稱呼「主啊!主啊!」的人,而神的回答必然是:「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這並非表示基督徒永不犯罪、一犯罪就代表他的稱義是假的。事實上,一個信靠主的人仍有可能犯下嚴重的罪,例如大衛。但在聖靈的引導之下,他最終一定會悔改,遠離罪惡。因此如果沒有看到他臨終前最後一刻,我們無法斷定這人是不是基督徒。
不過,我們也無須斷定誰是基督徒、誰不是,那是上帝的工作,我們不應僭越。
聖經寫成的用意不是要我們檢視他人,而是檢視自己。這些經文放在我們面前,是叫我們用來測驗自己,我若繼續活在罪中,那麼定期上教會、定期奉獻、口裡阿們阿們...,這些就毫無價值,我根本不是一個被稱為義的人。

你是一個真基督徒嗎?



查經問題
  • 淫亂,污穢,貪婪,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分別是甚麼意思?
  • 保羅在第5節中,特別強調哪一種罪?
  • 貪心帶來的危險是什麼?
  • 對你來說,哪些可能成為你的偶像?
  • 對於淫亂、污穢、貪婪等惡行,保羅說該如何面對呢?為甚麼連提都不可?
  • 在日常生活中,哪些時刻、或處境、或環境,容易誘惑你?
  • 保羅在此告誡以弗所教會不可做惡事,他用的是什麼理由?這對你日後在孩子的管教上、或弟兄姐妹之間勸告上,有甚麼提醒?
  • 之前提過,一個好的勸勉除了包含消極的禁止,也要包含積極的引導。保羅提出的積極部分是什麼?
  • 要感謝甚麼?這對基督徒的日常生活有甚麼重要?
  • 「你們確實的知道」意思是什麼?
  • 換句話說,保羅在此的勸勉是一件以弗所教會早就知道的事情。為甚麼保羅又再說了一次?
  • 保羅在第5節說,做這些惡事的人就與神的國無分了。但基督徒不是因信稱義的嗎?這中間有衝突嗎?
  • 如果某人說他已經被稱義,但行為舉止卻仍然活在罪惡裡,這該怎麼解釋?
  • 這表示基督徒不能犯罪、一犯罪就代表他的稱義是假的,對嗎?如果不對,錯在哪裡?